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畢節大病醫保新政

來源:果殼範文吧 2.73W

2月22日,記者從畢節市衛生局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管理辦公室獲悉,畢節市近日出臺《畢節市2016年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根據《方案》,2016年大病醫療保險籌資標準為25元/人,補償起付線為5000元。另外,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分為住院統籌基金、門診統籌基金、大病醫療保險基金和風險調節金。具體跟聘才網小編來看看!

2016畢節大病醫保新政

A

籌資標準為500元/人/年

《方案》規定,2016年籌資標準為500元/人/年,其中財政補助410元/人/年,個人繳費90元/人/年。

對精準扶貧建檔立卡貧困人口中的大病患者、特困供養人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員、享受撫卹補助的優撫物件、農村計生“兩戶”家庭成員、二十世紀六十年代初精減退職老職工、艾滋病人和艾滋病機會性感染者、家庭經濟困難的精神病患者、肇事肇禍的精神病患者、低收入家庭中的重病患者、重度殘疾人以及80歲以上低保老年人、因醫療自付費用過高導致家庭無力承擔的患者等特殊人群的參保金繳納,按照《畢節市提高農村特殊人群醫療救助保障水平促進精準扶貧工作方案(試行)》規定執行。

《方案》提出,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分為住院統籌基金、門診統籌基金、大病醫療保險基金和風險調節金,2016年籌資總額為500元/人/年,其中325元用於住院統籌,25元用於大病統籌,125元用於門診統籌,25元用於風險調節金。

B

市內醫院起付線最低為100元

《方案》明確了2016年市級新農合定點醫療機構補償政策:市內一級醫院起付線為100元,市內縣級二級公立醫院、二級標準設定民營醫院和一級專科醫院起付線為300元,市級二級公立醫院起付線為400元,市內三級醫院及二、三級標準設定專科醫院經轉診起付線為500元,未經轉診起付線為1000元,畢節市以外的公立醫療機構,是省級定點醫療機構經轉診的按省級規定執行(省級Ⅰ類經轉診1000元,未經轉診1500元,省級Ⅱ類經轉診1500元,未經轉診2000元),不是省級定點醫療機構經轉診的1500元,未經轉診的2000元;本省內、畢節市以外省、市級納入定點和各縣(區)2015年已納入縣級定點(僅限簽約縣〈區〉)的民營醫院經轉診的1500元,未經轉診的2000元。每次住院都應交起付費,低於起付線以下的.看病就醫費用由個人自付。

參保患者在各級定點醫療機構住院,符合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報銷範圍的住院費用按比例予以補償,不設封頂線。市內一級醫院85%,市內縣級二級公立醫院、二級標準設定民營醫院和一級專科醫院75%,市級二級公立醫院70%,市內三級醫院及二、三級標準設定專科醫院經轉診的65%,未經轉診的55%。畢節市以外的公立醫療機構,是省級定點醫療機構的按省級規定執行(省級Ⅰ類經轉診大於1000元小於等於8000元部分50%,大於8000元部分60%,未經轉診的30%;省級Ⅱ類經轉診大於1500元小於等於8000元部分50%,大於8000元部分60%,未經轉診的30%),不是省級定點醫療機構經轉診的55%,未經轉診的30%;省內省、市級納入定點和各縣(區)2015年已納入縣級定點(僅限簽約縣〈區〉)的民營醫療機構,經轉診的55%,未經轉診的30%,其餘的民營醫療機構不予報銷。

C

部分專案不設起付線

《方案》提出,慢性病門診和大病門診應由二級及以上公立醫院認定,由經辦機構指定所用藥物和定點醫療機構,不設起付線,費用累計計算,資金由住院統籌基金中支出。

慢性病門診診療比照同級醫院住院補償比例每月結報一次(包括原發性高血壓Ⅱ期及以上、心臟病併發心功能不全三級及以上、冠心病、心肌梗死、腦萎縮、腦出血及腦梗塞恢復期、慢性活動性肝炎、慢性阻塞性肺氣腫及肺心病、癲癇、精神病、肝豆狀核變性、失代償期肝硬化、糖尿病、系統性紅斑狼瘡、帕金森氏病、重症肌無力、甲亢、甲減、腦癱、慢性腎炎、白癜風、類風溼性關節炎)。

大病門診診療比照同級醫院住院補償比例提高10個百分點實行即審即報(包括再生障礙性貧血、白血病、血友病、精神分裂症、惡性腫瘤、慢性腎功能不全、器官移植抗排異治療)。《方案》還提出,慢性病門診補償每人每年(包括1種至多種慢性病)封頂線5000元;大病門診補償每人每年封頂線50000元(實行省級單病種管理的除外)。慢性病門診補償每人每年超過5000元或大病門診補償每人每年超過50000元,全年累計合規自付部分超過大病醫療保險賠付起付標準的,不享受大病醫療保險補償。慢性病和大病門診診療不按指定用藥或不在指定的定點醫療機構就醫所產生的費用一律不予補償。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