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王條款”是否適用於面試資料?

來源:果殼範文吧 1.78W

很多商家都會寫上“最終解釋權歸我司所有”之類的“霸王條款”,而我們面試時填寫的簡歷表上有時也有類似的`一條“我司對應聘人員的所有應聘資料不予歸還”並讓應聘人員簽字確認。

我覺得如果入用了可以理解,但在沒用錄用的情況下應該取回屬於自己的東西,這樣的條款算不算“霸王條款”呢?應聘人員是否受到不公待遇了呢?這類條款對你是否造成過困擾或深受其害?

“霸王條款”是否適用於面試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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