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辭職了是否該所要雙倍經濟補償金

來源:果殼範文吧 1.73W

本人2009年9月進公司試用3個月後,轉正並簽了3年都合同,到2010年1月中下旬時候,主管突然說有人提議說不太滿意我都工作,要招新人和我競爭上崗,他們招了一陣,後來公司比較忙,就停止了。到2010年3月中下旬,又開始陸陸續續有來面試我這個職位的,我心中很是氣憤,有不被尊重的感覺!

被辭職了是否該所要雙倍經濟補償金

昨天,主管找到我說,老闆不太喜歡我的工作作風和工作態度,她和人力部用著我的.人覺得我工作的還可以。但沒辦法,要我寫辭職,公司會賠償我1個月的工資作為經濟補償金。什麼補償金!應該是封口費吧!即使我工作上有些小錯誤,也沒有到接觸勞動關係的嚴重地步,大家幫幫我?公司這麼做是違法的 但我 該怎麼辦?是否應該索要雙倍經濟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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