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熱愛生命》有感(集錦15篇)

來源:果殼範文吧 1.79W

看完一本名著後,相信大家都增長了不少見聞,何不寫一篇讀後感記錄下呢?可能你現在毫無頭緒吧,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讀《熱愛生命》有感,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讀《熱愛生命》有感(集錦15篇)

讀《熱愛生命》有感1

這個故事講的是:一個美國西部的淘金者在返途中越過一條河時不小心扭傷了腳腕,他的夥伴一比爾無情地拋棄了他,他獨自在荒原上找尋出路。腳傷讓他走路非常困難,更為可怕的是飢餓。在無奈中,他將自己淘來的沙全平均分成兩份,將其中一份藏好,自己帶著另外一份繼續前行。令他喜出望外的是,他在途中發現了一隻受傷的松雞,他忍著劇烈地腳痛拼命地去追趕那隻松雞,結果迷路了。此時的他消耗掉了太多的體力,因而他選擇把剩下的沙分成了兩份,然而這一次他把其中的一份直接撒在了地上。沒過多久,他就把所有的金沙全都扔掉了。就在他非常虛弱時,他遇到了一隻病狼。他發現這隻狼跟在他的身後,舔著他的血跡尾隨著他。就這樣,兩個瀕臨死亡的生物在荒原上互相獵取對方。為了活著回去,最終戰鬥中獲得了勝利,他咬死了狼,喝了狼的血。最終他獲救了。

讀完這篇文章之後,讓我更加深刻認識到了生命的珍貴,文章主人公對生命的熱愛也同樣使我感觸頗深。

法國文學家羅曼羅蘭曾經說過:“世界上只有一種英雄主義,那就是了解生命而且熱愛生命的人。 ”

那麼,那些放棄自己生命的人呢?因為一些小事,就輕言放棄生命的人呢?他們實在是太可笑了。世界上最珍貴的東西莫過於是生命了。有了生命,就才有可能擁有一切。

現在的年輕人養成了吸菸、酗酒、、吸毒陋習,摧殘自己的生命,使自己生命千瘡百孔、腐爛不堪。在我們的語文書上有這樣一句話:“人的生命只有一次。人的一生應當這樣度過:當他回首往事時,不會因虛度年華而悔恨,也不會因碌碌無為而愧疚。這樣,在臨死的時候,他就能夠說我把自己的整個生命和全部精力都獻給了世界上最壯麗的事業——為人類解放而奮鬥。”

不放棄自己,就是熱愛生命。

讀《熱愛生命》有感2

當淚滴在《熱愛生命》這本書上時,激盪起的是一陣陣來自與心谷的震撼。書裡的淘金者面對困難時的勇氣徹底征服了我的心靈,在生與死的螢幕上播放了一場場意念與意念的拼搏,生命與生命的撕殺。攝人心魄的旋律激昂地訴說了生命的原則,生命的起點。

文章主要描寫了一個淘金者的逃亡生涯。在我們眼中無數次放映了他與野獸的殊死搏鬥,與死亡的盤旋。緊張匯粹著感動一點一點的侵入心脾。在文章波瀾的音樂中展現得是人與自然的較量,人性與野性的角逐,面臨死亡下得生存意志,自然困境中得掙扎,極限狀態下得自我挑戰。皎潔的月兒在黑夜中耀眼地展示自己的華貴,在嬌豔起舞的同時也在書面上灑下斑斑瀾瀾的光,寧靜,越發的讓故事變得淒涼。慢慢閉上眼睛,用靈魂感知淘金者那複雜的思緒在腦海裡交錯的無奈,明明已經失去信心的軀殼,生命卻堅強得另人驚訝。睜開眼,

我明白了:在生命的扉頁上我們不能做懦夫!

然而,在現實社會中,我們也需要這種力量來激勵我們的學業、事業。

在電視中,我們能夠看到成龍的瀟灑動作,但誰知道在這輝煌的背後又隱藏著多少辛酸與苦澀?在成龍剛剛步入影視界時,只試演了一個微不足道的小角色,而這也是他跋涉一千多家公司所得來的報償。可正因為這個小角色,讓成龍一步步邁向成功。

這就是生命的強悍,你賦予它很少,他卻帶給你很多;這就是生命的不屈,你嫁予它一份堅強,它回還給你更多希望;這就是生命的力量,你賜予它的光芒,而最後它將把你自己照亮。

不僅是成龍,霍金的頑強也同樣令人感懷。儘管他快與死神會面,但是隻要留存一絲信念,他都會去奮鬥。然而最後他能夠用堅強書寫一篇篇屬於自己的華章。完美僅存於想象之中,我們註定在塵土中呼吸,世界本就有著罪惡和劣跡,努力、堅強才是唯一途徑。很多人在試著詮釋“奇蹟”的意思,“奇蹟”其實換一個代表詞就是“生命”。它能夠繁衍信心供你活下去,它也能燃燒希望,給你足夠的動力。它更能飛翔夢想,放飛屬於自己的美麗

為生命加得色彩永遠不會腐敗。人必須對生命有憧憬和希望,人不可能一生下來就直奔死亡,如果生命都沒有意義,那生與死又有什麼兩樣?

生命不是為死亡奠定基礎。我們要學會為生命生存!

讀《熱愛生命》有感3

在我們日常生活中,隨處都能見到書。書,它可以豐富我們的知識;書,它能陶冶人的情操;書,它給人帶來了無窮無盡的快樂……書像一盞永不熄滅的明燈,在遠處召喚你,牽引你,讓你在知識的海洋裡隨心所欲地暢遊,讓你在智慧的天空中盡情地歡笑,叫你去品味真正的人生……

然而,在這被書包圍的大千世界裡,我就是一個快樂的讀書人,我常常會對引人入勝的書籍愛不釋卷,以致廢寢忘食……曾記得,我看了一本來自於朋友的《熱愛生命》,厚厚的一本書,圖文並茂,非常吸引人。我好奇地翻了一下,一發不可收拾,從第一頁到最後一頁,一行又一行,一頁接一頁,越看越想看,看了上面,就急於想知道下面發生的故事,有時甚至看到深夜才停止。睡夢中,我還在為“小雪虎”(故事中的主人公)擔心,生怕它出什麼意外。“不要啊!”我驚叫起來,滿頭大汗地從睡夢中醒來,我夢見了“雪虎”被大山貓吃了,媽媽聽到叫聲,走進書房,開啟電燈,問了究竟,說:“你看書也太痴迷了吧!快睡吧!”我是真的被書裡的故事吸引住了,同齡人中,有許多人都是為讀書而讀書,完全沒有把自己融入書中,更談不上與書同呼吸了,此時的讀書人,能像我一樣體會到讀書的快樂嗎?

一個懂得生活的人,一個懂得享受的人,都盡情地與書——-這樣一位朋友“交談”。其實,讀一本好書是一種享受,它往往比哪些神話、傳奇更富有腳踏實地的感覺。讓我們與書為伴,為生活增添一份溫暖陽光,渡過快樂一生。

讀《熱愛生命》有感4

那是一株“懸崖之鬆”。

鬆將僅有的根深深地,堅實的扎入懸崖的邊緣,樹幹已經枯萎到看不出半點清新,枝條上再也找不出一顆果實,但鬆卻依然如呵護孩子般呵護著她僅存的一切。

那是一朵“迎霜之菊”。

秋光將盡,生命不止,孤傲的秋菊依然昂首挺胸,去迎接那冰冷的寒霜,無所畏懼。

那是一條“竭澤之魚”。

太陽火辣辣的照在一灘的淤泥裡,一條魚鱗已經有些乾癟的魚正在努力地向外翻滾,他正在用自己的力量去爭得最後的生的時間。

那是一根“風中之草”,在狂風中(拚命)牢牢地抓住地面……

那是一片“浪中之葉”,在波濤中維持著自己得扁舟……

我仰望著,淚水充盈著眼眶。

生命不僅僅是生與死,在生死之間往往會迸發出一種超自然的力量,這種力量讓大自然都為之震動,他發出的聲響將響徹雲霄。

我仰望生命……

讀《熱愛生命》有感5

在我們人生的道路上,有時我們會覺得行路難。但是,我們不能被眼前的困難嚇倒。我們只有直視目標才能心中有路,那些凶險的景象才不致讓我們止步不前,再窄的橋也能從容走過。人生當中遭遇的困難不是上帝為譴責我們的缺陷而給我們佈下的陷阱,相反,這正是為激勵我們而設定的加油站。不管遇到多大的困難,要想成功地闖過去,就得確定好日標,永不言棄。這一切努力的動力就是熱愛生命。

這就是我從傑克·倫敦的《熱愛生命》這本書中悟出的道理。在那危險的世界裡,不管是動物還是人,生存的艱難和鬥爭的殘酷是常人無法想象的。為了生存和不被擊敗,為了繼續前進和延續生命,必須做出巨大的努力,進行拼死的鬥爭。這本書就描寫了一位淘金者在美國北部的一段生活遭遇和頑強拼搏的歷程。

這位淘金者為了躲避即將到來的嚴冬,孤身一人,風餐露宿,在漫無邊際的荒原_匕匆匆而又艱難地向東南方趕去。他身上沒有食物,就在途中挖野草、抓小魚生吃來維持生命,天黑後他就躺在地面或岩石上度過寒冷的長夜。一路上,他與大棕熊、野狼等野獸進行周旋和搏鬥。他先是跳細而行,後來由於體力不支而不得不川四肢在地上爬行。最後,他只能是下意識地用身子在地上蠕動著向前。他與極度的飢餓、疲勞展開了常人難以想象的鬥爭。憑著求生的本能和頑強的毅力,還有膝朧的希望,他最後終幹活了下來,在北部荒原上奏響了一曲熱愛生命的凱歌。(讀後感)

這本書令我非常震撼。我想這本書能寫到這種程度,應該是融人了作者早年的生活經歷,滲透著作者切身的生活體驗和感受。讀著書中那位淘金者的種種遭遇,尤其是他在與飢餓、病痛進行鬥爭的時候,讓我感覺很心酸很感動。朋友拋棄了他,他獨自一人,拖著皮開肉綻的腳,忍受著撕心裂肺般的巨痛前行。飢餓帶來的疼痛則更加劇烈,痛得他神智迷亂。是什麼使他這麼堅強地堅持下去的呢?我想是因為他有一顆熱愛生命的心。他總是給自己希望,總是讓自己鼓起勇氣,總是想著要把生命繼續下去。這樣,任何微弱的力量都會變得無堅不摧,任何不幸的故事都會變得溫馨圓滿,任何弱小的生命都會變得生機勃勃!那些困難算得了什麼呢?

人生難免有傷痛,但真正的勇士會在傷痛的刺激下變得更加清醒;人生難免有苦難,但真正的勇士會在苦難的磨鍊下變得更加堅強。生命的力量正在我們的血液中翻騰。熱愛自己的生命吧,千萬不要輕言放棄!

讀《熱愛生命》有感6

《熱愛生命》是我讀過的一本書,這本書給我介紹了達爾文的一生。 理斯、達爾文是19世紀英國的一位著名的博物學家,他寫過好多書,比如《物種的起源》啊,《人類的起源》啊,《攀援植物》等等,都是在他筆下誕生的,一聽這書名就可以知道達爾文很喜愛大自然。

他在劍橋大學學習的經歷使他獲得了遊歷各大州的機會。經過5年的遊歷考察,遇到的困難和挫折使他成為一位成熟的植物學家。 達爾文從兒童到成人,從成人到中年,從中年到老年,直到死,奮鬥了一生,一生都在研究大自然中的生物,探索大自然的奧祕,他死後,人們為了紀念他,還將他葬在伊薩殼牛頓的旁邊呢!他一生都堅持著他自己的興趣,永不改變,聽清楚,是一生呢!在想想我們,一會兒喜歡這個了,就對這個感興趣,一會覺得這個興趣不好了,又換另一個。

我們和達爾文比起來,可真是有著天壤之別啊! 我從這本《熱愛生命》中體會到了什麼才是真正的堅持不懈,什麼是真正的堅忍不拔,什麼是真正的破釜成舟。達爾文是一位了不起的人! 讀書一定要認真讀,才能真正讀懂,才能長知識,不然就是竹籃打水-一場空!

讀《熱愛生命》有感7

要寫篇讀後感,我選擇了《熱愛生命》,因為它還不算太長。蔣子龍在提到這篇小說時說:“有一天接到一個朋友病重的訊息,趕到醫院去探望,他躺在床上,吃力地說這他最想說的幾句話:原知死後萬事空,人為什麼還要活著?為什麼還要受許多罪?回答病人的問題是很困難的,回答一個高智商的病人提出的問題就更難了……”這個關於“熱愛生命”的故事就從“TOBEORNOTTOBE”的問題談起的。

一切,做算剩下了這一點——他們經歷了生活和動亂;能做到這樣也就是勝利,儘管他們輸掉了賭博的本錢。

這首詩將我再次引入了傑克·倫敦的世界──一片蒼茫的大地,一個沒有人的氣味的空間。

“淘金潮”中的阿拉斯加,兩個被寒潮緊緊追趕的淘金者,沒有子彈的來複槍,兩袋金子和一群狼——這就是舞臺上的全部。淘金者試圖抓住維繫他們與人類社會的最後一絲生機,逃離渺無人煙的北美寒溫帶叢林,躲避大自然無情的“追殺”。此時此地,“優勝劣汰的自然競爭法則”是唯一的法律,他們必須憑藉自己的力量在冰封之前回到來時的港口。

“他”在涉水時扭傷了腳踝,“他”的夥伴毫不猶豫地拋棄了“他”──這個小小的“兩人社會”在瞬間便分崩離析了,人類社會的一切律法、倫理、道德都被拋進了北冰洋刺骨的寒流。現在,“他”不得不作為一個生命個體來面對大自然的挑戰。“工具”──這是他唯一的優勢,也是人類社會給他的最後的饋贈。這個北美叢林中的魯賓遜,緊緊抓住來複槍、白鐵罐子、火柴、毛毯,這就是生的希望。與充滿了非理性因素的人類社會相比,自然顯然要冷酷得多,它要求的是公平──絕對公平的較量。在大自然的步步進逼下,他不得不一再作出妥協,鹿皮袋裡的金子扔了一半,再扔了四分之一,最後全部拋棄(此時他連一個淘金者的身份也放棄了)。來複槍、白鐵罐先後不知去向,毛毯也撕完了,火柴丟了三分之二(可他連生火的力氣也沒了)。當他身上的外套被一層層的撕去之後,他才發現自己只是一個直立行走的四足獸而已。

如果他最終的結局像他的同伴一樣被群狼撕成碎片,那麼評論家們顯然會將傑克·倫敦定位在一個悲觀主義的作家(或者是世界觀過於消極)──正如他們對於《老人與海》的評價。可是傑克·倫敦更願意將自己定位在“殘忍”之上。他讓人降格到了動物的層面,憑藉著本能與大自然較量一番。

為了公平起見,傑克·倫敦給這個奄奄一息的淘金者選了個很合適的對手──一匹狼,一匹奄奄一息的病狼。請留意一下對於這匹狼的描繪:

那雙尖耳朵並不像別的狼那樣豎得筆挺;它的眼睛昏昏的,滿布血絲;腦袋好象無力地、苦惱地耷拉著。這個畜牲不斷地在太陽光裡眨眼。它好象有病。正當他瞧著它的時候,它又發出了吸鼻子和咳嗽的聲音。

這樣的一匹狼我未曾在任何小說中讀到,也不可能在齊秦的歌聲中聽到。它是獵手,也是獵物,是生命,也是弱者,是被群體拋棄的孤兒,也是一團渴望生存的火焰。

接著是一場勢均力敵的拉鋸戰:人和狼,吃掉對方是它們唯一的生機,於是它們不得不選擇了等待,等待對方力竭倒地的那一刻。飢餓、寒冷、疲倦、傷痛都已融化在這“慢性自殺”般的等待之中──當痛苦不成其為痛苦之時,這才是真正的痛苦。

讓我們再來看看這場較量的決勝時刻:

(他)覺得有條舌頭在順著他的一隻手舐去。他靜靜地等著。狼牙輕輕地扣在他的手上;扣緊了;狼正在盡最後一點力量咬進它等了很久的東西里面。可是這個人也等了很久,那隻給咬破的手也抓住了狼的牙床。於是,慢慢地,就在狼無力地掙扎著,他的手無力地掐著的時候,他的另一隻手已經慢慢地摸過來,一下子把狼抓住。

這場神聖的殺戮像電影的慢鏡頭在我們眼前一幀一幀地跳動,唱詩班如天籟的歌聲敲打著我們的耳鼓,直到“一小股暖和的液體慢慢地流進他的喉嚨”,一種血液的紅色填充了整個畫面。終於,我們欣賞到了生命本來的顏色。

很喜歡傑克·倫敦粗放的筆鋒,更欣賞他對於生命的虔誠。生命的存在要高於存在的生命,這就是他所要告訴我們的。半個世紀之後,一個叫薩特的人也說了類似的話,而且被更多的人所認同。

在很長一段時間裡,“熱愛生命”已成為了一個時髦的口號,人們在這個口號下努力追尋著各自生命的意義,並將這種意義外化為各種各樣的物質享受和精神體驗。人成為了這種“意義”的承載,而社會便成為“意義”的價值評判。傑克·倫敦似乎想讓人們看清自己的本來面目,他不留情面地撕去了社會披在人們身上的層層偽裝,引導人們從動物的基點上來思考生命:我們是否在社會中待得太久,忘卻了大自然的氣息?

迴歸自然,不只是要親近自然環境。恢復人自然的本性,還要走很長的路。

讀《熱愛生命》有感8

現如今,人們做任何事前都會考慮:做這件事有什麼用?對我有什麼幫助和意義等來決定自己是否動身前往、出發。固然,三思而後行是好的,但未免有些過於功利性,只追求作用本身。想到政治老師曾說他有學生到高中還入黨、入團,原因竟是父母認為找工作更好找;甚至會有人問,入團、入黨到底有什麼用?這都是具有明顯功利性的行為。入團、入黨難道不是種驕傲嗎?作為中國人,這種榮譽感不應該更強嗎?為什麼究其作用不鬆手?

很明顯,人們害怕做了某些事卻失敗,擔心自己花了很多時間和精力最後卻無功。而這,歸根結底,都是害怕付出沒有回報、努力沒有收穫,糾結於付出的結果。然而,很多人就是在你思考這事的作用大與否時,別人已經加緊腳步出發了,而此時,就比別人慢了一拍。有時候,成功與否,就在一念之間。你越糾結於能夠得到多少,對事情的付出就越吝嗇和斤斤計較,以致於以為自已付出了很多,最後卻一無所獲。

俗話說:“一分耕耘,一分收穫。"但實際卻並不如此,有時候付出不一定有回報,但付出與回報一定正相關。沒有紮實的根基,堅持不懈的努力,何來收穫?既然選擇某條路,做出了某個選擇,就不要功利性地思考是否一定成功,就像正如那句話所說:“無法達到的目標才是我的目標。",“既然選擇了詩和遠方,便只顧風雨兼程。”

對待夢想也是如此,不要去想未來是美好或是挫折,你只管付出,時間會給你最好的解答。一位作者曾說:“沒有人會因為追求夢想而受傷,因為夢想散發光芒,當你執著於追求夢想,整個世界都會來幫助你,又談何受傷?”儘管這摻有美好幻想,但執著的力量的確不可估量,足以讓你忽略回報的大小,甚至投身於其中,談何功利?心中只剩詩和遠方,每一個腳步堅定而有力,這是夢想的力量。

“既然目標是地平線,留給世界的只能是背影。”

讀《熱愛生命》有感9

課堂上,王老師曾經給我們讀過一篇名為《熱愛生命》文章,老師聲情並茂的朗讀,讓我感觸頗多。

故事是這樣的:一個五年級的男孩,他很不聽話,讓父母和老師操碎了心。他花錢大手大腳的,把老師的話當做耳旁風。每次考試都名落孫山。五年級畢業的暑假,他和同學們出去玩的時候暈倒在地,送到醫院,被查出膽囊癌,醫生說做完手術最多也只能活一年了。在這年輕的生命僅剩的最後一年裡,他頓悟了。手術後他讀了一個月的書,剩下的十一個月,他走訪了所有親戚。在一場大雨後,他病發了,經醫院搶救無效而死亡。在父母收拾他遺物的時候,發現了一封遺書,上面寫著:我非常熱愛生命,非常感謝父母。

在病魔打擊他時才頓悟,認識到要熱愛生命,要是在他身體健康的時候就懂得:“黑髮不知勤學早,白首方悔讀書遲。”這個道理的話,他的生命是不是就會更加精彩呢?

記得在我三年級的時候,我每天回家總嫌作業多,不願意完成,每到雙休日或長假總是把作業一拖再拖,放到最後做。一個星期六,我又嫌作業太多了,甩手扔開作業本,偷偷溜出家門去鄰居姐姐家玩。這個姐姐已經上國中了。剛走進姐姐家,我說道:“姐姐,今天天氣這麼好,就跟我出去玩吧!”姐姐趴在課桌上寫回家作業,頭也不抬地指了指在書桌左側的3本厚厚的書,又指了指在右側的2張大試卷,還有正在寫的抄書作業,說:“我還有很多作業呢!今天必須完成,我不想拖到明天。”一看姐姐的作業量遠遠的超過了我,相比下,姐姐的作業像一個大雪球,而我的作業像一粒小雪花。但她卻能踏踏實實地完成作業,而我卻總是怨天尤人。我紅著臉默默退出了姐姐的房間,輕輕地關上門。

讀了《熱愛生命》讓我感慨萬千,當我嫌作業多不願意寫的時候,當我體育鍛煉嫌累不想堅持的時候,當我練舞練得腰痠腿疼想放棄的時候,我都會想起文中的男孩,想起他是在生命的盡頭時才懂得珍惜生命,珍惜擁有的每一天!而我一定要把自己的每一天當作生命的最後一天一樣珍惜。

讀《熱愛生命》有感10

《熱愛生命》這本書的作者是傑克·倫敦,文中的人物拼命與自然較量,表現出野性和人性的角逐;同時,危難之中,將生命放置第一位,熱愛自己的生命和他人的生命。比起他們,我感到萬分慚愧。

那天,我在小區裡玩,發現大樹下有一群螞蟻,不知為什麼,我突然想整整它們,於是捧來一杯清水澆在它們身上,這些螞蟻看到“大難”來臨,立刻慌亂了拼命爬著,想爬出這灘水。看著這些小螞蟻痛苦的爬行,我在一邊卻彷彿感到莫大的快樂。當我又弄了一點鹽水,但在倒下去的那一刻,那一瞬間,我看到,那些螞蟻快速的爬上一根乾枯的小樹枝。我的心顫動了,無盡傷感傳出:這些螞蟻這麼堅強,這麼熱愛生命,而我怎麼可以這麼殘忍的摧殘它們的生命呢?想到這,我有一點點想哭……

沒錯,螞蟻是一個熱愛生命的使者,臨危不亂,危難之中還想著幫助別人,但是我們人類,最有智慧的人,卻不如他們,真是慚愧。

讀《熱愛生命》有感11

《熱愛生命》,這無疑是一個非常簡潔的標題。一個簡單的動賓短語吸引了我,我奇怪地想知道這本書是否講述了同樣的'身體殘疾和意志堅定的故事。

但是,原來《熱愛生命》絕不是我想象的那麼平淡,我被書中那個一直被作者稱為“他”的掘金者吸引住了,震驚了!

19世紀下半葉至20世紀初,工業革命在美國肆虐,歐美資本主義國家進入壟斷資本主義時期。當時美國文壇流行“世紀末文學”的潮流,以死亡和病態為中心,加劇了社會的悲觀厭世情緒。在這樣的社會背景下,作者創作了這樣一部感人的、發人深省的、讓人熱愛生活的小說。

有人說“小說源於生活,高於生活。”的確,《熱愛生命》是那個充滿“侵略性”的時代的真實寫照。誰能想象在回家淘金的路上被伴侶無情拋棄?更何況他(小說主人公)當時已經扭傷了腳。我想,如果我處於這樣的困境,不,不僅僅是困境。這是一個絕望的局面!我可能早就自暴自棄了,心裡剩下的只有等死。但是,他沒有放棄!他走在一條危險崎嶇的道路上,忍受著孤獨,對抗著寒冷、飢餓、野獸和疾病,應對著未知的未來。他不明白自己能不能活下來,但是他堅持,堅持,帶著對生活的期待堅持!故事是這樣展開的。

如今,我們很難想象飢餓是什麼樣的,也不會擔心“吃飯”這種簡單的事情。然而,為了吃飽,他拼命追趕一隻腳疼得厲害的受傷松雞。可能有人會覺得“絕望”這個詞太重了,但也不算太重。如果他不能滿足他的飢餓,他將受到死亡的威脅!“有的時候,他只是一瘸一拐,靜靜的追。摔倒的時候咬著牙耐心的爬上去,或者頭暈的時候用手揉眼睛。”那每一個動作都顯示了他對生活的執著!看這部小說,我會為他沉重的負擔感到鼻子酸酸的,也會被他幾乎不可能的堅持感動。一頁又一頁,情節一頁一頁展開。我猜他會不會在這樣絕望的情況下堅持,堅持為生存而前進,在心裡默默為他祈禱。加油!

故事還在繼續。就在他非常虛弱的時候,他遇到了一隻生病的狼。他發現那隻病狼跟著他,舔著他的血,跟著他。早上,當他睜開眼睛時,他看到貪婪醜陋的病狼用飢餓的眼睛盯著他。“命運對他太苛刻了,然而,即使他快死了,他也不願意死。”就這樣,兩個垂死的生物拖著奄奄一息的屍體,在荒野中互相捕獵。為了活著回去,打敗讓他生病的病狼,男人最終贏得了人與狼的戰鬥。他殺了狼,喝了狼的血,就像灌進肚子裡的鉛液一樣。最後,他得救了。”水手笑著遞給他一塊硬麵包。他貪婪地抓住它,像守財奴一樣看著它,然後把它塞進襯衫裡。”即使他得救了,飢餓帶給他的可怕的東西也不會鬆動。淘金回家的路上,他讓生活大放異彩。

《熱愛生命》的作者傑克倫敦曾經加入過淘金者的行列,卻空手而歸。從此,他埋頭寫作。在傑克倫敦的作品中,我們常常感受到英雄情結。對生命本身的崇拜,對生命存在意義的追求原始形式和精神自由。

生活的堅毅就像書中的掘金者,可以對抗餓狼,可以獨自行走對抗摯友的背叛,可以在生病的時候咬著牙。回顧過去,中國著名外交家張騫也在各種困難和障礙下,為國與國之間的和平與友誼而無畏地奮鬥!“梅花香自苦寒來”,難道只有絕境才能磨礪堅定的人生?我覺得不是這樣。無論是在已經逝去的漫長曆史中,還是在現在走向和平繁榮的現代社會中,還是在未知的未來世界中,堅定的生活永遠不會停止奔跑和挑戰困難!

讀《熱愛生命》有感12

“熱愛生命”講的是一個由理智支配生命延續的故事:人生活著並經歷著痛苦,痛苦往往不可預知地奪取人的生命。如果比飢不擇食、寒不擇衣、慌不擇路的境遇還要悽慘百倍,這個人會命運如何呢?“熱愛生命”裡他的靈魂與身體雖然在共同前進或者說共同爬行,但卻是分離的,只憑一根遊絲連結在一起。他的身體極度虛弱,但已經不會感到任何疼痛了,也不覺得飢餓。一想到食物,他反而會覺得噁心,現在所做的一切完全是由理智支配的。事實上,感覺和熱情早已離他而去,他已經不會再感到任何痛苦,胃和神經都已經昏睡過去了。然而,體內的生命力在驅使他前進——雖然已經筋疲力盡,但是生命仍不願離去。最終,他的的確確活了下來。

“投宿”這個故事中,醫生肯定地說道,“一旦暴露於野外,一個人便會大口喘氣,這樣他就將冰霜吸進了肺裡。他的肺會因此而變得冰冷,邊緣組織會被凍傷。壞死的組織結痂脫落,他便會頻頻乾咳,來年夏天就會死於肺炎,而他自己還對此感到莫名其妙。”這個故事不但讓讀者體味生命的意義,還學得了醫學常識。

“意外”這個故事中有這麼一句話——有那麼一部分人適於生存,可以擺脫原有習慣的束縛,不斷地對自己的生活加以調整。正如孫中山先生所說,“世界浩浩蕩蕩,順之則昌,逆之則亡。”只有不斷創新,勇於創新的人才能適應社會,才能帶領社會不斷髮展。

在舍與得之中,生命追尋的不僅僅是安享,更是共同擔當的歷程。人們總是在不斷地做事情,也總是在不停地選擇著,無論他所做的行為影響如何,這都是一個舍與得的過程。“義犬沃爾夫”在舍與得之中依然選擇了它的老主人,一個會讓它有“幹不完的活兒,還有飢餓,還有霜凍,以及其他各種各樣不幸的事——”的克朗代克人。

“幻日追蹤”這個故事裡夕特卡·查理為了每月掙七百五十美元,陪著主人走在歷盡艱辛的旅程中。有一天,他突然得到了一個大智慧,一種強光把一切照得亮堂堂的,我一下子把一切都看清楚了,明白了一個人活著不是為了錢,而是為了得到一種幸福,這種幸福沒有人可以給予、沒有人可以拿來買賣,這種幸福超過世上所有金錢的價值。

“一塊牛排” 故事中的湯姆·金現在是個老傢伙了,他感到這個世界對老傢伙一點兒也不友善。他現在除了下點兒苦力外,什麼也不會,而他的塌鼻樑和腫耳朵使得他連找這種苦力活兒也相當困難。自己當初要是學了一門手藝該多好啊!從長遠來看,有一門手藝在身是會好一些的。從沒有人這樣建議過他,然而他也明白,即便有人這樣向他建議,從內心深處他也不願意聽從的。

湯姆·金回想起年輕的時候,“那時日子可真好過:大把大把的鈔票——劇烈而又光榮的拳賽——休賽的時候就四處遊蕩——還有一大群阿諛之徒跟在身後。人們都喜歡拍他的肩膀,和他握手,……那時的時光可真是爽啊!”現實中,多數人又何嘗不像湯姆·金一樣,正如顏真卿的古詩《勸學》裡所講——“黑髮不知勤學早,白首方悔讀書遲。”

“為趕路者乾杯”的故事中的是這樣描述那個警察的:可他那個種族的人生性堅毅、倔強,除非在路上累得垮下來,他肯定會按照預先設定的速度前進,不會停下的。“強者的力量”故事中這樣描述團結就是力量——可住在陸脊那邊‘大山谷’的那些‘吃肉的’卻很抱團兒,他們一同打獵,一同捕魚,一同戰鬥。那十個“吃肉的”,每個人都有十個人的力量,因為他們把大家的力量積聚在了一起,十個人打起仗來一條心。我們這邊有三十戶人家,六十個男人,可我們卻只有一個人的力量,因為每人都是在獨自戰鬥。

“生命法則”故事告訴我們:我就像是去年的一片殘葉,只是輕輕地掛在枝幹上,只消第一縷微風,便會飄然而落。樹木生長、嫩柳吐翠發芽、黃葉飄落——這一過程已道盡了生命的整個歷程。

讀《熱愛生命》有感13

熱愛生命

——汪國真

我不去想是否能夠成功

既然選擇了遠方

便只顧風雨兼程

我不去想能否贏得愛情

既然鍾情於玫瑰

就勇敢地吐露真誠

我不去想身後會不會襲來寒風冷雨

既然目標是地平線

留給世界的只能是背影

我不去想未來是平坦還是泥濘

只要熱愛生命

一切

都在意料之中

追我所求,義無反顧

——《熱愛生命》有感

“只要熱愛生命;一切,都在意料之中”

這是汪國真詩作——《熱愛生命》中的一句話,它將執著灌注於字裡行間,從容不迫、娓娓道來。全詩從成功、愛情、奮鬥、未來四個意象著手,細膩地描繪了對生命義無反顧的不悔追求。詩句風格清新淡雅、凝練樸實,潤物無聲地熨帖讀者心靈,兼具教化意義。

“遠方在哪裡?風前面是風,道路後面還是道路”這種看似永無盡頭的追逐,猶如西西弗斯不停推上山卻時刻滾落的那顆巨石。於是,在這樣一個現實胚胎中,分化出了兩種截然不同的人生——悲觀主義和樂觀主義。然而,不論樂觀主義者,即使悲觀消極如川端康成,依舊以一顆赤子之心珍愛生命。前方很渺茫,面對如斯其修遠兮的追求,我們又應該秉持怎樣的態度?

飄撒在石縫中的樹種,咬定青山、吸風飲露,幾經寒暑、幾度春秋,長成了遒勁蔥鬱的大樹;秋風過境,衰草留根土中、迎霜耐雪,待到春來,又萋萋綠染了大地,於是歲歲枯榮,生生不息;失了雙腳的鴨子,一個似乎應該遺棄的卑微生命,以笨拙的飛翔贏得了它的美麗和尊嚴……自然萬物蓬勃生意,優勝劣汰,以其頑強展示其不容褻瀆的尊貴。汪國真則淡淡言明:不論是否成功,選擇遠方,就只往前追尋;不論是否獲得,選擇愛情,就只往前追尋;不論艱辛與否,選擇奮鬥,就往前追尋;不論難過與否,選擇未來,就只往前追尋。那麼,在我的世界中,還有什麼理由不義無反顧地追我所求呢?

當生命如同達摩克利斯之劍,懸在頭頂,將我們陷入岌岌可危的困境。與其被動畏懼退縮,不如主動地奮起搏鬥,做生活的主宰者。在坎坷的生命裡,曾經的我們是生活中的西西弗斯,也許抱怨不平,但當回首往事時,也許卻如普希金般,將過去的一切視為親切的懷念。我們義無反顧的追求,需要的是一個作為後盾的堅定信念——熱愛生命。這信念是對生活的一種體會、一個態度:讓生命璀璨如紅日、剛勁如松柏;抑或是幽微如燭光、脆弱如朽木。有了目標,有了追逐,才有了人生;一個人消磨時光,自暴自棄,那麼他的人生也將跟著裹足不前,其活著的便是具軀殼。而懷揣信念,便就帶上了希望,暈染了快樂。那麼,活著,就是在追求中陶醉,抗爭中燦爛,挫折中完整。

奮鬥是源於對生命的熱愛,對所有的瞬間與長久的珍視。熱愛,不僅是這樣至死方休的情感,還有對生命的充分利用和無悔奉獻。我清楚地知道,人生路上不僅僅是純淨湛藍的天空和靜美幽香的風景,更多的是大浪淘沙、霜風雪雨和荊棘攔路。但“只要熱愛生命;一切,都在意料之中”、也會相信“只要願意去做,人,無所不通”。縱然理論付諸實踐總差一步距離,但我將不懈努力。不論愛情,不論事業,不論未來,不論奮鬥歷程,我將秉持堅定的信念、做好面對困難的準備、鼓起百折不撓的勇氣,追我所求、義無反顧。那麼,總算是不辜負生命,總算無愧於生命的價值。

讀《熱愛生命》有感14

從來沒有如此痴迷瘋狂地愛上一本書,讀了一遍又一遍,並沒有覺得乏味或厭倦。有空就翻翻,看到精彩片段,彷彿自己也來到那個情景,隨主人公的快樂而快樂,難過而難過,度過一幕幕難忘的鏡頭……

他是一位傷痛纏身、孤獨一人的淘金者,在荒無人煙的雪野裡,在飢餓和野狼的威脅下,這個幾乎要與死神見面的人,卻仗著求生的慾望,不畏艱辛,拼死抗爭,終於以過人的毅力把死亡踩在腳下,奏響了一曲對人類精神和生命的讚歌。

是什麼使他這麼堅強?是什麼使他戰勝死亡?是求生的慾望使他行進,是對生命的熱愛使他突破奇蹟,是對人生的希望成就了他的方向!生命有時顯得十分脆弱,不堪一擊;但有時卻那麼偉大,能熬過黑暗,迎來光明。

生命是天地創造的奇蹟,有的人生命重於泰山,有的人生命卻輕於鴻毛。生命重於泰山,是因為這個人看重生命,熱愛生命;生命輕於鴻毛,是緣於此人輕生,對生死不屑一顧,俗話說“將生死置之度外”,本是形容英雄或烈士的偉大無畏,百折不屈,頂天立地,如今放在另外的人手裡,便是厭倦生命,甚至厭惡生命的代名詞。不過千萬要記住,熱愛生命,不是害怕生命的逝去,竭力維護生命,“貪生怕死”,而是把握活在世上的每一秒,有一個追求,目標,這才是熱愛生命的定義。

本書主人公在逆境中求生的精神值得尊敬,值得發揚。一個人能超越自己已是了不起的事,但能在傷痛、絕望、恐懼並存的情況下超越自己,該用什麼樣讚頌的字眼來形容了呢?此時他的名字似乎已不重要,重要的是他對生命的態度。讓我們真誠地敬佩他,並記住他!

生命如此可貴,同時又是如此短暫,只有對自己一分一秒的負責,才能對得起自己的生命,對得起自己。

讀《熱愛生命》有感15

主人公獨行於茫茫曠野上,他的同伴棄他遠去了,困頓中的他究竟該何去何從?

他唯有的是一個疲憊不堪的身軀,在艱難的掙扎著;一個沉重的包袱,那似乎是他身上最貴重的東西——黃金,此時已經於他無益,甚至是足以致命的東西,這是個太大的累贅;最貴的是那一支,是他生存下去的武器,但是卻沒有了一發子彈;還有那豐富的幻想力,飢餓的他設想美美地吃上一頓鹿肉,卻是那麼的可望不可及。

嚴峻的現實更使他飢餓。豐富的幻想力在嚴酷的現實面前一次又一次遭到重創;唯一實在的依靠是那67根火柴,用它來溫暖那顆掙扎的心,因此他視如生命般地小心珍惜。

此時,孤獨無助正在嚴重的威脅他的生命。寂寞的行走在危機四伏的沼澤中,孤獨一次又一次企圖吞噬這單薄的生命。飢餓難耐的他靠槳果野草之類來減緩胃的空虛,而這些東西又是稀少的,他只有在飢餓的死亡線上不停的掙扎著,以致在獲救後,他歇斯底里地囤積食物的行為也能讓人感受到當初的飢餓是怎樣脅迫著他的生命。最後狼群在他周圍頻頻出現時,他感受到了狼群對他的威脅是如此的可怕。當他面對同伴的屍骨時,那種感覺就更深切了,他彷彿從那屍骨上預見了自己的命運。他與那頭病狼之間存在一種競爭關係,他們為生存而戰,誰倒下來就意味著對方的勝利,因此他只能毫無保留的去與那隻病狼戰鬥。

為了生存,他堅持了下來。因為有信念,即使風餐露宿,食不裹腹,他仍堅持著;因為有信念,取捨在那一刻就顯顯得那麼的明智,再耀眼的黃金此時也顯得暗淡了。因為有信念,無懼路途的艱險,無畏敵手的凶猛。

《熱愛生命》,絕境中的一抹陽光。在這樣的絕境中主人公演繹了自己對生的渴望是多麼的激烈,暴露的人原始的野性,在他尋找求生之路的過程中,我們也深刻的感受到了生命的本質——並不是對金錢、權勢、一切世俗的嚮往和渴求,而僅僅是為了活著,僅僅是為了生存。

“僅僅是為了活著”,聽起來是那麼的簡單,但它卻是一直支撐著主人公的精神支柱,是主人公得已生存的根本原因。也正是因為“僅僅是為了活著”和對“生命本身的渴求”,才使他能咆哮著能嚇退一隻熊並在最後咬死了病狼。

這裡,我突然想到我們在生活中也常常會有人因為一點自己的私利,而與別人拼個你死我活,也會為上天的一點不公而消極面對生活,甚至會覺得生命沒有意義,人生沒有陽光。。。

難道這就是生命的意義或生活的全部?讀了這篇文章我想是自己的靈魂的依次洗禮,一次暴露。生活中越來越多的慾望只會讓我們更加頭腦發熱,更加迷茫、更加失落,更加的利慾薰心。。

所以在這裡我想大家說:對於那些名利,我們之所以有的時候無法看得開,只是我們沒有明白生命的本質而已,只要我們懂得了生命的本意“僅僅是為了好好的活著”,那我們就不會再對那些東西那麼執著了。偉大的生命是自然裝飾的,他不需要那些名利來裝飾了。。。

親愛的朋友們,好好活自己吧,不要不珍惜生命,更不要違背了生命的本意而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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