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械裝置管理制度(彙編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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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現實社會中,制度對人們來說越來越重要,制度泛指以規則或運作模式,規範個體行動的一種社會結構。這些規則蘊含著社會的價值,其執行表彰著一個社會的秩序。那麼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機械裝置管理制度,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機械裝置管理制度(彙編15篇)

機械裝置管理制度1

1、專案經理部要加強機械裝置綜合管理,設定懂機械裝置管理工作的專職(或兼職)機務管理員,充分發揮機械裝置的效能。

2、專案開工前必須制定機械裝置使用的佈置方案,根據施工進度要求合理選配及時進場,滿足施工需要。

3、施工專案機械裝置必須實行統一管理(包括自有、租賃、分包單位自帶的機械裝置),由機務員按規定要求對進場的機械裝置進行驗收,合格後向有關人員和操作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手續要齊全,記錄要認真,而後方可使用。

4、機械裝置的操作人員按規定持有效證件上崗操作,在用的機械裝置安全防護裝置必須齊全有效。

5、專案機械裝置使用管理必須堅持“三定”工作。

6、要合理使用機械裝置,安裝要符合規定,特種機械裝置要制定專項的安全技術要求,機械裝置使用環境要符合文明施工管理要求。

7、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如若發生機械事故,應保護好現場及時上報有關領導和部門,同時採取一切可行的措施,防止事故進一步的擴大,在事故處理上要堅持“三不放過”的原則,加以整改,杜絕事故重複發生。

8、堅持機械裝置使用“十字”作業法,加強維修保養工作,嚴禁機械裝置帶病運轉作業。

9、專案經理部要積極組織有關人員,參加公司組織的關於安全使用機械裝置的教育和技術培訓,使得操作者懂技、會操做、能維修。

10、專案對機械裝置使用要進行經濟合算,作到資料完整齊全。

機械裝置管理制度2

一、機械裝置使用管理規定

為了正確合理使用機械裝置,防止裝置事故的發生,更好的完成企業施工任務,特制定本制度。

(1)務必嚴格按照廠家說明書規定的要求和操作規程使用機械。

(2)配備熟練的操作人員,操作人員務必身體健康,經過專門訓練,方可上崗操作。

(3)特種作業人員(起重機械、起吊指揮、掛鉤作業人員、電梯駕駛等)務必按國家和省、市安全生產監察局的要求培訓和考試,取得省、市安全生產監察局頒發的“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操作證”後,方可上崗操作,並按歸家規定的要求和期限進行審證。

(4)實習操作人員務必有實習證,在師傅的指揮下,才能操作機械裝置。

(5)在非生產時間內,未經主管部門批准,任何人不得私自動用裝置。

(6)新購或改裝的大型施工裝置應有公司裝置科驗收合格後方可投入運作,現場使用的機械裝置都務必做標誌、掛牌。

(7)經過打修理的裝置,就應由有關部門驗收發給使用證後方可使用。

(8)機械使用務必貫徹“管用結合”、“人機固定”的原則,實行定人、定機、定崗位的崗位職責制。

(9)有單獨機械操作者,改人員為機械使用負責人。

(10)多班作業或多人操作的機械(如塔吊、升降機),應任命一名為機長,其餘為組員。

(11)班組共同使用的機械以及一些不宜固定操作人員的機械裝置,應將這類裝置編為一組,任命一名為機組長,對機組內所有裝置負責。

(12)機長及機組長是機組的領導者和組織者,負責本機組裝置的所有活動。

(13)在交班時,機組負責人應及時、認真的填寫機械裝置執行記錄。

(14)所有施工現場的機管員、機修員和操作人員務必嚴格執行機械裝置的保養規程,應按機械裝置的技術性能進行操作,務必嚴格執行定期保養制度,做好操作前、操作中、操作後的清潔、潤滑、緊固、調整和防腐工作。

(15)起重機械務必嚴格執行“十不弔”的規定,遇六級(含六級)以上的大風或大雨、大雪、打雷等惡劣天氣,應停止使用。

(16)機械裝置轉運過程中,必須要進行中修、保養,更換已壞損的部件,緊固螺釘,加潤滑油,脫漆嚴重的要重新油漆。

二、機械裝置走合期制定

(1)一般機械的走合工作,由使用單位派修理工配合主管司機進行,特種和大型機械,由公司業務主管部門組織實施。

(2)機械(車輛)的走合期務必按說明書進行,要逐步載入,平穩操作,避免突然加速或載入。

(3)走合期內出現問題或異常現象時應及時停機,待找出原因,處理後方可繼續進行。

(4)重點裝置的走合期,務必在供方和公司有關部門技術人員的指導下進行。

(5)走合期結束後,應進行一次全面的檢查保養,更換潤滑油脂,並由機械技術負責人在記錄表上籤章,交付正常使用。、

三、機械裝置交接班制度

(1)所有多班作業裝置的操作人員務必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

(2)交接班資料。

1)本班完成任務狀況,生產要求及其他注意事項。

2)本班機械運轉狀況,、燃油、潤滑油的消耗和準備狀況。

3)本班保養狀況、存在問題及注意事項。

(3)由交班人負責填寫本班報表及交接班記錄,接班人核實後交班人方可下班。

(4)嚴禁交班人故意隱瞞機械故障或存在問題。

(5)如因交接不清,裝置在交班後發生問題,由接班人負責。

(6)裝置管理人員應經常檢查交接班狀況,檢視交接班記錄。

四、機械裝置使用“三定”制度

(1)凡需持證操作的裝置務必執行定人、定機、定崗位的“三定”制度。

(2)中型機械一班制時,採用一人一機此人稱機長或操作負責人。

(3)大型多班多人作業的機械,由機長主管,其餘為操作保管人。

(4)中小型機械採用一人多機,要掛牌以示管理範圍,無法固定人員的多用途及附屬性機械應由班組長或指定具體負責人員進行管理。

(5)為保證機長和操作人員的相對穩定,以及機械裝置的合理使用和保養,要做到:

1)一般機械的主管司機(負責人)由專案經理部任命。

2)重點裝置的司機長由由使用單位提出人選,報公司審批後正式任命,並報上一級主管部門備案。

3)機長(負責人)一經任命不能輕易調動,如需調動須經原審批單位批准。

五、機械裝置安全管理制度

(1)務必認真貫徹執行iso9002質量保證體系中機械裝置管理職能要素,建立機械裝置管理臺帳,健全管理機構和各項管理職責。

(2)新購機械裝置務必由專案部申請,工程處安全裝置科稽核,工程處主任審批後方可購置,新購的裝置務必具有製造商的生產和經銷許可證,並附有檢驗報告和相關資料,經工程處安全裝置科驗收確認後方可購進使用,並及時建立新的臺帳。

(3)專案部之間調配的機械裝置務必完好,附件配件齊全,由專案安全裝置管理員到現場驗收確認後方可調進,並辦理交接手續。

(4)大型機械裝置的安裝拆卸,務必先編制施工方案,經公司審批後方可進行。裝拆工作由公司大型機械安裝隊進行。大型機械裝置安裝除錯完畢後,務必組織自檢,並報公司驗收,由公司安全裝置科報檢測部門檢測,在取得合格證後方可正式啟動使用。大型裝置的安裝拆卸資料務必報公司和當地安監部門備案。

(5)中小型機械裝置的安裝拆卸工作由專案部組織進行,安裝完畢後進行自檢,並做好相關驗收檢查記錄,部分驗收檢查資料報上級部門存檔。

(6)務必根據工地現場的具體狀況和特點合理配備相應的機械裝置,並配備技術水平較高的操作人員和維修保養人員。

(7)大型機械操作人員務必經北京市有關部門培訓,經考試合格取得操作證後方可獨立作業,並按時驗證復證。中小型機械裝置操作人員務必經公司指定的培訓部門培訓合格取證後方可持證上崗。

(8)進一步提高操作人員的高度職責心和操作技術本領,作業人員務必遵守操作規程,做到“精心操作、杜絕違章”,能有效的掌握機械裝置效能特點並具有必須的裝置維修保養經驗和潛力。機械裝置使用中必須要做到“勤檢查、勤保養、勤聯絡”,保養務必遵守“清潔、潤滑、緊固、調整、防腐”的十字作業方針,禁止裝置帶病運轉。

(9)專案部安全裝置管理人員務必定期對操作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和操作規程交底,並根據不同的作業特點及時進行鍼對性的安全交底。操作人員務必進行例行檢查和保養,並做好機械臺班執行例保記錄。嚴禁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在遇到所作業資料和裝置狀態危機設別和人生安全時,操作人員有權拒接作業,現場管理人員務必立即予以制止並採取有效措施進行控制處理。

(10)現場施工機械實行“定人、定機、定崗位”的職責制,禁止無證作業。

(11)專案部務必組織對機械裝置進行定期檢查和專項檢查,對危險作業資料進行監控,發現問題及時排除,並建立機械裝置管理臺帳,及時反饋機械裝置使用狀況和效能狀況,以保證機械裝置的使用安全,防止裝置事故的發生。

六、機械裝置檢查制度

(1)總則

為了確保現場機械裝置在施工中正常運轉,搞好機械裝置的平時維修、保養和合理使用,提高機械裝置完好、使用率,杜絕重大機械事故,避免一般機械事故,延長機械使用壽命,做到安全生產,禮貌施工,特制定本制度。

(2)機械裝置檢查方法

專案部機管員每月定期對本專案部的機械裝置進行一次檢查,並將檢查資料整理歸檔後備查。

(3)機械裝置檢查資料

1)各類機械裝置安全裝置是否齊全,限位開關是否可靠有效,裝置接地線是否貼合有關規定。

2)塔吊軌道接地線、路軌頂端止擋裝置是否齊全可靠。

3)軌道鋪設是否平整,拉桿、壓板是否貼合要求。

4)裝置鋼絲繩、吊索具是否貼合安全要求。

5)各類裝置制動裝置效能是否靈敏可靠。

6)固定使用裝置的佈局搭設是否貼合有管規定。

7)人貨電梯限速器、附牆裝置是否貼合有關規定。

8)井架、人貨電梯進出口處、防護棚、門是否貼合有關規定。

9)機械裝置重要部位螺釘是否緊固,各類減速箱和滑輪等需要潤滑部位的潤滑是否貼合有關規定。

七、機械裝置事故處理制度

(1)總則

為合理處理由於使用、維修、管理不當等原因而造成機械裝置非正常損壞的統稱為機械事故。

(2)事故分類

1)一般事故:機械裝置直接經濟損失為20__-20000元,或因損壞造成停工7-14天者。

2)大事故:機械裝置直接經濟損失為20001-50000元,或因損壞造成停工15-30天者。

3)重大事故:機械裝置直接經濟損失為50001元以上,或因損壞造成停工31天以上者。

4)非職責事故:指事前不可預料的自然災害所造成的破壞行為。

(3)事故處理原則

1)事故發生後應先搶救受傷人員,保護事故現場,以利於事故的分析處理。

2)各類事故發生後,都應進行認真的檢查、分析,任何人不得隱瞞不報,弄虛作假。

3)嚴格執行三不放過原則,即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過、事故職責者與群眾未受到教育不放過、沒有防範措施不放過。

(4)事故處理方法

1)一般事故由分公司處理,並填寫《裝置事故報告表》報公司裝置管理部備案。

2)大事故由公司處理,並填寫《裝置事故報告表》報總公司主管部門備案。

3)重大事故由公司裝置管理部逐級上班,按上級有關部門指示精神對事故進行分析並提來源理意見,報送總公司主管部門審批,並填寫《裝置事故報告表》。

八、機械裝置報廢制度

(1)機械裝置報廢條件

機械裝置凡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均可申請報廢。

1)裝置主要結構、部件已嚴重損壞,雖經修理其效能仍達不到技術要求和不能保證安全生產的。

2)修理費過高,在經濟上不如更新合算的。

3)因意外災害或事故,裝置受到嚴重損害已無法修復的。

4)技術性能落後、耗能高、沒有改造價值的。

5)裝置超過使用週期年限、非標準專用裝置或無配件來源的。

6)國家明文規定列為強制淘汰的裝置。

(2)機械裝置報廢處理原則

1)凡經批准報廢的裝置可核減裝置資產和實力臺帳。

2)裝置報廢后,原則上不準繼續使用或整機出售給其他單位。

3)對報廢裝置的零部件拆卸,務必經裝置管理部門同意,並辦理有關手續,其餘部分一律送交總公司規定的回收公司。

(3)機械裝置報廢處理程式

1)對需報廢的裝置,各單位要組成技術鑑定小組進行全面的技術鑑定。

2)根據技術鑑定小組對裝置的鑑定狀況,填寫裝置報廢申請表,經公司領導稽核後上報總公司。

3)車輛報廢應先由公司辦理車輛登出手續,後報總公司辦理資產報廢手續。

機械裝置管理制度3

1、專案部應嚴格執行公司《施工裝置管理控制程式》及其它機械裝置管理制度,做好機械裝置的購置、租賃、使用、保養維修和進退場工作,確保裝置處於完好的狀態,以滿足持續施工生產過程能力的需要,確保執行過程中的安全,降低對環境的影響。

2、工程專案部應根據工程實際情況編制機械裝置使用計劃,按計劃組織機械裝置進場使用。所需機械裝置可從公司調配(內部租賃)或從租賃市場租賃也可自購,外部租賃或自購機械裝置必須報公司裝置管理部門備案,納入公司機械裝置統一管理。

3、專案經理部購置或租賃的起重施工機械裝置必須是具有生產許可證的廠家生產的質量合格產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起重機械裝置不得購置或租賃:

(1)國家和當地主管部門明令淘汰的;

(2)國家和當地主管部門規定禁止使用的;

(3)達不到安全技術標準規定的;

(4)安全保護裝置配備不齊全的;

3、專案經理部使用的機械裝置應建立機械裝置安全技術檔案,對進場的機械裝置在使用中應做好維護管理。

4、專案經理部應採取技術、經濟、合同措施保證施工機械裝置合理使用,提高施工機械裝置的使用效率,做好機械裝置的維修保養,用養結合,降低專案的機械使用成本。

5、機械裝置操作人員應持證上崗,實行崗位責任制,嚴格按照操作規範作業,搞好班組核算,加強考核和激勵。

6、場機械管理應滿足下列要求:

(1)編制大中型機械安裝拆卸方案,並按規定報批。

(2)大中型機械安裝、拆卸、驗收符合有關規定,安裝單位具有相應的資質證書。

(3)各種機械裝置均有操作規程。

(4)塔吊司機、指揮、施工電梯司機應持特種作業證書上崗

(5)現場使用的機械裝置,按施工平面圖佈置存放,保持機身等周圍環境的清潔,清潔機械汙水不隨地流淌。機械標記,驗收合格證明顯,安全裝置可靠。

(6)塔吊、人貨梯周邊封閉,機械裝置基礎(座)牢固,塔吊、人貨梯基礎方案應按規定報批。

7、分包方除大包工程外原則上不得自帶裝置進場。經公司裝置管理部門同意自帶裝置施工時,專案部機械管理員應對分包方自帶裝置的種類、數量及狀況進行核實把關。代表專案部與自帶裝置單位簽訂自帶裝置安全使用協議,明確安全責任。

8、發生機械裝置事故,必須立即保護好現場,迅速報告專案經理和公司裝置管理部門,涉及人身安全或有擴大事故損失的情況應及時搶救;機械裝置事故的調查、分析、處理,必須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進行。

為了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規範機械裝置及工器具在購置、使用及檢驗等各階段的安全管理,確保施工中機械裝置及工器具的正確與安全使用,保障作業人員的安全與健康。同時充分發揮其效能,提高施工水平,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結合專案部施工實際,制定本辦法。

1施工機械裝置及工器具購置

1.1購置施工機械裝置及工器具,必須購買有製造和試驗資質的廠家生產的產品。

1.2所購置的施工機械裝置及工器具,其質量必須符合國家有關產品標準,並有產品合格證和出廠使用證明書(標明製造廠名稱、地址、生產許可證、生產日期和產品效能、安全注意事項等)。

1.3自制或改裝的機具,必須按sd165《電力建設施工機具設計基本要求〈輸電線路施工機具篇〉》的規定進行試驗,經鑑定合格後方可使用。

1.4所有施工機械裝置及工器具的質保資料(包括有關檢測記錄),使用或管理單位應妥善保管。

2施工機械裝置及工器具使用與管理

2.1各使用(管理)單位應按照本《辦法》,制定相應施工機械裝置及工器具的使用、保管、檢查維護和試驗等管理細則以及有關機械裝置的操作規程,並報公司安全監督部備案。倉庫及有關管理部門,應建立施工機械裝置及工器具的進出庫制度和相應的臺帳。

2.2施工機械裝置及工器具,應由瞭解其效能並掌握操作知識的人員操作,特種作業所涉及的機械裝置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嚴禁不懂操作規程、不熟悉效能的人員操作。

2.3施工機械裝置及工器具的使用單位,應派專人進行經常性的檢查(包括外觀檢查、電氣部分絕緣檢查、傳動部分和機械裝置效能檢查等)、維護保養(指清洗、除鏽、塗潤滑油、刷漆等)以及專人保管。

2.4施工機械裝置及工器具的使用,必須按產品出廠使用說明書或產品銘牌上規定的額定荷載使用;銘牌脫落的機械裝置及起重工器具不得使用,應由有關部門重新做好永久性標識後方可使用;使用前必須進行認真的外觀檢查,嚴禁使用已變形、破損、有缺陷或有故障等不合格的機械裝置及工器具。不得以小代大使用。

2.5機具外露的傳動裝置(軸、齒輪及皮帶等)、轉動部分及牙口,必須裝設保護裝置,轉動部位應保持潤滑。

2.6機具各種儀表(包括電壓表、電流表、壓力錶、溫度計等監測儀表)以及制動器(剎車)、限位、安全閥、閉鎖等安全裝置必須齊全完好。

2.7固定式施工(生產)機械裝置應安裝在牢固的基礎上,並設立安全操作規程標牌。移動式施工(生產)機械裝置使用時應處於水平狀態,放置平穩。

2.8電動機具外殼接地必須良好,絕緣必須可靠。所有電動機具的電源線,應使用橡皮電纜或動力電纜,電動機具使用時其電源側(指電源箱內)必須裝設漏電斷路器(觸電保安器)裝置。

2.9電動、風動機具在執行中嚴禁進行檢修或調整。檢修、調整或中斷使用時應將能源斷開。不得將機具、附件放在機器和裝置上;不得站在移動式梯子或其它不穩固的地方使用電動、風動機具。

2.10電動機械裝置工作前應先空轉1—2分鐘,待運轉正常後方可正式工作。

2.11機械裝置運轉時,嚴禁以手觸控其轉動和傳動部分或直接調整皮帶或進行潤滑等工作。

2.12機械裝置除規定座位、走道外,不得在其它部位坐、立或行走;機械裝置運轉時操作人員不得離開工作崗位。

3施工機械裝置及工器具檢驗

3.1施工機械裝置及工器具的檢驗應按《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程》(架空電力線路部分)的有關條款,同時參照公司《常用機具報廢標準》和《常用機具定期試驗規定》執行。

3.2起重工器具的檢查週期為一個月,其試驗週期為一年。

3.3起重工器具的機械裝置效能試驗採取抽查方式進行,抽查的比例為該規格起重工具數量的30%,在30%數量裡試驗有不合格的,應全數試驗。對小於10件的應全數試驗。

3.4試驗應由經過培訓合格的人員進行;試驗方式為過載靜負荷試驗。

3.5試驗前應對被試品外觀檢查,對已到報廢標準的不再進行試驗,直接作報廢處理。

3.6所有試驗合格的工器具均應出具試驗報告。試驗報告的格式參照附件四執行。

機械裝置管理制度4

1目的

為了規範專案部機械裝置安全管理,確保機械裝置保持良好狀態,保證安全生產,降低職業安全衛生危害,特制訂本制度。

2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專案部各類施工機械裝置的管理。

3引用檔案:

中建築港集團有限公司裝置管理制度

4術語與定義

4.1日常保養:即班保養,指班前班後及工作中的維護和保養,主要對機械及某些零件進行檢查、清潔、調整、潤滑、緊固等。

4.2定期保養:指工作一段時間後進行的停工檢查,其主要內容是,排除發現的故障,更換工作期滿的易損部件,調整個別零件,並完成班保養的全部內容。

5職責

5.1專案部機料部負責專案部所有大中型機械裝置(包括外租賃的機械裝置)安全管理工作。

5.2專案部安全監察人員負責對各單位大中型機械裝置安全管理工作的監察工作。

6具體內容

6.1專案部制訂施工機械裝置安全管理制度,制度包括:

a)各類機械裝置的使用維護技術規定;

b)機械裝置安全責任制;

c)機械裝置的安全檢查制度;

d)冬季機械裝置的維護和保養制度;

e)中小型機械裝置的報廢、申購制度。

6.2大中型機械裝置的拆裝

6.2.1專案部根據施工計劃,確定大中型機械裝置的拆裝計劃。

6.3.2機械裝置拆裝隊編制拆裝技術措施,報專案部總工批准。

6.2.3施工前,機械裝置拆裝隊根據拆裝技術措施,對參加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

6.2.4機械裝置拆裝隊應指定專人負責,統一指揮,並要有技術人員和專職安全員在場監護。

6.2.5機械裝置安裝結束後,專案部組織相關單位進行驗收,並組織進行相關的試驗及試執行,填寫相關記錄

6.3機械裝置的使用維護

6.3.1專案部根據相關管理制度,進行本單位機械裝置的使用維護管理工作。

6.3.2專案部建立所使用機械裝置的使用維護記錄檔案。

6.3.3對於大中型機械裝置多班執行作業的'要建立交接班制度。

6.3.4確保特種機械操作人員持證上崗,並做到定人、定崗、定機。

6.3.5組織機械裝置操作人員進行機械裝置執行安全技術交底。

6.3.6監督檢查執行操作人員的在作業前、作業中、作業後的使用維護工作及其記錄的符合性。

6.3.7監督檢查機械裝置操作人員的日常保養工作。

6.3.8對於影響安全使用的機械裝置,按相關規定及時進行報修或報廢處理。

6.4機械裝置的定期保養

6.4.1在施工初期,使用單位針對機械裝置的使用狀況及施工計劃,制訂定期保養計劃並組織實施。大中型機械裝置定期保養計劃報專案部機料部批准,報專案部備案。

6.4.2使用單位制訂交通機械裝置的定期保養計劃,並組織實施。

6.4.3專案部機料部負責與政府相關的檢查部門聯絡工作。

6.5機械裝置安全檢查

6.5.1專案部定期組織機械裝置安全檢查,對不符合填寫機械裝置整改單限期整改。

機械裝置管理制度5

1 .機械裝置的購置

( l )購置計劃程式及要求

l )由機械管理部門根據需要,會同有關部門和申請購置部門共同提出裝置購置的專案、數量、型號和規格;

2 )由計劃部門落實資金來源,提出年度申請計劃,經主管領導批准後,向上級主管部門申報;

3 )申請計劃上級主管部門稽核批准後,按批准的名稱、型號、規格、數量訂貨採購。

( 2 )機械裝置購置的資金來源

企業實現技術裝備,資金來源是一個重要的前提條件,在裝置購置程式中,落實財務對購置款源的支付保證,是首先必須考慮的。

l )工程預算所列的技術裝配費;

2 )企業按規定留用的固定資產折舊資金(含大修理基金的結餘部分);

3 )企業利潤中的生產發展基金。

2 .機械裝置的裝配

( l )不論是新購置機械,還是對原有裝置的技術改造和改裝所裝配的機械裝置都應遵循技術上先進、生產上適用的總原則。在探討裝備方案時,必須綜合多方面因素進行分析比較,並考慮以下要求:

l )防止盲目性。是選購現有產品、是改造還是改裝,要進行權衡比較,綜合分析。需要自制的,要考慮技術水平、加工能力夠不夠,產品質量能否保證;

2 )考慮經濟效益。首先要充分發揮現有機械裝置的作用,必須新購置機械裝置時,要算好經濟賬;

3 )選購裝置要考慮到整機效能,還要考慮維修配件來源;

4 )裝備機械必須適應施工作業條件,在產量、質量和進度方面滿足施工要求。

( 2 )機械裝置的技術改造及改裝,對現有老舊的機械裝置進行技術改造,是加快裝置更新步伐的重要措施,具有投資少、收效快等優點。技術改造和改裝應遵循如下原則:

l )機械裝置的改造要同企業的技術改造結合起來,加強調查研究,摸清機械裝置的狀況,作出全面規劃;

2 )要考慮需要和可能,資金和機械裝置配件供應來源、技術準備等;

3 )要按照技術先進、使用可靠的原則有計劃地進行。技術改造方案、資料和施工圖紙必須事先提出,經有關人員稽核,報上級審批後方可實施。改造完成後經驗收合格、有關資料應列人技術檔案。

( 3 )裝置改造和改裝應進行以下審查:

1 )經濟可行性審查。提出比較資料及綜合比較方案;

2 )技術可行性審查。對引用技術是否成熟,改造改裝的實施步驟及能力提出論證。

3 .機械裝置的驗收

( l )對整機裝運的新購機械裝置,應進行運輸質量及供貨情況的檢查。對有包裝的新購裝置,應檢查包裝是否受損;對無包裝的新購裝置則可直接進行外觀檢查及附件、備品的清點。若發現新裝置已有較大損傷,應做好詳細記錄,並儘快與運輸部門或供貨廠方交涉處理。

( 2 )對解體裝運的自組裝裝置,對總成、部件及隨機附件、備品進行外觀檢查後,應儘快組織「_地組裝並進行必要的檢測試驗。

( 3 )工地交貨的機械裝置,應由製造廠在工地進行組裝、除錯空運載和生產性試驗,自檢合格後才提請訂貨單位複驗。試驗專案及要求按合同規定進行。施工企業最好直接參加廠方的自檢過程,待驗收全部合格後、才能簽署驗收。

( 4 )調撥的舊裝置的測試驗收,應基本達到'完好機械'的標準。

( 5 )重要關鍵性的大型裝置應由總工程師或總機械師為首的鑑定小組進行試驗驗收。

( 6 )一切隨機原始資料、自制裝置的設計資料、圖紙、測試記錄、驗收鑑定結論等應全部清點、整理歸檔,作為技術檔案的必備內容。

4 .機械裝置的檢查

( l )機械裝置檢查是全面性檢查活動,檢查的目的是發現問題,及時糾正;交流經驗,表彰先進,提高機械管理水平。檢查要注重實效。總公司每年組織一次,分公司每半年一次,基層每季一次。把完好裝置標準的評比工作與裝置檢查結合起來進行。

( 2 )裝置檢查的主要內容

l )機械管理工作,職工思想教育;

2 )管理機構,人員配備,規章制度的建立與執行情況;

3 )主要機械的使用、保養、修理情況及三率指標完成情況;

4 )技術檔案及資料的管理、使用情況;

5 )技術培訓考核、操作證制度的執行情況;

6 )維修計劃的執行,修理質量和配件管理情況;

7 )完好裝置標準競賽的實際成效。

5 .機械裝置的保養

( l )機械裝置保養是進行清潔、緊固、潤滑、調整、防腐、修換易損零件,使機械裝置保持良好狀態的一系列工作,減少機械磨損、延長機械使用壽命、提高機械完好率、保證安全生產的主要措施。必須貫徹'養修並重,預防為主'的原則。

( 2 )機械裝置保養的要求

l )處理好保養與施工生產的關係。在安排施工任務時,要留有機械保養時間;保養作業儘量利用業餘和節假日進行,以縮短保養停機時間,減少對施工生產的影響。2 )制訂並嚴格執行保養規程。操作人員進行保養作業要明確分工,各負其責。

3 )對操作人員進行思想教育和技術培訓。培養愛機習慣,熟練掌握保養技術知識

4 )具備必要的物質條件,配齊油槍、油杯等專用工具裝置,按期按量供應必備品和配件等。

( 3 )機械保養的作業內容

機械保養主要是清潔、緊固、潤滑、調整、'十字作業法',直至以恢復各大總成件耐用能力的平衡為目標而進行的有關專案。

( 4 )保養計劃

l )保養計劃的編制必須嚴格遵守保養規程和各類機械的保養間隔期以及生產情況逐月編制。並與機械保管月生產計劃同時下達;

2 )保養計劃的編制應堅持強制保養的原則。

( 5 )保養工作的組織實施

l )機械保養採用就機保養綜合作業或定位保養專業分工的方式,也可採用總成互換的保養方法;

2 )專業分工方式,可實行定部位、定人員、定機具、定進度、定質量的五定責任制度;採用綜合作業時,根據情況實行必要的責任制;

3 )保養工作結束後,應將保養類別、起止時間、保養主要內容和質量檢查情況登記在履歷書和保養登記簿內,記錄內容應齊全、準確。

6 .機械裝置的修理

( l )由於機械裝置種類繁多,應根據機械裝置的特點,採用不同修理制度。

( 2 )機械裝置劃分為三類:一是關鍵機械裝置;二是主要機械裝置;三是簡單機械裝置。

( 3 )對三類機械裝置採取三種修理制度。

1 )計劃預期檢修制度。用於第一類機械裝置,用計劃預防性來確保機械裝置完好;

2 )診斷修理制度。適用於第二類機械裝置,用'診斷病情,對症下藥'的方法進行修理,確保機械裝置完好,便於現場維修;

3 )事故修理制度。適用於第三類機械裝置,出故障就修,不出故障不修。

( 4 )修理制度三種檢查方法

l )修前檢查:以專業人員的經驗和儀器儀表相結合,鑑定如何修理;

2 )定期診斷法:根據診斷結果,視情修理。用儀器儀表和人的經驗相結合的方法;

3 )隨時觀察法:用於事故修理制度。要求隨時注意和掌握情況,一旦發生故障,馬上修理或更換。

機械裝置的修理是指將已因磨損而效能降低的機械裝置恢復到原出廠效能或基本達到原出廠效能的恢復手段。機械裝置的修理體制、修理計劃的形成程式見'機械裝置的保養'第l 、2款。

( 5 )機械裝置的定期修理

機械裝置的定期修理是指按計劃預期檢修制中規定的修理週期(間隔)對該機的強制性修理。這裡主要指機械裝置的大、中修理。

l )制訂修理方案

在機械裝置解體後,根據機械各部磨損情況,由機械技術人員會同機械修理人員共同制訂出書面修理方案。修理方案要針對性、可操作性強,要有具體的配合資料、加工級數及質量標準。修理方案一經確定,不要輕易變動。

2 )機械解體後,對所有舊零部件測量鑑定。從中確定可用、可修及需更新的配件,並據此編制出配件計劃。

3 )對按計劃新購人配件和新加工件,逐個檢測。對不符合質量、配合標準的配件堅決剔除。

4 )對所有的配合元件,在裝配後,要嚴格按規範檢測並有記錄。合格後方可進人下道工序。

5 )部件組裝完成後,要嚴格按規範檢測並有記錄並整體噴漆。

6 )整機組裝完成後,要整體噴漆,並同時噴上統一編號。

7 )由機械技術人員、質檢員、機械修理人員據修理規範和驗收規範共同對該機進行驗收和試運轉,並簽署驗收單。

8 )對大型機械裝置,經過三次大修理後,不再安排第四次大修理,一直維護使用到報廢;對於中型及以下機械裝置,當其四級保養的費用已達到或超過其原值時,不再安排四級保養,一直維護使用到報廢。

( 6 )機械裝置的日常修理

機械裝置的日常修理是指對機械裝置在正常運轉中,因發生人為或機件損壞而造成的停機故障的排除手段。機械裝置的日常修理的突發性強,在實踐中很難列人修理計劃。但也絕非無規律可循,只要廣大機務人員勤於摸索、頻於觀察、精於記錄、善於總結,還是能夠做到、起碼是能夠基本做到防患於未然。

l )機械裝置的日常故障的發現

a .機械操作人員在機械運轉過程中,必須精力集中,心無旁鶩。在完成生產任務的同時,隨時根據機械裝置運轉過程中的聲音、溫度、氣味、機械出力、操作反應等現象,及時發現異常並停機檢查。避免因這些異常的推遲發現而造成機械裝置的擴散性損壞。

b .各級機械管理修理人員應充分利用深人工地的機會,觀察機械的運轉動態,及時發現問題。

2 )機械裝置的日常故障的排除

a .屬於操作人員通過調整、緊固可以解決的故障,由其自行排除。但前提是機械管理單位必須為操作人員配備齊全隨機工具。隨機工具除本機專用的工具外,至少還應配備:黃油槍一個;克絲鉗、鯉魚鉗、活扳手、十字螺絲刀、一字螺絲刀、電工刀各一把;機油壺一個。

b .屬於機件損壞的故障,操作人員應立即通知修理單位。通知時必須要把故障部位、故障現象特徵說明白,以免修理人員往返徒勞。

c .修理單位接到通知後,應立即以最快速度派出修理人員。修理人員應根據通知的故障部位攜帶上可能更換的零部件。

d .故障排除後,操作人員和工地機械員應簽署機械修理任務單。機械修理任務單上應註明本次修理所耗用的工時;更換的配件名稱、數量;修理質量評定和對修理人員服務態度的評價。

7 .機械裝置的調撥

( l )企業內部調撥和外部調撥分別是裝置使用權和所有權的轉移,涉及產權變更時,要辦理好固定資產轉移手續。

( 2 )裝置無償調撥只需按規定辦妥交接手續,有償調撥應視裝置情況,實行按質論價的計費辦法。

( 3 )施工單位改變隸屬關係、合併、關停時,所有機械裝置調撥處理按上級規定辦理。

( 4 )根據管理許可權釋出調撥命令,按照調撥令辦理調撥事宜。

( 5 )調人調出裝置必須嚴格按照機械調撥通知單等規定的機械名稱、型號、規格、及有效期辦理交接事項,調撥通知單等檔案應作為列賬與立賬的依據。

( 6 )原機附件、備品、工具、說明書、履歷表、運轉記錄、隨機技術檔案等一律在交接記錄上註明並隨機移交,不得以任何理由扣壓。

( 7 )交接雙方要互相協作,調出單位應主動協助解決裝運問題,調轉中發生的費用一般由調人單位承擔。

8 .機械裝置的資料管理

( l )凡只屬固定資產的機械裝置,均應按機械分類建賬立卡。

( 2 )各級管理機構應建立機械總檯賬和反映配屬情況的分戶賬,定期核對實物,做到賬物相符。還要同財務部門所建的賬卡定期核對,做到賬賬相符。

( 3 )企業施工生產中的主要施工機械部門必須建立技術檔案。原始檔案(說明書、零件目錄、圖紙、出廠合格證、設計資料)、機械履歷表(機械變動、事故、安裝、運轉、修理、改造等履歷),均應按要求逐項登記。進口機械應詳細登記其技術性能、型號、規格、生產國別、生產廠商、出廠時間、編號、到達時間、配套動力及主要附件情況。

( 4 )運轉記錄等原始資料,由值班人員正確填寫,專職人員審查彙總,逐級上報。

9 .機械裝置的保管與退庫

( l )保管

l )嚴格按照機械裝置保管的有關技術規定保管好在庫機械裝置和暫時停用機械;

2 )機械裝置在保管中嚴禁拆套,杜絕備品、附件、工具等的鏽蝕、遺失和損壞現象。

( 2 )退庫

l )凡1年以上不需要用的機械裝置,可提出申請,經批准後,按規定辦理退庫手續;

2 )退庫機械裝置應做好保管,並做出技術鑑定,按審批要求的規定,辦理無償調撥的退庫交接手續;

3 )退庫機械的運雜費由原保管單位承擔。

10 .機械裝置的封存

( l )因施工任務改變、無施工任務或施工任務嚴重不足而停用的機械可以申請封存;

( 2 )封存機械必須技術狀況良好,附件齊全,否則不予辦理封存;

( 3 )封存機械必須塗油、防腐,放盡機記憶體水,其零部件及附件不得隨意挪用、拆換;

( 4 )封存機械必須有專職管理人員定期進行保養和試運轉;

( 5 )封存期未到而需啟封使用,需經封存審批部門批准,未經封存審批部門批准,不得擅自啟封。

11 .機械裝置的報廢

( l )對機械裝置報廢要嚴格掌握,慎重處理,屬下列情況之一的可申請報廢:

l )主要結構和部件嚴重損壞,雖經修理仍達不到生產使用要求和不能保證安全生產的;

2 )因使用期長,修理費用過大,在經濟上不合理的;

3 )因意外災害事故和突發事故,嚴重損壞無修復價值的;

4 )非標準裝置,因任務變動,本企業不適用,其他企業也不需要的;

5 )需更新換代的淘汰產品。

( 2 )機械報廢時,應由單位主管、專業人員、技術工人組成鑑定小組,進行詳細檢查,作出正確的技術鑑定。

( 3 )對符合報廢條件的機械,必須認真逐項填寫報廢申請書,經單位領導鑑定後,按規定的審批許可權,逐級上報審批。批准後按管理許可權作報廢處理。

12 .機械裝置的技術試驗

( l )機械裝置技術試驗規定

l )新購機械裝置或經過大修、改裝的機械裝置,在投人使用前必須進行檢查、鑑定和試運轉,以測定機械裝置的各項技術性能和工作效能;

2 )新購機械裝置的技術試驗由建制單位組織,在機械技術負責人的指導監督下進行;

3 )參加機械裝置技術試驗的人員,事先必須詳細研究原廠技術檔案,瞭解機械裝置技術性能,掌握技術操作規程;

4 )大修或改裝後的技術試驗,由承修單位生產部門負責組織,在技術負責人的指導和監督下,由主修人或原機機長會同進行;

5 )承修單位應事先通知送修部門派員參加,使試驗和驗收工作結合進行。

( 2 )機械裝置的技術試驗

l )外部檢查。主要檢查裝配是否正確,是否有缺件漏裝,潤滑部位是否塗油或注油,螺紋連線是否緊固等;

2 )無負荷試驗和負荷試驗。主要是試驗機械裝置的工作效能,包括機械裝置的啟動效能、動力效能、制動效能、操作效能和安全效能等,是否達到正常使用的技術要求;

3 )技術試驗後的複查。主要檢查試驗後的機械裝置有無不正常情況,消除試驗中發現的缺陷和故障,並做好潤滑、調整和緊固工作;

機械裝置管理制度6

為加強供水管理、保證飲水安全、預防疾病、保障用水衛生,特對二次供水裝置的清潔、消毒、維護、保養等管理製作如下標準。

一、露天水箱入孔均應加蓋鎖好,室內水箱房應加鎖,鑰匙統一保管。

二、水箱清洗人員均須有有效的“健康證”方能進入水箱操作。

三、水箱每半年清洗、消毒一次,清洗後取水樣檢查色度、濁度、有無異味、沉澱、測試其PH值,並做好清洗記錄;如不合格應重新按標準清洗。

四、每年三季度清洗水池後,送地下室水池水樣交防疫部門檢驗並取得合格證書。

五、清洗工作程式

1、所有清洗物品及人員裝備均須事先消毒。

2、清除水池(箱)內淤泥、雜物和鏽塊等。

3、清淤後投藥消毒30分鐘。

4、放水沖洗2~3遍以清除異味。

5、重新灌水並恢復正常供水。

六、使用中如發現水質異常現象,應馬上組織人員查詢原因並進行清潔處理。

機械裝置管理制度7

1 .機械裝置使用管理

( l )機械裝置使用管理為了合理使用機械裝置,充分發揮機械效率,安全完成施醜_生產任務,提高經濟效益,要求做到管用結合,合理使用,施工部門與裝置部門應密切配合。

( 2 )制訂施工組織設計方案,合理選用機械,從施工進度、施工工藝、工程量等方面做到合理裝備,不要大機小用。結合施工進度,利用施[間隙,安排好機械的維護保養,避免失修失保和不修不保,應使機械保持良好狀況,以便能隨時投人使用。

( 3 )嚴格按機械裝置說明書的要求和安全操作規程使用機械。操作人員必須做到'四懂二會',即懂結構、懂原理、懂效能、懂用途和會操作、會維護保養、會排除一般故障。

( 4 )正確選用機械裝置潤滑油,必須嚴格按照說明書規定的品種、數量、潤滑點、週期加註或更換。做到'五定',即定人、定時、定點、定量、定質。

( 5 )協調配合,為機械施工作業創造條件,提高機械使用效果,必須做到按規定間隔期對機械進行保養,使之始終處於良好狀況。合理組織施l ,增加作業時間,提.高時間利用率。提高技術水平和熟練程度,配備適當的維修人員,及時排除故障。

2 .機械裝置維修保養

( l )機械維修保養是以預防為主的思想指導,根據各種機械的執行規律、結構、工作條件和磨損規律制訂強制性的制度機械的技術維修保養,按作業時間的不同分為定期保養和特殊保養兩類。定期保養有日常保養和分級保養;特殊保養有走合保養、換季保養、停用保養和封存保養等。

( 2 )分級保養一般按機械的執行時數來劃分保養級別內容。而特殊保養一般是根據需要臨時安排或列人短期計劃進行的,也可結合定期保養進行,如停用保養、換季保養等。

( 3 )日常保養是操作人員在上下班和交接班時間進行保養作業其內容為'清潔、潤滑、調整、緊固、防腐'十字作業。重點是潤滑系統、冷卻系統、過濾系統、轉向及行走'系統、制動及安全裝置等部位的檢查調整。日常保養的專案和部位較少,日大多數在機器外部,但都是易損及要害部位。日常保養是確保機械正常執行的基本條件和基礎工作。

( 4 )一級保養除進行日常保養的各作業專案外,還包括:

l )清洗各種濾清器;

2 )檢視各處油麵、水面和注油點,若有不足時,及時新增;3 )清除油箱、火花塞等汙垢;

4 )清除漏水、漏油、漏氣、漏電現象;

5 )調整皮帶傳動和鏈傳動的鬆緊度;

6 )檢查和調整各種離合器、制動器、安全保護裝置和操縱機構等,保持靈敏有效;

7 )檢查鋼絲繩有無斷絲,其連線及固定是否安全可靠;

8 )檢查各系統的傳動裝置是否出現鬆動、變形、裂紋、發熱、異響、運轉異常等,發現後及時修復、排除。

( 5 )在一般情況下,日常保養和一級保養由機械操作人員負責進行,而維修人員負責二級以上的保養工作。

3 .機械裝置完好標準

( l )完成任務好

做到優質、高產、低耗、安全無事故.。配合施工協作好。

( 2 )技術狀況好

機械裝置必須達到一類裝置標準,機容整潔,工作效能和出力達到規定要求。

( 3 )維護保養好

認真執行'清潔、潤滑、調整、緊固、防腐'十字作業,達到規定要求,機械故障少。

( 4 )合理使用好

認真執行崗位責任制為主要內容的各項規定、制度,做到合理使用,正確操作。各項原始記錄資料齊全、準確。

( 5 )保管工作好

機械裝置的零件、部件、隨機工具,附屬裝置完整齊全,無缺少損壞。

機械裝置管理制度8

塔機應當每天停機後對機械進行一次例行保養,傳動部分應有足夠的潤滑油,對易損件必須經常檢查、維修或更換。對機械的螺栓,特別是經常振動的零件,如塔身連線螺栓應經常進行檢查是否鬆動,如有鬆動則必須及時擰緊或更換。

1:機械裝置的維護和保養

1.1各機構的制動器應經常進行檢查和調整,在摩擦面導上,不應有汙物存在,遇有汙物必須用汽油或稀料洗掉。

1.1減速箱、變速箱、外齒合齒輪等各部位的潤滑以及液壓油均按潤滑油表中的要求進行。

1.3要注意檢查各部鋼絲繩有無斷絲和鬆股現象,如超過有關規定,必須立即更換。

1.4凡開式齒輪傳動必須有防護罩,行走開式齒輪因下部有外漏部分,因此要經常檢查軌道的清潔,使沙粒泥土等不致進入齒輪而損壞齒輪。

1.5經常檢查各部的連線情況,如有鬆動,應予擰緊。塔身連線螺栓應在塔身受壓時檢查鬆緊度,(可採用旋轉臂架的方法去造成塔身受壓狀態),所有連線銷軸都必須有開口銷,並張開。

1.6經常檢查各機運轉是否正常,有無噪音,如發現故障,必須及時排除。

2:液壓爬升系統的維護和保養

2.1使用液壓油應嚴格按潤滑表中的規定進行加油和換油,並清洗油箱內部。

2.2溢流閥的壓力調整後,不得隨意變動,每次進行爬升之前,應用油壓表檢查其壓力是否正常。

2.3應經常檢查各部管接頭是否緊固嚴密,不準有漏油現象。

2.4濾油器要經常檢查有無堵塞,檢查安全閥在使用後調整值是否變動。

2.5油泵、油缸和控制閥,如發現滲漏應及時檢修。

2.6總裝和大修後初次啟動油泵時,應先檢查入口和出口是否接反,電動轉動方向是否正確,油壓是否正常,吸油管路是否漏氣,無誤後空載執行油缸幾次,排出油缸內氣體後,再進行升降作業。

2.7在冬季起動時,要開開停停往復幾次,待油溫上升和控制閥靈活後,再正式使用。

3:金屬結構的維護和保養

3.1在運輸中應設法防止構件變形及碰撞損壞。

3.2在使用期間,必須定期檢修與保養,以防鏽蝕。

3.3經常檢查結構連線螺栓、焊縫以及構件是否損壞、變形和鬆動等情況。

3.4每隔1-2年噴刷油漆一遍。

4:電氣系統的維護和保養

4.1經常檢查所有的電線、電纜有無損傷,要及時包紮和更換已損壞的部分。

4.2遇到電動機有過熱現象要及時停車,排出故障後繼續執行,電機軸承潤滑要良好。

4.3各控制箱、配電箱等要經常保持清潔,及時清掃電氣裝置上的灰塵,並保持電氣裝置乾燥。

4.4各安全裝置的行程開關觸電開關動作必須可靠,發現問題應及時修復和更換,否則起重機嚴禁使用。

4.5每年搖測保護接地電阻兩次(春、秋),保證接地電阻不大於4ω.

4.6電機電刷,其接觸面要保持清潔,當磨掉原電刷高度的2、3時,應更換。

5:塔機分級保養制度的規定

機械裝置管理制度9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芒市保障性住房工程大型機械裝置的安全管理,確保大型機械裝置在施工中的安全生產,實施集團保障性住房建設“四保一控一樹”工作目標。依據《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特種裝置安全監察條例》、《安全生產許可條例》和《建築起重機械安全監督管理規定》的要求,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辦法所指大型施工機械裝置是對參與芒市保障性住房工程建設的大型機械裝置,包括專案部自有裝置和租用裝置。主要範圍是:

1.大型起重吊裝及制、運、架裝置:汽車起重機、塔式起重機、軌道式起重機、龍門式起重機、施工電梯、物料提升機及其他起重機等。

第三條專案管理機構組織和裝置管理單位應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養修並重,服務生產”的方針,建立健全大型施工機械安全保證體系並保證有效運轉。

第二章組織結構與職責

第四條專案部成立大型施工機械安全管理領導小組,專案經理為安全管理第一責任人,安全總監為安全管理實施負責人,相關職能部門人員為安全管理實施人。

第五條專案部應配備專職人員負責本專案部的裝置安全管理工作,各單位應根據施工工程量,配齊裝置管理需要的人員。

第三章安全目標

第六條建立大型施工機械安全管理保障體系,強化過程控制,實現大型施工機械安全穩定的目標。即:杜絕因大型施工機械事故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

第四章裝置的管理要求及措施

第七條建築起重機械等大型裝置的使用前,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強制性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築起重機械,不得租賃、使用。

1.屬國家明令淘汰的或者禁止使用的;

2.超過安全技術標準或者製造廠家規定的使用年限的;

3.經檢驗達不到安全技術標準規定的;

4.沒有完整安全技術檔案的;

5.沒有齊全有效的安全保護裝置的;

(二)基礎設計

塔機、施工升降機、井架物料提升機基礎設計由出租單位(產權)單位提供圖紙,專案部技術負責人負責設計。為確保滿足基礎承載能力,保證基礎質量符合設計要求,任何人不得越權設計塔機基礎。不符合塔機基礎設計和稽核程式的,一律不得進行基礎施工和裝置安裝。

基礎驗收由專案部組織監理、安裝單位、出租單位共同驗收;並收存混凝土試壓報告等隱蔽驗收資料。

(三)安裝及驗收

參建單位機械裝置的租賃,必須上報指揮部稽核。稽核裝置產權單位的資質實力,保證以後施工機械的順利安全使用。

裝置進場之前必須與裝置租賃單位建立《安全生產協議》、《安全生產責任狀》並要求裝置必須建立各項《施工方案》。

建築起重機械使用單位和安裝單位應當在簽訂的建築起重機械合同中明確裝置品牌、裝置型號,嚴禁安裝不符合合同簽訂的裝置進場。

裝置的進場必須嚴格進行進場驗收工作。按照裝置的隨機資料,出廠日期、使用年限、腐蝕程度、進行驗收。合格後方可進行安裝。杜絕不合格和安全隱患較大的機械裝置進入施工現場使用。

裝置的安裝單位必須具備有相關有效的安裝資質,人員持證上崗,崗前必須進行真實有效的《安全技術交底》。安裝過程要嚴格按照《安拆方案》和《使用說明書》進行,禁止無證上崗和違規作業。

使用單位在裝置安裝過程中應派專職人員嚴格監控安裝程式。安裝單位應按照建築起重機械安裝、拆卸工程專項施工方案及安全操作規程,組織安裝拆卸工作。

大型機械裝置安裝完畢後,應有安裝單位組織使用單位、監理單位及芒市建工指揮部進行自檢,填寫自檢記錄,並出具安裝自檢合格證明,辦理安裝驗收手續。

裝置使用前必須進行裝置安裝驗收、裝置試運轉、第三方檢測等試驗合格後,方可投入使用。禁止安裝除錯、驗收不到位、不合格的,違規使用。

塔機自安裝使用15日之內應安裝塔機監控裝置和風速儀,確保裝置在使用中有效的實時安全的監控狀態。

租賃單位嚴格按照要求配置現場管理和操作人員(兩人開機一人指揮),人員必須服從施工現場管理,積極配合各級單位的安全檢查,禁止不服從管理的違規操作和違規指揮的現象。

第八條建築起重機械等大型裝置使用中,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使用單位應當自建築起重機械安裝驗收合格之日30日內,將建築起重機械安裝資料,特種作業人員名單等,向工程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辦理建築起重機械使用登記。登記標牌置於該裝置的顯著位置。

(二)裝置在施工現場使用30個工作日內,必須把裝置的《使用備案》審批合格後,上報指揮部和監理公司。

(三)施工現場的大型施工機械裝置必須由專人管理,定期進行檢查維護和保養,做到定人、定機、定崗的“三定”制度,建立相應的資料檔案,

(四)各施工地塊《施工組織設計》當中裝置計劃,必須報指揮部進行登記,以便於以後裝置管理和塔機《防碰撞措施》的稽核和指導。

(五)對於塔機較多和使用比較集中的施工地塊,必須建立專項的《防碰撞措施》,設定專業的塔機管理員,成立專業的管理班組,“統一管理、統一指揮”,禁止現場盲目操作和盲目指揮作業現象。

第五章安全培訓教育

(一)機械安全管理工作要建立嚴格的安全教育、培訓制度,保證操作人員具備本崗位必要的機械安全使用知識及操作技能,嚴格執行機械使用制度及有關機械安全生產製度和機電裝置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各專案部、對機械安全培訓、教育工作實行分級負責,歸口管理的原則,機械安全培訓計劃納入員工培訓計劃,並有組織實施。

第六章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一)裝置安全技術操作規程是確保機械安全使用的法規性技術檔案,也是調查分析裝置事故的重要依據,在安全生產管理中佔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各專案部裝置管理部門應在機械啟用前制定安全操作規程,指導操作人員的正確使用。

第八章罰則

(一)違反本規定,在承建專案中使用(禁止使用的垂直運輸裝置)的由公司材料動力部、安全生產部、芒市保障性住房指揮部,責令限期整改,予以警告,並處專案部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

(二)違反本規定,建築起重機械和垂直運輸裝置未經材料動力部、安全生產部、監理單位、指揮部、出租單位及安裝單位共同驗收就擅自投入使用的。由公司材料動力部、安全生產部、芒市保障性住房指揮部,責令限期整改,予以警告,並處專案部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

(三)違反本規定,兩幢建築物共用一臺物料提升機並搭設共用通道的,由公司材料動力部、安全生產部、芒市保障性住房指揮部,責令限期整改,予以警告,並處專案部3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

(四)違反本規定,未按照規定協調組織制定防止多臺塔式起重機相互碰撞的安全措施的、未安裝有效的監控系統和操作人員配備不足的由公司材料動力部、安全生產部、芒市保障性住房指揮部,責令限期整改,予以警告,並處專案部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

本管理規定從20xx年4月10日起施行。

機械裝置管理制度10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加強公司裝置缺陷、故障管理,全面掌握裝置執行狀況,及時消除裝置缺陷,針對存在的缺陷、故障採取預防措施,防止出現事故,保證裝置安、穩、長、滿、優執行。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總部裝置管理制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於公司裝置缺陷、故障的界定、分類、登記及處理等管理。

第二章 裝置缺陷管理

第三條裝置缺陷是指由於各種原因造成其零部件損傷或超過質量指標範圍,引起裝置效能下降的狀況。

第四條

裝置缺陷分類:

(一)一般缺陷:不影響產品質量、不危及安全生產,能及時消除或裝置仍可正常執行但不會造成裝置波動和引發各類事故,不需採取特殊監護措施的裝置缺陷。

(二)重大缺陷是:影響產品質量、危及安全生產,但因生產需要而必須帶病執行,有可能造成裝置停工或引發各類事故,必須採取特殊監護措施的裝置缺陷。

第五條裝置缺陷實施分級、動態和閉環管理,各車間應建立所屬裝置一般缺陷臺帳,各單位裝置管理部門要建立重大裝置缺陷臺帳,每月更新,並報公司裝置管理部備案。

第六條發現一般裝置缺陷後,操作人員應逐級彙報班長、車間裝置管理人員,由車間組織消缺,完工後及時填寫消缺記錄。對暫不能消缺的應上報本單位裝置管理部門,並填寫裝置一般缺陷臺帳,制定整改計劃和措施。

第七條發現重大裝置缺陷後,操作人員應及時彙報車間和本單位生產、裝置管理部門,同時報公司裝置管理部。由裝置管理部門組織對重大缺陷進行分析,制定缺陷監護方案、消缺計劃和措施,落實責任人。

第八條各單位裝置管理部門要加強裝置缺陷的管理,要監督一般缺陷的整改情況,避免一般缺陷因整改不及時造成缺陷的擴大。對於重大缺陷,要嚴格落實整改計劃,並做好重大缺陷的特殊監護措施。

第三章 裝置故障管理

第九條裝置故障是指由於設計、製造、安裝、施工、使用、檢維修、管理等原因造成機械、動力、電訊、儀器(表)、容器、運輸裝置、管道等裝置及建(構)築物等損壞造成損失或影響生產的事件。

第十條裝置故障分類:

(一)一般故障:直接經濟損失大於或等於20xx元而小於4000元。

(二)嚴重故障: 直接經濟損失大於或等於4000元而小於6000元。

(三)直接經濟損失大於或等於6000元,按照《事故管理規定》執行。

第十一條裝置故障損失的計算以直接經濟損失為準。其中裝置故障造成的固定資產損失價值按下列情況計算:

(一)報廢的固定資產,按固定資產淨值減去殘值計算;

(二)損壞後能修復使用的固定資產,按實際損壞的修復費用計算。

第十二條各級裝置管理部門要有專人(可兼職)負責裝置缺陷、故障管理工作。

第十三條裝置發生故障後,當班人員應立即向值班長、車間主任報告,車間向裝置管理部門報告,並採取相應措施防止故障擴大。裝置管理部門及時組織有關人員對故障進行分析處理。對於裝置嚴重故障及關鍵裝置出現的故障,要立即電話報告公司裝置管理部。

第十四條不論故障大小,各單位裝置管理部門每月都要將對裝置故障進行統計,填寫裝置故障月報表報公司裝置管理部。

第十五條裝置故障實施分級管理,各單位裝置管理部門建立A、B類裝置故障臺帳和裝置故障報告,各車間建立所有裝置故障臺帳,其中A類裝置故障及造成公司級非計劃停車的裝置故障分析一般應由公司裝置管理部組織,由各單位填寫故障報告上報公司裝置管理部備案。裝置故障發生、分析、處理情況要及時存入裝置檔案,為了解裝置歷史狀況、制訂檢修、更新及改造計劃提供依據。

第十六條各單位應積極開發應用裝置狀態監測及故障診斷技術,將其用於裝置日常管理之中,及時發現故障徵兆,採取有效措施,避免造成更大損失,保證裝置安穩執行。

第四章 裝置事故管理

第十七條裝置事故管理引用公司《事故管理規定》。

機械裝置管理制度11

機械裝置是施工生產順利進行的保證,加強機械裝置的綜合管理,提高技術裝備水平和資產經營效益保證裝置安全生產和正常運轉,制定本制度。

一、管理機構設定

1、指定專案部副經理,負責專案部機械裝置的綜合管理。

2、專案部設機械裝置管理人員,負責專案部的機械裝置管理。機修班負責專案部機械裝置的維修工作。

二、管理人員崗位職責

1、專案副經理綜合管理專案部機械裝置,落實執行專案裝置制度,執行裝置管理責任制內容。

2、機械裝置管理員崗位職責。

(1)、執行本裝置管理辦法負責專案部的機械裝置管理工作。

(2)、負責落實專案部機械裝置操作人員“三定”制度,建立專案部的使用裝置臺帳,“三定”臺帳。督促機械操作人員認真簽寫裝置運轉記錄。

(3)每月按時彙總裝置運轉檯時,及時上報總公司機械科。

(4)、負責專案部機械裝置的維修、日常保養工作,定期巡迴檢查記錄,作好裝置使用中的過程控制。

三、裝置的使用與保養

1、機械裝置的使用必須堅持以下原則

(1)、必須按規定效能使用,嚴禁不合理使用機械。

(2)使用時要保證人身及機械安全,不準超負荷使用:

(3)、機械使用的燃料、潤滑油、液壓油、必須符合規定,電壓等級必須符合銘牌規定:

(4)、機械操作人員必須聽從施工人員的指揮,按照裝置安全操作規程的內容操作裝置。

2、機械裝置使用基本制度

(1)、崗位責任制:使用機械必須實行“兩定三包”制度(即定人、定機、定使用、包保養、包保管)和機械操作人員必須作到“三懂四會”(即懂構造、懂原理、懂效能、會使用、會保養、會檢查、會排除故障);

(2)、持證上崗制: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培訓,經考試合格後,持有裝置操作證,方可上機操作;

(3)交接班制度:機械交接時,要全面檢查,作到不漏專案,交接清楚;

(4)、巡迴檢查制度:由操作人員按規定路線對機械各個部分進行一次詳細、全面檢查,檢查中發現問題,應立即採取有效的措施,並記入運轉記錄中;

3、應加強裝置用燃料、潤滑油、液壓油、冷卻水的正確管理和合理使用,按照二、三級保養運轉間隔小時規定,及時更換油、水。

4、機械裝置保養必須貫徹“養修並重,預防為主”的原則,做好裝置日常保養,及時統計裝置運轉檯時,及時做好裝置的定期保養。

5、最大限度的發揮機械效能。延長機械使用壽命是一項重要工作,機修班要嚴格按照各機械所規定的保養週期和規程認真保養。日常檢查運轉中的裝置,發現有故障狀況應及時停機修理,保證裝置運轉良好。

四、保養工作的種類

1、例行保養:指機械在每班工作前、後及運轉中的檢查、保養,由操作人員按照“清潔、緊固、調整、潤滑、防腐”的十字作業進行操作;

2、定期保養:指按規定的運轉間隔期進行的二、三及保養,由機修人員進行維護保養;

3、停放保養:指機械臨時停放一週,每週進行一次的檢查保養,由操作人員進行保養;

4、裝置的各類保養完成後,由機械裝置管理員驗收合格後上報公司裝置室驗收並作好記錄。

五、裝置修理

裝置修理是恢復機械效能與技術狀況的重要手段,機修班應根據裝置的技術要求和檢查情況,制定裝置的修理計劃,修理與技術改造相結合,降低修理成本,保證修理質量。

六、裝置安全管理

裝置安全管理的目的是最大限度地防止和減少事故的發生,保障職工生命和企業財產的安全。

1、建立健全的裝置安全檢查制度,專案部實行旬檢、操作人員對裝置實行自檢,並建立各自的檢查記錄。

2、為把裝置安全工作落到實處,各主要部門應作好以下幾點:

(1)、認真落實機械裝置的防護工作,保證裝置安全設施完好;

(2)、對裝置作人員實行“三定”工作;

(3)、對操作人員進行裝置的安全技術交底,學習安全技術交底和安全操作規程。

(4)、對特殊作業環境條件下制定裝置的安全防範措施。

七、裝置檢查評比與獎勵

裝置的檢查評比工作是調動、提高廣大機械工作人員的積極性、榮譽感、責任心,改進機械管理工作的一項重要措施。

1、裝置檢查內容:檢查裝置管理工作和裝置技術狀況,重點是檢查現場裝置的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的執行情況,施工機械維修和保養人的落實以及內部資料的管理情況。

2、檢查中發現的問題要集中力量組織整改,及時消除隱患,對一時來不及整改的要根據輕重緩急及時安排,限期改正。

3、結合裝置檢查情況,評比出紅旗裝置、先進個人,對先進個人和紅旗裝置的操作者給與表彰、獎勵。

為確保各專案在施工過程中所用的大型施工裝置完好及機械裝置在使用過程中處於安全運轉、環境影響達標。具體如下:

1.專案部需要大型施工裝置時必須先申報公司裝置科,由裝置科統一安排排程。

2.在公司裝置不夠或不能滿足施工要求時,由裝置科向外單位租賃。

3.在徵得公司同意後,專案部可提出推薦單位,在確保裝置完好及安全、環境影響達標的前提下,由公司裝置科出面簽訂合同。

4.向外單位租賃的裝置,歸入公司裝置管理範圍。

(二)機械裝置的使用管理規定

為了正確合理使用機械裝置,防止裝置事故的發生,更好地完成企業施工任務,特制定本使用規定。

1.必須嚴格按照廠家說明書規定的要求和操作規程使用機械。

2.配備熟練的操作人員,操作人員必須身體健康,經過專門訓練,方可上崗操作。

3.特種作業人員(起重機械、起吊指揮、掛鉤作業人員、電梯駕駛等)必須按國家和省、市安全生產監察局的要求培訓和考試,取得省、市安全生產監察局頒發的“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操作證”後,方可上崗操作,並按國家規定的要求和期限進行審證。

4.實習操作人員,必須持有實習證,在師傅的指揮下,才能操作機械裝置。

5.在非生產時間內,未經主管部門批准,任何人不得私自動用裝置。

6.新購或改裝的大型施工裝置應由公司裝置科驗收合格後方可投入執行,現場使用的機械裝置都必須標識、掛牌。

7.經過大修理的裝置,應該由有關部門驗收發給使用證後方可使用。

8.機械使用必須貫徹“管用結合”、“人機固定”的原則,實行定人、定機、定崗位的崗位責任制。

9.有單獨機械操作者,該人員為機械使用負責人。

10.多班作業或多人操作的機械(如塔吊、升降機),應任命一名為機長,其餘為組員。

11.班組共同使用的機械以及一些不宜固定操作人員的機械裝置,應將這類裝置編為一組,任命一名為機組長,對機組內所有裝置負責。

12.機長及機組長是機組的領導者和組織者,負責本機組裝置的所有活動。

13.在交班時,機組負責人應及時、認真地填寫機械裝置執行記錄。

14.所有施工現場的機管員、機修員和操作人員必須嚴格執行機械裝置的保養規程,應按機械裝置的技術性能進行操作,必須嚴格執行定期保養制度,做好操作前、操作中和操作後的清潔、潤滑、緊固、調整和反腐工作。

15.起重機械必須嚴格執行“十不弔”的規定,遇六級(含六級)以上的大風或大雨、大雪、打雷等惡劣天氣,應停止使用。

16.機械裝置轉場過程中,一定要進行中修、保養、更換已損壞的部件、緊固螺釘、加潤滑油,脫漆嚴重的要重新油漆。

(三)機械裝置安裝後啟用驗收檢測規定

1.裝置啟用驗收前,專案部必須依照編制的施工組織設計制定的方案實施,核對基礎處理,安裝要求,施工位置及安全、環境影響達標等方面工作。

2.參加大型裝置啟用驗收,由公司裝置科會同專案部技術員、機管員、安全員、裝置安裝人員及操作工參加,依照公司大型裝置驗收用表實施,做好詳細記錄。

3.中小型裝置驗收,由專案部組織相關技術人員、機管員、安全員裝置安裝人員及操作工參加,依照裝置啟用驗收表實施,做好記錄,驗收合格後方可使用。

4.由省、市府檔案規定須經省、市檢測站驗收的裝置,一定要申報,安排時間驗收,驗收後將驗收檔案存檔。

5.裝置啟用驗收專案內容:

(1)檢查起重限位、變幅限位、轎箱限位、衝頂限位。

(2)檢查機械各傳動部分是否正常,各螺釘緊固是否鬆動。

(3)檢查各制動器,制動效果是否可靠,制動片磨損是否超標,保證制動器有效工作。

(4)檢查鋼絲繩的規格及磨損和斷絲情況,以及鋼絲繩端頭緊固情況。

(5)檢查各傳動機構、機械運動處、減速箱、蝸輪箱等工作是否正常,杜絕隱患存在。

(6)檢查各變速機構、齒輪齧合部位、液力偶合器、鋼絲繩、滑輪以及黃油嘴處是否加足各種潤滑油。

(7)檢查塔吊路軌型號、軌距、拉桿、四組軌牌及路軌端頭硬靠山是否齊全可靠完好。

(8)檢查吊具、索具等是否齊全符合標準,安全可靠。

(9)檢查塔吊、人貨電梯、井架等避雷針、接地裝置是否裝好有效。

(10)檢查各種裝置電器,包括外接電器裝置,電器部分驗收均按行業用電規範及當地的《低規》標準,嚴格執行。

(11)小型裝置固定使用裝置安裝牢固穩定,安全防護裝置齊全,並搭設工棚保護裝置。

7.大型裝置的基礎施工由專案部指定專人負責,與裝置科聯絡確定合理位置,按隨機基礎圖要求、說明書,或施工組織設計中的要求組織施工並驗收,合格後方可安裝。專案工程師要詳細做好技術資料記錄,並歸檔成冊備查。特殊專案大型裝置基礎施工方案,由總工程師組織技術科、裝置科及專案部研究確定。

8.機械裝置使用,必須認真執行有關操作規程和保養規定。未通過驗收的裝置任何人不得違章開動裝置,在驗收過程中弄虛作假,必須追究責任,嚴肅處理。

9.塔吊、在公司與產權方共同驗收合格後,應委託檢測機構檢測合格後使用。

(四)機械裝置等級保養及維修規定

為使機械裝置處於良好的安全狀態,確保機械裝置對環境影響達標,處長使用壽命,應對機械裝置實行單級或多級的定期保養:定期保養時貫徹預防為主的原則。具體規定如下:

1.裝置的定期保養週期,作業專案、技術規範,必須遵循裝置各總成和零部件的磨損規律,結合使用的條件,參照說明書的要求執行。

2.定期保養一般分為例行保養和分級保養:分級保養為二級保養,以清潔、潤滑、緊固、調整、反腐為主要內容。

3.例行保養是由機械操作工或裝置使用人員在上、下班或交接班時間進行,重點是清潔、潤滑、檢查、並作好記錄。

4.一級保養由機械操作工或機組人員執行,主要以潤滑、緊固為中心,通過檢查、緊固外部緊韌體,並按潤滑圖表加註潤滑脂,加添潤滑油,或更換濾芯等。

5.二級保養由機管員協同機操工、機修工等人員執行,主要以緊固、調整為中心,除執行一級保養作業專案外,還應檢查電氣裝置、作業系統、傳動、制動、變速和行走機構的工作裝置,以及緊固所有的緊韌體。

6.各級保養均應保證其系統性和完整性,必須按照規定或說明書規定的要求如期執行,不應有所偏廢。

7.專案部機管員應每月督促操作工進行一次等級保養,並儲存相應記錄,整理彙總後備查。

8.機械裝置的修理,按照作業範圍可區分為:

(1)小修:小修是維護性修理,主要是解決裝置在使用過程中發生的故障和區域性損傷,維護裝置的正常執行,應儘可能按功能結合保養進行並做好記錄。

(2)專案修理:以狀態檢查為基礎,對裝置磨損接近修理極限前的總成,有計劃地進行預防性、恢復性的修理,延長大修的週期。

(3)中修:大型裝置在每次轉場前必須進行檢查與修理,更換已磨損的零部件,對有異議的總成部件進行解體檢查,整理電器控制部分,更換已損的線路。

(4)大修:大多數的總成部分即將到達極限磨損的程度,必須送生產廠家修理或委託有資格修理的單位進行修理。

9.通過定期保養,減少施工機械在施工過程的噪聲、振動、強光對環境造成的汙染,在保養過程中產生的廢油、廢棄物作業人員及時清理回收,確保其對環境影響達標。

(五)機械裝置檢查規定

為了確保現場機械裝置在施工中正常運轉,搞好機械裝置的平時維修、保養和合理使用,提高機械裝置完好、使用率,杜絕重大機械事故,避免一般機械事故,延長機械使用壽命,做到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特作下列檢查規定:

1.裝置檢查方法:

專案部機管員每月定期對本專案部的機械裝置進行一次檢查,並將檢查資料整理歸檔後備查。

2.裝置檢查內容:

(1)各類機械裝置安全裝置是否齊全,限位開關是否可靠有效,裝置接地線是否符合有關規定。

(2)塔吊軌道接地線、路軌頂端止檔裝置是否齊全可靠。

(3)裝置鋼絲繩、吊索具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5)各類裝置制動裝置效能是否靈敏可靠。

(6)機械裝置重要部位螺釘緊固,各類減速箱和滑輪等需要潤滑部位的潤滑是否符合有關規定。

(7)現場裝置用電裝置是否符合有關規定。

(8)操作人員是否持證上崗。

(9)機械裝置的清潔工作是否做好。

3.對查處的問題有關專案部應立即改正,並做好相應記錄,整改情況及時反饋給公司裝置科。

(六)分承包單位機械裝置管理方法

為了加強對分承包單位機械裝置的管理,防止裝置事故的發生,特定此管理辦法:

1.分包方使用的機械,必須在驗收合格後方可使用,自備機械納入公司專案部管理範圍。現場使用的機械必須標識、掛牌。

2.分包方借用的機械,工具必須符合安全使用要求,做好維護、保養工作,確保安全使用。自備的起重機械、人貨電梯安裝必須由市級認可的“起重機械安裝單位”安裝,投入使用前必須有市級頒發的“安裝驗收合格證”。

3.分包方自備的機械操作人員,特種工種等必須持有省、市安全生產監察局,市建委指定的培訓單位培訓、考核合格證,做到持證上崗。

4.專案部機管員對分包方施工裝置負責監督與管理。

(七)機械裝置的拆裝規定

為確保大型施工裝置進出場時裝置安全及人身安全,保證工作順利進行,特作如下規定:

1.嚴格按照工程專業分包管理制度中的有關規定執行,對拆裝隊伍進行評估,選擇有資質的合格的拆裝隊伍。

2.拆裝前,拆裝單位必須把施工方案、資質證書、安全協議、人員名單等上報公司的裝置科,專案部必須做好基礎工程驗收並歸檔備查。

3.辦理拆裝方案手續(施工組織設計審批表)。

4.拆裝方案由裝置科會同技術、安全科、總工室會審簽署後方可進行拆裝。

5.安裝完畢後,須經公司裝置科、市檢測中心檢驗後方可投入使用。

6.塔吊、人貨電梯的升級及附牆的安裝拆卸必須由資質隊伍進行,並做好相應記錄。

7.專案部不得自己組織隊伍及未經公司審批私自拆裝。

(八)混凝土泵完好標準

1.泵送裝置的各部螺栓緊固,管道接頭應緊固密封、防護裝置齊全可靠。

2.各部位操縱機關、調整手柄、手輪、控制桿螺栓均在正確位置。

3.液壓系統正常無洩漏。

4.停車制動和鎖緊制動應完好,水管結紮牢靠,料斗無雜物,各潤滑點潤滑正常。

5.電纜絕緣良好。

(九)塔式起重機完好標準

1.塔式起重機技術性能良好,工作能力達到設計要求,能滿足施工現場需要,運轉過程中各傳動系統平穩,零部件齊全,無其他異響。

2.塔式起重機行走、起吊、變幅、迴轉、升降駕駛室電動機轉動正常,鋼絲繩斷絲磨損不超過有關規定。制動器剎車片間隙適當,剎車片磨損不超過原厚度50%,減速正常,潤滑油質量和數量符合規定要求,聯軸節轉動正常,皮圈完好,固定螺釘緊固牢靠。

3.行走、變幅、起吊、升降駕駛室噸米限位動作靈敏可靠,限位位置正確,吊鉤保險、捲揚機繩筒保險、升降駕駛、彈閘保險靈敏可靠。

4.機械各傳動部位磨損不超過規定,整機損耗磨損程度不超過技術規定,主杆、腹杆頭焊縫無開裂。

5.主要計量儀板面的刻度清楚,讀數正確。

6.各部動作的齒輪箱、蝸輪箱、液力偶合器沒有漏油現象,電纜、電器箱、電器線路漏電現象,接觸器釋放正常。

7.駕駛室內窗開啟自如,無破損,並能避雨防潮,玻璃窗清晣,視線良好。

各部傳動滑輪組完整,轉動靈活,無歪斜和卡阻現象。塔吊附牆杆安裝合理符合有關規定。

機械裝置管理制度12

根據專案部管理的特點和特徵,專案經理受企業法人代表的委託,對專案施工全過程、全方位負責,為了加強施工現場機械裝置的管理力度,發揮機械現有的潛力,滿足生產需要,降低成本,提高經濟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一、專案經理部要主動接受上級裝置主管部門的檢查、監督,配合公司動力站的裝置管理工作。

二、專案經理部應提前向生產安全部、動力站提出申請包括機械名稱、規格、型號、數量、時間、地點等要求。

三、專案經理部和動力站簽訂機械租賃合同,雙方嚴格履行合同,如一方違約,要追究責任人和承擔經濟損失。

四、對進場的施工機具必須進行安裝驗收,並做到基礎資料齊全準確。杜絕事後補資料的現象,儘量避免和減少資料記錄的失實程度。

五、嚴格執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合理使用機械,不得違章指揮,強令他人冒險違章作業,嚴禁無證操作,不得擅自拆、改、轉、租機械,並防止損壞、被盜。

六、建立機械檢查制度,做好檢查記錄,發生機械故障,組織搶修,縮短停修時間,對不需要的則要及時退場。

七、建立專案上的機械租賃經濟合同、機械使用臺帳,搞好經濟核算工作,履行合同,月結月清,為專案部月成本核算提供原始基礎資料。

機械裝置管理制度13

1、各種機械裝置包括其零部件的設計、安裝和修理,都必須符合安全要求。

2、各類傳動帶、明齒輪、砂輪、電鋸、易接近的聯軸節、轉軸、皮帶輪、飛輪等危險的機械部分均要安設防護裝置。

3、各種輾壓、剪斷等壓力機械施壓部分以及其它有對人體發生傷害危險的機械部分都要有安全設施。

4、未封閉、隔離的運轉裝置,未封閉的傳動危險部位,人體不能觸及;嚴禁未停機清掃、維修裝置以及從運轉裝置外延、上方傳遞工具、物件。確因工作需要,必須停機後再檢查維護或清掃。嚴禁從正在生產作業或執行的皮帶、輥道等裝置上行走或跨越。

5、機器的轉動摩擦部分要設自動加油裝置或蓄油器;如用人工加油,應使用長嘴注油器,對運轉中的裝置應先停車再注油。

6、輥道、傳動皮帶等要設定供跨越的且有欄杆的安全橋,職工只准從安全橋上通行。

7、起重機應標明起重噸位,要有訊號裝置。必須保證卷揚限制器、起重控制器、行程限制器、自動連鎖裝置、緩衝器等裝置齊全和靈活好用。

8、起重機械必須由經過專門訓練、考試合格並取得“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的專職人員操作。

9、起重機械應按規定統一的指揮訊號作業,並嚴格執行下列“十不弔”:

(1)斜吊、斜拽或吊拔埋在地下與凝結在地面上的物體;

(2)五人指揮或訊號不明;

(3)掛鉤不當;

(4)物體有尖銳楞角未墊好;

(5)重量不明或超負荷;

(6)起重機械有缺陷或安全裝置失靈;

(7)懸臂下及其轉動範圍內站人;

(8)光明陰暗,視物不清;

(9)懸臂與高壓電線未保持應有的距離;

(10)人站在起吊物上、起吊物下或與吊物安全距離不夠。

10、嚴禁用燒燙、生鏽、打結、斷股和磨損嚴重的各種鋼繩吊掛物品,也不準將空鋼繩擔在吊鉤上。

11、各種起重機械的效能不準隨意改變。

12、各種機械裝置必須建立使用、檢查、維修、保養制度,不準超溫、超壓、超負荷、超期和帶“病”執行。

13、安裝機器和起重機械的地基、地樁和纜繩都必須穩固,能安全地承受執行時的最大負荷。

機械裝置管理制度14

為了加強施工現場機械裝置的安全管理,確保機械裝置的安全執行和職工的人生安全,根據《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特種裝置安全監察條例》和《建築起重機械安全監督管理規定》,結合本專案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1、必須認真貫徹執行ISO9002質量保證體系中機械裝置管理職能要素,建立機械裝置管理臺帳,健全管理機構和各項管理職責。

2、施工現場必須健全機械裝置安全管理體制完善機械裝置安全責任制,各級人員應負責機械裝置的安全管理,施工負責人及安全管理人員負責機械裝置的監督檢查。

3、機械裝置操作人員必須身體健康,熟悉各自操作的機械裝置效能,並經有關部門培訓考核合格,在取得有關部門頒發的操作證《特殊工種操作證》後方可獨立操作,學員必須在持證師傅的指導下進行操作。

4、機械作業時,操作人員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或將機械交給非操作人員操作,在非生產時間內,未經專案部負責人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動用機械裝置。

5、機管和操作員必須相對穩定,操作人員必須做好機械裝置的例行保養工作,確保機械裝置的正常運轉。

6、新購或改裝機械裝置,必須經公司有關部門驗收,制定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後,方可投入使用;經過大修的機械裝置,必須經公司有關部門驗收,合格後方可使用。

7、大型機械裝置的安裝拆卸,必須先編制施工方案,經公司審批後方可進行。裝拆工作由公司大型機械安裝隊進行。大型機械裝置安裝除錯完畢後,必須組織自檢,並報公司驗收,由公司安全裝置科報檢測部門檢測,在取得合格證後方可正式啟動使用。大型裝置的安裝拆卸資料必須報公司和當地安監部門備案。

6、施工現場塔吊、施工升降機的安裝。加節,必須由專業資質的單位進行安裝,並經過有關部門驗收合格後,方可使用。

9、操作人員必須進行例行檢查和保養,並做好機械臺班執行例保記錄。嚴禁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在遇到所作業內容和裝置狀態危機設別和人生安全時,操作人員有權拒接作業,現場管理人員必須立即予以制止並採取有效措施進行控制處理。機械裝置嚴禁超負荷及帶病使用,在執行嚴禁保養和修理。

10、施工機械裝置必須嚴格執行定機、定人、定崗位制度,嚴禁擅自更換人員、崗位和機械。

11、機械裝置應採取相應的安全措施,操作人員必須配備適用的安全防護用品,嚴禁酒後作業。

12、施工現場臨時機棚或停機場地必須具備安全操作條件,防砸防雨,夜間作業必須設定有充分的照明。

機械裝置管理制度15

機械裝置檢測管理制度之相關制度和職責

一、凡安裝的各種施工機械裝置,都必須經有相應資質的安全檢測部門檢驗合格併發給使用合格後,方可使用。

二、新安裝的各種施工機械裝置,由公司裝置管理部門組織會同機械裝置使用單位和有相應裝置安裝資質的企業、單位,裝置檢測管理部門,質量管理部門,檔案資料管理部門,裝置生產廠家,等有關人員進行驗收。

1、按裝置生產廠家出廠檢驗的精度和效能專案進行檢測驗收。

2、裝置的空運轉、操縱傳動靈活性、重負荷運轉。

3、電氣控制裝置的運轉檢驗。

4、液壓裝置的檢驗。

5、安全防護裝置的檢驗。

6、裝置主機及附件的外觀檢驗。

7、按裝箱單清點附件,專用工具,附機備件及技資料檔案。

三、經驗收合格後,辦理裝置資產移交事項,填寫開箱、安裝、除錯驗交記錄,並做好裝置的精度檢驗記錄及裝置試執行記錄,凡參加裝置驗收和裝置安裝及裝置檢測的人員都應在驗收單上簽字,送交檔案室存檔。

四、屬隨機帶來的附件及專用工具,由公司裝置管理部門按裝置裝箱清單點清後,填寫裝置附件、工具明細單交給裝置操作人員進行管理,裝置附件和裝置專用工具一同由公司材料管理部門進行管理。裝置技術資料交公司檔案管理部門進行統一管理。

五、裝置驗收後,由公司資產管理部門和公司財務管理部門開始對裝置提取折舊費,裝置使用單位應在裝置使用三個月內進行一次裝置效能的除錯和精度的調整。裝置在磨合期滿後進行一次一級保養,檢查調整各部位之間的間隙,在裝置使用期間嚴格裝置管理作業十字法作業。

六、新裝置在安裝、使用和驗收中發現有質量問題,應及時上公司裝置管理部門,公司裝置管理部門應立即組織裝置生產廠家、裝置銷售單位、裝置採購人員進行處理,並將處理情況報公司主管裝置的領導。

北京市特種裝置檢測檢驗機構資格認證辦法

發文號:京勞特發[1997]130號

釋出單位:京勞特發[1997]130號

關於下發《北京市特種裝置檢測檢驗機構資格認證辦法》的通知

(1997年7月10日)

各區、縣勞動局、各有關單位:

現將《北京市特種裝置檢測檢驗機構資格認證辦法》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對於原已取得鍋爐壓力容器檢驗資格的單位可根據本辦法申請增加檢測檢驗專案。

附件:北京市特種裝置檢測檢驗機構資格認證辦法

附件:

北京市特種裝置檢測檢驗機構資格認證辦法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北京市特種裝置安全技術檢測檢驗工作,保證特種裝置安全使用,根據勞動部1997年第7號令等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於在北京市從事特種裝置(包括電梯、自動扶梯、施工升降機、簡易升降機、橋(門)式起重機、塔式起重機、流動式起重機、廠內機動車輛等)安全技術檢測檢驗工作的機構。

第三條北京市勞動局統一管理全市的特種裝置檢測檢驗工作,負責檢測檢驗機構的資格認證工作。

第二章認證基本條件及範圍

第四條檢測檢驗機構必須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一)檢測檢驗機構必須具有法人資格;

(二)檢測檢驗機構應有完善的《質量保證手冊》,並能嚴格執行其中的有關制度和規定;

(三)檢測檢驗機構的技術負責人應具有工程師以上的職稱,熟悉有關專業知識,有一定的工作和組織能力;

(四)技術人員佔全體人員的比例不應少於百分之六十。其中中級以上職稱的人員不少於百分之三十;

(五)每一專案有兩名以上(含兩名)經考核合格的專職檢測檢驗人員,其中一名具有中級以上技術職稱;

(六)負責特種裝置安全技術檢驗的人員,必須經過專業培訓考核,取得市勞動局核發的在有效期範圍內的檢驗員證。

第五條檢測檢驗機構應具備與所承擔的任務相適應的儀器、儀表裝置等必要的檢測檢驗手段;

(一)檢測檢驗用的儀器、儀表和量具必須具有產品合格證,其效能和精度符合國家有關標準的規定,並在國家認可的計量部門定期校準的有效期內;

第六條檢測檢驗機構應具備與所承擔的檢驗工作相關的法律、法規檔案、國家標準、檢測檢驗質量保證體系和管理制度,並能認真執行。

第七條檢測檢驗機構有固定的辦公地點和聯絡電話,有與承擔的檢測檢驗任務相適應的工作環境。

第八條檢測檢驗機構必須保證在行政、技術和財務管理上獨立於特種裝置的製造、銷售、安裝、修理(改造)和使用單位之外。

第九條特種裝置安全技術檢測檢驗機構的檢測檢驗範圍:

(一)在用橋(門)式起重機定期安全技術檢驗;

(二)在用塔式起重機定期安全技術檢驗;

(三)在用流動式起重機定期安全技術檢驗;

(四)在用電梯定期安全技術檢驗;

(五)新安裝或經大修後的橋(門)式起重機安全技術檢驗;

(六)新購置或大修後的流動式起重機安全技術檢驗;

(七)新購置或大修後的流動式起重機安全技術檢驗;

(八)新安裝、修理(改造)的電梯、自動扶梯、施工升降機、簡易升降機(以下簡稱電梯)安全技術檢驗;

(九)廠內機動車輛安全技術檢驗;

(十)受外單位委託的安全技術檢驗或技術鑑定;

(十一)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特種裝置安全技術檢驗。

第十條經資格認可的檢測檢驗機構,可以從事批准範圍內的檢測檢驗工作。

第三章認證審查程式

第十一條檢測檢驗機構應按要求填寫《申請書》和有關申報材料,報主管區(縣)勞動行政部門審查同意並簽署意見後,再向市勞動局特種裝置監察處提交《申請書》及規定的檔案資料。

第十二條其它非勞動部門申請資格認證的檢測檢驗機構,需經主管部門向市勞動局特種裝置監察處提出申請,經批准後方可領取《申請書》,填寫上報。

第十三條特種裝置監察處收到申請書和申報資料後進行初審,確定是否受理,並於30日內通知申請單位。

第十四條特種裝置監察處負責組織有關專家(一般不少於三人)組成審查組對同意受理的申請進行資質審查。

第十五條經審查合格的檢測檢驗機構,由認證單位核發由市勞動局統一印製的《特種裝置檢測檢驗認可證》(以下簡稱《認可證》),並予以公佈並報勞動部備案;

第十六條對審查不合格的單位允許其進行整改,並於六個月後重新提出申請。

第十七條已取得檢測檢驗資格的檢測檢驗機構需新增專案時,應向市勞動局申請新增專案的檢測檢驗資格,市勞動局將根據申請單位的實際情況決定是否予以受理審查並給予增項。

第十八條《認可證》的有效期為四年,檢測檢驗機構在有效期滿六個月向市勞動局申請換證審查。逾期不提出申請的檢測檢驗機構,市勞動局在其有效期滿後將登出其《認可證》。

第四章附則

第十九條本辦法由北京市勞動局特種裝置監察處負責解釋。

第二十條認證中的有關開支費用由被審查單位承擔。

第二十一條本辦法自公佈之日起試行。

附件:1、質量保證手冊的基本內容(參考件)

2、

檢測事故分析報告制度

1.檢測過程中發生下列情況按事故處理:

(1)樣品丟失,零部件丟失,樣品損壞。

(2)樣品生產單位提供的技術資料丟失或失密,檢測報告丟失,原始記錄丟失或失密。

(3)由於檢測人員、檢測儀器裝置、檢測條件不符合檢測工作的要求,試驗方法有誤,資料差錯,而造成的檢測結論錯誤。

(4)檢測過程中發生人身傷亡。

(5)檢測過程中發生儀器裝置損壞。

2.凡違反上述各項規定所造成的事故均為責任事故,可按經濟損失的大小、人身傷亡情況分成小事故、大事故和重大事故。

3.重大或大事故發生後,應立即採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態擴大,搶救傷亡人員,並保護現場,通知有關人員處理事故。

4.事故發生後三天內,由發生事故部門填寫事故報告單,報告辦公室。

事故發生五天內,由試驗室主任主持召開事故分析會,對事故的直接責任者作出處理,對事故作善後處理並制定相應的辦法,以防類似事故再次發生。

重大或大事故發生一週後,試驗室應向上級主管部門補交事故處理專題報告。

設施、裝置的維護、保養、檢測制度

1、建立從安裝、除錯、驗收,到執行、維護、保養、檢測等各環節的檔案,嚴格按規定要求進行設施裝置的維護、保養和檢測。

2、制定安全操作規程、維護保養檢測責任制,對操作人員進行專項培訓。

3、操作人員須每天對自己所使用的機器做好日常保養工作,生產過程中裝置發生故障應及時給予排除。

4、裝置執行與維護堅持“裝置專人負責,共同管理”的原則精心維護,保證裝置安全。負責人調離,立即配備新人。

5、維修人員,每兩週對生產裝置進行檢查一次;每半年根據生產需要和裝置實際運轉狀況,制定裝置大修計劃;每年年底由公司主管領導、裝置管理人員、部門經理、維修人員負責,按照事先規定的專案、內容進行檢查打分,評定出是否完好、能否繼續使用,提出對責任人的處理意見和改進措施等。

6、認真做好設施、裝置管理全過程中的記錄工作,每個環節的責任人都要填寫規定的記錄表格或圖表,負責人和主管領導簽名確認,存檔儲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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