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資源?

來源:果殼範文吧 2.9W

員工是人,不是資源。真正的企業之源、創新之本是發展良性合作的能力——社會資本。很多本來形跡可疑的說法在人云亦云之後,大家就習以為常了。如 “長城是月球上肉眼所見的唯一人工建築”這類話,滿足的是大眾的一種情緒,但經不起仔細推敲。如果要在管理學領域列一個“十大訛傳”,“人力資源”這個概念當榮膺首位。

人力資源?

我也曾經是這個概念的熱心擁躉。大學畢業後到一家國有公司“人事部”報到,雖然慶幸它不叫老派的“人事保衛處”,但是羨慕更新派的“人力資源部”。員工好像都挺愛聽“人是公司最寶貴的資源”這樣的話,我也人云亦云當了許多年“最寶貴的資源”。

鬱悶時就看迪爾伯特漫畫。記得有一個關於人力資源的經典片段:頭髮長得像魔鬼的兩隻角的胖老闆向可憐的迪爾伯特訓話:“我們一向說員工是公司最寶貴的資源,現在我發現員工是第十寶貴的`。”“請問排在第九的是什麼?”迪爾伯特怯生生地問。“影印紙,”胖老闆回答。

多年後有幸聽到管理大師明茨伯格嘻笑怒罵:何時人變成了一種資源?為什麼說我們的組織lean、mean,而不說skinny、nasty?(lean和mean指組織精簡高效,但又分別有瘦和卑鄙之意,即skinny與nasty。)

回來細細體會,是啊,人什麼時候變成了企業的一種資源?老闆們常常自炫:“人是我們最寶貴的資源。縱使一把火把公司燒掉,只要員工還在,就能重建公司。”但其實在公司的資產負債表上並沒有一個叫作“人力資源”的專案,員工雖被僱傭,但其人力資本只屬於個人。工資與勞動合同能買到他們的8個小時,但卻無法買到他們全心全意的投入與忠誠。在知識密集型的企業尤其如此。組織經濟學原理表明,按業績付酬、員工持股、期權制等種種理性設計,都只能緩和這個問題,但卻無法從根本上解決它。總之,人力資源其實並不是企業的人力資源,而是一個有點口蜜腹劍的修辭:你的就是我的,我的就是你的,咱哥倆誰跟誰呢?如果真信了他,最後恐怕會被他氣得吐血。

如果人力資源是修辭,那什麼才是真正的企業之源、創新之本呢?這得回到企業的合約本質。僱主與僱員之間的合約與一般買賣合約不同,無法詳細列出所有未來可能發生的情況。僱主與僱員能約定的,其實只是對方行為一個可接受的範圍,如僱員不得洩露公司機密,不得拿回扣等;僱主不得欠薪,不得因僱員懷孕而解僱僱員等。合同雙方基於一種信任關係,這種僱傭關係本質上是一個重複博弈,依靠雙方對自身長期利益的計算而維持合作。這種基於自身長期利益的良性合作關係,才是真正的企業之源、創新之本。有些學者把這種發展良性合作的能力叫作社會資本。所以,從這個意義上講,企業的立身之本不是物質或貨幣資本,也不是人力資本,而是上述的社會資本。

這道理乍看上去平實得幾乎可疑,其實,好企業的內部管理就是這麼簡單。但在現實中,一方面經理人市場上關於經理人操守的資訊傳導機制尚未建立,很多經理人不用擔心上黑名單,於是拿了回扣後瞅準機會就跳槽。另一方面,勞動力市場上關於僱主的資訊傳導機制也尚未建立,僱主不用發給職員很多獎金,因為這個職員不幹,想幹的人有的是。據媒體報道,當初陸強華-創維事件矛盾的核心就是原定獎勵計劃的執行。陸強華因此投奔高路華。沒想到一年以後,與新老闆又起齟齬。僱傭合同本質上是一種信任關係,合作雙方的名聲是他們最為寶貴的社會資本。外人可能永遠搞不清上述風波的是是非非,但有一點他們清楚:上述當事人恐怕不是最好的合作者。陸強華的名聲只屬於個人,但創維、高路華的名聲卻事關企業的興衰。

所以,企業家應該記住,員工是人,不是資源,不要再說什麼“員工是最重要的資源”之類的鬼話。他們是人,只有誠心相待、平等合作、大度分享,才是企業長久興盛的唯一之道。小老闆做生意,真正的企業家做人。惟有正本清源,才能奠定百年不敗的長青基業。

(本文作者系法國楓丹白露歐洲商學院(INSEAD)管理學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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