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械裝置管理制度通用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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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現實社會中,我們都跟制度有著直接或間接的聯絡,制度是國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體化,是人們行動的準則和依據。擬定製度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機械裝置管理制度,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機械裝置管理制度通用15篇

機械裝置管理制度1

為滿足施工生產需要,確保工程質量、安全及工期,規範裝置使用管理,提高裝置利用率,減低機械使用成本,制定本制度。

一、裝置的進、退場

1、作業隊根據施工組織設計的要求,編寫詳細的裝置進場計劃,在要求裝置進場前15天上報指揮部審批,裝置進場計劃包括裝置名稱、用途、規格型號、數量、進場日期、使用期等。

2、裝置進場計劃的落實由指揮部組織完成,作業隊積極配合。指揮部負責對進場裝置進行驗收檢查、裝置租賃合同的簽定及裝置進場的組織。

3、指揮部負責對構成固定資產的.裝置購置計劃進行稽核、上報;負責新裝置的開箱驗收;負責督促產品供應方完成裝置採購合同的各項承諾。

二、裝置使用的日常管理

1、各作業隊要本著經濟、合理、安全的原則,做好裝置的日常使用管理工作,提供裝置停放、用水、用電、維修、清洗等所必須的硬體設施,建立健全裝置臺帳和技術檔案,制定裝置保養、檢查制度,制定機械操作安全規程和相應的獎懲辦法。

2、機械裝置的使用遵循“定機定人,專人專管”的原則。按技術規程進行保養維修。做到班前班後例行保養,定期進行一、二級保養;做到清潔、潤滑、緊固、調整、反腐好,工作達到規定要求。

三、裝置使用的安全管理

1、凡屬超限運輸的大型機具裝置的運輸、安裝,事前必須制定可行的施工及響應的防護措施,報指揮部稽核;嚴禁私自更改裝置的的機械構造,嚴禁機械帶病作業,並加強對壓力容器、用電、供油等裝置的管理,做到有專人負責,並設立明顯的安全標誌。

2、加強對裝置操作者的業務技術培訓和安全教育,嚴禁無證操作機械,確保人身和裝置的安全。

3、對發生的人身傷害及機破事故要及時上報,由指揮部參與對機械事故的分析,督促落實整改並負責上報,對事故責任者按規定進行處罰。

4、加強對機械配件及執行材料的管理,做到防火、防盜、防凍。

機械裝置管理制度2

 1.目的

特種裝置安全技術檔案資料是特種裝置從購入、安裝、使用,直至報廢的全過程的技術資料。特種裝置安全技術檔案管理工作為特種裝置管理提供資料,技術資訊和考核的依據,是完善特種裝置管理的'基礎工作,建立和完善特種裝置安全技術檔案管理制度,確保特種裝置檔案的完整性、真實性和可靠性。

2.適用範圍

本制度選用於公司所有特種裝置的安全技術檔案管理。

3.建檔要求

特種裝置檔案盒由我局統一發放,按一臺裝置一個檔案的要求建立,每一臺特種裝置的安全技術檔案須包括如下內容:

3.1特種裝置出廠資料(特種裝置的設計檔案、製造單位、產品質量合格證明、使用維護說明書、監檢報告等檔案以及安裝技術檔案和資料等);

3.2特種裝置及其安全附件的定期檢驗和定期自行檢查的記錄;

3.3特種裝置的日常使用狀況記錄;

3.4特種裝置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測量調控裝置及有關附屬儀器儀表的日常維護保養記錄;

3.5特種裝置執行故障和事故記錄;

3.6特種裝置使用登記證。

4.管理要求

4.1指定專人負責特種裝置安全技術檔案的建立及日常管理工作,做好檔案的編目、整理,及時更新檔案內容;

4.2特種裝置檔案的應有專門的檔案櫃集中存放,按照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起重機械、電梯、遊樂設施等分類存放,有條件的單位應建立特種裝置檔案室。

4.3每個特種裝置檔案應有便於查閱的檔案號;

4.4建立特種裝置檔案的查閱、借出和調入登記制度;

4.5特種裝置安全技術檔案的保管期限為從特種裝置購入開始建立,到特種裝置報廢登出為止。(公司可視具體情況延長儲存時間)

4.6檔案櫃須清潔,做到防盜、防火、防潮、防蟲。,每季度查點一次;年終對所有檔案查點一次。

機械裝置管理制度3

1、檢修前準備

1.1、生產部在裝置檢修前編制檢修計劃應做到內容詳細、責任明確、措施具體,應包括對安全裝置、設施的檢修。凡是有二人以上參與的檢修專案,必須有一人負責安全。

1.2、生產部長及各車間負責人要對檢修中的安全負責,在對參加檢修人員交待好檢修任務的同時,交待好安全措施。

1.3、生產部長及各車間負責人在檢修前,要組織人員對檢修過程進行風險評估,做好檢修機具準備和周密檢查,做到機具齊備,確保安全可靠。

1.4、檢修工在進行檢修作業時,必須按規定穿戴好勞動保護用品。

1.5、檢修電氣裝置時,必須切斷電源,並經兩次啟動複查證明無誤後,在電源開關處上鎖和拆下熔斷器,並掛上“嚴禁合閘”“有人工作”等標示牌,工作未結束或未得到許可,不準任何人隨意拿掉標示牌或送電。必須帶電檢修時,應採用可靠的安全措施,作業人員和監護人員應由有帶電作業實踐經驗的人員擔任。

2、檢修安全規定

2.1、檢修人員要對檢修專案進行檢查,各項準備工作符合檢修要求方可進行檢修。

2.2、一切檢修作業,必須嚴格執行公司各項安全技術規程和相關安全管理規定。

2.3、凡檢修用的臨時照明,應使用36v或者12v電壓的安全行燈,絕緣要良好,電動工具必須安裝漏電保護器並有可靠的接地零線。在潮溼場所,安全行燈電壓不應大於12v。

2.4、拆卸有危險的`零部件時,應穿戴好規定的防護用品。

2.5、裝置內檢修必須有專人監護,監護人必須由有經驗的人擔任,必須認真負責,堅守崗位,並與檢修人員保持有效連絡。

2.6、在檢修作業條件發生變化,並可能危及檢修人員時,必須立即撤出檢修,再次進行檢修時,重新進行檢查。

2.7、較大型裝置檢修,應根據裝置具體情況搭設安全梯和架臺,並配備救護繩索、安全帶,確保應急撤離需要。

3、檢修竣工驗收

3.1、檢修竣工後,生產部要細緻檢查,切勿將工具器材等忘掉在機械裝置內,並將搭設的工作架臺、拉設的臨時電源全部拆除,做到工完、料淨、場地清。

3.2、檢修移交驗收前,不得拆除懸掛的警示牌和開啟切斷的電源。

3.3、竣工驗收時,生產和檢修雙方負責人當場檢查質量是否全部符合檢修標準,安全裝置是否恢復齊全。

3.4、生產車間自己檢修的,生產部負責任要親自到現場檢查驗收。

3.5、檢維修裝置(設施)竣工驗收時,驗收人要在檢修記錄上簽字確認,並將檢修記錄交由裝置(設施)管理人員存檔備案。

機械裝置管理制度4

1、專案部應嚴格執行公司《施工裝置管理控制程式》及其它機械裝置管理制度,做好機械裝置的購置、租賃、使用、保養維修和進退場工作,確保裝置處於完好的狀態,以滿足持續施工生產過程能力的需要,確保執行過程中的安全,降低對環境的影響。

2、工程專案部應根據工程實際情況編制機械裝置使用計劃,按計劃組織機械裝置進場使用。所需機械裝置可從公司調配(內部租賃)或從租賃市場租賃也可自購,外部租賃或自購機械裝置必須報公司裝置管理部門備案,納入公司機械裝置統一管理。

3、專案經理部購置或租賃的起重施工機械裝置必須是具有生產許可證的廠家生產的質量合格產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起重機械裝置不得購置或租賃:

(1)國家和當地主管部門明令淘汰的.;

(2)國家和當地主管部門規定禁止使用的;

(3)達不到安全技術標準規定的;

(4)安全保護裝置配備不齊全的;

3、專案經理部使用的機械裝置應建立機械裝置安全技術檔案,對進場的機械裝置在使用中應做好維護管理。

4、專案經理部應採取技術、經濟、合同措施保證施工機械裝置合理使用,提高施工機械裝置的使用效率,做好機械裝置的維修保養,用養結合,降低專案的機械使用成本。

5、機械裝置操作人員應持證上崗,實行崗位責任制,嚴格按照操作規範作業,搞好班組核算,加強考核和激勵。

6、場機械管理應滿足下列要求:

(1)編制大中型機械安裝拆卸方案,並按規定報批。

(2)大中型機械安裝、拆卸、驗收符合有關規定,安裝單位具有相應的資質證書。

(3)各種機械裝置均有操作規程。

(4)塔吊司機、指揮、施工電梯司機應持特種作業證書上崗

(5)現場使用的機械裝置,按施工平面圖佈置存放,保持機身等周圍環境的清潔,清潔機械汙水不隨地流淌。機械標記,驗收合格證明顯,安全裝置可靠。

(6)塔吊、人貨梯周邊封閉,機械裝置基礎(座)牢固,塔吊、人貨梯基礎方案應按規定報批。

7、分包方除大包工程外原則上不得自帶裝置進場。經公司裝置管理部門同意自帶裝置施工時,專案部機械管理員應對分包方自帶裝置的種類、數量及狀況進行核實把關。代表專案部與自帶裝置單位簽訂自帶裝置安全使用協議,明確安全責任。

8、發生機械裝置事故,必須立即保護好現場,迅速報告專案經理和公司裝置管理部門,涉及人身安全或有擴大事故損失的情況應及時搶救;機械裝置事故的調查、分析、處理,必須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進行。

機械裝置管理制度5

裝置器材科是醫院醫療裝置管理的專業部門。在分管院長的領導下,根據國家和上級有關裝置管理方面的方針、政策法規條例中的規定,結合醫院的實際情況,實施醫院的裝置管理。

一、參加醫院醫療裝置的全過程管理,醫療裝置的規劃調研、立項審查、裝置選型、購置驗收、安裝除錯和投入使用等前期工作。

二、負責醫院範圍內醫療裝置的業務管理。組織各使用科室建立建全裝置臺帳及裝置維修保養記錄,按固定資產臺賬貼標識卡統一管理。

三、負責編制落實醫療裝置的維修計劃並組織實施。

四、負責組織醫療裝置調撥、報廢的鑑定及報批工作。

五、負責組織編制、審查上報醫療裝置的購置、更新計劃。積極推廣應用裝置狀態檢測和故障診斷技術,不斷學習先進的管理經驗和科學的'管理方法。

六、定期下科室巡迴檢查裝置的使用及完好情況。

七、分類建立健全裝置臺帳明細,建立裝置管理資料庫。

八、按規定上報統計報表資料,做好年度大型醫療裝置的效益分析工作。發現問題及時解決,努力提高裝置的使用率。充分發揮裝置的效益。

機械裝置管理制度6

一、機械裝置使用管理規定

為了正確合理使用機械裝置,防止裝置事故的發生,更好的完成企業施工任務,特制定本制度。

(1)務必嚴格按照廠家說明書規定的要求和操作規程使用機械。

(2)配備熟練的操作人員,操作人員務必身體健康,經過專門訓練,方可上崗操作。

(3)特種作業人員(起重機械、起吊指揮、掛鉤作業人員、電梯駕駛等)務必按國家和省、市安全生產監察局的要求培訓和考試,取得省、市安全生產監察局頒發的“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操作證”後,方可上崗操作,並按歸家規定的要求和期限進行審證。

(4)實習操作人員務必有實習證,在師傅的指揮下,才能操作機械裝置。

(5)在非生產時間內,未經主管部門批准,任何人不得私自動用裝置。

(6)新購或改裝的大型施工裝置應有公司裝置科驗收合格後方可投入運作,現場使用的機械裝置都務必做標誌、掛牌。

(7)經過打修理的裝置,就應由有關部門驗收發給使用證後方可使用。

(8)機械使用務必貫徹“管用結合”、“人機固定”的原則,實行定人、定機、定崗位的崗位職責制。

(9)有單獨機械操作者,改人員為機械使用負責人。

(10)多班作業或多人操作的機械(如塔吊、升降機),應任命一名為機長,其餘為組員。

(11)班組共同使用的機械以及一些不宜固定操作人員的機械裝置,應將這類裝置編為一組,任命一名為機組長,對機組內所有裝置負責。

(12)機長及機組長是機組的'領導者和組織者,負責本機組裝置的所有活動。

(13)在交班時,機組負責人應及時、認真的填寫機械裝置執行記錄。

(14)所有施工現場的機管員、機修員和操作人員務必嚴格執行機械裝置的保養規程,應按機械裝置的技術性能進行操作,務必嚴格執行定期保養制度,做好操作前、操作中、操作後的清潔、潤滑、緊固、調整和防腐工作。

(15)起重機械務必嚴格執行“十不弔”的規定,遇六級(含六級)以上的大風或大雨、大雪、打雷等惡劣天氣,應停止使用。

(16)機械裝置轉運過程中,必須要進行中修、保養,更換已壞損的部件,緊固螺釘,加潤滑油,脫漆嚴重的要重新油漆。

二、機械裝置走合期制定

(1)一般機械的走合工作,由使用單位派修理工配合主管司機進行,特種和大型機械,由公司業務主管部門組織實施。

(2)機械(車輛)的走合期務必按說明書進行,要逐步載入,平穩操作,避免突然加速或載入。

(3)走合期內出現問題或異常現象時應及時停機,待找出原因,處理後方可繼續進行。

(4)重點裝置的走合期,務必在供方和公司有關部門技術人員的指導下進行。

(5)走合期結束後,應進行一次全面的檢查保養,更換潤滑油脂,並由機械技術負責人在記錄表上籤章,交付正常使用。、

三、機械裝置交接班制度

(1)所有多班作業裝置的操作人員務必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

(2)交接班資料。

1)本班完成任務狀況,生產要求及其他注意事項。

2)本班機械運轉狀況,、燃油、潤滑油的消耗和準備狀況。

3)本班保養狀況、存在問題及注意事項。

(3)由交班人負責填寫本班報表及交接班記錄,接班人核實後交班人方可下班。

(4)嚴禁交班人故意隱瞞機械故障或存在問題。

(5)如因交接不清,裝置在交班後發生問題,由接班人負責。

(6)裝置管理人員應經常檢查交接班狀況,檢視交接班記錄。

四、機械裝置使用“三定”制度

(1)凡需持證操作的裝置務必執行定人、定機、定崗位的“三定”制度。

(2)中型機械一班制時,採用一人一機此人稱機長或操作負責人。

(3)大型多班多人作業的機械,由機長主管,其餘為操作保管人。

(4)中小型機械採用一人多機,要掛牌以示管理範圍,無法固定人員的多用途及附屬性機械應由班組長或指定具體負責人員進行管理。

(5)為保證機長和操作人員的相對穩定,以及機械裝置的合理使用和保養,要做到:

1)一般機械的主管司機(負責人)由專案經理部任命。

2)重點裝置的司機長由由使用單位提出人選,報公司審批後正式任命,並報上一級主管部門備案。

3)機長(負責人)一經任命不能輕易調動,如需調動須經原審批單位批准。

五、機械裝置安全管理制度

(1)務必認真貫徹執行iso9002質量保證體系中機械裝置管理職能要素,建立機械裝置管理臺帳,健全管理機構和各項管理職責。

(2)新購機械裝置務必由專案部申請,工程處安全裝置科稽核,工程處主任審批後方可購置,新購的裝置務必具有製造商的生產和經銷許可證,並附有檢驗報告和相關資料,經工程處安全裝置科驗收確認後方可購進使用,並及時建立新的臺帳。

(3)專案部之間調配的機械裝置務必完好,附件配件齊全,由專案安全裝置管理員到現場驗收確認後方可調進,並辦理交接手續。

(4)大型機械裝置的安裝拆卸,務必先編制施工方案,經公司審批後方可進行。裝拆工作由公司大型機械安裝隊進行。大型機械裝置安裝除錯完畢後,務必組織自檢,並報公司驗收,由公司安全裝置科報檢測部門檢測,在取得合格證後方可正式啟動使用。大型裝置的安裝拆卸資料務必報公司和當地安監部門備案。

(5)中小型機械裝置的安裝拆卸工作由專案部組織進行,安裝完畢後進行自檢,並做好相關驗收檢查記錄,部分驗收檢查資料報上級部門存檔。

(6)務必根據工地現場的具體狀況和特點合理配備相應的機械裝置,並配備技術水平較高的操作人員和維修保養人員。

(7)大型機械操作人員務必經北京市有關部門培訓,經考試合格取得操作證後方可獨立作業,並按時驗證復證。中小型機械裝置操作人員務必經公司指定的培訓部門培訓合格取證後方可持證上崗。

(8)進一步提高操作人員的高度職責心和操作技術本領,作業人員務必遵守操作規程,做到“精心操作、杜絕違章”,能有效的掌握機械裝置效能特點並具有必須的裝置維修保養經驗和潛力。機械裝置使用中必須要做到“勤檢查、勤保養、勤聯絡”,保養務必遵守“清潔、潤滑、緊固、調整、防腐”的十字作業方針,禁止裝置帶病運轉。

(9)專案部安全裝置管理人員務必定期對操作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和操作規程交底,並根據不同的作業特點及時進行鍼對性的安全交底。操作人員務必進行例行檢查和保養,並做好機械臺班執行例保記錄。嚴禁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在遇到所作業資料和裝置狀態危機設別和人生安全時,操作人員有權拒接作業,現場管理人員務必立即予以制止並採取有效措施進行控制處理。

(10)現場施工機械實行“定人、定機、定崗位”的職責制,禁止無證作業。

(11)專案部務必組織對機械裝置進行定期檢查和專項檢查,對危險作業資料進行監控,發現問題及時排除,並建立機械裝置管理臺帳,及時反饋機械裝置使用狀況和效能狀況,以保證機械裝置的使用安全,防止裝置事故的發生。

六、機械裝置檢查制度

(1)總則

為了確保現場機械裝置在施工中正常運轉,搞好機械裝置的平時維修、保養和合理使用,提高機械裝置完好、使用率,杜絕重大機械事故,避免一般機械事故,延長機械使用壽命,做到安全生產,禮貌施工,特制定本制度。

(2)機械裝置檢查方法

專案部機管員每月定期對本專案部的機械裝置進行一次檢查,並將檢查資料整理歸檔後備查。

(3)機械裝置檢查資料

1)各類機械裝置安全裝置是否齊全,限位開關是否可靠有效,裝置接地線是否貼合有關規定。

2)塔吊軌道接地線、路軌頂端止擋裝置是否齊全可靠。

3)軌道鋪設是否平整,拉桿、壓板是否貼合要求。

4)裝置鋼絲繩、吊索具是否貼合安全要求。

5)各類裝置制動裝置效能是否靈敏可靠。

6)固定使用裝置的佈局搭設是否貼合有管規定。

7)人貨電梯限速器、附牆裝置是否貼合有關規定。

8)井架、人貨電梯進出口處、防護棚、門是否貼合有關規定。

9)機械裝置重要部位螺釘是否緊固,各類減速箱和滑輪等需要潤滑部位的潤滑是否貼合有關規定。

七、機械裝置事故處理制度

(1)總則

為合理處理由於使用、維修、管理不當等原因而造成機械裝置非正常損壞的統稱為機械事故。

(2)事故分類

1)一般事故:機械裝置直接經濟損失為20__-20000元,或因損壞造成停工7-14天者。

2)大事故:機械裝置直接經濟損失為20001-50000元,或因損壞造成停工15-30天者。

3)重大事故:機械裝置直接經濟損失為50001元以上,或因損壞造成停工31天以上者。

4)非職責事故:指事前不可預料的自然災害所造成的破壞行為。

(3)事故處理原則

1)事故發生後應先搶救受傷人員,保護事故現場,以利於事故的分析處理。

2)各類事故發生後,都應進行認真的檢查、分析,任何人不得隱瞞不報,弄虛作假。

3)嚴格執行三不放過原則,即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過、事故職責者與群眾未受到教育不放過、沒有防範措施不放過。

(4)事故處理方法

1)一般事故由分公司處理,並填寫《裝置事故報告表》報公司裝置管理部備案。

2)大事故由公司處理,並填寫《裝置事故報告表》報總公司主管部門備案。

3)重大事故由公司裝置管理部逐級上班,按上級有關部門指示精神對事故進行分析並提來源理意見,報送總公司主管部門審批,並填寫《裝置事故報告表》。

八、機械裝置報廢制度

(1)機械裝置報廢條件

機械裝置凡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均可申請報廢。

1)裝置主要結構、部件已嚴重損壞,雖經修理其效能仍達不到技術要求和不能保證安全生產的。

2)修理費過高,在經濟上不如更新合算的。

3)因意外災害或事故,裝置受到嚴重損害已無法修復的。

4)技術性能落後、耗能高、沒有改造價值的。

5)裝置超過使用週期年限、非標準專用裝置或無配件來源的。

6)國家明文規定列為強制淘汰的裝置。

(2)機械裝置報廢處理原則

1)凡經批准報廢的裝置可核減裝置資產和實力臺帳。

2)裝置報廢后,原則上不準繼續使用或整機出售給其他單位。

3)對報廢裝置的零部件拆卸,務必經裝置管理部門同意,並辦理有關手續,其餘部分一律送交總公司規定的回收公司。

(3)機械裝置報廢處理程式

1)對需報廢的裝置,各單位要組成技術鑑定小組進行全面的技術鑑定。

2)根據技術鑑定小組對裝置的鑑定狀況,填寫裝置報廢申請表,經公司領導稽核後上報總公司。

3)車輛報廢應先由公司辦理車輛登出手續,後報總公司辦理資產報廢手續。

機械裝置管理制度7

一、使用:

(一)、使用前的檢查:

1、金屬結構有無開焊的明顯變形;

2、架體各結點連線螺栓是否緊固;

3、附牆件、纜風繩、地錨位置和安裝情況;

4、架體的安裝垂直度是否符合要求;

5、安全防護裝置是否靈敏可靠;

6、捲揚機的位置是否合理牢固;

7、電氣裝置和作業系統的安全性;

8、訊號及通訊裝置的使用效果是否良好清晰;

9、鋼絲繩及繩卡、滑輪組的固接情況;鋼絲繩的磨損情況;

10、提升機與輸電線路的安全距離及防護情況;

(二)、定期檢查。

定期組織檢查一次,由公司裝置科、安全科和專案經理及有關人員參加,檢查內容包括:

1、金屬結構有無開焊、鏽蝕、永久變形;

2、扣件、螺栓連線的緊固情況;

3、提升機構磨損情況及鋼絲繩的完好性;

4、安全防護裝置有無缺少或失靈;

5、纜風繩、地錨、附牆架等有無鬆動;

6、電氣裝置的接地或接零情況;

7、斷繩保護裝置的靈敏度試驗。

(三)、日常檢查。

日常檢查由專案安全員在班前進行,在確認提升機正常時,方可投入作業。檢查內容包括:

1、地錨與纜風繩的連線有無鬆動;

2、空載提升吊籃做一次上下運動,驗正是否正常,並同時碰撞限位器和觀察安全門是否靈敏完好;

3、在額定荷載下,將吊籃提升至地面1-2m高度停機,檢查制動器的可靠性和架體的穩定性;

4、安全停靠裝置和斷繩保護裝置的可靠性;

5、吊籃執行通道內有無障礙物。

(四)、使用提升機應符合下列規定:

1、物料在吊籃內應均勻分佈,不得超出吊籃。當長料在吊籃中立放時,應採取防滾落措施;散料應裝箱或裝籠。嚴禁超載使用。

2、嚴禁人員攀登,穿越提升機架體和乘吊籃上下;

3、閉合主電源或作業中突然斷電,應將所有開關板回零位。在重新恢復作業前,應在確認提升機動作正常後方可繼續使用;

4、使用中要經常檢查鋼絲繩和滑輪工作情況。如發現磨損嚴重,必須按規定及時更換;

5、裝設搖臂把杆的提升機,作業時,吊籃與搖臂把杆不得同時使用;

6、作業後,將吊籃降至地面,各控制開關扳至零位,切斷主電源,鎖好箱門。

二、維修保養

提升機應經常進行維修保養,並符合下列規定;

1、按使用說明書的規定,對提升機各潤滑部位,進行注油潤滑;

2、維修保養時,應將所有控制開關扳至零位,切斷主電源,並在閘箱處掛“禁止合閘”標誌,必要時應設專人守護;

3、提升機處於工作時,不得進行保養、維修,排除故障應在停機後進行;

4、更換零部件時,零部件必須與原部件的材質效能相同,並應符合設計與製造標準。

5、維修主要結構所有焊條及焊縫質量,均應符合原設計要求;

6、維修和保養提升機架體頂部時,應搭設上人平臺,並應符合高處作業要求。

三、機械裝置安全管理

1、大型裝置必須取得生產許可證、產品合格證、技術引數等資料,裝拆應由專業資質的'單位和從業人員完成,裝拆前必須編制專項方案,裝拆工作應有技術人員、安全員在場監督。大型裝置安裝完成必須經有關部門檢測合格。安裝後經驗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2、機械應按其技術性能的要求正確使用,實行專人管理,不得使用缺少安全裝置或安全裝置已失靈的機械裝置。

3、嚴禁拆除機械裝置上的自動控制裝置,保證裝置安全裝置齊全有效,及監測、指示、儀表,警報器等自動報警,訊號裝置。其除錯和故障的排除應由專業人員負責進行。

4、機械裝置應定期進行保養維修,當發現有漏保、失修或超載帶病運轉等情況時,有關部門應停止其使用。嚴禁對處在執行和運轉中的機械進行維修、保養或調整等作業。

5、機械裝置的操作人員必須身體健康,並經過專業培訓考試合格,在取得有關部門頒發的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後,方可獨立操作。學員必須在師傅的指導下進行操作。

6、機械操作人員和配合作業人員,都必須按規定穿戴勞動保護用品,長髮不得外露。高處作業必須系安全帶,不得穿硬底鞋和拖鞋。嚴禁從高處往下投擲物件。

7、機械作業時,操作人員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或將機械交給非本機操作人員操作,嚴禁無關人員進入作業區和操作室。工作時,思想要集中,嚴禁酒後操作。

8、操作人員有權拒絕執行違反安全操作規程的命令。由於發令人強制違章作業造成事故者,應追究發令人的責任,導致事故發生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9、進行日作業兩班及以上的機械裝置均須實行交接班制。操作人員要認真填寫交接班記錄。

10、機械進入作業地點後,施工技術人員應向機械操作人員進行施工任務及安全技術措施交底,操作人員應熟悉作業環境和施工條件,聽從指揮,遵守現場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11、現場施工負責人應為機械作業提供道路、水電、臨時機棚或停機場地等必須的條件,並消除對機械作業有妨礙或不安全的因素,夜間作業必須設定有充足的照明。

12、在有礙機械安全和人身健康場所作業時,機械裝置應採取相應的安全措施,操作人員必須配備適用的安全防護用品。

13、當使用機械裝置與安全發生矛盾時或遇到惡劣氣候,必須服從安全的要求,停止機械執行施工。

14、當機械裝置發生事故或未遂事故時,必須及時搶救,保護現場,並立即報告領導和有關部門聽侯處理,企業領導對事故應按“四不放過”的原則進行處理。

15、執行大型裝置定期檢測、維修、保養制度。

機械裝置管理制度8

1、 為了切實加強機械裝置的管理,杜絕事故的發生,工地上設定一個機械管理機構並由一位工作能力強責任心強,有一定業務水平的同志主持工作。

2、 各種機電裝置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專門培訓,考試合格,持證操作,定機定人。

3、 各種機電裝置操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做到五個不準,即:a、未戴安全帽和非操作人員不準開機或上機亂摸亂動;b工作期間不準打鬧嬉戲吃東西看書報,不擅自離崗;c不準超負荷突然增速和急速衝擊作業;d不準帶病作業和在運轉中維修保養;e不準任意拆卸固定和屬於機器上的`零件,變更機械效能和結構。

4、 機械裝置安裝基礎牢固,周圍平整,接零接地無積水,鋼絲繩不拖地,攪拌機捲揚機砂漿機有操作柵不擋視線。

5、 電氣線路架設整齊,架空高度符合規定,電線不陳舊破爛引下線安全可靠,不與金屬物綁在一起,線路檢修安裝由專職電工負責,保險絲符合要求,配電箱距地面1.5左右,做到一機一閘、一保險、二級保護。

6、 機械傳動部位要有保險裝置,機械的電力部位要有防雨措施。

7、 機械裝置做到清潔潤滑。

8、 地錨埋設牢固,達到規定深度,纜風繩角度組數符合要求,不牽在其他物體上。

9、 嚴禁一切違章作業,吊籃上下嚴禁乘人,不符和規定的井架嚴禁使用,其重臂下料斗下嚴禁站人,鋼筋繩毛刺超過規範嚴禁使用,木工機械嚴防傷手,料到盡頭不得用手推按,不準上鋸刨的木料不得上鋸刨。

10、 加強機械裝置技術檔案的保管工作,做到機械裝置有運轉、維修保養記錄,說明書合格證齊全。

機械裝置管理制度9

1、交接班制度是機械裝置安全生產的重要環節,必須嚴肅認真,一絲不苟。

2、接班人員應提前十五分鐘進入施工現場,瞭解工作內容及工作環境,並對裝置進行檢查,認真查閱執行日誌,詢問當班人員裝置的`執行情況。

3、交班者應主動向接班者介紹裝置執行情況,必須實事求是,不得隱瞞,否則發生事故由交班者承擔。

4、接班者在檢查中發現異常情況,應由交班者處理,如接班者願意接受處理,可由接班者接班後繼續處理,一時處理不好的應在交接班記錄本上作詳細說明並報告上級相關領導。

5、接班者不得扳弄不屬於檢查範圍內的裝置。

6、在開、停機和處理事故以及倒閘操作時不得進行交接班,接班者應主動離開現場,如交班者邀請接班人員幫助處理事故和操作,在接班者願意下可以協助交班者處理。

7、交班者在交班前應對機械裝置進行維護,執行日誌、工具等物品擺放整齊以便接班人員的查驗。

8、交班者應在雙方簽字後離開作業現場。

9、機械動力裝置履歷書、機械裝置司機手冊、司機交接班記錄必須及時如實填寫。

機械裝置管理制度10

為了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規範機械裝置及工器具在購置、使用及檢驗等各階段的安全管理,確保施工中機械裝置及工器具的正確與安全使用,保障作業人員的安全與健康。同時充分發揮其效能,提高施工水平,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結合專案部施工實際,制定本辦法。

1、 施工機械裝置及工器具購置

1.1 購置施工機械裝置及工器具,必須購買有製造和試驗資質的廠家生產的產品。

1.2 所購置的施工機械裝置及工器具,其質量必須符合國家有關產品標準,並有產品合格證和出廠使用證明書(標明製造廠名稱、地址、生產許可證、生產日期和產品效能、安全注意事項等)。

1.3 自制或改裝的機具,必須按sd165《電力建設施工機具設計基本要求〈輸電線路施工機具篇〉》的規定進行試驗,經鑑定合格後方可使用。

1.4所有施工機械裝置及工器具的質保資料(包括有關檢測記錄),使用或管理單位應妥善保管。

2、 施工機械裝置及工器具使用與管理

2.1 各使用(管理)單位應按照本《辦法》,制定相應施工機械裝置及工器具的使用、保管、檢查維護和試驗等管理細則以及有關機械裝置的操作規程,並報公司安全監督部備案。倉庫及有關管理部門,應建立施工機械裝置及工器具的進出庫制度和相應的臺帳。

2.2 施工機械裝置及工器具,應由瞭解其效能並掌握操作知識的人員操作,特種作業所涉及的機械裝置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嚴禁不懂操作規程、不熟悉效能的人員操作。

2.3 施工機械裝置及工器具的使用單位,應派專人進行經常性的檢查(包括外觀檢查、電氣部分絕緣檢查、傳動部分和機械裝置效能檢查等)、維護保養(指清洗、除鏽、塗潤滑油、刷漆等)以及專人保管。

2.4 施工機械裝置及工器具的`使用,必須按產品出廠使用說明書或產品銘牌上規定的額定荷載使用;銘牌脫落的機械裝置及起重工器具不得使用,應由有關部門重新做好永久性標識後方可使用;使用前必須進行認真的外觀檢查,嚴禁使用已變形、破損、有缺陷或有故障等不合格的機械裝置及工器具。不得以小代大使用。

2.5 機具外露的傳動裝置(軸、齒輪及皮帶等)、轉動部分及牙口,必須裝設保護裝置,轉動部位應保持潤滑。

2.6 機具各種儀表(包括電壓表、電流表、壓力錶、溫度計等監測儀表)以及制動器(剎車)、限位、安全閥、閉鎖等安全裝置必須齊全完好。

2.7 固定式施工(生產)機械裝置應安裝在牢固的基礎上,並設立安全操作規程標牌。移動式施工(生產)機械裝置使用時應處於水平狀態,放置平穩。

2.8 電動機具外殼接地必須良好,絕緣必須可靠。所有電動機具的電源線,應使用橡皮電纜或動力電纜,電動機具使用時其電源側(指電源箱內)必須裝設漏電斷路器(觸電保安器)裝置。

2.9 電動、風動機具在執行中嚴禁進行檢修或調整。檢修、調整或中斷使用時應將能源斷開。不得將機具、附件放在機器和裝置上;不得站在移動式梯子或其它不穩固的地方使用電動、風動機具。

2.10 電動機械裝置工作前應先空轉1—2分鐘,待運轉正常後方可正式工作。

2.11 機械裝置運轉時,嚴禁以手觸控其轉動和傳動部分或直接調整皮帶或進行潤滑等工作。

2.12 機械裝置除規定座位、走道外,不得在其它部位坐、立或行走;機械裝置運轉時操作人員不得離開工作崗位。

3、施工機械裝置及工器具檢驗

3.1 施工機械裝置及工器具的檢驗應按《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程》(架空電力線路部分)的有關條款,同時參照公司《常用機具報廢標準》和《常用機具定期試驗規定》執行。

3.2 起重工器具的檢查週期為一個月,其試驗週期為一年。

3.3 起重工器具的機械裝置效能試驗採取抽查方式進行,抽查的比例為該規格起重工具數量的30%,,在30%數量裡試驗有不合格的,應全數試驗。對小於10件的應全數試驗。

3.4 試驗應由經過培訓合格的人員進行;試驗方式為過載靜負荷試驗。

3.5 試驗前應對被試品外觀檢查,對已到報廢標準的不再進行試驗,直接作報廢處理。

3.6 所有試驗合格的工器具均應出具試驗報告。試驗報告的格式參照附件四執行。

機械裝置管理制度11

一、作業前使各部結構無變形,連線螺栓無鬆動;節點無開焊,裝配正位,附牆壁牢固、站臺平整;鋼絲繩固定良好,執行範圍內無障礙

二、啟動前檢查地線、電纜無損,控制開關應在零位。電源接通後、電壓應正常,機件無漏電;各種限位裝置、梯籠門電器聯鎖應良好,儀表靈敏有效。

三、升降機乘人或載物,應荷載均勻,嚴禁人和貨物混裝,嚴禁超載。

四、開動前,應明鈴示警,執行中不準開啟籠門。

五、工作時遇到大雨、雷雨、大暴雨、濃霧及四級以上大風應停止作業,執行中有機械異常情況,應立即停機檢查。

六、未切斷電源前操作人員不得離開操作位置。

七、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培訓,取得操作合格證,必須專人、定機、定崗位專人負責,非本機人員不得擅自操作。

八、操作前對軌道、附牆壁的'金屬結構、聯結件是否牢固可靠、升降齒輪、齒條、傳動齒輪和安全器齒輪是否鬆動進行全面檢查。

九、執行一段時間要對升降機標準節架垂直度、連線螺栓、接地電阻進行一次全面檢查。

十、梯籠門必須設定聯動關閉裝置,只能將門完全關閉後、梯籠才能開啟。

十一、工作完畢應對籠內清理乾淨,切斷電源,鎖好升降機梯籠門,切斷總電源開關。

機械裝置管理制度12

1為有效地做好特種裝置事故的處理工作,制定本制度。

2特種裝置事故按裝置損壞程度分為爆炸事故,嚴重損壞事故和一般損壞事故。

2.1爆炸事故是指鍋爐、壓力容器和壓力管道在使用過程中或壓力試驗中,受壓部件發生破壞,裝置中介質蓄積的能量迅速釋放,內壓瞬間降至外界大氣壓力以及管道洩漏引發的各類爆炸事故。

2.2嚴重損壞事故是特種裝置在使用過程中,由於結構部件、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損壞等導致裝置停止執行而必須進行修理的事故。以及壓力容器和壓力管道因洩漏而引起的火災,人員中毒以及壓力管道遭到破壞的事故,也屬嚴重損壞事故。

2.3一般損壞事故是指鍋容管特在使用中輕微損壞而不需要停止執行修理,以及壓力管道發生洩漏未引起其他災害的事故。

3發生特種裝置事故後,事故部門應迅速向特種裝置安全管理部門、裝置部門和公司主管領導報告。如屬於嚴重損壞事故、爆炸事故的,由特種裝置安全管理部門按《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特種裝置事故處理規定》的程式和內容向特種裝置監察部門等上級有關部門報告。

4事故發生後,發生事故的部門應積極採取措施搶救人員和防止事故擴大,並在事故現場採取加攔繩,張貼“嚴禁入內”,“嚴禁破壞事故現場”標誌,設人監督等措施,保護好事故現場。

5屬於一般損壞事故發生後,由公司領導、安技、裝置部門以及事故有關人員聯合成立事故調查小組,對事故發生前裝置狀況,事故傷亡、裝置損壞及經濟損失情況,以及事故原因和性質等進行調查分析,確定事故責任,提出事故處理建議。事故調查結束後,由事故調查組填寫事故調查報告書。

6屬於嚴重損壞事故、爆炸事故,應按《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特種裝置事故處理規定》處理。

7發生人員傷亡事故還應執行公司《事故管理制度》。

8對造成員工傷亡事故或財產損失事故的責任人和部門,按責任的`大小,根據《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特種裝置事故處理規定》、《廣州市企業職工傷亡事故處理規定》以及公司《安全生產獎懲管理制度》的規定處理。由人事部門或紀律檢查部門實施。

9對造成員工重大傷亡事故或重大財產損失事故且構成犯罪的責任人,交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0特種裝置事故檔案資料,由特種裝置安全管理部門負責儲存。

機械裝置管理制度13

一、目的:

為了調查弄清裝置事故原因真象,及時採取合適的補救措施,最大限度的挽回公司的損失,明確相關責任人的責任,讓所有員工從中受到教育和再培訓,杜絕類似事故的再度發生。

二、原則:

事故處理應做到三不放過原則:原因分析不清不放過;責任者及員工未受教育不放過,沒有采取改進措施不放過。

三、事故定義:

凡是由於裝置非正常損壞和人為原因而引起裝置故障均為裝置事故。

裝置事故分為一般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直接經濟損失在20xx元以下的為一般事故;直接經濟損失在20xx―5000元的為重大事故;直接經濟損失在5000元以上的為特大事故。

四、事故的處理程式:

1、事故現場:事故發生後,當事人應立即採取必要安全及應急措施,保證必要的生產所需。並及時通知上級組長和主管以及技術工程師,同時做好現場保護,以便進行原因分析。

2、事故搶修:組長、主管、技術工程師在接到通知後應於第一時間趕到事故現場。裝置當事人要如實報告事故經過,會同工程師、上級進行原因劃定。並配合組織搶修,力爭以最短時間恢復生產。

3、事故調查:

a、事故處理完畢後,相關人員首先要配合上級或工程師做好事故原因調查工作。按要求如實將事情的`經過、原因作出書面報告以供參考。(書面報告在事故當日按上級要求提交,否則,按失職追究相關責任。)

b、由組長、主管和技術工程師通過公開討論,對事故的調查作出結論。由工程師作出事故書面報告,詳細記錄事故經過、原因、及採取措施和處理意見等內容。(書面報告在事故調查的三日內向上級主管提交,否則,按失職追究相關責任。)

五、教育及再培訓:

針對事故發生原因,組長、主管及技術工程師應視情況組織現場會,對員工進行教育及再培訓。在一個月內由主管或工程師組織,完成對所有員工以事故為案例的公開討論和培訓,並做記錄和準備相關內容考核。

機械裝置管理制度14

為加強大型、起重裝置的安裝、使用、拆卸管理,保障使用安全,根據國家、省、市的有關規定,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裝拆程式規定

1.大型機械、起重裝置的'拆裝作業,必須由具備安裝資質的專業隊伍和專業特種作業人員承擔,無特種操作證不得參與。

2.安拆作業前,承裝單位要召集工程技術、安全部門人員一同勘察現場情況,協商制定安全技術保證措施。

3.大型機械的拆除、安裝,對參加拆裝人員要進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術交底,嚴格遵守拆裝程式,拆裝時要有安全監管員和技術負責人在場指揮和監護。

4.大型機械的安裝、拆卸作業,應遵守電氣、機械、高空作業安全規程,防止觸電、墜落、擠傷等事故。

5.安裝完畢的裝置,應符合《起重機械安全規程》和《建築機械使用安全技術規程》之要求,通過公司安檢部門驗收合格,並通過國家承認的第三方檢測單位檢測合格,方可准予使用。

二、裝拆前零部件檢查制度

1.大型施工機械在裝、拆之前,要先檢查機械的金屬結構部件應無嚴重腐蝕、彎曲變形、焊縫不開裂。工作爬梯、防護欄杆安全可靠。

2.要檢查安全保護裝置完好無損,各聯接螺栓、銷軸、配線、鋼絲繩、塔吊壓重配重的數量或長度完整齊全,無損壞。

3.檢查齒輪、滑輪、連軸器、減速器、制動器等機械零部件外觀完好,固定牢靠,沒有裂紋損傷。

4.檢查各電氣線路、電纜、集電器、電阻器、開關、接觸器等電氣部件符合使用要求,電機繞組以及線路絕緣電阻≥0.5MΩ。

5.檢查隨機工具以及使用的麻繩、吊索、吊環、卸甲、手拉葫蘆等工具齊全牢固,完好無損,確保安全可靠。

6.拆卸完畢,要清理、保養好機械裝置的各種零部件,並保管堆放整齊。

三、安全技術交底制度

1.拆、裝塔吊時,應嚴格執行國家標準、建設部標準及行業標準和生產廠家使用說明書中的規定要求進行。

2.根據施工現場實際情況,編制切實可行的拆、裝工藝和方案,並嚴格按工藝和方案要求組織交底、實施。

3.參加起重裝置拆、裝作業人員,應認真學習拆、裝工藝方案,掌握本崗位、工位作業要求。

4.在起重裝置拆、裝過程中,應由拆、裝指揮人員統一指揮,並做好安全監護工作(作業區應懸掛警示標牌)。

5.拆、裝進場前,檢視施工現場周圍環境、道路、安全措施等以及現場配合準備工人情況,具備拆、裝條件方可組織人員進場。

6.參加拆、裝作業人員應接受安全技術交底。由技術負責人組織,由拆、裝指揮作施工過程工藝、方案交底;機電工長作拆、裝過程安全交底,並履行簽字手續。

7.拆、裝只允許在四級風以下進行作業,如在作業過程中,突然遇到風力加大,必須立即停止作業,並緊固連線螺栓。

機械裝置管理制度15

機械裝置事故管理制度之相關制度和職責,一、範圍:本管理制度規定了裝置事故的定義、分類、預防、管理、報告、鑑定、處理等內容與要求,適用於本公司的裝置事故管理工作。二、管理內容:2.1、裝置事故的定義:凡正式投產的各...

一、範圍:

本管理制度規定了裝置事故的定義、分類、預防、管理、報告、鑑定、處理等內容與要求,適用於本公司的裝置事故管理工作。

二、管理內容:

2.1、裝置事故的定義:凡正式投產的各類機械、設務備在生產過程中造成的機械、裝置或裝置零部件的非正常損壞,使施工生產突然中斷者,均為裝置事故。

2.2、高備事故分業表(按直接經濟損失分類):

事故分類 一次事故經濟損失金額(元)

小型事故 ≤1000

一般事故 ≥1000≤20000

大型事故 ≥20000≤100000

重大事故 ≥100000≤300000

特大事故 ≥300000以上

三、裝置事故與防範管理:

3.1、裝置事故管理必須執行“預防為主”的方針。

3.2、堅持貫徹“誰主管,誰負責任”的原則,公司各級領導,裝置管理部門,物質管理部門及公司全體員工都要認真履行自己的職責,嚴格貫徹執行崗位責任制度及各項安全生產管理規章制度。努力做到對裝置的正確使用,精心維護,

科學檢修,防止機械、裝置事故發生。

3.3、加強公司全體員工對機械、裝置事故的思想教育工作,定期開展查裝置隱患活動,並加強全休員工的技術培訓教育,提高全體員工的技術素質和操作水平,增強全體員工預防機械、裝置事故的預防能力和排除能力。

3.4、裝置管理部門要加強對裝置事故的分析,及時總結經驗、教訓,制定防範措施,提高管理水平。

3.5、裝置事故的分級管理:

3.5.1、大型及以下的事故由公司裝置管理部門和安全管理部門共同管理。

3.5.2、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上報上級主管部門管理。

3.5.3、裝置事故與鑑定:

、發生事故的單位,應根據事故的性質必須及時逐級上報,發生各類機械、裝置事故必須向公司裝置管理部門和公司物質管理部門上報,發生重大和特大事故必須在30分鐘之內向公司裝置管理部門和安全管理部門彙報,公司裝置管理部門和安全管理部門接到彙報後,應立即組織有關裝置管理人員和技術人員對裝置事故進行調查分析,根據調查分析情況以書在面的方式向公司裝置管理領導彙報。

、裝置事故報告書的主要內容:發生裝置事故的主要原因、發生時間、發生地點、當事人、發生的經過、事故的性質、責任者、損失金額、處理意見、整改意見、預防措施。事故報告書必須有參加事故鑑定人員和責任者及裝置事故單位主要領導簽字。

、裝置事故的調查、鑑定按分級管理的原則分別進行組織調查、鑑定。

、參加資產保險的裝置,事故單位應及時通知保險公司檢視事故現場,確定損失情況和裝置損失經濟價值。

3.4、事故的`處理:

3.4.1、裝置的責任事故按照“三不放過”的原則,按照分級管理許可權進行處理。大型裝置事故及大型以下的裝置責任事故根據事故情節對責任者給予批評教育或警告處分,賠償直接經濟損失的一部分。重大及特大裝置責任事故,根據裝置事故情節對責任者給予記過,降級,留廠檢視,開除廠籍,賠償直接經濟損失的一部分。情節惡劣者追究刑事責任等。

3.4.2、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應追究領導責任:

、由於安全生產規章制和操作規程健立不全,職工無章可循造成裝置事故者。

、對職工不按規定進行安全教育和操作規程教育,安排無證人員操作,或打或操作者未經考核合格就安排上崗操作造成裝置事故者。

、裝置超負荷運轉,超期使用,對存在事故隱患不採取有效措施,造成裝置事故者。

、違章指揮,強令員工違章操作裝置,造成裝置事故者。

裝置發和故隱瞞不上報者。

四、裝置事故直經濟損失計算方法:

裝置事故直造成直接經濟損失包括,裝置修復的各種費用,修理期間的裝置提取折舊費用等。

4.1、能夠就地修復的按實際修理費用和裝置提取折舊費用計算。

4.2、需要進廠大修的按以下公式計算:

4.3、裝置運轉已超過大修週期而發生裝置事故,按大修期間直接發生的各種材料、配件費用計算。

4.4、由於裝置事故造成裝置報廢,按裝置實際淨值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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