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選勞動合同範文集錦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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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越來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簽訂合同能促使雙方規範地承諾和履行合作。合同有不同的型別,當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勞動合同5篇,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精選勞動合同範文集錦五篇

勞動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簡稱《勞動法》下同)和國家以及自治區有關勞動管理規定,銅礦機電加工維修車間(簡稱甲方)招用 (簡稱乙方)為本單位職工。經雙方協商一致簽定本合同,確立勞動關係,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並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期限

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一)項為確定本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限為 年。

(二)無固定期限;從 年 月 日起。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 工作完成時止。

本合同試用期限為 月。

新招收、調入、統一分配人員,自勞動合同生效之日起 個月內為試用期。

二、工作任務

(一)乙方生產工種:

(二)乙方應完成甲方正常安排的生產(工作)任務和規定的數量、質量指標。

三、工作時間

甲方實行國家規定的工時制度。甲方因生產(工作)經營需要經與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五小時,但是每月累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四、休息休假

(一)甲方應當保證乙方每週至少休息一日(根據生產情況可以累計休假)。

(二)乙方在合同期內享受按國家規定的法定休假日、公休假日、年休假等。

五、勞動報酬

(一)乙方享受勞動報酬的形式、標準:

甲方按照國家有關單位職工工資政策和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規定,以及本單位工資分配製度,確定乙方按下列第(1)種工資形式執行:

1、計時工資。乙方試用期月工資 元;試用期滿根據乙方崗位確定為 元。以後按單位工資分配方案調整工資。注:已包含《勞動法》和國家的法律、法規及自治區、市有關部門規定由企業承擔的職工社會養老保險金和福利金。

2、計件工資。按乙方崗位的計件單價及完成情況計發計件工資。

(二)甲方以法定的貨幣形式按時支付給乙方本人工資,時間定於次月15日發放。

(三)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日時間的,應支付相應的工資報酬。

六、勞動保護

(一)甲方應執行國家、自治區有關勞動保護規定,切實保護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二)甲方按國家規定對乙方進行安全生產知識、法規教育和操作規程培訓以及其他的業務技術培訓。乙方應參加上述培訓並嚴格遵守其崗位有關的安全衛生法規、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三)甲方根據乙方從事的工作崗位,發給乙方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四)乙方有權拒絕甲方違章指揮,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

七、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的各項法律、法規,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管理制度和紀律,服從甲方管理和教育。甲方有權對乙方履行制度的情況進行檢查、督促、考核和獎懲。

八、終止、解除、變更勞動合同

(一)本合同期限屆滿即自然失效,雙方必須終止執行。如經雙方協商同意繼續招用,應重新簽訂合同。

(二)甲方因生產經營(工作)情況變化,調整生產(工作)任務,或者乙方因個人原因要求變更本合同條款,經合同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的相關內容,並由雙方簽字(蓋章)。

(三)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勞動合同即告終止:

1、乙方已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

2、乙方死亡;

3、甲方被依法撤銷、解散、歇業,宣告破產;

4、勞動合同約定的終止條件(事件)已經出現;

5、乙方被批准自費出國留學或出境定居的。

(四)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解除勞動合同:

l、乙方在試用期內,經發現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用人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5、乙方在履行勞動合同期間發生計劃外生育的;

6、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

7、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

8、乙方患病,醫療期屆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9、不服從甲方管理的;

10、其他符合國家和自治區有關規定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解除勞動合同:

l、試用期內,認為不適應在甲方工作的;

2、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甲方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沒有相應保護措施,嚴重危害乙方身體健康的;

3、甲方不能按勞動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4、經甲方同意,乙方自費考入中專以上學校脫產學習的;

5、甲方不履行勞動合同,嚴重違反勞動法律、法規,侵害乙方合法權益的。

(六)本合同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解除。並應當以書面的形式確認。

(七)除本條第(三)款、第(四)款等情況外,甲乙雙方解除本合同,必須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對方,方可辦理有關手續。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有關內容,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被通知方接到通知後,應在十五日內作出答覆,愈期不答覆,視為同意變更勞動合同。

(八)甲方應按規定為終止、解除勞動合同的職工辦理有關手續。

(九)甲方租賃、出售給乙方居住的房屋、宿舍,雙方應簽訂住房合同。甲乙雙方因各種原因解除或終止本勞動合同時,有關住房問題按住房合同規定辦理。

(十)若本合同終止或解除,乙方應將合同履行期內甲方交給乙方無償使用、保管的物品、工具、技術資料等,如數交還給甲方,如有遺失應予賠償。

九、違反合同承擔的責任

一方違反合同,承擔違約責任。給對方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的,應當根據其後果或責任大小,予以適當賠償。

十、雙方履行本合同發生的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無效,可在爭議發生十五日內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或在爭議發生六十日內向甲方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一、本合同的條款與國家和自治區新頒佈的有關法律、法規、規章不符,按新的法律、法規、規章執行。

十二、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塗改或未經合法授權代簽無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我國《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及________________醫院辦院要求,經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公正、協商一致的基礎上,達成如下合同條款:

一、聘任崗位和聘期

經甲方考核同意聘用乙方為甲方工作人員,崗位:__________________,聘期___________,即從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聘任期滿,雙方自願可續簽聘用合同。

二、乙方的工作安排、任務以及目標

乙方的工作及工作目標、任務由甲方進行安排,原則上不發生變動,但是甲方因工作的需要,甲方有權單方對乙方的工作任務等進行重新調整,乙方必須服從。

三、工資

在乙方全面完成甲方的工作目標任務,達到甲方工作質與量要求,經醫院考核按工資方案發放工資(含乙方基本工資、績效工資、值、加班補貼等),合同期內乙方的工資可以與甲方的效益以及乙方個人工作表現及績效值的高低等相聯絡實際上下浮動。具體的浮動比例及辦法按照甲方的規定執行。

四、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嚴格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醫院各項規章制度,自覺遵守社會公德,誠實守信,團結協作,工作認真負責、嚴謹,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敬業精神,有獨立處理問題的能力;親和力強,有團隊合作精神。

2、忠誠醫療事業,熱愛醫院,維護醫院的形象與合法權益,不得詆譭醫院,敗壞醫院名聲;不說不利於團結、不利醫院發展,與醫院各項制度不一致的話,不做有損醫院的事;不得擅自將甲方的經營情況和業務情況向第三方披露或洩露,也不得將業務檔案、業務憑證等資料複製和轉借第三方。否則,甲方同意一票否決,甲方有權單方無條件解除與乙方的聘用合同,並有權向乙方主張賠償。

3、積極為甲方的發展出力獻策,服從甲方領導與安排,自覺履行崗位職責,努力完成本職工作任務。做好社會宣傳、諮詢服務和領導分配的其他工作,保證完成各專案標任務。

4、全面貫徹醫療方針,遵循醫療規律,接受醫院的檢查考核。自覺參加業務學習和進修,熟練掌握和運用現代醫療技術,不斷更新醫療觀念,積極參加業務學習,不斷提高醫療質量。

5、以病人為中心,實施優質醫療服務,關心患者、研究病情,讓患者滿意。

6、對甲方建設、發展和管理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積極參加醫院組織的政治、業務學習和經驗交流。

7、在合同期內,乙方認真履行工作職責,全面完成甲方規定的工作任務後,有享受相應工作報酬的權利,根據甲方規定有獲得獎勵的權利。

8、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從事第二職業。

9、遵守法律、法規和各項規章制度,不無故缺席、不遲到、不早退,遵守甲方的作息規定。

10、在本合同期限內,乙方不得擅自終止履行合同義務,否則視為違約,應承擔違約責任。

五、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結合醫院實際制定各種規章制度。

2、為乙方履行職責、開展工作建立儘可能完善的工作條件。

3、制訂工作目標和規範以及崗位職責和工作目標、任務,提出具體的考核標準,並組織對乙方的考核,對考核不合格的有權辭退。

4、根據法律、法規以及甲方規定向乙方支付工資報酬和提供福利待遇。

5、根據實際情況安排乙方休息和休假。

6、甲方有義務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能力的教育和培訓。合同期內乙方單方原因離職或甲方考核乙方不能繼續工作的,乙方等額賠付甲方培訓學習報銷的費用。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自然終止

1、本合同期限屆滿後沒有續簽的;

2、合同被解除的;

3、因不可抗力導致本合同無法履行的';

4、因國家法律、法規、政策改變導致本合同不能履行的;

5、因政府行為導致本合同無法履行的;

6、法律、法規等規定的其他情形。

七、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1、乙方不能勝任工作,完不成目標任務或經考核不合格的;

2、乙方嚴重違反職業道德、勞動紀律、工作規範和甲方規章制度的以及不遵守合同約定的義務的;

3、乙方失職、失誤或因工作未盡職盡責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和不良社會影響的;

4、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6、不服從甲方工作安排的。

八、甲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1、甲方未按照合同約定提供最起碼的工作條件的;

2、未按時(次月30日前支付上月工資)支付乙方工作報酬的。

九、乙方解除合同時應提前兩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報經甲方批准,以便甲方提前安排有關工作。否則視為乙方違約應承擔違約責任,給甲方造成損失乙方應當賠償,並同意甲方直接從甲方工資、福利、工作責任金等中抵扣,如不足時乙方應當及時補足。

十、本合同終止時,乙方必須辦理工作移交,結清所有費用,交清財物,對公物有遺失、損壞的,要按甲方院產管理規定進行賠償,並同意甲方直接從乙方工資、福利、工作責任金等中抵扣,如不足時乙方應當及時補足。所租住甲方住房應在合同終止後2日內搬出。

十一、本合同到期後,續聘時應另行簽訂聘用合同。

十二、爭議的解決

在履行本合同期間發生爭議時,雙方應本著友好、互諒互讓的原則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依法律、法規規定的程式解決。

十三、違約責任

本合同條款雙方均應嚴格遵守,否則視為違約,應向對方按乙方本合同期限內工資總額的20%支付違約金。

十四、本合同一式__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經雙方簽字(蓋章)後即生效。甲方執______份,乙方執______份。

十五、其它約定事項

1、醫療事故及糾紛實行責任追究制。

2、乙方向甲方交納房屋租金每月除時,甲方全額發給乙方。

甲方代表(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勞動合同 篇3  勞動合同中的違約金

違約金,是現代民法體系中為實現誠實信用原則、保證合同履行而發展出來的一個重要工具。違約金是依法強制違約方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貨幣的一種經濟制裁,一般在合同的約定條款中載明。

一般學者認為,違約金具有補償性和懲罰性雙重性質。懲罰性違約金具有懲戒作用,不論是否存在經濟損失,違約方均應支付,且違約方在支付懲罰性違約金後,仍需承擔繼續履行合同和賠償損失的責任;賠償性違約金是雙方當事人預先估算的因一方違約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的總額,違約方支付賠償性違約金,不再承擔繼續履行合同或賠償損失的責任。

民法屬於私法領域,具有懲罰性質的違約金在民法領域適用並無不當。而勞動法兼有公法和私法的性質,屬於社會法。社會法是以一種特殊的標準衡量當事人的地位及分配利益。這些特殊的標準源於社會弱者的“身份”認定,是以特殊身份來決定利益的分配,使這種分配結果有利於具有“弱勢身份”的一方。社會法正是以調整主體的不平等關係為己任,注重實質平等。因為勞動法上存在強勢主體和弱勢群體之分,違約金一旦適用,極易被強勢主體所濫用。所以,在勞動合同立法時,只有首先確定該違約金條款的性質,才能更有利於保護勞動者的權利,更有利於勞動糾紛的解決。

  勞動合同中該不該設立違約金

辭職需付違約金

小楊是上海某大學理工科的大學生,畢業後留在上海工作。他與上海市某通訊器材公司簽訂了勞動合同,崗位是系統部技術員,合同約定期限是1999年5月17日至20xx年5月17日,月工資是1300元。由於小楊工作積極,公司很器重他,1999年底出資讓他去國外進行培訓,雙方約定變更合同,將小楊提升為系統部現場技術工程師,並將合同期限延長至20xx年7月30日止,未約定月工資。

但小楊在新崗位工作了一段時間後,發現工作量反而沒有以前多,比較清閒。而小楊是個閒不住的人,他認為這樣會讓自己產生惰性,對自己技能的提高不利。於是,經過一番思考,小楊作出了一個決定:他於20xx年6月16日,以“系統部工作量少,今年1至6月無事可做,有很大的危機感”等為由提出辭職。而公司方覺得小楊是個不可多得的人才,作為公司的人才資源,可以為公司帶來更大的經濟效益,便拒絕了小楊的辭職請求。但小楊堅持要走,公司見無法挽留,提出因小楊合同期限未滿就提出提前解除勞動合同,是違約行為,應向公司支付18000元培訓費及違約金作為違約責任的承擔。小楊認為這個數額太大,無法接受。於20xx年7月23日向公司提交書面申請,要求減免違約金數額,同意支付20xx元至3000元。公司接到申請書後表示同意,要求小楊支付違約金3000元。小楊支付後,公司給其出具了退工通知單。小楊與公司終止了合同。

然而,小楊事後越想越委屈,他覺得企業索取的違約金於法於理都無據,就向法院提起了訴訟,要求返還違約金3000元。小楊認為,最初簽訂的勞動合同中並未約定違約金,而後更改的合同中亦未約定。公司要求其支付違約金沒有根據,所以要求返還其已支付的3000元違約金。

公司則認為,違約金是小楊和公司共同協商的結果,小楊當初提出減免的要求表示其已接受違約金作為提前解除勞動合同的責任承擔方式。而且有小楊提交的書面申請為證,這個申請和公司對申請的同意,相當於合同要約和承諾過程。所以,對於小楊要求返還3000元違約金的要求不予接受。

法院經過一審、二審的審理,認為公司在小楊提出辭職後,通知其支付違約金18000元,小楊通過書面形式與公司協商,最後他實際支付違約金3000元,此數額小楊在其書面申請報告中亦已明確表示認可,此可視為雙方協商的結果。現小楊請求判令公司返還違約金,理由不足,不予支援。

違反合同判賠償

違約金是指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或者由法律所規定的,一方違約時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量的貨幣,是合同法中違約責任的一種主要形式。勞動合同中是否可以約定違約金條款?其法律效力如何?我國《勞動法》對此並沒有明確規定。這次由國務院法制辦起草的《勞動合同法》(草案)對違約金進行了規定。近幾年,在實踐中,在勞動合同中約定違約金條款和解除勞動合同中雙方因違約金條款約定的內容發生的爭議越來越多。但是,由於勞動合同與民事合同存在較大的區別,勞動合同的違約金的適用範圍、勞動合同的違約金的性質以及勞動合同違約金的支付標準等都具有其特殊性,值得進一步的探討。

《勞動法》並沒有規定違約金可以作為勞動合同的違約責任的責任形式之一。但是,在我國的部門規章和一些地方性法規中對違約金作為勞動合同的違約責任的責任形式作了明確規定。比如說《上海市勞動合同條例》第17條規定,勞動合同對勞動者的違約行為設定違約金的,僅限於下列情形:(1)違反服務期約定的;(2)違反保守商業祕密約定的。違約金數額應當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則約定。在上述案例中,小楊違反了勞動合同關於合同期限的約定,如果小楊和公司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了如果一方違反合同,則支付給對方一定數額的違約金。小楊違反合同的約定提前解除合同,是屬於《上海市勞動合同條例》第17條的規定中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情形,可以自由約定違約金作為違約責任的承擔方式。

學者爭鳴

在關於我國未來的《勞動合同法》中是否應規定當事人可以約定違約金這個問題上基本形成了兩派觀點:一派主張合同雙方可以約定違約金條款,如有學者認為:“違約金的約定有其合理性,尤其是在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確立勞動關係後,能在一定程度上起到約束合同當事人積極履約的作用。”也有學者認為:“應規定許可勞動合同當事人在不違反法律的前提下,在一定的程度上有自由約定違約責任的權利;當事人可事先約定違約金的具體數額、幅度和賠償經濟損失的計算方法等的權利。”另外:“違約金和賠償金條款是勞動合同當事人違約不履行合同時,雙方約定的違約方應承擔的經濟責任條款。”還有學者認為:“雙方可以約定不履行合同而應支付違約金和賠償金的條款”等等。

另一派觀點主張勞動合同雙方地位是不平等的,違約金條款不應載入勞動合同中,如:“在勞動合同中對勞動者不當解除勞動合同的情況預定違約金是不太合適的”,“儘管違約金或損害賠償預定製度在民法上是允許的,但勞動合同附和化的性質決定了在非對等的勞動合同關係中應被禁止。”

還有學者認為,目前《上海市勞動合同條例》規定,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可以在合同中約定違約金,在實踐中可以起到約束雙方遵守勞動合同的作用,在實踐中大量的勞動合同也設立了約定違約金的條款,已經成為違約方承擔勞動法律責任的一種重要方式。當然也存在違約金數額約定不當等問題,但是目前勞動合同中違約金條款出現的一些問題,乃至其所帶來的一些負面影響,只是一項法律制度發展過程中所伴生的正常現象,完全可以通過制度本身的不斷髮展與完善而加以克服。

  勞動合同違約金的適用情況

《勞動合同法》第25條規定:“除本法第22條和第23條規定的情形外,用人單位不得與勞動者約定由勞動者承擔違約金。”即只有在規定約定服務期和競業禁止的條件下才能約定由勞動者承擔違約金。這是我國第一次從法律上比較明確規定勞動合同違約金的適用情況。

案例

提前三十天辭職髮型師成被告

法院判決其無須支付違約金

美容美髮公司的髮型師彭某提前三十天向公司提出辭職,公司卻要求他按照合同約定支付一個月薪資作為違約金,為此雙方協商不成,美容美髮公司到盧灣區法院起訴彭某。日前,盧灣區法院依法判決駁回了美容美髮公司的該訴訟請求。

20xx年9月18日,美容美髮公司與彭某簽訂勞動合同一份,約定彭某擔任髮型師一職,期限自20xx年9月18日至20xx年9月17日止,美容美髮公司按月支付彭某固定工資或保底工資20xx元、補貼500元。該合同第十一條第四項約定:乙方指彭某未滿合同規定期限而提出辭職的,應當依法承擔合同違約責任,須支付相當於一個月薪資作為違約金。20xx年3月19日,彭某向美容美髮公司提出辭職,並一直工作到5月9日離開。美容美髮公司認為彭某應當依照合同約定,提前辭職的須支付一個月薪資2500元作為違約金。彭某認為自己已經提前一個月通知公司無需再支付違約金。

法院認為,法律規定勞動者享有平等就業和選擇職業,包括選擇用人單位的權利,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因此,彭某作為勞動者,依法享有辭職的權利和自由。現彭某離職距其提出辭職已滿三十日,雙方對此並無爭議,故美容美髮公司作為用人單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彭某的辭職申請,或以其他方式限制彭某行使辭職權利。雙方在勞動合同中關於彭某提前辭職須支付美容美髮公司違約金的約定,與法相悖,對美容美髮公司要求彭某支付合同違約金的訴訟請求,法院依法不予支援。

理解與適用

只在兩種條件下才能約定由勞動者承擔違約金

違約金是指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或者由法律規定的,一方違約時向對方支付的一定數額的貨幣,是合同法中違約責任的一種主要形式。我國《合同法》對違約金有較為明確的規定,但《勞動法》對此沒有明確規定。

《勞動合同法》第25條規定:“除本法第22條和第23條規定的情形外,用人單位不得與勞動者約定由勞動者承擔違約金。”即只有在規定約定服務期和競業禁止的條件下才能約定由勞動者承擔違約金。這是我國第一次從法律上比較明確規定勞動合同違約金的適用情況。

關於違約金的標準,首先,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可以約定違約金。根據《勞動合同法》第22條規定:“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約定違反服務期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違約時,勞動者所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

其次,勞動者違反競業限制規定的,可以約定違約金。但是勞動者同法對於違反競業限制應當承擔違約金的數額並沒有具體規定,這說明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可以協商約定,但是違反競業限制的違約金也不能違反相關法律的規定和公平原則。

  勞動合同違約金的確定

勞動合同違約金的含義

勞動合同中的違約金通常約定的是在勞動者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勞動合同時(主要是在勞動者違約解除勞動合同時)向用人單位支付一定數額的金錢或其他財物。在簽訂勞動合同的實踐當中,勞動合同的違約金一般僅針對勞動者適用。

勞動合同違約金的性質

勞動合同中的違約金條款既是一種違約責任的形式,又是一種獨特的擔保方式,對勞動合同的履行有重大的意義。依據違約金髮生的原因的不同,可將其分為約定違約金和法定違約金,從性質上看,違約金可分為賠償性違約金和懲罰性違約金。賠償性違約金是指當事人雙方預先估計的損害賠償總額,又稱為損害賠償額的預定。此種違約金不能與違約損害賠償同時主張,因為該違約金的功能就在於彌補一方違約後造成的損失,如果違約金數額低於損失的,可以適當增加,反之,如果高於損失的,可以適當減少。

法律應明確規定非違約方如果是用人單位,則該用人單位應承擔勞動者所造成的損害的舉證責任。如果用人單位無法舉證證明勞動者對其造成了損害,則違約金條款不能法適用,勞動者不承擔支付違約金的責任。懲罰性違約金是指當事人對於違約所約定的一種私的制裁,故又稱為違約罰。此種違約金的功能在於其強烈的懲罰性,違約方承擔違約金的責任後,還要承擔其他一切的違約責任。此種違約金是對違約方一種額外的處罰。顯然,懲罰性違約金的運用很容易損害違約方的權利,並使合同相對方獲得不正當的利益,違背合同法的公平原則。我國《合同法》第114條的規定即為賠償性違約金,如果當事人對違約金約定不明,則推定為賠償性違約金。

勞動合同違約金的確定

約定違約金的基本原則:一是違約金的數額應考慮雙方當事人(特別是勞動者)的承受能力;二是約定違約金時雙方要對等。違約金的數額的設定都要求應當遵循公平原則,根據勞動者的勞動報酬等因素合理確定。

根據《北京市勞動合同規定》:“勞動者向用人單位支付的違約金最多不得超過本人解除勞動合同前12個月的工資總額。”

但是,《上海市勞動合同條例》只作了原則性的規定:“約定的違約金數額畸高的,當事人可以要求適當減少。雙方當事人因違約金髮生爭議的,可以按勞動爭議處理程式解決。”

因此,每個地方可以制定其的勞動合同違約金的標準,勞動者應該瞭解清楚自己所在地的地方法律來約定勞動合同違約金的數額,保障自己的合法權益。

  《勞動合同法》:主動辭職不用付違約金

單位遲遲不給籤勞動合同將賠付雙倍工資;炒老闆魷魚可以不再賠違約金;簽約兩次之後再續約必須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超過一年不簽約的,自動視為與勞動者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明年1月1日《勞動合同法》(以下簡稱《勞》)施行之後,這一切都將成為現實。

參與了該法起草工作的勞動法權威黎建飛教授為廣州企業界解析《勞動合同法》的影響時做出了上述解讀。

違約金一向是用人單位綁住勞動者的“緊箍咒”,但明年1月1日之後,想炒老闆魷魚的打工仔可以“揮揮衣袖不留下一分血汗錢”了。《勞》規定,除非勞動者接受過單位的培訓,或有保密協議和競業限制的協議,勞動者不需向單位支付任何違約金。

“而且單位必須出具第三方開的培訓費用發票才能證明對勞動者進行過培訓,企業內部培訓或沒有第三方發票的都不算。作為人力資源管理人員,我要提醒你們記得收好發票;作為勞動者,就要記得快點毀滅證據啊。”黎建飛說辭引來臺下一片笑聲。

簽好了工作單位的大學畢業生們注意,“不要離開校門後到處瘋玩,得快馬加鞭到單位去報到。《勞》第七條明確規定了,‘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也就是說報到了勞動合同才生效,要是在離校和單位報到期間出了意外,學校和單位都不會管,那就慘了。”黎建飛舉例一名服裝學校的女生,畢業離校之後未及時到單位報到,結果期間查出患上血癌,學校和單位都沒有義務負擔醫療費,只能靠社會救濟,“同學們千萬不要輕易脫離組織。”

“不少單位沒有依法為勞動者購買社會保險,今後出現這種情況,不但要補足應該交的部分,還要向勞動者付出經濟賠償。”肖勝方律師提醒用人單位,“所謂依法,是要按時、足額購買,拖延時間、金額不足都要賠償。根據《勞》46條,勞動者可以要求解除合同,用人單位要作出賠償,並補繳拖欠的社保資金,還要交滯納金。這將導致企業越不依法購買社會保險,損失越大,成本越高。”

勞動合同 篇4

甲方:

法人代表:

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合作合同:

第一條:合作內容

1.1 甲方聘請乙方出任甲方 ,主持日常工作。

1.2 乙方主持甲方日常工作,直接負責經營、策劃廣告等宣傳推廣工作。

第二條:合作期限及保障

2.1 本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止,計_五_年期。

2.2 合同雙方任何一方違反合同條款,另一方有權終止合同;經雙方友好協商,可解除本合同,並簽訂合同解除補充合同。

2.3 合同雙方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另外一方有權要求違約方按約定履行本合同並有權要求違約方賠償因違約給對方造成的所有損失.

2.4 合同期滿,醫院所有權益歸甲方所有。

第三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4.1 甲方作為醫院法人,擔任醫院總經理一職,並享有總經理的職權;

4.2 甲方提供經營所需相關人員,包括主刀醫生一名(由甲方兼任)、面板科主任一名、護士長一名;

4.3 甲方負責提供經營及辦公場所並承擔相應管理費用,包括但不限於房租、水電費、物業費、工商稅費、衛生清潔費用、醫療垃圾處理費用、現有職員工資及社會福利。

第五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5.1乙方負責醫院的經驗推廣,並承擔相應的廣告費用,廣告形式包括但不限於電視、報紙、網路、印製宣傳品;

5.2 乙方負責組建經營策劃所需人員,包括副總經理一人(由乙方出任併兼營銷總監)、經營助理一人(兼諮詢主管)、護士兩人、醫助或助理醫生一人、鐳射操作美容師一人、市場主管一人,並承擔招募人員相應工資及福利;

5.3 乙方有權依據此合同獲得相應回報。

第六條:責任劃分

6.1由甲方和乙方共同承擔以下費用:

① 假體等耗材的實際使用費;

② 醫療藥品、耗材實際使用費;

③ 工商等國家部門罰款費用;

④ 醫療糾紛處理所產生的顧客退款費用;

⑤ 第三方網站、美容院等外部合作機構的提成費用;

⑥ 展板、畫冊、噴繪、書刊雜誌等宣傳印刷品製作及安裝費用;

⑦ 員工統一服裝及醫療服裝的製作費用;

⑧ 外聘專家、醫務人員差旅及提成等一切相關費用。

6.2 由甲方承擔相應的一切醫療風險及法律責任;由此產生的賠償金等經濟責任由甲乙雙方共同承擔,乙方承擔總額的30%,甲方承擔剩餘的70%。

第七條:收益分成

7.1扣除第六條第一款所列雙方共同承擔費用之外的全部收入,乙方享受以下收益分成標準,並按月取得相應回報:

① 5萬以下,乙方享受30%的分成;

② 5萬元(含)以上10萬元以下部分,乙方享受40%的分成;

③ 10萬元(含)以上部分,乙方享受50%的分成。

7.2 因經營需要,乙方需調整專案價格,須將價格體系告知甲方,並由雙方共同商定決定後方可生效,並下發書面正式通知。

第八條:合同的生效及其它

8.1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2 本合同中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並另行簽定補充合同。

8.3 本合同自雙方授權代表人簽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

法人或代表人(簽字):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

法人或代表人(簽字):

簽訂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勞動合同 篇5

甲方: 單位名稱 單位性質 法定代表人 單位地址 聯絡電話

甲方(蓋章)

月日

乙方:員工姓名 家庭地址 身份證號家庭電話行動電話 乙方(簽名) 月

甲、乙雙方根據國家勞動律、法規規定在平等自願和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勞動合同:

一、乙方的工作崗位為:

甲方因工作需要調整乙方工種,乙方應服從甲方的調整。

二、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為 年,即從 年 月 ?移鷸 年 月 日止。

三、甲方責任與權利:

1、甲方按幼兒園的規章制度對乙方進行管理。

2、甲方有責任協調乙方與家長的關係。

3、在政治思想上、學習上、生活上給予乙方必要的關心、幫助。

四、乙方責任與權利

1、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遵守勞動紀律,服從分配,積極工作,保質保量地完成 自己職責範圍內的各項工作任務。

2、保證幼兒在園的安全,如因失職出現安全事故,概由乙方承擔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

3、出現險情時,老師必須首當其衝保護幼兒的安全。

4、保護幼兒園的一切公共財產及保管本班的所有物品,如因工作不負責任,保管不當 而丟失,或損壞的,乙方應負賠償責任。

5、合同簽定當月內,乙方應交納保證金 元。

五、勞動報酬

(一〉、甲方根據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單位實際和按勞分配原則,自主確定工資 分配形式和工資標準

1、工資標準:參照〈〈好朋友幼兒園20xx秋期工資(試行〉標準》執行。

2、獎懲制度按幼兒園的獎懲制度執行。

(二) 甲方以貨幣形式按月將工資發放給乙方,實行先工作後付薪。養老保險:甲方按當年實際交付養老保險的金額支付給乙方個體基本養老保險。 [教師一個月累計請假一週以上(含雖期天〉,當月月不享受該條規定]。 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

1、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 不服從分配和調動。

3、工作失職,發生嚴重事故,〔天然氣失火、觸電、小孩走失、燙傷等安全事故〉。

4、犯自由主義、鬧無原則糾紛、藉故罵人、打人、搬弄是非、不團結同事、影響極壞 的。

5、組織、煽動怠工,或採取不正當手段要挾領導,嚴重擾亂幼兒園秩序的。

6、因行為不當,幼兒園無法再對其信任的。

7、經常違反幼兒園制度規定屢教不改的。

8、散佈謠言,損害幼兒園聲譽的。

9、無正當理由累計曠工三日,在外從事其他職業或在假期在外另謀職業的。

10、偷竊同事或公有財物的。

11、向家長索要財物的。

12、員工有上述行為,情節嚴重,觸犯刑律的,提交司法部門依法處理。

13、員工有上述行為造成幼兒園經濟損失的,責任人除按上條規定承擔應負的責任外,還需承擔一切經濟損失。

14、乙方在本合同期內,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的。

乙方出現以上情形之一的,甲方可根據不同情節輕重,對其給予違紀辭退或開除處分, 並扣除乙方保證金。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園方所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乙方辭職須提前1個月向甲方提出書面辭職報告,經甲方批准後方可辦理辭職手續。 婚、喪、產假的規定:

1、本園教師在園工齡2年以上者可享受帶薪婚、喪假:婚假3天,喪假3天〈僅限雙 方父母〉;

2、在園工齡3年以上者,可享受90天產假(從生產之日起計算〕,產假期間,幼兒園按 園內執行標準每月發給該教師養老保險費,並連續計算工齡,此養老保險費在教師銷 假回園工作半年後一次性付給乙方,(生第二胎者產假不享受養老保險〉,產假超過 90天,甲方不再支付養老保險費。

3、本園教師在園工齡未滿2年者,婚、喪假按事標計算,在本園工齡未滿3年者,產假 按事假計算。

六、本合同訂明的補充條件、附件和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的有關檔案以及雙方訂立的培訓

合同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違約責任及損失賠償: 1、乙方自動離職,甲方不退還保證金。

2、甲方無故辭退乙方,應無條件退還乙方保證金。

3、乙方合同期內提出辭職,甲方出資培訓乙方的,乙方應另賠償甲方已支付培訓費的 80%。

4、乙方擅自解除合同,除甲方不退還其1500元保證金外;乙方還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20xx元(用於另行聘請教師所造成的損失等)。 ^

八、本合同分一年一簽和三年一簽兩種,詳情參照《20xx年好朋友幼兒園工資標準》 十四、合同終止:

因不可抗逆的因素,造成合同無法履行時,合同終止。

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有效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十一、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好朋友幼兒園 乙方:xxx

法定代表: 蓋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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