【優】優秀教師評選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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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組織領導

【優】優秀教師評選細則

在校長室的領導下,成立優秀教師評審小組(即考核小組)

二、評選物件

本學年度在教學第一線的教師(包括班子成員)

三、評選時間

一學年評選一次(第二學期結束)

四、評選比例

按組進行,按教師總人數的15%進行評選。

五、評選條件:

1、熱愛教育事來,熱愛陽羅二中,教育思想端正。

2、為人師表,嚴格執行教師職業道德規範。

3、刻苦學習,勤于思考,教學上有創新精神,在縣級以上刊物發表教育論文,包括評比獲獎論文,每學年不少一篇。

4、嚴格執行課內規則,按質按量出色完成課堂教學任務,學生滿意。

5、教學質量顯著、月考、期中、期末考試所教學科成績在同年級比較有很大提高。

6、幫助差生,關心困難生,在轉化後進生方面有明顯成效有典型事蹟。

7、積極參加教科研活動,承擔對外開課任務。

8、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申報評優:

(1)不服從分工與安排晚上坐班又不坐班者;

(2)病、事假超一個月者;

(3)體罰或變相體罰者;

(4)教學工作失職,造成教學質量倒數者。

六、評選辦法:

1、對照條件,個人申報;

2、各組將候選人名單上報學校評審小組(候選人必須寫好1500字事蹟材料);

3、評審小組結合候選人平時的師德表現以及教學實績,確定優秀教師人選;

4、報校長室審批公示。

七、表彰獎勵

1、教師節大會向獲獎教師頒發優秀教師榮譽證書;

2、優秀教師獎金100元;

3、優秀教師在考評、晉升中優先;

4、連續三年被評為優秀教師,學校授予“陽羅二中名教師稱號”,獎金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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