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保險合同模板集錦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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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關於合同的利益糾紛越來越多,它也是減少和防止發生爭議的重要措施。擬定合同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保險合同9篇,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有關保險合同模板集錦九篇

保險合同 篇1

(一)要約

要約是希望和他人訂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該意思表示應當表明經受要約人承諾,要約人即受該意思表示約束。在保險合同中,一般以投保人提交填寫好的投保單為要約,即被保險人向保險人提交要求訂立保險合同的書面意思表示。當然,保險人也可以是要約人,如保險人接到投保人提交的已填好的投保單後,又向投保人提出某些附加條件,此時,保險人所作出的意思表示並非是完全接受投保人的訂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而是向投保人發出了新的意思表示,這在法律上被視為新的要約。在該情形下,保險人是新的要約人,投保人則為受要約人,如果投保人同意接受保險人提出的附加條件,則表明投保人接受保險人的新要約,至此,投保人便成為受要約人。

(二)承諾

承諾是受要約人同意要約的意思表示。通常保險人在接到投保人的投保單後,經核對、查勘及信用調查,確認一切符合承保條件時,簽章承保,即為承諾,保險合同即告成立。承諾的方式可以按法律規定向投保人簽發保險單或保險憑證或暫保單,也可以是保險人直接在投保人遞交的投保單上籤章表示同意。但是,不應認為承諾人一定是保險人,如前所述,要約承諾是一個反覆的過程,投保人與保險人對標準合同條款以外的內容可以進行協商。當雙方當事人就合同的條款達成協議後,保險合同成立.其後,保險人應當及時向被保險人簽發保險單或者其他保險憑證,並在保險單或者其他憑證中載明當事人雙方約定的合同內容。

(三)合同成立

保險合同的雙方當事人經過要約與承諾,意見達成一致,保險合同即成立。但是,保險合同成立並不意味著保險合同當然生效,保險合同的生效還必須符合法定生效要件或者履行一定的手續。除法律另有規定或合同另有約定,保險合同的生效即為保險權利義務的開始。

保險合同 篇2

第一條 本保險承保下列家庭財產:

(一)房屋及其附屬物;

(二)單件價值在 元以上的服裝、床上用品、傢俱;

(三)單件價值在 元以上的樂器、家用電器(不含微型電器、電子用品)。

第二條 下列財產不在保險財產範圍以內:

(一)金銀、首飾、珠寶、貨幣、有價證券、票證、郵票、古玩、藝術品、檔案、帳冊、技術資料、圖表、家禽、花草、樹木、寵物、盆景、交通工具、照像機、音像製品及其他無法鑑定價值的財產;

(二)處於緊急危險狀態下的財產;

(三)用於生產經營的財產;

(四)其他不屬於第一條所列範圍的財產。

保險責任

第三條 由於下列原因造成保險地址內的保險財產的損失,本公司負責賠償:

(一)火災、爆炸;

(二)雷擊、龍捲風、颱風、洪水、冰雹、雪災、冰凌、泥石流和自然災害引起的地面下陷或下沉;

(三)暴風或暴雨致使房屋主要結構(外牆、屋頂、屋架)倒塌;

(四)空中執行物體墜落、外界物體倒塌。

第四條 存放於保險地址室內的保險財產,因遭受外來的、有明顯痕跡的搶劫或盜竊損失,本公司負責賠償。

第五條 保險事故發生後,被保險人為防止或減少保險財產的損失所支付的合理的、必要的費用,本公司負責賠償,但此項費用的賠償金額最高不超過保險金額。

除外責任

第六條 由於下列原因造成保險財產的損失,本公司不負責賠償:

(一)地震、海嘯;

(二)戰爭、軍事行動、罷工、沒收、徵用;

(三)核反應、核輻射或放射性汙染;

(四)保險財產本身缺陷、保管不善、變質、黴爛、受潮、蟲咬、自然磨損;

(五)被保險人或其家庭成員的故意行為或重大過失。

第七條 本公司對下列各項亦不負責賠償:

(一)電機、電器(包括屬於電器性質的樂器)和電氣裝置因使用過度或超電壓、碰線、弧花、漏電、自身發熱等原因造成的本身的損毀;

(二)被保險人的家屬或僱傭人員或同住人員或寄宿人盜竊保險財產而造成的損失;

(三)堆放於陽臺或露天的財產,或用蘆蓆、稻草、油毛氈、麥杆、蘆葦、竹杆、帆布等材料為外牆、棚頂的簡陋罩棚下的財產及罩棚,由於暴風、暴雨、盜竊或搶劫所造成的損失;

(四)未按要求施工導致建築物地基下沉、建築物出現裂縫、倒塌的損失;

(五)保險財產在存放處所無人居住或無人看管超過七天的情況下遭受的盜竊損失;

(六)因門窗未關致使保險財產遭受的盜竊損失;

(七)在發生本條款第三條列明的保險事故時保險財產遭受的盜竊或搶劫損失。

保險金額和保險儲金

第八條 本保險採取每份固定保險金額的方式辦理投保;被保險人可根據投保時家庭財產的實際價值確定投保份數。

第九條 保險儲金按保險金額的3--5%,在簽訂保險合同時一次繳清。

第十條 無論在保險合同有效期內是否發生保險事故,在保險合同終止時,保險儲金均全額退還被保險人。

第十一條 若保期不滿3週年,被保險人中途要求退回儲金,本公司按儲金的一定比例收取工本費;保期不滿1年收3%;滿1年不滿2年收2%,滿2年不滿3年收1%;3年以上免收。

保險期限

第十二條 從簽發保險單次日零時起,被保險人只要不提取保險儲金,本保險在xx年內(含xx年)有效,xx年後可以續保。

賠償處理

第十三條 被保險人索賠時,應向本公司提供保險單、損失清單、公安部門證明和其他必要的單證。

第十四條 保險財產發生保險責任範圍內的損失時,本公司按照出險當時保險財產的實際價值計算賠償金額,但最高以不超過保險單分項列明的保險金額為限。

第十五條 保險財產遭受部分損失經本公司賠償後,保險合同繼續有效,但其保險金額應當相應減少。減少金額由本公司出具批單批註。

第十六條 發生保險責任範圍內的損失,應當由第三者負責賠償的,被保險人可以向本公司索賠,也可向第三者索賠。被保險人如向本公司索賠,應自收到賠款之日起,向本公司轉移向第三者代位索賠的權利。本公司向第三者行使代位索賠權利時,被保險人應積極協助,向本公司提供必要的檔案和所知道的有關情況。

第十七條 保險財產遭受損失後的殘餘部分,應當作價折歸被保險人,並在賠款中扣除。

第十八條 保險事故發生時,如另有其他保險承保同一責任,不論該保險是否由被保險人或他人投保,本公司僅負按比例分攤的責任。

第十九條 被保險人的索賠期限,從其知道保險事故發生之日起,不得超過兩年。

投保人及被保險人義務

第二十條 被保險人應當遵守國家及有關部門關於消防、安全等方面的規定,採取合理的預防措施,防止保險事故的發生,對本公司及有關部門提出的消除不安全因素和隱患的合理建議應認真付諸實施。

第二十一條 在保險合同有效期內,被保險人名稱、保險財產佔有性質、保險財產所在地址、危險程度等事項如有變更,被保險人應當及時書面向本公司申請辦理批改手續。

第二十二條 保險事故發生時,被保險人應當盡力採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減少損失,同時立即通知本公司。

第二十三條 投保人和被保險人如果不履行第二十條至二十二條規定的各項義務,本公司有權拒絕賠償,或者自書面通知之日起終止保險合同。

其他事項

第二十四條 被保險人與本公司發生爭議不能達成協議時,可申請仲裁機關仲裁或向法院提起訴訟。

保險合同 篇3

第一章 保險標的範圍

第一條 下列小麥可列入保險標的範圍內:

(一)被保險人所有或與他人共有而由被保險人負責管理的`小麥;

(二)由被保險人合法租種的小麥;

(三)代他人管理的小麥。

第二條 下列小麥不在保險標的範圍內:

(一)新開墾土地上種植的小麥;

(二)經濟林內間種的小麥。

第二章 保險責任

第三條 由於雹災直接造成保險小麥的產量損失,保險人依照本條款的約定負責賠償。

第四條 下列原因造成保險小麥的產量損失,保險人不負責賠償:

(一)發生雹災後,被保險人管理不善或故意、違法行為;

(二)發生雹災後,未經保險人同意,被保險人自行毀掉或放棄保險小麥、或改種其他作物;

(三)其他不屬於保險責任的原因。

第三章 保險期限

第五條 從小麥返青起至小麥收穫離開田間止,具體起止日期以保險單上的約定為準。

第四章 保險產量、保險價格

第六條 每畝保險產量按被保險人所在縣(市)前3至5年平均畝產量的30%至60%(含)確定。保險價格是指上年度國家小麥最低保護價格。

第五章 保險金額、保險費

第七條 每畝保險金額按每畝保險產量與保險價格確定。

第八條 保險費按保險人規定的費率計收。

第六章 賠償處理

第九條 保險小麥在保險期限內發生保險責任範圍內的損失,保險人在保險金額範圍內承擔賠償責任:

(一)全部損失

保險小麥發生下列雹災損失時視為全部損失:

1.收穫期前:

(1)90%(含)以上的小麥植株倒折;

(2)保險小麥損失嚴重,以至縣級(含縣)以上政府部門決定改種其他作物。

2.收穫期:實際產量不足正常產量的10%(含)。

全部損失時,保險人按下列賠償標準計算賠款:

┌─────────────┬──────────────┐

│ 生長階段 │ 每畝最高賠償標準 │

├─────────────┼──────────────┤

│ 返青至拔節期前 │ 保險金額×30% │

├─────────────┼──────────────┤

│ 拔節期至抽穗期前 │ 保險金額×40% │

├─────────────┼──────────────┤

│ 抽穗期至收穫期前 │ 保險金額×80% │

├─────────────┼──────────────┤

│ 收穫期 │ 保險金額×100% │

└─────────────┴──────────────┘

保險小麥面積高於實際播種面積時,按實際播種面積計算賠償金額。

保險小麥絕產經一次性賠付後,保險責任即行終止。

(二)部分損失

保險小麥遭受雹災損失,凡未達到全損標準的為部分損失,部分損失按保險產量與實際產量的差額和保險價格計算賠償金額,實際產量根據政府有關部門測定的結果確定;實際產量達到或超過保險產量時,不發生賠款。小麥保險面積等於或高於實際播種面積時,按實際播種面積計算賠償金額;小麥保險面積低於實際播種面積時,如無法區分保險面積部分,按保險面積與實際播種面積的比例計算賠償金額。

第十條 如果保險小麥在遭受保險責任範圍內損失時,同時遭受非保險責任災害損失,對非保險責任災害造成的損失,應從保險損失中扣除。

第十一條 被保險人向保險人申請索賠時,應當提供保險單(證、分戶清單)、損失清單和有關部門的證明,各項單證、證明必須真實、合法,不得有任何欺詐。被保險人欺詐行為給保險人造成損失時,應當承擔賠償責任。保險人收到單證後,應當迅速審定、核實。

第七章 被保險人義務

第十二條 投保人應當在保險合同生效前按約定交付保險費。

第十三條 投保人應當按實際播種面積投保所有符合承保條件的小麥。

第十四條 在保險合同有效期內,如有被保險人名稱變更、保險小麥發生權利轉讓或者保險小麥遭受其他原因損失時,被保險人應當及時通知保險人,並根據保險人的有關規定辦理批改手續,或者協助保險人做好損失程度等記錄,以便發生保險責任範圍內損失時,合理確定賠款。

第十五條 保險小麥發生雹災損失時,被保險人應當採取必要施救措施,同時在24小時內內通知保險人,並協助查勘。

第十六條 被保險人如果不履行第十二條至第十五條約定的各項義務,保險人有權拒絕賠償,或從解約通知書送達15日後終止保險合同。

第八章 其他事項

第十七條 被保險人與保險人之間因本保險事宜發生爭議,可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按()項辦法解決:

(1)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八條 凡涉及本保險的約定均採用書面形式。

保險人(蓋章):_________ 被保險人(簽字):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附件:

_________作物種植險保險單(正本)

保險單號碼:_________

被保險人:_________

戶數:_________

┌────────────────────────────────┐

│鑑於__(以下稱被保險人)已向本公司投保__作物保險基本險以及附│

│加險,並按本保險條款約定交納保險費,本公司特簽發本保險單並同意依│

│照__作物種植基本險和附加險條款及其特別約定條件,承擔被保險人 │

│__作物的保險責任。 │

├───────┬────────────────────────┤

│種植時間 │ 年 月 旬 │

├───────┼────────────────────────┤

│ │ │

│種植地點及方位├────────────────────────┤

│ │ 東經:°′″--°′″;北緯:°′″--°′″ │

├───────┴────────────────────────┤

│總保險面積(畝): │

├─┬──────┬──────┬─────┬────┬─────┤

│基│保險產量 │約定單價 │保險金額 │保險費率│保險費 │

│本│(千克/畝)│(元/千克)│(元/畝)│(%) │(元/畝)│

│險├──────┼──────┼─────┼────┼─────┤

│ │ │ │ │ │ │

├─┼──────┼──────┼─────┼────┼─────┤

│附│ │ │ │ │ │

│加├──────┼──────┼─────┼────┼─────┤

│險│ │ │ │ │ │

├─┴──────┴──────┴─────┴────┴─────┤

│總保險金額(大寫): (小寫): │

├────────────────────────────────┤

│總保險費(大寫): (小寫): │

├────────────────────────────────┤

│保險責任期限: │

├────────────────────────────────┤

│特別約定: │

├────────────────────────────────┤

│被保險人地址: 保險公司(簽章) │

│ │

│聯絡人: 地址: │

├────────────────────────────────┤

│電話: 郵碼: │

│ │

│郵政編碼: 電話: │

│ │

│ 年 月 日 │

└────────────────────────────────┘

經(副)理:_________會計:_________複核:_________制單:_________

保險合同 篇4

案情:

甲建築工程公司(以下簡稱工程公司)於20xx年2月28日向某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以下簡稱保險公司)投保施工人員人身意外傷害綜合保險,雙方20xx年3月1日簽訂的《施工人員人身意外傷害綜合保險合同書》中有“本保險合同主要內容包括‘保險單明細’、‘特別約定條款’”等內容。保險單明細上,投保人一項為工程公司;投保範圍一項內容為:年滿16週歲至65週歲,能夠正常工作或勞動,屬於投保單位的工作人員或由投保單位管理的臨時用工及勞務工人員及該專案施工活動的相關人員等均在該保險範圍內,都屬於被保險人。本保險為無記名投保;保險責任一欄為包括“被保險人在施工現場或從事與本工程相關的工作,由意外事故導致的身故和殘疾”在內的5項內容;保險期限為20xx年3月1日至20xx年11月20日;保險金額:身故保險金20萬元/每人。20xx年10月28日,工程公司向保險公司報案稱:20xx年10月27日下午,挖掘機操作人員王某在操作挖掘機過程中,山體垮塌,挖掘機被掩埋,駕駛員王某來不及跳離而被埋其中,工程公司及時組織人員進行施救,但駕駛員王某還是不幸死亡。因保險合同書上沒有指定受益人,后王某的繼承人向保險公司提出了20萬元的索賠請求。

保險公司受理該案件後,認為根據20xx版《保險法》第十二條“投保人對保險標的應當具有保險利益。投保人對保險標的不具有保險利益的,保險合同無效”以及第五十三條“投保人對下列人員具有保險利益:(一)本人;(二)配偶、子女、父母;(三)前項以外與投保人有撫養、贍養或者扶養關係的家庭其他成員、近親屬。除前款規定外,被保險人同意投保人為其訂立合同的,視為投保人對被保險人具有保險利益”的規定,因為工程公司沒有證據能夠證明王某同意工程公司為其投保施工人員人身意外傷害綜合保險,所以工程公司對於王某沒有保險利益,該保險合同無效,保險公司不應當對於王某的死亡承擔給付保險金的責任。

本案保險合同效力到底應如何認定呢?

本案中,保險合同簽訂於20xx年3月1日,根據前述20xx版《保險法》第十二條、第五十三條的規定,如保險公司認為,工程公司沒有證據能夠證明王某同意工程公司為其投保施工人員人身意外傷害綜合保險,所以工程公司對於王某沒有保險利益,該案保險合同無效。但根據20xx版《保險法》第十二條“人身保險的投保人在保險合同訂立時,對被保險人應當具有保險利益”以及第三十一條“投保人對下列人員具有保險利益:(一)本人;(二)配偶、子女、父母;(三)前項以外與投保人有撫養、贍養或者扶養關係的家庭其他成員、近親屬;(四)與投保人有勞動關係的勞動者。訂立合同時,投保人對被保險人不具有保險利益的,合同無效”的規定,工程公司對於作為其勞動者的王某,是有保險利益的。

保險合同 篇5

被代理人(以下簡稱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營許可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險代理從業人員資格證書》編號: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保險公司營銷服務部管理辦法》和《保險代理人管理規定(試行)》及有關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就保險個人代理事項達成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且乙方保證人在《履行保險個人代理合同保證書》上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代理期限__個月,自_____年___月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第二條 甲乙雙方的關係為保險代理合同關係,不直接或間接構成勞動關係。

第三條 甲方委託乙方在本合同授權範圍內為甲方代理保險業務。

第四條 代理地域範圍

甲方授權乙方在甲方經營區域__________省(自治區、直轄市)_______市(地區、州、盟)_______縣(市、區、旗)代理保險業務。

第五條 代理業務範圍

(一)甲方授權乙方代理下列保險業務(按險種列明)

1.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_______ 6._____________________

7._____________________ 8._____________________

9._____________________ 10.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乙方代理保險業務的行為限於:

1.向客戶宣傳、介紹、推薦甲方提供的保險產品;

2.將投保人填寫的投保單及相關的投保材料交付甲方;

3.代理甲方收取保險費,並將甲方簽發的保險單、保險費收據等相關單證交付給投保人;

4.接受客戶諮詢;

5.甲方書面委託的其他事項。

(三)乙方不得處理下列事項:

1.簽發或批改保險單和保險費收據;

2.核保、核賠;

3.其他未經甲方書面授權的事項。

第六條 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在甲方授權範圍內,代為辦理保險業務的行為,由甲方承擔責任。乙方超越本合同甲方書面授權範圍的行為,由乙方承擔責任。

第七條 保險費的解付方式和期限

(一)乙方應在收到保險費當日將代收的保險費全額解付甲方或存入甲方指定的銀行帳戶;特殊情況下經甲方同意,解付期限可以延長為收到保險費二十四小時之內。

(二)乙方不得使用非甲方帳戶收取保險費,不得將保險費挪作他用。

第八條 代理手續費支付標準和支付方式

(一)甲方按照國家規定,向乙方支付代理手續費。雙方約定的各險種手續費標準是:

1.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_______ 6._____________________

7._____________________ 8._____________________

9._____________________ 10._____________________

11._____________________ 12.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甲方按列明的手續費率向乙方支付代理手續費,但乙方所得代理手續費產生的稅款由乙方承擔。

(三)甲方按每一會計月份的實收保險費以現金或轉帳方式結算乙方代理手續費,結算日為次月_______日,遇節假日順延。

(四)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行政規章以及甲方業務管理需要,可調整手續費標準,如乙方不能認可新的手續費標準,本合同自動終止。

(五)同時符合以下三個條件,乙方才有權要求甲方支付代理手續費:

1.甲方已稽核簽發保險單;

2.甲方已全額收到保險費;

3.代理行為符合代理合同各項約定。

(六)乙方代理的業務發生退保或變更,甲方相應調整乙方的手續費。

第九條 甲方的權利

(一)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行政規章,制定個人代理管理制度,並據此對乙方與保險代理有關的行為進行管理;

(二)對乙方代理業務的核保、核賠權;

(三)乙方越權代理及違反本合同其他約定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造成甲方損失的,甲方有權向乙方索賠;

(四)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留存乙方《保險代理從業人員資格證書》;

(五)按稅務機關規定代扣乙方應繳納的稅款;

(六)瞭解乙方代理業務完成情況和代理客戶詳細資訊。

第十條 甲方的義務

(一)根據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代理手續費;

(二)對乙方在甲方授權範圍內代理的保險業務承擔保險責任;

(三)為乙方核發或更換《保險代理人展業證書》;

(四)將乙方《保險代理從業人員資格證書》報保險監管部門備案並辦理年度檢驗;

(五)為乙方提供從事保險代理業務所需展業證件、業務單證和甲方認為必要的宣傳材料;

(六)認真聽取乙方提出的合理化建議;

(七)為乙方提供與保險代理業務有關的培訓。

第十一條 乙方的權利

(一)在授權範圍內為甲方代理保險業務,並獲得甲方支付的代理手續費;

(二)依法解除本合同;

(三)取得甲方提供的有關代理業務的展業證件、業務單證、宣傳材料;

(四)享有甲方為其提供的與保險代理業務有關的培訓;

(五)拒絕甲方的違法、違規和非書面委託事項。

第十二條 乙方的義務

(一)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行政規章以及甲方制定的有關規章制度,遵守職業操守,維護甲方及投保人、被保險人和受益人的合法利益,維護甲方的社會形象;

(二)參加甲方組織的業務培訓,不斷提高專業技能;

(三)向投保人全面說明保險合同內容,並按照甲方的要求就保險標的和被保險人的有關情況提出詢問;對於保險合同中的責任免除條款,向投保人明確說明;

(四)協助甲方瞭解投保標的的真實情況和風險狀況;

(五)按本合同約定向甲方解付代收的保險費;

(六)保守甲方和代理客戶的商業祕密;

(七)非經甲方書面授權,不為甲方以外保險機構代理保險業務;

(八)按甲方要求確定展業身份稱謂,不向投保人作任何與保險業務有關的虛假宣傳和承諾;

(九)在接到投保人或被保險人的出險通知後,及時通知甲方;

(十)保險合同訂立後,在接到投保人要求變更、終止或者解除合同的請求後,及時轉告甲方。

第十三條 保證

乙方請______________ 作為乙方履行本合同的保證人,由其出具的《履行保險個人代理合同保證書》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十四條 合同的變更

(一)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行政規章,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依法對保險代理的地域範圍、險種範圍、代理手續費標準、保證人等合同內容進行變更,並訂立補充協議予以約定。

(二)雙方如不能就變更事宜達成一致意見,本合同自動終止。

第十五條 合同的終止及解除

(一)本合同期滿前三十天內,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可以向對方提出續簽保險代理合同,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續簽保險代理合同。

(二)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乙任何一方要求解除合同,應提前三十天書面通知對方。

(三)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隨時單方解除合同:

1.違反國家法律法規;

2.違背社會公德,損害甲方信譽和形象;

3.挪用或侵佔保險費;

4.串通投保人、被保險人或保險受益人欺騙甲方;

5.使用不正當手段強迫、引誘或者限制投保人、被保險人投保或轉換保險人;

6.擅自變更保險條款,提高和降低保險費率;

7.洩漏客戶資訊及甲方商業祕密;

8.遺失重要保險單證造成甲方重大損失;

9.為甲方以外的保險機構代理保險業務;

10.違反本合同約定中乙方的任何一項義務。

(四)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

1.本合同期滿;

2.乙方喪失民事行為能力;

3.乙方喪失勞動能力;

4.乙方《保險代理從業人員資格證書》被保險監管部門吊銷;

5.法律規定的其他應當終止的情形。

(五)本合同終止或解除時,乙方須將甲方核發的《保險代理人展業證書》、代理期間有關的單證材料、代理客戶資料、乙方和保證人留存的代理合同原件和借用甲方的物品交還甲方,並辦理有關手續;甲方交還乙方《保險代理從業人員資格證書》。

(六)本合同終止或解除後,乙方不得再以甲方的名義從事保險代理活動。

第十六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無正當理由,未按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代理手續費,除應如數支付代理手續費外,每拖延壹日,要向乙方支付應支付代理手續費金額_______%的違約金。

(二)乙方未在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內向甲方解付保險費,除如數上交保險費外,每拖延壹日,要向甲方支付應交付保險費金額____%的違約金。

(三)甲乙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除本條第一、二款的情形以外,須支付壹百元至伍百元的違約金。

(四)乙方超出甲方授權範圍或者在代理合同終止後仍以甲方名義進行的活動,除經甲方追認的以外由乙方自行承擔責任。

(五)甲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違反合同約定,乙方有權提出解除本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有權要求賠償損失。

(六)乙方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或違反本合同約定造成甲方損失的,須按照損失金額支付賠償金。

第十七條 爭議處理

甲乙雙方就本合同發生爭議時,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依法仲裁或提起訴訟。

第十八條 附則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及乙方保證人各持一份,報甲方所屬分公司備案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合同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

附件

保險合同 篇6

甲方:xx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xx支公司

乙方: 汽貿公司

為落實雙方公司戰略合作嚮導,本著友好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則上,經雙方協商,特達成以下有關保險業務等方面合作協議:

各種費用及付款方式:

一、甲方按照本地保險監管部門和行業協會規定向乙方經銷商代理保險業務支付手續費,機動車輛商業險按實收保費x%支付(按國家相關規定由乙方承擔稅費或提供正規發-票);機動車輛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按實收保費的x%支付(車船使用稅除外)。

二、乙方代替甲方將保險費收取到乙方指定賬戶,或由乙方客戶自行到甲方指定櫃檯辦理相關付款業務,如因乙方原因無法到賬造成的所有損失由乙方負責;甲方在次月底前將乙方應得保險手續費返還到乙方指定賬戶中。

承保方式及專案:

一、乙方需辦理消費信貸業務的車輛,應在辦理保險時主動宣告,否則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二、乙方在辦理消費信貸業務車輛保險時,甲方依法合規承保以下險種並按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及保險行業協會相關規定給予乙方一定比例的優惠措施:

1、機動車輛損失險(按實際車輛價值承保,如因開票價高於或低於甲方車輛資訊庫內的雙方協商解決); 2;第三者責任保險(該險種不低於20萬元);

3、車上人員責任險(每座不低於5萬元);

4、全車盜搶險(新車按實際價值承保);

5、玻璃單獨破碎險(國產車按國產玻璃承保,進口車按進口玻璃承保);

6、車輛劃痕險(20xx、5000、10000根據車輛購置價選擇);

7、自燃損失險;

8、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含車船使用稅且按國家相關規定收取);

9、不計免賠特約險(包含車輛損失險、第三者責任險、車上人員責任險、全車盜搶險以及車輛劃痕險);

10、隨車行李損失定額保險(每車保險費¥100.00元);(自願選擇)

11、私家車駕駛員意外傷害保險(每份¥120.00元)。(自願選擇)

以上險種由乙方自行選擇辦理。

其他事項:

一、乙方辦理其他不屬於消費信貸車輛保險的由乙方自行選擇承保險種及金額。

二、甲方在辦理保險業務時按乙方要求註明特別約定以下內容:1、第一受益人:

2、第二受益人:

3、第三受益人:

4、第四受益人:

三、本協議期間發生的一切業務雙方均按本協議執行,有效期滿後雙方如無異議,本協議有效期自動順延一年。甲、乙雙方在合作期內,經雙方協商一致可終止本協議,符合單方終止合同的情況下,由解除合同的一方需提前三個月以書面通知對方終止。

四、甲方原則上將乙方所辦理保險發生事故後的車輛推薦給乙方配套的修理廠,並乙方必須尊重甲方系統的報價及定損,甲方系統報價保證均為原廠市場價格,且乙方必須保證所使用的配件為原廠正件產品,因質量問題產生的一切糾紛由乙方負責。

五、本協議的任何變更,經甲、乙雙方協商並記載其內同的書面檔案上簽字蓋章後生效。

六、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保留一份,同時報備各自主管部門一份。

七、本協議未盡之處,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xx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XX支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簽字、蓋章) 賬戶:XX

全稱:xx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XX支公司 開戶行地址:

甲方業務代表:

聯絡電話: 郵箱:

乙方: 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簽字、蓋章) 賬戶:

全稱:

開戶行地址:

乙方業務代表:

聯絡電話:

年 月 日

保險合同 篇7

裝修材料“陷阱”小心翼翼還是買到“歪”瓷磚

自貢市民範女士,在貢井藍光·貢山1號買了套房,今年開春後,就開始正式裝修。“我託朋友找了一家看似比較正規的小型裝修公司,和他們約定,材料由我自己負責購買,他們只負責設計和施工。”

範女士解釋說,因為她有一位朋友對裝修材料比較懂行,在這行也有一些熟人,所以就託這位朋友帶著她去購買材料。

“那段時間,朋友還特地請假,帶著我到馬吃水建材市場等地方選購材料,在選瓷磚時,最終選購了一款較為知名的品牌瓷磚。”範女士說,在朋友的鑑別下,範女士用不菲的價格,購買了這款瓷磚。

滿以為買到高品質瓷磚的範女士怎麼也沒有想到,自己買到的其實是“仿貨”。沒隔多久,範女士老公的一位對裝修比較熟悉的朋友前來參觀新房,看到新房裡堆放的瓷磚。仔細鑑別後,告訴他們,應該是買到了“仿貨”,範女士聽後,又拿去請其他的專業人士鑑別,最終證實,確實是買到了“仿貨”。讀本支招選擇裝修公司可到相關部門查證資質

“如果非常注重新居的設計和品質,還是應找當地最知名的裝修公司,這類公司一般都有資質,而且經驗豐富,設計的質量和裝修的品質都較高,遭騙的可能性較小。”已在裝飾裝修行業幹了10多年的自貢市民高先生介紹,這類公司一般都已在當地形成品牌效應,或者是全國、全省連鎖的裝修品牌企業,對施工質量、流程管理等都比較嚴格,也比較在意公司的外在形象,不會輕易做出欺詐消費者的事情。

他介紹說,如果覺得大公司價格太貴,可以找一些有資質但是規模一般的公司。另外,還可以到當地工商部門查證該裝修公司是否有資質,不要輕信過分誇大的廣告和價格過低的裝修公司。“一個比較好的辦法,就是你的親朋好友要是有人最近裝修過的房子,你去看一下,誰的裝修質量最過關,而且價格相對低廉,那麼這家公司就值得你參考。”

“裝修房屋,消費者還是應該根據自己的需求來。”高先生說,如果有某方面的資源,比如能找到熟人設計出滿意的方案和效果,就不必花這筆錢再請裝修公司來設計。如果消費者比較懂行,也可以自行購買材料。總之,把沒有把握的,交給專業的人員來做,而自己有把握的,可以自行解決。這樣一可以省一點花銷,二也可以避免在這些環節被忽悠。

簽訂裝修合同 細節越多越全越保險

“裝修合同一定要籤,而且一定要在裝修前籤,並且將裝修過程中儘可能多的細節全部想到,在合同上明確好權利義務,避免最後出現分歧時大家‘扯經’。”高先生說,合同是裝修過程中最重要的一個環節,消費者千萬不要輕視。如果一家裝修公司不願意籤合同,那你最好別找他們為你裝修,說不定其中就有“貓膩”。

他介紹說,合同中最重要的,是規範好一些重要的細節問題,比如進場時間,完工時間,各種材料的品牌、型號、數量,施工具體要求,出現糾紛如何解決,違約責任,等等。“另外在付款方面,最好和裝修公司約定付款方式,進行分期付款。比如簽訂合同進場後,支付一部分,水電排線等工程完成後,再支付一部分,最後木工、油漆工完工後,支付一部分,全部竣工驗收合格後,支付剩餘金額。具體的情況,可以與裝修公司進行協商具體的支付辦法,這樣可以儘可能地避免被裝修公司忽悠,減少風險。”

“另外,在材料費、結賬單、購買材料等幾個環節,最容易出現消費者被忽悠的情況。”高先生說,一是因為消費者本身對這個行業不熟悉不專業,對比如購買材料如何識別真假等,無法很明確地進行判斷。二是疏忽大意,比如在結賬單及合同上,一些裝修公司故意多算賬目,或者合同內容含混不清,導致最後合同沒有效力,對消費者來說,最容易導致不必要的損失,費心又費力。

保險合同 篇8

合同到期後離職的能不能領取失業保險失業保險一定是要合同到期或是公司辭退才可以領吧,正常辭職可以領嗎?合同未到期辭退如辦理好失業保險。

失業人員申領失業保險金應攜帶哪些材料?

(一)本人身份證明;

(二)所在單位出具的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的證明;

(三)失業登記及求職證明;失業人員檔案

(四) 政府部門規定的其他材料。

申領失業保險待遇還有哪些注意事項?

(一)失業人員應當自解除(終止)勞動關係之日起三個月之內,在經辦機構辦理享受失業保險金待遇相關手續;

(二)失業人員解除(終止)勞動關係後,應當及時到居住地社群的勞動保障工作站辦理社會保險繳費接續手續,避免社會保險繳費中斷;

(三)農業戶口勞動者在就業期間個人不需要繳納失業保險費。在辦理領取失業金手續時,如按城鎮戶口人員繳納1%的失業保險費的,需先到單位繳費所在地的社會保險管理分局辦理退費手續。

3.退保【流程_手續_申請書】

保險合同 篇9

合同編號: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保險代理人管理規定(試行)》等有關法律、法規,本著平等自願的原則,經協商一致,簽訂本保險代理合同。

第一條 總則

(一)甲方委託乙方在甲方授權範圍內,以甲方的名義代甲方辦理個人人身保險業務,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按照約定範圍從事代理活動所產生的保險責任由甲方承擔。甲方按本合同約定支付乙方代理手續費(佣金,下同)。本合同及相關檔案內容均不直接或間接構成甲方與乙方之間有僱主與僱員關係。

(二)本合同一經訂立即生效。乙方有_________個月的被考察期,被考察期間,甲乙雙方均可隨時提出解除本合同,對方應予同意。

第二條 授權

(一)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可在_________市行政區劃範圍內以甲方名義招攬甲方開辦的適合個人投保的人身保險業務(具體險種見附件)、收取保險費及提供售後服務。

(二)甲方根據業務發展的需要可以對乙方代理的業務區域、險種及其他授權內容進行調整。

第三條 保險費的收取和交付

(一)乙方須在代理甲方收取保險費之後在保險費收據上簽字,且只能在收到保費之後才能開具收據。

(二)乙方不得為客戶墊繳保險費,乙方繳至甲方的保險費一律視為是由投保人繳納的。

(三)任何情況下,乙方均不得使用自己的姓名和賬戶收款。乙方應在_________個工作日內按甲方規定的方式將以甲方代理人身份收取的全部保險費及時繳至甲方,不得挪作他用。

第四條 代理手續費的支付

(一)甲方根據乙方代理的保險費收入支付乙方代理手續費,具體支付標準由甲方按不同險種、不同繳費期限和不同繳費方式確定,並予公佈。甲方根據業務發展需要可以統一對代理手續費標準進行調整,並予公佈。

(二)代理手續費以人民幣現金或轉賬的方式支付。

(三)同時符合以下四個條件,乙方才有權要求甲方支付代理手續費:

1.投保單由乙方簽署姓名、程式碼,並且經過甲方核保,甲方已據此簽出保險單。

2.甲方已收到相應的保險費。

3.乙方遵守代理合同的各項規定。

4.在本合同有效期內。

(四)出現本合同第五條第(五)款情況時,甲方不再支付乙方相關的代理手續費。

(五)不論本代理合同是否終止,投保人於簽收保險單後十日內要求解除合同或由於乙方的過錯致使投保人解除合同時,乙方無權獲得與所退還保險費相關的代理手續費,已領取的必須退還甲方。

第五條 甲方權利

(一)簽發保險單,對乙方在授權範圍內招攬的保險業務具有最後確認權。

(二)有權制定和修改各項管理辦法和規章制度,隨時對代理手續費及其他待遇的有關規定進行修改與補充,並通知乙方。

(三)有權對乙方的代理活動進行監督、管理、檢查,有權對乙方的工作情況進行考核和獎懲。

(四)有權代扣乙方應繳納的稅款。

(五)當客戶向甲方提出要求變更為其服務的代理人時,甲方有權將該客戶的保險單變更為由其他代理人或由甲方直接提供服務,並書面通知乙方。

第六條 甲方義務

(一)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向乙方支付代理手續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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