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籤合同辭職 可否罰違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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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籤合同辭職 可否罰違約金

我是去年畢業的大學生,在一家公司工作了一年。剛到公司時,我與公司只簽定了一份就業協議書,但沒有簽定勞動合同。現在我想辭職,可公司說,要辭職就得交一萬元的'違約金。請問公司的要求合理嗎?當初籤協議的時候,他們說隨時都可以考研,可現在又說考研得交公司三萬元,請問合理嗎?如果是不合理的他們又堅持的話我又應該怎麼做呢?

青青:

如果當初你與公司只簽訂了一個就業協議書,而公司又沒有任何其他的規定,那麼你可以要求辭職。

勞動法規定,試用期最多為六個月。現在,公司在已經過了六個月的情況下,仍然沒有與你簽訂正式的勞動合同,是公司的過錯。

至於公司口頭允許考研之說,因沒有書面證明,所以不能要求其履行承諾,公司要求你交3萬元也是沒有道理的。

如果公司不同意你的辭職,你可以提起勞動爭議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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