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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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學習、工作、生活中,難免會發生一些不在自己預料之中的事件,為了控制事故的發展勢態,就常常需要事先準備應急預案。應急預案要怎麼編制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精】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1

一、總則

1、編制目的:

為規範企業安全生產事故應急管理和應急響應程式,提高處臵安全生產事故能力。在事故發生後,能迅速有效、有序的實施應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特制定本預案。

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法》、《國家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預案》、《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等相關法律、法規制定本預案。

3、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我部門所發生的安全生產事故的應對工作。

4、應急預案體系:

根據行業特點和部門實際情況,本應急預案體系包括河北專案部綜合應急預案、專項(車間)應急預案和現場處臵方案。

本預案屬公司綜合應急預案,與專項(車間)預案和現場處臵方案共同構成公司應急預案體系。

公司綜合應急預案是從總體上闡述事故的應急方針、政策,應急組織結構及相關應急職責,應急行動、措施和保障等基本要求和程式,是應對各類事故的綜合性檔案。

專項(車間)應急預案是針對專項的及各車間具體的事故類別、危險源和應急保障而制定的計劃或方案,主要明確救援的程式和具體的應急救援措施。

現場處臵方案是針對具體的裝臵、場所或設施、崗位所制定的應急處臵措施。

5、應急工作原則:

以人為本、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平戰結合。統一領導、分級負責。

二、本單位危險性分析

1、單位概況:

公司是一家水泥生產企業,位於,從業人數200人左右,主要產品為水泥熟料和水泥成品。生產活動具有以下特點:產品的固定性;生產涉及面廣,綜合性強;生產機械裝置多;受自然氣候條件影響大;立體交叉作業和高空作業多;由於這些特點,給生產活動帶來了很大的不安全因素,容易發生生產安全事故,並可能殃及鄰近作業人員,造成重大的人身傷亡事故和重大經濟損失。

2、危險源與風險分析:

經過現場勘察與分析,公司在生產活動中存在以下危險源:機械傷害、帶電裝置觸電傷害、交通意外傷害、高處墜落傷害、爆破傷害、粉塵、火災等有害因素。

三、組織機構及職責:

1、應急組織體系:

部門成立安全生產事故應急小組。

2、組織機構及職責:

(1)應急小組職責

①研究制定、修訂本部門應對安全生產事故的政策措施和指導意見。

②負責指揮特別安全生產事故的具體應對工作。

③分析總結本部門安全生產突發事故應對工作,制定工作規劃和工作計劃。

④負責本小組所屬應急搶險救援隊伍的建設和管理。

⑤承辦上級應急組織交辦的其他事項。

(2)應急小組組長職責

①分析緊急狀態確定相應報警級別,根據相關危險型別、潛在後果、現有資源控制緊急情況的行動型別。

②指揮、協調應急反應行動。

③與企業外應急反應人員、部門、組織和機構進行聯絡。

④直接監察應急操作人員行動。 ⑤最大限度地保證現場人員和外援人員及相關人員的安全。

⑥協調後勤方面以支援應急反應組織。

⑦應急反應組織的啟動。

⑧應急評估、確定升高或降低應急警報級別。

⑨通報外部機構,決定請求外部援助。

⑩決定應急撤離,決定事故現場外影響區域的安全性。

(3)應急小組副組長職責

①協助應急小組組長組織和指揮應急操作任務。

②嚮應急小組組長提出減緩事故後果行動的應急反應對策和建議。

③協調、組織和獲取應急所需的其它資源,裝置以支援現場的應急操作。

④組織部門的相關人員對專案部的各危險源進行風險評估。

⑤定期檢查各常設應急反應組織和部門的日常工作和應急反應準備狀態。

⑥根據本廠區的實際條件,努力與周邊有條件的企業為在事故應急處理中共享資源、相互幫助、建立共同應急救援網路和制定應急救援協議。

(4)應急救援小組職責

聽從指揮、服從安排、快速反應、全力做好事故現場搶救、安全保衛、醫療救護、善後處理、事故調查、後勤保障、危險源風險評估、技術支援等應急工作。

四、預防與預警:

1、危險源監控:

①建設工程開工前認真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或專項施工方案,做到建設工程專案的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要符合“三同時”要求,制定出防控措施,並嚴格執行審批程式。

②在工程施工過程中,嚴格按照方案實施,嚴格執行現場危險性較大分部分項工程驗收程式,落實防控措施。

③加強現場巡視,對危險源進行辯識登記,掌握危險源的數量和分佈狀況,實施相應的預防控制措施。

④加強監督檢查和日常巡查,對危險源防控措施進行動態監控,認真整改存在隱患和問題。

⑤認真落實各項安全生產責任制、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加強安全教育,嚴格檢查處罰,切實增強全員安全責任意識。

⑥淘汰落後的技術、工藝,適度提高生產活動安全設防標準,從而提升施工安全技術與管理水平,降低施工安全風險。

⑦制訂和實行生產現場大型施工機械安裝、執行、拆卸和外架工程安裝的檢驗檢測、維護保養、驗收制度。

⑧制訂和實施專案施工安全承諾,確保安全投入。

2、預警行動:

各級、各部門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機構接到可能導致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的資訊後,按照應急預案及時研究確定應對方案,並通知有關部門、單位採取相應行動預防事故發生。預警資訊主要對加強安全生產工作、避免事故發生提前進行警示,有針對性地作出符合公司實際的安全生產工作部署,提示公司各生產車間認真分析和查詢安全生產薄弱環節,深刻吸取已發生事故的教訓,總結經驗,確保安全。

預警資訊主要內容包括安全生產突發事故的類別、預警級別、起始時間、可能影響範圍、警示事項、應採取的措施和釋出機關等。

3、資訊報告與處臵:

(1)資訊報告通知

①公司應急救援組織設立24小時值班電話。電話為:。

②突發安全事故時,事故發現人員立即報告車間主任或主要負責人,由車間主任或主要負責人撥打值班電話報告事故情況或直接報告應急救援副總指揮和總指揮。應急值班人員接警後,立即將警情報告應急救援總指揮、副總指揮。

③為有效開展事故救援活動,現場車間主任或主要負責人應在第一時間尋求社會救援力量。火災:專案負責人撥打119,向公安消防部門求援。急救:專案負責人撥打120,向醫療急救中心求援。

④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事故發生時間、類別、地點和相關設施;遇險人員人數;現場聯絡人姓名和電話等。

⑤應急救援總指揮、副總指揮事故報告後,符合本預案啟動條件時,立即發出啟動本預案的指令;應急值班人員接到啟動應

急預案命令後,立即向各救援小組成員下達趕赴現場指令。

⑥接到突發安全事故指令的各救援小組立即趕赴事故現場進行現場搶救排險。

根據事故類別及時向事故發生地政府主管部門報告。

(1)資訊上報

事故資訊上報採取分級上報原則,最終由公司總經理向政府有關部門上報。

資訊上報內容包括:事故發生單位情況;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部位以及事故現場情況;初步掌握的人員傷亡(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數)、直接經濟損失等情況;可能造成的危害以及採取的措施;事故報告單位、報告人、批准人、報告時間及聯絡方式等。事故傷亡人數及直接經濟損失情況發生變化的,應當及時補報。

按照國家規定,在1個小時內向事故發生地行政主管部門進行報告。

(3)資訊傳遞

事故現場第一發現人員→現場主要負責人→應急值班電話或直接報告應急救援副總指揮和總指揮→各應急小組→應急小組人員→公司有關部門。

五、應急響應:

1、響應分級

按事故的可控性、嚴重程度和影響範圍,本預案應急響應級別原則上分為“一級”(擴大救援響應)和“二級”(公司級救援響應)兩級。

2、響應程式

應急小組應急響應的過程為接警、警情判斷、應急啟動、應急指揮、應急行動、資源調配、應急避險、事態控制、擴大應急、應急終止和後期處臵等。

3、應急結束

當社會救援趕到現場,事故現場得以控制,受災人員全部安全撤離,消除導致次生、衍生事故隱患,經事故現場應急救援領導小組批准後,宣佈應急結束。

應急結束後,將事故情況上報;向事故調查處理小組移交所需有關情況及檔案;寫出事故應急工作總結報告。

(1)事故情況上報事項:

①發生事故工程基本情況;

②事故發生經過和事故救援情況;

③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直接經濟損失;

④事故發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質;

⑤事故責任的認定以及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建議;

⑥事故防範和整改措施。

(2)需向事故調查處理小組移交的相關事項:

①事故報告人情況;

②事故發生前和救援過程中有關的影響資料;

③事故初步上報情況及報告內容。

六、資訊釋出:

事故發生後,由應急救援副總指揮代表代表應急小組,把應急救援各階段進展情況及時準確向新聞媒體通報,釋出的資訊時必須以事實為依據,與行政主管部門一同,客觀準確表述事故態勢、發展狀況及救援情況。

救援結束後,事故調查和處理資訊由行政主管部門統一發布。

七、後期處臵:

經事故調查報告批覆後,應根據事故調查報告對事故責任人的處理和事故防範措施積極落實,立即進行生產秩序恢復前的汙染物處理、必要裝置設施的搶修、人員情緒的安撫及搶險過程應急能力評估和應急預案的修訂工作。善後處理組依據國家有關規定,做好傷亡人員善後賠償工作。

八、保障措施:

1、通訊與資訊保障

(1)應急工作相關聯的單位、人員通訊聯絡方式:附件

(2)各應急小組成員聯絡方式:附件

(3)資訊通訊系統及維護方案

後勤保障組負責定期維護上述聯絡方式,遇有電話變更,及時更新,確保聯絡暢通。

2、應急隊伍保障

每個車間必須建立一支現場自救隊,成員由車間主任組織車間安全管理人員組成,由公司安全部負責領導,定期進行培訓和演練。

3、應急物資裝備保障

4、應急經費保障

應急專項經費由

款項支出。

使用範圍:

數額:

監督管理措施:

5、其它保障

(1)公司設立應急救援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公司安全部。

(2)應急領導小組日常備用一輛應急交通運輸車輛,備用車輛只承擔距單位較近的運輸任務,司機手機電話24小時開機,一旦應急事故發生,通知司機速回。

(3)安全保衛人員應常備用於應急突發事故的警戒帶,一旦發生突發事故,在事故現場治安警戒使用。

(4)公司衛生所應當常備醫療急救用品。

(5)安全負責人應每週對施工現場的消防器材和應急用鍬、鎬、撬棍等進行檢查、保養、維護。定期更換滅火器,日常維護消防裝置設施的有效使用,清除消防器材前及安全通道的遮擋物,保持消防器材應急使用及安全通道暢通。

(6)應急組織機構的全體成員,應樹立“接到報警就是命令”的觀點,樹立“以人為本”的思想,勇敢、科學、冷靜應對事故,不能盲目、蠻幹。遇到有毒有害物質或有其它潛在危險時,必須有防範措施或請專業隊伍進行搶險工作。

(7)在組織機構內,當正職休假,開會等外出時,副職必須承

擔起正職應當承擔的責任。

九、培訓與演練

1、培訓

①年初制定生產計劃時,同時制定應急預案培訓計劃。

②培訓方式包括:應急救援知識輔導、有獎知識問答、救援裝置現場操作、自救常識演練等。

③要求每名職工有自我保護意識,掌握突發事故後各類自救常識,會正確使用滅火器等一般應急器材。

2、演練

公司和各項部每年至少組織一次綜合模擬突發事故安全應急演練,檢驗指揮系統、現場搶救、疏散、救援響應能力。

各應急組成員必須熟悉各自的職責,做到動作快、技術精、作風硬。根據實際演練情況,查詢不足,總結經驗,不斷完善事故應急預案。演練結束後對演練進行評估及總結,及時修正及彌補應急突發事件救援預案制定的缺陷。

十、獎懲

1、對於在應急救援過程中,無故不到位或遲到及臨陣逃脫者,將給予行政處分。

2、在應急救援過程中,不服命令的,將給予處罰。

3、在應急救援過程中,表現勇敢、機智、成績突出人員應給予表揚或獎勵。

4、在應急救援中,受到傷害的員工,按照工傷條例進行賠償。

5、事故處理完成後,安全部寫出報告(總結):事故經過、事故發生原因、處理過程、經驗教訓、人員傷亡、損失大小情況、事故直接損失、間接經濟損失、獎罰人員名單等上報上級有關部門,並在公司存檔備案。

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2

1、綜合應急預案編制的主要內容

編制目的:簡述應急預案編制的目的、作用等。

編制依據:簡述應急預案編制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以及有關行業管理規定、技術規範和標準等。

適用範圍:說明應急預案適用的區域範圍,以及事故的型別、級別。

應急預案體系:說明本單位應急預案體系的構成情況。

應急工作原則:說明本單位應急工作的原則,內容應簡明扼要、明確具體。

2、施工單位的危險性分析

施工單位概況:主要包括單位總體情況及生產活動特點等內容。

危險源與風險分析:主要闡述本單位存在的危險源及風險分析結果。

3、組織機構及職責

應急組織體系:明確應急組織形式、構成單位或人員,並儘可能以結構圖的形式表示出來。

指揮機構及職責:明確應急救援指揮機構總指揮、副總指揮、各成員單位及其相應職責。應急救援指揮機構根據事故型別和應急工作需要,可以設定相應的應急救援工作小組,並明確各小組的工作任務及職責。

4、預防與預警

危險源監控:明確本單位對危險源監測監控的方式、方法,以及採取的預防措施。

預警行動:明確事故預警的條件、方式、方法和資訊的釋出程式。

資訊報告與處置:按照有關規定,明確事故及未遂傷亡事故資訊報告與處置辦法。

5、應急響應

響應分級:針對事故危害程度、影響範圍和單位控制事態的能力,將事故分為不同的等級。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明確應急響應級別。

響應程式:根據事故的大小和發展態勢,明確應急指揮、應急行動、資源調配、應急避險、擴大應急等響應程式。

應急結束:明確應急終止的條件。事故現場得以控制,環境符合有關標準,導致的次生、衍生事故隱患消除後,經事故現場應急指揮機構批准後,現場應急結束。結束後明確:事故情況上報事項;需向事故調查處理小組移交的相關事項;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總結報告。

資訊釋出:明確事故資訊釋出的部門,釋出原則。事故資訊應由事故現場指揮部及時準確地向新聞媒體通報。

後期處置:主要包括汙染物處理、事故後果影響消除、生產秩序恢復、善後賠償、搶險過程和應急救援能力評估及應急預案的修訂等內容。

6、保障措施

通訊與資訊保障:明確與應急工作相關聯的單位或人員的通訊聯絡方式和方法,並提供備用方案。建立資訊通訊系統及維護方案,確保應急期間資訊通暢。

應急隊伍保障:明確各類應急響應的人力資源,包括專業應急隊伍、兼職應急隊伍的組織與保障方案。

應急物資裝備保障:明確應急救援需要使用的應急物資和裝備的型別、數量、效能、存放位置、管理責任人及其聯絡方式等內容。

經費保障:明確應急專項經費來源、使用範圍、數量和監督管理措施,保障應急狀態時生產經營單位應急經費及時到位。

其他保障:根據本單位應急工作需求而確定的其他相關保障措施(如交通運輸保障、治安保障、技術保障、醫療保障、後勤保障等)。

培訓:明確對本單位人員開展應急培訓的計劃、方式和要求。如果預案涉及社群和居民,要做好宣傳教育和告知等工作。

演練:明確應急演練的規模、方式、頻次、範圍、內容、組織、評估、總結等內容。

獎懲:明確事故應急救援工作中獎勵和處罰的條件和內容。

術語和定義:對應急預案涉及的一些術語進行定義。

應急預案備案:明確本應急預案的報備部門。

7、維護和更新

明確應急預案維護和更新的基本要求,定期進行評審,實現可持續改進。

制定與解釋:明確應急預案負責制定與解釋的部門。

應急預案實施:明確應急預案實施的具體時間。

8、專項應急預案編制的主要內容

事故型別和危害程度分析:在危險源評估的基礎上,對其可能發生的事故型別和可能發生的季節及事故嚴重程度進行確定。

應急處置基本原則:明確處置安全生產事故應當遵循的基本原則。

9、組織機構及職責

應急組織體系:明確應急組織形式、構成單位或人員,並儘可能以結構圖的形式表示出來。

指揮機構及職責:根據事故型別,明確應急救援指揮機構總指揮、副總指揮以及各成員單位或人員的具體職責。應急救援指揮機構可以設定相應的應急救援工作小組,明確各小組的工作任務及主要負責人職責。

10、預防與預警

危險源監控:明確本單位對危險源監測監控的方式、方法,以及採取的預防措施。

預警行動:明確具體事故預警的條件、方式、方法和資訊的釋出程式。

資訊報告程式主要包括:

(l)確定報警系統及程式;

(2)確定現場報警方式,如電話、警報器等;

(3)確定24小時與相關部門的通訊、聯絡方式;

(4)明確相互認可的通告、報警形式和內容;

(5)明確應急反應人員向外求援的方式。

11、應急處置

響應分級:針對事故危害程度、影響範圍和單位控制事態的能力,將事故分為不同的等級。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明確應急響應級別。

響應程式:根據事故的大小和發展態勢,明確應急指揮、應急行動、資源調配、應急避險、擴大應急等響應程式。

處置措施:針對本單位事故類別和可能發生的事故特點、危險性,制定應急處置措施(如煤礦瓦斯爆炸、冒頂片幫、火災、透水等事故應急處置措施,危險化學品火災、爆炸、中毒等事故應急處置措施)。

應急物資與裝備保障:明確應急處置所需的物資與裝備數量,以及相關管理維護和使用方法等。

12、現場處置方案的主要內容

事故特徵主要包括:

(1)危險性分析,可能發生的事故型別;

(2)事故發生的區域、地點或裝置的名稱;

(3)事故可能發生的季節和造成的危害程度;

(4)事故前可能出現的徵兆。

應急組織與職責主要包括:

(1)基層單位應急自救組織形式及人員構成情況;

(2)應急自救組織機構、人員的具體職責,應同單位或車間、班組人員工作職責緊密結合,明確相關崗位和人員的應急工作職責。

應急處置主要包括:

(l)事故應急處置程式。根據可能發生的事故類別及現場情況,明確事故報警、各項應急措施啟動、應急救護人員的引導、事故擴大及同企業應急預案銜接的程式。

(2)現場應急處置措施。針對可能發生的火災、爆炸、危險化學品洩漏、坍塌、水患、機動車輛傷害等,從操作措施、工藝流程、現場處置、事故控制、人員救護、消防、現場恢復等方面制定明確的應急處置措施。

(3)報警電話及上級管理部門、相關應急救援單位的聯絡方式和聯絡人員,事故報告的基本要求和內容。

注意事項主要包括:

(1)佩戴個人防護器具方面的注意事項;

(2)使用搶險救援器材方面的注意事項;

(3)採取救援對策或措施方面的注意事項;

(4)現場自救和互救注意事項;

(5)現場應急處置能力確認和人員安全防護等事項;

(6)應急救援結束後的注意事項;

(7)其他需要特別警示的事項。

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3

河東區非煤礦山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為保證在非煤礦山企業發生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後,能夠迅速、有效和有序地實施應急救援,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依據《安全生產法》、《礦山安全法》等法律法規,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預案,非煤礦山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一、應急救援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河東區行政區域內非煤礦山企業發生一次死

二、應急救援組織機構及職責

(一)區政府成立河東區非煤礦山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以下簡稱指揮部),統一領導應急救援工作。指揮部總指揮由區政府分管副區長擔任,副總指揮由有關領導和負責人擔任,成員由區安監局、區公安分局、區總工會、區衛生局、區民政局、區國土資源分局、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區供電部等部門負責人組成。指揮部主要職責是:

1、組織領導全區應急救援工作,釋出應急救援命令;

2、根據事故發生情況統一部署有關應急救援預案的實施工作,並對應急救援工作發生的情況採取緊急處理措施;

3、在全區範圍內緊急呼叫各類救援物資、裝置、人員;

4、根據事故災害情況,有危及周邊單位和人員的險情時,組織人員疏散工作;

5、做好穩定社會秩序和傷亡人員的善後及安撫工作。

(二)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設在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辦公室主任由區安監局分管負責人擔任,工作人員由指揮部成員單位和事故單位的有關負責人員組成。主要負責傳達指揮部領導指示,協調有關部門做好應急救援工作;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制定應急救援預案;事故發生時,迅速瞭解、收集和彙總有關情況,及時向指揮部提供各種相關資訊和資料。

(三)指揮部下設8個工作組

1、警戒保衛組

由區公安分局牽頭,具體負責交通管制和維持現場秩序。

2、醫療救護組

由區衛生局牽頭,具體負責組織專家、醫療隊伍,對受傷人員進行緊急救護和現場防疫工作。

3、事故搶險組

由區安監局牽頭,具體負責事故現場施救等搶險工作。

4、物資供應組

由事故發生地街道辦事處牽頭,主要負責搶險救災物資和裝置的及時排程和供應。

5、技術資料組

由區國土資源分局牽頭,具體負責提供有關資源開發和地質方面的基礎資料。

6、後勤保障組

由區政府辦公室牽頭,具體負責事故調查組的接待服務、搶險人員的食宿、車輛排程等工作。

7、善後處理組

由事故發生地街道辦事處牽頭,區民政局、區總工會、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等部門配合,具體負責傷亡人員家屬安撫、撫卹、理賠等善後處理和社會穩定工作。

8、新聞組

由區委宣傳部牽頭,負責接待新聞媒體記者和對外發布資訊,及時瞭解並提供事故動態和事故搶險救援、醫療救護和善後處理等方面的情況。同時,根據救援情況,及時召開新聞釋出會,做好宣傳報道,鼓勵動員民眾參與搶險救援,及時平息謠傳或誤傳,安定民心。

三、危險性評估

非煤礦山事故可能發生的區域:河東街道、付莊街道、冊山街道、羅西街道、雙月湖街道、湯莊街道境內的採石廠。可能發生的事故型別為坍塌、火藥、放炮等。

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4

1總則

1.1編制目的

規範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的應急管理和應急響應程式,及時有效地實施應急救援工作,最大程度地減少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維護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和社會穩定。

1.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和《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決定》等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制定本預案。

1.3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下列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的應對工作:

(1)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蹤),或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者100人以上中毒(重傷),或者需要緊急轉移安置10萬人以上,或者直接經濟損失1億元以上的特別重大安全生產事故災難。

(2)超出省(區、市)人民政府應急處置能力,或者跨省級行政區、跨多個領域(行業和部門)的安全生產事故災難。

(3)需要國務院安全生產委員會(以下簡稱國務院安委會)處置的安全生產事故災難。

1.4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最大程度地預防和減少安全生產事故災難造成的人員傷亡作為首要任務。切實加強應急救援人員的安全防護。充分發揮人的主觀能動性,充分發揮專業救援力量的骨幹作用和人民群眾的基礎作用。

(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在國務院統一領導和國務院安委會組織協調下,各省(區、市)人民政府和國務院有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和許可權,負責有關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的應急管理和應急處置工作。企業要認真履行安全生產責任主體的職責,建立安全生產應急預案和應急機制。

(3)條塊結合,屬地為主。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現場應急處置的領導和指揮以地方人民政府為主,實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行政首長負責制。有關部門應當與地方人民政府密切配合,充分發揮指導和協調作用。

(4)依靠科學,依法規範。採用先進技術,充分發揮專家作用,實行科學民主決策。採用先進的救援裝備和技術,增強應急救援能力。依法規範應急救援工作,確保應急預案的科學性、權威性和可操作性。

(5)預防為主,平戰結合。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堅持事故災難應急與預防工作相結合。做好預防、預測、預警和預報工作,做好常態下的風險評估、物資儲備、隊伍建設、完善裝備、預案演練等工作。

2組織體系及相關機構職責

2.1組織體系

全國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救援組織體系由國務院安委會、國務院有關部門、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領導機構、綜合協調指揮機構、專業協調指揮機構、應急支援保障部門、應急救援隊伍和生產經營單位組成。

國家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領導機構為國務院安委會,綜合協調指揮機構為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國家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指揮中心具體承擔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管理工作,專業協調指揮機構為國務院有關部門管理的專業領域應急救援指揮機構。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的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機構由地方政府確定。

應急救援隊伍主要包括消防、專業應急救援隊伍、生產經營單位的應急救援隊伍、社會力量、志願者隊伍及有關國際救援力量等。

國務院安委會各成員單位按照職責履行本部門的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救援和保障方面的職責,負責制訂、管理並實施有關應急預案。

2.2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及職責

現場應急救援指揮以屬地為主,事發地省(區、市)人民政府成立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負責指揮所有參與應急救援的隊伍和人員,及時向國務院報告事故災難事態發展及救援情況,同時抄送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

涉及多個領域、跨省級行政區或影響特別重大的事故災難,根據需要由國務院安委會或者國務院有關部門組織成立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負責應急救援協調指揮工作。

3預警預防機制

3.1事故災難監控與資訊報告

國務院有關部門和省(區、市)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重大危險源的監控,對可能引發特別重大事故的險情,或者其他災害、災難可能引發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的重要資訊應及時上報。

特別重大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發生後,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報告單位負責人,單位負責人接到報告後,應當立即報告當地人民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中央企業在上報當地政府的同時應當上報企業總部。當地人民政府接到報告後應當立即報告上級政府,國務院有關部門、單位、中央企業和事故災難發生地的省(區、市)人民政府應當在接到報告後2小時內,向國務院報告,同時抄送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

自然災害、公共衛生和社會安全方面的突發事件可能引發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的資訊,有關各級、各類應急指揮機構均應及時通報同級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救援指揮機構,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救援指揮機構應當及時分析處理,並按照分級管理的程式逐級上報,緊急情況下,可越級上報。

發生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的有關部門、單位要及時、主動向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國務院有關部門提供與事故應急救援有關的資料。事故災難發生地安全監管部門提供事故前監督檢查的有關資料,為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國務院有關部門研究制訂救援方案提供參考。

3.2預警行動

各級、各部門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機構接到可能導致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的資訊後,按照應急預案及時研究確定應對方案,並通知有關部門、單位採取相應行動預防事故發生。

4應急響應

4.1分級響應

Ⅰ級應急響應行動(具體標準見1.3)由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或國務院有關部門組織實施。當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或國務院有關部門進行Ⅰ級應急響應行動時,事發地各級人民政府應當按照相應的預案全力以赴組織救援,並及時向國務院及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國務院有關部門報告救援工作進展情況。

Ⅱ級及以下應急響應行動的組織實施由省級人民政府決定。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根據事故災難或險情的嚴重程度啟動相應的應急預案,超出其應急救援處置能力時,及時報請上一級應急救援指揮機構啟動上一級應急預案實施救援。

4.1.1國務院有關部門的響應

Ⅰ級響應時,國務院有關部門啟動並實施本部門相關的應急預案,組織應急救援,並及時向國務院及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報告救援工作進展情況。需要其他部門應急力量支援時,及時提出請求。

根據發生的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的類別,國務院有關部門按照其職責和預案進行響應。

4.1.2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的響應

(1)及時向國務院報告安全生產事故災難基本情況、事態發展和救援進展情況。

(2)開通與事故災難發生地的省級應急救援指揮機構、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相關專業應急救援指揮機構的通訊聯絡,隨時掌握事態發展情況。

(3)根據有關部門和專家的建議,通知相關應急救援指揮機構隨時待命,為地方或專業應急救援指揮機構提供技術支援。

(4)派出有關人員和專家趕赴現場參加、指導現場應急救援,必要時協調專業應急力量增援。

(5)對可能或者已經引發自然災害、公共衛生和社會安全突發事件的,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要及時上報國務院,同時負責通報相關領域的應急救援指揮機構。

(6)組織協調特別重大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救援工作。

(7)協調落實其他有關事項。

4.2指揮和協調

進入Ⅰ級響應後,國務院有關部門及其專業應急救援指揮機構立即按照預案組織相關應急救援力量,配合地方政府組織實施應急救援。

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根據事故災難的情況開展應急救援協調工作。通知有關部門及其應急機構、救援隊伍和事發地毗鄰省(區、市)人民政府應急救援指揮機構,相關機構按照各自應急預案提供增援或保障。有關應急隊伍在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統一指揮下,密切配合,共同實施搶險救援和緊急處置行動。

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負責現場應急救援的指揮,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成立前,事發單位和先期到達的應急救援隊伍必須迅速、有效地實施先期處置,事故災難發生地人民政府負責協調,全力控制事故災難發展態勢,防止次生、衍生和耦合事故(事件)發生,果斷控制或切斷事故災害鏈。

中央企業發生事故災難時,其總部應全力調動相關資源,有效開展應急救援工作。

4.3緊急處置

現場處置主要依靠本行政區域內的應急處置力量。事故災難發生後,發生事故的單位和當地人民政府按照應急預案迅速採取措施。

根據事態發展變化情況,出現急劇惡化的特殊險情時,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在充分考慮專家和有關方面意見的基礎上,依法及時採取緊急處置措施。

4.4醫療衛生救助

事發地衛生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組織開展緊急醫療救護和現場衛生處置工作。

衛生部或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根據地方人民政府的請求,及時協調有關專業醫療救護機構和專科醫院派出有關專家、提供特種藥品和特種救治裝備進行支援。

事故災難發生地疾病控制中心根據事故型別,按照專業規程進行現場防疫工作。

4.5應急人員的安全防護

現場應急救援人員應根據需要攜帶相應的專業防護裝備,採取安全防護措施,嚴格執行應急救援人員進入和離開事故現場的相關規定。

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根據需要具體協調、調集相應的安全防護裝備。

4.6群眾的安全防護

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負責組織群眾的安全防護工作,主要工作內容如下:

(1)企業應當與當地政府、社群建立應急互動機制,確定保護群眾安全需要採取的防護措施。

(2)決定應急狀態下群眾疏散、轉移和安置的方式、範圍、路線、程式。

(3)指定有關部門負責實施疏散、轉移。

(4)啟用應急避難場所。

(5)開展醫療防疫和疾病控制工作。

(6)負責治安管理。

4.7社會力量的動員與參與

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組織調動本行政區域社會力量參與應急救援工作。

超出事發地省級人民政府處置能力時,省級人民政府向國務院申請本行政區域外的社會力量支援,國務院辦公廳協調有關省級人民政府、國務院有關部門組織社會力量進行支援。

4.8現場檢測與評估

根據需要,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成立事故現場檢測、鑑定與評估小組,綜合分析和評價檢測資料,查詢事故原因,評估事故發展趨勢,預測事故後果,為制訂現場搶救方案和事故調查提供參考。檢測與評估報告要及時上報。

4.9資訊釋出

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會同有關部門具體負責特別重大安全生產事故災難資訊的釋出工作。

4.10應急結束

當遇險人員全部得救,事故現場得以控制,環境符合有關標準,導致次生、衍生事故隱患消除後,經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確認和批准,現場應急處置工作結束,應急救援隊伍撤離現場。由事故發生地省級人民政府宣佈應急結束。

5後期處置

5.1善後處置

省級人民政府會同相關部門(單位)負責組織特別重大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的善後處置工作,包括人員安置、補償,徵用物資補償,災後重建,汙染物收集、清理與處理等事項。儘快消除事故影響,妥善安置和慰問受害及受影響人員,保證社會穩定,儘快恢復正常秩序。

5.2保險

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發生後,保險機構及時開展應急救援人員保險受理和受災人員保險理賠工作。

5.3事故災難調查報告、經驗教訓總結及改進建議

特別重大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由國務院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負責組成調查組進行調查;必要時,國務院直接組成調查組或者授權有關部門組成調查組。

安全生產事故災難善後處置工作結束後,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分析總結應急救援經驗教訓,提出改進應急救援工作的建議,完成應急救援總結報告並及時上報。

6保障措施

6.1通訊與資訊保障

建立健全國家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救援綜合資訊網路系統和重大安全生產事故災難資訊報告系統;建立完善救援力量和資源資訊資料庫;規範資訊獲取、分析、釋出、報送格式和程式,保證應急機構之間的資訊資源共享,為應急決策提供相關資訊支援。

有關部門應急救援指揮機構和省級應急救援指揮機構負責本部門、本地區相關資訊收集、分析和處理,定期向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報送有關資訊,重要資訊和變更資訊要及時報送,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負責收集、分析和處理全國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救援有關資訊。

6.2應急支援與保障

6.2.1救援裝備保障

各專業應急救援隊伍和企業根據實際情況和需要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裝備。專業應急救援指揮機構應當掌握本專業的特種救援裝備情況,各專業隊伍按規程配備救援裝備。

6.2.2應急隊伍保障

礦山、危險化學品、交通運輸等行業或領域的企業應當依法組建和完善救援隊伍。各級、各行業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機構負責檢查並掌握相關應急救援力量的建設和準備情況。

6.2.3交通運輸保障

發生特別重大安全生產事故災難後,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或有關部門根據救援需要及時協調民航、交通和鐵路等行政主管部門提供交通運輸保障。地方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對事故現場進行道路交通管制,根據需要開設應急救援特別通道,道路受損時應迅速組織搶修,確保救災物資、器材和人員運送及時到位,滿足應急處置工作需要。

6.2.4醫療衛生保障

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加強急救醫療服務網路的建設,配備相應的醫療救治藥物、技術、裝置和人員,提高醫療衛生機構應對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的救治能力。

6.2.5物資保障

國務院有關部門和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企業,應當建立應急救援設施、裝置、救治藥品和醫療器械等儲備制度,儲備必要的應急物資和裝備。

各專業應急救援機構根據實際情況,負責監督應急物資的儲備情況、掌握應急物資的生產加工能力儲備情況。

6.2.6資金保障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做好事故應急救援必要的資金準備。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救援資金首先由事故責任單位承擔,事故責任單位暫時無力承擔的,由當地政府協調解決。國家處置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所需工作經費按照《財政應急保障預案》的規定解決。

6.2.7社會動員保障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根據需要動員和組織社會力量參與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的應急救援。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協調呼叫事發地以外的有關社會應急力量參與增援時,地方人民政府要為其提供各種必要保障。

6.2.8應急避難場所保障

直轄市、省會城市和大城市人民政府負責提供特別重大事故災難發生時人員避難需要的場所。

6.3技術儲備與保障

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成立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救援專家組,為應急救援提供技術支援和保障。要充分利用安全生產技術支撐體系的專家和機構,研究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重大問題,開發應急技術和裝備。

6.4宣傳、培訓和演習

6.4.1公眾資訊交流

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和有關部門組織應急法律法規和事故預防、避險、避災、自救、互救常識的宣傳工作,各種媒體提供相關支援。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結合本地實際,負責本地相關宣傳、教育工作,提高全民的危機意識。

企業與所在地政府、社群建立互動機制,向周邊群眾宣傳相關應急知識。

6.4.2培訓

有關部門組織各級應急管理機構以及專業救援隊伍的相關人員進行上崗前培訓和業務培訓。

有關部門、單位可根據自身實際情況,做好兼職應急救援隊伍的培訓,積極組織社會志願者的培訓,提高公眾自救、互救能力。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將突發公共事件應急管理內容列入行政幹部培訓的課程。

6.4.3演習

各專業應急機構每年至少組織一次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救援演習。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每兩年至少組織一次聯合演習。各企事業單位應當根據自身特點,定期組織本單位的應急救援演習。演習結束後應及時進行總結。

6.5監督檢查

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對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預案實施的全過程進行監督檢查。

7附則

7.1預案管理與更新

隨著應急救援相關法律法規的制定、修改和完善,部門職責或應急資源發生變化,以及實施過程中發現存在問題或出現新的情況,應及時修訂完善本預案。

本預案有關數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數,“以下”不含本數。

7.2獎勵與責任追究

7.2.1獎勵

在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表現之一的單位和個人,應依據有關規定給予獎勵:

(1)出色完成應急處置任務,成績顯著的。

(2)防止或搶救事故災難有功,使國家、集體和人民群眾的財產免受損失或者減少損失的。

(3)對應急救援工作提出重大建議,實施效果顯著的。

(4)有其他特殊貢獻的。

7.2.2責任追究

在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按照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對有關責任人員視情節和危害後果,由其所在單位或者上級機關給予行政處分;其中,對國家公務員和國家行政機關任命的其他人員,分別由任免機關或者監察機關給予行政處分;屬於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不按照規定製訂事故應急預案,拒絕履行應急準備義務的。

(2)不按照規定報告、通報事故災難真實情況的。

(3)拒不執行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預案,不服從命令和指揮,或者在應急響應時臨陣脫逃的。

(4)盜竊、挪用、貪汙應急工作資金或者物資的。

(5)阻礙應急工作人員依法執行任務或者進行破壞活動的。

(6)散佈謠言,擾亂社會秩序的。

(7)有其他危害應急工作行為的。

7.3國際溝通與協作

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和有關部門積極建立與國際應急機構的聯絡,組織參加國際救援活動,開展國際間的交流與合作。

7.4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5

1總則

1.1編制目的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方針

為了規範機械行業安全生產事故應急管理和應急響應程式,明確各單位應急救援職責,建立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反映快捷的應急工作機制,提高應對風險和防範事故的能力,及時有效的開展應急救援工作,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環境破壞和社會影響,根據本企業安全生產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機械行業應急救援預案。

1.2編制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20xx年6月29日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八次會議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70號,自20xx年11月1日起施行。

(2)《國家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預案》國務院20xx年1月8日釋出,自20xx年1月8日起施行。

(3)《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19XX年12月26日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22號,自19XX年12月26日起施行。

(4)《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次會議於1998年4月29日通過,自1998年9月1日起施行。

(5)《特種裝置安全監察條例》20xx年2月19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第68次常務會議通過,20xx年3月1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第373號,自20xx年6月1日施行。

(6)《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由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20xx年9月20日釋出,自20xx年11月1日施行。

(7)《中華人民共和國放射性汙染防治法》20xx年6月28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次會議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449號,自20xx年2月1日起施行。

(8)《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20xx年10月27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四次會議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6號自20xx年10月1起施行。

1.3適用範圍本《預案》適用於本企業下例可能造成重大人身傷亡事故或巨大經濟損失,以及性質嚴重,產生較大社會影響的安全生產事故。

(1)廠房發生坍塌、腳手架坍塌造成一次3人以上的群體傷亡事故;

(2)鐵路、道路發生火車與汽車相互碰撞或發生傾覆、輾壓造成一次3人以上的死亡事故;

(3)機械、電氣、起重傷害事故,一次性造成3人以上死亡事故;

(4)一次性造成5人以上放射性事故;

(5)一次性造成10人以上中暑、窒息、急性中毒事故;

(6)一次性造成3人以上死亡或100萬元以上損失的火災、爆炸事故;

(7)其它性質較為嚴重,產生較大社會影響的安全生產事故。

1.4應急救援預案體系企業重大、特大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體系由下向上逐級響應的4級應急預案構成。

1級:企業《應急預案》;

2級:企業《總部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響應預案》、地區企業《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響應預案》、成員單位《安全生產事故(綜合)應急預案》;

3級:成員單位《專項應急預案》,包括《重大危險源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和《人員密集場所緊急疏散預案》;

4級:成員單位《現場處置方案》。

1.5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員工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大限度地減少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危害作為應急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不斷改進和完善應急救援裝備、設施和手段,切實加強應急救援人員的安全防護和人身安全。

(2)統一指揮,分級負責。在企業應急指揮中心統一領導下,企業各相關職能部門和子公司按照各自職責,開展有關事故應急管理和應急處置工作。

(3)單位自救與企業救援相結合。各單位要建立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的分預案,查詢、分析、評價危險因素,確定重點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目標,制定措施對策和應急救援預案,對安全生產事故處置做到早發現、早處置、早報告,努力減少事故損失和事故的影響範圍。

(4)依靠科學,依法規範。採用先進技術,充分發揮專家作用,實行科學決策,採用先進的救援裝備和技術,增強應急救援能力。依法規範應急救援工作,確保應急預案的科學性、權威性和可操作性。

(5)居安思危,預防為主。牢固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堅持事故應急救援與預防工作相結合,做好預防、預測、預警和預報工作,做好常態下的風險評估、物資儲備、隊伍建設、完善裝備、預案演練與培訓等工作。

(6)遵循科學原理,充分發揮專家的作用,實現民主決策。依靠科學進步,不斷改進和完善應急救援裝備、設施和手段。依法規範應急救援工作,確保應急救援預案的學科性、針對性和可操作性。依靠科學進步,採集先進的技術和裝備,多元化獲取事故區域的各種資訊、資料,科學決策,提高應急救援的處置技術和水平。

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6

時間:20 年 月 日 時

地點: 施工現場

主持人:

參加人員:參演人員 等8人

控制人員 等4人

模擬人員 等10人

評價人員 等4人

觀摩人員 等62人

演練過程:

一、對發生觸電事故的應急響應和救援

1、低壓電觸電事故

作業人員(傷者)在接電源時,因操作失誤,加之漏電保護器失靈,致使發生觸電事故。附近的工友(參演人員)發現後,(參演人員)立即跑到二級配電箱處將電箱內的隔離開關拉下,使(傷者)脫離電源;(參演人員)則跑到辦公室報告。現場救護人員( )得知有人員受傷後,立即準備好藥箱、擔架,迅速趕到事故現場,對傷員進行現場處置,傷員經過現場急救後,被抬上擔架,由現場準備的汽車送往附近醫院進行進一步醫治。

2、高壓電觸電事故

作業人員(傷者)在轉運長鋼管時(用竹竿代替),不慎與外電線路的高壓電裸露部分相接觸,發生觸電事故,且“鋼管”壓在身上。附近的作業人員(參演人員)發現後,用竹竿將“鋼管”挑開,同時用通訊裝置(手機)“通知”供電部門、120、119進行外部救援以及通知現場救護人員進行現場急救。現場救護人員( )到達事故現場後,將傷員平臥在地面,迅速將其身上妨礙呼吸的衣領、上衣、褲帶解開,並將觸電者口腔妨礙呼吸的食物、脫落的牙等物取出,以防堵塞呼吸道,用所掌握的急救方法(胸外心臟擠壓法)對傷員進行救護。適時“110”人員(模擬人員)、“120”(模擬人員)人員到達事故現場,“110”人員(模擬人員)立即設立警戒線、及時疏散周圍群眾;“120”人員(模擬人員)在現場救護人員的協助下,對傷員進行檢查後,送往醫院進行進一步醫治。

二、物體打擊造成人員受到傷害時

對事故現場傷員的初步處理作業人員(傷者)在腳手架下方作業時,被上面掉下來的“磚頭”傷及頭部和手臂,現場救護人員(參演人員)接到通知後,迅速趕撲事故現場。首先對傷員的傷口進行清洗:用清水衝去覆蓋在傷口周圍面板上的汙物。其次進行止血:A用紗布、繃帶將經過清洗後的頭部傷口包紮好;B、用壓脈帶將手臂受傷處上方的動脈壓緊,再將傷口進行包紮。最後,用擔架將傷員通過運輸工具(汽車)送到就近的醫院進行進一步醫治。

三、演練評價:

這次應急演練同時也反映出許多存在的不足:

演練評價:

本次演練是成功的,體現出公司各級領導、各職能部門、專案部以及員工對演練的高度重視。事前,組織這次演練的安全科事先編寫了“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演練方案”,並對大家作了演練的目的和意義的宣講;演練中,所有參加人員都比較認真,特別是扮演“傷員”的幾位同志,表現相當出色。公司政工部的同志,在現場跑前跑後,真實地記錄下了公司這次“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的演練過程。

公司管理者代表 、公司員工代表 對本次演練作了總結,對參演人員的認真態度表示了肯定。

這次應急演練同時也反映出許多存在的不足:1、由於是第一次進行預案的演練,個別人員不夠嚴肅、組織經驗欠缺、臨場反映不夠、未及時通知(也未考慮到)附近的相關方人員,以至於產生不必要的誤會。2、外部支援單位的聯絡方式未在預案中反映出來,不為救援人員知曉。3、個別救護人員對救援器材的使用不熟悉。4、預案中配備的應急救援器材如藥箱內的藥品準備不夠。

糾正和預防:

1、認真作好本次預案演練的總結工作,積累經驗教訓。2、加強對應急救援人員責任心的培養和救護能力的培訓。3、積極作好內外部的溝通、協調工作。4、在“預案”中及時補充完善外部支援單位的聯絡方式。

應急演練不光是為認證而演練,同時也是我們今後工作中處理突發事故、事件的能力的演習,使我們在今後如有緊急情況發生時,不至於手忙腳亂,而是冷靜對待,做到應急救援工作有條不紊的進行,有效的降低和避免人員傷亡和財產的損失。

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7

為全面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切實搞好安全管理工作,將可能發生的事故降低到最低限度,根據《安全生產法》和上級要求,特制定安全生產事故救援預案,具體措施如下:

一、安全生產領導小組

組長:XXX

副組長:XXX

成員:XXX

二、應急工作原則:

安全第一,預防為主。以人為本、減少危害。快速反應,協調統一。

三、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XXX街道所屬地域內安全生產事故的防範和應急處置。

四、事故預防措施

1、認真落實企業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

2、及時對裝置、設施的不安全狀態、人的不安全行為,以及安全管理上的缺陷等隱患進行排查治理,採取有效的防護措施。

3、保證消防裝置、設施、消防器材、應急照明的完好有效使用。

4、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安全指示標誌明顯連續。

5、在危險要害部位,設定明顯的安全警示標誌,便於公眾識別。

6、加強對員工安全生產教育培訓,提高安全生產意識,掌握安全技能,提高對事故的應急處理能力。

五、應急預案機制

(一)事故隱患監控與事故報告

1、事故隱患監控

街道安委辦負責街道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接收、報告、處理、統計分析工作;

2、事故報告

(1)安全生產事故發生(發現)後,任何單位和個人有義務向街道辦事處報告。街道同時向市政府報告,同時按有關規定的程式、時限向上級政府和應急指揮機構報告;

(2)各受理責任主體在向上級報告時,應包括資訊來源、時間、地點、範圍、性質、動態、影響情況和採取的應急措施等內容,並根據事態發展和處置情況及時續報。

(二)事故分級及預警行動

按事故的可控性、嚴重程度和影響範圍,安全生產事故分為一般(Ⅳ級)、較大(Ⅲ級)、重大(Ⅱ級)、特別重大(Ⅰ級)四個等級。

一般(Ⅳ級):造成3人以下死亡(含失蹤),或危及3人以下生命安全,或30人以下重傷,或直接經濟損失在1000萬元以下,或產生重大社會影響的突發性安全生產事故。

較大(Ⅲ級):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含失蹤),或危及3人以上、1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3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直接經濟損失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或產生重大社會影響的突發性安全生產事故災難。

重大(Ⅱ級):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含失蹤),或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直接經濟損失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或產生重大社會影響的突發性安全生產事故。

特別重大(Ⅰ級):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蹤),或危及30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100人以上重傷,或直接經濟損失超過1億元,或需要緊緊轉移安置10萬人以上的安全生產事故。

六、應急響應

(一)應急處置

1、先期處置

發生一般(Ⅳ級)、較大(Ⅲ級)、重大(Ⅱ級)、特別重大(Ⅰ級)安全生產事故後,街道主要領導或分管領導應立即趕到現場,聽從調遣參與組織指揮公安、消防、醫療救援等相關應急救援隊伍進行先期處置,並根據實際情況,決定採取下列必要措施:

(1)立即實施緊急疏散和救援行為,組織群眾開展自救互救;

(2)緊急調配轄區內應急資源用於應急處置;

(3)劃定警戒區域,採取必要管制措施;

(4)實施動態監測,進一步調查核實;

(5)向社會發出危險或避險警告;

(6)及時向市政府報告,並提出應急處置建議和支援請求;波及或可能波及其他單位的要同時向其通報;

(7)其它必要的先期措施。

2、應急決策

街道應急指揮部接到一般、較大、重大、特別重大安全事故報告後,立即向市安委辦報告,同時根據事故的性質、類別、危害程度、範圍、等級和可控情況,提出具體處理意見,報市安委辦。街道應急指揮部根據情況,做出如下處置,其中較大、重大、特別重大安全生產事故還應根據省、國家應急指揮機構的指令進行處置:

(1)街道辦事處有關領導以及應急指揮部負責同志趕赴事發地,現場指揮應急處置工作;

(2)啟動街道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

(3)對事發的社群居委會、相關單位做出具體的處置指示,責成街道相關組織立即採取相應的應急措施;

(4)配合上級派出的工作組、專家組或有關部門負責同志來事發地進行指導;

(5)調集專業處置力量和搶險救援物質救援;

(6)向市政府報告,必要時,請求給予支援;

3、預案啟動

應急預案啟動後,街道應急指揮部及其辦公室要立即組織事發村委會、社群和有關單位按預案要求研究部署行動方案,責成有關部門和單位的負責同志及工作人員立即進入崗位,做好應急處置的各項準備工作,保證組織到位、應急救援隊伍到位、應急保障物資到位。

4、指揮協調

根據事件性質,嚴重程度和應急處置的需要,成立現場指揮部,由街道辦事處主任擔任指揮長,配合區應急指揮部研究制訂現場應急處置方案和措施,開展以下工作:

(1)對應急行動中的重大事項做出決策;

(2)統一指揮協調現場搶險救援;

(3)迅速消除安全生產事故的危害和危險源,劃定危害區域,維護社會治安;

(4)組織營救和救治受到傷害的人員,疏散、撤離、安置受到威脅的人員;

(5)組織協調有關方面搞好保障和支援;

(6)向市安監局及時報告事態發展和處置情況。

七、後期處置

善後處置

事發地社群居委會以及相關單位配合上級有關部門做好善後處置工作,包括人員安置、補償,徵用物資補償,災後重建,汙染物收集、清理與處理等事項。儘快消除事故後果和影響,安撫受害和受影響人員,保障社會穩定,恢復正常秩序。

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8

一、指導思想

落實區文教局有關安全教育的精神,堅持“預防為主,安全第一”的原則,建設平安和諧校園。通過地震應急預案現場演練,讓低年級學生在在發生地震時能夠採取正確的方法自救,能夠迅速、有序、安全地撤離疏散,最大限度地減少財產損失和人員傷亡。

二、組織機構

組 長:年段組長

組 員:一、二年級各班班主任和任課教師

三、演練程式

班級演練:

採取多種有效形式向學生講解地震自救知識,進行班級模擬演練。

參考資料:從你意識到這是一次地震,到地震結束,一般只有十幾秒鐘的時間,很少會持續一分鐘以上。要把握好最早的幾秒鐘,趕緊躲到最近的安全地方。躲避到地面停止搖動,再也沒有東西落下來為止。

當聽到地震發生的訊號後,應該做到:

1.要保持鎮定,切莫驚慌失措。學生就地躲避儘快躲避到安全地點,千萬不要匆忙逃離房屋。

2.在室內的學生,應立即就近躲避,身體採用臥倒或蹲下的方式,使身體儘量小,躲到桌旁、牆角或桌下,以保護身體不被砸,儘量不要靠近視窗。

3.躲避的姿勢:將一個胳膊彎起來保護眼睛不讓碎玻璃擊中,另一隻手用力抓緊桌腿。在牆角躲避時,把雙手交叉放在脖子後面保護自己,可以拿枕頭或其他保護物品遮住頭部和頸部。

4.臥倒或蹲下時,也可以採用以下姿勢:臉朝下,頭近牆,兩隻胳膊在額前相交,右手正握左臂,左手反握右臂,前額枕在臂上,閉上眼睛和嘴,用鼻子呼吸。

5.在走廊的同學,也應立即選擇有利的安全的地點,就近躲避,臥倒或蹲下,用雙手保護頭部,不要站在窗邊。

6.在廁所內的同學,也要採取應變措施,就近躲避。

7.在室外的同學,應跑到空曠的地方,要用雙手放在頭上,防止被砸,要避開建築物和電線。

8、老師要正確指導學生,發現有采取不正當措施的,及時糾正。

四、演練時間:各班班隊課時間。

五、注意事項

安全應急預案演練是各位教師切記提醒學生不要慌張,安全第一,防止學生以外傷害事故的發生。

應急預案演練方案(二)

一、 消防安全工作組織機構

組 長:年段組長

組 員:三、四年級各班班主任和任課教師

二、消防安全工作成員的責任分工

組長負責召開消防安全工作領導組會議,部署、檢查落實消防安全事宜。

各班班主任具體負責做好消防知識的講解以及消防安全應急預案的宣傳、教育、檢查等工作,(切記強調心不慌張,人不擠,上下樓梯靠右行走)防止學生意外傷害事故的發生。任課教師負責協助班主任在各路口做好學生疏散工作。

三、演練目的:增強師生預防突發事故的意識,培養師生消防火災事故發生時救援的能力。

四、演練專案:教學樓因電路漏電導致火災時人員緊急疏散,迅速撤離現場,並快速到達安全地帶。

五、火災事故應急援救演練過程記錄。

火災事故演練過程:

1、組長用各教室喇叭喊話指揮,緊急宣佈消防演練正式開始。

2、教學樓因電路漏電起火,一位老師果斷按響報警鈴。

3、有關教師親臨現場指揮學生按照順序從樓道快速撤離教學樓。

4、各班主任迅速各就各位疏散學生(大操場),具體安排如下:

各班班主任負責教室裡的疏散,迅速有序的出教室。各樓道口由有關教師負責秩序。

撤離次序為:

第一序列是教學樓三樓三年級學生按班級位置分兩批往建功樓兩邊樓梯疏散。

第二序列教學樓四樓四(1)班往宗羲樓東側樓梯撤離;四(2)班往宗羲樓中間撤離;四(3)(4)沿宗羲樓中間大廳從建功樓中間撤離樓梯;四(5)(6)班往宗羲樓西側樓梯撤離

5、師生進入安全區域。

6、組長宣佈演練結束。

備註:因各種原因不能參見演練的學生因事先向班主任請假,提前到大操場等候。

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9

一、演練的目的

應急救援預案的應急演練是為了檢驗、評價和保持公司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應急能力及有效性。

二、演練的作用

1、可在事故真正發生前暴露預案和程式的缺陷;

2、發現應急資源的不足(人力和裝置等);

3、改善各應急部門、機構、人員之間的溝通與協調;

4、增強職工應對突發事故救援的信心和救援意識;

5、提高應急救援人員的熟練程度和技術水平,進一步明確各自的崗位與職責。

三、演練時間和地點

20xx年 月 日 時的在 施工現場進行。

四、演練的型別

全面演練:針對公司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部分應急響應功能,檢驗、評價公司應急組織的應急能力。

五、演練的範圍

1、對發生觸電事故的應急響應和救援。

2、物體打擊造成人員受到傷害時,對事故現場傷員的初步處理。

3、吊裝裝置傾覆造成人員受到傷害時,對事故現場傷員的初步處理。

六、演練的參與人員

1、參演人員:在應急組織中承擔具體任務,並在演練過程中儘可能對演練情景或模擬事件作出真實情景下可能採取的響應行動的專案義務消防員。

人員組成名單:

任 務:救助傷員

2、控制人員:根據演練情景,控制演練時間程序的人員。

人員組成名單:

3、模擬人員:在演練過程中扮演、代替某些應急組織和服務部的人員或模擬緊急事件、事態發展的人員。

人員組成名單:. (扮演受傷人員)

(扮演外部的救助部門的人員)。

4、評價人員:負責觀察演練程序情況並予以記錄的人員。

人員組成名單:

5、觀摩人員:來自於公司各職能部門、專案部的有關人員以及觀看演練過程的觀眾。

上述人員在演練過程中應佩帶有能表明其身份的識別標誌。

七、演練過程

1、準備階段

A、專案部按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規定要求配備應急救援器材。

B、各演練的參與人員明確、熟悉各自在演練過程中的任務、職責。

c、專案部負責提供演練參與人員表明其身份的識別標誌。

2、實施階段

A、發生觸電事故的應急響應和救援

B、物體打擊造成人員受到傷害時,對事故現場傷員的初步處理。

C、吊裝裝置傾覆造成人員受到傷害時,對事故現場傷員的初步處理。

八、演練結果的總結評價

應急演練結束後,根據演練的實際情況、演練記錄進行總結,詳細說明在演練過程中發現的問題,對不符合項提出糾正和預防措施,完善應急救援預案。

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10

根據《安全生產法》第68條規定,按照省、市、縣有關特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管理的要求,為及時有效地開展重特大事故應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損失,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特制定本預案。

一、應急救援工作原則

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是指在發生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時,能迅速有效地組織事故施救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防止事故擴大。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應堅持統一指揮、分工負責、相互配合、快速高效的原則,堅持以電站為整體組織自救的原則,堅持電站任何部門和個人都必須支援、配合事故救援並提供事故施救所需的一切便利條件的原則。

二、應急救援工作的組織領導

電站成立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施救指揮部,統一組織指揮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

1、指揮部組成

總 指 揮:由站主要領導擔任

副總指揮:由站分管領導擔任

成 員:由下列人員組成:

安全生產部負責人、保衛部負責人、行政工作部負責人、工會負責人、財務部負責人、實業總公司負責人、發電執行部負責人、水電修試公司負責人、水利水電工程公司負責人。

2、指揮部主要職責

(1)、統一協調電站各部門、全站職工應急施救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

(2)、組織制定並實施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救援計劃;

(3)、統一調配施救的人員、物資、器材;

(4)、負責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的報告;

(5)、必要時請求當地政府參加應急救援。

(6)、根據事故狀況,視情況成立事故調查組、施救組、善後組和後勤保障組,並有效領導其開展工作。

三、應急處理程式

1、重、特大事故發生後,事故發生部門應立即報告部門負責人、電站領導及有關管理部門負責人,並根據現場實際迅速採取措施,封閉並保護現場,搶救受傷人員和物資,疏散事故危險區域人員,控制事態發展,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

2、站領導及有關部門負責人接到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後,應立即趕赴事故現場,迅速組織救援工作。同時視事故特點和嚴重程度,緊急調動電站有關部門人員迅速趕到事故現場參加救援。

3、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後,電站指揮部應按規定及時把事故簡要情況快速報告當地政府有關部門和上級管理機關。必要時請求當地特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給予救援。

4、緊急救援工作應制定具體的安全技術措施,周密組織,嚴防事故損失程度擴大。

5、生產事故處理的安全措施按照電站制定的《裝置執行規程》、《事故處理規程》中有關規定進行。

6、所有參加事故救援人員應按指揮部制定的救援方案實施救援,服從指揮部指揮。

7、生產執行部、水電修試公司負責生產事故應急施救措施;保衛部負責火災爆炸事故應急施救措施;水利水電工程公司負責防汛應急預案措施;實業總公司負責提供事故應急救援所需交通工具,負責事故應急救援物資保障,負責人員受傷事故急救措施,負責保障事故應急通訊暢通;電站生活後勤部門負責事故應急生活後勤保障工作;財務部負責事故救援所需資金保障;行政工作部負責事故應急救援宣傳報導;安生部負責事故應急救援協調和現場安全監督;並定期開展反事故演習。

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11

河東區非煤礦山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為保證在非煤礦山企業發生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後,能夠迅速、有效和有序地實施應急救援,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依據《安全生產法》、《礦山安全法》等法律法規,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應急救援範圍本預案適用於河東區行政區域內非煤礦山企業發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含3人)或不足3人但影響重大的生產安全事故。

二、應急救援組織機構及職責

(一)區政府成立河東區非煤礦山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以下簡稱指揮部),統一領導應急救援工作。指揮部總指揮由區政府分管副區長擔任,副總指揮由有關領導和負責人擔任,成員由區安監局、區公安分局、區總工會、區衛生局、區民政局、區國土資源分局、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區供電部等部門負責人組成。指揮部主要職責是:

1、組織領導全區應急救援工作,釋出應急救援命令;

2、根據事故發生情況統一部署有關應急救援預案的實施工作,並對應急救援工作發生的情況採取緊急處理措施;

3、在全區範圍內緊急呼叫各類救援物資、裝置、人員;

4、根據事故災害情況,有危及周邊單位和人員的險情時,組織人員疏散工作;

5、做好穩定社會秩序和傷亡人員的善後及安撫工作。

(二)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設在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辦公室主任由區安監局分管負責人擔任,工作人員由指揮部成員單位和事故單位的有關負責人員組成。主要負責傳達指揮部領導指示,協調有關部門做好應急救援工作;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制定應急救援預案;事故發生時,迅速瞭解、收集和彙總有關情況,及時向指揮部提供各種相關資訊和資料。

(三)指揮部下設8個工作組

1、警戒保衛組由區公安分局牽頭,具體負責交通管制和維持現場秩序。

2、醫療救護組由區衛生局牽頭,具體負責組織專家、醫療隊伍,對受傷人員進行緊急救護和現場防疫工作。

3、事故搶險組由區安監局牽頭,具體負責事故現場施救等搶險工作。

4、物資供應組由事故發生地街道辦事處牽頭,主要負責搶險救災物資和裝置的及時排程和供應。

5、技術資料組由區國土資源分局牽頭,具體負責提供有關資源開發和地質方面的基礎資料。

6、後勤保障組由區政府辦公室牽頭,具體負責事故調查組的接待服務、搶險人員的食宿、車輛排程等工作。

7、善後處理組由事故發生地街道辦事處牽頭,區民政局、區總工會、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等部門配合,具體負責傷亡人員家屬安撫、撫卹、理賠等善後處理和社會穩定工作。

8、新聞組由區委宣傳部牽頭,負責接待新聞媒體記者和對外發布資訊,及時瞭解並提供事故動態和事故搶險救援、醫療救護和善後處理等方面的情況。同時,根據救援情況,及時召開新聞釋出會,做好宣傳報道,鼓勵動員民眾參與搶險救援,及時平息謠傳或誤傳,安定民心。

三、危險性評估非煤礦山事故可能發生的區域:河東街道、付莊街道、冊山街道、羅西街道、雙月湖街道、湯莊街道境內的採石廠。可能發生的事故型別為坍塌、火藥、放炮等。

四、應急救援體系及演練非煤礦山應急救援以發生事故單位和事故發生地的街道有關部門為主,實行區域互救原則。有關街道辦事處應根據轄區內非煤礦山的實際,制定訓練計劃,每年至少要進行一次應急救援演練。

五、應急救援物資和裝置

(一)非煤礦山應急救援物資和裝置儲備,以各企業自備為主。

(二)救援物資和裝置的調運。根據救援的需要,由應急救援指揮部隨時調集全區各礦山企業儲備的應急救援物資。

六、事故報告和現場保護

(一)事故報告

1、非煤礦山事故發生後,事故發生單位應立即報告區安監局和所在街道辦事處,區安監局在30分鐘內報區政府,並按程式上報。

2、事故發生單位應在事故發生後24小時內寫出事故書面報告,上報區安監局。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

(1)發生事故的單位及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

(2)事故單位的經濟型別、企業規模;

(3)事故的簡要經過、遇險人數、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

(4)事故原因、性質的初步判斷;

(5)事故搶救處理的情況及採取的措施,並附示意圖;

(6)需要有關部門、單位協助事故救援和處理的有關事宜;

(7)事故報告單位、簽發人和報告時間。

(二)事故單位必須嚴格保護事故現場事故發生後,所在地街道辦事處和事故發生單位要保護好現場,配合公安部門做好警戒保衛和維護治安秩序。

(三)通訊聯絡區政府值班室電話:區安監局值班室電話:

七、事故的應急救援

(一)區安監局接到報告後,應立即向指揮部總指揮報告,由總指揮確定是否啟動本預案。確需啟動本預案的,立即報告區政府,同時立即通知指揮部成員趕赴現場,並組織專業救助力量趕赴現場實施救護。

(二)應急救援措施現場搶救工作應在現場搶險指揮部的統一領導下進行。現場搶救應根據坍塌範圍、爆炸情況、人員傷亡情況,制定科學、合理的搶險方案和應急救援措施,並認真組織實施。事故發生後,應及時調運搶險救援物資和裝置(吊車、起重機、挖掘機等),及時、有效地搶救遇險人員,減少傷亡,把事故損失降到最低限度。

(三)搶險救災原則

1、統一指揮原則。搶險救災工作必須在指揮部的統一領導和現場搶險指揮部的具體指揮下開展。

2、自救互救原則。事故發生初期,事故單位應按照《礦井災害預防與處理計劃》積極組織搶救,並迅速搶救遇險的人員,防止事故擴大。

3、安全搶救原則。在事故搶救程序中,應採取措施,確保救護人員的安全,嚴防搶救過程中發生新的事故。

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12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編制目的

為了規範鍊鋼廠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的管理,完善應急預案體系,增強應急預案的科學性、針對性、實效性,在事故發生時,能及時做出相應的應急響應,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所造成的影響和損失,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和國務院有關規定,以及集團公司相關制度和辦法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適用範圍

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的編制、評審、釋出、備案、培訓、演練和修訂等工作,適用本制度。

第三條 職責

應急預案的管理遵循綜合協調、分類管理、分級負責、區域管理負責製為主的原則。

第二章 編制

第四條 應急預案的編制應當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一)符合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的規定;

(二)結合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實際情況;

(三)結合本單位的危險性分析情況;

(四)應急組織和人員的`職責分工明確,並有具體的落實措施;

(五)有明確、具體的事故預防措施和應急程式,並與其應急能力相適應;

(六)有明確的應急保障措施,並能滿足本地區、本單位的應急工作要求;

(七)預案基本要素齊全、完整,預案附件提供的資訊準確;

(八)預案內容與相關應急預案相互銜接。

第五條 應急預案編制人員

應急預案編制人員由安全科、技術質量科、生產計劃科、機動科、辦公室、勞人科、工會、黨群等部門人員組成,必要時可邀請相關專家。各部門根據危險源及環境因素辨識結果、重大危險源及重要環境因素日常管理的重點組織編制廠級應急預案,對於涉及多個單位的廠級緊急情況,由主管部門(或其指定單位)負責編制。

第六條 應急預案的體系和內容

應急預案編制工作組應當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GBT 29639-20xx),結合本單位的危險源狀況、危險性分析情況和可能發生的事故特點,編制各級各類應急預案,並按照"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原則建立覆蓋全面、上下銜接的應急預案體系。應急預案體系由綜合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和現場處置方案構成。

(一)綜合應急預案是從總體上闡述本單位處置事故和突發事件的應急方針、政策,應急組織結構及相關應急職責,應急行動、措施和保障等基本要求和程式,是應對各類事故和突發事件的綜合性檔案。編制應急預案應包括的內容:

a)建立應急機構並明確總指揮及各級人員職責和許可權;

b)指明危險物性質與危害;

c)可能發生的事故型別、原因,事故預防及應急保障;

d)發生事故或緊急情況時,預案體系及響應程式、應採取的有效措施和相關人員撤離的應急措施;如可能伴隨的後果,應考慮的相應緩解措施,以減少與控制其造成的環境影響;

e)應急裝置、物資調撥;

f) 重要裝置和檔案的保護;

g) 應急聯絡,包括外部相關人員和組織的聯絡電話及聯絡方式、方法。

h)應急培訓及預案演練等主要內容。

(二)專項應急預案是針對具體的(存在的重大危險源)、特定事故型別的緊急情況而制定的應急預案,說明單一應急行動的目的和範圍,通過危險源辨識,制定處置措施,程式內容具體詳細,是綜合應急預案的組成部分。應當包括危險性分析、可能發生的事故特徵、應急組織機構與職責、預防措施、應急處置程式和應急保障等內容。

(三)現場處置方案是針對具體的裝置、場所或設施、崗位所制定的應急處置措施。現場處置方案應具體、簡單、針對性強。現場處置方案應根據風險評估及危險性控制措施逐一編制,做到事故相關人員應知應會,熟練掌握,並通過應急演練,做到迅速反應、正確處置。現場處置方案應當包括危險性分析、可能發生的事故特徵、應急處置程式、應急處置要點和注意事項等內容。

(四)應急預案應當包括應急組織機構和人員的聯絡方式、應急物資儲備清單等附件資訊。附件資訊應當經常更新,確保資訊準確有效。

第三章 評審、釋出、備案

第七條 應急預案的評審

(一)應急預案編制工作組應當按照分級評審的原則對應急預案組織評審。涉及相關職能部門或者需要有關部門配合的,應當徵得有關部門同意。

(二)易燃易爆物品、危險化學品、放射性物品等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使用單位的應急救援預案,應當組織有關專家對本單位編制的應急預案進行評審。評審應當形成書面紀要並附有專家名單。

(三)預案評審應當注重應急預案的實用性、基本要素的完整性、預防措施的針對性、組織體系的科學性、響應程式的操作性、應急保障措施的可行性、應急預案的銜接性等內容。

(四)每年各單位對所負責的應急預案進行一次評審,對需要進一步改正完善的應急預案予以修訂。當事故或緊急情況發生後,事故單位應負責對應急預案予以評審和修訂。

第八條 應急預案的釋出

應急預案經評審或論證合格後,由本單位主要負責人簽署印發。

第九條 應急預案的備案

(一)本單位各級各類應急預案經評審合格後由安全科負責彙總、備案。

(二) 各專業管理部門應當按照規定將應急預案報送上級公司主管部門備案。

(三)需要備案的應急預案包括:廠級綜合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

第四章 培訓、演練、修訂

第十條 應急預案的培訓

(一)各單位負責採取多種形式開展應急預案的宣傳教育,普及生產安全事故預防、避險、自救和互救知識,提高從業人員安全意識和應急處置技能,確保能夠正確實施相應的應急救援預案。各單位應當每年至少組織一次預案培訓、演練。培訓的主要內容包括:本單位的應急預案體系構成、應急組織機構及職責、應急資源保障情況以及針對不同型別突發事件的預防和處置措施等。

第十一條 應急預案的演練

(一)本單位應當結合安全生產和應急管理工作實際情況定期組織預案演練,以不斷檢驗和完善應急預案,提高應急管理和應急技能水平。每年至少組織一次綜合應急預案演練或者專項應急預案演練,每半年至少組織一次現場處置方案演練。

(二)對於可以組織演練的應急預案,在必要時由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各單位負責組織相應級別的應急預案的演練。應急預案演練結束後,應急預案演練組織單位應當對應急預案演練效果進行評估,撰寫應急預案演練評估報告,分析存在的問題,並對應急預案提出修訂意見。

(三)保持應急準備、響應、評審修訂、培訓和演練等相關記錄。

第十二條 應急預案的修訂

制定的應急預案應當至少每三年修訂一次,預案修訂情況應有記錄並歸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急預案應當及時修訂:

(一)因兼併、重組、轉制等導致隸屬關係、經營方式、法定代表人發生變化的;

(二)生產工藝和技術發生變化的;

(三)周圍環境發生變化,形成新的重大危險源的;

(四)應急組織指揮體系或者職責已經調整的;

(五)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發生變化的;

(六)應急預案演練評估報告要求修訂的;

(七)應急預案管理部門要求修訂的。

(八)應急預案修訂後應當及時向有關部門或者單位報告應急預案的修訂情況,並按照有關應急預案報備程式重新備案。

第五章 附則

第十三條 各單位單位應當按照應急預案的要求配備相應的應急物資及裝備,建立使用狀況檔案,定期檢測和維護,使其處於良好狀態。

第十四條 發生事故後,相關單位應當及時啟動應急預案,組織有關力量進行救援,並按照規定將事故資訊及應急預案啟動情況報告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

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13

壓縮天然氣汽車加氣站是一級重點防火單位,天然氣是高壓、易燃、易爆介質,生產執行中,一旦發生事故,衝脫卡套的天然氣管線對人身、裝置都存在著嚴重的威脅,一旦洩漏出的天然氣混合達到爆炸極限濃度(5%~ 15%),後果更不堪設想。

為了保證企業、社會及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防止突發性重大事故的發生,並能在事故發生後迅速有效的控制處理。根據本公司加氣站的實際情況,本著“預防第一、統一指揮、分工負責”的原則,加強天然氣生產銷售過程中的危險源管理,實施重大事故應急救援的精神制定重大事故應急預案,要求各佔工作人員均熟悉本預案,若發生事故能夠熟練應用,明確分工,迅速處理,降低損失、避免傷亡。

一、配電室控制系統發生災險情

除加強對電器原件的經常安全檢查及時更換不可靠的電器原件,若保護裝置失靈,應急措施如下:

1、值班班長關掉進電開關;

2、同時機電修值班人員實施滅火措施;

3、門衛人員或財務人員及時報警、報告有關領導,組織搶修;

4、加氣員疏散其他人員,設立警戒線。

二、控制室控制系統火情

氣站內電器控制設施較多,尤其在夏季,電器連續使用溫度高、發熱量大,因個別電器原件逐漸老化引起火災。應急措施;

1、值班班長實施滅火措施;

2、機電修人員迅速從配電室切斷電源;

3、關閉進氣閥,關閉程控盤全部閥門及氣瓶出氣閥;

4、加氣員疏散其他人員,設立警戒帶;

5、財務人員報警、報告有關領導。

三、壓縮機執行中發生洩漏

無論卡套、安全閥等處一旦發生洩漏,應立即採取措施;

1、緊急停車,開啟排汙閥;

2、關閉進氣閥門,切斷電源;

3、卸壓查詢原因、進行處理。

四、壓縮機執行中發生火情應採取措施

1、值班班長立即停機、斷電,開啟排汙閥,關閉進氣閥門;

2、機電修人員實施滅火措施;

3、加氣員關閉加氣機閥門,停止加氣,並協同滅火人員一同進入機房滅火;

4、財務人員報警並報告領導。

五、加氣機工作時發生火災應採取措施:

1、加氣工迅速關閉加氣機進氣閥,撥出接頭;

2、關閉加氣車氣瓶伐門。

3、採取滅火措施;

4、到配電室切斷加氣機電源;

5、疏散加氣機機周圍人員,設立警戒線。

6、財務人員,報警或彙報領導。

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14

1總則

1.1目的

為應對突發性生產安全事故處置工作,事故發生後能及時採取有效措施,高效、有序地組織開展事故搶險、救援工作,進一步增強全市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能力,規範應急管理和完善應急響應程式,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維護正常的生產生活秩序,切實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1.2編制依據

依據《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國務院關於生產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省安全生產條例》、《州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等有關法律、法規、標準、規範,結合我市實際,修訂我市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案(以下簡稱《預案》)。

1.3工作原則

在市委、市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堅持“以人為本、安全第一、條塊結合、屬地為主、依靠科學、依法規範”的原則,採取科學、有效、快速、有序的組織開展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做到始終把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放在首位,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1.4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啟動條件和範圍:

凡本行政區域內生產經營單位在生產經營過程中,發生生產安全事故的,適用本預案。

2.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指揮機構

2.1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實行政府統一組織領導和部門牽頭負責相結合的原則。

2.2成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總指揮由市人民政府市長擔任,副總指揮由市人民政府分管安全的副市長、市委委辦主任、市政府辦主任、市安委辦主任擔任;成員由市委組織部、市委宣傳部、市檢察院、市監察局、市人社局、市目督辦、市總工會、市團委、市婦聯、市維穩辦、市發改局、市信訪局、市教體局、市經信局、市民宗局、市安監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財政局、市國土資源局、市環林局、市住建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水務局、市農牧科技局、市廣電局、市衛計局、市扶貧移民工作局、市食藥工商質監局、市防災減災局、市政局、市專案促進中心、市消防大隊、交警大隊等單位主要負責人組成。指揮部辦公室設在市安監局,由市安監局局長兼任辦公室主任。

2.3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下設事故調查、警戒保衛組、現場救援、醫療救護、環境監測、物資供應、善後處置、維穩處置、宣傳報道9個組,其主要職責是:

2.3.1事故調查組:負責事故調查工作。分析事故原因,認定事故性質,做好事故調查處理各項工作。由安監局和行業監管部門牽頭,具體實施工作由指揮部統一安排部署。

2.3.2警戒保衛組:負責事故現場的安全保衛、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導工作,組織營救受害人員,組織疏散、撤離或者採取其他措施保護危險區域內的其他人員。根據事故現場情況,設定警戒區,嚴格控制進出人員及車輛,預防和制止各種破壞活動,維護社會治安,對肇事者及有關人員採取監控措施,防止逃逸。實施工作由公安局牽頭,具體工作由指揮部統一安排部署。

2.3.3現場救援組:根據事故類別由總指揮指定現場指揮負責人,負責現場指揮。其職責和許可權是執行總指揮的命令,組織指揮前方救援,反饋現場資訊,及時向指揮部報告,如情況緊急來不及報告,可先行處置後報告。

2.3.4醫療救護組:負責組織搶救隊伍,利用各種醫療設施搶救傷員,緊急呼叫救護所需藥品。實施工作由市衛計局牽頭負責,各鄉鎮衛生院配合,具體工作由指揮部統一安排部署。

2.3.5環境監測組:根據事故發生的類別,利用各種環境監測設施,及時對有毒有害物質給空氣、水源、人體、動植物、土壤造成的現實危害和可能產生的其它危害,迅速採取相關措施,防止事故危害進一步擴大。實施工作由市環境保護和林業局牽頭負責,有關鄉鎮政府(街道)和部門配合,具體工作由指揮部統一安排部署。

2.3.6物資供應組:根據事故類別,協調有關部門及有關鄉鎮(街道)或企業提供各類應急裝備器材和救災物資,安排好搶險救災人員的膳食,確保救災工作的順利進行。實施工作由市政府辦牽頭,財政局、發改局、經信局、交通運輸局等部門配合,具體工作指揮部統一安排部署

2.3.7善後處置組:按照生產安全事故指揮長、副指揮長的統一安排部署,成立生產安全事故善後工作組,組織有關部門和鄉鎮政府(街道辦),對傷亡人員的處置和身份確認;組織開展事故單位及其所在鄉鎮、部門及時通知傷亡人員家屬,落實用於接待傷亡人員家屬的車輛和住宿,做好相應的接待和安撫解釋工作,並及時向指揮部報告善後處理動態。

2.3.8維穩處置組:負責維護社會穩定,及時消除事故可能導致的穩定隱患,防止死傷者家屬過激行為發生。由市維穩辦牽頭,具體實施工作由指揮部統一安排部署。

2.3.9宣傳報道:負責引導媒體做好新聞報道工作,由宣傳部牽頭,具體實施工作由指揮部統一安排部署。

2.4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及其辦公室職責

2.4.1指揮部職責

釋出啟動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命令;

按照《預案》程式組織、協調、指揮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實施;

隨時掌握《預案》實施情況,並對《預案》實施過程中的問題採取應急處理措施。

2.4.2辦公室職責

按照指揮長、副指揮長安排,協調有關部門、鄉鎮政府(街道辦)等開展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搶險救災;

根據事故發生狀態,在指揮部領導的安排下,完善應急預案;

配合上級部門抓好事故調查、處理的協調工作;

適時釋出公告,將事故的原因、責任及處理意見公佈於眾;

組織對《預案》的演練,對演練中暴露出的問題及時進行修訂、補充和完善。

2.4.3通訊聯絡

見附件《市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通訊聯絡表》

3.事故報告和現場保護

3.1事故報告

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後,事故單位必須做到:

3.1.1立即將所發生生產安全事故的情況,向110或119緊急報警,同時報告市委應急辦、市政府應急辦和市政府辦公室、市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市安監局)及歸口管理部門。有關部門接到報告後10分鐘內向總指揮及副總指揮長報告。

事故應急上報和聯絡電話和傳真

市委應急辦電話和傳真:2874366

市政府應急辦(市防災減災局)電話:2876778傳真:2876779

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24小時應急值守電話和傳真:2832844

3.1.2事故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

發生事故的單位及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和聯絡電話、報告人;

事故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財產損失的初步估計;

事故原因、性質的初步判斷;

事故搶救處理情況和採取的措施;

需要有關部門和單位協助事故搶救和處理的有關事宜。

3.1.3較大以上安全生產事故的對外報告和公佈,由市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統一歸口管理,各有關部門按規定及時報告上級歸口管理部門。

3.2事故現場保護

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後,第一時間進入事故現場的部門在組織搶險救援工作的同時,要嚴格保護事故現場,防止與事故有關的殘骸、物品、檔案等被隨意挪動或丟失。因搶救人員、防止事故擴大以及疏導交通等需要移動現場物件的,應當作出標記或繪製現場簡圖並寫出書面記錄,妥善儲存現場重要痕跡、物證。

4.事故應急救援措施

4.1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後,市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要立即組織開展工作,指揮部及下設各組有關負責人要迅速到位履行職責,及時組織實施相應事故應急預案,並隨時將事故應急處理情況報告上級有關部門。

4.2交通、通訊、供電、供水等公用設施管理部門要儘快恢復被損壞的道路、水、電、通訊等有關設施,確保應急救援工作的順利開展。

4.3公安部門要加強事故現場的安全保衛、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導工作,預防和制止各種破壞活動,維護社會治安。對肇事者等有關人員採取監控措施,防止逃逸。

4.4衛計部門要立即組織急救隊伍,利用各種醫療設施搶救傷員;醫藥公司要及時提供救護所需藥品;其他相關部門應做好搶險配合工作。

4.5發改、經信、交通運輸等部門在搶險救災指揮部指揮下,要保證應急救援物資的供應和運輸。

5.其它事項

5.1本《預案》是生產經營單位在生產經營過程中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後,市政府及有關部門實施救援工作並協助上級部門進行事故調查處理的指導性意見,在實施過程中應根據不同情況隨機進行處理。

5.2任何組織和個人都有參加生產安全事故搶險救災的義務。

5.3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各成員單位應結合實際和本行業特點,制定出相應切實可行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並適時組織演練,對演練中暴露出來的問題應及時進行修改、補充和完善。

5.4在搶險救災過程中,需緊急呼叫的物資、裝置、人員和可用場地,任何組織和個人都不得無理阻攔或拒絕。有關部門接到指揮部下達任務後,因玩忽職守,應提供的物資不能按時到達指定地點而延誤時機,造成事故進一步擴大的,要追究有關責任人的法律責任。

5.5事故發生後,事故單位所在地黨政一把手要立即趕赴事故現場,按照市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的指令,全力做好搶險救災工作。

5.6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行。

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15

1、總則

1.1編制目的

1.2編制依據

1.3適用範圍

1.4應急預案體系

1.5應急工作原則

2、公司施工生產的危險分析

2.1公司概況

2.2危險源與風險分析

3、組織機構及職責

3.1應急組織體系

3.2指揮機構及職責

4、預防與預警

4.1危險源監控

4.2預警行動

4.3資訊報告與處置

5、應急響應

5.1響應分級

5.2響應程式

5.3應急結束

6、資訊釋出

7、後期處置

8、保障措施

8.1通訊與資訊保障

8.2應急隊伍保障

8.3應急物資裝備保障

8.4經費保障

8.5其他保障

9、培訓與演練

9.1培訓

9.2演練

10、獎懲

11、專項應急預案和處置方案

12、附錄

一、重大風險因素清單(公司級)

二、應急組織體系圖(公司級)

三、應急響應流程圖

四、事故快報表

五、通訊聯絡表(公司級)

六、應急物資儲備清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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