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熱愛生命》有感(通用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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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完一本名著以後,相信大家一定領會了不少東西,何不寫一篇讀後感記錄下呢?那麼你會寫讀後感嗎?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讀《熱愛生命》有感,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讀《熱愛生命》有感(通用15篇)

讀《熱愛生命》有感1

《熱愛生命》是我讀過的一本書,這本書給我介紹了達爾文的一生。 理斯、達爾文是19世紀英國的一位著名的博物學家,他寫過好多書,比如《物種的起源》啊,《人類的起源》啊,《攀援植物》等等,都是在他筆下誕生的,一聽這書名就可以知道達爾文很喜愛大自然。

他在劍橋大學學習的經歷使他獲得了遊歷各大州的機會。經過5年的遊歷考察,遇到的困難和挫折使他成為一位成熟的植物學家。 達爾文從兒童到成人,從成人到中年,從中年到老年,直到死,奮鬥了一生,一生都在研究大自然中的生物,探索大自然的奧祕,他死後,人們為了紀念他,還將他葬在伊薩殼牛頓的旁邊呢!他一生都堅持著他自己的興趣,永不改變,聽清楚,是一生呢!在想想我們,一會兒喜歡這個了,就對這個感興趣,一會覺得這個興趣不好了,又換另一個。

我們和達爾文比起來,可真是有著天壤之別啊! 我從這本《熱愛生命》中體會到了什麼才是真正的堅持不懈,什麼是真正的堅忍不拔,什麼是真正的破釜成舟。達爾文是一位了不起的人! 讀書一定要認真讀,才能真正讀懂,才能長知識,不然就是竹籃打水-一場空!

讀《熱愛生命》有感2

每個人來到世界都是一條生命,或許你並不在乎,因為你從來沒有想過生命對你來說的重要性,當你仔細想想這個問題的時候,可能會想萬一我沒有了生命會怎樣?活著有什麼意思?等等等等,或許說都說不完。當你讀完《熱愛生命》這本書之後,也許你的謎團會解開。

生命是什麼?是希望,希望沒有了,命也就沒有了。人的一生只有一次生命,一定要好好珍惜。有時會不明白,為什麼會有不珍惜生命而是去浪費,那我只能對你說,你不配來到這世界,這世界不歡迎你這種沒有生命意義價值的人。第一種浪費生命的人是虛度光陰的人,因為他們只是利用時間去玩耍而已,並不知道用玩耍打發時間是浪費生命的表現。第二種浪費生命的人比第一種人還可惡,為什麼這麼說呢?因為她們糟蹋自己的身子。我相信大家都知道煙是有害物質,吸的時間越長,生命就越短,沒想到除了男人抽菸,就是女人抽菸,甚至連學生都抽菸,我只能告訴你抽菸是一種等死的表現。比抽菸更可怕的是吸毒,因為吸毒比抽菸死得更快,所以世界在提倡要遠離毒品。

人要活得要有價值,可不要浪費,因為有價值的生命會讓你活得更加精彩,精彩的一生,會讓你回味無窮。熱愛生命是愛自己的表現,既然是愛自己,就更要為自己著想,可千萬別遇到風吹雨打的困難就想著死,一定要挺過去,記住這是一種磨練。

讀《熱愛生命》有感3

可以說,《熱愛生命》描述的是一個淘金者的故事。主人公獨行於茫茫曠野上,他的同伴離他遠去了,他陷入了困頓中。他該何去何從?

那時,他擁有的東西不多。一個疲憊不堪的身軀,不知道還能撐多久;一個沉重的包袱,那似乎是他身上最貴重的東西——黃金,此時於他無益,甚至是足以致命的東西,這是個太大的累贅;一支獵打動物的槍,這是他防身的武器,卻找不出一根子彈;還有那豐富的幻想力,他曾設想比爾會在前方等著他並與他一起南下,結果比爾早死於狼口。飢餓的他也曾設想美美地吃上一頓鹿肉,卻可望不可及。嚴峻的事實使他更感飢餓。豐富的幻想力在嚴酷的現實面前一次又一次受重創;他唯一可以感愛到的實在的依靠是那67根火柴,它曾溫暖那顆失落無助的心,並給他以前行的些許勇氣,所以他視如珍寶般地小心包裹。文中有一個細節,他將那67根火柴數了4、5次仍意猶未盡地想再數數,這有點卑瑣的舉動也許看起來會很可笑,可是火,對於處在那樣未知的、恐怖的自然界裡,是多麼重要的工具和能源。他珍惜火柴,因為他珍惜他的生命。

那時,威脅他生命的因素很多。首先是孤獨,孤獨意味著無助。無助地行走在危機四伏的曠野中,孤獨一次又一次企圖吞噬這個單薄的生命。其次是飢餓,飢餓是無法用言語形容的,他只能靠槳果之類充飢度日,而這些東西又是稀少的,他只有在飢餓的死亡線上掙扎著,以致在獲救後,他歇斯底里地囤積食物的行為也能讓人感受到當初的飢餓是怎樣脅迫著他的生命。最後是狼群的威脅;狼群在他周圍頻頻出現,他也曾看到狼群捕食時那撕咬的血腥。當他面對同伴的屍骨時,那種感覺就更深切了,因為那昭示了他的命運。他與那頭病狼之間存在一種競爭關係,他們為生存權利而戰,誰倒下來就意味著對方的勝利。環境逼迫主人公回到那個茹毛飲血的原始時代,因為適者生存。

文中沒有言說的是對生活的渴望,主人公用行動證實了一切。

在生存信念的感召下,他無所不能。因為有信念,即使過著風餐露宿,食不裹腹的日子,他仍堅持著;因為有信念,取捨就有了原則。再耀眼的黃金的光輝此時也顯得暗淡了。因為有信念,無懼路途的艱險,無畏敵手的凶猛。

《熱愛生命》製造了一個絕境,在這樣的絕境中主人公通過自己的行動,在他尋找求生之路的過程中,我們也抽絲剝繭地看到了生命的原意。不是對財富的迷戀,不是對飛黃騰達的嚮往,僅僅是為了活著。是的,就是為了活著,雖然聽起來是那麼簡單,但它卻是一直支撐著主人公的支柱,對生命本身的渴求,使他的咆哮能嚇退一隻熊並在最後咬死了病狼。讀到這裡,我突然想到我們常常也會為平庸中的一點升遷或佔有而趾高氣揚吧,也會為貧窮時的一點不公或失去而氣急敗壞吧,難道這就是生命的意義或生活的全部?生活中越來越多的慾望只會讓人更加頭腦發熱,更加迷茫。對一些得失、榮辱,我們之所以有的時候無法看得開,恰恰在於我們把它們放到了放大鏡下面,於是它們成了我們眼中的一切。我們總會因為為什麼別人有而我沒有焦慮過,因為為什麼該我有而我沒有氣憤過,也許這些想法本身並沒有對錯,但在這一切都無法實現或在短時間內無法實現的時候,我們又何妨把它們統統放入生命的本意這個前提下,把它們和活著的幸福比較,把它們和人生的漫漫旅途比較?可能這會讓我們更心安理得一些吧。

當然,我更欽佩的是主人公即使在這樣無助的關頭依然能維持一個人的尊嚴——他沒有為了活下去而去啃食同伴的屍骨。在他的生命受到如此嚴重威脅的時候,當飢餓在不斷榨乾他的生命的時候,他能有這樣的舉動實在令人感佩,我想假如他在這時去吮了同伴的骨頭,那麼這個故事便不會如此深刻地打動人心,甚至有些讓人厭惡。正是因為在這樣生死存亡的關頭,主人公所表現出的人性而不是野性,讓我感動於生命的偉大。

讀《熱愛生命》有感4

一首《生命的歌唱》蕩氣迴腸。它唱出了經歷了生與死的考驗的汶川人民永不倒下的堅強。生命被汶川人民演繹的如此高亢。那麼,歐洲文藝復興時期的蒙田又是如何看待生命的,學習了蒙田的《熱愛生命》,你又有什麼收穫呢,今天特地給大家整理了讀蒙田《熱愛生命》有感,一起來看看吧!

今天要講授蒙田的《熱愛生命》,我一直認為現在的學生還小,還不適合接受關於生命之類的沉重話題。但是文章確實是經典,短小精悍。

文章開頭,蒙田變亮明自己的觀點:生命是值得稱頌,富有樂趣的。繼而,作者認為我們每個人都應該懷著感恩的心去看待個體的生命。他說:“我們的生命受到自然的厚賜,它是優越無比的,如果我們覺得不堪生之重壓或是白白虛度此生,那也只能怪我們自己。”這就進一步告訴世人,人生並不存在什麼不能承受的重,到處都是色彩斑斕,時時都是陽光彩虹,只不過我們還沒有修煉到這重境界罷了。

文中,蒙田還引用了古羅馬哲學家塞涅卡的名言:“糊塗人的一生枯燥無味,躁動不安,卻將全部希望寄託於來世。”這似乎是在說宗教的消極性,因為宗教往往認為此生的痛苦是合理的,是人類在贖罪,贖罪結束了,人就可以在來世進入天堂。看來,蒙田對這種觀點是持懷疑態度的。

“我想靠迅速抓緊時間,去留住稍縱即逝的日子;我想憑時間的有效利用去彌補匆匆流逝的光陰。剩下的生命愈是短暫,我愈要使之過得豐盈飽滿。”文章的結束,作者告訴了讀者怎樣去熱愛生命。熱愛生命不是簡單地享受生活,而是勤奮創造,充實自己的人生。只有這樣,人的一生才不會在碌碌無為中度過。

禁不住又想起了奧斯特洛夫斯基的話:人的一生應當這樣度過……

讀《熱愛生命》有感5

熱愛生命,是每一個生命體最基礎、最不能缺乏的素養,也是自身最不能捨棄的支配權,也是自身最不能讓渡的義務。

《熱愛生命》是傑克倫敦留有的更為燦爛的文章內容。它敘述的是一個淘金者在回到的中途被盆友拋下了,他獨自一人跋山涉水在遼闊的荒原上。冬季,嚴寒夾著小雪花向他撲面而來,沒有一點食材,腿受過傷,靴子破了,腳在出血。他只有歪歪扭扭地趔趄在鋪滿沼澤地、丘陵地形、溪流的荒原上,十分艱辛地向前著。就在他的人體十分孱弱的情況下,他碰到了一匹狼。他發覺這匹病狼跟在他的背後,舔一舔他的血漬尾伴隨著他。就是這樣,2個瀕臨死亡的蒼生託著垂危的驅殼在荒原上相互之間捕獲另一方。為了活著回來、以便擊敗這匹令他反胃的病狼,最後在人與狼的作戰人士得到了獲勝,他咬去世了狼,喝過狼的血。最後他得救了,使生命釋放出奪目的光輝。

這一悲痛的小故事超越了幾十個秋春,營造了一個頗具堅強不屈自控能力的淘金者。讀罷全篇,最讓人令人難忘的,莫過原文中的淘金者不畏艱險,不懼身亡的品牌形象了。在孤寂的北方地區慌野裡,在寒冷和猛獸的威協下,淘金者孤身一人,極端化疲憊和衰微,根據自身的行動,找尋著求生之路。即便他的軀體早已形如喪屍,他本質的生命卻不肯去世而逼著他向前。

生命是啥?生命怎麼會這般之頑強?我又一次地念完這篇小說集,緩緩的合奏疏,深陷了深深思索。

熱愛生命,就需要有一定的信念。淘金者儘管被比爾拋下了,可他仍信賴比爾。他確信,比爾會在正前方附近等他,她們會匯合,隨後一直往南走著。這類信念是一直支撐點著淘金者的精神寄託。或許是對生命自身的渴望,熊在淘金者高昂的生命的怒吼中褪去了,病狼在他恐怖的細心中倒地了。另一方面而言,我很敬佩淘金者在無奈的危急關頭仍能保持為人處事的自尊。他不願意取走拋下他的比爾的那袋黃金,也不肯吸吮比爾的骨骼。確實讓人感佩!

還記得有那樣一個精彩片段,患者一路爬著,病狼一路坡行著,2個蒼生就是這樣在荒原裡託著垂危的驅殼,互相捕獲著另一方的生命。讀到這兒,我忽地想到愛因斯坦的《物種起源》中的優勝劣汰。大家並不是最強者,演變使大家失去爬樹避開的工作能力。大家僅有挑選和惡虎猛獸一決高矮,才還有機會存活出來。

死是非常容易的。有時,死是幸福的,掙脫在痛苦中,死通常展現出美麗動人的引誘,容光煥發著擺脫的清香。為之是身心疲憊,是遍體鱗傷,是疲憊的極限和痛楚的端點。存亡只在一念之間!

那麼,以便讓生命越來越更有意義、有使用價值,還是使我們熱愛生命吧!使我們的生命釋放出奪目的光明,使我們給自己有著頑強而漂亮的生命而引以為豪!

大家一絲不掛地趕到這世界,總不可以又一絲不掛的走吧?大家總該為這世界留有一些更有意義、有使用價值的物品吧?

生命,人生道路,一個永恆不變的話題討論!

讀《熱愛生命》有感6

在我們人生的道路上,有時我們會覺得行路難。但是,我們不能被眼前的困難嚇倒。我們只有直視目標才能心中有路,那些凶險的景象才不致讓我們止步不前,再窄的橋也能從容走過。人生當中遭遇的困難不是上帝為譴責我們的缺陷而給我們佈下的陷阱,相反,這正是為激勵我們而設定的加油站。不管遇到多大的困難,要想成功地闖過去,就得確定好日標,永不言棄。這一切努力的動力就是熱愛生命。

這就是我從傑克·倫敦的《熱愛生命》這本書中悟出的道理。在那危險的世界裡,不管是動物還是人,生存的艱難和鬥爭的殘酷是常人無法想象的。為了生存和不被擊敗,為了繼續前進和延續生命,必須做出巨大的努力,進行拼死的鬥爭。這本書就描寫了一位淘金者在美國北部的一段生活遭遇和頑強拼搏的歷程。

這位淘金者為了躲避即將到來的嚴冬,孤身一人,風餐露宿,在漫無邊際的荒原_匕匆匆而又艱難地向東南方趕去。他身上沒有食物,就在途中挖野草、抓小魚生吃來維持生命,天黑後他就躺在地面或岩石上度過寒冷的長夜。一路上,他與大棕熊、野狼等野獸進行周旋和搏鬥。他先是跳細而行,後來由於體力不支而不得不川四肢在地上爬行。最後,他只能是下意識地用身子在地上蠕動著向前。他與極度的飢餓、疲勞展開了常人難以想象的鬥爭。憑著求生的本能和頑強的毅力,還有膝朧的希望,他最後終幹活了下來,在北部荒原上奏響了一曲熱愛生命的凱歌。(讀後感)

這本書令我非常震撼。我想這本書能寫到這種程度,應該是融人了作者早年的生活經歷,滲透著作者切身的生活體驗和感受。讀著書中那位淘金者的種種遭遇,尤其是他在與飢餓、病痛進行鬥爭的時候,讓我感覺很心酸很感動。朋友拋棄了他,他獨自一人,拖著皮開肉綻的腳,忍受著撕心裂肺般的巨痛前行。飢餓帶來的疼痛則更加劇烈,痛得他神智迷亂。是什麼使他這麼堅強地堅持下去的呢?我想是因為他有一顆熱愛生命的心。他總是給自己希望,總是讓自己鼓起勇氣,總是想著要把生命繼續下去。這樣,任何微弱的力量都會變得無堅不摧,任何不幸的故事都會變得溫馨圓滿,任何弱小的生命都會變得生機勃勃!那些困難算得了什麼呢?

人生難免有傷痛,但真正的勇士會在傷痛的刺激下變得更加清醒;人生難免有苦難,但真正的勇士會在苦難的磨鍊下變得更加堅強。生命的力量正在我們的血液中翻騰。熱愛自己的生命吧,千萬不要輕言放棄!

讀《熱愛生命》有感7

累!累!累!實在是累!但——有心的避風港,我不怕!

——題記

開學了。校園,教室,同學,老師,書本……又一次浮現在我的眼前。所有這些都意味著考試,一張又一張的試卷,角落上映著鮮紅的分數。啊!這似乎是我惡夢的開始。在最後一個寧靜的晚上,我的腦子裡一直想著,想著……床前的課程表也該翻新了……

“嘀嘀嘀嘀……”指標毫不留情地指向了特定時間,我被驚醒。一天開始了,從早晨朝陽的緩緩升起到夜晚月亮帶來了輕風。

一眨眼,一天飛逝。我回到家,扔下書包,躺在沙發上,望著天花板,心頭翻騰著如調味料般的滋味——

自 卑

走進教室,還沒來得及和朋友聊上幾句,就被分開了,“排好隊”。心就被剛從冷凍室裡拿出來的冷水澆了個透,是那麼的刺骨。為什麼,我長不高,為什麼?我一遍又一遍地問自己,一次又一次地自我安慰:“會長高的,會看到屬於自己的目光的!”回到家,媽媽見我陰著臉,臉上浮過關心,問道:“怎麼了?”母親從小到大都是我的避風港,不管下雪或是打雷,她都守護著我。沒錯!於是,我開口了:“班上我都成最矮的了!”母親聽到這句話,原本有些輕快的臉上又浮現出了一絲不易被察覺的暗傷,應該是被我渲染的吧!哎……“會長高的,會長高的,別擔心了,去睡吧!”避風港啊,避風港。心中的避風港,有你在,我不怕!

激烈的“戰爭”

又進來幾個新同學,我猛然發現,又是一場持久戰,一場激烈的競爭。從我跨進這個教室的第一步起,就已經開始了。雖然我的學習也還行吧,但是總有一股威脅漫進我的心頭。“我被他們趕上怎麼辦?”腦海中裝滿了這句話。於是,我拼命地做作業,做啊,做啊。

夜晚降臨了,暮色籠罩了整個天空,漆黑一片,只有那路旁的幾盞微黃的燈,隱約閃爍著。微風吹動著樹葉發出“嗖嗖”的響聲。腦海中閃過一個念頭:我想放棄!

回到家,母親還是像往常一樣,坐在桌邊,看著電視。雖然看起來很悠閒,但是應該只有我知道,這一刻可能是母親操勞了一整天后,才得以坐下來的唯一休息時間吧。突然被幾絲銀白色的東西給吸引住了。是什麼?頭髮?沒錯!我竟然不敢相信,母親平時總說自己的頭髮像外公一樣烏黑,到了很久才開始有白髮的。可……現在,那的的確確是幾絲銀髮,是那麼地耀眼!我走進她身旁,小心翼翼地將一根一根的白髮用剪刀輕輕剪下,“媽,你長白髮哦!”“我老了唄!”她笑著回答。這句話像擂鼓似的敲醒了我————在這場戰爭中,我必須贏!

避風港啊,避風港,心中的避風港,只有你的支援和鼓勵,我會堅持,哪怕曾經我想放棄!

汗水流進心裡

終於盼到了週末,但心中的警鐘不斷響起,這讓我明白,不能疏忽大意,不能放鬆。利用別人休息的時間,去加倍努力。

中午,吃過午飯後,一家人坐在桌邊。這時父親從口袋中掏出一疊100元的人民幣,母親也轉身去樓上,從樓上下來,她的手中多了一疊鮮紅的100元大鈔。眼睛眨巴眨巴,我拿過數,仔仔細細地數了一遍,有整整5000元,哎!但……我知道這些錢都即將成為別人口袋裡的肥肉。“哎……”不得不搖頭啊!不得不嘆息啊!“拼命地做呀做,到現在總算還清了。”母親一邊說一邊笑。我知道,這時的笑容是用辛苦的汗水流回心裡換來的!

啊!我的避風港也累了,但還是堅持著,支撐著。所以,我更不能退怯!

讀《熱愛生命》有感8

主人公獨行於茫茫曠野上,他的同伴棄他遠去了,困頓中的他究竟該何去何從?

他唯有的是一個疲憊不堪的身軀,在艱難的掙扎著;一個沉重的包袱,那似乎是他身上最貴重的東西——黃金,此時已經於他無益,甚至是足以致命的東西,這是個太大的累贅;最貴的是那一支,是他生存下去的武器,但是卻沒有了一發子彈;還有那豐富的幻想力,飢餓的他設想美美地吃上一頓鹿肉,卻是那麼的可望不可及。

嚴峻的現實更使他飢餓。豐富的幻想力在嚴酷的`現實面前一次又一次遭到重創;唯一實在的依靠是那67根火柴,用它來溫暖那顆掙扎的心,因此他視如生命般地小心珍惜。

此時,孤獨無助正在嚴重的威脅他的生命。寂寞的行走在危機四伏的沼澤中,孤獨一次又一次企圖吞噬這單薄的生命。飢餓難耐的他靠槳果野草之類來減緩胃的空虛,而這些東西又是稀少的,他只有在飢餓的死亡線上不停的掙扎著,以致在獲救後,他歇斯底里地囤積食物的行為也能讓人感受到當初的飢餓是怎樣脅迫著他的生命。最後狼群在他周圍頻頻出現時,他感受到了狼群對他的威脅是如此的可怕。當他面對同伴的屍骨時,那種感覺就更深切了,他彷彿從那屍骨上預見了自己的命運。他與那頭病狼之間存在一種競爭關係,他們為生存而戰,誰倒下來就意味著對方的勝利,因此他只能毫無保留的去與那隻病狼戰鬥。

為了生存,他堅持了下來。因為有信念,即使風餐露宿,食不裹腹,他仍堅持著;因為有信念,取捨在那一刻就顯顯得那麼的明智,再耀眼的黃金此時也顯得暗淡了。因為有信念,無懼路途的艱險,無畏敵手的凶猛。

《熱愛生命》,絕境中的一抹陽光。在這樣的絕境中主人公演繹了自己對生的渴望是多麼的激烈,暴露的人原始的野性,在他尋找求生之路的過程中,我們也深刻的感受到了生命的本質——並不是對金錢、權勢、一切世俗的嚮往和渴求,而僅僅是為了活著,僅僅是為了生存。

“僅僅是為了活著”,聽起來是那麼的簡單,但它卻是一直支撐著主人公的精神支柱,是主人公得已生存的根本原因。也正是因為“僅僅是為了活著”和對“生命本身的渴求”,才使他能咆哮著能嚇退一隻熊並在最後咬死了病狼。

這裡,我突然想到我們在生活中也常常會有人因為一點自己的私利,而與別人拼個你死我活,也會為上天的一點不公而消極面對生活,甚至會覺得生命沒有意義,人生沒有陽光。。。

難道這就是生命的意義或生活的全部?讀了這篇文章我想是自己的靈魂的依次洗禮,一次暴露。生活中越來越多的慾望只會讓我們更加頭腦發熱,更加迷茫、更加失落,更加的利慾薰心。。

所以在這裡我想大家說:對於那些名利,我們之所以有的時候無法看得開,只是我們沒有明白生命的本質而已,只要我們懂得了生命的本意“僅僅是為了好好的活著”,那我們就不會再對那些東西那麼執著了。偉大的生命是自然裝飾的,他不需要那些名利來裝飾了。。。

親愛的朋友們,好好活自己吧,不要不珍惜生命,更不要違背了生命的本意而活了。

讀《熱愛生命》有感9

冰心說:“我不敢說生命是什麼,我只能說生命像什麼”,她覺得生命是一江春水,經歷過巉巖險阻、平原細沙,勇敢快樂、苦痛而又美麗。

以前總喜歡故作成熟,總結一些很有道理卻又自相矛盾的話。如果說生命的歷程是一溪清水,無法預知何時止盡,只顧勇往直前。生命可能是籌碼,時間是賭住。有些人揮霍了生命不住的尋求終點,卻忘了從起點開始,哪兒都是終點。

生命可能是單行道上的列車,從起點站開始,沒有人知道下一站會是哪裡。你可以好奇沿途的風景,你可以選擇中途下車,帶著對陌生事物的憧憬,下車了,再上車,卻再也不是原來的那列撤了。人永遠是一群被內心的遺憾和憧憬所奴役的生物,夾在生命的單行道上,永遠也回不去。

在中國古代,人們都認為生命可以輪迴,只要喝下一碗“孟婆牌涼茶”便可以重新開始。如果真是這樣生命便是兜圈子,遺憾復遺憾,憧憬復憧憬。呵,誰又知道呢。

我惋惜那些輕易放棄生命的人,覺得他們不配擁有生命,我鄙視那些苟活的人,他們為了生命丟棄了道義,出賣了靈魂;我敬佩那些在逆境中存活的人。生命有時會與很多東西背相馳道。如果左手握著生命,左手就會擺放著什麼?我們又會選擇什麼?“所欲有甚於生者,所惡有甚於死者”。生命的價值意義怎會只停留於“活著”呢?

生命本身就是矛盾的,你可以看到生命在自然災害中的無能為力和脆弱,也可以看到亂石中小草所呈現的生命的頑強。

生命真是難以敘盡,關於對它的種種理解和感悟卻真的是一江春水——滔滔不絕。作文

讀《熱愛生命》有感10

週末閒暇時,路過一家咖啡店,店的裝修風格是我喜歡的樣子。暖黃色的燈光、潔白的牆面、濃醇的咖啡香味、書架上擺放整齊的書籍,還有一匹一坐下就把人的背部整個包裹的沙發……

時間彷彿就在這裡停止。

偶然間瞥見書架上的《熱愛生命》一書,內心竊喜,正好是我最近在讀的書。拿起,靜靜品讀。

《熱愛生命》講述的是一個淘金者經歷了在深山老林中被同伴拋棄、彈盡糧絕、一直盯著他的病狼等威脅,最後靠著頑強的求生欲終於獲救的故事。

讀完此書,我感觸頗深。

在生存面前,人性有時顯得微不足道。一如書中的比爾,面對主人公的求助,並沒有回頭,始終沒有回頭。

但面對生命,人們有時卻堅強得超出想象。絕境中的主人公,摒除怯意,拖著傷腿,艱難地向依稀的"出路"走去。

哪怕嚴重缺乏食物,哪怕環境惡劣得難以承受,哪怕遇到隨時伺機吃掉自己的病狼……

是活下去的信念,是對生命的熱愛,是對"小樹枝國度"和迪斯河畔地窖的眷戀。

主人公裹了又裹傷腿,找尋一切可以裹腹的東西,與那條病狼鬥智鬥勇並吸取了它的血液,最後甚至像一條巨型蟲子在地上蠕動著前進,終於獲得救助。

讀書就要帶著疑問一頁一頁尋找答案,就像帶著相機記錄一幀一幀真相,更好似這書中的主人公一步一步負重前行。

書中有幾句話令人印象深刻。

"生命就是這樣嗎?白白流失,然後轉瞬即逝。生,才會覺得苦。死,卻沒有任何痛。死亡就是睡眠,它意味著結束和安息。"

文中的淘金者很現實。他們來自文明世界,懷揣發財夢來到蠻荒之地。為了利益,他們相互利用、爾虞我詐,甚至為了利益,出賣同甘共苦的夥伴,兄弟情誼變得一文不值。

可就是這樣的肉體和靈魂,在險惡的現實面前,主人公也還有正視嚴酷現實的勇氣、戰勝逆境的堅強意志以及成為強者超人的英維氣概,並最終在同荒原、傷痛、飢寒、死亡的鬥爭中,贏得生存的權利,成為自然的強者。

這部小說給了我深刻的啟示:為了達到一個人生目標,就要同人生道路上的一切艱難險阻做殊死的搏鬥。

這篇小說中的主人公在重重艱難險阻面前,想要放棄生命,選擇死亡是再容易不過的事情,但他卻沒有甘心就死,選擇了抗爭。

作為一名醫務工作者,我見過很多的痛哭流涕、生離死別。但我相信,只要信念和希望不曾破滅,就該勇於面對失敗、病痛。縱使軀體痛苦,只要有勇氣面對孤獨、面對厄運,不拋棄不放棄,終將全身而退。

人,要有頑強的精神力量。

這樣的力量會讓我們勇敢地戰勝困難,努力向前,最終走向成功。

讀《熱愛生命》有感11

一個星期天,爸爸從書店給我買回一本叫做《熱愛行命》的書。我一下子被書中人物的坎坷經歷吸引住了,一口氣讀完了這本書。

書中描寫一位淘金者在美國北部的生活遭遇和頑強拼搏的生命歷程。淘金者為了躲避即將到來的嚴冬,孤苦一人向東南方趕去。他沒有食物充飢,就在途中挖野菜、抓小魚來維持行命。天黑了,他倒在地上度過寒冷的長夜。一路上他與棕熊、野狼等野獸搏鬥。最後,由於體力不支而不得不用四肢艱難爬行。就這樣,他憑著求生的本能和頑強的毅力活了下來。

讀完這本書後,我對他產生了深深的敬佩之情。他是那麼堅強執著,那麼熱愛生命。為了生活,他進行了拼死的抗爭,沒有倒下去。

想到這裡,我想到了自己。有一次,我去玩攀巖,攀到一半的時候失去了爬到頂端的信心,總是擔心自己會摔下來。我越想越害怕,手腳直哆嗦。爸爸站在峭壁前,一直大喊著:加油,別鬆勁!我終於鼓足勇氣,堅持著爬到了頂端。

這本書讓我明白了一個道理:只有在困難和挫折面前不氣餒,堅持下去,最後就能戰勝困難,取得成功。

讀《熱愛生命》有感12

課堂上,王老師曾經給我們讀過一篇名為《熱愛生命》文章,老師聲情並茂的朗讀,讓我感觸頗多。

故事是這樣的:一個五年級的男孩,他很不聽話,讓父母和老師操碎了心。他花錢大手大腳的,把老師的話當做耳旁風。每次考試都名落孫山。五年級畢業的暑假,他和同學們出去玩的時候暈倒在地,送到醫院,被查出膽囊癌,醫生說做完手術最多也只能活一年了。在這年輕的生命僅剩的最後一年裡,他頓悟了。手術後他讀了一個月的書,剩下的十一個月,他走訪了所有親戚。在一場大雨後,他病發了,經醫院搶救無效而死亡。在父母收拾他遺物的時候,發現了一封遺書,上面寫著:我非常熱愛生命,非常感謝父母。

在病魔打擊他時才頓悟,認識到要熱愛生命,要是在他身體健康的時候就懂得:“黑髮不知勤學早,白首方悔讀書遲。”這個道理的話,他的生命是不是就會更加精彩呢?

記得在我三年級的時候,我每天回家總嫌作業多,不願意完成,每到雙休日或長假總是把作業一拖再拖,放到最後做。一個星期六,我又嫌作業太多了,甩手扔開作業本,偷偷溜出家門去鄰居姐姐家玩。這個姐姐已經上國中了。剛走進姐姐家,我說道:“姐姐,今天天氣這麼好,就跟我出去玩吧!”姐姐趴在課桌上寫回家作業,頭也不抬地指了指在書桌左側的3本厚厚的書,又指了指在右側的2張大試卷,還有正在寫的抄書作業,說:“我還有很多作業呢!今天必須完成,我不想拖到明天。”一看姐姐的作業量遠遠的超過了我,相比下,姐姐的作業像一個大雪球,而我的作業像一粒小雪花。但她卻能踏踏實實地完成作業,而我卻總是怨天尤人。我紅著臉默默退出了姐姐的房間,輕輕地關上門。

讀了《熱愛生命》讓我感慨萬千,當我嫌作業多不願意寫的時候,當我體育鍛煉嫌累不想堅持的時候,當我練舞練得腰痠腿疼想放棄的時候,我都會想起文中的男孩,想起他是在生命的盡頭時才懂得珍惜生命,珍惜擁有的每一天!而我一定要把自己的每一天當作生命的最後一天一樣珍惜。

讀《熱愛生命》有感13

《熱愛生命》是美國作家傑克·倫敦最有代表性的中篇小說之一,書中講述了一位美國淘金者在西部遇險、掙扎求生的故事。在當時的大背景下,美國掀起了一陣西部淘金熱,不過,在尚顯蠻荒的美國西部大陸,對於很多追夢人來說仍然是危險重重的,無數的人被永遠地留在了這片土地上。主角“我”腿部受傷,被朋友無情拋棄,又遇上了一條同樣受傷而奄奄一息的狼。就這樣,一人一狼,這這片渺無人跡的土地上,一邊前進,一邊互相戒備。最終,主角殺死了狼,靠著生啖狼血存活了下來,等來了救援。

荒野小說是傑克·倫敦最具鮮明的特色之一。無論是《荒野的呼喚》還是《白獠牙》,以及這部《熱愛生命》,關於美國西部和阿拉斯加處女地的描寫總是讓人印象深刻,這與作者早年當船員出海,歷經艱險的經歷是分不開的。在惡劣的環境下,傑克·倫敦只要有空閒,就不會忘記讀書。幾年的航海經歷不僅鍛鍊了他的體魄,更讓他讀完了許許多多大師的作品。後來,他在一次寫作競賽中獲得了一等獎,這對於僅有國小文憑的他來說是極大的鼓舞。他最終走上了文學的道路,創作了許多膾炙人口的作品。不得不說,傑克·倫敦好學的精神,值得很多人學習。

對於生命意義的思考則是全書的精華。生命是什麼?我們為什麼要熱愛生命?在緊張忙碌的城市生活中,上班、下班、買菜、做飯,成為了許許多多像我這樣的芸芸眾生的真實寫照。無數次簡單的重複中,每個人都在被消磨,漸漸地都漫漶了生命的真正意義。但是什麼又讓生命如此強大呢?

在傑克·倫敦逝世幾十年後,海明威在他的書中寫道“人可以被消滅,但是不能被打敗”。我們可能無法經歷《熱愛生命》中主角的絕境,但是在今年在武漢市突然爆發的疫情,對於每個生命來說都是巨大的考驗。在無差別攻擊的病毒面前,生命的脆弱顯露無疑,甚至連消逝都是悄無聲息的。然而,傷痛過後,是舉國上下的抗擊疫情,馳援武漢。無數醫護人員夜以繼日的工作,從死神中搶來了無數生命。而全國上下,有口罩送口罩,有食品送食品,保障了武漢的正常運轉。在封城76天后,這座1100萬人口的城市從傷痛中恢復,再次煥發出了活力,生命在此刻閃出了光輝,詮釋了熱愛。

生命是什麼?不妨摸摸自己的脈搏,感受那鏗鏘有力的鼓點。生命或許是脆弱的,但又是如此頑強,所有不能擊敗他的挫折只會讓它浴火重生,更加強大。這就是生命,生生不息。

讀《熱愛生命》有感14

生命是美好的,縱然有苦有累,也是七彩生活。

故事的主人公經歷了生活的困苦顛連,能做到這種地步也就是勝利,儘管他們輸掉了本錢,這次賭博的本錢。一切,總算剩下了這一點。生命的價值快樂和幸福,同時,生命也因為酸甜苦辣的配合而更有價值。生活中的挫折與困難不是不幸,是調味品。

人生就像做菜,放了調味本站有滋有味,也許放的全部是辣醬、酸醋、苦瓜,但是,不同的菜適合不同的人。即使再愚笨,再蠢,活著也有希望,即使再貧窮,努力也會使生活好起來;即使你是盲人,有一絲光芒也要牢牢抓住。即使,你什麼也做不了,愚笨要樂觀,貧困要堅強,失明也要快樂,推開心中那道阻礙,你就是勝利者。現在,住在這裡的我們多麼快樂多麼幸福!貧困山區的孩子想讀書還沒得讀,我們卻不努力,他們睡什麼,枕什麼,坐什麼,讀什麼?生活在天堂,自己又怎麼想呢?

生活在世上是一件多麼快樂的事!他吃的是生魚,穿的是破布,睡得是泥地;真的沒有,什麼都沒有,他有的僅僅是那條衰弱的命,常的是無盡苦。他這樣,勝利了。

讀《熱愛生命》有感15

“熱愛生命”講的是一個由理智支配生命延續的故事:人生活著並經歷著痛苦,痛苦往往不可預知地奪取人的生命。如果比飢不擇食、寒不擇衣、慌不擇路的境遇還要悽慘百倍,這個人會命運如何呢?“熱愛生命”裡他的靈魂與身體雖然在共同前進或者說共同爬行,但卻是分離的,只憑一根遊絲連結在一起。他的身體極度虛弱,但已經不會感到任何疼痛了,也不覺得飢餓。一想到食物,他反而會覺得噁心,現在所做的一切完全是由理智支配的。事實上,感覺和熱情早已離他而去,他已經不會再感到任何痛苦,胃和神經都已經昏睡過去了。然而,體內的生命力在驅使他前進——雖然已經筋疲力盡,但是生命仍不願離去。最終,他的的確確活了下來。

“投宿”這個故事中,醫生肯定地說道,“一旦暴露於野外,一個人便會大口喘氣,這樣他就將冰霜吸進了肺裡。他的肺會因此而變得冰冷,邊緣組織會被凍傷。壞死的組織結痂脫落,他便會頻頻乾咳,來年夏天就會死於肺炎,而他自己還對此感到莫名其妙。”這個故事不但讓讀者體味生命的意義,還學得了醫學常識。

“意外”這個故事中有這麼一句話——有那麼一部分人適於生存,可以擺脫原有習慣的束縛,不斷地對自己的生活加以調整。正如孫中山先生所說,“世界浩浩蕩蕩,順之則昌,逆之則亡。”只有不斷創新,勇於創新的人才能適應社會,才能帶領社會不斷髮展。

在舍與得之中,生命追尋的不僅僅是安享,更是共同擔當的歷程。人們總是在不斷地做事情,也總是在不停地選擇著,無論他所做的行為影響如何,這都是一個舍與得的過程。“義犬沃爾夫”在舍與得之中依然選擇了它的老主人,一個會讓它有“幹不完的活兒,還有飢餓,還有霜凍,以及其他各種各樣不幸的事——”的克朗代克人。

“幻日追蹤”這個故事裡夕特卡·查理為了每月掙七百五十美元,陪著主人走在歷盡艱辛的旅程中。有一天,他突然得到了一個大智慧,一種強光把一切照得亮堂堂的,我一下子把一切都看清楚了,明白了一個人活著不是為了錢,而是為了得到一種幸福,這種幸福沒有人可以給予、沒有人可以拿來買賣,這種幸福超過世上所有金錢的價值。

“一塊牛排” 故事中的湯姆·金現在是個老傢伙了,他感到這個世界對老傢伙一點兒也不友善。他現在除了下點兒苦力外,什麼也不會,而他的塌鼻樑和腫耳朵使得他連找這種苦力活兒也相當困難。自己當初要是學了一門手藝該多好啊!從長遠來看,有一門手藝在身是會好一些的。從沒有人這樣建議過他,然而他也明白,即便有人這樣向他建議,從內心深處他也不願意聽從的。

湯姆·金回想起年輕的時候,“那時日子可真好過:大把大把的鈔票——劇烈而又光榮的拳賽——休賽的時候就四處遊蕩——還有一大群阿諛之徒跟在身後。人們都喜歡拍他的肩膀,和他握手,……那時的時光可真是爽啊!”現實中,多數人又何嘗不像湯姆·金一樣,正如顏真卿的古詩《勸學》裡所講——“黑髮不知勤學早,白首方悔讀書遲。”

“為趕路者乾杯”的故事中的是這樣描述那個警察的:可他那個種族的人生性堅毅、倔強,除非在路上累得垮下來,他肯定會按照預先設定的速度前進,不會停下的。“強者的力量”故事中這樣描述團結就是力量——可住在陸脊那邊‘大山谷’的那些‘吃肉的’卻很抱團兒,他們一同打獵,一同捕魚,一同戰鬥。那十個“吃肉的”,每個人都有十個人的力量,因為他們把大家的力量積聚在了一起,十個人打起仗來一條心。我們這邊有三十戶人家,六十個男人,可我們卻只有一個人的力量,因為每人都是在獨自戰鬥。

“生命法則”故事告訴我們:我就像是去年的一片殘葉,只是輕輕地掛在枝幹上,只消第一縷微風,便會飄然而落。樹木生長、嫩柳吐翠發芽、黃葉飄落——這一過程已道盡了生命的整個歷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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