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際網路促成了傳統行業的使用者中心制

來源:果殼範文吧 2.77W

過去的一段時間參與了幾個傳統行業網際網路結合的專案,對於傳統行業來說網際網路除了是一種極為高效的效能工具之外,網際網路也衝擊了原有的商業結構,很多界限變得不是很清晰。其中一個就是使用者買和賣的邊界模糊了,使用者購買商品並加以評價的過程影響了周圍其它人,使用者在社交網路上秀所購買的商品,好友間分享的使用體驗,甚至是對商品的負面評價。實質上都是主動參與了商品的推介。這是一個賣的過程。這給傳統的商業帶了巨大的銷售觸角延伸。網際網路的存在讓消費者成為銷售者,消費者的一端聯接商品另一端連結另一些消費者。使用者成為商業行動中的一個節點,一箇中心節點。

網際網路促成了傳統行業的使用者中心制

在網際網路內,消費者這個節點變得尤為重要,特別是在社交網路的世界內。,。認定個體消費者主權是經濟學原則。從亞當斯密到哈耶克,都把消費者主權看作是生產者(企業)和消費者都能得到效益和滿足的有用概念,是市場經濟理論中確定不移的原則。但這是一種美好的理想狀態,即便是以個體使用者為核心的網路,在過去很長一段時間的情況也是相反的,商業服務商牢牢掌握所有權,他們決定使用者應該對什麼產品感興趣,使用者應該購買哪種商品,決定使用者應該接觸何種資訊。

現在網際網路提供了一種改變的可能,將主權交還給個人。大型的網際網路平臺服務商提供的是基礎設施建設、氛圍營造、規則制定,由此延伸的功能增強和多樣化的應用也是使用者自主選擇的.結果。各類網路平臺上得的開放平臺實質上就是基於使用者需求的產品定製,雖然使用者有些需求並不是非常顯著。這種控制權的轉移,帶來的不僅是使用者認同度、參與度和黏度的提高,更是使用者所有權意識的建立。成熟的網路使用者不會喜歡面向所有人的內容、產品,他們希望得到的是他們想看到和了解的,希望獲得是針對他個人的商品服務。同時一旦建立了這種使用者主權結構,個人在整個網路平臺內所要求的商業權益就與個人緊密捆綁,使用者在平臺中將是趨於真實的存在,對商品和品牌的要求就更具體,最終規則的制定者和大眾的力量會變得越發對稱。

任何產品或品牌能夠獲得市場都是因為使用者。由使用者作為消費者決定產品有價值、有意義,並主動選擇購買,這即是消費者和商品間的對話。網際網路放大、延長了這種對話。商品不能自說自話、不能忽略消費者作為傳播者的存在、不能不依賴消費者的傳播力。這也強化了使用者中心制。使用者趨向於成為整個商業活動的中心,以前這個位置是品牌或商品(沈祿政/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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