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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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們平凡的日常裡,保不齊會出現一些突發事件,為了儘可能減小事故造成的不良影響,通常需要預先編制一份完整的應急預案。那要怎麼制定科學的應急預案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案1

為增強社群對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置搶救的快速放映能力,從思想上、組織上做到高效保障,及時地開展安全事故處置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造成的損失,確保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根據州、市有關檔案精神及法律法規要求,結合社群安全生產點多面廣的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一、本預案適合於全鎮範圍內可能發生的性質嚴重,損失重大的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理,重大安全事故包括以下型別:

1、重大自然火災事故;

2、重大交通安全事故;

3、重大安全生產事故;

4、重大治安災害事故;

5、民用爆炸物品和化學危險品重大安全事故;

6、重大流行疾病災害。

  二、成立北浦社群安全事故應急處理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肖宗彥 北浦社群書記、主任

副組長:陳定美 北浦社群副書記

陳 麗 北浦社群副主任

馬恩華 北浦社群副主任

組員: 李 莉 北浦社群委員

李 豔 北浦社群委員

張有豔 北浦社群委員

領導小組職責:負責全鎮轄區範圍內重大安全事故應急處理並督促各村(居)委會、各單位、企業認真參與實施,建立健全事故應急救援隊伍,督促練發生重大安全事故時,負責協調事故應急救援和善後處理工作,並及時向上級報告情況,不得越級上報,根據特大安全事故的具體情況和救援工作的實際需要,動員全體社群工作人員參與搶險救災工作。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王玲擔任,何瑞同志負責處理日常工作,負責資訊上報,組織協調應急搶險救援工作。

  三、應急搶險措施

1、值班報告,社群實行全年值班制度,在本轄區範圍內發生特大安全事故,值班人員應迅速核實情況;並以最快捷的方式向主管部門和社群領導報告,同時通知所有工作人員到場並立刻報告公安、消防、安監、衛生等部門。

2、緊急救援,確認轄區範圍內發生重特大安全事故,所有應急處理領導小組成員應在20分鐘內到達現場,應急處理工作狀態開展搶險救援行動。

3、分工負責,合理處置,按照社群分開情況:工作人員在發生重特大安全事故時,按照各自分工情況迅速就位,實施救援。

4、保護現場:重大安全事故發生後,全體參與搶險工作人員及現場群眾都負有嚴格保護現場的責任和義務,因搶救傷員、疏導交通、防止擴大事態等必須移動現場有關物品時應妥善做好取證、記錄、標誌等工作。

北浦社群綜治委

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案2

1.目的

為了完善化學品安全管理,做好意外事故應急救援,使損失和影響降到最低程度,確保員工安全和健康,特制定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2.範圍

本預案使用與公司範圍內所有發生的如下事故

2.1 洩漏(正己烷、甲苯、有毒易燃液體)

2.2 人體意外接觸(正己烷、甲苯)傷害。

2.3 正己烷職業中毒

3.組織領導及職責

3.1公司安全領導小組負責應急救援工作,負責對救援隊的領導和指導工作。

3.2 應急救援隊由義務消防隊員,現場救護員,以及組長以上組成,分兩個應急救援小組。

3.3責任分工

3.3.1公司安全領導小組接到發生嚴重事故時應指揮應急救援隊按有關方案實施救援。

3.3.2應急救援隊接以發生事故廣播時應到大門保安處集合,接受任務,開往現場進行救援。

3.3.4遵循應急準備和響應控制程式。

4.各類事故應急程式

4.1 洩漏

4.1.1疏散無關人員,隔離洩漏汙染區。

4.1.2警告附近同事不要接近,並設立警示牌。

4.1.3切斷火源(若易燃洩漏,則必須切斷汙染區的點火源)

4.1.4急救傷員(參照化學危險品受傷人員急救程式執行)

4.1.5穿上必要的防護用品(如手套、防毒口罩、眼罩)

4.1.6處理洩漏(洩漏場所通風??堵漏或更換容器??清理洩漏液??用清水清洗地面)

4.2 身體意外接觸傷害

4.2.1 根據受傷人員的的狀況決定用廠車或撥打120急救電話。

4.2.2 迅速將傷者移至空氣新鮮處,鬆開衣領和腰帶,保持呼吸順暢。

4.2.3 如呼吸心跳停止,應立即進行人工呼吸(注意:氰化物中毒不要進行口對口人工呼吸)。

4.2.4 面板接觸時經面板吸收引起中毒時應迅速脫去被汙染的衣服,立即用清水沖洗或者用肥皂水徹底沖洗,沖洗時間不少於15分鐘。

4.2.5 眼睛手汙染,應使用洗眼器,用清水徹底清洗不少於15分鐘,沖洗時應提起眼簾,邊沖洗邊轉動眼球。

4.2.6 迅速送醫院治療。

4.3 正己烷職業中毒預防

4.3.1 正己烷必須在通風良好的條件下使用,工作場所加強通風排毒。

4.3.2 使用場所必須設立警示牌,作業人員應配戴防毒口罩、防護手套,加強個人防護。

4.3.3 對新工人應先體檢和培訓,有肝病、神經系統器質性疾病、面板病的,嚴禁從事本項作業。

4.3.4接觸者發生異常時,及時治療。

4.3.5定期檢測空氣中正己烷含量是否達到標準要求。

4.3.6 改進工藝,減少接觸機會,儘量改用毒性低的粘合劑清潔劑。

4.3.7 為工人購買工傷保險

4.4 甲苯職業中毒的預防

4.4.1 減少和消除甲苯的發生源。

4.4.2採用通風排氣裝置,降低作業環境甲苯蒸氣的含量。

4.4.3 加強個體防護。

5.注意事項

5.1 每次發生事故後,應及時檢討應急預案合理性,不斷完善。

5.2 經常儲備應急救援的有關物資,消耗後應及時補充。

5.3 定期組織應急演練,確保萬一事故發生時能按程式進行。

5.4 安全組負責應急救援器材、物資管理。

5.5各從事接觸危險化學品的部門應成立持有內部化學危險品的上崗證的人員組成的化學危險品事故處理小組,報安全組備案。

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案3

安全生產是關係國家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關係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的大事。在本轄區發生重、特大事故時,為使全辦事處各部門、各單位能夠及時、有效、有序、妥善地做好處置工作,避免事態擴大,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和對環境產生的不利影響,維護社會穩定,確保事故調查工作的順利開展。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國務院關於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等有關規定,特制定本預案。

一、適用範圍

本預案所稱的重、特大事故,主要包括:

1、危險化學品重、特大事故;

2、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和特種裝置等重、特大事故;

3、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4、重、特大火災事故;

5、重、特大建築物倒塌事故;

6、重、特大急性職業中毒事故和嚴重食品中毒事件;

7、其它性質特別嚴重、產生重大影響的事故。

二、應急救援工作原則

(一)接到事故報告後,符合本預案啟動基本條件的,本預案即行啟動,辦事處及各相關部門負責同志要立即趕赴指定地點,各應急救援部門同時作出快速反應、迅速組織力量,按指揮部命令及時到達指定位置。

(二)現場救援工作在指揮部領導統一指揮下進行。事故救援部門到達現場後,首先由派出所設立警戒線,由指揮部組織有關部門會同事故發生單位查明現場情況、排除險情、確定救援方案後,再開展其他處置工作。要把搶救受傷人員、疏散現場人員置於救援工作首位,並確保搶救人員的絕對安全,防止事故進一步擴大,儘量減少財產損失。

(三)事故應急救援需要,指揮部可徵調轄區內企事業單位的特種裝置器材和車輛,各企事業單位應該無條件服從。

三、應急救援指揮組織及職責

(一)成立重特大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以下稱指揮部),由辦事處主任任總指揮,分管領導任副總指揮,有關部門主要負責人為指揮部成員。一旦發生重特大事故,必須在指揮部統一指揮下進行處置。

(二)指揮部總指揮,統一負責組織實施指揮部關於應急救援的各項決策、命令,協調現場救援有關問題,及時掌握事故現場的態勢,正確指揮搶險救援工作。

(三)指揮部根據應急救援需要,由黨政辦公室、安監站、派出所、衛生院、交管所、行政辦公室、農業辦公室、交警二中隊、財政所、供電所、民政所、勞保所等部門組成。各部門在實施事故應急救援中的職責為:

1、黨政辦公室:負責指揮部與現場的聯絡,及時綜合事故處置情況;負責事故情況上報,下達命令;負責對外聯絡,組織緊急供電、供水及急需的搶救裝置和物資;提供相關資訊,接待新聞媒介,釋出相關新聞報道。

2、安監站:掌握重大危險源的及其周邊環境的基本情況;聯絡事故發生單位,協助其實施應急措施。

3、派出所:負責組織警力搞好現場保護和警戒,維護現場治安秩序;參加組織事故可能危及的區域的人員疏散和撤離,參加排險救災,搶救受傷人員。

4、衛生院:負責組織醫務人員及時趕赴現場進行緊急搶救,迅速轉移受傷人員;保障藥品和醫療裝置供應;評定危險化學品對有關人員的危害程度。

5、交管所:協助現場指揮緊急調派車輛,組織搶險救援。

6、行政辦公室:協助現場指揮緊急調派挖掘機、剷車等特種裝置,組織搶險救援;對因事故遭受破壞的公共設施進行現場緊急搶修,保證救援工作的需要。負責因事故遭受破壞的公路、橋樑進行現場緊急搶修,保證救援工作的需要。

7、農業辦公室:負責提供水情預報。

8、交警二中隊:具體負責道路交通事故現場的傷者和財產搶救,勘查事故現場,收集證據,維護現場交通秩序,採取措施儘快恢復交通。

9、財政所:負責組織有關事故救援物資、裝置、器材的儲備供應。

10、供電所:負責事故應急救援中採取緊急停電或供電措施。

11、民政所:負責傷亡人員的撫卹、安置以及遇難者遺體、遺物處理;安撫、接待傷亡人員親屬。

12、勞動所:負責工傷認定和善後賠償問題的調解處理。

13、其他部門(安全生產責任制歸口部門):負責聯絡事故發生單位,及時準確掌握事故發生態勢,並按其職責範圍內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對事故發生單位實施救援;協同政府部門共同做好善後工作。

四、事故應急救援預案起動基本條件

(一)事故報警或報告已初步確定為死亡3人(含3人)以上或受傷10人(含10人)以上的重特大事故。

(二)事故發生後不能立即控制,有可能繼續擴大,如不及時控制將造成重大人員傷亡或巨大經濟損失的。

(三)消防等搶險隊伍到場後,根據現場判斷需要各方面力量共同搶救的。

(四)事故發生可能造成社會不穩定或政治影響較大的。

五、事故應急救援預案起動基本程式

(一)119、110、120報警受理中心接到報警後,根據報警情況或事故搶救現場反饋的資訊,經初步確認事故符合預案起動條件,隨即向辦事處安委辦(安監站:4811816)報告,辦事處安委辦決定向總指揮報告,由總指揮決定起動預案。

(二)事故發生單位或報告人若向其它主管部門報告,該報警受理主管部門的領導,經初步分析所發生的事故符合預案起動基本條件的,應立即向辦事處安委辦(安監站:4811816)報告,由安委辦決定向總指揮報告,由總指揮決定起動預案。

(三)總指揮若不在轄區,由副總指揮決定是否起動預案。

(四)預案一旦決定起動後,由黨政辦公室通知各有關部門單位組織力量趕赴指定地點,聽候指揮部調派救援任務。

六、事故應急救援的基本措施

(一)立即組織營救受害人員,組織撤離或者採取其它措施保護危害區域內的其它人員;

(二)迅速控制危害源,並對事故造成的危害進行檢驗、監測,測定事故的危害區域及危害程度;

(三)針對事故對人體、動植物、土壤、水源、空氣造成的現實危害和可能產生的危害,迅速採取封閉、隔離、清洗、消毒等安全措施;

(四)申請相關部門對事故造成的危害進行監測、處置,直至符合國家環境保護的標準。

(五)其它救援措施。

七、事故報告

(一)重特大事故發生後,事故發生單位有關人員必須立即採取緊急措施,搶救傷員,疏散人員,嚴格保護事故現場。如因搶救人員、防止事故擴大及疏散等原因,需要移動現場物件的,應當做出標誌,繪製現場簡圖並寫出書面記錄,並妥善儲存現場重要痕跡、物證。

(二)重特大事故發生後,事故發生單位在採取緊急措施的同時,必須立即將發生事故情況向辦事處黨政辦公室(4810458)及辦事處安監站(4811816)、派出所(4810110)及相應安全生產責任制歸口的主管部門報告,並應在24小時內寫出書面事故快報,報上述職能單位。

書面事故快報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1、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單位名稱;

2、事故發生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

3、事故發生原因的初步分析判斷;

4、事故發生後採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況;

5、事故報告單位名稱、報告人。

八、事故查處

(一)事故調查工作必須堅持實事求是、尊重科學的原則。

(二)重特大事故的調查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組織成立市級以上的重特大事故調查組,我辦事處有關部門應給予積極配合。事故調查組有權向發生事故的單位、有關人員瞭解有關情況和索取有關資料,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拒絕,並不得阻礙、干涉事故調查組的正常工作。

(三)重、特大事故的結案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九、此預案自20xx年9月1日起施行。

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案4

為貫徹落實“以人為本,安全第一”的方針,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監督管理,在事故發生後能夠有序進行救援工作,降低損失,便於日後的調查取證,根據《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分類標準》,《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北京市關於重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制定該項工作預案。

“預案”中所稱重大事故,指在工程建設過程中由於責任過失造成工程倒塌或報廢、機械裝置損壞和安全設施失當造成人身傷亡或者重大經濟損失的事故。

一、 公司指揮部的組成及職責

1. 公司指揮部組成:公司法人代表董事長任指揮長,是第一責任人;主管生產的副經理任副指揮長。

1) 搶救組:由總工辦、市場經營部、施工部組成。根據案情具體情況在指揮長的指揮下迅速搶救傷員,疏散人員、物資或投入救援工作。預案件啟動時攜帶物品包括:氧氣袋、急救箱、剪刀、繃帶、擔架等基礎醫療裝置,根據事故現場情況由指揮部或醫療機構調配其他專業醫療器材。

施工現場發生安全生產事故,公司快速組織搶救的同時,受傷者或附近人員應盡力自救,在公司範圍內廣泛進行自救知識技能宣傳與培訓就顯得相當重要。自救知識技能培訓包括處理簡單外傷、輕微中毒及骨折固定、止血等力所能及的有效的救援技能,使事故發生後現場人員頭腦能夠保持清醒,在第一時間施救,待公司搶救小組到達後提供及時、詳細、準確的傷亡資訊及救援措施,避免造成更大的經濟、人員損失。

搶救組施救及個人自救需具的醫療常識詳見附件。

2) 警衛組:由警衛班負責。維持秩序,保證必經道路通暢,疏導現場人員,呼叫救護車輛。

3) 聯絡組:由辦公室人員組成。在指揮長的指揮下,根據事故情況及時上報區、派出所、急救部門,保障通訊聯絡及所使用的工具、藥品等供應工作。重大傷亡事故應按照公司安全生產事故報告處理制度中程式執行。

4) 安撫組:由財務部人員組成。接待受傷人員家屬,做好安撫工作,保障應急資金,做好善後準備。

5) 護送組:立即將傷員送往醫院,辦理治療、住院等手續。

2. 生產的預防和預警

1) 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公司各部室及各專案部要加強安全生產的管理,狠抓公司制定的各項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實,符合國家的安全法律、法規的要求,加強平時的監督檢查,及時排除隱患,做到“防範勝於救災”。

2) 各級領導樹立“以人為本,安全第一”、“責任重於泰山”的安全教育。各專案部要完善預防和預警機制,加強緊急搶險救援組織機構和隊伍建設,制定並落實相應的應急工作預案。

3) 做好購齊必要的應急救援物資準備,如藥箱、繃帶、一般急救藥品、溫度計、手術剪等。常用工具如扳手、鋼釺、大錘、鐵鍬、鐵鎬、手電筒、大剪等,做好工具維護、保養、保證正常使用。

4) 按照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的原則,公司指揮部接到專案部事故報告後應立即奔赴現場,指揮、協助現場指揮部急救工作。確保應急處理工作高效、有序進行,使突發性事件得到控制或終止,最大限度地減輕事件所造成的災害。

5) 公司辦公室(可攜帶公司警衛人員)與現場保衛人員組成突發事件現場保衛組,負責事故現場的安全保衛、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導工作,預防和制止各種破壞活動,維護社會治安,防止發生社會混亂。防止肇事者及有關人員逃逸。總工辦、施工部配合指揮長實施搶救工作,避免救護人員傷亡,快速投入搶救工作。

6) 搶救結束後由指揮長指派有關人員組成事故調查組,在指揮長的領導下工作。做好傷、亡經濟損失的統計,上報區建委指揮部。協助上級各部門調查、處理。寫出事故報告,汲取事故教訓,及時進行整改,並對責任人給予責任追究。

二、 重大安全生產事故的處理

1. 發生重大安全生產事故,除應按照以上程式組織救援外,還應立即報告區建委,並在24小時內寫出書面報告,填寫安全生產事故快報表。

2. 安全生產事故報告應包含事故發生時間、地點、工程專案、企業名稱和事故發生的經過、傷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和事故發生原因的初步估計以及事故發生後採取的措施、控制等情況。

3. 由公司法人代表董事長、工會主席、主管生產副經理、施工部負責人組成的事故處理小組配合由上級部門組成的事故調查組展開調查。

三、 預案啟動

公司應急指揮部接到事故目擊者或小組成員的事故報告後,預案即為啟動。

預案啟動後由指揮部調配車輛,搶救組成員立即趕往事故現場,將現場情況及時彙報給指揮部,本著高效原則組織搶救,儘量減少事故造成的損失、搶救受傷人員。

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案5

要編制事故應急救援預案,首先要對本轄區的重大危險源進行全面普查,根據普查結果,對於那些一旦發生事故以後給周邊人員和環境造成重大影響的危險源制定事故應急救援預案,以採取緊急救援措施,控制事故的進一步擴大,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重大危險源所在單位應積極配合地方政府的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編制工作。

制定地方政府的事故應急救援預案主要包括三個階段,即重大危險源的普查、預案編制、預案演習。

1重大危險源的普查

在編制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前首先應對本轄區內的重大危險源進行普查,徹底掌握本轄區範圍內重大危險源的基本狀況。

重大危險源如如果缺乏系統、有效的監控管理,地方政府對轄區範圍內的重大危險源的分佈、分類和動態情況不清,沒有建立起完善的監測、控制、預警系統以及防範突發性事故的應急救援系統,則重、特大事故難免就會發生,並造成嚴重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因此,進行重大危險源的普查成為防範特大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和制定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前提。

危險源的普查程式是向本轄區內的企業發放重大危險源普查表以及相關的填表說明,由企業先進行危險源的辨識,在此基礎上對危險源進行分類,按危險源的指標體系進行填表、申報工作,最後由地方政府對本轄區內的危險源普查表進行彙總、統計、分析,以達到了解和掌握重大危險源的數量、分佈及其狀況,從而建立重大危險源資訊管理系統,併為建立重大危險源控制系統打好基礎,為編制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提供依據。

1)重大危險源分類

重大危險源分類是重大危險源申報、普查的基礎,科學、合理的分類有助於客觀地反映重大危險源的本質特徵,有利於重大危險源普查工作的順利進行。

綜合考慮多種因素,重大危險源分類遵循以下原則:

從可操作性出發,以重大危險源所處的場所或裝置、設施對重大危險源進行分類;再按相似相容性原則,依據各大類重大危險源各自的特性進行有層次的展開。

按上述原則重大危險源分為7大類:

①易燃、易爆、有毒物質的貯罐區(貯罐);

②易燃、易爆、有毒物質的庫區(庫);

③具有火災、爆炸、中毒危險的生產場所;

④生產經營單位危險建(構)築物;

⑤壓力管道;

⑥鍋爐;

⑦壓力容器。

2)重大危險源普查的指標體系

重大危險源普查指標體系應能全面反映重大危險源的客觀狀況以及影響事故發生的主要因素,所反映的資訊應能滿足重大危險源資訊管理以及快速評價分級的要求。

重大危險源普查的指標如下:

①重大危險源所在地的基本情況

重大危險源所在地的基本情況包括法人單位名稱、單位程式碼、經濟型別、佔地面積、行業程式碼、主管機關、通訊地址、郵政編碼、所屬委辦、隸屬關係、主要產品等有關重大危險源所在地基本情況資訊的17個指標。

②重大危險源的基本情況

依據重大危險源分類,分別制定各類重大危險源的普查指標。

a.貯罐區(貯罐)

貯罐區(貯罐)包括貯罐區基本情況和貯罐情況兩部分。

貯罐區基本情況包括貯罐區名稱、面積、貯罐個數等9項指標。

貯罐情況包括:

a)貯罐:包括貯罐形狀、形式、貯存物質、最大貯存量等16項指標。

b)進料管道:包括直徑、設計壓力、實際工作壓力等7項指標。

c)出料管道:包括直徑、設計壓力、實際工作壓力等7項指標。

b.庫區(庫)

庫區(庫)包括庫區基本情況、庫房情況以及庫房間距3部分。

庫區基本情況包括名稱、面積等4項指標。

庫房情況包括:

a)基本情況:包括名稱、形式、結構等7項指標;

b)儲存物品:包括名稱、狀態、最大儲存量、包裝形式等4項指標。

c.生產場所

生產場所包括危險單元、危險物質以及單元間距3部分。

危險單元包括名稱、面積、正常當班人數等4項指標。

危險物質包括名稱、工藝過程中的物質量、儲存的物質量、廢棄物量等4項指標。

e.生產經營單位危險建(構)築物

生產經營單位危險建(構)築物包括生產經營單位危險建(構)築物概況和安全狀況兩部分:

a)生產經營單位危險建(構)築物概況:包括名稱、用途、面積、高度等16個指標。

b)安全狀況:包括與建築物安全狀況相關的11個指標。

f.壓力管道

壓力管道包括壓力管道概況、調壓站(箱)概況和安全狀況3部分:

a)壓力管道概況:包括名稱、編號、類別、輸送介質等23個指標。

b)調壓站(箱)概況:包括名稱、類別、位置、數量等14個指標。

c)安全狀況:包括與壓力管道安全狀況相關的29個指標。

g.鍋爐

鍋爐包括裝置概況、移裝記錄、事故記錄和檢修、改造記錄4部分:

a)裝置概況:包括型號、名稱、編號、介質出口溫度等13個指標。

b)移裝記錄:包括日期、驗收報告摘要、經辦人等3個指標。

c)事故記錄:包括日期、事故原因及損壞情況摘要、經辦人等3個指標。

d)檢修、改造記錄:包括日期、檢修、改造內容摘要、經辦人和定期檢驗日期等4個指標。

h.壓力容器

壓力容器包括名稱、編號、容積、介質、安全狀況等級等32個指標。

3)重大危險源周圍環境的基本情況

重大危險源周圍環境的基本情況包括危險源周邊環境情況和周邊情況對危險源的影響兩個大項,主要考慮危險源一旦發生事故對周圍環境的影響以及周邊環境中危險因素對危險源的影響。

①危險源周邊環境情況

危險源周邊環境情況包括可能災害形式、最大危險區域面積和周邊地區情況。

周邊地區情況主要考慮住宅區、生產單位、機關團體、公共場所、交通要道以及其

他。主要指標是數量、單位名稱、人數和與危險最近距離。

②周邊情況對危險源的影響

主要考慮的危險因素是:火源、輸配電裝置及其他。

4)其他資訊

重大危險源普查往往是使用專業機構設計好的表格,由危險源所在單位在對危險源進行辨識的基礎上,填報危險源資訊表。危險源其他資訊包括危險源所在單位負責人、填報部門負責人、填報人、填報日期、聯絡電話等5項內容。

  2.地方政府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編制

在完成本地區重大危險源的普查工作以後,地方政府就可著手進行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編制。

(1)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主要內容和要求

1)建立應急組織

應急組織包括事故應急指令系統、事故報警系統、指令執行程式、應急指揮中心、事故處理主要負責人(總指揮)的姓名、現場主要指揮者或代理指揮和關鍵崗位人員名單。

2)保持通訊網路暢通

事故發生以後,保持通訊網路的暢通是非常重要的。應該確定公安、消防、急救、衛生、安全監督管理、新聞等有關部門和人員的聯絡方式,完善通訊設施、通訊網路、電話表等,以便及時掌握事故發展的最新動態,做出快速反應。

3)特殊應急裝置和設施的排程

應列出重型提升、挖掘裝置和特殊消防裝置的名稱、型號大小、數量、存放地點、負責人及呼叫方法等。

4)建立專家諮詢系統

設立專家諮詢系統,應由和事故有關的各個領域的專家組成,包括專家名單及聯絡方式。

5)發動志願援助組織

在事故應急搶救過程中,只依靠生產經營單位或政府部門都難以取得成效,還需要社會各界志願組織單位的共同協作,發動各種志願援助組織的參與能夠起到重要作用。計劃中應包括生產經營單位和社會各種的志願援助組織的名稱、電話、規模等。

6)提供危險源的危險資訊

應包括重大危險源所貯存和使用的化學危險物質的並說明和它們有關的其它危險情況。

7)得到氣象資訊服務

應和當地或國家的氣象部門密切配合以得到事故發生當地的氣候條件、天氣預報等情況,以利於科學安排救援行動。

8)保證救援物資的供應

應提供儘可能充足的救援物資如交通工具、醫療器材、藥品和衣物、食品、臨時避難場所、資金等。

9)公開事故資訊

接待新聞媒介並告之特大事故發生發展情況以及事故救援、傷亡情況。

10)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評估

收集事故發生的原因並檢驗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每一方面的有效性,以利於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進一步修改、補充和更新。

(2)地方政府、應急總指揮及生產經營單位的職責

1)地方政府在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中的職責

●統一安排、組織特大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組織和實施;

●確保讓所有在參與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組織和人員知道他們應盡的職責;

●指派應急總指揮,應急總指揮應和生產經營單位經常保持聯絡,使得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不斷得到更新。如果地方政府管轄區記憶體在一個以上重大危險源,地方政府應對每一個危險源的場外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協調做出安排。必要的話,應編制一個總體事故計劃。

2)應急總指揮的職責

●應急總指揮應確保參與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各單位和組織熟悉他們的職責和任務,並能順利完成任務;

●和生產經營單位制訂現場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部門密切配合,保持聯絡,充分了解現場危險源的情況,編制出切實可行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充分發揮新聞媒介的作用,並尋求他們的幫助;

●應急總指揮應定期使現場和場外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相結合進行演練,並根據演練經驗補充、修改和更新現場外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對於發生重大氣體或液體危險化學品溢位和其它嚴重危害環境的物質洩露事故時,應急總指揮應迅速組織有能力處理和消除事故危害的組織和單位進行處置;

●應急總指揮應和事故現場的主管人員在整個事故應急過程中保持密切聯絡,定期通報事故現場的態勢。

3)生產經營單位在政府制定區域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時應做好如下配合工作

●向地方政府部門提供事故現場的可能情況、對生產經營單位周邊環境的可能影響情況、事故後果和其它的一些可能發生的情況等以利於政府完善現場外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生產經營單位應向參與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組織提供技術諮詢,以使這些組織做好事故應急準備;

●生產經營單位應及時將危險源或現場的危險物質的變化情況及時通報政府部門,以利於及時修改、補充和更新區域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確保讓所有在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中需發揮作用的人員和組織知道他們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規定的職責;

●指定事故應急協調主任,具體負責與政府和有關機構的聯絡。

(3)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實施機構及其職責

健全的組織機構是控制特大事故及其所造成的影響的組織保證。

實施區域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機構主要有公安、消防、衛生等機構及專門的救護組織及急救中心等。其在實施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中的職責為:

1)公安部門

●在事故發生後負責保護人員和財產的安全,負責交通和運輸管理;

●控制旁觀者進入事故現場和事故危險區域,負責事故可能危及的地區內的人員疏散和撤離,確定死亡人員姓名、身份,通知死者和傷員的家屬。防止和處理事故現場可能發生的刑事案件。

2)消防部門

●與事故發生生產經營單位消防人員密切配合,撲滅火災;

●控制火災、爆炸和毒物洩露事故的現場;

●為完成以上任務,消防人員應預先熟悉本轄區範圍內的的重大危險源附近的易燃易爆危險物質、消防水源、消防器材和消防設施和裝置的位置等的存放位置。

3)衛生機構

●衛生機構中的醫院、毒物中心、救護中心及其醫務人員負責事故受傷人員搶救;

●衛生機構應熟悉在重大危險源一旦發生事故以後的應急搶救程式、事故短期和長期對人們造成的危害;

●衛生機構應熟悉重大危險源存在的危險物質或對危險物質進行操作時對環境和人體造成的危害情況、掌握搶救和治療受到危險物質危害人員的方法;

●對特大事故的搶救,僅僅依靠醫療機關現有的醫療裝置和設施往往還不夠,所以,衛生機構應充分考慮和其他機關和部門的合作,共同做好事故救援工作。

4)安全監督管理部門

●向政府提供重大危險源的;

●檢生產經營單位是否編制和準備了現場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是否將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報告了地方政府,如果沒有,應採取必要措施督促其完成;

●檢查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是否對特大事故發生後的所有可能緊急情況都制訂了預先應對措施;

●檢查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模擬演習和演練;

●特大事故處理結束以後,決定需要妥善保護的現場部分,應就事故現場和受事故影響地區可否人員進入等問題,向生產經營單位和應急協調主任提出建議;

●評估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有效性;

●事故調查的組織管理工作。

3.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演練

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編制者在編制過程中由於經驗、理論水平的限制,完全預測出未來可能發生事故的現場的具體情況是不可能的,在實際實施過程中往往會有一些意想不到的情況發生,定期進行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模擬演練可以檢驗和完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正確性和有效性。

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編制完成以後,應保證讓所有和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有關的人員以及應急機構都知道。

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演習應和生產經營單位制定的現場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一起進行,根據演習中發現的問題,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進行檢查、修訂和完善,檢查主要包括下列內容:

(1)事故期間通訊系統是否能運作;

(2)人員是否能安全撤離;

(3)應急服務機構能否及時參與事故搶救;

(4)能否有效控制事故進一步擴大。

以上論述了地方政府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編制原則、內容、方法和步驟,不難看出,制定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是一項複雜的系統工程,它以危險源普查,評估和控制為基礎,以系統管理為手段,以減少事故危害後果為目的。因此,地方政府在制定特大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時應委託專業機構或組織本地專家經過大量艱苦的工作後,制定出切合實際情況並能在事故搶險中發揮作用的預案,切不可草草行事,悔之莫及。

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案6

一、應急救援組織:

專案部生產安全應急救援小組直接由公司組織成立的應急救援領導小組領導作指揮。

二、專案部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目的:

當生產安全事故發生時,能夠對傷亡者及時地進行施救和減少事故所造成的損失,陰止事故的擴大和更多的人員傷亡。

三、使用範圍:

當專案發生生產安全事故時,應立即啟動該《專案部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世主援預案》,以利傷者能夠及時得到搶救和避免事故的擴大。儘量減少事故損失。

四、引用的相關檔案:

《中化人民共和國建築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

五、應急救援人員的職責:

1、組織現場管理人員進行現場急救,並通知公司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和撥打報警電話110、120急救電話通知急救,儘量減少事故損失。

2、負責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事故發生原因。

3、負責組織保護好事故現場。

4、配合有關部門進行安全事故調查。

5、按照"尊重科學、實事求是"的事故處理原則,書面如實向安全生產監督主管部門報告事故發生經過。

6、遵守"四不放過"的原則,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性質和責任,使職工和事故責任人受到教育,對事故隱患進行整改,認真查處事故責任人。按規定實施事故的報告和處理。

六、應急準備:

(一)應急準備:

汽車一輛,擔架二付,聽診器一個,血壓計一個,氧氣袋二個,藥棉箋十包,繃帶十卷,消毒藥水三瓶,消炎藥品三種。

(二)急救器材的維護與保養:指定專人定期對急救器材進行維護和保養。對過期藥品及時更換,保持急救器材的清潔衛生,防止病菌的侵入。

(三)在作業場所發生的事故,急救人員應按下列方法進行救助:

一)急救工作的設定與安排

1、根據專案部工程規模建立急救機構,隨時提供急救服務,確保及時將受傷和急病人員送去醫院。

2、專案部急救機構有應定期培訓急救人員,向職工進行急救知識教育,添置急救紅品和器材。

3、施工現場應有受過急救培訓、掌握搶救技術、熟悉砸事故中營救傷員技能的專職或兼職急救人員,並配備急救藥品和急救器材。

二)受傷出血急救措施

1、根據出血的特點、型別(外出血、內出血)和失血的表現,採取正確的止血方法,阻止出血。

2、採用止血帶止血,其位置應靠近心臟的一端和緊靠傷口處。止血袋不能直接纏在面板上,其下應加毛巾等做成的平整墊子,其鬆緊程度以出血停止,摸不到遠端脈搏為合適。

3、一般情況下,止血帶纏緊時間不超過2-3H,且每隔40-50min鬆懈一次。

4、纏止血帶後,加上標明止血帶纏上的時間標牌,然後儘快將傷員送醫院。

三)避免傷口感染

1、傷口包紮應採用繃帶、三角巾。沒有時可以採用毛巾、手帕和衣服。

2、充分暴露的傷口應先用無菌料覆蓋傷口後,再進行包紮。

3、包紮時應鬆緊適度,避免在傷口上打結。

4、以四肢的包紮,應露出趾的末端,以便於觀察肢端血液迴圈情況。

四)骨折急救

1、本著"先救命,後治傷"的原則處置骨折傷員。即弱呼吸、心跳停止時,先使其心肺復甦;大出血時,先止血包紮,然後進行骨折固定。 2、骨折固定應使用定型夾板和三角巾、繃帶綁紮。

3、骨折固定後,應迅速將傷員送去醫院。

五)搬運傷員

1、搬運前,應迅速檢查傷員傷勢並進行必要的急救處理。

2、需要將傷員傷到安全地帶時,應沿傷員身本長軸向直向拖行,不要從側面橫向拖行。

3、應使用擔架或椅子、門板做成擔架形式,應穩當牢固、防止傷員從擔架上跌落。

4、凡頭部、大腿、小腿、手臂、盆骨骨折或背部受傷者,不得讓其坐在車上運送。

5、傷員的肢體斷離時,不得用水沖洗斷肢,應將斷肢裝入袋中,將袋口封好(切勿使水、冰塊與斷肢接觸),然後用衣服包好,隨傷員一起送往醫院。

6、搬動傷員時,動作要輕,避免振動,要在最短的時間內送往醫院。

六)心肺復甦的急救措施程式

1、判斷傷員有無意識,若無意識,應以仰臥體位放于堅實地面上。

2、開放氣道,保持傷員的呼吸道暢通。

3、傷員無呼吸時,應進行人工呼吸。

4、傷員無脈搏時,應進行人工迴圈。

5、用擔架搬運傷員時,應持續作心肺復甦,中斷時間不得超過5s。

七)開放氣道

1、傷員仰臥平躺于堅實平面上、軀幹應呈水平,頭不可高於胸部並使頭部後仰。

2、以拇指輕牽傷員下脣,使口微張,保持氣道暢通。 3、頭頸部受傷時,不要隨意搬運傷員。

4、傷員無自主呼吸時,應檢查口腔吸異物阻塞時應立即排除,無阻塞物時,應立即進行人工呼吸。

5、傷員能自主呼吸時,應繼續保持氣溫暢通。

七、應急響應:

(一)工作場所內全體人員的`疏散要求:應遵循下列"排險救助的處理原則"進行現場人員的疏散排險和清理工作:

1、處置原則

包括及時撤離人員、及時報告上級和有關主管部門、及時通知保險公司(當已投保建築施工安全保險時)和及時進行排險救助工作。

2、"先撤人、後排險"的原則

即在發生事故或出現緊急險情後,應首先將處於危險區域內的一切人員先撤離危險區域,然後再有組織地進行排險工作。

3、"先救人、後排險"的原則

當有人受傷或死亡,應當救出和撤出傷亡者,然後進行排險處理作,以免影響傷者的及時搶救和對傷者、亡者造成新的傷害;

4、"先防險、後救人"的原則

在險情和事故仍在繼續發展或險情仍未消除的情況下,必須先採取支護等安全保險措施,然後救人,以免使救護者受到傷害和使傷者受到新的傷害。救人要求"急",同時也要求"穩妥",否則,不但達不到救人的目的,還會使救助者受傷,增加新的搶救難度

5、"先防險、後排險"的原則

在進入現場進行排險作業時,必須先採取可靠的支護等適合確保安全的措施,以免排險人員受到傷害。

6、"先排險、後清理"的原則

只有在制止事故繼續發展和排除以險情以後,才能進行事故現場的清理工作。但這一切,都必須遵守事故的處理程式規定和得到批准以後才能進行。

7、保護現場的原則

在事故調查組未決定事故現場原狀之前,必須全力保護好現場的原狀,以免影響事故的調查和處理工作。保護事故現場就是所有在場人員在責任,破壞事故現場是違法行為。當然,為了進行救人和排險工作,允許採取以下做法:

(1)在不破壞現狀的要求下,為了確保救人和排險工作,可以設定臨時支護以阻止破壞的繼續發展和穩定破壞時的狀態。在設定支護措施前,應先折攝下當時現場全貌和區域性情況照片,以免因實施支護時對其狀況的可能擾動,造成以後調查分析工作的困難。

(2)當為了阻止事故的進一步擴大,而僅採取支護措施不足以阻止其發展時,或為了搶救傷員的需要,而必須拆隊、搬走一部分結構或物品時,必須首先拍照(包括全貌、區域性以及不同角度的狀態),詳細記錄下當時的現狀情況,並在撤出人員、構件、物品的原位上作出明顯的和準確的標記(輪廓線、交疊位置等)。 此外,從事故地點撤出的構件和物品應在現場的合適部位規整地堆放(不要疊放、混放)和作出標識,避免在吊運堆放過程中改變其拆下進的原狀。 8、建立應急求援報警機制原則

(1)上報報警:是指在作業場所發生事故時,要在第一時間報告專案經理,專案經理立刻向公司彙報,由公司主要負責人決定是否啟動應急救援預案。當公司主要負責人決定啟動應急救援預案時,應按相關規定上報當地政府安全生產管理部門和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請求應急救援。 (2)內部報警:是指應急救援預案啟動後,公司專案經理部兩級應急救援組織啟動。公司總部在相關人員及事故現場的全體人員進入應急救援狀態。其兩級應急救援組織進入應急救援預案及實施應急救援。

(3)外部報警:是在內部報警啟動的同時,按應急救援總指揮的部署,立即啟動外部報警機制,向社會公共救援機構(公安、消防、醫療、救險等)報警求助。

根據現場實際情況,若需要消防、救險、醫陪等部門支援的,應立即打電話請求支援。

(1)消防部門電話:119

(2)救險部門電話:110

(3)醫療部門電話:120

八、應急救援方案

根據專案工程實際情況制定應急救援方案,組織應急救援人員進行定期和不定期應急救援演練,檢驗應急準備工作和的能力。

九、現場應急預案的稽核與確認

專案部現場應急預案制定後,必須經專案經理稽核,公司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對應急預案的適應性進行稽核和確認,應急救援領導小組負責人批准。

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案7

  一、事故的報告:

1、事故發生後,事故單位必須以最快的方式,將事故的簡要情況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並在24小時內書面報告上報。

2、事故發生後不隱瞞、不謊報、不阻礙調查工作正常進行。

3、民工、臨時工、合同工發生死亡事故一律按正式職工上報。

  二、應急救援組織措施:

應急救援實行屬地負責制,就近就快實施。

1、本施工專案遇突發性時間盒發生重大安全事故應立即報告,並全面動員,組織施救,公司法人代表、技術負責人必須首先趕到現場,組織人員、物資、經費施救工作。

2、專案辦在接到建築施工重特打安全生產事故報告後,應立即啟動總公司指定的應急救援,並於第一時間趕赴現場,組織施救,迅速向當地政府和上一級建設行政主管安全部門報告。

3、總公司在接到建設工地重特大安全生產事故和突發時間報告後,應立即向領導小組報告,並立即通知綜合協調組,起動應急救援系統,迅速實施應急救援動員,組織相關人員趕赴現場,會同當地政府、主管部門共同組織救援。並迅速向區政府和市、區建設局報告。

  三、現場施救具體注意事項:

1、請醫護搶救人員攜相關器械藥品趕赴現場,並依相關醫院做好搶救準備。

2、請公安人員、城管清人員現場維護治安,疏散圍觀群眾,設定警戒線,確定警戒範圍。

3、清點人數

4、確定施救方案,落實施救人員安全措施和標誌,排除重大險情,有序組織施救,監督相關單位落實施救物質和傷員救治經費。

5、清理現場,清點現場人員,撤離現場。

6、小結、分析。由專門人員向公眾媒體釋出相關資訊。

  四、應急救援遠的重大意義:

重大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必須堅持以人為本的原則,始終把人員的救助和疏散擺在首位。施救工作應採取科學的態度,在保證施救人員安全的條件下進行,切忌蠻幹。避免造成新的傷亡。

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案8

(一)通訊與資訊保障。

建立健全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綜合資訊網路系統和資訊報告系統;建立完善救援力量和資源資訊資料庫;規範資訊獲取、分析、釋出、報送格式和程式,保證應急機構之間的資訊資源共享,為應急決策提供相關資訊支援。

(二)救援裝備保障。

各專業應急救援隊伍和企業按照相關規定,並根據實際情況和需要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裝備。專業應急救援指揮機構應當掌握本專業的救援裝備情況。

(三)應急隊伍保障。

各級政府和大中型企業應當依法組建和完善救援隊伍,加強現有應急救援隊伍建設。各級、各行業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機構負責檢查並掌握相關應急救援力量的建設和準備情況。

(四)交通運輸保障。

交通部門應對各類運輸工具的數量、車型或船型進行統計並建立動態資料庫。應保障公路和水運設施的完好、暢通,公路設施和水運設施受損時要迅速組織有關部門和專業隊伍進行搶修,儘快恢復良好狀態,做好運輸保障工作。市公安局負責緊急處置交通安全保障的組織與實施,依法實施道路交通管制。

(五)醫療衛生保障。

事故發生後,必須快速組織醫療救護人員對傷員進行應急救治,盡最大可能減少傷亡。在市、縣(區)衛生局指導下,醫療急救中心負責院前急救轉運工作,各級醫院負責後續救治,紅十字會等群眾性救援組織和隊伍應積極配合專業醫療隊伍,開展群眾性衛生救護工作。同時要根據事故的特性和需要,做好疾病控制、消毒隔離和衛生防疫準備,並嚴密組織實施。

(六)物資保障。

市發改委、經委、商務局等部門負責組織、協調救援物資的儲備、調撥和緊急供應,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負責藥品的儲存、供應。緊急處置工作中救援物資的呼叫,由市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指揮中心組織協調,各相關職能部門負責實施。

縣(區)政府、有關部門和企業應當建立應急救援設施、裝置、救治藥品和醫療器械等儲備制度,儲備必要的應急物資和裝備。各專業應急救援機構根據實際情況,負責監督應急物資的儲備情況,掌握應急物資的生產加工能力儲備情況。

(七)資金保障。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做好事故應急救援必要的資金準備。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資金首先由事故責任單位承擔,事故責任單位暫時無力承擔的,視情況由事故責任單位所在縣(區)政府或市政府協調解決。

(八)應急避難場所保障。

根據防災、避災的要求,城市建設部門應根據城市發展和應對突發事件的特殊情況,在大型城市廣場、公園、綠地、學校操場和人防設施等專案建設時應考慮增加應急避難場所的功能。

(九)技術儲備保障。

市安委會辦公室成立安全生產專家組,為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提供技術支援和保障。要充分利用安全生產技術支撐體系的專家和機構,研究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重大問題,開發應急技術和裝備。

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案9

為了保證我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落實到實處,認真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和《消防法》等法律法規,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此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目的:制定應急救援預案的目的是快速、有序、高效地控制緊急事件的發展,將事故損失減小到最低程度。

現場應急救援機構:現場應急救援小組,成員:分管副總經理、車間主任、工段長、大組長、值班長、公司辦、安監部。

現場應急救援小組職責:負責事故現場應急的指揮工作,進行應急任務分配和人員排程,有效利用各種應急資源,保證在最短時間內完成對事故現場的應急行動。

事故報告程式:生產現場發生重大事故後,應立即組織人員搶救,事故崗位人員立即向現場管理人員報告,向分管負責人彙報,必要時越級向公司總經理報告。

一、生產現場發生重大事故後,應立即組織人員搶救,同時以最快的方式報告公司應急救援機構,如發生人員傷亡或火警等,根據事故嚴重程度,必要時應分別第一時間直接打電話報120急救中心和119報火警救助。

二、現場應急救援小組成員立即組織人員展開搶救傷員和排除險情,防止事故的擴大和蔓延,力求將損失減少至最低程度,同時注意安排做好保護好事故現場。

三、現場應急救援小組成員負責指揮調動公司的一切所需的應急救援排險物資和人員參與搶救救援,確保救援工作在統一指揮下有序地進行。

四、現場應急救援小組成員協助公司和上級部門開展事故調查。事故調查嚴格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過、責任人員未處理不放過、整改措施未落實不放過、在關人員未受到教育放過。

五、要求事故責任單位對於事故的調查處理報告,必須按公司規定的時間(72小時內)報告公司安監部,不得隨意拖延和瞞報,切實防止類似的事故重複發生。

六、公司安監部做好事故原因和事故性質的調查,公司辦做好傷員醫療及善後工作處理,事故單位抓緊做好恢復生產工作。

七、根據生產現場的特點,特確定以下為可能引發生產事故的類別:

1、灼傷;

2、高處墜落:包括從行車、架子、卸料平臺、屋頂墜落以及從平地墜落地坑等;

3、觸電:包括雷擊傷害;

5、物體打擊:指落物等碰傷傷害;

6、火災爆炸;

7、中毒、中暑;

8、車輛傷害;

9、坍塌:包括建築物、堆置物、排山、土石方、深基坑(槽)倒塌等。

八、應急準備中應遵循的原則

1、工作前應制定好防止發生事故所採取的預防措施;可能發生事故現場應配備的器材;發生事故時的應急對策及資訊傳遞。

2、保安部建立群眾性義務消防組織,加強業務學習和訓練,增強自防自救能力;對應急場所工作人員應進行崗位教育和防火、滅火知識的培訓。

3、根據作業場所、儲存、運輸物品的數量、品種的不同,配備足夠數量、種類的應急器材。應急器材要定時檢查,做好標識、防止失效,檢查要有檢查記錄。

九、應急響應中必須遵循的原則

1、緊急事故發生後,事故發現人應立即向有關管理人員報告。

2、接到報警後,應立即組織自救隊伍,按事先制定的應急方案立即自救;若事態情況嚴重,難以控制和處理,應立即在自救的同時向專業救援隊伍求救,並密切配合救援隊伍。

3、疏通事故發生現場道路,設定警戒線,保證救援工作順利進行;疏散無關人員到安全地帶。

4、在急救過程中,遇到威脅人身安全情況時,應首先確保人身安全,迅速組織脫離危險區域或場所後,再採取急救措施。

5、必要時可截斷電源、可燃氣體(液體)的輸送,防止事態擴大。

6、設緊急聯絡員一名(事故生產單位車間主任),負責緊急事物的聯絡工作,明確聯絡地址和電話。

十、重大事故報告及報警原則

1、生產現場任何人發現發生重大事故的,必須立即報告現場管理負責人,現場管理負責人接到報告後,應立即通知公司生產副總經理,並組織現場應急救援小組開展現場搶救工作。如發生人員傷亡或火警等,必要時應分別第一時間直接打電話報120急救中心和119報火警救助,同時以最快的方式報告公司總經理及公司總部。

2、公司領導接到事故報告後,應立即組織公司應急救援力量趕赴事故現場,組織指揮現場搶救工作,同時將事故的概況(包括傷亡人員、發生事故時間、地點、原因等)分別用電話和快報的辦法報告上級主管部門以及政府有關部門。

十一、救援器材及裝置

1、通訊裝置:包括固定電話、行動電話、對講機

2、交通工具:供指揮、聯絡、救援的用車

3、急救藥品及器材:止血帶、頸託、擔架等救援器材及滅火器等。

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案10

1 事故型別和危害程度分析

1.1 事故型別

提升事故

1.2 危害程度分析

在煤礦生產死亡事故中,礦井提升運輸死亡事故僅次於頂板事故而位居第二位,這主要是人員違章及作業環節安全防護措施不完善和環境安全保護措施有缺陷造成的。礦井發生的提升傷亡事故基本上可以分為作業人員自傷和人員收到意外傷害兩種。立井提升主要用於升降人員、運送裝置物料、礦井排矸、提升煤炭,立井發生的事故有斷繩、蹲罐、過卷及人員物體墜落、物體打擊、火災、其他傷害等。

2 應急處置基本原則

(1)以人為本,安全第一。應急救援工作要把搶救遇險人員生命放在首位,加強應急救援人員的安全防護,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

(2)統一領導,分級管理。總指揮負責指揮、協調礦井事故應急救援工作。副總指揮及有關部門科室領導按照各自職責和許可權,負責事故的應急管理和應急處置工作。

(3)現場自救互救和等待救援相結合,充分發揮現場人員自救互救作用。現場無法安全自救互救時,遇險人員要樹立信心,等待救援。

(4)預防為主,科學救援。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堅持事故應急救援與預防相結合。依靠科技進步,不斷改善應急救援的裝備、設施和條件,提高救援隊伍的專業素質和水平,增強井下職工應急救援意識和能力併發揮其作用。

3 組織機構及職責

3.1災害預防安全生產責任制

3.1.1總經理、書記安全生產責任制

負責組織實施“礦井災害預防和處理計劃”。每季度親自組織檢查災害預防的各項措施的落實情況,以保證及時解決存在的問題及隱患。

3.1.2總工程師的安全生產責任制

總工程師對預防災害事故負技術責任,總工程師負責組織編制並貫徹“礦井災害預防和處理計劃”,負責每季度對本計劃進行修改、完善。

3.1.3安全副總經理安全生產責任制

對預防災害事故負監督責任,負責監督檢查本計劃的具體實施情況及各部門有關人員的責任落實情況。

3.1.4其他副總經理安全生產責任制

根據本計劃及業務保安責任制,對分管業務範圍內預防災害事故負責,督促所分管業務部門按本計劃的規定履行其職責。

3.1.5生產技術部的職責及任務

貫徹有關礦井安全生產方面的技術政策、三大規程、《礦山安全法》和《煤礦安全監察條例》,嚴格按照有關政策和設計規範要求正確設計,從設計上要保證工程設計經濟、合理、安全可靠。

負責“礦井災害預防與處理計劃”相關的管理工作,掌握安全生產動態,掌握規程的執行情況,正確地協調安全生產。

具體負責井下頂板、水、運輸等事故“預防措施”的監督落實,及時安排施工單位落實好預防措施。

負責運輸管理。

負責地測防治水管理,負責制定並落實防治水設計、措施及計劃。

3.1.6排程室的職責和任務

對生產中出現的災害事故要迅速掌握情況,並按有關程式及時彙報,並在有關領導指揮下,及時通知有關部門,及時傳達指揮部的命令,迅速調動人員、材料、裝置、車輛,組織救災工作。

負責牽頭落實安全技術措施中有關水、火、瓦斯、煤塵、頂板等重大事故的預防措施,保證技術措施齊全、有效。負責協調並監督各有關單位把水、火、瓦斯、煤(礦)塵、頂板等重大事故的預防措施進一步落到實處;

負責督促落實各單位搶險救災儲備材料的儲備情況。

負責落實雨季三防冬季三防計劃相關內容的實施工作。

牽頭組織礦井救災演習。

3.1.7通風管理部的職責及任務

嚴格執行煤礦三大規程及《煤礦安全監察條例》等有關規定。

負責對“礦井災害預防和處理計劃”中瓦斯、火災、煤(礦)塵、煤與瓦斯突出的“預防措施”組織實施及督促落實,保證通風、瓦斯、火災、防塵設施的完好和正常使用。牽頭制定礦井反風演習措施,編制“演習實施報告”。

礦井發生災害時,要協助礦總工程師提出在通風方面要採取的措施,並組織實施。

負責井下火工品的管理,負責礦井井下爆破工的統一管理;負責爆破使用的發爆器、爆破母線的統一管理、發放;瓦斯檢查員參與“三人連鎖放炮製”的實施;負責對施工單位協助參與爆破人員進行培訓及證件的發放。

負責爆破作業過程中災害預防措施的監督落實。

負責對監測監控系統的監督工作。

負責按照防火要求編制井下防火措施,落實井下各配電點、材料庫等場所要按要求配齊滅火器材。

3.1.8機電管理部的職責及任務

對“礦井災害預防和處理計劃”中分管的“預防措施”組織實施;牽頭全礦的機電管理工作(機電技術管理、機電安全、機電質量標準化等)。負責協調各單位之間機電工作存在的問題。

負責供電管理,使之安全可靠、正常供電,並根據實際情況按時繪製供電系統圖及電氣裝置佈置圖上報有關領導和部門。

保證礦有的大型裝置、供電裝置日常維修和保養,達到裝置完好,不失爆,正常執行。監督施工單位的大型裝置管理,達到完好要求。

負責督促監測監控隊對監測監控系統的儀表儀器按規定校驗,負責牽頭礦井安全監測監控業務指導,監督按照《安全監測規範》設定監測探頭,並按標準進行管理。

負責督促監測監控隊建立安全監測資料庫,將安全監測獲得的資訊反饋到有關領導和部門。負責督促監測監控隊井上、下通訊暢通無阻。

負責各種高壓供電設施的電氣保護檢驗工作及冬季三防、雨季三防計劃相關內容的實施工作。

參加重大機電事故的追查、分析工作。

3.1.9安全監察部的職責及任務

認真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方面的檔案、要求、指示、指令、通知等。對各單位各部門煤礦三大規程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和考核。

負責對“礦井災害預防和處理計劃”中所涉及到的“預防措施”的實施情況進行監督。監督各部門、各單位“礦井災害預防和處理計劃”的實施和落實,並按有關要求進行考核。

負責對生產中出現的各類事故,要及時按“四不放過”原則進行分析追查,充分吸取教訓,避免同類事故發生。

牽頭負責礦建工程質量標準化工作。

負責監督各類隱患的落實及處理。

負責編制事故案例及預防同類事故發生的措施,下發礦屬各有關單位,做到超前防範。

3.1.10保衛科

負責監督地面消防倉庫配備的防火、防洪等裝置是否符合有關規定。督促物資供應部門落實消防器材的購置。

建立健全地面消防網路,負責制定地面防火措施,落實各項消防措施。

負責安全保衛工作。

3.1.11 計劃財務部的職責及任務

負責搶險救災資金的落實。

3.1.12 土建工程部的職責及任務

根據地面防排水要求,具體落實疏水、防洪和排水系統工程,修築堤壩、溝渠或採取其它防排水措施,確保地面防洪安全和地面水不流入、滲入井下。

負責落實建設安全“三同時”。

3.1.13 後勤管理部的職責及任務

負責全礦水源日常管理。

負責所轄管理範圍防火措施的落實。

3.1.13醫療急救站籌備辦公室

負責災害發生後的人員搶救工作,按規定配備急救器材和急救藥品,並處於完好備用狀態,一旦有人員負傷能及時搶救,要保證上井人員能夠及時得到治療。

3.1.15 物資供應部

負責按有關規定儲備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裝置,並進行經常性的保養,保證完好並及時供應。負責爆破材料庫礦用爆炸物品的保管、領用、退庫的管理。

3.1.16 行政辦公室

負責事故應急的車輛協調工作。

3.1.17 工會

負責事故傷亡人員的善後處理工作。

3.1.18各部門、各單位必須認真貫徹學習“礦井災害預防與處理計劃”,並要求做到人人考試合格後方可上崗,使每個職工真正熟知在自身工作範圍內發生水、火、瓦斯、頂板等各種事故時,都能夠採取相應對策,並能夠迅速、準確地撤離事故現場。

3.1.19 施工單位具體負責落實災害預防處理計劃的預防措施,發生事故後根據公司的命令,參與事故搶險工作。

負責將所屬各施工隊把水、火、瓦斯、煤(礦)塵、頂板、運輸等重大事故的預防措施職責和任務,進行分解落實並實施監督。

組織編制施工組織設計,作業規程和安全技術措施,並要在規程措施中明確預防水、火、瓦斯、煤塵、頂板、運輸、瓦斯監測監控等重大事故的措施,要在規程措施中明確各作業地點工作人員的避災路線,做到安全可靠、萬無一失。

施工單位負責人每季度親自組織檢查災害預防的各項措施的落實情況。

3.1.20 各單位還應對本單位的安全設施等進行經常性自查,保證完好有效;各部門、各單位根據各自的職責分工,做好各自分管的“預防措施”的實施。

4 預防與預警

4.1 危險源監控

(1)建立健全提升管理制度,並在生產過程中嚴格落實。

(2)嚴格落實提升質量檢查制度,發揮各級的檢查作用,及時處理運輸隱患。

(3)按照《煤礦安全規程》相關規定,由專職機構對提升裝置進行定期檢測,並實地進行各項保護試驗。

(4)操作人員嚴格落實操作規程,進行開機前檢查試驗。

4.2 突發事故前的預兆

使用不合格的鋼絲繩或鋼絲繩安全係數不能滿足《煤礦安全規程》要求;鋼絲繩斷絲磨損、鏽蝕超過規定;鬆繩、過卷、過速、限速等保護裝置失靈;在特殊情況下鋼絲繩打彎、擠壓、撞擊變形、重物砸擊或受猛烈拉力伸長而不能及時更換;摩擦輪多繩提升鋼絲繩各繩張力不均或不按規定更換等。

制動裝置不符合規定;液壓站油質過濾不良,雜物多,回油管堵塞造成回油不暢、閥組拒動致使不能可靠制動;安全保護裝置失效;電氣制動失效;超載執行引起制動失靈;摩擦式提升機鋼絲繩打滑;人的不安全行為等。

操作或防護不當、保護失靈、管理不善、違反規定等造成人員、裝置、礦車從罐籠墜入井筒的事故。可能導致裝置損壞,人員傷亡。該事故可能發生在上下井口人員乘罐時,也可能發生在人員、裝置、物料提升過程中。

機電裝置不防爆、無“MA”標誌或存在失爆現象,電氣裝置不完好、電纜不阻燃、老化、短路或電火花等引起的電氣火災,可能導致電氣裝置損壞、人員傷亡。該事故發生地點為車庫、上下井口或井筒。

由於防護不當、設施不健全(如冬季無暖風設施,井架、井筒結冰墜落傷人)、違章作業等在井口或井筒墜物導致物體撞擊事故。

在立井提升過程中還可能存在觸電、雷擊、突然失電、過速提升容器卡阻,帶繩下滑等危險、有害因素,造成裝置損害,人員傷亡。

4.3礦井提升事故預防措施

4.3.1絞車司機、訊號工必須按照規定配備齊全,經過培訓考試合格後持證上崗,並做好交接班工作。

4.3.2為防止過卷事故出現,應嚴格執行以下要求:

井口到位開關、磁鋼固定牢固,無脫落,效能可靠,確保到位停車。

每日對過卷、閘間隙、過速等保護進行試驗,確保保護設定或裝置動作靈敏、可靠。

每週檢查井筒減速點開關,保證提升過程減速可靠。

定期更換提升機制動系統液壓油,清洗制動閘、系統閥組,保證制動系統安全可靠。

加強對提升系統各崗點的崗位人員的思想教育和崗位技能培訓,提高崗位人員的思想素質和業務技能素質,杜絕人為誤操作。

4.3.3為預防提升鋼絲繩斷繩及墜罐事故,應嚴格執行以下要求:

確保提升鋼絲繩日檢時間和日檢質量,按照《煤礦安全規程》的規定定期更換提升鋼絲繩。

加強提升機的維護和檢修,避免提升機出現緊急停車。

杜絕井筒墜物的發生。

加強滾筒摩擦襯墊的檢查,保證鋼絲繩間的張力差不超過10%。

定期檢查鋼絲繩張力平衡裝置,確保工作狀況良好。

定期檢查託罐裝置和防過卷、防過放裝置,確保其完好。

每天要對提升容器的連線裝置進行檢查,並按照《煤礦安全規程》的規定進行探傷試驗,有異常及時採取措施。

制動系統的制動力距、空動時間必須按照規定進行檢查、校驗。

4.3.4為預防平衡尾繩斷繩事故,應嚴格執行以下要求:

確保平衡尾繩周檢時間和周檢質量,按照《煤礦安全規程》的規定定期更換平衡尾繩。

杜絕井筒墜物的發生,定期檢查分繩木。

加強對提升系統檢修,避免過卷、過放事故的發生。

及時排乾井底積水,清理雜物,避免井窩雜物繚繞平衡尾繩。

加強提升系統各崗點人員的巡檢力度和巡檢質量。

4.3.5為預防主提升鋼絲繩滑繩事故,應嚴格執行以下要求:

加強檢查滾筒襯墊,摩擦襯墊摩損及摩擦係數符合《煤礦安全規程》的規定。

提高對提升機安全保護裝置的檢修質量,保證二級制動效能可靠、動作靈敏,保證提升機執行過程中緊急停車時二級制動可靠。

下大件時,要嚴格按照提升機最大允許提升重量對下大件重量進行限制,並對空罐進行配重,同時嚴格按規程要求控制提升速度。

加強對鋼絲繩的日檢、井筒裝備的定期檢修,保證提升系統工作可靠。

4.3.6為預防卡罐事故,應嚴格執行以下要求:

每天對立井上下井口安全門、搖臺、阻車器、罐籠及推車機與提升訊號間的閉鎖進行檢查、試驗,閉鎖應滿足《煤礦安全規程》的相關要求。

每週對立井井筒裝備檢查一次,保證執行罐道及穩罐罐道無鬆動,罐道接頭間隙、錯茬符合要求。

每年對立井井筒罐道間距、罐道變形、鏽蝕情況進行一次全面測量、檢查,確保罐道安裝質量。

每天要對罐籠的罐耳等情況進行檢查,確保完好可靠。

冬季,井口加熱設施必須保證正常執行,確保井筒溫度符合規定

4.3.7為預防罐籠內人員、車輛安全事故,應嚴格執行以下要求:

上下人員時,罐籠必須設定完好、可靠符合《煤礦安全規程》規定的罐簾,並保證規範使用。

、罐籠執行時,罐內人員身體的任何部位和隨身攜帶的工具,不得伸出罐籠或靠近和接觸執行部位。

、上下車輛時,必須使用完好可靠的阻車裝置將車輛進行可靠穩阻。

、一般不得單獨上下零散材料、物件等,確實需要時,應經把鉤工進行認真檢查,確保放置穩固、可靠,方可進行。

5 資訊報告程式

5.1事故資訊來源

作業人員發生礦井提升事故時,要在第一時間向綜合排程室報告事故情況,排程室要立即向礦領導彙報,並通知機電部、執行工區、排程室,對提升事故情況進行偵查。

5.2資訊報告

發生礦井提升事故後,要核實礦井運輸事故造成人員傷害情況和被困人員數量,礦井提升事故發生時間、範圍等資訊,事故情況迅速報告晉煤集團值班室,晉城市安監局值班室和有關單位。

綜合排程室接到發生礦井提升事故資訊後,通知公司應急指揮部成員、應急救援相關人員到排程中心集結待命。

5.3啟動應急響應程式

礦領導接到事故資訊報告後,公司應急指揮部立即啟動胡底煤業應急預案響應程式,公司綜合排程室自動轉換為礦井事故應急救援指揮中心,公司應急指揮部成員和應急工作組人員立即到指揮中心集合,根據人員在位情況,明確指揮部、各應急救援工作組的具體組成人員,部署事故救援任務,實施應急救援。

6 應急處置

6.1響應分級

根據事故可能傷害人員的數量,依據胡底煤業安全生產事故綜合應急預案中確定分級響應原則,確定應急響應級別。

政府級:在確認礦井運輸事故傷害人員在10人以上時,公司指揮部要按照規定程式向晉煤集團公司、晉城市安監局報告,並實施先期應急救援。

公司級:在確認礦井提升事故受傷害人員在10人以下時,公司指揮部要按照規定程式向晉煤集團公司報告,並實施先期應急救援,同時報告晉城市安監局。

礦級:在確認礦井提升事故無人員受傷害時,公司應急指揮部立即組織應急救援,組織井下人員撤離。

6.2 響應程式

提升事故發生後,應急指揮中心應立即向總指揮彙報,根據響應級別,啟動礦井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6.2.1應急指揮

6.2.2事故應急救援處理程式

6.3 處置措施

(1)當發生提升運輸事故時,迅速切斷電源,設定警戒標誌。

(2)事故單位班區長得到事故情況及時趕到事故地點進行指揮應急處置,對受害人進行有效的救助。

(3)現場的人員應根據實際情況,開展積極有效的自救和互救。對於輕傷者應現場對其進行包紮止血,將其抬放到安全地帶。而對於骨折人員不要輕易挪動人員,等待專業救助人員的到來。

(4)排程人員接到事故彙報後,要及時做好車輛的排程和人員的接送工作。將傷員及時運到井口,副井底訊號工要按傷員提升規定做好聯絡工作,及時將人員運送到地面救治。

6.3.1自救互就

(1)救援人員應按規定攜帶必要的救援工具。

(2)在救助處置時要設定事故警示牌,禁止行人通過、禁止其它作業。

(3)在進行搶險救援時,需切斷電源、設定警戒人員、固定提升運輸裝置,以保證救援人員和遇險人員的安全。

6.3.2處理事故時的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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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恢復正常狀態的原則和程式

7.1恢復正常狀態的原則

(1)事故得到控制;

(2)受傷人員得到救治;

(3)死亡人員得到處置;

(4)現場清理,無次生事故隱患;

(5)搶修組人員進入現場,開始恢復生產維修作業。

7.2恢復正常狀態的程式

(1)應急救援指揮人員組織進行事故現場檢查,確認符合應急結束條件;

(2)搶修隊伍進入現場、搶險人員離開現場,雙方進行資訊交接;

(3)公司應急指揮部下達應急結束指令。

應急結束後,公司應急指揮部對事故應急救援情況進行總結,對值班記錄等資料進行彙總、歸檔,並起草上報材料。按照有關規定向晉城市政府有關部門上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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