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械裝置管理制度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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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生活中,制度的使用頻率逐漸增多,制度是指一定的規格或法令禮俗。擬定製度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機械裝置管理制度,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機械裝置管理制度15篇

機械裝置管理制度1

機械裝置安裝、拆卸、驗收、檢測、使用、改造管理制度之相關制度和職責。

一、為加強對建築施工機械裝置的安全管理,預防安全事故的發生,保障施工現場人員生命和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和《特種裝置安全監察條例》,制定本制度。

二、機械裝置安裝與拆卸

1、從事機械裝置安裝的作人員及管理人員,應當經省級建設行政及管理人員,應當經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考核合格,取得建築機械裝置作業人員證書,方可從事相應的作業或管理工作。

2、機械裝置安裝應當依照機械裝置安全技術規範的要求,進行機械裝置的安裝、稱位、頂升、附著、拆卸活動,並對安裝質量及其作業過程的安全負責。

3、機械裝置安裝和拆卸前,應當根據產品說明書、施工現場環境和有關標準安排專業技術人員編制安裝或者拆卸施工方案和施工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經企業技術人員和施工負責人應當向全體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

4、機械裝置安裝或拆卸作業前,作業人員應當對擬安裝或拆卸裝置的完好性進行檢查。作業時,應當設定警戒區,禁止無關人員進行施工現場。施工現場應當裝置負責統一指揮的人員和專職監護的人員。各工序應當定崗、定人、定責。作業人員應當嚴格執行施工方案和拆裝工藝。

5、檢測、驗收、使用。機械裝置每次安裝完畢後,安裝人員應當對起重機械裝置進行除錯和試運轉。在向使用單位進行機械裝置移交前,應當委託具有建築機械檢驗、檢測資格的機構承擔機械檢驗檢測機構檢測合格並與產權單位和使用單位聯合進行安裝質量驗收,經驗收合格後,方可投入使用。機械裝置安裝單位必須建立起重機械裝置安裝技術檔案。起重機械裝置安裝技術檔案應當包括下列檔案:

(一)安裝拆卸合同;

(二)專項安全施工方案和技術措施;

(三)安裝驗收資料;

(四)檢測資料;

(五)移交使用的檔案。

機械裝置管理人員應當經過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培訓、考核合格後持證上崗。機械裝置作業人員應當持證上崗。機械裝置作業人員在作業中應當執行機械裝置的操作規程和有關的安全規章制度。對機械裝置安全狀況進行經常性檢查,發現事故隱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時,應當立即處理,情況緊急時,待事故隱患消除後,方可投入使用。

6、維修、保養。機械裝置的使用單位應當對在用機械裝置進行以下維護保養與檢查:

(一)進行日常維護保養;

(二)每月至少進行一次檢查,並做出記錄;

(三)對安全保護裝置定期進行校驗、檢修,並作記錄。

(四)按照公司機械裝置維修保養制度進行維修保養。

7、改造。機械裝置改造必須經公司主管部門認可,改造後的機械必須經有關部門檢測合格後方可使用。國家、省、市不允許改造的機械不準私自改造。

機械裝置管理制度2

 1.目的

特種裝置安全技術檔案資料是特種裝置從購入、安裝、使用,直至報廢的全過程的技術資料。特種裝置安全技術檔案管理工作為特種裝置管理提供資料,技術資訊和考核的依據,是完善特種裝置管理的基礎工作,建立和完善特種裝置安全技術檔案管理制度,確保特種裝置檔案的完整性、真實性和可靠性。

2.適用範圍

本制度選用於公司所有特種裝置的安全技術檔案管理。

3.建檔要求

特種裝置檔案盒由我局統一發放,按一臺裝置一個檔案的要求建立,每一臺特種裝置的安全技術檔案須包括如下內容:

3.1特種裝置出廠資料(特種裝置的設計檔案、製造單位、產品質量合格證明、使用維護說明書、監檢報告等檔案以及安裝技術檔案和資料等);

3.2特種裝置及其安全附件的定期檢驗和定期自行檢查的記錄;

3.3特種裝置的日常使用狀況記錄;

3.4特種裝置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測量調控裝置及有關附屬儀器儀表的日常維護保養記錄;

3.5特種裝置執行故障和事故記錄;

3.6特種裝置使用登記證。

4.管理要求

4.1指定專人負責特種裝置安全技術檔案的建立及日常管理工作,做好檔案的編目、整理,及時更新檔案內容;

4.2特種裝置檔案的應有專門的檔案櫃集中存放,按照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起重機械、電梯、遊樂設施等分類存放,有條件的單位應建立特種裝置檔案室。

4.3每個特種裝置檔案應有便於查閱的檔案號;

4.4建立特種裝置檔案的查閱、借出和調入登記制度;

4.5特種裝置安全技術檔案的保管期限為從特種裝置購入開始建立,到特種裝置報廢登出為止。(公司可視具體情況延長儲存時間)

4.6檔案櫃須清潔,做到防盜、防火、防潮、防蟲。,每季度查點一次;年終對所有檔案查點一次。

機械裝置管理制度3

一、目的:

為了調查弄清裝置事故原因真象,及時採取合適的補救措施,最大限度的挽回公司的損失,明確相關責任人的責任,讓所有員工從中受到教育和再培訓,杜絕類似事故的再度發生。

二、原則:

事故處理應做到三不放過原則:原因分析不清不放過;責任者及員工未受教育不放過,沒有采取改進措施不放過。

三、事故定義:

凡是由於裝置非正常損壞和人為原因而引起裝置故障均為裝置事故。

裝置事故分為一般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直接經濟損失在20xx元以下的為一般事故;直接經濟損失在20xx―5000元的為重大事故;直接經濟損失在5000元以上的為特大事故。

四、事故的處理程式:

1、事故現場:事故發生後,當事人應立即採取必要安全及應急措施,保證必要的生產所需。並及時通知上級組長和主管以及技術工程師,同時做好現場保護,以便進行原因分析。

2、事故搶修:組長、主管、技術工程師在接到通知後應於第一時間趕到事故現場。裝置當事人要如實報告事故經過,會同工程師、上級進行原因劃定。並配合組織搶修,力爭以最短時間恢復生產。

3、事故調查:

a、事故處理完畢後,相關人員首先要配合上級或工程師做好事故原因調查工作。按要求如實將事情的經過、原因作出書面報告以供參考。(書面報告在事故當日按上級要求提交,否則,按失職追究相關責任。)

b、由組長、主管和技術工程師通過公開討論,對事故的調查作出結論。由工程師作出事故書面報告,詳細記錄事故經過、原因、及採取措施和處理意見等內容。(書面報告在事故調查的三日內向上級主管提交,否則,按失職追究相關責任。)

五、教育及再培訓:

針對事故發生原因,組長、主管及技術工程師應視情況組織現場會,對員工進行教育及再培訓。在一個月內由主管或工程師組織,完成對所有員工以事故為案例的公開討論和培訓,並做記錄和準備相關內容考核。

機械裝置管理制度4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芒市保障性住房工程大型機械裝置的安全管理,確保大型機械裝置在施工中的安全生產,實施集團保障性住房建設“四保一控一樹”工作目標。依據《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特種裝置安全監察條例》、《安全生產許可條例》和《建築起重機械安全監督管理規定》的要求,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辦法所指大型施工機械裝置是對參與芒市保障性住房工程建設的大型機械裝置,包括專案部自有裝置和租用裝置。主要範圍是:

1.大型起重吊裝及制、運、架裝置:汽車起重機、塔式起重機、軌道式起重機、龍門式起重機、施工電梯、物料提升機及其他起重機等。

第三條專案管理機構組織和裝置管理單位應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養修並重,服務生產”的方針,建立健全大型施工機械安全保證體系並保證有效運轉。

第二章組織結構與職責

第四條專案部成立大型施工機械安全管理領導小組,專案經理為安全管理第一責任人,安全總監為安全管理實施負責人,相關職能部門人員為安全管理實施人。

第五條專案部應配備專職人員負責本專案部的裝置安全管理工作,各單位應根據施工工程量,配齊裝置管理需要的人員。

第三章安全目標

第六條建立大型施工機械安全管理保障體系,強化過程控制,實現大型施工機械安全穩定的目標。即:杜絕因大型施工機械事故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

第四章裝置的管理要求及措施

第七條建築起重機械等大型裝置的使用前,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強制性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築起重機械,不得租賃、使用。

1.屬國家明令淘汰的或者禁止使用的;

2.超過安全技術標準或者製造廠家規定的使用年限的;

3.經檢驗達不到安全技術標準規定的;

4.沒有完整安全技術檔案的;

5.沒有齊全有效的安全保護裝置的;

(二)基礎設計

塔機、施工升降機、井架物料提升機基礎設計由出租單位(產權)單位提供圖紙,專案部技術負責人負責設計。為確保滿足基礎承載能力,保證基礎質量符合設計要求,任何人不得越權設計塔機基礎。不符合塔機基礎設計和稽核程式的,一律不得進行基礎施工和裝置安裝。

基礎驗收由專案部組織監理、安裝單位、出租單位共同驗收;並收存混凝土試壓報告等隱蔽驗收資料。

(三)安裝及驗收

參建單位機械裝置的租賃,必須上報指揮部稽核。稽核裝置產權單位的資質實力,保證以後施工機械的順利安全使用。

裝置進場之前必須與裝置租賃單位建立《安全生產協議》、《安全生產責任狀》並要求裝置必須建立各項《施工方案》。

建築起重機械使用單位和安裝單位應當在簽訂的建築起重機械合同中明確裝置品牌、裝置型號,嚴禁安裝不符合合同簽訂的裝置進場。

裝置的進場必須嚴格進行進場驗收工作。按照裝置的隨機資料,出廠日期、使用年限、腐蝕程度、進行驗收。合格後方可進行安裝。杜絕不合格和安全隱患較大的機械裝置進入施工現場使用。

裝置的安裝單位必須具備有相關有效的安裝資質,人員持證上崗,崗前必須進行真實有效的《安全技術交底》。安裝過程要嚴格按照《安拆方案》和《使用說明書》進行,禁止無證上崗和違規作業。

使用單位在裝置安裝過程中應派專職人員嚴格監控安裝程式。安裝單位應按照建築起重機械安裝、拆卸工程專項施工方案及安全操作規程,組織安裝拆卸工作。

大型機械裝置安裝完畢後,應有安裝單位組織使用單位、監理單位及芒市建工指揮部進行自檢,填寫自檢記錄,並出具安裝自檢合格證明,辦理安裝驗收手續。

裝置使用前必須進行裝置安裝驗收、裝置試運轉、第三方檢測等試驗合格後,方可投入使用。禁止安裝除錯、驗收不到位、不合格的,違規使用。

塔機自安裝使用15日之內應安裝塔機監控裝置和風速儀,確保裝置在使用中有效的實時安全的監控狀態。

租賃單位嚴格按照要求配置現場管理和操作人員(兩人開機一人指揮),人員必須服從施工現場管理,積極配合各級單位的安全檢查,禁止不服從管理的違規操作和違規指揮的現象。

第八條建築起重機械等大型裝置使用中,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使用單位應當自建築起重機械安裝驗收合格之日30日內,將建築起重機械安裝資料,特種作業人員名單等,向工程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辦理建築起重機械使用登記。登記標牌置於該裝置的顯著位置。

(二)裝置在施工現場使用30個工作日內,必須把裝置的《使用備案》審批合格後,上報指揮部和監理公司。

(三)施工現場的大型施工機械裝置必須由專人管理,定期進行檢查維護和保養,做到定人、定機、定崗的“三定”制度,建立相應的資料檔案,

(四)各施工地塊《施工組織設計》當中裝置計劃,必須報指揮部進行登記,以便於以後裝置管理和塔機《防碰撞措施》的稽核和指導。

(五)對於塔機較多和使用比較集中的施工地塊,必須建立專項的《防碰撞措施》,設定專業的塔機管理員,成立專業的管理班組,“統一管理、統一指揮”,禁止現場盲目操作和盲目指揮作業現象。

第五章安全培訓教育

(一)機械安全管理工作要建立嚴格的安全教育、培訓制度,保證操作人員具備本崗位必要的機械安全使用知識及操作技能,嚴格執行機械使用制度及有關機械安全生產製度和機電裝置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各專案部、對機械安全培訓、教育工作實行分級負責,歸口管理的原則,機械安全培訓計劃納入員工培訓計劃,並有組織實施。

第六章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一)裝置安全技術操作規程是確保機械安全使用的法規性技術檔案,也是調查分析裝置事故的重要依據,在安全生產管理中佔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各專案部裝置管理部門應在機械啟用前制定安全操作規程,指導操作人員的正確使用。

第八章罰則

(一)違反本規定,在承建專案中使用(禁止使用的垂直運輸裝置)的由公司材料動力部、安全生產部、芒市保障性住房指揮部,責令限期整改,予以警告,並處專案部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

(二)違反本規定,建築起重機械和垂直運輸裝置未經材料動力部、安全生產部、監理單位、指揮部、出租單位及安裝單位共同驗收就擅自投入使用的。由公司材料動力部、安全生產部、芒市保障性住房指揮部,責令限期整改,予以警告,並處專案部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

(三)違反本規定,兩幢建築物共用一臺物料提升機並搭設共用通道的,由公司材料動力部、安全生產部、芒市保障性住房指揮部,責令限期整改,予以警告,並處專案部3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

(四)違反本規定,未按照規定協調組織制定防止多臺塔式起重機相互碰撞的安全措施的、未安裝有效的監控系統和操作人員配備不足的由公司材料動力部、安全生產部、芒市保障性住房指揮部,責令限期整改,予以警告,並處專案部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

本管理規定從20xx年4月10日起施行。

  20xx年4月10日

機械裝置管理制度5

為滿足施工生產需要,確保工程質量、安全及工期,規範裝置使用管理,提高裝置利用率,減低機械使用成本,制定本制度。

一、裝置的進、退場

1、作業隊根據施工組織設計的要求,編寫詳細的裝置進場計劃,在要求裝置進場前15天上報指揮部審批,裝置進場計劃包括裝置名稱、用途、規格型號、數量、進場日期、使用期等。

2、裝置進場計劃的落實由指揮部組織完成,作業隊積極配合。指揮部負責對進場裝置進行驗收檢查、裝置租賃合同的簽定及裝置進場的組織。

3、指揮部負責對構成固定資產的裝置購置計劃進行稽核、上報;負責新裝置的開箱驗收;負責督促產品供應方完成裝置採購合同的各項承諾。

二、裝置使用的日常管理

1、各作業隊要本著經濟、合理、安全的原則,做好裝置的日常使用管理工作,提供裝置停放、用水、用電、維修、清洗等所必須的硬體設施,建立健全裝置臺帳和技術檔案,制定裝置保養、檢查制度,制定機械操作安全規程和相應的獎懲辦法。

2、機械裝置的使用遵循“定機定人,專人專管”的原則。按技術規程進行保養維修。做到班前班後例行保養,定期進行一、二級保養;做到清潔、潤滑、緊固、調整、反腐好,工作達到規定要求。

三、裝置使用的安全管理

1、凡屬超限運輸的大型機具裝置的運輸、安裝,事前必須制定可行的施工及響應的防護措施,報指揮部稽核;嚴禁私自更改裝置的的機械構造,嚴禁機械帶病作業,並加強對壓力容器、用電、供油等裝置的管理,做到有專人負責,並設立明顯的安全標誌。

2、加強對裝置操作者的業務技術培訓和安全教育,嚴禁無證操作機械,確保人身和裝置的安全。

3、對發生的人身傷害及機破事故要及時上報,由指揮部參與對機械事故的分析,督促落實整改並負責上報,對事故責任者按規定進行處罰。

4、加強對機械配件及執行材料的管理,做到防火、防盜、防凍。

機械裝置管理制度6

為加強起重機械裝置管理,提高裝置的完好率,強化裝置的使用、維修、保養及檢測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裝置的基礎管理

⒈、起重裝置要進行統一編號,分類建帳立卡,每年至少要對實物清查盤點一次,保持帳、卡、物相符。

⒉、起重機械裝置要建立技術經濟檔案。內容包括:原始技術資料和交接驗收憑證:歷次大修理、改造記錄;運轉時間記錄;事故記錄及其他有關資料。

⒊、起重機械裝置實行統一報表制度,按規定編報各項統計報表,並定期組織統計分析,提出改進起重機械裝置管理、使用、經營、維修的分析報告。

二、起重裝置的採購管理

起重裝置採購必須堅持登記備案管理制度,購買經省登記備案的產品,做到三證(登記備案證、產品合格證、產品許可證)齊全。

三、起重裝置的租憑管理

⒈、起重機械裝置由公司供應,專案部都要關心愛護正確使用,及時維修、保養,不違章作業,不超荷使用,不帶病操作,發現故障及時由專業人員到施工現場按照修理規範標準要求進行修理,確保各項裝置完好率達到,杜絕重大裝置事故的發生。

⒉、由公司提供的起重等機械裝置有償使用,機械費公司收取總價的,架杆,架板按低於當地市場價租憑收取。鋼模板採用合同租賃的形式,每平方米每天租金元,工地用完碼垛整齊,報公司裝置科驗收後停收租金。機械費返還給專案部的,按裝置使用維護的情況而定,維護保養差的按返還。專案部丟失的裝置原價賠償,不允許自己購買次品補充,一經查出,予以沒收,並仍按原價賠償。

⒊、公司裝置科定期或不定期到各工地檢查起重機械使用情況,發現不安全因素或帶病作業的起重機械,口頭或書面通知專案部限期整改,並由當事人認可簽定,起重機械化裝置屬正常磨損,公司負擔維修費用,使用不當、損壞,由專案部負擔。工程附屬工程建成完工後,五日內機械裝置交回公司,如不交者按租賃收費,專案部承擔的零星工程所用公司裝置直接和專案部結算。

⒋、未經公司負責人同意,專案部私自購置的起重裝置及零星工具,其價款由專案部全部負擔,裝置歸公司所有。

⒌、停工後,對所有機械裝置都要除垢、除汙,重新整理上油,能送公司裝置科的全部送還,不能送公司的由專案部自己辦理,由裝置科派人驗收。

為了使起重機械裝置安全可靠,經常保持良好狀態,特制定以下規定:

四、起重裝置的安裝管理

物料提升機和塔式起重機安裝前,由工程技術人員作出施工組織設計,安裝嚴格按照施工組織設計進行,並必須選擇有拆裝資質的隊伍施工。小型裝置安裝必須符合《建築施工安裝檢查標準》規定。

五、起重裝置的使用管理

⒈、起重機械裝置使用必須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違章指揮、違章使用、違章操作起重機械裝置。

⒉、起重機械裝置保證機組人員相對穩定,做到定人、定機、定崗位職責的“三定製度”,且做到持證上崗。

⒊、起重機械裝置必須在裝置明顯處掛“合格準用牌”和操作人員姓名,塔機還應掛“十不弔牌”。

⒋、起重機械裝置人員必須嚴格遵守機械裝置產品說明書及《建築機械使用安全技術規程》(―)及國家、行業有關規程、規定。做好“十字作業”(清潔、潤滑、調整、緊固、防腐)。

⒌、機組人員每天必須做好“日檢”及交接班工作,並認真真實填寫好“日檢記錄”交接班記錄和運轉記錄並存檔。

⒍、國家明令淘汰的起重機械裝置必須報廢,磨損嚴重,基礎件已損壞,在進行大修已不能達到使用和安全也應報廢,使用年以上的必須報廢。

六、裝置的維修、保養管理

(一)塔式起重機的保養和修理

⒈、日常保養:

①經常保持各機構的清潔,及時清掃灰塵;

②檢查各減速器的油量,如低於規定油麵高度應及時加油;

③檢查各減速器的透氣塞是否能自由排氣,若阻塞,及時疏通;

④檢查各制運器的效能,如不靈敏可靠應及時調整;

⑤檢查各連線處的螺栓,如有鬆動和脫落應及時緊固和增補;

⑥檢查各種安全裝置,如發現失靈情況應及時調整;

⑦檢查各部位鋼絲繩和滑輪,如發現過度磨損情況及時處理;

⑧檢查各潤滑部位的潤滑情況,及時新增潤滑脂。

⒉、小修(塔機工作小時以後進行)

①進行日常保養的各項工作;

②拆檢清洗減速機制齒輪,調整齒側間隙;

③清洗開式傳動的齒輪,調整後塗抹潤滑脂;

④檢查和調整迴轉支承裝置;

⑤檢查和調整制動器和安全裝置;

⑥檢查吊鉤,滑輪和鋼絲繩的磨損情況,必要時進行調整、修復和更改。

⒊、中修(塔機工作小時以後進行)

①進行小修的各項工作;

②修復或更改各聯軸器的損壞件;

③修復或更改制動瓦;

④更換鋼絲繩,滑輪等;

⑤檢查迴轉支承部分各連線螺栓,必要時更換,注意更換時高強螺栓;

⑥除鏽、油漆。

⒋、大修(塔機工作小時以後進行)

①進行小修和中修的各項工作;

②修復或更換制動輪、制動器等;

③修復或更換減速機總成;

④修復或更換回轉支承總成。

七、塔機的檢測管理

塔機安裝完畢後,公司裝置部門及時組織安裝單位和使用單位進行檢測驗收和試轉試驗,達到標準要求的方可使用。其檢測標準應按《塔機起重機安全技術規程》中有關規定執行。

機械裝置管理制度7

1、大型裝置在進場前,應由專案經理部技術負責人、機械裝置管理人員、專案經理對其進行檢查,檢驗合格後方可入場,裝置必須為經過國家有關部門年檢的,證照齊全方可使用。

2、大型裝置的安裝、驗收及拆卸要求

2.1大型裝置的安裝

2.1.1大型裝置安裝時,要選擇經市建委認證的安裝隊伍,備案安裝單位的營業執照和相應資質,並簽訂安裝合同。有安裝隊伍編寫安裝拆卸方案,並制定安全施工措施,安裝單位應配備有專業技術人員進行現場監督執行。安裝合格後由安裝單位填寫檢查驗收表格,由安裝單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租賃單位簽字驗收合格後方可使用如需要可請國家有關部門參與驗收,驗收合格後方可使用。

2.1.2大型裝置的安裝要根據機械的說明書,對施工單位作業人員進行安全使用說明、安全技術交底及操作規程等,並辦理移交手續

2.2拆卸要求

2.2.1在拆除裝置時,要對操作工人進行交底、嚴格遵守操作規程,遇六級大風或大雨、雪、大霧時應停止作業。

2.2.2大型裝置的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勞動局或相關部門的培訓考核,合格後方可上崗作業,專案經理部對其操作證影印件存檔。

3、機械裝置日常使用、保養、檢修

3.1操作人員必須執行機械裝置的安全操作規程,操作規程參見國家和北京市的有關法律、法規,專案部經理的安全員應向操作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

3.2大型裝置的司機應按照規定認真填寫記錄每班作業前試驗情況、各安全裝置、電氣電路檢查情況、裝置作業情況等。發現裝置有異常情況,應立即停機檢查報修,排除故障後方可繼續進行,同時將具體情況填寫記錄存檔。

3.3大型裝置有操作人員負責日常的保養,保持機械裝置整齊、清潔、潤滑和安全經濟執行,大型裝置零件鬆動、運轉有異響、振動及有漏油、漏水、漏氣現象,要及時維修。由安全員、機械操作工、電工負責,安全員負責填寫保養記錄。

3.4機械裝置的大修和中修必須到經國家認證與相應資質的修理廠進行檢修,專案部經理要和其簽訂合同,保證修理質量。

機械裝置管理制度8

大型機械裝置管理是建築施工企業管理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裝置的技術狀態和使用管理與企業生產經營活動中的產值、成本、消耗、質量、安全等各項技術經濟指標有著直接的關係。在工程施工領域,機械裝置的使用管理存在著許多薄弱環節,使得總承包單位在機械管理中處於被動、弱勢地位。因此,做好機械裝置管理工作是保證企業生產經營活動正常進行的一個重要環節,現就對公司施工現場建築機械裝置管理存在的問題談談看法。

一、施工現場裝置管理工作存在的問題

1、管理制度不完善,考核辦法不健全

一是部分專案部缺乏完整、嚴格的機械裝置管理制度,對機械裝置的臺賬、技術資料檔案的建立等工作尚未完善,管理工作無章可循、管理無序。二是制度缺乏強制性和可操作性。與現場實際情況不相符合,有許多制度定得很原則,但沒有具體可操作的規範,讓人無所適從。表現在原則性、一般性的要求多,對不執行制度或違反了管理制度,缺乏具體強制性的規定約束。三是制度缺乏配套措施。已經建立的各項制度沒有形成一個周詳細緻的嚴密系統,工程專案往往點多線長,裝置、人員調動頻繁,而施工企業卻普遍存在著管理班子不全,人員力量薄弱等現象,制度和考核辦法缺乏執行力度。

2、安裝、拆卸資料不完善現象突出

部分專案部大型機械裝置安裝、拆卸資料未經過專案部檢查核驗就直接上報到集團公司稽核。資質不符合要求,方案不完整,簽字不完善,相關的安全協議不合理等現象普遍存在。

2、管理人員專業不強,操作人員素質不高

一是嚴重缺乏優秀的機械管理人員,多數施工專案是由安全員或者其他人員兼機械裝置管理員,缺乏專業知識,導致管理上混亂。二是機械裝置操作人員文化層次較低,沒有經過正規的培訓就直接上崗現象普遍。三是施工企業注重眼前效益,忽視長遠利益,缺乏對特種機械操作人員的培訓,操作人員文化水平低,專業知識不強。

3、裝置維修保養滯後,浪費嚴重

目前公司專案大型機械裝置基本是從租賃公司租賃來的裝置。一方面不少租賃裝置單位對機械裝置管理存在嚴重漏洞,缺少專職並常駐施工現場的裝置管理人員,日常檢查與保養不深入實際,不深入現場,憑印象填寫安全檢查表,維修保養不及時,造成一定的裝置安全隱患,專案部缺少專人負責督促和日常工作的安排。

二、加強裝置管理工作的措施

1、建立健全並優化管理制度

為提高機械裝置管理水平,應堅持以“制度管人、流程管事”的工作思路,不斷完善管理制度。一是以《建築起重機械安全監督管理規定》(建設部第166號令)、《特種裝置監督管理條例》、《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規範為依據,加強學習,提高意識,分清責任主體。二是梳理和優化大型機械裝置管理措施,細化梳理管理流程,並將管理責任分解,層層落實職責到人。同時,明確裝置使用過程中的考評、獎罰措施,完善以常規督促、專項監督、事故調查與責任追究為有機整體的監督機制,為日常管理打好基礎。

2、加強裝置租賃單位管理

選擇一家好的裝置租賃單位會在專案施工過程中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因此,施工專案在裝置選型方面應遵循“先進、適用、經濟”的原則,從源頭抓起,優化選型,比質比價,比如:建立分包合格商名錄,然後並通過招投標的方式,嚴格篩選分包隊伍,最終確定管理好、裝置新、資質全、信譽好的合格裝置單位。同時,全面落實對機械裝置租賃單位的考核力度。施工企業應定期對裝置租賃單位進行考核,對存在問題較多、管理較差的裝置單位採取一定措施,督促其發揮管理優勢。

3、科學配備機械管理人員

合理配備機械管理人員是管好、用好機械裝置的前提和基礎。施工企業應明確分管裝置的領導,明確施工所需的裝置管理和操作崗位,同時根據專案的特點,配備相應管理工作人員和有責任心、有管理經驗、懂技術並且會操作的專職機械裝置管理員,這不僅會影響機械裝置的技術使用,還直接關係到施工工程安全生產。

4、抓好各級資訊反饋

公司應定期組織對裝置租賃單位開展對現場機械裝置的全面檢查工作,為機械裝置維修和保養提供重要保障。公司應根據工程專案編制的使用計劃,建立健全專案機械裝置管理臺帳、資訊卡和技術檔案,隨時準確地掌握專案機械裝置的數量、技術狀況、取證和維修保養情況。對工期緊、安全難度大、群塔作業多的專案,可以採用更加先進的管理技術,保障裝置的正常使用與執行,如:對大型起重裝置裝置安裝gps遠端跟蹤定位系統,瞭解全過程監控裝置使用運轉情況,監督裝置是否在不具備施工條件下違章作業和記載統計裝置日常使用運轉記錄,從而更好地加強裝置管理工作。

5、強化過程管理與控制

一是要做好日常教育培訓工作,教育培訓工作要做到有計劃、有部署、有檢查、有考核、有針對性。施工企業要以多種形式加強對作業人員的培訓,使他們掌握安全生產知識與安全操作規程。還要做好機械裝置管理人員的安全培訓工作,讓他們熟悉裝置、熟練管理。

二是嚴格把好特殊工種的准入關。加強對特殊工種證件的稽核力度。對進場的特殊工種,應組織相應的教育培訓和相關考核工作,核實特殊工種證件的真實性,堅決杜絕持假證上崗現象,從源頭上控制機械裝置操作失誤。

三是注重裝置進出、場把關。機械裝置進場前期,施工企業應對機械裝置租賃單位進行前期考察,對裝置租賃單位的資質和實力進行核准,經查驗合格後再履行入場手續,進出場機械裝置必須執行登記備案制,租賃雙方應辦理交接驗收手續。

五是加強裝置安裝(加節)、拆卸過程監控。專案部、裝置租賃單位必須委派專人裝置安裝、拆卸過程現場旁站監督,專案部對安拆單位資質、安全生產許可證、安裝(拆卸)人員資格證進行核查。監督安拆單位對特種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對未按照方案和操作規程進行安裝、拆卸作業的有權責令停止。

四是狠抓專項治理。公司要深入開展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和反“三違”活動,按照“找問題、定措施、抓落實、出成效”的工作思路和要求,定期對專案部和裝置單位的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整治、安全措施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同時,不斷加強對裝置的巡檢、月檢和專項檢查,落實防範措施,確保裝置安全執行。

五是貫徹以專案經理為專案安全第一責任人的原則,公司與專案經理簽訂相關責任書,明確責任主體。為避免專案出現“重使用、輕保養”的現象,公司還應加強對裝置單位、專案經理、機械裝置管理員等進行考核,落實獎懲措施,確保裝置的安全技術性能。

六是嚴格落實責任追究

為強化安全監管責任,把安全生產責任和措施層層落實到實處,公司應實行安全生產責任追究制度,嚴格履行和落實安全生產“一崗雙責”制度,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全面落實各項安全生產監管職責,並納入目標考核管理。要始終堅持“四不放過”原則,嚴肅追究事故責任,對玩忽職守,給安全生產造成嚴重損失的,做到事故清,責任明。

機械裝置管理是一個系統工程,需要各方人員的全面參與,積極配合,在科技高速發展的今天,更需要不斷探索和完善。

機械裝置管理制度9

一、總則

1.機械裝置管理的基本任務是:合理裝備、安全使用、服務生產,為保證工程質量,加快施工進度,提高生產效益,取良好經濟效益創造條件。

2.搞好機械裝置管理的基本原則是:尊重科學、規範管理、安全第一、預防為主。

二、機械裝置管理的臺帳檔案制度

1.專案經理部裝置員負責所在專案經理部的機械裝置技術資料的建檔設帳,其中《機械裝置登記卡》、《施工裝置組織計劃》、《施工裝置維修計劃》、《施工裝置購置申請表》、《施工裝置報廢申請表》一式二份,一份自存,一份報機務安全科備案。

2.機械裝置臺帳應包括下列內容:

(1)裝置的名稱、類別、數量、統一編號;

(2)裝置的購習買日期:

(3)產品合格證及生產許可證(影印件及其他證明材料);

(4)使用說明書等技術資料;

(5)操作人員當班記錄,維修、保養、自檢記錄;

(6)《大、中型裝置安裝、拆卸方案》,《施工裝置驗收單》及《安裝驗收報告》;

(7)各裝置操作人員資格證明材料。

(8)《機械裝置登記卡》、《施工裝置購置申請表》、《機械裝置檢查評定表》、《施工裝置驗收單》、《裝置運轉當班記錄》、《施工裝置配置計劃》、《施工裝置檢修計劃》、《裝置維修記錄》、《租憑合同》、〈自制簡易裝置技術評定表〉。

凡裝置技術資料[(2)、(3)、(4)]丟失或不全,由機務安全科組織對裝置狀況進行鑑定、評定,填寫《早期購置機械裝置技術檔案補辦表》,作為裝置技術檔案存檔。

三、機械裝置標識制度

1.裝置標識應制作統一的標識牌,分為"大、中型施工裝置"、"小型施工裝置"及"施工機具"三類。

2.標識牌應按要求填寫。專案經理部裝置員應將由機務安全科施工裝置技術監督員組織的每三個月對裝置進行一次檢查的檢查結果填入裝置標識牌的"檢驗狀態"一欄中,檢查結果分為:"合格、不合格、停用",同時施工裝置技術監督員將檢查情況填入《機械裝置檢查評定表》中。

3.標識牌應固定在裝置較明顯的部位。

四、機械裝置採購制度

為了不斷的提高企業施工生產能力,和改革裝備結構,加速施工機械化的實現,本個業根據裝備規劃,結合施工生產需要,有計劃地逐步增加,補充和更新機械裝置,特制定下列採購制度:

1.裝置採購範圍

(1)大型裝置:40KN.m以上塔吊(包括40KN.m)、人貨電梯、輸送泵等;

(2)中小型裝置:各種混凝土攪拌機、井架、捲揚機、焊機、切斷機、彎曲機、電焊機、木工機械等。

2.大型裝置採購由公司裝置科根據生產需要制定採購計劃採購,在購置訂貨時必須嚴格按照材料管理制度執行。

(1)編制採購計劃、填寫:材料採購(要料)計劃表。

(2)選擇合格的供方,對供方進行評價,填寫:特資供方評定表。

(3)按《經濟合同法》簽訂訂貨合同。

(4)對採購的裝置進行驗收,填寫:材料進場驗收記錄。

(5)對採購的裝置在使用過程中進行評價,填寫:

1)物資供方業績評定表;

2)合格物資供方名錄。

3.大型裝置若專案部需要採購,必須將採購計劃表報送公司裝置科,經公司裝置科稽核並報總經理批准後方可採購,採購程式仍按材料管理制度中有關規定嚴格執行。

五、機械裝置租憑制度

1.專案經理部租憑大、中型裝置時,要簽訂《租憑合同》;並將《租憑合同》影印一份報機務安全科備案。

2.租憑裝置進場使用前,由機務安全科施工裝置監督員組織對其效能進行評定、驗收,驗收合格後,方可投入安裝使用,並將驗收結果填入《施工裝置驗收單》中。

3.租憑裝置的管理應納入專案經理部裝置的統一管理中。

六、機械裝置使用管理制度

為了正確合理使用機械裝置,防止裝置事故的發生,更好的完成企業施工任務,特制定本制度。

1.必須嚴格按照廠家說明書規定的要求和操作規程使用機械。

2.配備熟練的操作人員,操作人員必須身體健康,經過專門訓練,方可上崗操作。

3.特種作業人員(起重機械、起吊指揮、掛鉤作業人員、電梯駕駛等)必須按國家和省、市安全生產監察局的要求培訓和考試,取得省、市安全生產監察局頒發的“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操作證”後,方可上崗操作,並按歸家規定的要求和期限進行審證。

4.實習操作人員必須有實習證,在師傅的指揮下,才能操作機械裝置。

5.在非生產時間內,未經主管部門批准,任何人不得私自動用裝置。

6.新購或改裝的大型施工裝置應有公司裝置科驗收合格後方可投入運作,現場使用的機械裝置都必須做標誌、掛牌。

7.經過打修理的裝置,應該由有關部門驗收發給使用證後方可使用。

8.機械使用必須貫徹“管用結合”、“人機固定”的原則,實行定人、

機械裝置管理制度10

根據專案部管理的特點和特徵,專案經理受企業法人代表的委託,對專案施工全過程、全方位負責,為了加強施工現場機械裝置的管理力度,發揮機械現有的潛力,滿足生產需要,降低成本,提高經濟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一、專案經理部要主動接受上級裝置主管部門的檢查、監督,配合公司動力站的裝置管理工作。

二、專案經理部應提前向生產安全部、動力站提出申請包括機械名稱、規格、型號、數量、時間、地點等要求。

三、專案經理部和動力站簽訂機械租賃合同,雙方嚴格履行合同,如一方違約,要追究責任人和承擔經濟損失。

四、對進場的施工機具必須進行安裝驗收,並做到基礎資料齊全準確。杜絕事後補資料的現象,儘量避免和減少資料記錄的失實程度。

五、嚴格執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合理使用機械,不得違章指揮,強令他人冒險違章作業,嚴禁無證操作,不得擅自拆、改、轉、租機械,並防止損壞、被盜。

六、建立機械檢查制度,做好檢查記錄,發生機械故障,組織搶修,縮短停修時間,對不需要的則要及時退場。

七、建立專案上的機械租賃經濟合同、機械使用臺帳,搞好經濟核算工作,履行合同,月結月清,為專案部月成本核算提供原始基礎資料。

機械裝置管理制度11

1、專案施工所需機械裝置,公司可從自有機械裝置調配,或租賃、或購買,提供給專案部使用。

2、專案經理部應編制機械裝置使用計劃報公司審批。對進場的機械裝置必須進行驗收,在使用中應做好維護和管理。

3、專案經理部應採取技術、經濟、組織、合同措施保證施工機械裝置合理使用,提高施工機械裝置的使用效率,用養結合,降低專案的機械使用成本。

4、機械裝置操作工應熟悉機械效能,能熟練操作嚴格按照操作規範作業。

5、專案經理要負責公司規定的機械裝置完好率和利用率要求,發現機械裝置故障,要及時向公司反映,小的故障要積極組織維修,大的故障,由公司幫助解決,杜絕帶病作業的'現象發生。以保證機械裝置和人身的安全。

6、工程完工後,所有的機械裝置要求完好退回公司,租賃的裝置用完後,報告公司由公司及時退還給出租人。工程需短期使用的、要合理安排;集中使用後退回公司,防止長期閒滯、增加工程成本。

機械裝置管理制度12

一、機械裝置使用管理規定

為了正確合理使用機械裝置,防止裝置事故的發生,更好的完成企業施工任務,特制定本制度。

(1)務必嚴格按照廠家說明書規定的要求和操作規程使用機械。

(2)配備熟練的操作人員,操作人員務必身體健康,經過專門訓練,方可上崗操作。

(3)特種作業人員(起重機械、起吊指揮、掛鉤作業人員、電梯駕駛等)務必按國家和省、市安全生產監察局的要求培訓和考試,取得省、市安全生產監察局頒發的“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操作證”後,方可上崗操作,並按歸家規定的要求和期限進行審證。

(4)實習操作人員務必有實習證,在師傅的指揮下,才能操作機械裝置。

(5)在非生產時間內,未經主管部門批准,任何人不得私自動用裝置。

(6)新購或改裝的大型施工裝置應有公司裝置科驗收合格後方可投入運作,現場使用的機械裝置都務必做標誌、掛牌。

(7)經過打修理的裝置,就應由有關部門驗收發給使用證後方可使用。

(8)機械使用務必貫徹“管用結合”、“人機固定”的原則,實行定人、定機、定崗位的崗位職責制。

(9)有單獨機械操作者,改人員為機械使用負責人。

(10)多班作業或多人操作的機械(如塔吊、升降機),應任命一名為機長,其餘為組員。

(11)班組共同使用的機械以及一些不宜固定操作人員的機械裝置,應將這類裝置編為一組,任命一名為機組長,對機組內所有裝置負責。

(12)機長及機組長是機組的領導者和組織者,負責本機組裝置的所有活動。

(13)在交班時,機組負責人應及時、認真的填寫機械裝置執行記錄。

(14)所有施工現場的機管員、機修員和操作人員務必嚴格執行機械裝置的保養規程,應按機械裝置的技術性能進行操作,務必嚴格執行定期保養制度,做好操作前、操作中、操作後的清潔、潤滑、緊固、調整和防腐工作。

(15)起重機械務必嚴格執行“十不弔”的規定,遇六級(含六級)以上的大風或大雨、大雪、打雷等惡劣天氣,應停止使用。

(16)機械裝置轉運過程中,必須要進行中修、保養,更換已壞損的部件,緊固螺釘,加潤滑油,脫漆嚴重的要重新油漆。

二、機械裝置走合期制定

(1)一般機械的走合工作,由使用單位派修理工配合主管司機進行,特種和大型機械,由公司業務主管部門組織實施。

(2)機械(車輛)的走合期務必按說明書進行,要逐步載入,平穩操作,避免突然加速或載入。

(3)走合期內出現問題或異常現象時應及時停機,待找出原因,處理後方可繼續進行。

(4)重點裝置的走合期,務必在供方和公司有關部門技術人員的指導下進行。

(5)走合期結束後,應進行一次全面的檢查保養,更換潤滑油脂,並由機械技術負責人在記錄表上籤章,交付正常使用。、

三、機械裝置交接班制度

(1)所有多班作業裝置的操作人員務必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

(2)交接班資料。

1)本班完成任務狀況,生產要求及其他注意事項。

2)本班機械運轉狀況,、燃油、潤滑油的消耗和準備狀況。

3)本班保養狀況、存在問題及注意事項。

(3)由交班人負責填寫本班報表及交接班記錄,接班人核實後交班人方可下班。

(4)嚴禁交班人故意隱瞞機械故障或存在問題。

(5)如因交接不清,裝置在交班後發生問題,由接班人負責。

(6)裝置管理人員應經常檢查交接班狀況,檢視交接班記錄。

四、機械裝置使用“三定”制度

(1)凡需持證操作的裝置務必執行定人、定機、定崗位的“三定”制度。

(2)中型機械一班制時,採用一人一機此人稱機長或操作負責人。

(3)大型多班多人作業的機械,由機長主管,其餘為操作保管人。

(4)中小型機械採用一人多機,要掛牌以示管理範圍,無法固定人員的多用途及附屬性機械應由班組長或指定具體負責人員進行管理。

(5)為保證機長和操作人員的相對穩定,以及機械裝置的合理使用和保養,要做到:

1)一般機械的主管司機(負責人)由專案經理部任命。

2)重點裝置的司機長由由使用單位提出人選,報公司審批後正式任命,並報上一級主管部門備案。

3)機長(負責人)一經任命不能輕易調動,如需調動須經原審批單位批准。

五、機械裝置安全管理制度

(1)務必認真貫徹執行iso9002質量保證體系中機械裝置管理職能要素,建立機械裝置管理臺帳,健全管理機構和各項管理職責。

(2)新購機械裝置務必由專案部申請,工程處安全裝置科稽核,工程處主任審批後方可購置,新購的裝置務必具有製造商的生產和經銷許可證,並附有檢驗報告和相關資料,經工程處安全裝置科驗收確認後方可購進使用,並及時建立新的臺帳。

(3)專案部之間調配的機械裝置務必完好,附件配件齊全,由專案安全裝置管理員到現場驗收確認後方可調進,並辦理交接手續。

(4)大型機械裝置的安裝拆卸,務必先編制施工方案,經公司審批後方可進行。裝拆工作由公司大型機械安裝隊進行。大型機械裝置安裝除錯完畢後,務必組織自檢,並報公司驗收,由公司安全裝置科報檢測部門檢測,在取得合格證後方可正式啟動使用。大型裝置的安裝拆卸資料務必報公司和當地安監部門備案。

(5)中小型機械裝置的安裝拆卸工作由專案部組織進行,安裝完畢後進行自檢,並做好相關驗收檢查記錄,部分驗收檢查資料報上級部門存檔。

(6)務必根據工地現場的具體狀況和特點合理配備相應的機械裝置,並配備技術水平較高的操作人員和維修保養人員。

(7)大型機械操作人員務必經北京市有關部門培訓,經考試合格取得操作證後方可獨立作業,並按時驗證復證。中小型機械裝置操作人員務必經公司指定的培訓部門培訓合格取證後方可持證上崗。

(8)進一步提高操作人員的高度職責心和操作技術本領,作業人員務必遵守操作規程,做到“精心操作、杜絕違章”,能有效的掌握機械裝置效能特點並具有必須的裝置維修保養經驗和潛力。機械裝置使用中必須要做到“勤檢查、勤保養、勤聯絡”,保養務必遵守“清潔、潤滑、緊固、調整、防腐”的十字作業方針,禁止裝置帶病運轉。

(9)專案部安全裝置管理人員務必定期對操作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和操作規程交底,並根據不同的作業特點及時進行鍼對性的安全交底。操作人員務必進行例行檢查和保養,並做好機械臺班執行例保記錄。嚴禁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在遇到所作業資料和裝置狀態危機設別和人生安全時,操作人員有權拒接作業,現場管理人員務必立即予以制止並採取有效措施進行控制處理。

(10)現場施工機械實行“定人、定機、定崗位”的職責制,禁止無證作業。

(11)專案部務必組織對機械裝置進行定期檢查和專項檢查,對危險作業資料進行監控,發現問題及時排除,並建立機械裝置管理臺帳,及時反饋機械裝置使用狀況和效能狀況,以保證機械裝置的使用安全,防止裝置事故的發生。

六、機械裝置檢查制度

(1)總則

為了確保現場機械裝置在施工中正常運轉,搞好機械裝置的平時維修、保養和合理使用,提高機械裝置完好、使用率,杜絕重大機械事故,避免一般機械事故,延長機械使用壽命,做到安全生產,禮貌施工,特制定本制度。

(2)機械裝置檢查方法

專案部機管員每月定期對本專案部的機械裝置進行一次檢查,並將檢查資料整理歸檔後備查。

(3)機械裝置檢查資料

1)各類機械裝置安全裝置是否齊全,限位開關是否可靠有效,裝置接地線是否貼合有關規定。

2)塔吊軌道接地線、路軌頂端止擋裝置是否齊全可靠。

3)軌道鋪設是否平整,拉桿、壓板是否貼合要求。

4)裝置鋼絲繩、吊索具是否貼合安全要求。

5)各類裝置制動裝置效能是否靈敏可靠。

6)固定使用裝置的佈局搭設是否貼合有管規定。

7)人貨電梯限速器、附牆裝置是否貼合有關規定。

8)井架、人貨電梯進出口處、防護棚、門是否貼合有關規定。

9)機械裝置重要部位螺釘是否緊固,各類減速箱和滑輪等需要潤滑部位的潤滑是否貼合有關規定。

七、機械裝置事故處理制度

(1)總則

為合理處理由於使用、維修、管理不當等原因而造成機械裝置非正常損壞的統稱為機械事故。

(2)事故分類

1)一般事故:機械裝置直接經濟損失為20xx-20000元,或因損壞造成停工7-14天者。

2)大事故:機械裝置直接經濟損失為20001-50000元,或因損壞造成停工15-30天者。

3)重大事故:機械裝置直接經濟損失為50001元以上,或因損壞造成停工31天以上者。

4)非職責事故:指事前不可預料的自然災害所造成的破壞行為。

(3)事故處理原則

1)事故發生後應先搶救受傷人員,保護事故現場,以利於事故的分析處理。

2)各類事故發生後,都應進行認真的檢查、分析,任何人不得隱瞞不報,弄虛作假。

3)嚴格執行三不放過原則,即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過、事故職責者與群眾未受到教育不放過、沒有防範措施不放過。

(4)事故處理方法

1)一般事故由分公司處理,並填寫《裝置事故報告表》報公司裝置管理部備案。

2)大事故由公司處理,並填寫《裝置事故報告表》報總公司主管部門備案。

3)重大事故由公司裝置管理部逐級上班,按上級有關部門指示精神對事故進行分析並提來源理意見,報送總公司主管部門審批,並填寫《裝置事故報告表》。

八、機械裝置報廢制度

(1)機械裝置報廢條件

機械裝置凡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均可申請報廢。

1)裝置主要結構、部件已嚴重損壞,雖經修理其效能仍達不到技術要求和不能保證安全生產的。

2)修理費過高,在經濟上不如更新合算的。

3)因意外災害或事故,裝置受到嚴重損害已無法修復的。

4)技術性能落後、耗能高、沒有改造價值的。

5)裝置超過使用週期年限、非標準專用裝置或無配件來源的。

6)國家明文規定列為強制淘汰的裝置。

(2)機械裝置報廢處理原則

1)凡經批准報廢的裝置可核減裝置資產和實力臺帳。

2)裝置報廢后,原則上不準繼續使用或整機出售給其他單位。

3)對報廢裝置的零部件拆卸,務必經裝置管理部門同意,並辦理有關手續,其餘部分一律送交總公司規定的回收公司。

(3)機械裝置報廢處理程式

1)對需報廢的裝置,各單位要組成技術鑑定小組進行全面的技術鑑定。

2)根據技術鑑定小組對裝置的鑑定狀況,填寫裝置報廢申請表,經公司領導稽核後上報總公司。

3)車輛報廢應先由公司辦理車輛登出手續,後報總公司辦理資產報廢手續。

機械裝置管理制度13

1目的

為了規範專案部機械裝置安全管理,確保機械裝置保持良好狀態,保證安全生產,降低職業安全衛生危害,特制訂本制度。

2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專案部各類施工機械裝置的管理。

3引用檔案:

中建築港集團有限公司裝置管理制度

4術語與定義

4.1日常保養:即班保養,指班前班後及工作中的維護和保養,主要對機械及某些零件進行檢查、清潔、調整、潤滑、緊固等。

4.2定期保養:指工作一段時間後進行的停工檢查,其主要內容是,排除發現的故障,更換工作期滿的易損部件,調整個別零件,並完成班保養的全部內容。

5職責

5.1專案部機料部負責專案部所有大中型機械裝置(包括外租賃的機械裝置)安全管理工作。

5.2專案部安全監察人員負責對各單位大中型機械裝置安全管理工作的監察工作。

6具體內容

6.1專案部制訂施工機械裝置安全管理制度,制度包括:

a)各類機械裝置的使用維護技術規定;

b)機械裝置安全責任制;

c)機械裝置的安全檢查制度;

d)冬季機械裝置的維護和保養制度;

e)中小型機械裝置的報廢、申購制度。

6.2大中型機械裝置的拆裝

6.2.1專案部根據施工計劃,確定大中型機械裝置的拆裝計劃。

6.3.2機械裝置拆裝隊編制拆裝技術措施,報專案部總工批准。

6.2.3施工前,機械裝置拆裝隊根據拆裝技術措施,對參加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

6.2.4機械裝置拆裝隊應指定專人負責,統一指揮,並要有技術人員和專職安全員在場監護。

6.2.5機械裝置安裝結束後,專案部組織相關單位進行驗收,並組織進行相關的試驗及試執行,填寫相關記錄

6.3機械裝置的使用維護

6.3.1專案部根據相關管理制度,進行本單位機械裝置的使用維護管理工作。

6.3.2專案部建立所使用機械裝置的使用維護記錄檔案。

6.3.3對於大中型機械裝置多班執行作業的要建立交接班制度。

6.3.4確保特種機械操作人員持證上崗,並做到定人、定崗、定機。

6.3.5組織機械裝置操作人員進行機械裝置執行安全技術交底。

6.3.6監督檢查執行操作人員的在作業前、作業中、作業後的使用維護工作及其記錄的符合性。

6.3.7監督檢查機械裝置操作人員的日常保養工作。

6.3.8對於影響安全使用的機械裝置,按相關規定及時進行報修或報廢處理。

6.4機械裝置的定期保養

6.4.1在施工初期,使用單位針對機械裝置的使用狀況及施工計劃,制訂定期保養計劃並組織實施。大中型機械裝置定期保養計劃報專案部機料部批准,報專案部備案。

6.4.2使用單位制訂交通機械裝置的定期保養計劃,並組織實施。

6.4.3專案部機料部負責與政府相關的檢查部門聯絡工作。

6.5機械裝置安全檢查

6.5.1專案部定期組織機械裝置安全檢查,對不符合填寫機械裝置整改單限期整改。

機械裝置管理制度14

水質處理工作對保證熱水系統和管道的正常執行,延長使用壽命有十分重要的作用,為保證水質處理合同的履行,特制訂本標準:

一、執行人員為合同直接監管人,須熟悉有關合同條款及投藥、取樣、化驗等工作原理和工作過程,積極配合承辦單位人員的工作,建立水質處理監管記錄本。

二、承辦單位每年投加GT―01清洗劑一次,對管道做除鏽處理,並排放清洗;每月加固態緩蝕阻垢劑,並於加藥前清洗加藥罐。執行人員須現場監督上述實施過程,並就工作時間、人員、過程做好記錄,工作完成後在承辦單位工作單上籤署意見並簽名驗收,工作單留底一份,集中儲存在鍋爐房。

三、承辦單位每半年取水樣化驗,於一周內送交檢驗報告書,且主要指標值須在以下範圍:

PH值6.5~7.5

總硬度<200ppm(以CaCO3計)

總鹼度<2me/l

總鐵<1ppm

執行人員對照以上數值進行驗收,化驗單位與工作單一同儲存,並在監督記錄本上做好記錄。

四、若發現承辦單位人員未按合同要求按期、按量、按規定程式工作或有關數值未在規定範圍內,執行人員有權拒絕簽收並及時上報班長和工程維修部主管。

五、執行人員每月自取水樣檢查,使用PH試紙,測試其PH值,靜置24小時後觀察其色度,並做好記錄。若發現PH值超標或水樣渾濁,有明顯鏽色(微紅)應馬上通知班長,並由班長通知承辦單位及工程維修部主管,水樣儲存5天。

六、集中儲存的工作單及檢驗報告,均應在簽收5日內交行政後勤部部長或主任稽核,每年12月底由水暖處呈工程維修部主管批准後送交檔案室存檔。

機械裝置管理制度15

為了加強施工現場機械裝置的安全管理,確保機械裝置的安全執行和職工的人生安全,根據《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特種裝置安全監察條例》和《建築起重機械安全監督管理規定》,結合本專案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1、必須認真貫徹執行ISO9002質量保證體系中機械裝置管理職能要素,建立機械裝置管理臺帳,健全管理機構和各項管理職責。

2、施工現場必須健全機械裝置安全管理體制完善機械裝置安全責任制,各級人員應負責機械裝置的安全管理,施工負責人及安全管理人員負責機械裝置的監督檢查。

3、機械裝置操作人員必須身體健康,熟悉各自操作的機械裝置效能,並經有關部門培訓考核合格,在取得有關部門頒發的操作證《特殊工種操作證》後方可獨立操作,學員必須在持證師傅的指導下進行操作。

4、機械作業時,操作人員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或將機械交給非操作人員操作,在非生產時間內,未經專案部負責人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動用機械裝置。

5、機管和操作員必須相對穩定,操作人員必須做好機械裝置的例行保養工作,確保機械裝置的正常運轉。

6、新購或改裝機械裝置,必須經公司有關部門驗收,制定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後,方可投入使用;經過大修的機械裝置,必須經公司有關部門驗收,合格後方可使用。

7、大型機械裝置的安裝拆卸,必須先編制施工方案,經公司審批後方可進行。裝拆工作由公司大型機械安裝隊進行。大型機械裝置安裝除錯完畢後,必須組織自檢,並報公司驗收,由公司安全裝置科報檢測部門檢測,在取得合格證後方可正式啟動使用。大型裝置的安裝拆卸資料必須報公司和當地安監部門備案。

6、施工現場塔吊、施工升降機的安裝。加節,必須由專業資質的單位進行安裝,並經過有關部門驗收合格後,方可使用。

9、操作人員必須進行例行檢查和保養,並做好機械臺班執行例保記錄。嚴禁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在遇到所作業內容和裝置狀態危機設別和人生安全時,操作人員有權拒接作業,現場管理人員必須立即予以制止並採取有效措施進行控制處理。機械裝置嚴禁超負荷及帶病使用,在執行嚴禁保養和修理。

10、施工機械裝置必須嚴格執行定機、定人、定崗位制度,嚴禁擅自更換人員、崗位和機械。

11、機械裝置應採取相應的安全措施,操作人員必須配備適用的安全防護用品,嚴禁酒後作業。

12、施工現場臨時機棚或停機場地必須具備安全操作條件,防砸防雨,夜間作業必須設定有充分的照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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