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安全事件應急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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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平日的學習、工作和生活裡,有時會突發意外事故,為了避免造成重大損失和危害,總歸要預先編制應急預案。那麼大家知道應急預案怎麼寫才規範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生物安全事件應急預案,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生物安全事件應急預案

生物安全事件應急預案1

  一、總則

(一)目的對中心醫學工作者健康與安全負責的精神,加強中心實驗室生物安全的管理,制定有效的應急處理程式和控制措施,以保證在實驗室發生生物安全事件時,做到應急準備充分,資訊渠道暢通,指揮系統有效,反應機制靈敏,從而遏制生物安全事件危害的進一步擴大,保證中心相關人員的健康,保證公眾健康和社會穩定。

(二)工作原則

1、預防為主 常備不懈

2、設施規範 管理到位

3、主動監測 反應及時

4、依法處理 措施果斷

5、機制通暢 遏制危害

(三)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發生於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內部的、與實驗室安全相關的、危害中心工作人員健康以及社會公眾健康和社會穩定的所有事件。主要包括:

1、病原微生物和有毒有害化學試劑的實驗室汙染事件;

2、工作人員受到實驗室內有毒有害病原微生物或有毒有害化學試劑的感染或侵害;

3、病原微生物、有毒有害化學試劑被洩漏出實驗室事件。

4、由於停電、火災等不可預測因素所引起的實驗室其他汙染事件。

(四)編制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

2、《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

3、《實驗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

(五)預案啟動

當出現

(三)中的任意情況,啟動本預案。

  二、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任務

(一)組織機構

實驗室生物安全應急領導小組: 組長:張九斌

成員:張峰

安翠

生物安全事件應急處理工作組 組長:張九斌

成員:張峰

安翠 張偉 趙忠峰 張林 李錦超

呂慶琳 張強

(二)職能與工作

領導小組:制定實驗室生物安全防護指導方針,規劃對中心實驗室的硬體建設、組織實施科學管理。在實驗室生物安全事件發生時,決策指揮,調動人員,全面部署。

應急處理工作組:制定中心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辦法,建立規章制度和實驗室操作規範,對中心各類實驗室的安全進行監督檢查,督促各項生物安全管理責任和措施落實到位;突發事件發生時,在領導小組的指揮下實施全面的應急工作。

  三、預防預警

(一)預防

1、加強實驗室標準化建設,對實驗室裝置的配置、個人防護和實驗室安全行為應按《實驗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做出明確規定。

2、建立實驗室病原微生物專庫,建立有毒有害化學試劑專庫。對於傳染病病原樣本、劇毒化學品建立嚴格的監督管理制度

3、增強安全意識,合理完善實驗室生物安全的各項規章制度。把生物安全管理責任和措施落到實處,消除安全隱患。實驗室工作人員應自覺遵守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規定,嚴格按照操作規程和技術規範開展研究工作。

4、提高警惕,加強安全保衛,防止不法之徒盜竊病原微生物和有毒有害化學試劑,用於對人群進行生物化學恐怖攻擊,對公眾健康產生嚴重損害,影響社會穩定。

(二)預警

1、建立有效的預警機制,為各種病原微生物和有毒有害化學試劑建立檔案和使用紀錄,填寫準確。每次使用後及時登記,發現遺失或被盜,立即報告(見處理程式)。

2、建立中心實驗室工作人員健康檔案,定期體檢。發現與實驗室生物安全有關的人員感染或傷害應立即報告。

3、定期開展自查,及時發現安全隱患,發出預警通報。

  四、應急控制措施

實驗室生物安全事件發生後,立即啟動中心應急機制。在中心領導小組的指揮下,有關部門進入應急狀態,對突發事件進行偵測、調查,綜合評估,採取應急處理措施,控制危害的蔓延等等。

(一)對實驗室生物安全事件綜合評估

1、流行病學調查 包括事件發生的原因、接觸人員的發病情況、引起疾病流行的可能因素等。

2、標本、樣品採集和檢驗 對汙染的物品、區域、感染的人員進行取樣和檢測,對可疑生物進行樣本檢查,進行病原的分離鑑定,以確定事件的性質與危害。

3、汙染區域劃定 對汙染區及其周圍的地區進行衛生監測。對於病原微生物和有毒有害化學品、放射源的丟失或被盜事件,應監測生活資源受汙染範圍和嚴重程度,現場調查和取證人員應採取適宜的防護措施。

(二)現場控制措施

1、根據實驗室生物安全事件發生的規模、危害的程度,可能波及的範圍,封閉或封鎖相關實驗室和實驗區。

2、傳染源控制對於受到實驗室生物安全事件影響的現症病人實行就地報告,通過“綠色通道”,送至實驗室人員感染救治的定點醫院。對於疑似病人和接觸者進行入院觀察。對於事件中的高暴露人群根據實際情況進行預防性服藥、留檢、醫學觀察或隔離。在可能波及的範圍內,開展疑似病例的搜尋,開展傳染源、傳播途徑及暴露因素的調查。

3、對於查明的微生物病原、生物毒素以及有毒有害化學品汙染的'物品要對其進行封存和銷燬,緊急封閉公共飲用水源等公眾共用設施。

4、對受到汙染實驗室等所有場所、物品等進行消毒處理,具體方法參照《消毒技術規範》。

5、保護易感人群 對易受感染的人群和其他易受損害的人群採取緊急接種、預防性投藥、群體防護等。

6、衛生知識宣教 針對事件性質,開展特異性衛生知識宣教。

7、人員疏散 出現大量或毒性極大的病原微生物和有毒有害化學試劑丟失、並有跡象出現嚴重危害公眾健康事件時,可報請政府取消集會性活動,採取必要的停工、停業、停課和人員疏散措施。

8、消除區域民眾心理障礙和精神應激採取宣傳教育、心理諮詢等方式針對性解決。

(三)追蹤監測

追蹤事件可能波及的地區的高暴露人群,開展主動監測工作,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

(四)上報與部門協調

及時上報省和市衛生和管部門,報告程式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的有關規定。

對於病原微生物、有毒有害化學試劑和放射源丟失的事件,立即上報公安部門,並與相關部門密切配合,儘快查明下落;要與衛生監督部門配合協調,搞好相關區域的食品、飲水、環境衛生監督。

對於實驗室人員受到感染和侵害事件,積極與醫療部門協調,提供有關資料,儘早確診,儘早治療,把危害降低到最小。

  五、疫情的解除

如果查明實驗室生物安全事件是由於細菌毒素或傳染性較差的病原體引起的危害較小的汙染,經實驗室消毒處理後即可解除封鎖。但對感染者必須加強治療和必要的限制。如查明生物汙染或洩漏是由於國家規定的一、二、類病原微生物,或發生上述相應疾病的病症時,應繼續封鎖,並應將封鎖區分為若干個大小封鎖圈。各封鎖圈之間應完全隔離開來,對病人進行隔離治療,對受感染者及病人密切接觸者進行隔離留驗。

解除封鎖的條件是對汙染區或疫區進行必要的衛生處理,如對病原體進行徹底的消毒或撲滅;根據情況進行了必要的殺蟲、滅鼠;對小隔離區進行終末消毒,並從最後一例病人算起,經過一個最長潛伏期仍無新的病人發生,報請批准封鎖的主管部門解除封鎖。

  六、保障措施

1、技術保障

加強科學研究,提高科技含金量,強化實驗室規範化建設。

2、人員培訓

加強對涉及實驗室生物安全的監測與預警、疫情分析評估、流行病學調查、消毒隔離技術等方面的業務培訓。

加強對實驗室業務人員在法制化管理和法律責任方面的培訓。

3、監督檢查

中心相關實驗室要定期自查,中心建立實驗室檢查制度。

4、應急演練

應急演練工作每兩年不少於1次。演練工作應根據性質的不同分類進行。

生物安全事件應急預案2

  一、總則

(一)目的對中心醫學工作者健康與安全負責的精神,加強中心實驗室生物安全的管理,制定有效的應急處理程式和控制措施,以保證在實驗室發生生物安全事件時,做到應急準備充分,資訊渠道暢通,指揮系統有效,反應機制靈敏,從而遏制生物安全事件危害的進一步擴大,保證中心相關人員的健康,保證公眾健康和社會穩定。

(二)工作原則

1、預防為主 常備不懈

2、設施規範 管理到位

3、主動監測 反應及時

4、依法處理 措施果斷

5、機制通暢 遏制危害

(三)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發生於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內部的、與實驗室安全相關的、危害中心工作人員健康以及社會公眾健康和社會穩定的所有事件。主要包括:

1、病原微生物和有毒有害化學試劑的實驗室汙染事件;

2、工作人員受到實驗室內有毒有害病原微生物或有毒有害化學試劑的感染或侵害;

3、病原微生物、有毒有害化學試劑被洩漏出實驗室事件。

4、由於停電、火災等不可預測因素所引起的實驗室其他汙染事件。

(四)編制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

2、《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

3、《實驗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

(五)預案啟動

當出現

(三)中的任意情況,啟動本預案。

  二、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任務

(一)組織機構

CDC實驗室生物安全應急領導小組:

組長:XXX

成員:XX XXX XXX XX XXX XXX

CDC生物安全事件應急處理工作組

組長:XX

成員:XXX XX XXX XXX XXX

(二)職能與工作

領導小組:制定實驗室生物安全防護指導方針,規劃對中心實驗室的硬體建設、組織實施科學管理。在實驗室生物安全事件發生時,決策指揮,調動人員,全面部署。

應急處理工作組:制定中心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辦法,建立規章制度和實驗室操作規範,對中心各類實驗室的安全進行監督檢查,督促各項生物安全管理責任和措施落實到位;突發事件發生時,在領導小組的指揮下實施全面的應急工作。

  三、預防預警

(一)預防

1、加強實驗室標準化建設,對實驗室裝置的配置、個人防護和實驗室安全行為應按《實驗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做出明確規定。

2、建立實驗室病原微生物專庫,建立有毒有害化學試劑專庫。對於傳染病病原樣本、劇毒化學品建立嚴格的監督管理制度。

3、增強安全意識,合理完善實驗室生物安全的各項規章制度。把生物安全管理責任和措施落到實處,消除安全隱患。實驗室工作人員應自覺遵守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規定,嚴格按照操作規程和技術規範開展研究工作。

4、提高警惕,加強安全保衛,防止不法之徒盜竊病原微生物和有毒有害化學試劑,用於對人群進行生物化學恐怖攻擊,對公眾健康產生嚴重損害,影響社會穩定。

(二)預警

1、建立有效的預警機制,為各種病原微生物和有毒有害化學試劑建立檔案和使用紀錄,填寫準確。每次使用後及時登記,發現遺失或被盜,立即報告(見處理程式)。

2、建立中心實驗室工作人員健康檔案,定期體檢。發現與實驗室生物安全有關的人員感染或傷害應立即報告。

3、定期開展自查,及時發現安全隱患,發出預警通報。

  四、應急控制措施

實驗室生物安全事件發生後,立即啟動中心應急機制。在中心領導小組的指揮下,有關部門進入應急狀態,對突發事件進行偵測、調查,綜合評估,採取應急處理措施,控制危害的蔓延等等。

(一)對實驗室生物安全事件綜合評估

1、流行病學調查 包括事件發生的原因、接觸人員的發病情況、引起疾病流行的可能因素等。

2、標本、樣品採集和檢驗 對汙染的物品、區域、感染的人員進行取樣和檢測,對可疑生物進行樣本檢查,進行病原的分離鑑定,以確定事件的性質與危害。

3、汙染區域劃定 對汙染區及其周圍的地區進行衛生監測。對於病原微生物和有毒有害化學品、放射源的丟失或被盜事件,應監測生活資源受汙染範圍和嚴重程度,現場調查和取證人員應採取適宜的防護措施。

(二)現場控制措施

1、根據實驗室生物安全事件發生的規模、危害的程度,可能波及的範圍,封閉或封鎖相關實驗室和實驗區。

2、傳染源控制對於受到實驗室生物安全事件影響的現症病人實行就地報告,通過“綠色通道”,送至實驗室人員感染救治的定點醫院。對於疑似病人和接觸者進行入院觀察。對於事件中的高暴露人群根據實際情況進行預防性服藥、留檢、醫學觀察或隔離。在可能波及的範圍內,開展疑似病例的搜尋,開展傳染源、傳播途徑及暴露因素的調查。

3、對於查明的微生物病原、生物毒素以及有毒有害化學品汙染的物品要對其進行封存和銷燬,緊急封閉公共飲用水源等公眾共用設施。

4、對受到汙染實驗室等所有場所、物品等進行消毒處理,具體方法參照《消毒技術規範》。

5、保護易感人群 對易受感染的人群和其他易受損害的人群採取緊急接種、預防性投藥、群體防護等。

6、衛生知識宣教 針對事件性質,開展特異性衛生知識宣教。

7、人員疏散 出現大量或毒性極大的病原微生物和有毒有害化學試劑丟失、並有跡象出現嚴重危害公眾健康事件時,可報請政府取消集會性活動,採取必要的停工、停業、停課和人員疏散措施。

8、消除區域民眾心理障礙和精神應激採取宣傳教育、心理諮詢等方式針對性解決。

(三)追蹤監測

追蹤事件可能波及的地區的高暴露人群,開展主動監測工作,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

(四)上報與部門協調

及時上報省和市衛生和管部門,報告程式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的有關規定。

對於病原微生物、有毒有害化學試劑和放射源丟失的事件,立即上報公安部門,並與相關部門密切配合,儘快查明下落;要與衛生監督部門配合協調,搞好相關區域的食品、飲水、環境衛生監督。

對於實驗室人員受到感染和侵害事件,積極與醫療部門協調,提供有關資料,儘早確診,儘早治療,把危害降低到最小。

  五、疫情的解除

如果查明實驗室生物安全事件是由於細菌毒素或傳染性較差的病原體引起的`危害較小的汙染,經實驗室消毒處理後即可解除封鎖。但對感染者必須加強治療和必要的限制。如查明生物汙染或洩漏是由於國家規定的一、二、類病原微生物,或發生上述相應疾病的病症時,應繼續封鎖,並應將封鎖區分為若干個大小封鎖圈。各封鎖圈之間應完全隔離開來,對病人進行隔離治療,對受感染者及病人密切接觸者進行隔離留驗。

解除封鎖的條件是對汙染區或疫區進行必要的衛生處理,如對病原體進行徹底的消毒或撲滅;根據情況進行了必要的殺蟲、滅鼠;對小隔離區進行終末消毒,並從最後一例病人算起,經過一個最長潛伏期仍無新的病人發生,報請批准封鎖的主管部門解除封鎖。

  六、保障措施

1、技術保障

加強科學研究,提高科技含金量,強化實驗室規範化建設。

2、人員培訓

加強對涉及實驗室生物安全的監測與預警、疫情分析評估、流行病學調查、消毒隔離技術等方面的業務培訓。

加強對實驗室業務人員在法制化管理和法律責任方面的培訓。

3、監督檢查

中心相關實驗室要定期自查,中心建立實驗室檢查制度。

4、應急演練

應急演練工作每兩年不少於1次。演練工作應根據性質的不同分類進行。

生物安全事件應急預案3

為了有效的預防微生物實驗室生物汙染,有效應對實驗室突發汙染事件,保證實驗結果的科學準確,保障實驗工作人員的健康、生命財產安全,防止實驗室汙染對周圍環境造成嚴重汙染,加強檢驗工作的質量控制和實驗室的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和《實驗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特制定本預案,確保一旦發生實驗室汙染事件及安全事故時,能及時、規範、科學、迅速有效地控制。

一、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微生物實驗室發生的、與實驗室安全相關的、危害科室工作人員健康以及社會公眾健康和社會穩定的所有事件。主要包括:

1.病原微生物的實驗室汙染事件;

2.工作人員受到實驗室內有毒病原微生物的感染或侵害;

3.病原微生物被洩漏出實驗室事件。

4.由於停電、火災等不可預測因素所引起的實驗室其他汙染事件。

當出現以上適用範圍中的任意情況,啟動本預案。

二、應急管理小組

有微生物實驗室生物安全事件應急管理小組,科主任任組長,制定實驗室生物安全防護指導方針,規劃對實驗室的硬體建設、組織實施科學管理。在實驗室生物安全事件發生時,決策指揮,調動人員,全面部署。發生突發事件後應急處理小組全體成員,應立即按實驗室汙染突發事件處理的技術規範,採取有效措施控制事件、調查原因,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三、預防措施

1.加強實驗室標準化建設,對實驗室裝置的配臵、個人防護和實驗室安全行為應按《實驗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做出明確規定。

2.建立實驗室病原微生物專庫,對於傳染病病原樣本建立嚴格的監督管理制度。

3.增強安全意識,合理完善實驗室生物安全的各項規章制度。把生物安全管理責任和措施落到實處,消除安全隱患。實驗室工作人員應自覺遵守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規定,嚴格按照操作規程和技術規範開展研究工作。

4.提高警惕,加強安全保衛,防止不法之徒盜竊病原微生物和有毒有害化學試劑,用於對人群進行生物化學恐怖攻擊,對公眾健康產生嚴重損害,影響社會穩定。

5.建立有效的預警機制,為各種病原微生物和有毒有害化學試劑建立檔案和使用紀錄,填寫準確。每次使用後及時登記,發現遺失或被盜,立即報告。

6.建立實驗室工作人員健康檔案,定期體檢。發現與實驗室生物安全有關的人員感染或傷害應立即報告。

7.定期開展自查,及時發現安全隱患,發出預警通報。

四、應急控制措施

實驗室生物安全事件發生後,立即啟動中心應急機制。在中心領導小組的指揮下,有關部門進入應急狀態,對突發事件進行偵測、調查,綜合評估,採取應急處理措施,控制危害的蔓延。

1.綜合評估實驗室生物安全事件

1.1流行病學調查包括事件發生的原因、接觸人員的發病情況、引起疾病流行的'可能因素等。

1.2對汙染的物品、區域、感染的人員進行取樣和檢測,對可疑生物進行樣本檢查,進行病原的分離鑑定,以確定事件的性質與危害。

1.3對汙染區及其周圍的地區進行衛生監測。對於病原微生物的丟失或被盜事件,應監測生活資源受汙染範圍和嚴重程度,現場調查和取證人員應採取適宜的防護措施。

2.現場控制措施

2.1根據實驗室生物安全事件發生的規模、危害的程度,可能波及的範圍,封閉或封鎖相關實驗室和實驗區。

2.2對於受到實驗室生物安全事件影響的病人實行就地報告,通過“綠色通道”,送至實驗室人員感染救治點。對於疑似病人和接觸者進行入院觀察。對於事件中的高暴露人群根據實際情況進行預防性服藥、留檢、醫學觀察或隔離。在可能波及的範圍內,開展疑似病例的搜尋,開展傳染源、傳播途徑及暴露因素的調查。

2.3對於查明的微生物病原,要對其進行封存和銷燬,緊急封閉公

共飲用水源等公眾共用設施。

2.4對受到汙染實驗室等所有場所、物品等進行消毒處理,具體方法參照《消毒技術規範》。

2.5保護易感人群對易受感染的人群和其他易受損害的人群採取緊急接種、預防性投藥、群體防護等。

2.6衛生知識宣教針對事件性質,開展特異性衛生知識宣教。 2.7出現大量或毒性極大的病原微生物丟失、並有跡象出現嚴重危害公眾健康事件時,立即上報醫院相關部門,必要時進行人員疏散。

3.追蹤監測

追蹤事件可能波及的地區的高暴露人群,開展主動監測工作,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

4.上報與部門協調

及時上報,報告程式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的有關規定。對於病原微生物丟失事件,立即上報公安部門,並與相關部門密切配合,儘快查明下落。對於受到感染侵害的實驗室人員,積極與醫療部門協調,提供有關資料,儘早確診,儘早治療,把危害降低到最小。

五、應急處理程式

1.實驗室如果發生一般病原微生物潑濺或洩漏事故,按生物安全的有關要求,根據病原微生物的抵抗力選擇敏感的消毒液進行消毒處理。

1.1.如果病原微生物潑濺在實驗室工作人員面板上,立即用75%

的酒精或碘伏進行消毒,然後用清水沖洗。

1.2如果病原微生物潑濺在實驗室工作人員眼內,立即用生理鹽水或洗眼液沖洗,然後用清水沖洗。

1.3如果病原微生物潑濺在實驗室工作人員的衣服、鞋帽上或實驗室桌面、地面,立即用10000mg/L有效氯消毒液等進行消毒。

2.實驗室實發生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洩漏、汙染時,實驗室工作人員應及時向實驗室應急管理小組報告,在2小時內向衛生主管部門報告,並立即採取以下控制措施,防止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擴散。

2.1封閉被汙染的實驗室或者可能造成病原微生物擴散的場所;

2.2開展流行病學調查;

2.3對病人進行隔離治療,對相關人員進行醫學檢查;

2.4對密切接觸者進行醫學院觀察;

2.5進行現場消毒;

2.6其他需要採取的預防、控制措施。

3.如果工作人員通過意外吸入、意外損傷或接觸暴露,應立即緊急處理,並及時報告實驗室應急管理小組。如工作人員操作過程中被汙染的注射器針刺*傷、金屬銳器損傷,應立即實行急救。首先用肥皂和清水沖洗傷口,然後擠傷口的血液,再用消毒液(如75%酒精、2000mg/L次氯酸鈉、0.2%-0.5%過氧乙酸、0.5%的碘伏)浸泡或塗抹消毒,幷包扎傷口(厭氧微生物感染不包紮傷口)。必要時服用預防藥物,如果發生HIV職業暴露時,應在一到兩個小時以內服用HIV抗病毒藥。

六、保障措施

1.技術保障:加強科學研究,提高科技含金量,強化實驗室規範化建設。

2.人員培訓:加強對涉及實驗室生物安全的監測與預警、疫情分析評估、流行病學調查、消毒隔離技術等方面的業務培訓。加強對實驗室業務人員在法制化管理和法律責任方面的培訓。

3.監督檢查:建立實驗室檢查制度,定期自查。

4.應急演練:應急演練工作每兩年不少於1次。演練工作應根據性質的不同分類進行。

生物安全事件應急預案4

為了及時、迅速、有序、有效地做好實驗室生物安全事件預防、應對和控制工作,最大限度地減輕危害、降低損失、保護社會公眾健康和維護社會穩定,根據《病原微生物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條例》結合我院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一級事件(重大實驗室生物安全事件),有下列情況之一的:

(1)實驗室工作人員確診感染所從事的一類病原微生物,或出現有關症狀、體徵,臨床診斷為疑似感染所從事的一類病原微生物;

(2)實驗室工作人員確診感染所從事的二類病原微生物,或出現有關症狀、體徵,臨床診斷為疑似感染所從事的二類病原微生物,並造成傳播,可能進一步擴散;

(3)實驗室儲存的一類、二類病原微生物菌(毒)種或樣本丟失;

(4)省級衛生行政部門認定的其他重大實驗室生物安全事件。

二、二級事件(較重大實驗室生物安全事件),有下列情況之一的:

(1)實驗室工作人員確診感染所從事的二類病原微生物,或出現與從事的二類病原微生物有關的症狀、體徵,臨床診斷為疑似感染;

(2)實驗室發生一類、二類病原微生物菌(毒)種或樣本洩露,並有可能進一步擴散,造成人員感染;

(3)市級衛生行政部門認定的其他較重大實驗室生物安全事件。

三、三級事件(一般實驗室生物安全事件),有下列情況之一的:

(1)實驗室工作人員確診感染所從事的三類、四類病原微生物,或出現有關的症狀、體徵,臨床診斷為疑似感染所從事的三類、四類病原微生物,並造成傳播,可能進一步擴散;

(2)實驗室發生第三類、第四類病原微生物菌(毒)種或樣本意外丟失,並有可能進一步向外擴散,造成人員感染;

(3)所在單位認定的其他一般實驗室生物安全事件。

四、應急處置

發生實驗室生物安全事件時,應根據事件組織及專家組建議立即啟動相應級別應急響應,在實驗室生物安全事件領導小組的統一指揮下,迅速開展組織事件控制和疫情處理工作。

(一)實驗室發生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洩漏時,實驗室工作人員應當立即採取控制措施,防止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擴散,並同時向負責實驗室感染控制工作的機構或者人員報告。負責實驗室感染控制工作的機構或者人員接到報告後,應當立即啟動實驗室感染應急處置響應,並組織人員對該實驗室生物安全狀況等情況進行調查;確認發生實驗室感染或者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洩漏的,應當立即報告,同時採取控制措施,對有關人員進行醫學觀察或者隔離治療,封閉實驗室,防止擴散。

(二)衛生行政部門接到關於實驗室發生工作人員感染事故或者病原微生物洩漏事件的報告,或者發現實驗室從事病原微生物相關實驗活動造成實驗室感染事故的,應當立即組織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動物防疫監督機構和醫療機構以及其他有關機構依法採取下列預防、控制措施:

1、封閉被病原微生物汙染的實驗室或者可能造成病原微生物擴散的場所;

2、開展流行病學調查;

3、對病人進行隔離治療,對相關人員進行醫學檢查;

4、對密切接觸者進行醫學觀察;

5、進行現場消毒;

6、對染疫或者疑似染疫的動物採取隔離、撲殺等措施;

7、其他需要採取的預防、控制措施。

(三)重大及較大實驗室生物安全事件(特級、一級、二級)的'現場調查與處置:

1、立即關閉事件發生的實驗室;對周圍環境進行隔離、封閉;組織專業消毒人員消毒現場;核實在相應潛伏期時間段內進入實驗室人員及密切接觸感染者名單;配合領導小組及轄區生物安全管理與生物恐怖防範工作領導小組做好感染者救治及現場調查和處置工作,提供實驗室佈局、設施、裝置、實驗人員等情況。配合屬地和上級部門做好應急處置工作(如消毒、隔離、調查等)。

2、事件結束(明確規定條件):受汙染區域得到有效消毒;生物安全事件造成的感染者已妥善治療、安置;並在最長的潛伏期內未出現新的病人;明確丟失病原微生物菌(毒)種或樣本得到控制;經專家組評估確認後應急處置工作結束。

(四)一般實驗室生物安全事件(三級)的現場調查與處置:

1、對被感染人員就地隔離,儘快送往定點醫院;立即關閉事件發生實驗室;對周圍環境進行隔離、封閉;對在事件發生時間段內進入實驗室人員進行醫學觀察、必要時進行隔離;有相關疫苗的進行預防接種;配合屬地生物安全管理與生物恐怖防範工作領導小組做好感染者救治及現場調查和處置工作。

2、事件結束:被感染人員得到有效治療;受汙染區域得到有效消毒;在最長的潛伏期內未出現感染者;經專家組評估確認後應急處置工作結束。

3、事件資訊由屬地衛生行政部門負責溝通及對外發布。

(五)實驗室工作人員出現與本實驗室從事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相關實驗活動有關的感染臨床症狀或者體徵時,實驗室負責人應當向負責實驗室感染控制工作的機構或者人員報告,同時派專人陪同及時就診;實驗室工作人員應當將近期所接觸的病原微生物的種類和危險程度如實告知診治醫療機構。接診的醫療機構應當及時救治;不具備相應救治條件的,應當依照規定將感染的實驗室工作人員轉診至具備相應傳染病救治條件的醫療機構;具備相應傳染病救治條件的醫療機構應當接診治療,不得拒絕救治。

附則

實驗室生物安全事件是指實驗室在操作、運送、儲存病原微生物感染性材料等活動中,因違反操作規程或因自然災害、意外事故、意外丟失等造成人員感染或暴露,和(或)造成感染性材料向實驗室外擴散的事件;以及在實驗室發生的,以蓄意破壞實驗室設施,或利用實驗室菌(毒)種和設施等傳播傳染病病原體為手段,存在以達到引起社會恐慌、威脅社會安全與安定為目的的可能,對人員、財產、生態環境及國家政治、經濟、文化造成危害的事件。

我院實驗室為生物安全二級實驗室,對一類和二類致病微生物不具備檢測資質。

本預案自公佈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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