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熱愛生命》有感(彙編15篇)

來源:果殼範文吧 1.99W

當認真看完一本名著後,大家心中一定有很多感想,不能光會讀哦,寫一篇讀後感吧。那麼我們該怎麼去寫讀後感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讀《熱愛生命》有感,歡迎大家分享。

讀《熱愛生命》有感(彙編15篇)

讀《熱愛生命》有感1

一個美國西部的淘金者在返回的途中被朋友拋棄了,他獨自跋涉在荒原上。冬天逼近了,寒風夾著雪花向他襲來,他一點食物也沒有了,而且他的腿受了傷,鞋子破了,腳在流血。他只能歪歪斜斜地蹣跚在佈滿沼澤、丘陵、小溪的荒原上,非常艱難地前行著。就在他的身體非常虛弱的時候,他遇到了一匹狼。他發現這匹病狼跟在他的身後,舔著他的血跡尾隨著他。

為了活著回去、為了戰勝這匹令他作嘔的病狼,最終在人與狼的戰鬥中人獲得了勝利,他咬死了狼,喝了狼的血。最終他獲救了,使生命放射出耀眼的光芒。讀了上面這個故事,我們都深深地被淘金者那種熱愛生命、不向命運屈服所感動。是啊,要想使自己的人生散發出耀眼的光芒,就必須要經受住磨難的考驗。

讀《熱愛生命》有感2

冰心說:“我不敢說生命是什麼,我只能說生命像什麼”,她覺得生命是一江春水,經歷過巉巖險阻、平原細沙,勇敢快樂、苦痛而又美麗

以前總喜歡故作成熟,總結一些很有道理卻又自相矛盾的話。如果說生命的歷程是一溪清水,無法預知何時止盡,只顧勇往直前。生命可能是籌碼,時間是賭住。有些人揮霍了生命不住的尋求終點,卻忘了從起點開始,哪兒都是終點。

生命可能是單行道上的列車,從起點站開始,沒有人知道下一站會是哪裡。你可以好奇沿途的風景,你可以選擇中途下車,帶著對陌生事物的憧憬,下車了,再上車,卻再也不是原來的那列撤了。人永遠是一群被內心的遺憾和憧憬所奴役的生物,夾在生命的單行道上,永遠也回不去。

在中國古代,人們都認為生命可以輪迴,只要喝下一碗“孟婆牌涼茶”便可以重新開始。如果真是這樣生命便是兜圈子,遺憾復遺憾,憧憬復憧憬。呵,誰又知道呢。

我惋惜那些輕易放棄生命的人,覺得他們不配擁有生命,我鄙視那些苟活的人,他們為了生命丟棄了道義,出賣了靈魂;我敬佩那些在逆境中存活的人。生命有時會與很多東西背相馳道。如果左手握著生命,左手就會擺放著什麼?我們又會選擇什麼?“所欲有甚於生者,所惡有甚於死者”。生命的價值意義怎會只停留於“活著”呢?

生命本身就是矛盾的,你可以看到生命在自然災害中的無能為力和脆弱,也可以看到亂石中小草所呈現的生命的頑強。

生命真是難以敘盡,關於對它的種種理解和感悟卻真的是一江春水——滔滔不絕。作文

讀《熱愛生命》有感3

文學是比鳥飛得還遠的夢想、比花開得還美得情感、比星閃得還亮的智慧,是我們到了一百歲還忘不掉的信念。文學名著永遠是全世界人民的無價之寶,是值得全世界人民,特別是青少年朋友繼承和發揚光大的精神財富。

書是世界的一個視窗,人們就是通過這許許多多的視窗去認識世界的。書就是一艘船,它載著人們在知識的海洋中航行。

《熱愛生命》是美國傑克倫敦的作品,是一篇著名的短篇小說。作品描寫了一位淘金者,在美國北部的一段生活遭遇和頑強拼搏歷程。這個人為了躲避即將到來的嚴冬,孤苦一人,風餐露宿,在漫無邊際的荒原上,艱難而緩慢地向東南方趕去。他身邊沒有食物,就在途中揪野草,抓小魚生吃來維持生命。天黑之後,他就倒在地面或岩石上度過寒冷的長夜。一路上他與大棕熊,野狼等野獸進行了艱苦的周旋和搏鬥。他先是蹣跚而行,後來由於體力的減弱而不得不用意識地用身子在地上蠕動著向前。他與極度的飢餓、疲勞展開了難以想象的鬥爭。憑著求生的本能和頑強的毅力,還有朦朧的希望,他最後終於活了下來,在北部荒原上奏響了一曲熱愛生命的凱歌。

生命是盛開的花朵,它綻放得美麗、舒展、絢麗多姿;生命是精美的小詩,清新流暢,意蘊悠長;生命是優美的樂曲,音律和諧,宛轉悠揚;生命是流淌的江河,奔流不息,滾滾向前。

《熱愛生命》這部小說中融入了作家早年的生活經歷和困難遭遇,滲透著作家切身的生活體驗和感受,讀來令人震撼。

熱愛生命是一種巨大的力量,從心靈內部迸發而出,激勵我們發揮無窮的智慧和活力,熱愛生命是一根強大的支柱,無論面臨怎樣的困境,總能催生我們樂觀的鬥志和頑強的毅力……

《熱愛生命》包括熱愛生命、雪虎、一塊牛排、在甲板的天棚下面,墨西哥人、馬丁伊登三個部分。其中最讓我感動的事熱愛生命中“他四肢無力地倒在潮溼的地上,哭了起來。起初,他只是偷偷地哭;過了一會兒,他就對著把他圍住的無情的荒原嚎啕大哭;後來,他又大聲抽咽了好久。”主人公在經歷了種種困境後的無助和無望令人心痛,令人心酸。但即使這樣,他也沒有放棄,毅然鼓起信心和勇氣,求生存。

主人公的堅持是我們所要學習的,在當下的環境中,無論是作為學生的我們,還是已經步入社會的工人,都在為生活為理想打拼。而面對我們每天遇到的問題,我們應該保持良好的心態去積極面對。生命對於每個人來說只有一次,我們唯有將每一天都過得充實才會擁有更好的心情去創造人生,讓我們的生命綻放精彩。

讀《熱愛生命》有感4

可以說,《熱愛生命》描述的是一個淘金者的故事。主人公獨行於茫茫曠野上,他的同伴離他遠去了,他陷入了困頓中。他該何去何從?

那時,他擁有的東西不多。一個疲憊不堪的身軀,不知道還能撐多久;一個沉重的包袱,那似乎是他身上最貴重的東西——黃金,此時於他無益,甚至是足以致命的東西,這是個太大的累贅;一支獵打動物的槍,這是他防身的武器,卻找不出一根子彈;還有那豐富的幻想力,他曾設想比爾會在前方等著他並與他一起南下,結果比爾早死於狼口。飢餓的他也曾設想美美地吃上一頓鹿肉,卻可望不可及。嚴峻的事實使他更感飢餓。豐富的幻想力在嚴酷的現實面前一次又一次受重創;他唯一可以感愛到的實在的依靠是那67根火柴,它曾溫暖那顆失落無助的心,並給他以前行的些許勇氣,所以他視如珍寶般地小心包裹。文中有一個細節,他將那67根火柴數了4、5次仍意猶未盡地想再數數,這有點卑瑣的舉動也許看起來會很可笑,可是火,對於處在那樣未知的、恐怖的自然界裡,是多麼重要的工具和能源。他珍惜火柴,因為他珍惜他的生命。

那時,威脅他生命的因素很多。首先是孤獨,孤獨意味著無助。無助地行走在危機四伏的曠野中,孤獨一次又一次企圖吞噬這個單薄的生命。其次是飢餓,飢餓是無法用言語形容的,他只能靠槳果之類充飢度日,而這些東西又是稀少的,他只有在飢餓的死亡線上掙扎著,以致在獲救後,他歇斯底里地囤積食物的行為也能讓人感受到當初的飢餓是怎樣脅迫著他的生命。最後是狼群的威脅;狼群在他周圍頻頻出現,他也曾看到狼群捕食時那撕咬的血腥。當他面對同伴的屍骨時,那種感覺就更深切了,因為那昭示了他的命運。他與那頭病狼之間存在一種競爭關係,他們為生存權利而戰,誰倒下來就意味著對方的勝利。環境逼迫主人公回到那個茹毛飲血的原始時代,因為適者生存。

文中沒有言說的是對生活的渴望,主人公用行動證實了一切。

在生存信念的感召下,他無所不能。因為有信念,即使過著風餐露宿,食不裹腹的日子,他仍堅持著;因為有信念,取捨就有了原則。再耀眼的黃金的光輝此時也顯得暗淡了。因為有信念,無懼路途的艱險,無畏敵手的凶猛。

《熱愛生命》製造了一個絕境,在這樣的絕境中主人公通過自己的行動,在他尋找求生之路的過程中,我們也抽絲剝繭地看到了生命的原意。不是對財富的迷戀,不是對飛黃騰達的嚮往,僅僅是為了活著。是的,就是為了活著,雖然聽起來是那麼簡單,但它卻是一直支撐著主人公的支柱,對生命本身的渴求,使他的咆哮能嚇退一隻熊並在最後咬死了病狼。讀到這裡,我突然想到我們常常也會為平庸中的一點升遷或佔有而趾高氣揚吧,也會為貧窮時的一點不公或失去而氣急敗壞吧,難道這就是生命的意義或生活的全部?生活中越來越多的慾望只會讓人更加頭腦發熱,更加迷茫。對一些得失、榮辱,我們之所以有的時候無法看得開,恰恰在於我們把它們放到了放大鏡下面,於是它們成了我們眼中的一切。我們總會因為為什麼別人有而我沒有焦慮過,因為為什麼該我有而我沒有氣憤過,也許這些想法本身並沒有對錯,但在這一切都無法實現或在短時間內無法實現的時候,我們又何妨把它們統統放入生命的本意這個前提下,把它們和活著的幸福比較,把它們和人生的漫漫旅途比較?可能這會讓我們更心安理得一些吧。

當然,我更欽佩的是主人公即使在這樣無助的關頭依然能維持一個人的尊嚴——他沒有為了活下去而去啃食同伴的屍骨。在他的生命受到如此嚴重威脅的時候,當飢餓在不斷榨乾他的生命的時候,他能有這樣的舉動實在令人感佩,我想假如他在這時去吮了同伴的骨頭,那麼這個故事便不會如此深刻地打動人心,甚至有些讓人厭惡。正是因為在這樣生死存亡的關頭,主人公所表現出的人性而不是野性,讓我感動於生命的偉大。

讀《熱愛生命》有感5

那是一株“懸崖之鬆”。

鬆將僅有的根深深地,堅實的扎入懸崖的邊緣,樹幹已經枯萎到看不出半點清新,枝條上再也找不出一顆果實,但鬆卻依然如呵護孩子般呵護著她僅存的一切。

那是一朵“迎霜之菊”。

秋光將盡,生命不止,孤傲的秋菊依然昂首挺胸,去迎接那冰冷的寒霜,無所畏懼。

那是一條“竭澤之魚”。

太陽火辣辣的照在一灘的淤泥裡,一條魚鱗已經有些乾癟的魚正在努力地向外翻滾,他正在用自己的力量去爭得最後的生的時間。

那是一根“風中之草”,在狂風中(拚命)牢牢地抓住地面……

那是一片“浪中之葉”,在波濤中維持著自己得扁舟……

我仰望著,淚水充盈著眼眶。

生命不僅僅是生與死,在生死之間往往會迸發出一種超自然的力量,這種力量讓大自然都為之震動,他發出的聲響將響徹雲霄。

我仰望生命……

讀《熱愛生命》有感6

一首《生命的歌唱》蕩氣迴腸。它唱出了經歷了生與死的考驗的汶川人民永不倒下的堅強。生命被汶川人民演繹的如此高亢。那麼,歐洲文藝復興時期的蒙田又是如何看待生命的,學習了蒙田的《熱愛生命》,你又有什麼收穫呢,今天特地給大家整理了讀蒙田《熱愛生命》有感,一起來看看吧!

今天要講授蒙田的《熱愛生命》,我一直認為現在的學生還小,還不適合接受關於生命之類的沉重話題。但是文章確實是經典,短小精悍。

文章開頭,蒙田變亮明自己的觀點:生命是值得稱頌,富有樂趣的。繼而,作者認為我們每個人都應該懷著感恩的心去看待個體的生命。他說:“我們的生命受到自然的厚賜,它是優越無比的,如果我們覺得不堪生之重壓或是白白虛度此生,那也只能怪我們自己。”這就進一步告訴世人,人生並不存在什麼不能承受的重,到處都是色彩斑斕,時時都是陽光彩虹,只不過我們還沒有修煉到這重境界罷了。

文中,蒙田還引用了古羅馬哲學家塞涅卡的名言:“糊塗人的一生枯燥無味,躁動不安,卻將全部希望寄託於來世。”這似乎是在說宗教的消極性,因為宗教往往認為此生的痛苦是合理的,是人類在贖罪,贖罪結束了,人就可以在來世進入天堂。看來,蒙田對這種觀點是持懷疑態度的。

“我想靠迅速抓緊時間,去留住稍縱即逝的日子;我想憑時間的有效利用去彌補匆匆流逝的光陰。剩下的生命愈是短暫,我愈要使之過得豐盈飽滿。”文章的結束,作者告訴了讀者怎樣去熱愛生命。熱愛生命不是簡單地享受生活,而是勤奮創造,充實自己的人生。只有這樣,人的一生才不會在碌碌無為中度過。

禁不住又想起了奧斯特洛夫斯基的話:人的一生應當這樣度過……

讀《熱愛生命》有感7

生命是短暫的,是美妙的,生命是掌握在自己的手中。我們應該熱愛生命,珍惜生命。生命在閃耀中現出絢爛,在平凡中現出真實。今天我就讀了一本叫《熱愛生命》的書。

生命是活在這個世界上的本錢,這本書介紹的是這些年來青少年死亡事故,以此提醒我們生命的重要。在本書中,我看到了一個故事,一個少年因為承受不了家庭對他的學習要求,竟想服下老鼠藥自殺。這個少年與他的父母親都缺少了一種溝通,這種溝通,是父母與孩子們不可或缺的。有許多父母,都望子成龍,望女成鳳,忘記了孩子們的理想,一味讓孩子們勤奮讀書,走上自己為孩子鋪的路,這樣的家庭,孩子們都懷有比別家的孩子高的叛逆的心情,每個人都希望走自己的路,不用父母操心,父母的過分擔憂,會成為孩子們過度負擔,讓孩子走上不歸之路,其實我們只需要做好自己,不讓父母擔心就行了。生命誠可貴,希望同學們能好好珍惜生命,去體會生命的分分秒秒,我們熱愛生命,不是天生,而是後天的珍惜,我們擁有生命,是上天給予的,就應該讓它過的多姿多彩,不抱有一絲後悔,請記住,總有一盞燈為你而留,只要笑一笑,沒什麼過不了。相信自己,生命只有一次。讀著讀著,讓我感觸良多,更讓我想起以前學過的一篇由杏林子所寫的課文《生命生命》。通過學習我感受到生命是無價之寶,也許,就在那一瞬間,生命就可能永遠地離開自己,我們一定要愛惜生命,決不讓它白白流失,我們必須對自己負責。

從作者所經歷到的“飛蛾求生”,又到了作者所看到的“磚縫中長出的小瓜苗”,到了作者所經歷的“傾聽心跳”使我們懂得生命的價值。飛蛾眼看自己的生命快丟失了,但他掙扎著,希望作者放了它。小瓜苗衝破堅硬的外殼,再沒有具備的條件下,茁壯生長,可見生命的勇氣,多麼強大。作者傾聽自己的心跳,有了極大的震撼。凡是生物、植物,都有自己寶貴的生命,所以我們一定要珍愛生命!

一個人的生命單單屬於自己,我們一定要對生命負責,好好使用生命,讓我們的生命更加美好!讓我們熱愛生命,體會生命,過好每一天,每一秒。

讀《熱愛生命》有感8

《熱愛生命》製造了一個絕境,在這樣的絕境中主人公通過自己的行動,在他尋找求生之路的過程中,我們也抽絲剝繭地看到了生命的原意。不是對財富的迷戀,不是對飛黃騰達的嚮往,僅僅是為了活著。是的,就是為了活著,雖然聽起來是那麼簡單,但它卻是一直支撐著主人公的支柱,對生命本身的渴求,使他的咆哮能嚇退一隻熊並在最後咬死了病狼。讀到這裡,我突然想到我們常常也會為平庸中的一點升遷或佔有而趾高氣揚吧,也會為貧窮時的一點不公或失去而氣急敗壞吧,難道這就是生命的意義或生活的全部?

生活中越來越多的慾望只會讓人更加頭腦發熱,更加迷茫。對一些得失、榮辱,我們之所以有的時候無法看得開,恰恰在於我們把它們放到了放大鏡下面,於是它們成了我們眼中的一切。我們總會因為“為什麼別人有而我沒有”焦慮過,因為“為什麼該我有而我沒有”氣憤過,也許這些想法本身並沒有對錯,但在這一切都無法實現或在短時間內無法實現的時候,我們又何妨把它們統統放入生命的本意這個前提下,把它們和活著的幸福比較,把它們和人生的漫漫旅途比較?可能這會讓我們更心安理得一些吧。

當然,我更欽佩的是主人公即使在這樣無助的關頭依然能維持一個人的尊嚴——他沒有為了活下去而去啃食同伴的屍骨。在他的生命受到如此嚴重威脅的時候,當飢餓在不斷榨乾他的生命的時候,他能有這樣的舉動實在令人感佩,我想假如他在這時去吮了同伴的骨頭,那麼這個故事便不會如此深刻地打動人心,甚至有些讓人厭惡。正是因為在這樣生死存亡的關頭,主人公所表現出的人性,讓我感動於生命的偉大。

讀《熱愛生命》有感9

從來沒有如此痴迷瘋狂地愛上一本書,讀了一遍又一遍,並沒有覺得乏味或厭倦。有空就翻翻,看到精彩片段,彷彿自己也來到那個情景,隨主人公的快樂而快樂,難過而難過,度過一幕幕難忘的鏡頭……

他是一位傷痛纏身、孤獨一人的淘金者,在荒無人煙的雪野裡,在飢餓和野狼的威脅下,這個幾乎要與死神見面的人,卻仗著求生的慾望,不畏艱辛,拼死抗爭,終於以過人的毅力把死亡踩在腳下,奏響了一曲對人類精神和生命的讚歌。

是什麼使他這麼堅強?是什麼使他戰勝死亡?是求生的慾望使他行進,是對生命的熱愛使他突破奇蹟,是對人生的希望成就了他的方向!生命有時顯得十分脆弱,不堪一擊;但有時卻那麼偉大,能熬過黑暗,迎來光明。

生命是天地創造的奇蹟,有的人生命重於泰山,有的人生命卻輕於鴻毛。生命重於泰山,是因為這個人看重生命,熱愛生命;生命輕於鴻毛,是緣於此人輕生,對生死不屑一顧,俗話說“將生死置之度外”,本是形容英雄或烈士的偉大無畏,百折不屈,頂天立地,如今放在另外的人手裡,便是厭倦生命,甚至厭惡生命的代名詞。不過千萬要記住,熱愛生命,不是害怕生命的逝去,竭力維護生命,“貪生怕死”,而是把握活在世上的每一秒,有一個追求,目標,這才是熱愛生命的定義。

本書主人公在逆境中求生的精神值得尊敬,值得發揚。一個人能超越自己已是了不起的事,但能在傷痛、絕望、恐懼並存的情況下超越自己,該用什麼樣讚頌的字眼來形容了呢?此時他的名字似乎已不重要,重要的是他對生命的態度。讓我們真誠地敬佩他,並記住他!

生命如此可貴,同時又是如此短暫,只有對自己一分一秒的負責,才能對得起自己的生命,對得起自己。

讀《熱愛生命》有感10

這個故事講的是:一個美國西部的淘金者在返途中越過一條河時不小心扭傷了腳腕,他的夥伴一比爾無情地拋棄了他,他獨自在荒原上找尋出路。腳傷讓他走路非常困難,更為可怕的是飢餓。在無奈中,他將自己淘來的沙全平均分成兩份,將其中一份藏好,自己帶著另外一份繼續前行。令他喜出望外的是,他在途中發現了一隻受傷的松雞,他忍著劇烈地腳痛拼命地去追趕那隻松雞,結果迷路了。此時的他消耗掉了太多的體力,因而他選擇把剩下的沙分成了兩份,然而這一次他把其中的一份直接撒在了地上。沒過多久,他就把所有的金沙全都扔掉了。就在他非常虛弱時,他遇到了一隻病狼。他發現這隻狼跟在他的身後,舔著他的血跡尾隨著他。就這樣,兩個瀕臨死亡的生物在荒原上互相獵取對方。為了活著回去,最終戰鬥中獲得了勝利,他咬死了狼,喝了狼的血。最終他獲救了。

讀完這篇文章之後,讓我更加深刻認識到了生命的珍貴,文章主人公對生命的熱愛也同樣使我感觸頗深。

法國文學家羅曼羅蘭曾經說過:“世界上只有一種英雄主義,那就是了解生命而且熱愛生命的人。 ”

那麼,那些放棄自己生命的人呢?因為一些小事,就輕言放棄生命的人呢?他們實在是太可笑了。世界上最珍貴的東西莫過於是生命了。有了生命,就才有可能擁有一切。

現在的年輕人養成了吸菸、酗酒、、吸毒陋習,摧殘自己的生命,使自己生命千瘡百孔、腐爛不堪。在我們的語文書上有這樣一句話:“人的生命只有一次。人的一生應當這樣度過:當他回首往事時,不會因虛度年華而悔恨,也不會因碌碌無為而愧疚。這樣,在臨死的時候,他就能夠說我把自己的整個生命和全部精力都獻給了世界上最壯麗的事業——為人類解放而奮鬥。”

不放棄自己,就是熱愛生命。

讀《熱愛生命》有感11

暑假裡,我讀了一本書,叫做《熱愛生命》,作者是美國著名作家——傑克倫敦。這本書中收錄了《熱愛生命》、《雪虎》、《一塊牛排》、《墨西哥人》等許多傑克倫敦表現生命在極限狀態下不屈抗爭的作品,讀後令人感慨萬千。

傑克倫敦的作品多以歌頌生命為主題,《熱愛生命》就是他的著名短篇小說之一。這篇文章講述的是一位淘金者在美國經歷的幾天艱苦生活。他一路上風餐露宿,飢不擇食,寒不擇衣,還與野狼和棕熊進行了激烈的搏鬥,最終憑著頑強的毅力存活了下來。在《一塊牛排》一文中,逐漸衰老的拳擊手湯姆金在面對年輕氣盛的桑德爾時,並沒有屈服,而是利用戰術,不斷消耗他的體力,幾次將他打倒,卻因為體力不支而惜敗。《雪虎》一文中,一隻名叫“雪虎”的被馴化的狼來到人類世界,先後被不同的人撫養。然而這些人對待它的方式卻各不相同,有的對它很體貼,有的對它很冷酷。經歷過殘酷的現實後,它最終被一戶人家收留,過上了安定的生活……

這本書中的人物有著不屈不撓的精神,從淘金者到湯姆金、從雪虎到利威拉,個個都是典型的不向命運低頭的“硬漢”。他們在死亡壓力下的生存意志和在自然困境中的頑強掙扎,是我們每個人都無法比擬的。而這本書也告訴我們要時時刻刻保持樂觀向上的精神,做一個生活的強者。

讀《熱愛生命》有感12

熱愛生命

——汪國真

我不去想是否能夠成功

既然選擇了遠方

便只顧風雨兼程

我不去想能否贏得愛情

既然鍾情於玫瑰

就勇敢地吐露真誠

我不去想身後會不會襲來寒風冷雨

既然目標是地平線

留給世界的只能是背影

我不去想未來是平坦還是泥濘

只要熱愛生命

一切

都在意料之中

追我所求,義無反顧

——《熱愛生命》有感

“只要熱愛生命;一切,都在意料之中”

這是汪國真詩作——《熱愛生命》中的一句話,它將執著灌注於字裡行間,從容不迫、娓娓道來。全詩從成功、愛情、奮鬥、未來四個意象著手,細膩地描繪了對生命義無反顧的不悔追求。詩句風格清新淡雅、凝練樸實,潤物無聲地熨帖讀者心靈,兼具教化意義。

“遠方在哪裡?風前面是風,道路後面還是道路”這種看似永無盡頭的追逐,猶如西西弗斯不停推上山卻時刻滾落的那顆巨石。於是,在這樣一個現實胚胎中,分化出了兩種截然不同的人生——悲觀主義和樂觀主義。然而,不論樂觀主義者,即使悲觀消極如川端康成,依舊以一顆赤子之心珍愛生命。前方很渺茫,面對如斯其修遠兮的追求,我們又應該秉持怎樣的態度?

飄撒在石縫中的樹種,咬定青山、吸風飲露,幾經寒暑、幾度春秋,長成了遒勁蔥鬱的大樹;秋風過境,衰草留根土中、迎霜耐雪,待到春來,又萋萋綠染了大地,於是歲歲枯榮,生生不息;失了雙腳的鴨子,一個似乎應該遺棄的卑微生命,以笨拙的飛翔贏得了它的美麗和尊嚴……自然萬物蓬勃生意,優勝劣汰,以其頑強展示其不容褻瀆的尊貴。汪國真則淡淡言明:不論是否成功,選擇遠方,就只往前追尋;不論是否獲得,選擇愛情,就只往前追尋;不論艱辛與否,選擇奮鬥,就往前追尋;不論難過與否,選擇未來,就只往前追尋。那麼,在我的世界中,還有什麼理由不義無反顧地追我所求呢?

當生命如同達摩克利斯之劍,懸在頭頂,將我們陷入岌岌可危的困境。與其被動畏懼退縮,不如主動地奮起搏鬥,做生活的主宰者。在坎坷的生命裡,曾經的我們是生活中的西西弗斯,也許抱怨不平,但當回首往事時,也許卻如普希金般,將過去的一切視為親切的懷念。我們義無反顧的追求,需要的是一個作為後盾的堅定信念——熱愛生命。這信念是對生活的一種體會、一個態度:讓生命璀璨如紅日、剛勁如松柏;抑或是幽微如燭光、脆弱如朽木。有了目標,有了追逐,才有了人生;一個人消磨時光,自暴自棄,那麼他的人生也將跟著裹足不前,其活著的便是具軀殼。而懷揣信念,便就帶上了希望,暈染了快樂。那麼,活著,就是在追求中陶醉,抗爭中燦爛,挫折中完整。

奮鬥是源於對生命的熱愛,對所有的瞬間與長久的珍視。熱愛,不僅是這樣至死方休的情感,還有對生命的充分利用和無悔奉獻。我清楚地知道,人生路上不僅僅是純淨湛藍的天空和靜美幽香的風景,更多的.是大浪淘沙、霜風雪雨和荊棘攔路。但“只要熱愛生命;一切,都在意料之中”、也會相信“只要願意去做,人,無所不通”。縱然理論付諸實踐總差一步距離,但我將不懈努力。不論愛情,不論事業,不論未來,不論奮鬥歷程,我將秉持堅定的信念、做好面對困難的準備、鼓起百折不撓的勇氣,追我所求、義無反顧。那麼,總算是不辜負生命,總算無愧於生命的價值。

讀《熱愛生命》有感13

《熱愛生命》是我讀過的一本書,這本書給我介紹了達爾文的一生。 理斯、達爾文是19世紀英國的一位著名的博物學家,他寫過好多書,比如《物種的起源》啊,《人類的起源》啊,《攀援植物》等等,都是在他筆下誕生的,一聽這書名就可以知道達爾文很喜愛大自然。

他在劍橋大學學習的經歷使他獲得了遊歷各大州的機會。經過5年的遊歷考察,遇到的困難和挫折使他成為一位成熟的植物學家。 達爾文從兒童到成人,從成人到中年,從中年到老年,直到死,奮鬥了一生,一生都在研究大自然中的生物,探索大自然的奧祕,他死後,人們為了紀念他,還將他葬在伊薩殼牛頓的旁邊呢!他一生都堅持著他自己的興趣,永不改變,聽清楚,是一生呢!在想想我們,一會兒喜歡這個了,就對這個感興趣,一會覺得這個興趣不好了,又換另一個。

我們和達爾文比起來,可真是有著天壤之別啊! 我從這本《熱愛生命》中體會到了什麼才是真正的堅持不懈,什麼是真正的堅忍不拔,什麼是真正的破釜成舟。達爾文是一位了不起的人! 讀書一定要認真讀,才能真正讀懂,才能長知識,不然就是竹籃打水-一場空!

讀《熱愛生命》有感14

主人公獨行於茫茫曠野上,他的同伴棄他遠去了,困頓中的他究竟該何去何從?

他唯有的是一個疲憊不堪的身軀,在艱難的掙扎著;一個沉重的包袱,那似乎是他身上最貴重的東西——黃金,此時已經於他無益,甚至是足以致命的東西,這是個太大的累贅;最貴的是那一支,是他生存下去的武器,但是卻沒有了一發子彈;還有那豐富的幻想力,飢餓的他設想美美地吃上一頓鹿肉,卻是那麼的可望不可及。

嚴峻的現實更使他飢餓。豐富的幻想力在嚴酷的現實面前一次又一次遭到重創;唯一實在的依靠是那67根火柴,用它來溫暖那顆掙扎的心,因此他視如生命般地小心珍惜。

此時,孤獨無助正在嚴重的威脅他的生命。寂寞的行走在危機四伏的沼澤中,孤獨一次又一次企圖吞噬這單薄的生命。飢餓難耐的他靠槳果野草之類來減緩胃的空虛,而這些東西又是稀少的,他只有在飢餓的死亡線上不停的掙扎著,以致在獲救後,他歇斯底里地囤積食物的行為也能讓人感受到當初的飢餓是怎樣脅迫著他的生命。最後狼群在他周圍頻頻出現時,他感受到了狼群對他的威脅是如此的可怕。當他面對同伴的屍骨時,那種感覺就更深切了,他彷彿從那屍骨上預見了自己的命運。他與那頭病狼之間存在一種競爭關係,他們為生存而戰,誰倒下來就意味著對方的勝利,因此他只能毫無保留的去與那隻病狼戰鬥。

為了生存,他堅持了下來。因為有信念,即使風餐露宿,食不裹腹,他仍堅持著;因為有信念,取捨在那一刻就顯顯得那麼的明智,再耀眼的黃金此時也顯得暗淡了。因為有信念,無懼路途的艱險,無畏敵手的凶猛。

《熱愛生命》,絕境中的一抹陽光。在這樣的絕境中主人公演繹了自己對生的渴望是多麼的激烈,暴露的人原始的野性,在他尋找求生之路的過程中,我們也深刻的感受到了生命的本質——並不是對金錢、權勢、一切世俗的嚮往和渴求,而僅僅是為了活著,僅僅是為了生存。

“僅僅是為了活著”,聽起來是那麼的簡單,但它卻是一直支撐著主人公的精神支柱,是主人公得已生存的根本原因。也正是因為“僅僅是為了活著”和對“生命本身的渴求”,才使他能咆哮著能嚇退一隻熊並在最後咬死了病狼。

這裡,我突然想到我們在生活中也常常會有人因為一點自己的私利,而與別人拼個你死我活,也會為上天的一點不公而消極面對生活,甚至會覺得生命沒有意義,人生沒有陽光。。。

難道這就是生命的意義或生活的全部?讀了這篇文章我想是自己的靈魂的依次洗禮,一次暴露。生活中越來越多的慾望只會讓我們更加頭腦發熱,更加迷茫、更加失落,更加的利慾薰心。。

所以在這裡我想大家說:對於那些名利,我們之所以有的時候無法看得開,只是我們沒有明白生命的本質而已,只要我們懂得了生命的本意“僅僅是為了好好的活著”,那我們就不會再對那些東西那麼執著了。偉大的生命是自然裝飾的,他不需要那些名利來裝飾了。。。

親愛的朋友們,好好活自己吧,不要不珍惜生命,更不要違背了生命的本意而活了。

讀《熱愛生命》有感15

週末閒暇時,路過一家咖啡店,店的裝修風格是我喜歡的樣子。暖黃色的燈光、潔白的牆面、濃醇的咖啡香味、書架上擺放整齊的書籍,還有一匹一坐下就把人的背部整個包裹的沙發……

時間彷彿就在這裡停止。

偶然間瞥見書架上的《熱愛生命》一書,內心竊喜,正好是我最近在讀的書。拿起,靜靜品讀。

《熱愛生命》講述的是一個淘金者經歷了在深山老林中被同伴拋棄、彈盡糧絕、一直盯著他的病狼等威脅,最後靠著頑強的求生欲終於獲救的故事。

讀完此書,我感觸頗深。

在生存面前,人性有時顯得微不足道。一如書中的比爾,面對主人公的求助,並沒有回頭,始終沒有回頭。

但面對生命,人們有時卻堅強得超出想象。絕境中的主人公,摒除怯意,拖著傷腿,艱難地向依稀的"出路"走去。

哪怕嚴重缺乏食物,哪怕環境惡劣得難以承受,哪怕遇到隨時伺機吃掉自己的病狼……

是活下去的信念,是對生命的熱愛,是對"小樹枝國度"和迪斯河畔地窖的眷戀。

主人公裹了又裹傷腿,找尋一切可以裹腹的東西,與那條病狼鬥智鬥勇並吸取了它的血液,最後甚至像一條巨型蟲子在地上蠕動著前進,終於獲得救助。

讀書就要帶著疑問一頁一頁尋找答案,就像帶著相機記錄一幀一幀真相,更好似這書中的主人公一步一步負重前行。

書中有幾句話令人印象深刻。

"生命就是這樣嗎?白白流失,然後轉瞬即逝。生,才會覺得苦。死,卻沒有任何痛。死亡就是睡眠,它意味著結束和安息。"

文中的淘金者很現實。他們來自文明世界,懷揣發財夢來到蠻荒之地。為了利益,他們相互利用、爾虞我詐,甚至為了利益,出賣同甘共苦的夥伴,兄弟情誼變得一文不值。

可就是這樣的肉體和靈魂,在險惡的現實面前,主人公也還有正視嚴酷現實的勇氣、戰勝逆境的堅強意志以及成為強者超人的英維氣概,並最終在同荒原、傷痛、飢寒、死亡的鬥爭中,贏得生存的權利,成為自然的強者。

這部小說給了我深刻的啟示:為了達到一個人生目標,就要同人生道路上的一切艱難險阻做殊死的搏鬥。

這篇小說中的主人公在重重艱難險阻面前,想要放棄生命,選擇死亡是再容易不過的事情,但他卻沒有甘心就死,選擇了抗爭。

作為一名醫務工作者,我見過很多的痛哭流涕、生離死別。但我相信,只要信念和希望不曾破滅,就該勇於面對失敗、病痛。縱使軀體痛苦,只要有勇氣面對孤獨、面對厄運,不拋棄不放棄,終將全身而退。

人,要有頑強的精神力量。

這樣的力量會讓我們勇敢地戰勝困難,努力向前,最終走向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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