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優秀)熱愛生命有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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熱愛生命有感 篇1

《熱愛生命》,這無疑是一個非常簡潔的標題。一個簡單的動賓短語吸引了我,我奇怪地想知道這本書是否講述了同樣的身體殘疾和意志堅定的故事。

(優秀)熱愛生命有感

但是,原來《熱愛生命》絕不是我想象的那麼平淡,我被書中那個一直被作者稱為“他”的掘金者吸引住了,震驚了!

19世紀下半葉至20世紀初,工業革命在美國肆虐,歐美資本主義國家進入壟斷資本主義時期。當時美國文壇流行“世紀末文學”的潮流,以死亡和病態為中心,加劇了社會的悲觀厭世情緒。在這樣的社會背景下,作者創作了這樣一部感人的、發人深省的、讓人熱愛生活的小說。

有人說“小說源於生活,高於生活。”的確,《熱愛生命》是那個充滿“侵略性”的時代的真實寫照。誰能想象在回家淘金的路上被伴侶無情拋棄?更何況他(小說主人公)當時已經扭傷了腳。我想,如果我處於這樣的困境,不,不僅僅是困境。這是一個絕望的`局面!我可能早就自暴自棄了,心裡剩下的只有等死。但是,他沒有放棄!他走在一條危險崎嶇的道路上,忍受著孤獨,對抗著寒冷、飢餓、野獸和疾病,應對著未知的未來。他不明白自己能不能活下來,但是他堅持,堅持,帶著對生活的期待堅持!故事是這樣展開的。

如今,我們很難想象飢餓是什麼樣的,也不會擔心“吃飯”這種簡單的事情。然而,為了吃飽,他拼命追趕一隻腳疼得厲害的受傷松雞。可能有人會覺得“絕望”這個詞太重了,但也不算太重。如果他不能滿足他的飢餓,他將受到死亡的威脅!“有的時候,他只是一瘸一拐,靜靜的追。摔倒的時候咬著牙耐心的爬上去,或者頭暈的時候用手揉眼睛。”那每一個動作都顯示了他對生活的執著!看這部小說,我會為他沉重的負擔感到鼻子酸酸的,也會被他幾乎不可能的堅持感動。一頁又一頁,情節一頁一頁展開。我猜他會不會在這樣絕望的情況下堅持,堅持為生存而前進,在心裡默默為他祈禱。加油!

故事還在繼續。就在他非常虛弱的時候,他遇到了一隻生病的狼。他發現那隻病狼跟著他,舔著他的血,跟著他。早上,當他睜開眼睛時,他看到貪婪醜陋的病狼用飢餓的眼睛盯著他。“命運對他太苛刻了,然而,即使他快死了,他也不願意死。”就這樣,兩個垂死的生物拖著奄奄一息的屍體,在荒野中互相捕獵。為了活著回去,打敗讓他生病的病狼,男人最終贏得了人與狼的戰鬥。他殺了狼,喝了狼的血,就像灌進肚子裡的鉛液一樣。最後,他得救了。”水手笑著遞給他一塊硬麵包。他貪婪地抓住它,像守財奴一樣看著它,然後把它塞進襯衫裡。”即使他得救了,飢餓帶給他的可怕的東西也不會鬆動。淘金回家的路上,他讓生活大放異彩。

《熱愛生命》的作者傑克倫敦曾經加入過淘金者的行列,卻空手而歸。從此,他埋頭寫作。在傑克倫敦的作品中,我們常常感受到英雄情結。對生命本身的崇拜,對生命存在意義的追求原始形式和精神自由。

生活的堅毅就像書中的掘金者,可以對抗餓狼,可以獨自行走對抗摯友的背叛,可以在生病的時候咬著牙。回顧過去,中國著名外交家張騫也在各種困難和障礙下,為國與國之間的和平與友誼而無畏地奮鬥!“梅花香自苦寒來”,難道只有絕境才能磨礪堅定的人生?我覺得不是這樣。無論是在已經逝去的漫長曆史中,還是在現在走向和平繁榮的現代社會中,還是在未知的未來世界中,堅定的生活永遠不會停止奔跑和挑戰困難!

熱愛生命有感 篇2

《熱愛生命》是我讀過的一本書,這本書給我介紹了達爾文的一生。 理斯、達爾文是19世紀英國的一位著名的博物學家,他寫過好多書,比如《物種的起源》啊,《人類的起源》啊,《攀援植物》等等,都是在他筆下誕生的,一聽這書名就可以知道達爾文很喜愛大自然。

他在劍橋大學學習的經歷使他獲得了遊歷各大州的機會。經過5年的遊歷考察,遇到的.困難和挫折使他成為一位成熟的植物學家。 達爾文從兒童到成人,從成人到中年,從中年到老年,直到死,奮鬥了一生,一生都在研究大自然中的生物,探索大自然的奧祕,他死後,人們為了紀念他,還將他葬在伊薩殼牛頓的旁邊呢!他一生都堅持著他自己的興趣,永不改變,聽清楚,是一生呢!在想想我們,一會兒喜歡這個了,就對這個感興趣,一會覺得這個興趣不好了,又換另一個。

我們和達爾文比起來,可真是有著天壤之別啊! 我從這本《熱愛生命》中體會到了什麼才是真正的堅持不懈,什麼是真正的堅忍不拔,什麼是真正的破釜成舟。達爾文是一位了不起的人! 讀書一定要認真讀,才能真正讀懂,才能長知識,不然就是竹籃打水-一場空!

熱愛生命有感 篇3

生命是短暫的,是美妙的,生命是掌握在自己的手中。我們應該熱愛生命,珍惜生命。生命在閃耀中現出絢爛,在平凡中現出真實。今天我就讀了一本叫《熱愛生命》的書。

生命是活在這個世界上的本錢,這本書介紹的是這些年來青少年死亡事故,以此提醒我們生命的重要。在本書中,我看到了一個故事,一個少年因為承受不了家庭對他的學習要求,竟想服下老鼠藥自殺。這個少年與他的父母親都缺少了一種溝通,這種溝通,是父母與孩子們不可或缺的。有許多父母,都望子成龍,望女成鳳,忘記了孩子們的理想,一味讓孩子們勤奮讀書,走上自己為孩子鋪的路,這樣的家庭,孩子們都懷有比別家的孩子高的叛逆的心情,每個人都希望走自己的路,不用父母操心,父母的過分擔憂,會成為孩子們過度負擔,讓孩子走上不歸之路,其實我們只需要做好自己,不讓父母擔心就行了。生命誠可貴,希望同學們能好好珍惜生命,去體會生命的分分秒秒,我們熱愛生命,不是天生,而是後天的珍惜,我們擁有生命,是上天給予的,就應該讓它過的多姿多彩,不抱有一絲後悔,請記住,總有一盞燈為你而留,只要笑一笑,沒什麼過不了。相信自己,生命只有一次。讀著讀著,讓我感觸良多,更讓我想起以前學過的一篇由杏林子所寫的課文《生命生命》。通過學習我感受到生命是無價之寶,也許,就在那一瞬間,生命就可能永遠地離開自己,我們一定要愛惜生命,決不讓它白白流失,我們必須對自己負責。

從作者所經歷到的`“飛蛾求生”,又到了作者所看到的“磚縫中長出的小瓜苗”,到了作者所經歷的“傾聽心跳”使我們懂得生命的價值。飛蛾眼看自己的生命快丟失了,但他掙扎著,希望作者放了它。小瓜苗衝破堅硬的外殼,再沒有具備的條件下,茁壯生長,可見生命的勇氣,多麼強大。作者傾聽自己的心跳,有了極大的震撼。凡是生物、植物,都有自己寶貴的生命,所以我們一定要珍愛生命!

一個人的生命單單屬於自己,我們一定要對生命負責,好好使用生命,讓我們的生命更加美好!讓我們熱愛生命,體會生命,過好每一天,每一秒。

熱愛生命有感 篇4

人的生命只有一次,它的寶貴之處正在於此。生命既是脆弱的,也是堅強的;既是短暫的,也是永恆的。生命的存在本身就是一種希望,值得我們用心審視與感悟。

讀了《熱愛生命》一文後,文中主人公的光輝形象深深地印在我的腦海中:“他已經不再感到痛苦了,他胃和神經都睡著了,但是內在的生命卻逼著他前進,他非常疲憊,然而他生命決不肯死,他才仍然要吃沼澤地上的漿果、喝熱水,一直提防著那隻病狼。”堅強的意志和鍥而不捨的精神,讓他垂危的生命火花重新閃爍起來了。

命運有時是非常殘酷的,只有永不言棄的人才能戰勝厄運。例如,英國作家笛福寫的《魯賓遜漂流記》中,主人公魯賓遜因乘船遭遇暴風失事,漂流到荒島,沒有人居住,到處是亂石野草。魯賓遜孤獨無助,面臨的是嚴酷的生存問題。要在這樣惡劣的環境中生存下去,需要怎樣的意志和創造力啊!然而,魯賓遜憑著頑強的意志找到了水源。在有樹蔭的地方蓋起了住所來防範野獸,解決了生存的.問題。同時,又把捕到的山羊畜養起來,解決了食物問題。憑著這份堅強,他在這個島上生活了20年,這說明人的生命意志是十分頑強的,只要不放棄,就有可能戰勝一切。

美國女作家海倫.凱勒由於一場高燒差點喪命,雖然倖免於難,卻留下了後遺症——她看不見,也聽不見。當時她僅19個月大。面對這樣的打擊,海倫並不輕易認輸,她開始用感官來了解這個世界,憑著頑強的精神她7歲時就發明了60多種手勢。後來,又以優異的成績考進了大學。創作了大量的文學作品,來鼓勵殘疾人群,她對生命的熱愛,積極、樂觀的生活態度使她被授予美國公民最高榮譽——總統自由勳章。

蜘蛛織網,歷經八次而最終成功,風吹破了,再結,雨淋壞了,再來……小小的生命竟有如此頑強的意志!看,爬山虎雖屢遭挫折仍然奮力攀登,頑強生存。熱愛生命,讓我們再次回味書中的經典:“他摔倒在哪裡,就在哪裡休息,一到垂危的生命火花重新閃爍起來的時候,就慢慢向前走。他已經不再像人那樣掙扎了,逼著他向前走的,是他的生命,因為他不願意死去。”

朋友們,當生命的意志如此頑強,你還會虛擲生命嗎?讓我們熱愛生命,善待生命,共同點亮永不熄滅的生命火花!

熱愛生命有感 篇5

累!累!累!實在是累!但——有心的避風港,我不怕!

——題記

開學了。校園,教室,同學,老師,書本……又一次浮現在我的眼前。所有這些都意味著考試,一張又一張的試卷,角落上映著鮮紅的分數。啊!這似乎是我惡夢的開始。在最後一個寧靜的晚上,我的腦子裡一直想著,想著……床前的課程表也該翻新了……

“嘀嘀嘀嘀……”指標毫不留情地指向了特定時間,我被驚醒。一天開始了,從早晨朝陽的緩緩升起到夜晚月亮帶來了輕風。

一眨眼,一天飛逝。我回到家,扔下書包,躺在沙發上,望著天花板,心頭翻騰著如調味料般的滋味——

自 卑

走進教室,還沒來得及和朋友聊上幾句,就被分開了,“排好隊”。心就被剛從冷凍室裡拿出來的冷水澆了個透,是那麼的刺骨。為什麼,我長不高,為什麼?我一遍又一遍地問自己,一次又一次地自我安慰:“會長高的,會看到屬於自己的目光的!”回到家,媽媽見我陰著臉,臉上浮過關心,問道:“怎麼了?”母親從小到大都是我的避風港,不管下雪或是打雷,她都守護著我。沒錯!於是,我開口了:“班上我都成最矮的了!”母親聽到這句話,原本有些輕快的臉上又浮現出了一絲不易被察覺的暗傷,應該是被我渲染的吧!哎……“會長高的,會長高的,別擔心了,去睡吧!”避風港啊,避風港。心中的避風港,有你在,我不怕!

激烈的“戰爭”

又進來幾個新同學,我猛然發現,又是一場持久戰,一場激烈的競爭。從我跨進這個教室的第一步起,就已經開始了。雖然我的學習也還行吧,但是總有一股威脅漫進我的心頭。“我被他們趕上怎麼辦?”腦海中裝滿了這句話。於是,我拼命地做作業,做啊,做啊。

夜晚降臨了,暮色籠罩了整個天空,漆黑一片,只有那路旁的幾盞微黃的燈,隱約閃爍著。微風吹動著樹葉發出“嗖嗖”的響聲。腦海中閃過一個念頭:我想放棄!

回到家,母親還是像往常一樣,坐在桌邊,看著電視。雖然看起來很悠閒,但是應該只有我知道,這一刻可能是母親操勞了一整天后,才得以坐下來的唯一休息時間吧。突然被幾絲銀白色的東西給吸引住了。是什麼?頭髮?沒錯!我竟然不敢相信,母親平時總說自己的頭髮像外公一樣烏黑,到了很久才開始有白髮的。可……現在,那的的確確是幾絲銀髮,是那麼地耀眼!我走進她身旁,小心翼翼地將一根一根的白髮用剪刀輕輕剪下,“媽,你長白髮哦!”“我老了唄!”她笑著回答。這句話像擂鼓似的敲醒了我————在這場戰爭中,我必須贏!

避風港啊,避風港,心中的避風港,只有你的'支援和鼓勵,我會堅持,哪怕曾經我想放棄!

汗水流進心裡

終於盼到了週末,但心中的警鐘不斷響起,這讓我明白,不能疏忽大意,不能放鬆。利用別人休息的時間,去加倍努力。

中午,吃過午飯後,一家人坐在桌邊。這時父親從口袋中掏出一疊100元的人民幣,母親也轉身去樓上,從樓上下來,她的手中多了一疊鮮紅的100元大鈔。眼睛眨巴眨巴,我拿過數,仔仔細細地數了一遍,有整整5000元,哎!但……我知道這些錢都即將成為別人口袋裡的肥肉。“哎……”不得不搖頭啊!不得不嘆息啊!“拼命地做呀做,到現在總算還清了。”母親一邊說一邊笑。我知道,這時的笑容是用辛苦的汗水流回心裡換來的!

啊!我的避風港也累了,但還是堅持著,支撐著。所以,我更不能退怯!

熱愛生命有感 篇6

這個故事講的是:一個美國西部的淘金者在返途中越過一條河時不小心扭傷了腳腕,他的夥伴一比爾無情地拋棄了他,他獨自在荒原上找尋出路。腳傷讓他走路非常困難,更為可怕的是飢餓。在無奈中,他將自己淘來的沙全平均分成兩份,將其中一份藏好,自己帶著另外一份繼續前行。令他喜出望外的是,他在途中發現了一隻受傷的松雞,他忍著劇烈地腳痛拼命地去追趕那隻松雞,結果迷路了。此時的他消耗掉了太多的體力,因而他選擇把剩下的沙分成了兩份,然而這一次他把其中的一份直接撒在了地上。沒過多久,他就把所有的金沙全都扔掉了。就在他非常虛弱時,他遇到了一隻病狼。他發現這隻狼跟在他的身後,舔著他的血跡尾隨著他。就這樣,兩個瀕臨死亡的`生物在荒原上互相獵取對方。為了活著回去,最終戰鬥中獲得了勝利,他咬死了狼,喝了狼的血。最終他獲救了。

讀完這篇文章之後,讓我更加深刻認識到了生命的珍貴,文章主人公對生命的熱愛也同樣使我感觸頗深。

法國文學家羅曼羅蘭曾經說過:“世界上只有一種英雄主義,那就是了解生命而且熱愛生命的人。 ”

那麼,那些放棄自己生命的人呢?因為一些小事,就輕言放棄生命的人呢?他們實在是太可笑了。世界上最珍貴的東西莫過於是生命了。有了生命,就才有可能擁有一切。

現在的年輕人養成了吸菸、酗酒、、吸毒陋習,摧殘自己的生命,使自己生命千瘡百孔、腐爛不堪。在我們的語文書上有這樣一句話:“人的生命只有一次。人的一生應當這樣度過:當他回首往事時,不會因虛度年華而悔恨,也不會因碌碌無為而愧疚。這樣,在臨死的時候,他就能夠說我把自己的整個生命和全部精力都獻給了世界上最壯麗的事業——為人類解放而奮鬥。”

不放棄自己,就是熱愛生命。

熱愛生命有感 篇7

冰心說:“我不敢說生命是什麼,我只能說生命像什麼”,她覺得生命是一江春水,經歷過巉巖險阻、平原細沙,勇敢快樂、苦痛而又美麗

以前總喜歡故作成熟,總結一些很有道理卻又自相矛盾的話。如果說生命的歷程是一溪清水,無法預知何時止盡,只顧勇往直前。生命可能是籌碼,時間是賭住。有些人揮霍了生命不住的尋求終點,卻忘了從起點開始,哪兒都是終點。

生命可能是單行道上的列車,從起點站開始,沒有人知道下一站會是哪裡。你可以好奇沿途的風景,你可以選擇中途下車,帶著對陌生事物的憧憬,下車了,再上車,卻再也不是原來的那列撤了。人永遠是一群被內心的.遺憾和憧憬所奴役的生物,夾在生命的單行道上,永遠也回不去。

在中國古代,人們都認為生命可以輪迴,只要喝下一碗“孟婆牌涼茶”便可以重新開始。如果真是這樣生命便是兜圈子,遺憾復遺憾,憧憬復憧憬。呵,誰又知道呢。

我惋惜那些輕易放棄生命的人,覺得他們不配擁有生命,我鄙視那些苟活的人,他們為了生命丟棄了道義,出賣了靈魂;我敬佩那些在逆境中存活的人。生命有時會與很多東西背相馳道。如果左手握著生命,左手就會擺放著什麼?我們又會選擇什麼?“所欲有甚於生者,所惡有甚於死者”。生命的價值意義怎會只停留於“活著”呢?

生命本身就是矛盾的,你可以看到生命在自然災害中的無能為力和脆弱,也可以看到亂石中小草所呈現的生命的頑強。

生命真是難以敘盡,關於對它的種種理解和感悟卻真的是一江春水——滔滔不絕。作文

熱愛生命有感 篇8

從來沒有如此痴迷瘋狂地愛上一本書,讀了一遍又一遍,並沒有覺得乏味或厭倦。有空就翻翻,看到精彩片段,彷彿自己也來到那個情景,隨主人公的快樂而快樂,難過而難過,度過一幕幕難忘的鏡頭……

他是一位傷痛纏身、孤獨一人的淘金者,在荒無人煙的雪野裡,在飢餓和野狼的威脅下,這個幾乎要與死神見面的人,卻仗著求生的慾望,不畏艱辛,拼死抗爭,終於以過人的毅力把死亡踩在腳下,奏響了一曲對人類精神和生命的讚歌。

是什麼使他這麼堅強?是什麼使他戰勝死亡?是求生的慾望使他行進,是對生命的熱愛使他突破奇蹟,是對人生的希望成就了他的方向!生命有時顯得十分脆弱,不堪一擊;但有時卻那麼偉大,能熬過黑暗,迎來光明。

生命是天地創造的.奇蹟,有的人生命重於泰山,有的人生命卻輕於鴻毛。生命重於泰山,是因為這個人看重生命,熱愛生命;生命輕於鴻毛,是緣於此人輕生,對生死不屑一顧,俗話說“將生死置之度外”,本是形容英雄或烈士的偉大無畏,百折不屈,頂天立地,如今放在另外的人手裡,便是厭倦生命,甚至厭惡生命的代名詞。不過千萬要記住,熱愛生命,不是害怕生命的逝去,竭力維護生命,“貪生怕死”,而是把握活在世上的每一秒,有一個追求,目標,這才是熱愛生命的定義。

本書主人公在逆境中求生的精神值得尊敬,值得發揚。一個人能超越自己已是了不起的事,但能在傷痛、絕望、恐懼並存的情況下超越自己,該用什麼樣讚頌的字眼來形容了呢?此時他的名字似乎已不重要,重要的是他對生命的態度。讓我們真誠地敬佩他,並記住他!

生命如此可貴,同時又是如此短暫,只有對自己一分一秒的負責,才能對得起自己的生命,對得起自己。

熱愛生命有感 篇9

生命是美好的,縱然有苦有累,也是七彩生活。

故事的主人公經歷了生活的困苦顛連,能做到這種地步也就是勝利,儘管他們輸掉了本錢,這次賭博的本錢。一切,總算剩下了這一點。生命的價值快樂和幸福,同時,生命也因為酸甜苦辣的配合而更有價值。生活中的挫折與困難不是不幸,是調味品。

人生就像做菜,放了調味本站有滋有味,也許放的全部是辣醬、酸醋、苦瓜,但是,不同的菜適合不同的人。即使再愚笨,再蠢,活著也有希望,即使再貧窮,努力也會使生活好起來;即使你是盲人,有一絲光芒也要牢牢抓住。即使,你什麼也做不了,愚笨要樂觀,貧困要堅強,失明也要快樂,推開心中那道阻礙,你就是勝利者。現在,住在這裡的我們多麼快樂多麼幸福!貧困山區的孩子想讀書還沒得讀,我們卻不努力,他們睡什麼,枕什麼,坐什麼,讀什麼?生活在天堂,自己又怎麼想呢?

生活在世上是一件多麼快樂的事!他吃的是生魚,穿的`是破布,睡得是泥地;真的沒有,什麼都沒有,他有的僅僅是那條衰弱的命,常的是無盡苦。他這樣,勝利了。

熱愛生命有感 篇10

主人公獨行於茫茫曠野上,他的同伴棄他遠去了,困頓中的他究竟該何去何從?

他唯有的是一個疲憊不堪的身軀,在艱難的掙扎著;一個沉重的包袱,那似乎是他身上最貴重的東西——黃金,此時已經於他無益,甚至是足以致命的東西,這是個太大的累贅;最貴的是那一支,是他生存下去的武器,但是卻沒有了一發子彈;還有那豐富的幻想力,飢餓的他設想美美地吃上一頓鹿肉,卻是那麼的可望不可及。

嚴峻的現實更使他飢餓。豐富的幻想力在嚴酷的現實面前一次又一次遭到重創;唯一實在的依靠是那67根火柴,用它來溫暖那顆掙扎的心,因此他視如生命般地小心珍惜。

此時,孤獨無助正在嚴重的威脅他的生命。寂寞的行走在危機四伏的沼澤中,孤獨一次又一次企圖吞噬這單薄的生命。飢餓難耐的他靠槳果野草之類來減緩胃的空虛,而這些東西又是稀少的,他只有在飢餓的死亡線上不停的掙扎著,以致在獲救後,他歇斯底里地囤積食物的行為也能讓人感受到當初的飢餓是怎樣脅迫著他的生命。最後狼群在他周圍頻頻出現時,他感受到了狼群對他的威脅是如此的可怕。當他面對同伴的屍骨時,那種感覺就更深切了,他彷彿從那屍骨上預見了自己的命運。他與那頭病狼之間存在一種競爭關係,他們為生存而戰,誰倒下來就意味著對方的勝利,因此他只能毫無保留的去與那隻病狼戰鬥。

為了生存,他堅持了下來。因為有信念,即使風餐露宿,食不裹腹,他仍堅持著;因為有信念,取捨在那一刻就顯顯得那麼的明智,再耀眼的黃金此時也顯得暗淡了。因為有信念,無懼路途的艱險,無畏敵手的凶猛。

《熱愛生命》,絕境中的一抹陽光。在這樣的絕境中主人公演繹了自己對生的'渴望是多麼的激烈,暴露的人原始的野性,在他尋找求生之路的過程中,我們也深刻的感受到了生命的本質——並不是對金錢、權勢、一切世俗的嚮往和渴求,而僅僅是為了活著,僅僅是為了生存。

“僅僅是為了活著”,聽起來是那麼的簡單,但它卻是一直支撐著主人公的精神支柱,是主人公得已生存的根本原因。也正是因為“僅僅是為了活著”和對“生命本身的渴求”,才使他能咆哮著能嚇退一隻熊並在最後咬死了病狼。

這裡,我突然想到我們在生活中也常常會有人因為一點自己的私利,而與別人拼個你死我活,也會為上天的一點不公而消極面對生活,甚至會覺得生命沒有意義,人生沒有陽光。。。

難道這就是生命的意義或生活的全部?讀了這篇文章我想是自己的靈魂的依次洗禮,一次暴露。生活中越來越多的慾望只會讓我們更加頭腦發熱,更加迷茫、更加失落,更加的利慾薰心。。

所以在這裡我想大家說:對於那些名利,我們之所以有的時候無法看得開,只是我們沒有明白生命的本質而已,只要我們懂得了生命的本意“僅僅是為了好好的活著”,那我們就不會再對那些東西那麼執著了。偉大的生命是自然裝飾的,他不需要那些名利來裝飾了。。。

親愛的朋友們,好好活自己吧,不要不珍惜生命,更不要違背了生命的本意而活了。

熱愛生命有感 篇11

美國著名作家傑克.倫敦在《熱愛生命》這本書中描寫了一個淘金者在返回美國的途中跨越一條小河時扭傷了腳腕,他在夥伴比爾無情地拋棄他,獨自在荒原上尋找出路。腳傷讓他的身體非常困難,更可怕的是難以忍受的飢餓。就在他的身體非常虛弱的時候,他遇到了一隻生病的狼。他發現這隻病狼跟在他的身後,舔著他的血跡尾隨著他。就這樣兩個瀕臨死亡的生靈拖著垂死的身軀,在荒原上互相獵取對方。為了活著回去,他戰勝了這隻令他作嘔的病狼,咬死它並喝掉它的血。最終,他獲救了。讀完這本書,我被書中的淘金人在自然困境中所展示的頑強的'生存意志和驚人的生命力所感動。

淘金人活下來了,到底是什麼讓他活下來的呢?是他對生的渴望和對生命的不放棄。讓我感受到生命的偉大。人生路上有鮮花和掌聲,也有荊棘和挫折。你能勇敢的面對就能戰勝一切困難了。我是一個國小生,我在學習上常常被一些難題所嚇倒。碰到難題時,我自己不動腦筋往往是去問爸爸媽媽,也經常遭到爸爸媽媽的批評。我現在想想學習成績上不去的原因是缺乏對困難意志力。讀了《熱愛生命》後,淘金人頑強的毅立激勵著我,我以後遇到任何困難都要勇敢面對,決不放棄克服一切困難,成為勝利者。

讓我們擁抱生命,熱愛生命吧!

熱愛生命有感 篇12

《熱愛生命》這本書的作者是傑克·倫敦,文中的人物拼命與自然較量,表現出野性和人性的角逐;同時,危難之中,將生命放置第一位,熱愛自己的生命和他人的生命。比起他們,我感到萬分慚愧。

那天,我在小區裡玩,發現大樹下有一群螞蟻,不知為什麼,我突然想整整它們,於是捧來一杯清水澆在它們身上,這些螞蟻看到“大難”來臨,立刻慌亂了拼命爬著,想爬出這灘水。看著這些小螞蟻痛苦的爬行,我在一邊卻彷彿感到莫大的快樂。當我又弄了一點鹽水,但在倒下去的那一刻,那一瞬間,我看到,那些螞蟻快速的爬上一根乾枯的小樹枝。我的.心顫動了,無盡傷感傳出:這些螞蟻這麼堅強,這麼熱愛生命,而我怎麼可以這麼殘忍的摧殘它們的生命呢?想到這,我有一點點想哭……

沒錯,螞蟻是一個熱愛生命的使者,臨危不亂,危難之中還想著幫助別人,但是我們人類,最有智慧的人,卻不如他們,真是慚愧。

熱愛生命有感 篇13

在我們人生的道路上,有時我們會覺得行路難。但是,我們不能被眼前的困難嚇倒。我們只有直視目標才能心中有路,那些凶險的景象才不致讓我們止步不前,再窄的橋也能從容走過。人生當中遭遇的困難不是上帝為譴責我們的缺陷而給我們佈下的陷阱,相反,這正是為激勵我們而設定的加油站。不管遇到多大的困難,要想成功地闖過去,就得確定好日標,永不言棄。這一切努力的動力就是熱愛生命。

這就是我從傑克·倫敦的《熱愛生命》這本書中悟出的道理。在那危險的世界裡,不管是動物還是人,生存的艱難和鬥爭的殘酷是常人無法想象的。為了生存和不被擊敗,為了繼續前進和延續生命,必須做出巨大的努力,進行拼死的鬥爭。這本書就描寫了一位淘金者在美國北部的一段生活遭遇和頑強拼搏的歷程。

這位淘金者為了躲避即將到來的嚴冬,孤身一人,風餐露宿,在漫無邊際的荒原_匕匆匆而又艱難地向東南方趕去。他身上沒有食物,就在途中挖野草、抓小魚生吃來維持生命,天黑後他就躺在地面或岩石上度過寒冷的長夜。一路上,他與大棕熊、野狼等野獸進行周旋和搏鬥。他先是跳細而行,後來由於體力不支而不得不川四肢在地上爬行。最後,他只能是下意識地用身子在地上蠕動著向前。他與極度的飢餓、疲勞展開了常人難以想象的鬥爭。憑著求生的本能和頑強的毅力,還有膝朧的`希望,他最後終幹活了下來,在北部荒原上奏響了一曲熱愛生命的凱歌。(讀後感)

這本書令我非常震撼。我想這本書能寫到這種程度,應該是融人了作者早年的生活經歷,滲透著作者切身的生活體驗和感受。讀著書中那位淘金者的種種遭遇,尤其是他在與飢餓、病痛進行鬥爭的時候,讓我感覺很心酸很感動。朋友拋棄了他,他獨自一人,拖著皮開肉綻的腳,忍受著撕心裂肺般的巨痛前行。飢餓帶來的疼痛則更加劇烈,痛得他神智迷亂。是什麼使他這麼堅強地堅持下去的呢?我想是因為他有一顆熱愛生命的心。他總是給自己希望,總是讓自己鼓起勇氣,總是想著要把生命繼續下去。這樣,任何微弱的力量都會變得無堅不摧,任何不幸的故事都會變得溫馨圓滿,任何弱小的生命都會變得生機勃勃!那些困難算得了什麼呢?

人生難免有傷痛,但真正的勇士會在傷痛的刺激下變得更加清醒;人生難免有苦難,但真正的勇士會在苦難的磨鍊下變得更加堅強。生命的力量正在我們的血液中翻騰。熱愛自己的生命吧,千萬不要輕言放棄!

熱愛生命有感 篇14

熱愛生命,是每一個生命體最基礎、最不能缺乏的素養,也是自身最不能捨棄的支配權,也是自身最不能讓渡的義務。

《熱愛生命》是傑克倫敦留有的更為燦爛的文章內容。它敘述的是一個淘金者在回到的中途被盆友拋下了,他獨自一人跋山涉水在遼闊的荒原上。冬季,嚴寒夾著小雪花向他撲面而來,沒有一點食材,腿受過傷,靴子破了,腳在出血。他只有歪歪扭扭地趔趄在鋪滿沼澤地、丘陵地形、溪流的荒原上,十分艱辛地向前著。就在他的人體十分孱弱的情況下,他碰到了一匹狼。他發覺這匹病狼跟在他的背後,舔一舔他的血漬尾伴隨著他。就是這樣,2個瀕臨死亡的蒼生託著垂危的'驅殼在荒原上相互之間捕獲另一方。為了活著回來、以便擊敗這匹令他反胃的病狼,最後在人與狼的作戰人士得到了獲勝,他咬去世了狼,喝過狼的血。最後他得救了,使生命釋放出奪目的光輝。

這一悲痛的小故事超越了幾十個秋春,營造了一個頗具堅強不屈自控能力的淘金者。讀罷全篇,最讓人令人難忘的,莫過原文中的淘金者不畏艱險,不懼身亡的品牌形象了。在孤寂的北方地區慌野裡,在寒冷和猛獸的威協下,淘金者孤身一人,極端化疲憊和衰微,根據自身的行動,找尋著求生之路。即便他的軀體早已形如喪屍,他本質的生命卻不肯去世而逼著他向前。

生命是啥?生命怎麼會這般之頑強?我又一次地念完這篇小說集,緩緩的合奏疏,深陷了深深思索。

熱愛生命,就需要有一定的信念。淘金者儘管被比爾拋下了,可他仍信賴比爾。他確信,比爾會在正前方附近等他,她們會匯合,隨後一直往南走著。這類信念是一直支撐點著淘金者的精神寄託。或許是對生命自身的渴望,熊在淘金者高昂的生命的怒吼中褪去了,病狼在他恐怖的細心中倒地了。另一方面而言,我很敬佩淘金者在無奈的危急關頭仍能保持為人處事的自尊。他不願意取走拋下他的比爾的那袋黃金,也不肯吸吮比爾的骨骼。確實讓人感佩!

還記得有那樣一個精彩片段,患者一路爬著,病狼一路坡行著,2個蒼生就是這樣在荒原裡託著垂危的驅殼,互相捕獲著另一方的生命。讀到這兒,我忽地想到愛因斯坦的《物種起源》中的優勝劣汰。大家並不是最強者,演變使大家失去爬樹避開的工作能力。大家僅有挑選和惡虎猛獸一決高矮,才還有機會存活出來。

死是非常容易的。有時,死是幸福的,掙脫在痛苦中,死通常展現出美麗動人的引誘,容光煥發著擺脫的清香。為之是身心疲憊,是遍體鱗傷,是疲憊的極限和痛楚的端點。存亡只在一念之間!

那麼,以便讓生命越來越更有意義、有使用價值,還是使我們熱愛生命吧!使我們的生命釋放出奪目的光明,使我們給自己有著頑強而漂亮的生命而引以為豪!

大家一絲不掛地趕到這世界,總不可以又一絲不掛的走吧?大家總該為這世界留有一些更有意義、有使用價值的物品吧?

生命,人生道路,一個永恆不變的話題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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