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休年假單位應付三倍工資 年假補償你真的敢要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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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已經過去,2014年正向我們走來。而在過去的一年裡,應休的假期你是不是如願休了?要是沒休,也別惋惜,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勞動關係處處長羅小工告訴你,根據2008年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頒佈的《企業職工帶薪年休假實施辦法》規定,年休假工資報酬的支付標準是:每應休未休1天,按本人應休年休假當年日工資的三倍支付,“工資”包含用人單位支付職工正常工作期間的收入。這回,你可以理直氣壯地向你的老闆要“年假補償”了。

未休年假單位應付三倍工資 年假補償你真的敢要嗎?

年假規定 在部分私企被擱置

在南寧市一家裝飾公司從業多年的盧先生對於帶薪年假最大的感受是“有假不敢休”。他們公司早就公佈了帶薪休年假的規定,明確規定了工作滿一年後每年有5天的帶薪年假。但是,如果真要休假,且不說在帶薪休假的那個月全勤獎沒有了,更重要的是休假回來後很多工作都會趕不上進度,還是需要自己來完成。而作為企業的中層管理人員,為了自己的業績、升遷,盧先生都不敢輕易休年假。

在採訪中,記者瞭解到,“不休年假”大致分為兩種情況:一種是因為工作太忙,或者壓根就沒有休年假的意識;另一種是公司壓根沒有年假的制度。前者是主動放棄權利,後者則是被動享受不到權利。

相比在私營企業上班的職員,在事業單位和國企工作的職員要年假就相對順利一些。

在事業單位幹行政工作的歐女士告訴記者,只要工作滿一年的同事,都能休年假。不過選擇時機要準確,儘量別在單位很忙的時候提出來。在國企上班的.小張同時也支援了上述說法。

年假補償 還是算了吧

在一家美容會所工作八年的張女士,從沒聽到公司提到過年假的事情,更別提帶薪休年假。

“我的工資主要是靠提成,現在到年末顧客比較多,正是賺錢的時候。我不會主動提出休年假的,也不敢提出補償。我第一個拿出法律條款向公司提出休假或者補償,飯碗恐怕不保呀!”在被告知帶薪休年假是法律規定之後,張女士透露,“其實我身邊有很多朋友,都面臨這樣‘要麼忍,要麼滾’的尷尬境遇。”

“說句實話,現在一些民營中小企業,員工想享受帶薪年假,基本上還是一個無法實現的美好夢想。”對於張女士的境遇,廣西人力資源開發專業委員會副會長周長明分析指出,民營企業老闆通常是很直接地看到帶薪年假給企業帶來的不利面:休假員工的工作無人頂崗、人力資源投入有限等。“其實,企業制定帶薪年假制度不僅有利於樹立企業良好的社會形象、體現企業對於員工的關懷,還能夠增加企業對人才的吸引力。特別是中高階人才更重視平衡工作與個人生活,對於企業執行國家法律法規,能夠享受正常節假日和帶薪年假非常看重。”

年假可調 單位可決定跨年休假

但是實際中,不少放棄年休假的職工卻未能享受到政策補償,為此感覺受到了不公正對待。對此,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勞動關係處處長羅小工解釋說,《企業職工帶薪年休假實施辦法》適用於我國境內的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民辦非企業單位等,用人單位可根據生產工作的具體情況安排員工休假。

“年休假如何來休,主動權在於用人單位。”羅小工說,年休假一般不跨年,但若是因為生產工作等原因,用人單位可跨年休假。另外,對於員工應休未休年假的情況,若是員工自行放棄休假,則用人單位可以不進行經濟補償。但若是因為工作原因,用人單位不讓員工休年假,則要給予員工300%的經濟補償。如果遇到單位既沒有年假又不補償,職工可以向勞動監督部門投訴或者申請勞動爭議仲裁,有關部門將依據職權責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除責令單位支付年休工資報酬外,單位還應當按照休假工資報酬的數額向職工加付賠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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