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教師考核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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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行教師季度目標管理,量化考核是深化教師人事管理制度改革的一項重要舉措,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學校教師考核細則,歡迎閱讀。

學校教師考核細則

一、指導思想

1、實事求是對教師工作作出科學、客觀的評價。

2、獎勤罰懶,充分調動教師的工作積極性。

3、考評結果作為教師年度考核、職稱晉升、評優選先和績效工資的主要依據。

4、促進學校健康和可持續發展。

二、考核物件、時間和許可權

1、全校所有教師。

2、考核以月為週期,按照考核細則,每月末核算每位教師的考核成績。

3、確因有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上班,按照相關部門的規定進行考核。

三、考核內容及量化標準

(一)、考勤(20分)

病假一場扣0.5分,事假一場扣0.5分,遲到一場扣0.5,早退一場扣0.5分,曠工一場扣2分,一天兩場。本項得分扣完為止,不計負分。婚喪嫁娶產等假期按相關檔案精神執行。考核以學校考勤記載和教師請假條為依據。

(二)、工作量(30分)

1、教學工作量;本校教師任課節數基本持平,教學工作量各為30分.

2、管理工作量:教導主任記6個工作量,安全校長記4個工作量,後勤會計計4個工作量。收發報刊管理人員計1個工作量。

(三)、教育教學過程(30分)

1、備課(6分),要求教師對所任學科備寫相應的教案,具體要求按照《鄭郭鎮國小教學常規制度實施細則》關於對備課的規定進行,學校採取每月一次業務大檢查方式進行,檢查每缺一課時扣0.5分,備寫簡單,教學環節不全,字跡潦草,封面名目不全等不按學校要求備寫教案者每項扣0.5分,無教案和使用舊教案者本項不得分。(以學校各科教案檢查量化考評表量辦法為依據)

2、課堂教學(6分),對教師的課堂關於課堂教學的要求進行量化評定,並不定期抽查教師的上課情況,在檢查過程中發現課堂遲到早退1次扣0.5分,曠課一節本項扣完,無教案上課或備寫教案與上課教學過程不符者,發現一次扣0.5分,扣分累計在課堂教學量化評定總分中扣。

3、作業批改及輔導(8分)

關於對作業的要求進行檢查,採取平時抽查和月查結合進行,檢查或抽查中作業量達不到學校要求的標準,每少一次作業扣0.5分,作業批改不及時,每落一次扣0.5分,作業批改粗糙,發現明顯錯誤遺漏的,發現一處扣0.5分,無作業批改紀錄者扣5分,作業批改不按學校要求,作業普遍書寫潦草,封面不整潔,有家長反映,經學校調查核實,有明顯問題者扣0.5分。(以作業檢查情況反饋表為依據)

教師必須將培優補差納入到教育教學過程之中並做好過程性資料的積累,要求每學期要有完整的培優補差計劃、細緻的記錄、效果的分析及總結,計劃、總結每項各佔0.5分,每月組織檢查,量化分數。

4、教研活動(6分)

積極參加學校組織的政治、業務學習、積極參加各種教研活動,完成學校安排的聽課任務。學科教學計劃、政治學習、業務學習筆記、培訓筆記、月考試卷分析、總結,每項質量不高、數量不足扣0.5,每缺一次聽課活動扣0.25分,按照學校的'要求教師每學期聽課不少於18節,領導組成員30節,每缺一次聽課記錄扣0.25分。週一例會每缺一次扣1分。

5、安全管理職責履行情況(4分)

教師要認真履行自己的崗位職責,做好學校安排的各種工作任務並積極做好學生的安全教育和安全防範,在當月28號前把所負責安全區安全隱患排查情況以書面形式上報安全副校長,安全副校長進行彙總再上報中心校。在教師的管理職責和時間區限內不出現任何安全事故者該項得滿分,如出現安全問題,除承擔相應的責任外,本項不得分。安全日誌每缺一次扣0.25分。學校路隊護送每缺一次扣0.5分,門崗值班每缺一次扣0.5分。

(四)、師德規範(10分)

1、政治思想:不按教育方針辦事,在學生和社會中散佈反動言論或歪理邪說,造成惡劣影響,有損學校形象和政府或國家利益經查證屬實的扣3—10分/次。

2、職業道德:經學校調查落實教師對學生變相體罰扣0.5分/次,體罰扣1分/人次,嚴重體罰扣5分/人次;搞有償家教,造成不良社會影響,扣2分/人次;亂收費、亂辦班、亂訂資料等“三亂”行為的扣5分/次。

3、為人師表:在公開場合(或網路上)語言不文明,撥弄是非,語言有損學校或他人形象,影響團結,查證屬實的每次扣2分;穿戴、舉止不端莊,亂吐亂扔等行為,扣1分/次。

4、敬業精神:不服從安排,工作推諉,敷衍塞責等扣2分/次。因非客觀原因推遲完成的扣1分/次。如課題研究,參加各級教研活動,論文撰寫、計劃總結、質量分析、輔導學生參賽等。

5、凡學期內受到通報批評的每次扣2分,受到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的,不予考核。上級另有規定的,按上級的規定執行。

(四)、教育教學業績(20分)

按照學校每次月考、教學質量評估的名次為依據,全鎮前3名20分,倒數2、3、4、5名10分,中間15分,全鎮倒數第1名5分。每上升一個名次加1分。

(五)、加分專案

1、教師輔導學生參加鎮級以上各種比賽,按獲獎名次予以獎勵,鎮級加2分,市級加5分,省級加8分,國家級加10分。

2、教師發文(含新聞報道)一篇,加2分,可累加。

3、教師在教育部門主管雜誌發文一篇加2分。

4、教師參加校鎮級以上組織的教學比武、優質課競賽、個人才藝比賽、論文和教學設計評選等活動中獲獎,校級加1分,鎮級加2分,市級加3分,區級加4分,省級加5分。

5、學校安排臨時性工作應公開召集,個人報名。每次加1分,誰主管誰考核。

6、班主任工作加分按學生會各項檢查結果為依據,月總分在前2名者加6分,後2名者加4分,中間加5分。

四、考核結果及複議

1、期末學校組織考核組成員對教師的學期工作依據考核細則進行客觀公正進行考核,並對考核結果在全校教師會上公佈,由教師本人簽字確認。

2、教師個人對本人考核結果有異議,應按照正當渠道提交考核組進行復議,如對複議不滿意,學校或教師個人提交中心校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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