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話銷售管理制度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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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社會發展不斷提速的今天,制度的使用頻率逐漸增多,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嗎?以下是小編整理的電話銷售管理制度,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電話銷售管理制度5篇

電話銷售管理制度1

一、總則

第一條目的為規範公司電話銷售管理工作,保證電話銷售服務質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適用範圍本制度適用於公司電話銷售人員管理工作。

第三條人員職責公司銷售部負責電話銷售工作的統籌管理。

二、電話銷售服務規範第四條服務意識

1、電話銷售人員接通電話後應主動報公司名稱,詢問客戶的具體需求,做到聲音清晰,吐字正確,要有個人言行代表公司形象的意識。

2、與顧客溝通期間應保持良好的心情,主動挖掘顧客需求,耐心詳細的向顧客解答疑惑,從心樹立為顧客服務的意識。

第四條聲音要求

1、聲音要溫雅有禮,以懇切、禮貌的.話語表達,使顧客感到被尊重和被重視的感覺。

2、聲音的大小應注意保持平衡,以免聽不清楚或過大造成誤會。

第五條時間要求

1、工作時間內聯絡客戶,並注意打電話的時間段,應儘量避開客戶用餐及午休時間。

2、聽到電話鈴響,最好在三聲內接聽,以免讓客戶久等,產生不滿情緒。

3、電話鈴響五聲後才接聽,應先向客戶道歉,解除客戶的情緒問題,然後儘快進入主題。

4、通話長度應控制好,時間不宜過長,只要雙方溝通清楚業務內容後即可結束通話,不要過於閒聊偏離了主題。

第六條語義要求

1、首先應該自報單位、部門、姓名,說明來意,確保客戶理解銷售人員的通話是代表公司。

2、對客戶表達的內容在對方不太理解的情況下給予適當的複述,確保客戶充分理解你所表達的內容。

3、電話銷售人員電話溝通中切忌強迫客戶接受公司的媒體產品,應以相關方案引導需求為主。

第七條記錄要求

1、進入接線狀態,一手拿話筒,一手拿筆和筆記本,認真清楚記錄通話內容和客戶情況,要求簡潔和完整。

2、記錄內容包括時間、人、溝通結果等。

3、有意向和沒意向的客戶分類清楚,以便以後跟進。

三、電話銷售過程控制第九條電話銷售準備工作

1、主管負責確定電話銷售人員的客戶群及目標績效值。

2、電話銷售人員在打電話前必須做好客戶資訊的詳細資料,和媒體產品的相關文案資料。

第八條電話銷售溝通技巧

1、電話銷售人員應採用簡潔、坦誠、明確的自我介紹方式讓對方在短時間內瞭解自己,不可以進行強勢的推銷行為。

2、電話銷售人員可靈活借用曾經的目標消費者聯絡過,來消除電話障礙。

3、與正式客戶相關部門聯絡上,進入實質階段,並從消費者角度介紹公司媒體產品,及媒體產品給其帶來的利益。溝通過程中語言通俗易懂,避免過多使用術語造成溝通障礙。

4、與客戶溝通過程中,不得生硬打斷客戶,應先了解清楚客戶需求,並做好記錄,以此作為客戶需求分析把最適合的媒體產品介紹給客戶。

5、對於溝通中出現的異議,銷售人員應結合媒體產品特點解答客戶問題,將異議轉換為機會,不可消極應對。

第九條電話銷售總結工作

1、電話銷售人員每天下班前紀錄當天打call情況,並統計好資料,定期交部門主管檢視並作為跟蹤客戶的依據。

2、有意向客戶需定時跟進,並反饋給部門主管。

四、電話銷售人員考核

第十條考核時間及目的電話銷售人員考核分為月度考核和年度考核。月度考核及年度考核作為績效獎金及年終獎金的依據。

第十一條考核指標電話銷售人員應熟悉公司銷售媒體產品的特點、掌握電話銷售的技巧,能夠很好地與客戶電話溝通,善於發掘潛在需求客戶。

五、附則

第十二條本制度由行政部負責起草和修訂

第十三條本制度經公司總經理審批後實施。

電話銷售管理制度2

為增強營銷人員的責任感與工作激情,共同創造良好、健康、積極的工作氣氛,針對電話營銷人員電話量的考核標準,特做如下規定:

一、每天必須撥打120有效溝通電話,並且記錄25個可持續跟進客戶。(包括意向客戶和可發展客戶)如外出拜訪客戶可根據時間適當減少電話量。無特殊情況者且電話量又不達標的則少一個罰5元。

二、加入公司不足半個月的.新員工每日電話量標準為80個,記錄意向客戶量標準為15個,不達標的少一個罰5元;

三、營銷人員每日的工作記錄,在下班前要傳送給部門主管或經理。

四、營銷人員的跟進記錄必須輸入公司的EM客戶管理系統,包括聯絡人。單位名稱、電話及跟進內容,資訊不全的不算,虛報一經查實一次扣除50元罰款;

五、本著“今日事、今日畢”的工作原則,日電話量未達到標準的必須延遲下班時間,由部門主管或經理監督完成。

六、上班禁止開啟與工作無關的網頁,包括聊QQ;

七、營銷人員每週六需要把下週工作計劃傳送給部門主管或經理;

八、公司舉行的關於業務知識的培訓營銷人員不得缺席!特殊情況不能參加的必須經過領導同意;

九、對特別優秀的員工,公司每月在績效考核上給予一定的加分及晉升方面將予以優先考慮。

電話銷售管理制度3

一、目的:

有效完成公司的銷售計劃,樹立公司良好形象。

二、適用範圍:

銷售部日常管理工作。

三、責任:

a銷售代表在規定時間內完成銷售指標;

b規範銷售人員行為準則。

四、內容:

1、銷售經理制定銷售計劃,合理分配銷售定額;

2、銷售代表通過接聽電話,面談,確認需求,解決異議。締結合同;

3、銷售人員必須瞭解周邊環境,瞭解發售樓盤的特點,瞭解競爭對手,統一銷售口徑。

4、對於新開樓盤應由公司組織設計人員和工程管理人員對銷售代表進行講解,指導。培訓。協商,以便統一銷售口徑,制定合理的銷售策略。

5、認真。負責地填寫各類表格。

6、銷售人員保證銷售指標的完成,及房款的按時回收。

7、由銷售主管部門及銷售部經理對銷售部新招收錄用人員進行業務和崗位培訓。

8、及時反映銷售過程中出現的問題,並在銷售經理的指導下及時解決;

9、老客戶帶來的.新客戶仍屬於原銷售人員,銷售人員的親朋好友,原則上,由本人接待,若有其它情況發生,其他人應發揚協作精神,同樣做到細心熱情。

10、銷售人員按工作流程完成日常工作。

五、獎懲:

1、發生撞單現象要避開客戶自行解決,如上報銷售經理解決扣除每人底薪30%,仍未解決的上報公司領導扣除底薪50%;

2、對惡意搶單,相互拆臺的銷售人員,一經發現立即開除;

3、對銷售人員實行售房激勵金制度。

電話銷售管理制度4

第一章一般規定

第一條對本公司銷售人員的管理,除按照人事管理規程辦理外,悉依本規定條款進行管理。

第二條原則上,銷售人員每日按時上班後,由公司出發從事銷售工作,公事結束後回到公司,處理當日業務,但長期出差或深夜回到者除外。

第三條銷售人員凡因工作關係誤餐時,依照公司有關規定發給誤餐費x元。

第四條部門主管按月視實際業務量核定銷售人員的業務費用,其金額不得超出下列界限:經理xx元,副經理xx元,一般人員xx元。

第五條銷售人員業務所必需的費用,以實報實銷為原則,但事先須提交費用預算,經批准後方可實施。

第六條銷售人員對特殊客戶實行優惠銷售時,須填寫“優惠銷售申請表”,並呈報主管批准。

第二章銷售人員職責

第七條在銷售過程中,銷售人員須遵守下列規定:

(一)注意儀態儀表,態度謙恭,以禮待人,熱情周到;

(二)嚴守公司經營政策、產品售價折扣、銷售優惠辦法與獎勵規定等商業祕密;

(三)不得理解客戶禮品和招待;

(四)執行公務過程中,不能飲酒;

(五)不能誘勸客戶透支或以不正當渠道支付貨款;

(六)工作時光不得辦理私事,不能私用公司交通工具。

第八條除一般銷售工作外,銷售人員的工作範圍包括:

(一)向客戶講明產品使用用途、設計使用注意事項;

(二)向客戶說明產品效能、規格的特徵;

(三)處理有關產品質量問題;

(四)會同經銷商蒐集下列資訊,經整理後呈報上級主管:

1、客戶對產品質量的反映;

2、客戶對價格的反映;

3、使用者用量及市場需求量;

4、對其他品牌的反映和銷量;

5、同行競爭對手的動態信用;

6、新產品調查。

(五)定期調查經銷商的庫存、貨款回收及其他經營狀況;

(六)督促客戶訂貨的進展;

(七)提出改善質量、營銷方法和價格等方面的'推薦;

(八)退貨處理;

(九)整理經銷商和客戶的銷售資料。

第三章工作計劃

第九條公司營銷或企劃部門應備有“客戶管理卡”和“新老客戶狀況調查表”,供銷售人員做客戶管理之用。

第十條銷售人員應將必須時期內(每週或每月)的工作安排以“工作計劃表”的形式提交主管核准,同時還需提交“一週銷售計劃表”“銷售計劃表”和“月銷售計劃表”,呈報上級主管。

第十一條銷售人員應將固定客戶的狀況填入“客戶管理卡”和“客戶名冊”,以便更全面地瞭解客戶。

第十二條對於有期望有客戶,應填寫“期望客戶訪問卡”,以作為開拓新客戶的依據。

第十三條銷售人員對所擁有的客戶,應按每月銷售狀況自行劃分為若干等級,或依營業部統一標準設定客戶的銷售等級。

第十四條銷售人員應填具“客戶目錄表”、“客戶等級分類表”、“客戶路序分類表”和“客戶路序狀況明細卡”,以保障推銷工作的順利進行。

第十五條各營業部門應填報“年度客戶統計分析表”,以供銷售人員參考。

第四章客戶訪問

第十六條銷售人員原則上每週至少訪問客戶一次,其訪問次數的多少,根據客戶等級確定。

第十七條銷售人員每日出發時,須攜帶當日預定訪問的客戶卡,以免遺漏差錯。

第十八條銷售人員每日出發時,須攜帶樣品、產品說明書、名片、產品名錄等。

第十九條銷售人員在巡迴訪問經銷商時,應檢查其庫存狀況,若庫存不足,應查明原因,及時予以補救處理。

第二十條銷售人員對指定經銷商,應予以援助指導,幫忙其解決困難。

第二十一條銷售人員有職責協助解決各經銷商之間的摩擦和糾紛,以促使經銷商精誠合作。如銷售人員無法解決,應請公司主管出面解決。

第二十二條若遇客戶退貨,銷售人員須將有關票收回,否則須填具“銷售退貨證明單”。

第五章收款

第二十三條財會部門應將銷售人員每日所售貨物記入分戶賬目,並填制“應收賬款日記表”送各分部,填報“應收賬款催收單”,送各分部主管及相關負責人,以加強貨款回收管理。

第二十四條財會部門向銷售人員交付催款單時,應附收款單據,為避免混淆,還應填制“各類連號傳票收發記錄備忘表”,轉送營業部門主要催款人。

第二十五條各分部接到應收賬款單據後,即按賬戶分發給經辦銷售人員,但須填制“傳票簽收簿”。

第二十六條外勤營銷售員收到“應收款催收單”及有關單據後,應裝入專用“收款袋”中,以免丟失。

第二十七條銷售人員須將每日收款狀況,填入“收款日報表”和“日差日報表”,並呈報財會部門。

第二十八條銷售人員應定期(周和旬)填報“未收款項報告表”,交財會部門核對。

第六章業務報告

第二十九章銷售人員須將每日業務填入“工作日報表”,逐日呈報單位主管。日報資料須簡明扼要。

第三十章對於新開拓客戶,應填制“新開拓客戶報表”,以呈報主管部門設立客戶管理卡。

第七章附則

第三十一條銷售人員外出執行公務時,所需交通工具由公司代辦申請,但須填具有關申請和使用保證書。

第三十二條銷售人員用車耗油費用憑發票報銷,同時應填報“行車記錄表”

電話銷售管理制度5

一、銷售部門員工日電話量標準為100分鐘,傳真量標準為8份。

二、加入公司不足半年及在加入公司前從事電話行銷工作不足一年的新員工日電話量標準為120分鐘,傳真量標準為12份。

三、電話量的考核與統計工作由技術部同志具體負責,在每日下班前10分鐘內將統計結果交部門經理稽核。

四、傳真量的考核與統計工作由專案經理具體負責,採取員工自報、專案經理監督抽查的方式,在每日下班前公司或部門例會上進行通報。

五、員工發傳真必須有詳細的傳真記錄,包括聯絡人、職務、單位名稱、電話及傳真等資訊,資訊不全或未事先電話聯絡的傳真不能計入當天傳真記錄,虛報傳真一經查實一次扣除50元罰款。

六、本著“日清日結、日結日高”的工作原則,日電話量與傳真量原則上要求在下班前完成;對未能當日完成工作量的`員工,可延遲下班半小時完成;對延遲下班尚未完成的員工週日必須來公司加班,由值班經理監督完成。

七、對電話量與傳真量規定落實特別優秀的員工,公司每月給予適當給予一定物質獎勵,並在月總結大會上通報嘉獎。

八、傳真量及質量是員工工作業績與工作態度考核的重要指標,在轉正、工資調檔及晉升方面將予以優先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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