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選勞動合同集錦6篇
隨著人們法律觀念的日益增強,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簽訂合同可以明確雙方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那麼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嗎?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勞動合同6篇,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勞動合同 篇1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乙方(勞動者)姓名: 文化程度: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 身份證號碼:
所在地址: 家庭地址: 現居住地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下簡稱《勞動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甲乙雙方本著自願、平等的原則,經協商同意訂立本合同,並共同遵守履行。
一、合同期限
勞動合同期限按下列第( )項確定
a.本合同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合同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試用期為 個月,即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b.本合同為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合同期從 年 月 日起至符合法定終止時間止,其中試用期為 個月,即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c.本合同為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工作任務完成即行終止。
若乙方實際用工起始時間與本合同約定起始時間不一致,以實際用工之日為本合同起始時間。
二、工作內容及工作地點
(一)根據甲方生產(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在 崗位(工種)工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工作崗位(工種)。乙方應按甲方確定的崗位責任
制及相關規章制度的要求,完成該崗位(工種)所承擔的生產(工作)內容。
(二)甲方安排乙方的工作地點: 。 根據工作需要,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工作地點。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乙方所在崗位的工時制度按以下( )項確定
a.標準工時工作制
b.不定時工作制
c.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工作時間的規定,對執行本條a項工作制的,乙方每日工作不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40小時,並且每週至少休息一天。甲方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天不得超過1小時,因特殊原因,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每天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對執行本條b項、c項工作制的,甲方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並聽取乙方本人意見的基礎上,採取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輪休調休、彈性工作時間等適當方式,確保乙方的休息、休假權利和生產、工作任務的完成。
甲方保證乙方依法享受法定休假日、帶薪年休假等休假權利。
四、勞動報酬
(一)乙方試用期內的月工資為 元;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於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本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並不得低於甲方所在地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二)試用期滿後,乙方的月工資為 元,工資形式為( )。 1.計時工資 2. 計件工資 3. 崗位技能工資
根據甲方的工資分配製度,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在合同期內甲方為乙方調增(減)的月工資作為本合同的月工資(不得低於甲方所在地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三)乙方工資支付形式為( )
1.銀行代發 2. 現金支付
(四)甲方以法定貨幣按月足額支付乙方工資,並向乙方提供工資清單。工資發放日為每月 日,如遇休假日或休息日,應當提前支付。
(五)乙方加班工資、休假日工資、津貼、補貼、獎金的確定和發放以及特殊情況下的工資支付,均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有關規章制度執行。
五、社會保險
(一)甲方應按規定及時為乙方辦理參加社會保險的相關手續,按時繳納社會保險費用。社會保險費個人繳納部分,甲方按規定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二)乙方在孕期、產期、哺乳期應享受的假期及相應待遇,按生育保險、女職工勞動保護等有關規定執行。
(三)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公)負傷(死亡)的待遇、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死亡)的待遇及醫療補助費發放,均按工傷保險、醫療保險及相關規定執行。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一)甲乙雙方都必須嚴格執行國家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遵守勞動保護、職業危害防護等有關規定。
(二)甲方應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保護設施、裝置、勞動防護用品及其他勞動保護條件。
(三)乙方應嚴格遵守各項安全操作規程和甲方依法制定的有關規章制度。如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乙方有權拒絕。
(四)甲方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職業病防治法的有關規定,對具有職業病危害(如接觸粉塵、放射性物質和其它有毒有害的物質,下同)的崗位(工種),甲方應當如實告知乙方有關職業病危害及其後果、職業病防護措施和待遇,並採取符合國家職業衛生要求的預防措施和防護設施。
(五)乙方從事具有職業病危害崗位(工種)的,甲方應組織乙方進行上崗前、在崗期間及離崗前的職業健康檢查,及時如實告知乙方檢查情況,併為乙方建立職業健康監護檔案。
七、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一)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後,可以變更合同,並及時辦理書面變更手續。
(二)除《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的情形外,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在試用期內解除勞動合同的,應提前三日通知甲方。
(三)符合《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規定情形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有《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規定情形的,甲方不得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四)符合《勞動合同法》及國家、省、市規定的有關勞動合同終止情形的,勞動合同終止。
(五)工傷職工、患職業病職工勞動合同的解除或終止,依據國家有關工傷保險的規定執行。
(六)符合《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規定情形之一的,甲方應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
(七)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結工作交接手續。
八、約定事項
(一)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二、二十三、二十四條規定,雙方約定的事項:
1.
2.
(二)其它事項的約定:
九、甲方按法定程式,依法制定單位規章制度,並予以公示或告知乙方,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
十、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的勞動爭議,甲乙雙方應當協商解決,或向本單位(或甲方所在地的鄉鎮、街道等)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協商不成或不願調解的,應在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一年內,向甲方所在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一、本合同條款與現行法律、法規和規章相牴觸的,以及本合同未盡事宜,均按現行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執行。
十二、本合同至少一式二份,經甲乙雙方簽名(蓋章)後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甲方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文字,至少儲存兩年備查。
甲方:(單位蓋章) 乙方簽名(蓋章):
合同訂立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履行起始日期: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 篇2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地址:
乙方(勞動者)姓名:
出生年月:
家庭住址:
居民身份證號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建立勞動關係。
一、勞動合同期限
個月,其中試崗7天。
日起至法定的終止條件出現為止。
工作完成之日為止。
二、生產(工作)任務
,乙方同意甲方的安排。甲方可以根據工作需要調整乙方的工種或崗位。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甲方必須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對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應當定期進行健康檢查。
(二)乙方在勞動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乙方對甲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對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三)甲方應按照國家有關部門規定,對女職工實行特殊勞動保護。
四、工作時間與勞動報酬
小時,並保證乙方每週至少休息一日(經批准實行不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時工作制的工種或崗位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二)甲方因生產經營需要,經與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不得超過國家規定的標準,但《勞動法》第四十二條規定的情形不受此限制。
工資制,並保證以貨幣形式按月、足額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元(實行計件、計天工資的,月工資按計件、計天單價結算)。
(四)在法定工作時間內,若乙方提供了正常勞動,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不低於當地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五)加班加點工資報酬的支付,甲方按照國家規定的標準執行。
(六)乙方在試崗期間,甲方不向乙方收取任何培訓費用,同時也不支付工資報酬。待試崗期滿後,從乙方上班之日統一進行結算。
五、社會保險與福利待遇
(一)乙方在簽訂合同後,由於甲方的工作性質導致人員流動較大,故在第一年內應由甲方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在給員工發放工資時,一併發放在工資中,由乙方自行辦理,從第二年起,雙方按照國家相關規定向勞動行政部門所屬的社會保險機構繳納社會保險費。
(二)乙方在本合同期內的病、傷殘(因工或非因工)等保險福利待遇按國家以及甲方的規定執行。
六、勞動紀律
(一)甲方應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制定各項規章制度。
(二)乙方應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的領導、管理和指揮。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可以變更本勞動合同的相關內容,並辦理合同變更手續:
1、本勞動合同訂閱時所依據的法律、法規已經修改的;
2、甲、乙雙方協商同意,且不損害國家、集體和他人利益的;
3、由於不可抗力致使本勞動合同無法完全履行的;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的。
(二)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勞動合同可以解除。
(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5、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勞動合同,但是應該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的;
3、本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五)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本條第(四)款的`規定解除本勞動合同:
1、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的。
(六)乙方解除本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解除本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八、勞動合同的終止與續訂
(一)勞動合同期滿或者甲、乙雙方在本合同中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本勞動合同即行終止。
(二)由於生產、工作需要,以甲、乙雙方同意的條件下續訂勞動合同,但雙方需要在合同期滿前30日內重新協商有關事宜,並按規定辦理續訂合同手續。如不終止執行,又不履行續訂手續,則本勞動合同視為續訂同一合同期限。
九、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在本勞動合同的有效期內,任何一方違反勞動合同,給對方造成損害的,應當根據其後果和責任大小予以適當賠償。
十、勞動爭議的處理
勞動爭議發生後,甲、乙雙方可以協商解決或者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也可以在60日內直接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15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其他事項
(一)本勞動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與國家規定有牴觸的,按國家現行規定執行;國家沒有規定的,由甲、乙雙方協商約定;
(二)本勞動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雙方協商約定的其他內容
1、雙方簽定本合同後,乙方不得在合同期內再受聘其他單位或從事第二職業;
2、乙方應保守甲方的商業和經營祕密,在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後二年內不得從事與本單位有競爭關係的原同類工作崗位,否則甲方將按照違反《勞動法》和違反《不正當競爭法》的有關規定,追訴乙方的賠償責任;
3、乙方在與甲方簽定勞動合同前,應解除與原用人單位的勞動合同。否則,若發生勞動爭議,應由乙方承擔責任;
4、由甲方出資培訓的乙方,雙方應簽定《培訓合同》,因乙方未履行合同而解除勞動合同需賠償甲方的培訓等費用,具體賠償標準執行《培訓合同》;
5、雙方任何一方未按規定提前解除雙方的勞動合同,均應按規定支付違約金。
6、乙方應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委託代理人簽章)
乙方(簽字): 簽證人(簽章):
合同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簽證日期: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 篇3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碼: (以下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並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有關規定,經雙方友好協商簽訂本磚廠生產勞動合同。
一.合同範圍及時間
1.1磚廠名稱:xx標磚廠
1.2磚廠地點:
1.3 時間從20 年 月日至20 年 月 日止。
二.生產承包價:
2.1 生產合同價為打磚每塊人民幣:標磚:¥元(每板)、空心磚:¥ (一塊)。
2.2 生產合同價為上車標磚每塊人民幣:¥元。空心磚每塊人民幣:¥ ,上車數量不記入生產量。
三.承包費支付方式:
3.1 打磚費用每月月底結算。
四. 甲方的責任與義務:
4.1 甲方依據合同中規定的合同費支付方式,按時支付磚廠合同工人打磚費。
4.2甲方保證磚砂,水泥的正常供給。
4.3如因甲方的板砂,水泥不能正常供給,或者停電。乙方所定產量也做出相應調整。
4.4 甲方負責及時供給乙方現場生產所需的各類材料、裝置和工具。
五.乙方的責任與義務
5.1乙方組織人員實施生產,承諾不向任何第三方轉包磚廠生產。
5.2現場的管理均由乙方親自管理,不得委託給任何第三方管理。
5.3乙方需堅守在磚廠上班。
5.4甲方每個月按時發放給乙方的打磚費及上車費。
5.5乙方與乙方自行組織的工人必須自覺遵守“安全生產,質量第一”的生產
原則,遵守、服從甲方的現場和安全管理。
5.6生產中材料的使用,乙方有責任節約使用,杜絕浪費,愛護裝置。
5.8乙方若違反上述應盡的責任和義務,乙方無條件接受甲方的處罰。
本協議甲方簽字和乙方簽字按手印後生效。協議一式兩份,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一份。
甲方:
甲方代表:
日期:
日期:
乙方:
勞動合同 篇4甲方(用人單位)_______
單位住所: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_______
乙方(勞動者)_______
住址: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按照等法律規定,就甲方招用乙方一事,經協商一致達成本合同,供雙方遵照執行:
第一條、勞動合同期限:
1、本勞動合同為勞動合同。期限為:_______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第二條、工作地點:_______省_______市_______路_______號。
第三條、工作內容:
1、乙方的工作崗位為_______,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可以調換乙方的的工作崗位和工種。
2、若因乙方不勝任該工作,甲方可調整乙方的崗位並按調整後的崗位確定一方的薪資待遇;如乙方不同意調整,甲方可以提前30日通知乙方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按照國家規定發放。
3、在工作過程中,因乙方存在嚴重過失或者故意造成甲方損失的,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第四條、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工作時間:標準工時制,甲方保證乙方每天工作不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不超過40小時。具體工作時間由甲方根據生產經營需要安排,乙方應當服從。
2、休息休假:甲方按照國家的規定安排乙方休息休假。
第五條、勞動報酬:
1、乙方月工資標準為人民幣元,其中試用期內工資為人民幣元;
2、因生產經營需要,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者在休息日或者法定休假日工作的,甲方按國家規定的標準發放加班費。
3、甲方保證按月發放工資,具體發放日期為。
第六條、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甲方為乙方提供勞動所必需的工具和場所,以及其他勞動條件;保證工作場所的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生產條件,並依法採取安全防範措施,預防職業病
第七條、甲方依法制定和完善各項規章制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
第八條、乙方應當保守工作期間知悉甲方的各種商業祕密、智慧財產權、公司機密等任何不宜對外公開的事項,否則造成甲方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九條、乙方承諾在簽訂本協議時,未與其他任何單位保持勞動關係或者簽訂競業限制協議。否則,給其他單位造成損失的,乙方單獨承擔責任,與甲方無關。
第十條、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
1、若乙方需解除勞動合同書,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的形式通知甲方,書面通知以送達甲方為準。
2、有關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的事項,按照等法律、法規有關規定執行。
3、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乙方應當將正在負責的工作事項以及甲方交付乙方使用的財物與甲方指定的工作人員進行交接。因乙方原因未辦理交接造成甲方損失的,由乙方賠償。
4、因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乙方依法應獲得經濟補償金,但乙方未與甲方辦理工作交接前,甲方暫不支付經濟補償金。
第十一條、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爭議,雙方本著合理合法、互諒互讓的原則協商處理;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依法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二條、本合同未約定的事項,按照法律、法規、行政規章以及地方性法規等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一式份,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的任何條款的變更,應當以書面形式經雙方簽字或者蓋章確認。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_______
簽約代表(簽字)_______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勞動合同 篇5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聯 系 電 話:
乙方(勞動者) 姓 名:
戶籍所在地:
現居住地址:
身份證號碼:
聯 系 電 話: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下簡稱《勞動合同法》)和國家、省市的有關規定,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原則,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勞動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條 、乙方自願到甲方從事兼職會計工作,甲方決定聘用乙方為兼職財務會計。
乙方的主要工作內容為:
1、根據甲方提供的原始憑證和其他資料,按照國家統一會計制度的規定,進行會計核算。包括稽核原始憑證,填制記賬憑證,登記會計賬簿,編制會計報表等,並負責妥善保管好甲方的相關財務單據,原始憑證和資料等;
2、定期向稅務機關提供稅務資料,負責納稅申報及稅務年檢等工作;
3、為甲方提供會計、稅務等方面的諮詢服務,使甲方在合法合理的前提下,享受稅務政策,提高經濟利益;
4、對甲方提供的各項原始憑證進行會計核算,保證會計憑證、賬簿及報表的真實性,合法性和準確性。
第三條、 工作時間。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不定時工作制。
乙方在一般情況下可自由安排工作時間,不受公司考勤制度約束。但乙方每週應至少回公司一次彙報工作情況,協助和處理財務方面的工作;每月至少一次出席公司會議。如遇特殊情況(如時間較為緊急等),甲方安排乙方工作,乙方應及時配合。
第四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甲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可行使以下權利:
1、為乙方安排財務會計工作,分配任務;
2、監督檢查乙方工作情況;
3、在乙方工作成績突出或對公司有重大貢獻時給予獎勵;
4、對乙方工作中發生的違章違紀行為予以處罰。(獎勵和處罰的政策和標準依照公司《員工手冊》相關規定執行。)
甲方須履行的義務:
1、使乙方及時獲取勞動報酬及合理享受公司規定的待遇;
2、為乙方履行職務提供一定的工作條件;
3、依法維護乙方在履行職務時的合法權益。
第五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有以下權利:
1、依法履行會計職務,對公司的財務管理工作提出建議;
2、獲取勞動報酬;
3、辭職(須提前一個月提出書面申請)。
乙方須履行的義務:
1、遵守公司各項規章制度,接受公司的監督,不得從事有損於公司聲譽的活動,嚴禁洩漏公司的業務資料、商業祕密和有關財務資料,如造成財務資料丟失或洩密,應承擔相應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2、在履行會計職務時,不得違反國家法律和違背職業道德。
第六條、 勞動報酬和福利待遇。
1、甲方每月支付乙方基本工資 元;
第七條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在下列情況下,公司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
2、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用人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勞動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在下列情況下,合同自行解除:
1、勞動合同期滿或當事人雙方約定的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出現,勞動合同自行終止;
2、應聘會計因病或人身意外事故無法繼續履行職務2個月以上;
3、公司被撤銷。
第八條 、合同解除後一個月內,乙方須立即交出有關檔案、案卷材料和財務的各種檔案,並辦理業務交接手續停止履行會計職務。
第九條、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依法申請仲裁、提起訴訟。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 方:(用人單位) 乙 方:(勞動者)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 篇6合同甲 方:_____________
合同乙 方:_____________
合同簽訂日期:___ 年___ 月___ 日
北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監製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基本情況
第一條 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
註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營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乙方
性別____
戶籍型別(非農業、農業)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或者其他有效證件名稱___________ 證件號碼___________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_____ 年_____ 月________ 日
家庭住址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
在京居住地址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
戶口所在地____ 省(市)____ 區(縣) _____街道(鄉鎮)
二、勞動合同期限
第三條 本合同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於____ 年___ 月___ 日生效,其中試用期至___ 年___ 月____ 日止。本合同於___ 年___ 月 __日終止。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四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崗位(工種)工作。
第五條 根據甲方的崗位(工種)作業特點,乙方的工作區域或工作地點為___________
第六條 乙方工作應達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標準。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七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_____________ 工時制度。
執行標準工時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不超過40小時。每週休息日為____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時工作制度的,應當事先取得勞動行政部門特殊工時制度的行政許可決定。
第八條 甲方對乙方實行的休假制度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勞動報酬
第九條 甲方每月___ 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為_________元或按__________執行。
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為________ 元。
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 甲方生產工作任務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費為____ 元或按_____執行。
六、社會保險及其他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按國家和北京市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並承擔相應社會保險義務。
第十二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甲方按_______________支付乙方病假工資。
第十三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七、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五條 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的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十六條 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製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第十七條 甲方應當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度,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八、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和經濟補償
第十八條 合同甲乙雙方解除、終止、續訂勞動合同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國家及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 合同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第二十條 合同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九、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二十一條 合同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第二十二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的附件如下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後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 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