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物質文化遺產議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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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論是在學習還是在工作中,大家或多或少都會接觸過論文吧,論文一般由題名、作者、摘要、關鍵詞、正文、參考文獻和附錄等部分組成。如何寫一篇有思想、有文采的論文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非物質文化遺產議論文,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非物質文化遺產議論文

非物質文化遺產議論文1

今年第xx屆世界遺產大會,於6月28日至7月14日在蘇州舉行。這是我們年輕人應該義不容辭參加的活動,這對我們年輕人來說,能夠更加了解這世界遺產,同時也能學會怎樣保護這些世界遺產,為保護世界遺產作出更大的貢獻。在中國眾多的世界遺產中,我覺得兵馬俑是最燦爛的一個,如果讓我參加這次活動,我會首先為客人簡單地介紹一下秦始皇的兵馬俑。

秦始皇的兵馬俑為三個坑,一號坑為東西向的長方形坑,長有230米,寬有62米,四周各有五個門道。坑東西兩端有長廊,南北兩側各有一邊廊。軍陣主體面向東,在南、北、西邊廊中各有一排武士面向外,擔任護翼和後位。哦,對了,你現在看到的哪一個俑,說不定就是古代時的一名工兵,或將軍,這真是奇蹟。這就是第八大奇蹟。二號兵馬俑坑遺址大廳,位於一號兵馬俑坑遺址主廳東端北側。三號兵馬俑坑中部,出土木質戰車一乘,車已朽,僅存殘跡。車後有陶俑4件。前排的一件為軍史俑,後排中間一件為御手俑,御手俑兩側的俑為車士。此組陶馬位於三號俑坑中部是車馬。

介紹完了秦始皇的兵馬俑,客人們會為這第八大奇蹟而感到驕傲,也會為這個世界而感驕傲。同時我會呼籲大家為保護世界遺產而共同努力!因為這世界遺產是屬於全世界的,也是屬於全人類。大家肯定還記得泰山吧,有些人為了眼前的經濟利益,他們不惜代價,隨意建造高階住宅樓和高檔大酒樓,被世界文化遺產組織發出警告!

讓我們年輕人共同參加這一次世界遺產大會,更加了解這些世界遺產,以便為保護這些世界遺產儘自己最大的一份力。

非物質文化遺產議論文2

伴著清晨明媚的陽光,邁著輕盈的步伐,我和爸爸、媽媽一起去參觀玻璃博物館,一踏進玻璃博物館的大門,就感受到館內到處瀰漫著一種非遺文化的氣息。

隨後我們走進了展覽大廳,展廳內陳列了五顏六色的玻璃容器和玻璃藝術品,造型各異,琳琅滿目,看得眼花繚亂,目不暇接。令我印象最深的還是展覽廳旁邊的那家賣工藝品的商店,有不少獨具創意的玻璃器皿,有可愛的玻璃小動物,有小巧的玻璃掛件和玻璃飾品,樣樣都令人叫絕,處處都讓人愛不釋手,我無時無刻不被這些藝術品吸引,深刻感到中華文化的博大精深。近三個小時的參觀是一次非遺物質文化的薰陶,精彩紛呈,開闊了眼界,令人戀戀不捨、流連忘返。

首先,我們參觀了熱玻璃的製作過程,只見師傅專心地從火紅的熔爐裡取出一團閃閃發光的液態玻璃原料。再通過吹杆把氣吹入玻璃中,吹出一個泡泡形狀。緊接著他把玻璃放入一個花瓶容器中進行塑形。最後放入冷水中,只聽見幾聲“嗤嗤”的響聲後,此時玻璃球表面上就已經“著裝”上了臉普的花紋,成了栩栩如生的玻璃藝術品。整個製作是從玻璃的原材料放進熔爐,經過軟化、吹制、打磨、壓制,到最後成為婀娜多姿而熠熠生輝的玻璃藝術品的全過程,讓觀眾近距離地觀賞到製作玻璃藝術品的神奇變幻,形象直觀,非常精彩,博得了一陣掌聲,讓人讚不絕口。

今天在博物館看到的僅僅是非遺物質中的冰山一角,但我已經感受到了非遺物質文化藝術的魅力,並且深深喜歡上它們,期待這樣的文化藝術可以走進我們的校園,真正走進每個人的心窩。

非物質文化遺產議論文3

親愛的同學們,你們對我國的非物質文化遺產瞭解嗎?下面,請大家看看我對我國非物質文化遺產知識的瞭解吧!

非物質文化遺產是指:各族人民世代相傳並視為其文化遺產組成部分的各種傳統文化的表現,以及與傳統文化表現形式相關的實物或場所。其中包括:傳統口頭文學、傳統美術、音樂、書法、舞蹈、戲劇、曲藝、雜技和手工製作品。這是我在週五下午的非物質文化遺產課上,從老師那裡學到的新知識。

通過老師的講解,我知道了香包也是我國非物質文化遺產,它是我國傳統節日五月初五端午節時人們佩帶的,香包以納祥祈福、消災避邪。香包中的香料用雄黃、艾葉、冰片、麝香、蒼朮等中藥材,碾碎,裝入香包,方可做成,香包才散發出淡淡的清香。

讓我認知更深刻的是,我以天中晚報小記者的身份在學校學制作香包。製作香包時我學著老師的樣子,先從最簡單的開始,剪一塊正方形的布,沿兩角對摺,從左邊拿針縫起來,到右邊留三公分,可以裝棉花和香料;再從沒縫的洞裡把布反過來,再裝入棉花和香料就可以了。

在學校的大力支援下,我有幸知道非物質文化遺產。讓我感受到一股古樸的風格,我細細品味著這一擁有著濃厚的民間色彩的物品。讓我對非物質文化遺產有了更深的瞭解,我覺得非物質文化是中國五千多年來的民間藝術的結晶,是中華民族值得誇耀的歷史,是我們在學習的過程中學不到的知識,也是歷史上的最高見證!

非物質文化遺產議論文4

中國有幾千年的歷史,有許多珍貴的財寶,但也有許多非物質文化遺產,它可以帶給我們許多精神上的財富。

我從小就接觸到了中國的非物質文化遺產—國學,我曾經讀過《論語》、《大學》、《中庸》、《孝經》、《道德經》《黃帝內經》等。通過讀這些經典,我懂得了許多道理,它們對我的學習與做人都很有幫助。它們不僅對我們有幫助,而且這些書裡往往包含著一些有哲理的句子,如“子曰:‘三軍可奪帥也,匹夫不可奪志也。’”、“子曰:‘歲寒,然後知松柏之後凋也。’”人們還通過這些句子編出了通俗易懂的諺語。這樣看來,國學可真是我們國家的重要文化遺產啊!

我們國家不僅有國學,還有毛筆字。中國歷史上出現了許多書法家,它們在書法中加入自己的創意,成為一個筆體。如:顏真卿的顏體有力,趙孟畹惱蘊迦崦?……我們要把已經被人遺忘的書法重新拾起來,傳承我們中國的文化遺產。

中國的文化遺產還有中國畫。中國畫體現出了中華人民的智慧。中國畫一筆下去,可以畫出兩—三種不同的色調,這是其它畫所做不到的地方。

中國雖然有這麼多文化遺產,但幾乎沒有人願意重新拾起它。大家都隨著科技的變化走向新生活,而遺忘了祖先留給我們的東西。讓我們重新拾起文化遺產這顆明珠,傳承後代,讓它成為我們中華民族的光榮!

非物質文化遺產議論文5

職業教育是不同於基礎教育的一種教育型別,它是為受教育者獲得職業技能、職業知識、能從事該職業的社會生產勞動而開展的一種教育活動。由此可見,學生在職業院校學習期間,需要掌握走向社會後所需要的工作技能與工作知識,為今後的職業生涯打下安身立命的基礎。在職業教育體系中,工藝美術職業教育是其不可或缺的一大門類。有些院校設有專門的工藝美術系或工藝美術專業,也有些直接以工藝美術命名的職業院校,比如:上海工藝美術職業學院、蘇州工藝美術職業技術學院、北京市工藝美術高階技工學校等等。在這些職業院校中,或多或少都開設了與非物質文化遺產專案有緊密聯絡的專業或工作室,有些院校乾脆以某一項國家級或省級的非物質文化遺產專案名稱作為其專業名稱,比如上海工藝美術職業學院設有周百均(牙雕)大師工作室;蘇州工藝美術職業技術學院設有纖維刺繡藝術專業,北京市工藝美術高階技工學校設有景泰藍製作、花絲鑲嵌等專業。同時,這些工藝美術職業院校也是省一級的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培訓基地,擔負著該省的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培訓任務。職業教育是傳承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一種主要傳承方式,在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傳承、創新、發展等各個方面發揮著重要作用。

一、工藝美術職業教育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所取得的成績

在職業院校落地紮根的這些非物質文化遺產專案大都是傳統手工技藝類。這些非物質文化遺產專案作為職業院校的專業時間並不是太久,各種非物質文化遺產專案大師工作室在職業院校的設立同樣也是最近幾年的事情,專業設立或大師工作室設立時間雖晚,但非物質文化遺產專案保護成效已然顯現出來:建立起了非物質文化遺產課程體系;培養了一批立足非物質文化遺產專案教學、研究的教師和管理幹部;承擔了省市級的非物質文化遺產專案相關課題等等。年輕的一代學子運用在職業院校學習到的傳統手工技藝較好地完成了具有觀賞性或實用性的作品,並被所在院校面向社會廣泛宣傳、展示。比如北京市工藝美術高階技工學校的傳統手工技藝類專業的學生作品於20xx年、20xx年連續兩年受邀在國家博物館、首都博物館展示;成立於20xx年的上海工藝美術職業學院手工藝藝術研究院在搶救、挖掘、保護、開發、創新民族民間傳統工藝美術,弘揚中華民族優秀傳統文化方面做出了有目共睹的成績;蘇州工藝美術職業技術學院將非物質文化遺產蘇州桃花塢木刻年畫的傳承與發展工作推進到了一個全新的階段。

二、工藝美術職業教育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存在的不足與面臨的問題

我們在肯定工藝美術職業教育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所取得的成績的同時,更要清楚地看到職業教育教學實踐中,非物質文化遺產專案專業並未受到應有的重視,甚至在有些院校只是被當做一個點綴的專業、出彩的專業。在管理層面上,還沒有樹立起對非物質文化遺產專案相關專業科學保護、科學傳承、科學發展的管理理念與管理意識;在教學實踐中,注重的是對某一非物質文化遺產專案傳統手工技藝的傳授,追求的是能看到實物的教學成果,這種“傳承”對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與傳承只停留在淺顯的層次上;在師資隊伍培養上,還是以聘請行業專家、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人擔任教學骨幹為主,學校缺乏自己的師資力量。這與非物質文化遺產概念在中國的確立時間短,人們的認知不深有關,也與這些非物質文化遺產專案相關專業沒有前車可鑑,多數職業院校是在摸著石頭過河有關。

三、職業院校對非物質文化遺產專案進行科學保護與深入傳承的三大關鍵點

作為職業院校,應如何圍繞非物質文化遺產專案進行科學保護與深入傳承開展工作呢?筆者認為應該從以下幾方面著眼。首先,要樹立科學的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理念與保護意識,不是把非物質文化遺產專案相關專業僅僅當做一門專業看待,不僅僅著眼於非物質文化遺產專案的技藝傳承,更應該看到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傳承、發展在職業教育中的長遠意義及實踐中的艱鉅性、複雜性,從而制定更加科學的管理機制、教育教學體系。在工藝美術職業教育語境下,使作為潛在或準傳承人的學生能真正領悟其所學習的技藝精髓、文化內涵,從而達到培養學生既掌握專業技能又有專業文化素養兼具大國工匠精神的高技能人才目標,為非物質文化遺產相關專案的保護、傳承、發展、創新、利用提供具有紮實技藝基礎、認同並能熟識本技藝所蘊含的文化內涵、具備較高工匠意識、“執著專注、追求完美、忘卻名利、精工精緻、敬畏自然、天人合一”(引自中國藝術研究院研究員李榮啟)工匠精神的高素質傳承人。這種科學的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理念與保護意識需要具體的任課教師或實踐指導教師。作為管理層的校級領導、中層領導更應該提高思想認識,承擔起科學保護傳承非物質文化遺產專案的歷史責任,把好方向,做好決策、引領職業教育語境下的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與傳承走向新高度,為本院校的非物質文化遺產專案相關專業的實踐提供大力支援與幫扶,做好保障性服務工作。其次,要遵循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的科學規律,根據非物質文化遺產專案相關專業的各自特點,合理設計教學體系與課程體系。同時,還要遵循職業教育的教育教學規律。把握好了這兩點規律,才能依據規律,科學開展非物質文化遺產專案相關專業的教學體系與課程體系開發與學科建設,才能根據非物質文化遺產專案相關專業的各自技藝、傳承、發展等特點,結合職業學生的群體特徵、心智發展等特點,量身打造傳統手工技藝準傳承人的科學培養模式,才能科學構建、配置師資結構,才能有針對性、有方向性、目標明確地提升師資專業素養。最後,要高屋建瓴制定科學有效的非物質文化遺產專案相關專業建設的工作實施路徑。目前,工藝美術職業教育院校通常採用的實施路徑主要如下:引進工藝美術大師,成立大師工作室;開設民間特藝工作室,聘請非物質文化遺產專案傳承人擔任技藝指導;青年教師拜師於非物質文化遺產專案傳承人;與從事相關傳統手工技藝生產的廠家合作,進行訂單式培養等。各個工藝美術職業院校都在實踐中探索規律,積累經驗,積極尋找適合職業院校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傳承的實現路徑。

非物質文化遺產議論文6

摘要:非物質文化遺產,被學者稱作是一個民族的DNA。在我國經濟迅速發展的同時,在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智慧財產權方面卻出現了諸多亂象,而我國現有的對其的智慧財產權保護制度仍然不夠完善。本文以此為切入點,討論瞭如何才能從智慧財產權保護的角度對我國的非物質文化遺產進行高效的全面保護。

關鍵詞:智慧財產權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制度

我國擁有上下五千多年的璀璨文明,在五千多年漫長的歷史長河中,祖先們不僅留下了有形的古物,還給予了我們同樣珍貴的無形財富———非物質文化遺產。可是我國目前對非物質文化遺產採取的保護措施,與先進國家相比存在一定的差距,這無疑是令人痛心的。近年來涉及到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案例頻頻發生。在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方面,不但有外患,還有內憂。

一、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概念與種類

首先非物質文化遺產,是指各族人民世代傳承並視為民族文化組成部分的各種傳統文化表現形式,和與傳統文化表現形式相關的實物及場所。其次是非物質文化遺產的種類:一是傳統口頭文學以及作為其載體的語言;二是傳統音樂、戲劇、美術、舞蹈、書法、曲藝和雜技;三是傳統技藝、曆法和醫藥;四是傳統節慶、禮儀等民俗;五是傳統遊藝和體育;六是其他非物質文化遺產。

二、我國知識產權制度對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的不足之處

首先,沒有一部統一的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智慧財產權法律規範。到了1990年,在《著作權法》中才姍姍來遲地規定,由國務院另行制定民間文學藝術作品的著作權保護相關辦法,可是直到20xx年制定該法,其中關於民間文學藝術作品保護的相關規定還是不夠具體。經過10年發展,在立法範疇中卻沒有體現出明顯的進步,從側面也反映了我國在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立法方面的嚴重滯後。20xx年頒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法》,對於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而言是一部非常重要的法律,但是僅有44條,且多為原則性規定的內容。其次,行政保護機制不夠完善。許多行政部門都有權管轄非物質文化遺產,比如文化部門、建設部門、工商部門、文物保護部門、公安部門、宗教部門、專利部門、旅遊部門等,但在實際上根本不知道哪個部門才是真正的主管部門。這樣的機構設定不僅會導致工作效率低下,管理成本增加,還會因各個管理部門之間的.權責界限不清,而導致在有利益的情況下互相“爭著管”,沒利益的情況下互相“踢皮球”,這種多頭管理的狀況不利於對於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全面保護。然後,傳承主體有限,且權利義務不明確。《中華人民共和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法》中第31條規定了傳承人對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義務,即“開展傳承活動,培養後繼人才;妥善儲存相關的實物、資料;配合文化主管部門進行非物質文化遺產的調查;參與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公益性宣傳”。這部法律一再要求傳承人將所持有的技術、技藝貢獻給社會,針對性極強,卻沒有關於其所享有權利的隻言片語,這是非常不公平的。當使用者使用非物質文化遺產時,其使用行為會與傳承人產生兩種關係:一種是民事合同關係,另一種則是侵權關係。因為傳承人在實際上不享有利益分享權,更不用談專有權,那在合同關係中,傳承人如何去約束使用人,如何向使用人行使權利,都沒有法律上的規定;還有當出現侵權情況時,哪種情況構成侵權,侵權人如何去補償傳承人損失,也沒有一致的標準。最後,現有知識產權制度存在缺陷。首先,著作權以及其鄰接權對權利人的要求是作品具有獨創性,並只給予個人、單位或其他組織享有的權利,而且保護期限通常是作者的有生之年加上去世後50年。但是民間文學藝術作品通常是一定區域內,經過幾代人的努力才最終形成的,有些作品甚至根本找不到具體的作者,也無從探明作品的確切完成時間。其次,專利權對保護物件有新穎性、工業實用性和創造性三種具體要求,而不少的民族傳統科技在長期的廣泛使用中失去了新穎性,再加上其自身的限制,通常無法達到專利申請的要求。在消極的智慧財產權保護措施上,一些民族傳統科技知識還可以適用;但是在積極的智慧財產權利益取得措施上,民族傳統科技知識的傳承人很難用智慧財產權對其來進行保護,因為它既無法申請專利權,也無法申請外觀設計。諸多限制造成了沒有法律對民族傳統手工技藝進行保護的情況出現。

三、從智慧財產權保護制度角度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建議

第一,從著作權法角度對非物質文化遺產進行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是我國千百年間民族傳統文化進行傳承積累的結晶,有非常多的非物質文化遺產無法確定具體的產生年代,其權利歸屬無從知曉,其智慧財產權的保護期限也很難用著作權保護期限的相關規定來明確。甚至還有一些非物質文化遺產和著作權的差距更為遙遠,比如民間風俗、民族節日、民族儀式等。因此,我們要根據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實際情況來確定具體的保護方式。我國已經公佈了兩批共計1028項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名單,其中一些專案的著作權保護應當從對傳承人的保護著手。年代久遠的民間故事與我國現行的著作權法無疑是存在脫節的,但是用著作權法保護一代代傳承人不斷創作的成果卻是合情合理的。所以,對我國民間創作者創作或整理的作品,用著作權法來進行保護,是符合著作權法的相關規定的。第二,建立非物質文化遺產智慧財產權的長期保護制度。一般客體的智慧財產權都有具體的保護期限,保護期限到期後知識產權就自動進入市場的公共領域。但是基本上所有的非物質文化遺產,都是經過了一代又一代人的傳承和完善才得以形成最終的形態的,現有的保護期限不適用於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的要求。筆者認為,比較合理的解決方法就是給非物質文化遺產製定一個不同於普通智慧財產權保護期限規定,這種非物質文化遺產所特有的保護期限應該是長期的。還應當仿照我國現行商標法中註冊商標續展的相關規定,允許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傳承人對其智慧財產權進行續展,而且與註冊商標不同的是,在符合嚴格的相關條件的情況下,權利人續展非物質文化遺產智慧財產權的次數是沒有限制的。第三,明確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人的權利和限制。傳承人在取得對於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權利主體資格之後,就自然而然地獲得了對非物質文化遺產進行合理使用和享用收益的權利。並且,如果其他人想要對權利人所有的非物質文化遺產進行營利性使用,必須徵得權利人的同意並且支付合理的費用。而且由於許多非物質文化遺產有著群體性的特點,它的權利主體是一個聚落,而不是個人。在這個聚落中的每一個個體都對這個非物質文化遺產享有主體權利,所以他人支付的使用費用也應當由全體權利人共同享有。智慧財產權保護也只是其保護體系的一方面,加強和規範對我國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已經是刻不容緩。相比起專門的法律法規的保護,智慧財產權的保護應當是一種輔助性的保護制度。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是一個制度體系,需要完整的法律體系及法律部門相互銜接。(作者單位:大理大學政法與經管學院)

參考文獻:

[1]李秀娜.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智慧財產權保護.法律出版社.20xx

[2]嚴永和.論傳統知識的智慧財產權保護.法律出版社.20xx

[3]齊愛民.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智慧財產權綜合保護.電子智慧財產權.20xx(6)

[4]馮曉青.非物質文化遺產與智慧財產權保護.智慧財產權.20xx(3)

[5]李東方.西部人文資源的法律保護:以非物質文化遺產法律保護為典型.中國政法大學學報.20xx(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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