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選】勞動合同集錦七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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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時間的推移,合同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簽訂合同能平衡雙方當事人的平等地位。你所見過的合同是什麼樣的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勞動合同7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精選】勞動合同集錦七篇

勞動合同 篇1

在勞動合同中,都有關於勞動合同期限的約定。從目前的狀況看來,多數勞動合同約定的期限都是兩年或三年。當然,合同雙方當事人也可以根據具體情況進行延長或縮短。那麼實踐中究竟該如何約定勞動合同的期限呢?以下是具體介紹。

在《勞動合同法》下,勞動合同期限選擇是否科學、合理,對於企業影響很大。比如簽訂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如果沒有法定條件或約定條件的出現,企業無法隨意解除勞動合同,而勞動者則可以提前30天解除勞動合同。再如,如果企業與所有員工都選擇一年一簽勞動合同,那麼連續兩次簽訂勞動合同後,再次續簽勞動合同的勞動者,提出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企業就需要簽訂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

因此,三種勞動合同期限,即固定期限,無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應該合法設定,經濟設定。

根據崗位確定勞動合同期限

不同的崗位,應簽訂不同期限的勞動合同,具體來說,企業應根據有利於生產經營的原則,結合崗位的特點以及勞動者的年齡、性別、身體狀況、專業技術等因素,合理確定勞動合同的期限。

(1)對於保密性強、技術複雜、需要保持人員穩定的,可以選擇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或者中長期的勞動合同期限,以減少頻繁更換關鍵崗位的關鍵人員帶來的損失。

(2)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可以選擇簽訂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①以完成單項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②以專案承包方式完成承包任務的勞動合同;③因季節原因臨時用工的勞動合同;④其他雙方約定的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

根據工作性質確定勞動合同期限

根據不同的工作性質,選擇簽訂不同期限的勞動合同,同時約定相應的試用期。

(1)中高階管理人員和中高階技術人員是企業長期穩定發展的重要保證,而且他們的經驗也是一種寶貴的資源。在與他們簽訂勞動合同時,可以先連續簽訂2次中長期合同(如五年),再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2)基層人員中大多數是剛畢業不久或工作不久的員工,他們需要熟悉企業的情況並積累工作經驗。對於這部分人員,可以分兩種情況區別對待:

第一種是技術人員。由於技術人員需要考察的時間週期較長,可以採取第一次簽訂長期合同(如3-5年),約定不超過6個月的試用期,這段時間便於對他們工作能力進行考察,也利於崗位輪換,熟悉不同崗位的工作內容,同時避免由於工作的變換不能再次約定試用期的風險。第二次簽訂勞動合同時則應視具體情況而定,合適的可以續簽5年的勞動合同,再籤無固定期限的合同。

第二種是管理人員。由於管理人員需要考察的時間週期較短,可以採取第一次簽訂短期合同,約定不超過2個月的試用期,這段時間可以瞭解他們的工作能力和工作態度。第二次簽訂勞動合同則應視具體情況而定,合適的可以考慮續簽5年的勞動合同,再籤無固定期限的合同。

勞動合同 篇2

用人單位(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員工姓名(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等有關勞動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按照“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勞動合同,確立勞動關係。

一、勞動合同期限

(一)甲、乙雙方商定,採取下列第__________種形式確定勞動合同期:

1、有固定期限:從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2、無固定期限:從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法定終止條件出現時止。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為期限:從年月日至工作任務完成時止。

(二)試用期的約定,採取下列第_____種形式:

1、無試用期。

2、試用期為_______個月(天),從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二、勞動合同範本要求註明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一)乙方的工作崗位(部門、工種或職務)為:

(二)乙方的工作任務或職責是:

(三)乙方工作地點是:如甲方派乙方到外地或外單位工作,應簽訂補充協議。

(四)甲方根據生產經營需要和乙方的能力表現,可以合理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包括部門、工種或職務)

三、勞動合同範本要求註明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種方式確定乙方的工作時間:

1、標準工時制,即每日工作8小時,每週工作40小時,每週至少休息一天。

2、不定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3、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以為週期,總工時________小時的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二)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除《勞動法》第四十二條規定的情形外,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最長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三)休息日和法定節假日,甲方依法按排乙方休息休假,因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的,依法安排補休或支付加班費。

四、勞動合同範本要求註明勞動報酬

(一)乙方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按下列第()種形式執行,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1、乙方試用期工資________元/月(日);試用期滿工資________元/月(日)

2、其他形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資必須以法定貨幣支付,不得以實物及有價證券替代貨幣支付。

(三)甲方可以根據企業人力資源的經營狀況和乙方的能力表現,及工作崗位的調整情況,合理調整乙方的工資。

(四)甲方每月 日發放乙方上一個月的工資。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五)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的,應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支付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報酬。

(六)因乙方過錯造成乙方停工,甲方不支付乙方停工期間的工資,並可根據造成的損失,按有關規定相應處理。

(七)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停工、停產,未超過一個工資支付週期(最長三十日)的,甲方應當按照正常工作時間支付工資。超過一個工資支付週期的,可以根據乙方提供的勞動,按照雙方新約定的標準支付工資;甲方沒有安排乙方工作的,應當按照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百分之八十支付勞動者生活費,生活費發放至企業人力資源復工、復產或者解除勞動關係。

(八)乙方因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停止工作進行治療,在國家人力資源規定醫療期內,甲方應當依照國家人力資源有關規定支付病傷假期工資。甲方支付的病傷假期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百分之_____________。

(九)乙方依法享受法定休假日、年休假、探親假、婚假、喪假、產假、看護假、計劃生育假等假期期間,甲方應當視同其正常勞動並支付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新勞動合同範本

(一)勞動合同期內,甲方應依法為乙方辦理參加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的手續,社會保險費按規定的比例,由甲乙雙方負責。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應按國家人力資源和地方的規定給予醫療期和醫療待遇,按醫療保險及其他相關規定報銷醫療費用,並在規定的醫療期內支付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

(三)乙方患職業病、因工負傷或者因工死亡的,甲方應按《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辦理。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新勞動合同範本)

(一)甲方按國家人力資源有關勞動保護規定提供符合國家人力資源勞動衛生標準的勞動作業場所,切實保護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如乙方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甲方應按《職業病防治法》的規定保護乙方的健康及其相關權益。

(二)甲方根據乙方從事的工作崗位,按國家人力資源有關規定,發給乙方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並按勞動保護規定免費安排乙方進行體檢。

(三)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和健康的行為,有權要求改正並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七、勞動合同範本要求註明勞動紀律

(一)乙方應自覺遵守法律、法規、規章和企業人力資源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服從管理,按時完成工作任務。

(二)乙方應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和與智慧財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頂。

八、勞動合同範本的履行和變更

(一)甲乙雙方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全面履行各自的義務。

(二)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變更勞動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九、勞動合同範本的解除、終止和續訂

(一)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由甲方提出協商解除勞動合同的,應依法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由乙方提出協商解除勞動合同的,甲方無需支付乙方經濟補償。

(二)乙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乙方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並有權要求甲方支付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

1、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3、未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4、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權益的;

5、因甲方過錯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且無需支付乙方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4、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乙方過錯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員工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應支付乙方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

1、乙方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方與乙方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按《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但應支付乙方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

1、依照企業人力資源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2、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3、企業人力資源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後,仍需裁減人員的;

4、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七)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照本勞動合同第九條第五、六項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1、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2、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5、在甲方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1、勞動合同期滿的;

2、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5、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方決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甲方依本項第1目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應支付乙方終止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但甲方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乙方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

甲方依照本項第4目、第5目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應支付乙方終止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

(九)勞動合同期滿,有第九條第七項規定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應當續延至相應的情形消失時終止。但是,本勞動合同第七項第2目規定乙方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勞動合同的終止,按照國家人力資源有關工傷保險的規定執行。

(十)經濟補償按乙方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乙方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乙方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乙方月工資高於甲方所在地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乙方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十一)勞動合同期滿而甲方需續延勞動合同的,應在勞動合同期滿前30日內將《續訂勞動合同意向通知書》送達乙方,經雙方協商同意續延勞動合同的,應在勞動合同期滿前30日內重新訂立勞動合同;重新訂立的勞動合同,自前份勞動合同期滿次日起生效。

十、違約責任

(一)乙方違反培訓協議中的服務期約定,應當按照約定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二)乙方違反雙方簽訂的競業限制協議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三)乙方試用期滿後解除勞動合同而未提前30天通知的,或者試用期內解除勞動合同而未提前3天通知的,或自動離職的,以乙方日工資為標準,每延遲1日支付1日工資的賠償金;給甲方造成其他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賠償金額包括但不限於甲方招收錄用乙方所支付的費用、培訓費用、對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四)勞動合同依法被確認無效,給對方造成損害的,有過錯的一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五)甲方違約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勞動合同第九條第十項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乙方支付賠償金。

(六)任何一方的其他違約行為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按法律規定賠償對方經濟損失。

十一、爭議處理

雙方履行本勞動合同如發生爭議,可先協商解決;不願協商或協商不成的,可以向甲方所在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二、其他約定

(一)雙方在此之前簽訂的所有勞動合同,凡與本勞動合同不一致的,應以本勞動合同為準,雙方專門針對培訓、商業祕密保護、競業限制、購房等個別事項簽訂的協議除外。

(二)乙方保證與甲方簽訂本勞動合同時,已與其他用人單位解除或終止了勞動關係,並提供相關單位的解除或終止勞動關係證明,否則,甲方有權解除本勞動合同。由於乙方的過錯,導致甲方被乙方原工作單位追訴的,乙方應賠償甲方因此受到的全部損失。

(三)乙方因故辭職,應按照甲方的有關規章制度辦理完工作交接手續後方可離職,否則甲方有權不予辦理解除勞動合同的有關手續。(包括出具解除勞動合同證明、辦理檔案和社保關係的轉移等手續)

(四)甲乙雙方另行簽訂的培訓協議、保密協議、競業限制協議等與勞動合同相關的協議是本勞動合同的組成部分。

(五)甲方在企業人力資源內公開發布的各項規章制度對雙方均具有約束力,除非該制度違反了國家人力資源法律法規或與本協議相沖突,否則視為本勞動合同的有效附件。

(六)勞動合同未盡事宜或勞動合同條款與勞動法規有牴觸的,按現行勞動法規執行。

(七)本勞動合同一式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份。經甲、乙雙方簽章生效,塗改或冒籤無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日

勞動合同 篇3

用人單位(甲方):

臨時工(乙方):

甲方因工作需要臨時招用工作人員,乙方申請應聘。經研究,甲方同意乙方為臨時工,並自願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協議期限

本協議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二、工作任務

乙方同意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在衛生清潔工作崗位承擔工作任務。

三、勞動紀律

甲方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等制訂各項管理,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內,應自覺遵守甲方的各項,服從管理,積極完成工作。

四、勞動時間與勞動報酬

1、甲方保證乙方在工作期間實行每天8小時工作制。

2、乙方工作報酬:除寒暑假期外全包乾800元/月;寒暑假期間按照實際上班天數以25元/天發放。上述工作報酬已包含了支付乙方購買社會養老保險的費用,乙方的社會養老保險金由乙方本人到當地局自行繳交。

3、甲方每月6日如期發放工資,由學校財務辦統一發放。發放形式採用直接轉賬到中國農業銀行個人賬戶的方式。

五、終止解除勞動協議條件

1、乙方與甲方確立勞動關係期間,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用人單位可以提出解除用工關係:

(1)試用期間(一個月)被不符合用工條件的;

(2)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的;

(3)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有關規章制度的;

(4)無理取鬧,打架鬥毆者;

(5)不服從工作安排,不按質量要求完成工作任務的;

(6)甲方因客觀情況發生變化,使原勞動協議無法履行或崗位編制調整需裁減人員的;

(7)嚴重失職,對用人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8)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2、乙方與甲方確立勞動關係期間,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乙方可以提出解除勞動關係:

(1)被招工、招幹或考入學校學習的;

(2)用人單位不能按勞動協議規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3)用人單位不履行勞動協議,或者違反國家法規,侵害臨時工合法權益的;

3、任何一方需要解除勞動協議,應提前30天書面另一方。

六、違反協議責任

任何一方違反協議,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其後果和責任,按有關政策予以適當賠償。

七、調解與仲裁

雙方履行本協議如發生爭議,應先協商解決,協商無效,當事人可在爭議發生六十日內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可在收到仲裁裁決之日起十五天內向甲方所在地人院起訴。

八、本協議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政策規定辦理或雙方協商解決。

九、本協議期限屆滿自行終止。

十、本一式三份,校長辦、總務科、臨時工本人各持一份。

甲方(蓋章):乙方(簽名或蓋章):

部門負責人簽名:

主管副校長簽名:

年月日年月日

勞動合同 篇4

職工病假期間一般是不允許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但凡事都有例外的時候。病假期間如果職工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等情況的,用人單位是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那麼,病假期間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要給予勞動者怎麼補償呢?詳細內容請閱讀下文。

如果單位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根據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每滿1年發給1個月工資作為經濟補償金,不滿一年的按一個月工資標準支付。經濟補償金的工資計算標準是指企業正常生產情況下勞動者解除合同前十二個月的月平均工資。勞動者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經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後,依法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除按規定支付經濟補償金外,同時還應發給不低於六個月工資的醫療補助費。患重病和絕症的還應增加醫療補助費,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於醫療補助費的百分之五十,患絕症的增加部分不低於醫療補助費的百分之百。至於報銷醫療費用,單位只負責報銷勞動合同解除前的醫藥費,解除後的則不負責。

關於勞動爭議的訴訟時效問題,根據《勞動法》第82條規定,勞動爭議的申訴時效為60日,所以,你應當在單位正式與你解除勞動合同後60日內申訴到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以免錯過時效期。

勞動合同 篇5

案例回放:張小姐在某公司工作一年多了。但是最近由於在工作中出的幾次差錯,導致公司決定與她解除勞動合同。張小姐因此提起了勞動爭議仲裁。仲裁機構在審查公司與張小姐簽訂的勞動合同時發現,公司在這份勞動合同上,沒有加蓋公司公章,也沒有合同鑑證機關的鑑證,只有一個法人代表的個人簽字。

各方意見:有人因此認為這份合同屬於無效合同,但張小姐認為:“第一,我與公司簽訂的勞動合同,雖然公司沒有加蓋公章,但有法人代表的親筆簽名,這就表示公司認可該合同,怎麼能說是無效合同呢?第二,這份合同雖然沒經過鑑證機關審查鑑證,但合同條款中並沒有違法和不公正的內容呀。所以,不能說這是一份無效勞動合同。” 還有人認為:“勞動合同上沒有加蓋公司的公章,本身就不符合訂立合同的形式要件,再加上又沒有經過鑑證,這份勞動合同當然無效了。”

案例分析:

首先,根據法律規定,用人單位在與勞動者簽訂的勞動合同時,應在勞動合同上籤章。即由法人代表簽字,並加蓋企業公章。本案中的公司在勞動合同上沒有加蓋公司的公章不符合勞動法規定的,但這個問題主要是由公司的過錯造成的,公司應當承擔主要責任。所以,雖然合同未加蓋公章,但畢竟有法人代表(總經理)的簽名,法人代表有權代表公司訂立合同。不能僅憑沒有蓋公章就認定是無效合同。而且該公司與張小姐雙方都已在一年多的時間裡,按合同的約定履行了相應的義務,也享受了各自的權利,現在突然說合同是無效的,是完全沒有道理的。

其次,關於勞動合同的鑑證,我國目前的規定是“鼓勵鑑證”,而不是“強制性鑑證”。換句話說,鑑證只是勞動合同管理部門對合同進行審查認定的一種形式,並不是勞動合同成立的必備條件,更不能用它來作為勞動合同是否有效的標誌。因此,稱勞動合同未經鑑證機關稽核蓋章,就是無效合同的說法,也是站不住腳的。

綜上所述,儘管該合同在形式上有一定的缺陷,但還不能因此認定該合同無效。只要該合同內容是合法的,且雙方在簽訂時沒有任何一方存在欺詐或脅迫行為,仲裁機構完全可以將它看做一份有效的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 篇6

單位名稱: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聯絡電話:

勞動者姓名:

聯絡電話:

身份證號:

家庭住址:

緊急聯絡人:

聯絡電話: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固定期限:本合同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其中,試用期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無固定期限:本合同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其中,試用期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以完成等工作任務為期限:本合同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預計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工作任務完成經甲方驗收後,則本合同即行終止。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二條 甲方安排乙方的工作崗位(工種)為____________,工作地點為____________,因生產工作需要,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崗位(工種)以及工作地點。

三、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三條 甲方應當遵守國家法律法規,依法建立和完善勞動規章制度,保障乙方享有勞動權利、履行勞動義務。乙方應當自覺維護國家利益和甲方的合法權益,遵守甲方依照國家法律法規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在本崗位的職責範圍內,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

第四條 甲方依法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對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按國家規定進行定期健康檢查。乙方應當認真履行工作職責,愛護生產工具和裝置,按時、按質、按量地完成甲方規定的工作任務或勞動定額。

第五條 甲方對乙方進行安全教育,為乙方提供本職工作所必需的職業技能培訓。

第六條 乙方應當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對違反保密義務給甲方造成損失的,要承擔經濟賠償責任。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七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____________工作制。

執行定時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______小時,平均每週不超過______小時。甲方由於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時間不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

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在保證完成甲方工作任務情況下,工作和休息休假由乙方自行安排。

第八條 甲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國家關於休息休假的相關規定,保障乙方的休息休假權利。

五、勞動報酬

第九條 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內為甲方提供了正常勞動後,甲方以貨幣形式按時支付不低於省人民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的工資。在履行合同期間,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為:____________。其中,試用期工資為:____________。

第十條 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待崗,在待崗期間,甲方支付給乙方基本生活費,其標準為: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 履行勞動合同期間,甲方視生產經營情況和乙方的工作實績,按甲方的有關規定調整乙方的勞動報酬。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第十二條 甲方依法為乙方繳納各種社會保險,屬乙方個人繳納部分,由甲方從乙方工資中代為扣繳,甲方接受乙方對繳納情況的查詢。

第十三條 乙方履行合同期間,患病、負傷、因工傷殘、患職業病,退休、死亡以及女職工生育等社會保險及福利待遇,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及甲方依法制定的勞動規章制度執行。

七、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和續訂

第十四條 履行合同期間,甲乙雙方若需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應當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章的有關條款執行。

第十五條 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規定情形的,甲方應當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經濟補償在雙方當事人辦理工作交接時支付。

第十六條 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期滿前30日,甲方應將終止或續訂勞動合同的意向通知乙方。屆時辦理終止或續訂手續。

第十七條 甲方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

八、其他

第十九條 甲乙雙方履行本合同期間如發生勞動爭議,應當平等協商解決,協商無效時,可按法定程式申請調解、仲裁、提起訴訟。

第二十條 合同期內,所定條款與國家頒佈的勞動法律法規不符的,甲乙雙方均應按新規定執行。

第二十一條 本勞動合同一式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份,存乙方檔案______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簽字):

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勞動合同 篇7

甲方:(以下稱“甲方”)

通訊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就勞動關係的建立及其權利義務等事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的勞動法律、法規、行政規章和企業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遵循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一致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以下簡稱合同),共同信守合同所列各條款,並確認合同為解決爭議時的依據。

  第一章、合同的型別與期限

第一條、合同期限為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_____個月,合同期滿後,雙方同意繼續履行的,合同自動順延_____年,達到無固定期限合同條件的,自動轉為無固定期限合同;雙方如需重新約定勞動合同期限的,在合同到期前的三十天內訂定。

第二條、若乙方開始工作時間與約定時間不一致的,以實際到崗之日為合同起始時間,建立勞動關係。

  第二章、試用期

第三條、甲乙雙方約定試用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_____個月,試用期工資為:__________。

  第三章、工作內容與工作地點

第五條、甲方聘用乙方從事______________工作,詳見“職責描述”;

第六條乙方的工作地點為_____________。

第七條、乙方應認真履行甲方制定的崗位職責,按時、按質、按量完成其本職工作;未經甲方允許,乙方不得在其他單位兼職。

第八條、甲方因生產和工作需要,依據乙方的專業、特長、工作能力和表現,需調整乙方工作崗位及其工作報酬的,原則上應協商一致,但以下情況除外:

1、甲方因生產經營服務需要,產業、產品結構調整及工藝規程、組織機構設定等情況發生變化需調動乙方工作崗位時,乙方應予接受;

2、甲方確因生產經營服務需要,可以臨時安排乙方從事其他崗位工作,工作期限由雙方協商確定;

3、乙方因技能、身體等因素達不到生產服務、工作質量、產量等指標,不能勝任工作的。

  第四章、工作時間與休息時間

第九條、乙方所在崗位執行標準工時制度。

第十條、甲方在下列節日安排職工休假:元旦、春節、國際勞動節、國慶節,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節假日及婚假、喪假、產假等。

第十一條、甲方因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節假日加班加點的,乙方應服從甲方統一安排;甲方按規定支付加班加點的報酬,以保證乙方合法權益。

第十二條、乙方加班須徵得甲方確認同意,否則不視為加班。

  第五章、規章制度與勞動紀律

第十三條、乙方自覺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規章和社會公德、職業道德,維護甲方的聲譽和利益。

第十四條、甲方依法建立和完善各項規章制度,甲方應將制定、變更的規章制度及時進行或者告知員工,乙方應嚴格遵守。

第十五條、乙方不得從事其他任何與甲方利益衝突的第二職業或活動,並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和智慧財產權。

第十六條、乙方違反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的,甲方有權按國家和本單位的規定對乙方給予紀律處分或經濟處罰,直至通知解除本合同。

  第六章、勞動報酬

第十七條、乙方在正常出勤並付出正常勞動後,有權獲得相應得勞動報酬,乙方所在崗位按年薪制每年____元計發工資。

第十八條、甲方於每月_______日以人民幣形式支付乙方上月部分工資_______元,餘薪年終時一次性支付。

第十九條、甲方有權根據其生產經營狀況、乙方工作崗位的變更和依法制定的勞動報酬分配辦法調整乙方的工資待遇。

第二十條、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依法安排乙方補休或支付相應勞動報酬。

  第七章、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第二十一條、甲方根據國家和聊城市有關規定為乙方參加購買社會保險(養老保險、工傷保險、醫療保險),乙方個人繳納部分由乙方自行承擔並由甲方在工資發放時代扣代繳。保險標準按勞動部門審定的辦理。

第二十二條、如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療待遇按照國家和聊城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三條、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療保險待遇按國家和聊城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四條、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第八章、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二十五條、甲方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對乙方履行告知義務,並做好勞動過程中職業危害的預防工作,乙方應嚴格遵守相關操作流程與安全制度。

第二十六條、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條件及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並依照企業生產經營特點及有關規定為乙方提供勞動防護用品,乙方應嚴格按要求穿戴勞防用品。

第二十七條、甲方對乙方進行職業技術、安全衛生、規章制度等必要的教育與培訓,乙方應認真參加甲方組織的各項必要的教育培訓。

  第九章、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第二十八條、訂立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第二十九條、訂立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的,經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合同相關內容或解除。

第三十條、乙方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甲方用人標準或錄用條件的,甲方提前三日通知乙方解除合同。

第三十一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立即解除合同,辭退乙方:

1、因乙方未能在30天內提供其被錄用的相關資料,至使甲方無法辦理錄用及社會保險繳納手續的。

2、乙方被查實在應聘時向甲方提供的其個人資料是虛假的,包括但不限於:離職證明、身份證明、戶籍證明、學歷證明、體檢證明等是虛假或偽造的;應聘前患有精神病、傳染性疾病及其它嚴重影響工作的疾病而在應聘時未宣告的;應聘前曾受到其它單位記過、留廠察看、開除或除名等嚴重處分、或者有吸毒等劣跡而在應聘時未宣告的;應聘前曾被勞動教養、拘役或者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而在應聘時未宣告的等。

3、嚴重違反甲方的勞動紀律、員工手冊或規章制度。

4、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利益造成5000元(含)以上重大損害的。

5、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達損失5000元以上的,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6、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勞動教養、公安機關收容教育的。

7、乙方向甲方辭職或者經協商被甲方解除聘用的。

8、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二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辭退乙方,但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其它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本職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後,仍不能勝任工作的,並拒不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和勞動管理的。

3、甲方因兼併、分立、合資、轉(改)制、企業轉產、技術革新、經營方式調整、防治汙染搬遷等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或乙方的生產、工作崗位消失,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4、甲方的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5、依據合同第二十九條規定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三十三條、凡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1、在試用期內提前三天以上向甲方提出辭職。

2、甲方違反合同規定,未足額及時支付乙方勞動報酬的。

3、甲方違反合同規定,未依法繳納社會保險的。

4、甲方違反合同規定,未提供相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的。

5、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6、甲方強令冒險作業、違章指揮強迫乙方勞動的。

第三十四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照合同第二十九條的規定解除合同:

1、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2、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5、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五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自行終止:

1、合同期滿且雙方不能就相同勞動條件的續簽達成一致的。

2、乙方暫時無法履行合同的義務,但仍有繼續履行條件和可能的,包括但不限於乙方涉嫌違法犯罪,被公安、國家安全或者司法機關限制人身自由的、乙方因脫產學習與進修、執行有關部門的公益性任務等原因而不能正常履行本合同超過15天的。

3、乙方應徵入伍或者履行國家規定的其他法定義務的。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六條、合同期滿或者當事人約定的合同終止條件出現,乙方有合同第三十四條所規定情形之一的,同時不屬於三十一條約定的,合同順延至相應情形消失。

  第十章、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三十七條、乙方未提前三十天向甲方提出辭職或有其他擅自離職情形的,將在乙方辦結工作交接後3個月內支付乙方的當月工資。

第三十八條、除按合同三十一規定解除合同之外的,凡屬勞動合同法規定應給予經濟補償金的,甲方應按法律規定的標準支付經濟補償金給乙方。

第三十九條、乙方欠付甲方任何款項,或者乙方違反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給甲方造成任何經濟損失,依照法律法規約定和合同約定應承擔的賠償責任,甲方有權從乙方的工資、獎金及津貼、補貼等(包括並不限於此)中做相應的扣除,但該扣除不得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不夠扣除的,甲方仍然有權就剩餘部分向乙方追償。

  第十一章、培訓服務期與競業限制

第四十條、乙方在合同期間接受甲方提供的出資專項技術培訓,約定為甲方的服務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乙方若違反本條約定,提前解除合同的,應償付甲方培訓費用__________元人民幣,對已履行部份服務期的,按照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償付。

第四十一條、雙方可另行簽訂《培訓/教育協議》,約定具體服務期、賠償標準並執行。

第四十二條、乙方應當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商業祕密係指不為公眾所知悉,能為甲方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並經甲方採取保密措施的技術祕密和經營資訊。包括但不限於下述內容:

1、技術資訊。技術資訊的範圍一般包括技術方案、工程設計、電路設計、製造方法、配方、工藝流程、技術指標、計算機軟體、資料庫、試驗結果、圖紙、樣品樣機、模型模具、操作手冊、技術文件、涉及商業祕密的業務函電等等。

2、經營資訊。經營資訊的範圍一般包括客戶名單、營銷計劃、採購資料、定價政策、不公開的財務資源、勞動報酬、進貨渠道、產銷政策、招投標中的標的及標書內容等。

3、公司依照法律規定和有關協議約定對外應承擔保密義務的事項等。

因乙方未履行保保密義務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此損失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第四十三條、乙方的競業限制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競業限制的範圍為____________________,地域為____________________。

在競業限制期間甲方給予乙方一定經濟補償,具體標準為500元,支付方式為___________。若乙方違反第四十二條規定的,應支付違約金100000元人民幣。如果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甲方所受的實際損失的,甲方保留向乙方追償實際損失的權利。

  第十二章、勞動爭議處理

第四十四條、甲、乙雙方因合同而發生爭議可以向甲方所在地的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三章、其他規定

第四十五條、甲方的規章制度(包括但不限於員工手冊、崗位職責、培訓協議、保密協議、安全準則等)均屬合同的主要附件,其效力與合同條款同等。

第四十六條、合同如與法律、法規相牴觸的,或者因法律、法規的變更而不一致的,以現行有效的法律、法規為準。

第四十七條、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有約定的,從約定;雙方沒有約定的從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

第四十八條、合同生效前雙方簽訂的任何《勞動合同》自合同簽訂之日其自動失效,其他之前簽訂的相關協議文字(包括但不限於《保密協議》、《培訓協議》、《競業限制協議》的規定與合同不一致的,以合同為準。

第四十九條、乙方同意,在其處於聯絡障礙狀態(包括但不限於乙方因病住院、喪失人身自由等情形)時,委託合同首部的“緊急狀態聯絡人”作為乙方的受委託人,該受委託人享有接受和解與調解,代領、簽收相關文書的許可權。

第五十條甲、乙雙方另行約定條款:

第五十一條、合同一式三份,甲方執兩份,乙方執一份,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 簽訂日期:

簽訂地點: 簽訂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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