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愛生命有感15篇

來源:果殼範文吧 2.72W

熱愛生命有感1

今天我看了《熱愛生命》這本書,書中的“雪虎”這一部分內容我最喜歡,看完之後我心潮澎湃,久久不能平靜。

熱愛生命有感15篇

雪虎講述的是一隻狼崽先失去了父親,又失去了母親,熬過饑荒,後來被印地安人馴服,起名“雪虎”。在一次,有個壞人利用鴉片讓印地安人染上毒癮,用鴉片把雪虎換來。從此以後雪虎就成了那人的搖錢樹,他讓雪虎去和別的.狗戰鬥,取了個綽號叫“戰狼”,還用棍子打它。有一次,雪虎和一隻鬥牛犬鬥,鬥牛犬咬住它的脖子,差點把雪虎咬死,幸好被好心的斯各特買了下來。斯各特細心的照顧它、和它說話,從此後雪虎對斯各特忠心耿耿。斯各特是個法官,有一次,越獄的犯人要殺斯各特,雪虎為了救斯各特,拼命地跟犯人鬥爭。最後雪虎把他咬死了,可自己也中了三槍,獸醫說它沒救了,可斯各特沒有放棄它,最後把雪虎醫好了。

我很欣賞雪虎,感受到了它頑強的生命力和知恩圖報的精神,它告訴我們無論碰到什麼困難,都不要放棄,生命是可貴的,應該好好珍惜才對。對自己好的人要學會感恩。

熱愛生命有感2

生命是美好的,縱然有苦有累,也是七彩生活。故事的主人公經歷了生活的困苦顛連,能做到這種地步也就是勝利,儘管他們輸掉了本錢,這次的本錢。

一切,總算剩下了這一點。生命的價值快樂和幸福,同時,生命也因為酸甜苦辣的配合而更有價值。生活中的挫折與困難不是不幸,是調味品。人生就像做菜,放了調味本站有滋有味,也許放的全部是辣醬、酸醋、苦瓜,但是,不同的菜適合不同的人。即使再愚笨,再蠢,活著也有希望,即使再貧窮,努力也會使生活好起來;即使你是盲人,有一絲光芒也要牢牢抓住。即使,你什麼也做不了,愚笨要樂觀,貧困要堅強,失明也要快樂,推開心中那道阻礙,你就是勝利者。現在,住在這裡的我們多麼快樂多麼幸福!

貧困山區的孩子想讀書還沒得讀,我們卻不努力,他們睡什麼,枕什麼,坐什麼,讀什麼?生活在天堂,自己又怎麼想呢?生活在世上是一件多麼快樂的`事!他吃的是生魚,穿的是破布,睡得是泥地;真的沒有,什麼都沒有,他有的僅僅是那條衰弱的命,常的是無盡苦。他這樣,勝利了。

熱愛生命有感3

在我們日常生活中,隨處都能見到書。書,它可以豐富我們的知識;書,它能陶冶人的情操;書,它給人帶來了無窮無盡的快樂……書像一盞永不熄滅的明燈,在遠處召喚你,牽引你,讓你在知識的海洋裡隨心所欲地暢遊,讓你在智慧的天空中盡情地歡笑,叫你去品味真正的人生……

然而,在這被書包圍的大千世界裡,我就是一個快樂的讀書人,我常常會對引人入勝的書籍愛不釋卷,以致廢寢忘食……曾記得,我看了一本來自於朋友的《熱愛生命》,厚厚的一本書,圖文並茂,非常吸引人。我好奇地翻了一下,一發不可收拾,從第一頁到最後一頁,一行又一行,一頁接一頁,越看越想看,看了上面,就急於想知道下面發生的故事,有時甚至看到深夜才停止。睡夢中,我還在為“小雪虎”(故事中的`主人公)擔心,生怕它出什麼意外。“不要啊!”我驚叫起來,滿頭大汗地從睡夢中醒來,我夢見了“雪虎”被大山貓吃了,媽媽聽到叫聲,走進書房,開啟電燈,問了究竟,說:“你看書也太痴迷了吧!快睡吧!”我是真的被書裡的故事吸引住了,同齡人中,有許多人都是為讀書而讀書,完全沒有把自己融入書中,更談不上與書同呼吸了,此時的讀書人,能像我一樣體會到讀書的快樂嗎?

一個懂得生活的人,一個懂得享受的人,都盡情地與書——-這樣一位朋友“交談”。其實,讀一本好書是一種享受,它往往比哪些神話、傳奇更富有腳踏實地的感覺。讓我們與書為伴,為生活增添一份溫暖陽光,渡過快樂一生。

熱愛生命有感4

主人公獨行於茫茫曠野上,他的同伴棄他遠去了,困頓中的他究竟該何去何從?

他唯有的是一個疲憊不堪的身軀,在艱難的掙扎著;一個沉重的包袱,那似乎是他身上最貴重的東西——黃金,此時已經於他無益,甚至是足以致命的東西,這是個太大的累贅;最貴的是那一支,是他生存下去的武器,但是卻沒有了一發子彈;還有那豐富的幻想力,飢餓的他設想美美地吃上一頓鹿肉,卻是那麼的可望不可及。

嚴峻的現實更使他飢餓。豐富的.幻想力在嚴酷的現實面前一次又一次遭到重創;唯一實在的依靠是那67根火柴,用它來溫暖那顆掙扎的心,因此他視如生命般地小心珍惜。

此時,孤獨無助正在嚴重的威脅他的生命。寂寞的行走在危機四伏的沼澤中,孤獨一次又一次企圖吞噬這單薄的生命。飢餓難耐的他靠槳果野草之類來減緩胃的空虛,而這些東西又是稀少的,他只有在飢餓的死亡線上不停的掙扎著,以致在獲救後,他歇斯底里地囤積食物的行為也能讓人感受到當初的飢餓是怎樣脅迫著他的生命。最後狼群在他周圍頻頻出現時,他感受到了狼群對他的威脅是如此的可怕。當他面對同伴的屍骨時,那種感覺就更深切了,他彷彿從那屍骨上預見了自己的命運。他與那頭病狼之間存在一種競爭關係,他們為生存而戰,誰倒下來就意味著對方的勝利,因此他只能毫無保留的去與那隻病狼戰鬥。

為了生存,他堅持了下來。因為有信念,即使風餐露宿,食不裹腹,他仍堅持著;因為有信念,取捨在那一刻就顯顯得那麼的明智,再耀眼的黃金此時也顯得暗淡了。因為有信念,無懼路途的艱險,無畏敵手的凶猛。

《熱愛生命》,絕境中的一抹陽光。在這樣的絕境中主人公演繹了自己對生的渴望是多麼的激烈,暴露的人原始的野性,在他尋找求生之路的過程中,我們也深刻的感受到了生命的本質——並不是對金錢、權勢、一切世俗的嚮往和渴求,而僅僅是為了活著,僅僅是為了生存。

“僅僅是為了活著”,聽起來是那麼的簡單,但它卻是一直支撐著主人公的精神支柱,是主人公得已生存的根本原因。也正是因為“僅僅是為了活著”和對“生命本身的渴求”,才使他能咆哮著能嚇退一隻熊並在最後咬死了病狼。

這裡,我突然想到我們在生活中也常常會有人因為一點自己的私利,而與別人拼個你死我活,也會為上天的一點不公而消極面對生活,甚至會覺得生命沒有意義,人生沒有陽光。。。

難道這就是生命的意義或生活的全部?讀了這篇文章我想是自己的靈魂的依次洗禮,一次暴露。生活中越來越多的慾望只會讓我們更加頭腦發熱,更加迷茫、更加失落,更加的利慾薰心。。

所以在這裡我想大家說:對於那些名利,我們之所以有的時候無法看得開,只是我們沒有明白生命的本質而已,只要我們懂得了生命的本意“僅僅是為了好好的活著”,那我們就不會再對那些東西那麼執著了。偉大的生命是自然裝飾的,他不需要那些名利來裝飾了。。。

親愛的朋友們,好好活自己吧,不要不珍惜生命,更不要違背了生命的本意而活了。

熱愛生命有感5

現如今,人們做任何事前都會考慮:做這件事有什麼用?對我有什麼幫助和意義等來決定自己是否動身前往、出發。固然,三思而後行是好的,但未免有些過於功利性,只追求作用本身。想到政治老師曾說他有學生到高中還入黨、入團,原因竟是父母認為找工作更好找;甚至會有人問,入團、入黨到底有什麼用?這都是具有明顯功利性的行為。入團、入黨難道不是種驕傲嗎?作為中國人,這種榮譽感不應該更強嗎?為什麼究其作用不鬆手?

很明顯,人們害怕做了某些事卻失敗,擔心自己花了很多時間和精力最後卻無功。而這,歸根結底,都是害怕付出沒有回報、努力沒有收穫,糾結於付出的結果。然而,很多人就是在你思考這事的作用大與否時,別人已經加緊腳步出發了,而此時,就比別人慢了一拍。有時候,成功與否,就在一念之間。你越糾結於能夠得到多少,對事情的付出就越吝嗇和斤斤計較,以致於以為自已付出了很多,最後卻一無所獲。

俗話說:“一分耕耘,一分收穫。"但實際卻並不如此,有時候付出不一定有回報,但付出與回報一定正相關。沒有紮實的根基,堅持不懈的努力,何來收穫?既然選擇某條路,做出了某個選擇,就不要功利性地思考是否一定成功,就像正如那句話所說:“無法達到的目標才是我的目標。",“既然選擇了詩和遠方,便只顧風雨兼程。”

對待夢想也是如此,不要去想未來是美好或是挫折,你只管付出,時間會給你最好的`解答。一位作者曾說:“沒有人會因為追求夢想而受傷,因為夢想散發光芒,當你執著於追求夢想,整個世界都會來幫助你,又談何受傷?”儘管這摻有美好幻想,但執著的力量的確不可估量,足以讓你忽略回報的大小,甚至投身於其中,談何功利?心中只剩詩和遠方,每一個腳步堅定而有力,這是夢想的力量。

“既然目標是地平線,留給世界的只能是背影。”

熱愛生命有感6

這個故事講的是:一個美國西部的淘金者在返途中越過一條河時不小心扭傷了腳腕,他的夥伴一比爾無情地拋棄了他,他獨自在荒原上找尋出路。腳傷讓他走路非常困難,更為可怕的是飢餓。在無奈中,他將自己淘來的沙全平均分成兩份,將其中一份藏好,自己帶著另外一份繼續前行。令他喜出望外的是,他在途中發現了一隻受傷的松雞,他忍著劇烈地腳痛拼命地去追趕那隻松雞,結果迷路了。此時的他消耗掉了太多的體力,因而他選擇把剩下的沙分成了兩份,然而這一次他把其中的一份直接撒在了地上。沒過多久,他就把所有的金沙全都扔掉了。就在他非常虛弱時,他遇到了一隻病狼。他發現這隻狼跟在他的`身後,舔著他的血跡尾隨著他。就這樣,兩個瀕臨死亡的生物在荒原上互相獵取對方。為了活著回去,最終戰鬥中獲得了勝利,他咬死了狼,喝了狼的血。最終他獲救了。

讀完這篇文章之後,讓我更加深刻認識到了生命的珍貴,文章主人公對生命的熱愛也同樣使我感觸頗深。

法國文學家羅曼羅蘭曾經說過:“世界上只有一種英雄主義,那就是了解生命而且熱愛生命的人。 ”

那麼,那些放棄自己生命的人呢?因為一些小事,就輕言放棄生命的人呢?他們實在是太可笑了。世界上最珍貴的東西莫過於是生命了。有了生命,就才有可能擁有一切。

現在的年輕人養成了吸菸、酗酒、、吸毒陋習,摧殘自己的生命,使自己生命千瘡百孔、腐爛不堪。在我們的語文書上有這樣一句話:“人的生命只有一次。人的一生應當這樣度過:當他回首往事時,不會因虛度年華而悔恨,也不會因碌碌無為而愧疚。這樣,在臨死的時候,他就能夠說我把自己的整個生命和全部精力都獻給了世界上最壯麗的事業——為人類解放而奮鬥。”

不放棄自己,就是熱愛生命。

熱愛生命有感7

熱愛生命,是每一個生命體最基礎、最不能缺乏的素養,也是自身最不能捨棄的支配權,也是自身最不能讓渡的義務。

《熱愛生命》是傑克倫敦留有的更為燦爛的文章內容。它敘述的是一個淘金者在回到的中途被盆友拋下了,他獨自一人跋山涉水在遼闊的荒原上。冬季,嚴寒夾著小雪花向他撲面而來,沒有一點食材,腿受過傷,靴子破了,腳在出血。他只有歪歪扭扭地趔趄在鋪滿沼澤地、丘陵地形、溪流的荒原上,十分艱辛地向前著。就在他的人體十分孱弱的情況下,他碰到了一匹狼。他發覺這匹病狼跟在他的`背後,舔一舔他的血漬尾伴隨著他。就是這樣,2個瀕臨死亡的蒼生託著垂危的驅殼在荒原上相互之間捕獲另一方。為了活著回來、以便擊敗這匹令他反胃的病狼,最後在人與狼的作戰人士得到了獲勝,他咬去世了狼,喝過狼的血。最後他得救了,使生命釋放出奪目的光輝。

這一悲痛的小故事超越了幾十個秋春,營造了一個頗具堅強不屈自控能力的淘金者。讀罷全篇,最讓人令人難忘的,莫過原文中的淘金者不畏艱險,不懼身亡的品牌形象了。在孤寂的北方地區慌野裡,在寒冷和猛獸的威協下,淘金者孤身一人,極端化疲憊和衰微,根據自身的行動,找尋著求生之路。即便他的軀體早已形如喪屍,他本質的生命卻不肯去世而逼著他向前。

生命是啥?生命怎麼會這般之頑強?我又一次地念完這篇小說集,緩緩的合奏疏,深陷了深深思索。

熱愛生命,就需要有一定的信念。淘金者儘管被比爾拋下了,可他仍信賴比爾。他確信,比爾會在正前方附近等他,她們會匯合,隨後一直往南走著。這類信念是一直支撐點著淘金者的精神寄託。或許是對生命自身的渴望,熊在淘金者高昂的生命的怒吼中褪去了,病狼在他恐怖的細心中倒地了。另一方面而言,我很敬佩淘金者在無奈的危急關頭仍能保持為人處事的自尊。他不願意取走拋下他的比爾的那袋黃金,也不肯吸吮比爾的骨骼。確實讓人感佩!

還記得有那樣一個精彩片段,患者一路爬著,病狼一路坡行著,2個蒼生就是這樣在荒原裡託著垂危的驅殼,互相捕獲著另一方的生命。讀到這兒,我忽地想到愛因斯坦的《物種起源》中的優勝劣汰。大家並不是最強者,演變使大家失去爬樹避開的工作能力。大家僅有挑選和惡虎猛獸一決高矮,才還有機會存活出來。

死是非常容易的。有時,死是幸福的,掙脫在痛苦中,死通常展現出美麗動人的引誘,容光煥發著擺脫的清香。為之是身心疲憊,是遍體鱗傷,是疲憊的極限和痛楚的端點。存亡只在一念之間!

那麼,以便讓生命越來越更有意義、有使用價值,還是使我們熱愛生命吧!使我們的生命釋放出奪目的光明,使我們給自己有著頑強而漂亮的生命而引以為豪!

大家一絲不掛地趕到這世界,總不可以又一絲不掛的走吧?大家總該為這世界留有一些更有意義、有使用價值的物品吧?

生命,人生道路,一個永恆不變的話題討論!

熱愛生命有感8

《熱愛生命》這本書的作者是傑克·倫敦,文中的人物拼命與自然較量,表現出野性和人性的角逐;同時,危難之中,將生命放置第一位,熱愛自己的生命和他人的生命。比起他們,我感到萬分慚愧。

那天,我在小區裡玩,發現大樹下有一群螞蟻,不知為什麼,我突然想整整它們,於是捧來一杯清水澆在它們身上,這些螞蟻看到“大難”來臨,立刻慌亂了拼命爬著,想爬出這灘水。看著這些小螞蟻痛苦的爬行,我在一邊卻彷彿感到莫大的快樂。當我又弄了一點鹽水,但在倒下去的那一刻,那一瞬間,我看到,那些螞蟻快速的.爬上一根乾枯的小樹枝。我的心顫動了,無盡傷感傳出:這些螞蟻這麼堅強,這麼熱愛生命,而我怎麼可以這麼殘忍的摧殘它們的生命呢?想到這,我有一點點想哭……

沒錯,螞蟻是一個熱愛生命的使者,臨危不亂,危難之中還想著幫助別人,但是我們人類,最有智慧的人,卻不如他們,真是慚愧。

熱愛生命有感9

合上《熱愛生命》這本書,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靜,思緒萬千。《熱愛生命》這本書是傑克·倫敦的代表作。小說主要講了比爾由於輸光了賭博的本錢,孤身一人到北美荒野淘金的經歷,一路上,他疲倦至極,飢餓至極,而且身後還跟著一直覬覦著他,準備隨時吃掉他的病狼。但是,他還是不停地與死神搏鬥,到最後,他的身軀已形如殭屍,但是,幸運的是,他最後獲救了。

是啊,一路上比爾經歷了多少的挫折,飢渴與野獸的追擊迫使他走向死亡的邊緣。但是,他堅信他一定能活下去,生的曙光照耀在他的心頭上。一路上,死神不停地在折磨他,但是,生的意志使他頑強地與死神搏鬥,一次又一次,他從死神的手裡逃生,最後,他憑著自己堅強的意志,戰勝了死亡的威脅。這種熱愛生命的精神讓我萬分感動,我認為,我也要熱愛自己的生命,努力學習,讓自己的生命綻放出美麗的花朵。

記得我曾經在電視上看到,這麼一位五十多歲的老伯,他不幸患上了食道癌,被醫院下了“死刑”的判決,但是,他沒有放棄治療。由於家境貧寒,他沒有錢住醫院、動手術,只是配了一些藥品,每天服藥。每到犯病時,一陣陣劇痛使他無法忍受,他的`妻子只能拿一根木棍,重重地打在他身上,只有這樣,才能緩解病痛帶來的痛苦。他還有一個愛好——游泳,這個愛好對他的康復有很大作用。他堅信他一定能戰勝死神,活下去的。最終,由於他的堅韌與頑強,他戰勝了死神,奇蹟般地活了下去,還成了抗癌勇士。

電視上那位老伯的經歷,使我萬分感動。我覺得,我們每一個人都要熱愛生命,不僅是與死神搏鬥,還有像劉偉一樣創造生命價值的人。劉偉是一位“80”後男生,他由於不慎碰到高壓線,失去了雙臂,但是,他沒有為此沮喪,對生活失去信心,仍然從容面對生活。他愛好音樂,於是,他找到一家音樂學院,然而校長以“影響校容”為藉口一口回絕。強烈的自尊心被瞬間激發出來,他父母借錢買了臺鋼琴。他每天訓練超過7小時,由於琴凳比琴鍵矮,人坐在上面會摔下來,家人為他特別設計一個琴凳,坐在上面腹部、腰部、腿部共同使勁,一天下來,他腰痠腹痛,雙腳抽筋,但是,他沒有因此放棄,微笑著堅持下去。由於手掌可以撐開8度,腳卻只能張開5度,所以,雙腳彈琴更加艱難。腳被磨出血泡,腫了,出血了,咬著牙關挺過去。日復一日,年復一年,他每天如此刻苦訓練。終於,他會用雙腳彈較難的音樂了。當他出現在“中國達人秀”節目上時,感動了現場所有觀眾,他說“我不抱怨什麼,至少我還有一雙完美的腿”。他敢於挑戰命運、創造生命奇蹟的品質讓我無比感動,我覺得,這同樣是一種熱愛生命的表現。

上述三人都是在困境當中,頑強地與命運拼搏,並且創造生命的奇蹟。同學們,我們都生活在幸福中,也要奮鬥不息,熱愛生命!

熱愛生命有感10

要寫篇讀後感,我選擇了《熱愛生命》,因為它還不算太長。蔣子龍在提到這篇小說時說:“有一天接到一個朋友病重的訊息,趕到醫院去探望,他躺在床上,吃力地說這他最想說的幾句話:原知死後萬事空,人為什麼還要活著?為什麼還要受許多罪?回答病人的問題是很困難的,回答一個高智商的病人提出的問題就更難了……”這個關於“熱愛生命”的故事就從“TOBEORNOTTOBE”的問題談起的。

一切,做算剩下了這一點——他們經歷了生活和動亂;能做到這樣也就是勝利,儘管他們輸掉了賭博的本錢。

這首詩將我再次引入了傑克·倫敦的世界──一片蒼茫的大地,一個沒有人的氣味的空間。

“淘金潮”中的阿拉斯加,兩個被寒潮緊緊追趕的淘金者,沒有子彈的來複槍,兩袋金子和一群狼——這就是舞臺上的全部。淘金者試圖抓住維繫他們與人類社會的最後一絲生機,逃離渺無人煙的北美寒溫帶叢林,躲避大自然無情的“追殺”。此時此地,“優勝劣汰的自然競爭法則”是唯一的法律,他們必須憑藉自己的力量在冰封之前回到來時的港口。

“他”在涉水時扭傷了腳踝,“他”的夥伴毫不猶豫地拋棄了“他”──這個小小的“兩人社會”在瞬間便分崩離析了,人類社會的一切律法、倫理、道德都被拋進了北冰洋刺骨的寒流。現在,“他”不得不作為一個生命個體來面對大自然的挑戰。“工具”──這是他唯一的優勢,也是人類社會給他的最後的饋贈。這個北美叢林中的魯賓遜,緊緊抓住來複槍、白鐵罐子、火柴、毛毯,這就是生的希望。與充滿了非理性因素的人類社會相比,自然顯然要冷酷得多,它要求的是公平──絕對公平的較量。在大自然的步步進逼下,他不得不一再作出妥協,鹿皮袋裡的金子扔了一半,再扔了四分之一,最後全部拋棄(此時他連一個淘金者的身份也放棄了)。來複槍、白鐵罐先後不知去向,毛毯也撕完了,火柴丟了三分之二(可他連生火的力氣也沒了)。當他身上的外套被一層層的撕去之後,他才發現自己只是一個直立行走的四足獸而已。

如果他最終的結局像他的同伴一樣被群狼撕成碎片,那麼評論家們顯然會將傑克·倫敦定位在一個悲觀主義的作家(或者是世界觀過於消極)──正如他們對於《老人與海》的評價。可是傑克·倫敦更願意將自己定位在“殘忍”之上。他讓人降格到了動物的層面,憑藉著本能與大自然較量一番。

為了公平起見,傑克·倫敦給這個奄奄一息的淘金者選了個很合適的對手──一匹狼,一匹奄奄一息的`病狼。請留意一下對於這匹狼的描繪:

那雙尖耳朵並不像別的狼那樣豎得筆挺;它的眼睛昏昏的,滿布血絲;腦袋好象無力地、苦惱地耷拉著。這個畜牲不斷地在太陽光裡眨眼。它好象有病。正當他瞧著它的時候,它又發出了吸鼻子和咳嗽的聲音。

這樣的一匹狼我未曾在任何小說中讀到,也不可能在齊秦的歌聲中聽到。它是獵手,也是獵物,是生命,也是弱者,是被群體拋棄的孤兒,也是一團渴望生存的火焰。

接著是一場勢均力敵的拉鋸戰:人和狼,吃掉對方是它們唯一的生機,於是它們不得不選擇了等待,等待對方力竭倒地的那一刻。飢餓、寒冷、疲倦、傷痛都已融化在這“慢性自殺”般的等待之中──當痛苦不成其為痛苦之時,這才是真正的痛苦。

讓我們再來看看這場較量的決勝時刻:

(他)覺得有條舌頭在順著他的一隻手舐去。他靜靜地等著。狼牙輕輕地扣在他的手上;扣緊了;狼正在盡最後一點力量咬進它等了很久的東西里面。可是這個人也等了很久,那隻給咬破的手也抓住了狼的牙床。於是,慢慢地,就在狼無力地掙扎著,他的手無力地掐著的時候,他的另一隻手已經慢慢地摸過來,一下子把狼抓住。

這場神聖的殺戮像電影的慢鏡頭在我們眼前一幀一幀地跳動,唱詩班如天籟的歌聲敲打著我們的耳鼓,直到“一小股暖和的液體慢慢地流進他的喉嚨”,一種血液的紅色填充了整個畫面。終於,我們欣賞到了生命本來的顏色。

很喜歡傑克·倫敦粗放的筆鋒,更欣賞他對於生命的虔誠。生命的存在要高於存在的生命,這就是他所要告訴我們的。半個世紀之後,一個叫薩特的人也說了類似的話,而且被更多的人所認同。

在很長一段時間裡,“熱愛生命”已成為了一個時髦的口號,人們在這個口號下努力追尋著各自生命的意義,並將這種意義外化為各種各樣的物質享受和精神體驗。人成為了這種“意義”的承載,而社會便成為“意義”的價值評判。傑克·倫敦似乎想讓人們看清自己的本來面目,他不留情面地撕去了社會披在人們身上的層層偽裝,引導人們從動物的基點上來思考生命:我們是否在社會中待得太久,忘卻了大自然的氣息?

迴歸自然,不只是要親近自然環境。恢復人自然的本性,還要走很長的路。

熱愛生命有感11

一個星期天,爸爸從書店給我買回一本叫做《熱愛行命》的書。我一下子被書中人物的坎坷經歷吸引住了,一口氣讀完了這本書。

書中描寫一位淘金者在美國北部的生活遭遇和頑強拼搏的生命歷程。淘金者為了躲避即將到來的`嚴冬,孤苦一人向東南方趕去。他沒有食物充飢,就在途中挖野菜、抓小魚來維持行命。天黑了,他倒在地上度過寒冷的長夜。一路上他與棕熊、野狼等野獸搏鬥。最後,由於體力不支而不得不用四肢艱難爬行。就這樣,他憑著求生的本能和頑強的毅力活了下來。

讀完這本書後,我對他產生了深深的敬佩之情。他是那麼堅強執著,那麼熱愛生命。為了生活,他進行了拼死的抗爭,沒有倒下去。

想到這裡,我想到了自己。有一次,我去玩攀巖,攀到一半的時候失去了爬到頂端的信心,總是擔心自己會摔下來。我越想越害怕,手腳直哆嗦。爸爸站在峭壁前,一直大喊著:加油,別鬆勁!我終於鼓足勇氣,堅持著爬到了頂端。

這本書讓我明白了一個道理:只有在困難和挫折面前不氣餒,堅持下去,最後就能戰勝困難,取得成功。

熱愛生命有感12

書中大多表現人與自然的較量,野性和人性的角逐,死之壓力下的生存意志,自然因素中的掙扎,極限狀態下的自我挑戰,瀕死狀態下的不屈抗爭。無論是荒原狼,淘金人,拳擊手,水手還是作家,甚至那條名叫雪虎的被馴化的狼,都是美國文學中典型的硬漢形象,表現出驚人的驚人的生命力和特有的鬥志,代表著蓬勃向上、樂觀不疑的美國精神。

作品描寫了一位淘金者,在美國北部的一段生活遭遇和頑強拼搏歷程。這個人為了躲避即將到來的嚴冬,孤獨中一人,風餐露宿,在漫無邊際的荒原上,艱難的緩慢地向東南方趕去。他身邊沒有食物,就在途中挖野草,捉小魚生吃來維持生命。天黑之後,他就倒在地面或岩石上度過寒冷的長夜。一路上他與大棕熊、野狼等野獸進行了艱苦的周旋和搏鬥,他只是蹣跚而行,後來由於體力的減弱而不得不用四肢在地上爬行。最後只能是下意識地用身子在地上蠕動著向前。他與極度的飢餓、疲勞展開了難以想象的鬥爭。憑著求生的本能和頑強的毅力,還有朦朧的希望,他最後終於活了下來,在北部荒原上奏響了一曲熱愛生命的凱歌。

這部小說中,融入了作家早年的生活經歷和困難遭遇,滲透著作家切身的.生活體驗和感受,讀起來實不令震撼!

比飛鳥飛的還遠的夢想、比花開得還美的情感、比星閃得還亮的智慧,是我們到了一百歲還忘不掉的信念。同時,陶冶情操,加強修養,使其成長道路上充滿陽光與滋潤其心靈的雨露。

熱愛生命有感13

寒假中,我讀了一本書,書名是《熱愛生命》。

《熱愛生命》這本書是傑克。倫敦的一篇著名的短篇小說,作品描寫了一位淘金者,在美國北部的一段生活遭遇和頑強拼搏歷程。這個人為了躲避即將到來的嚴冬,孤苦一人,風餐露宿,在漫無邊際的荒原上,艱難而緩慢地向東南方趕去。他身邊沒有食物,就在途中挖野草,抓小魚生吃來維持生命。天黑之後,他就倒在地面或岩石上度過寒冷的長夜。一路上,他與大棕熊,野狼等野獸進行了艱苦的周旋和搏鬥。他先是蹣跚而行,後來由於體力的減弱而不得不用四隻在地上爬行,最後只能是下意識的.用身子在地上蠕動著向前。他與飢餓,疲勞展開了難以想象的鬥爭。憑著求生的本能和頑強的毅力,還有朦朧的希望,他最後終於活了下來,在北部荒原上奏響了一曲熱愛生命的凱歌。

這本書的主人公有一種蓬勃向上,樂觀不疑的美國精神,是堅持的人,是不到最後不服輸的人。就像《士兵突擊》裡鋼七連連長所說的那六個字:不拋棄,不放棄一樣,不拋棄宣告,不放棄生命,和自然搏鬥,只要有一線的希望,就要去拼一拼,這樣才會贏!

熱愛生命有感14

《熱愛生命》是我讀過的一本書,這本書給我介紹了達爾文的一生。 理斯、達爾文是19世紀英國的一位著名的博物學家,他寫過好多書,比如《物種的起源》啊,《人類的起源》啊,《攀援植物》等等,都是在他筆下誕生的,一聽這書名就可以知道達爾文很喜愛大自然。

他在劍橋大學學習的經歷使他獲得了遊歷各大州的機會。經過5年的遊歷考察,遇到的困難和挫折使他成為一位成熟的植物學家。 達爾文從兒童到成人,從成人到中年,從中年到老年,直到死,奮鬥了一生,一生都在研究大自然中的'生物,探索大自然的奧祕,他死後,人們為了紀念他,還將他葬在伊薩殼牛頓的旁邊呢!他一生都堅持著他自己的興趣,永不改變,聽清楚,是一生呢!在想想我們,一會兒喜歡這個了,就對這個感興趣,一會覺得這個興趣不好了,又換另一個。

我們和達爾文比起來,可真是有著天壤之別啊! 我從這本《熱愛生命》中體會到了什麼才是真正的堅持不懈,什麼是真正的堅忍不拔,什麼是真正的破釜成舟。達爾文是一位了不起的人! 讀書一定要認真讀,才能真正讀懂,才能長知識,不然就是竹籃打水-一場空!

熱愛生命有感15

生命與人類同在

——讀美國作家傑克·倫敦

生命究竟是什麼?人,可能無法說清。生命的力量究竟有多大?人,可能也無法說清。

生命有時是極其脆弱的。瞬間,它可能就會化為烏有。可是生命有時又無比強大,讓你不能不為之驚歎。當比爾無視同伴對自己的呼喊,作為一個尚有能力的人,向生命的希望奔去時,生命卻拋棄了他。比“他”走得快的比爾,卻先倒下去了。這正是人——背棄良知的懦弱人性的——悲劇。

《熱愛生命》中的“他”,與其說同飢餓和死亡抗爭,不如說是與恐懼抗爭;傑克·倫敦作為文學大師,用精湛的文學手法,出色地描繪了這種抗爭。讓我們從字裡行間看到了生命本身那巨大的潛在能量,這種能量是無法詆譭的,它會讓你活下去。不管你面對的是什麼,哪怕是吞噬你的荒野,是吃掉你的野獸,還是飢餓、疲憊,生命都會幫助你戰勝它。

這是一篇逼真的小說,緊張的故事情節中沒有一點作者人為的痕跡,沒有多餘的議論,它只是清晰地展示了一個人在荒原中歷盡艱難的求生過程,不動聲色地描繪出了生命的偉岸和強大。它告訴我們這樣一個近乎真理的事實——敬畏我們的生命,相信我們的生命,和我們的生命緊緊相依,和我們的生命結成最緊密的“聯盟”,我們就會盡享生命的美麗與神奇、生命的剽悍與強大。

突然悟道無限渺小的“我”竟然那麼強大。天地彷彿為“我”而生!是啊,那一片片荒草馬上就會在春天的風中變成一片片新綠,這是不爭的事實,這是生命的'象徵。

我是誰並不重要,就象小說中的他是誰並不重要。但是,一定要知道,“我”——就是這蒼穹中的生命。生命賦予了“我”精神、意志、理想、智慧!

讓我們永遠擁抱偉大的生命。生命,與人類同在。不管我們遇到什麼,它都會與我們同在!

精彩片斷選讀

他一動不動地仰面躺著,現在,他能夠聽到病狼一呼一吸地喘著氣,慢慢地向他逼近。它愈來愈近,總是在向他逼近,好象經過了無窮的時間,但是他始終不動。它已經到了他耳邊。那條粗糙的幹舌頭正象砂紙一樣地磨擦著他的兩腮。他那兩隻手一下子伸了出來——或者,至少也是他憑著毅力要它們伸出來的。他的指頭彎得象鷹爪一樣,可是抓了個空。敏捷和準確是需要力氣的,他沒有這種力氣。

那隻狼的耐心真是可怕。這個人的耐心也一樣可怕。

這一天,有一半時間他一直躺著不動,盡力和昏迷鬥爭,等著那個要把他吃掉、而他也希望能吃掉的東西。有時候,疲倦的浪潮湧上來,淹沒了他,他會做起很長的夢;然而在整個過程中,不論醒著或是做夢,他都在等著那種喘息和那條粗糙的舌頭來舐他。

他並沒有聽到這種喘息,他只是從夢裡慢慢甦醒過來,覺得有條舌頭在順著他的一隻手舐去。他靜靜地等著。狼牙輕輕地扣在他手上了;扣緊了;狼正在盡最後一點力量把牙齒咬進它等了很久的東西里面。可是這個人也等了很久,那隻給咬破了的手也抓住了狼的牙床。於是,慢慢地,就在狼無力地掙扎著,他的手無力地掐著的時候,他的另一隻手已經慢慢摸過來,一下把狼抓祝五分鐘之後,這個人已經把全身的重量都壓在狼的身上。他的手的力量雖然還不足以把狼掐死,可是他的臉已經緊緊地壓住了狼的咽喉,嘴裡已經滿是狼毛。半小時後,這個人感到一小股暖和的液體慢饅流進他的喉嚨。這東西並不好吃,就象硬灌到他胃裡的鉛液,而且是純粹憑著意志硬灌下去的。後來,這個人翻了一個身,仰面睡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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