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要辭職,HR們進來支個招

來源:果殼範文吧 9.62K
不經意的,從人事變成了銷售助理。雖然offer/勞動合同寫的都是人事,但入職第二天工作內容就變成銷售助理了。每天干著的'工作是自己不喜歡的,訂貨,發貨,聯絡,統計,做系統。想著至少要等找到新工作,可是越幹越無趣,無法堅持。我是否該辭職呢?

現在辭職,要開始等待面試,通知結果,沒有收入。
如果在職找工作,要請假,想辦法出去。
試用期內找到,還能在3天內離職;過了試用期,就要等1個月了。不過,目前這個職位不能缺人,可能即使是試用期,boss也不會提早放人吧。過了試用期,一個月的離職時間太長,我也沒有休假可抵扣,也許就眼睜睜地看著機會溜走。

到底如何才好呢

是否要辭職,HR們進來支個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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