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鎮職工養老保險新政策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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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兩會上明確提出2016年退休養老金上調最新規定,上調幅度將達到6.5%。2016養老金上調標準有望增加140多元,2016年退休養老金將超過2200元。雖然養老金今年已經是第12次上調了,但是在養老金連續上調的背後還有養老金結構性缺口的尷尬問題存在。下面聘才小編為大家收集整理的城鎮職工養老保險新政策2016。歡迎大家閱讀!!

城鎮職工養老保險新政策2016

我國目前六十歲以上的老年人口達到14.9%,到2020年老年人口將達到19.3%,到2050年老年人口達38.6%,在這個過程中,勞動年齡人口的人數一直在下降。人社部部長部長表示有資料測算,2020年職工養老金的撫養比將下降到2.94:1,到2050年職工養老金的撫養比將下降到1.3:1,養老金的支出面臨巨大的壓力。

資料表明2015年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收入是2.92萬億元,總支出是2.57萬億元,當期的結餘是3000多億元。“從全國的情況來看,養老保險基金不存在缺口,支付能力能夠達到17個月。

有專家建議,多元化退休可緩解養老金壓力。參考了一些發達國家的經驗。比如德國在勞動力缺乏、社保基金支付壓力加大的情況下,採取對65歲以前退休勞動者階梯式地減少養老金。瑞典是在法定退休年齡內,可以選擇退休和就業,也就是在規定的退休年齡前,實行部分就業、部分退休開始領取一部分養老金,其中還明確了在60歲到64歲之間提前退休領取養老金的勞動者,每月可以減少0.5%的養老金。

60歲到70歲之間工作的老年人可以根據自身情況繼續工作而暫時不領養老金,也可以一邊領取部分養老金,一邊繼續工作。所以我覺得可以引入這種方式,緩解目前社保基金的'支付壓力,同時緩衝老齡社會給社保基金帶來的收不抵支的風險。

一.養老保險補繳年限

1.參保時,男未滿60週歲、女未滿55週歲的人員

①.補繳2011年6月30日前工作期間的繳費年限後繼續繳費至男年滿60週歲、女年滿55週歲時實際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的,按規定辦理領取基本養老金手續;

②.實際繳費年限累計不足15年的,可延長繳費至滿15年,延長繳費至男年滿65週歲、女年滿60週歲時,實際繳費年限累計仍不足15年的,可一次性繳費至滿15年,按規定辦理領取基本養老金手續。

2.參保時,男年滿60週歲、女年滿55週歲的人員

①.補繳2011年6月30日前工作期間的繳費年限後,一次性補繳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的,按規定辦理領取基本養老金手續;

②.補繳繳費年限累計不足15年的,可延長繳費至滿15年,延長繳費至男年滿65週歲、女年滿60週歲時,實際繳費年限累計仍不足15年的,可一次性繳費至滿15年,按規定辦理領取基本養老金手續。

二.養老保險繳費基數和比例

1.參保時,補繳參保前繳費,繳費基數統一按辦理參保繳費手續時全省(或設區市,由各設區市明確規定,下同)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核定,繳費指數統一按0.6計算;

2.參保後,繳費基數按當年靈活就業人員繳費基數政策中有關規定執行,指資料實計算。繳費比例統一按20%計算。

3.2013年12月31日前參保人員,補繳2012年前的繳費基數,可按2011年全省(或設區市)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核定;

4.2013年12月31日前參保人員補繳後,應按規定繳納2013年基本養老保險費,繳費基數按各設區市確定的當年靈活就業人員繳費基數政策中有關規定執行。

三.養老保險補繳範圍

凡同時具備下列條件的人員,本人自願,可按個人身份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補繳在原單位工作期間的基本養老保險費:

1.2011年6月30日前曾經與我省城鎮企業(包括城鎮集體企業、勞服公司、五七工廠、家屬工廠等)、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或形成事實勞動關係,後因各種原因解除勞動關係或離開原單位,且能提供有效原始材料的未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人員(包括未參保的返城未安置就業知青);

2.2010年12月31日及辦理參保繳費手續時均具有我省城鎮戶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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