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考核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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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家長測評10分

教師考核細則

家長測評即每學期末家長對班級教師測評的滿意程度調查,最高分為10分。

得分統計方法為:

班主任(配班教師、保育老師)滿意票數×10分

家長投票數

二、教學測評10分

教學測評即每學期對幼兒發展情況的書面等級評價,以“☆”為衡量單位,一般最高等級為“☆☆☆”,最低為“☆”。其中“☆☆☆”得全分,“☆☆”扣0.1,“☆”扣0.2分

三、各類競賽10分

一等獎1.5分,二等獎1分,基礎分為10-(一學期競賽次數×1.5),如:一學期總比賽次數為5次,則基礎分為2.5(10-1.5×5=2.5),得分為基礎分+實際獲獎分數。

四、考勤10分

考勤分根據教師遲到、事假、開會遲到、請假等情況進行減分計算。考勤總分為10分,每遲到一次扣0.3分,請事假半天扣0.4分,開會遲到、請假一次扣0.3分,扣完為止。病假不列入考核。

五、一日活動20分

按活動表開展活動、一日活動的'組織、教師儀表、班級常規管理、普通話使用情況、保育工作配合、作業欄、主題牆、自然角、區域活動等。根據考核記載進行減分計算,每次扣0.5分。

六、資料完成10分

資料完成情況包括教師保教日記、周計劃表、保教筆記、家園聯絡、聽課筆記等各項資料的完成情況,進行減分計算。按時完成得10分,未完成一次扣0.5分,扣完為止。

七、安全工作20分

安全工作總分為20分,班級每出現一次重大安全事故扣1分,因玩忽職守造成不良後果的安全事故一次扣20分。

八、工作責任心10分

工作責任心依據本學期教師工作態度、職業道德、對幼兒的愛心、班級生源(一名流生扣0.5)等方面進行等級鑑定,並進行綜合評分,最高分為10分。

加分專案

1、臺東市會教:一等獎+0.3二等獎+0.2三等獎+0.1

2、鹽城市會教:一等獎+0.4二等獎+0.3三等獎+0.2

3、公開課、送教下鄉:+0.1

4、報刊發表:

國家級:+0.5省級+0.4市級+0.3

論文獲獎:

省級:一等獎+0.3二等獎+0.2三等獎+0.1

市級:一等獎+0.2二等獎+0.1

5、一學期班級流生人數超過3人不得參加評先評優。

6、班主任加1分

本細則由八個部分組成,考核方法採用平時考核、期末彙總。考核人員為分管教學園長、主任。考核得分作為評先評優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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