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合同範文集合八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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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人民愈發重視法律的社會中,合同的法律效力與日俱增,簽訂合同可以使我們的合法權益得到法律的保障。那麼相關的合同到底怎麼寫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經濟合同8篇,歡迎閱讀與收藏。

經濟合同範文集合八篇

經濟合同 篇1

多項選擇題

1、當事人之間採用浮動抵押方式進行擔保的,抵押財產在一定情況發生時確定,這些情況包括( )。

A、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抵押權的情形 B、抵押人被工商機關吊銷營業執照後撤銷

C、債務履行期屆滿,債權未實現 D、抵押人被宣告破產

2、下列關於委託合同的相關規定的說法正確的有( )。

A、受託人處理委託事務取得的財產,應當轉交給委託人

B、受託人處理委託事務時,因不可歸責於自己的事由受到損失的,可以向委託人要求賠償損失

C、因委託合同終止將損害委託人利益的,在委託人作出善後處理之前,受託人的繼承人、法定代理人或者清算組織應當採取必要措施

D、因委託人死亡、喪失民事行為能力或者破產,致使委託合同終止將損害委託人利益的,在委託人的繼承人、法定代理人或者清算組織承受委託事務之前,受託人應當繼續處理委託事務

3、甲乙簽訂租賃房屋合同,後出租人甲欲賣掉其房屋,則下列說法正確的有( )。

A、在租賃期間內,甲不可以賣掉其房屋 B、甲應當在出賣之前的合理期限內通知乙

C、乙享有以同等條件優先購買的權利 D、甲可以隨時賣掉其房屋

4、下列有關承攬人相關義務說法正確的有( )。

A、承攬人在工作期間,應當接受定作人必要的監督檢驗

B、承攬人完成工作的,應當向定作人交付工作成果,並提交必要的技術資料和有關質量證明

C、承攬人應當按照定作人的要求保守祕密,未經定作人許可,不得留存複製品或者技術資料

D、承攬人提供材料的,應按約定選用材料,並接受定作人檢驗

5、關於留置權的效力,下列說法正確的有( )。

A、留置權人負有妥善保管留置財產的義務;因保管不善致使留置財產毀損、滅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B、留置的財產為可分物的,留置物的價值應當相當於債務的金額

C、債權人在其債權沒有得到清償,有權留置債務人的財產,並給債務人確定一個履行期限

D、同一動產上已設立抵押權或者質權,該動產又被留置的,留置權人優先受償

6、下列關於買賣合同的說法中正確的有( )。

A、因標的物的主物不符合約定而解除合同的,解除合同的效力及於從物

B、因標的物的主物不符合約定而解除合同的,解除合同的效力不及於從物

C、因標的物的從物不符合約定而解除合同的,解除合同的效力及於主物

D、因標的物的從物不符合約定而解除觸合同的,解除合同的效力不及於主物

7、某股份有限公司因進行技術改造需要一筆資金,就以其享有的一項實用新型專利權作為質押,向銀行申請了200萬元人民幣的貸款,在簽訂了貸款合同和質押合同後,雙方即向有關部門辦理了出質登記手續。則以下說法正確的是( )。

A、該質權自辦理質押登記手續時生效 B、該質押合同自該公司向銀行交付專利證書時生效

C、質押合同生效後,該公司一律不得轉讓或者許可他人使用該項專利權

D、質押合同生效後,該公司可以轉讓或者許可他人使用該項專利權,但是應當經過銀行同意

8、下列有關保證責任的訴訟時效的表述,符合法律的規定的有( )。

A、一般保證中,主債務訴訟時效中斷,保證債務訴訟時效中斷

B、一般保證中,主債務訴訟時效中斷,保證債務訴訟時效不中斷

C、連帶責任保證中,主債務訴訟時效中斷,保證債務訴訟時效中斷

D、連帶責任保證中,主債務訴訟時效中斷,保證債務訴訟時效不中斷

9、下列選項中,可以作抵押的財產包括( )。

A、建築物和其他土地附著物 B、土地所有權

C、生產裝置、原材料、半成品、成品 D、建設用地使用權

10、下列關於承諾的敘述中,正確的有( )。

A、承諾的內容應當與要約的內容一致

B、受要約人對要約的內容作實質性變更的,為新要約

C、承諾對要約的內容作出非實質性變更的,除要約人及時表示反對或者要約表明承諾不得對要約的內容作出任何變更的以外,該承諾有效

D、受要約人對要約內容作出變更的仍然構成承諾

11、關於合同的書面形式,下列說法準確的有( )。

A、法律法規規定應採書面形式的,從其規定 B、當事人約定採用書面形式的,從其約定

C、以書面形式訂立的合同,自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蓋章時合同成立

D、應採用書面形式訂立的合同,當事人未採用書面形式但一方已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的,該合同成立

12、下列關於合同的履行的表述中,正確的有( )。

A、履行地點不明確,給付貨幣的,在接受貨幣一方所在地履行

B、履行費用的負擔不明確的,由履行義務一方負擔

C、價款或者報酬不明確的,按照訂立合同時履行地的市場價格履行

D、履行期限不明確的,債務人可以隨時履行,債權人也可以隨時要求履行

13、反擔保人可以是債務人,也可以是債務人以外的其他人,那麼下列關於反擔保方式的表述,正確的有( )。

A、債務人提供的保證、抵押或者質押 B、債務人提供的抵押或者質押

C、其他人提供的抵押或者質押 D、其他人提供的保證、抵押或者質押

14、無名合同的法律適用規則為( )。

A、直接適用合同法中有名合同的規定 B、適用合同法總則中的規定

C、應該參照合同法分則中最相類似的規定 D、應該參照合同法以外法律中最相類似的規定

15、甲公司(經批准有權經營行紀業務)受乙公司委託,為其購買某種產品。甲公司經考察後,與丙公司簽訂買賣合同,後丙公司違反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以質量較差的該項產品交付,致使乙公司在以該產品為原料進行深加工時發生事故遭受財產損失10萬元人民幣。下列表述正確的是( )。

A、甲公司以自己名義與丙公司簽訂合同

B、對甲、丙公司之間的買賣合同,甲公司直接享有權利、承擔義務

C、乙公司的財產損失應由丙公司承擔 D、乙公司的財產損失應由甲公司承擔

16、下列有關保管合同的說法中,正確的是( )。

A、當事人沒有約定保管期間,保管人可以隨時要求寄存人領取保管物

B、當事人沒有約定保管期間,保管人要求寄存人領取保管物,必須給予寄存人時間限制

C、當事人約定保管期間,保管人無特別事由不得要求寄存人提前領取保管物

D、當事人約定保管期間,保管人即使沒有特別事由,也可以要求寄存人提前領取保管物

17、甲、乙兩公司合作開發完成一項發明,如果雙方事先沒有約定,下列說法不正確的有( )。

A、申請專利的權利屬於甲公司 B、申請專利的權利屬於乙公司

C、申請專利的權利屬於甲、乙兩公司共有

D、當甲公司不同意申請專利權時,乙公司可以單獨申請專利

18、關於融資租賃合同當事人的權利義務,下列說法正確的有( )。

A、租賃物不符合約定或者不符合使用目的的,出租人一般不承擔責任

B、出租人享有租賃物的所有權 C、承租人破產的,租賃物不屬於破產財產

D、對租賃物的歸屬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租賃物的所有權歸承租人

19、以下關於貨運合同的表述中,正確的是( )。

A、貨物在運輸過程中因地震滅失,未收取運費的,承運人不得要求支付運費

B、貨物在運輸過程中因不可抗力滅失,未收取運費的,承運人可以要求支付運費

C、貨物在運輸過程中因不可抗力滅失,已收取運費的,託運人不得要求返還

D、貨物在運輸過程中因不可抗力滅失,已收取運費的,託運人可以要求返還

20、根據《合同法》規定,下列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的是( )。

A、甲公司與乙銀行之間的借款合同

B、丙公司為向丁公司租賃房屋3個月而訂立的租賃合同

C、技術轉讓合同 D、融資租賃合同

21、下列贈與合同中,在權利轉移前可以撤銷的有( )。

A、甲與某慈善機構約定,贈與該機構50萬元用於扶貧

B、甲與乙簽訂合同,約定甲贈與乙一臺電腦,並經過公證

C、甲與乙簽訂書面贈與合同,約定甲贈與乙10萬美元用於科學研究

D、甲與乙口頭約定,甲贈與乙房屋一所

22、下列有關借款合同的說法,符合規定的是( )。

A、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可以不採用書面形式

B、利息預先在本金中扣除的,應當按照實際借款數額返還借款並計算利息

C、借款期間不滿1年的,應當在返還借款時一併支付

D、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視為不支付利息

23、根據《合同法》的規定,當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時,只有在( )情況下,才可以部分或全部免除違約責任。

A、及時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部分履行的理由

B、經對方當事人同意 C、經上級主管機關批准 D、在合理期限內提供證明

24、乙向甲購買一臺新型車輛檢測裝置,雙方訂立了合同。下列關於該合同項下裝置所有權轉移的表述中,正確的有( )。

A、如果雙方沒有特別約定,裝置的所有權自買賣合同生效時起轉移

B、如果雙方沒有特別約定,裝置的所有權自甲方交付時起轉移

C、如果雙方沒有特別約定,裝置的所有權自乙方付清全部價款時起轉移

D、如果雙方約定,甲方先行交付裝置,在乙方付清全部價款之前,其所有權仍屬於甲方,該約定有效

25、根據合同法律制度的規定,發生下列( )情況,允許當事人解除合同。

A、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且並不因此損害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

B、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C、合同成立後客觀情況發生了無法預見的、非不可抗力造成的不屬於商業風險的重大變化,繼續履行合同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當事人請求人民法院解除合同

D、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26、張某超越王某授予的代理價格許可權,以王某的名義與知情的趙某訂立了買賣私房的合同。對此,下列說法正確的有( )。

A、如果王某認可,該合同有效 B、如果王某不予認可,該合同對王某不發生效力

C、即使王某不予認可,王某也應承擔責任 D、該合同應予以解除

27、合同義務的轉移可以產生的法律後果是( )。

A、新債務人成為合同一方當事人

B、新債務人不履行合同義務,債權人可以請求新債務人履行債務

C、新債務人不履行合同義務,債權人可以要求新債務人承擔違約責任

D、從債務隨主債務的轉移而轉移

28、下列有關定金的說法中,正確的是( )。

A、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B、定金的數額應當為主合同標的的20%,當事人不得自行約定

C、定金合同均自合同簽訂之日起生效

D、實際交付的定金數額多於約定數額的,視為變更定金合同

29、甲公司向乙銀行借款,約定甲公司以自有的一棟正在出租辦公樓作為抵押。如果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下列說法正確的有( )。

A、該辦公樓的原租賃關係應當解除 B、未經乙銀行同意,甲公司不得轉讓抵押財產

C、甲公司經乙銀行同意轉讓抵押財產,應當將轉讓所得的價款向抵押權人提前清償債務或者提存

D、在辦公樓被徵用的情況下,乙銀行可以就補償金優先受償

30、公民李某為籌款經商,以自有的價值30萬元的庫存商品為抵押,向甲銀行貸款5萬元,1個月後又以該庫存商品為抵押,向乙銀行貸款10萬元,均未辦理抵押物登記。如果李某到期不能還款,該庫存商品拍賣所得為12萬元,下列說法錯誤的有( )。

A、拍賣所得先償還甲銀行的貸款,剩餘償還乙銀行的貸款

B、由於未辦理抵押物登記,兩項抵押均無效

C、第2次抵押無效 D、應償還甲銀行的4萬元,償還乙銀行8萬元

31、一般保證的保證人在主合同糾紛未經審判或者仲裁,並就債務人財產依法強制執行仍不能履行債務前,對債權人可以拒絕承擔保證責任。下列情形中,一般保證的保證人不得行使上述權利的有

A、債務人被宣告失蹤,且無可供執行的財產

B、債務人移居國外,但國內有其購買現由親屬居住的住宅

C、債務人被宣告破產,中止執行程式的 D、債務人聽說保證人曾表示放棄權利

32、被擔保的債權既有物的擔保又有人的擔保,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擔保物權的情形,且當事人沒有約定,則( )。

A、債務人自己提供物的擔保的,債權人應當先就該物的擔保實現債權

B、債務人自己提供物的擔保的,債權人可以就物的擔保實現債權,也可以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

C、第三人提供物的擔保的,債權人可以就物的擔保實現債權,也可以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

D、第三人提供物的擔保的,債權人應當先就物的擔保實現債權

33、甲對乙享有50 000元債權,已到清償期限,但乙一直宣稱無能力清償欠款。甲調查發現,乙對丁享有3個月後到期的7 000元債權,戊因賭博欠乙8 000元;另外,乙在半年前發生交通事故,因事故中的人身傷害對丙享有10 000元債權,因事故中的財產損失對丙享有5 000元債權。乙無其他可供執行的財產,乙對其享有的債權都怠於行使。根據《合同法》的規定,下列各項中,甲不可以代位行使的債權( )。

A、乙對丁的7 000元債權 B、乙對戊的8 000元債權

C、乙對丙的10 000債權 D、乙對丙的5 000元債權

34、下列關於不安抗辯權的說法,符合我國《合同法》規定的是( )。

A、不安抗辯權的行使需基於履行有先後順序的同一雙務合同

B、應當先履行債務的一方當事人如果有確切證據證明對方有喪失或者可能喪失債務履行能力的情形即可終止履行合同

C、在訴訟或者仲裁中,主張不安抗辯權一方應負舉證義務

D、不安抗辯權的行使需要徵得對方同意

35、A公司因更新辦公裝置向數家辦公裝置供應商發函,內稱“我公司急需某型號的電腦30臺,如貴公司有貨,請速告之。”B公司接函後於次日將30臺該型號的電腦送至A公司,而A公司此時已決定購買另一型號的電腦,拒絕接受B公司送來的電腦,雙方因此發生糾紛。關於本案的下列表述中正確的是( )。

A、A公司的發函屬於要約 B、A公司的發函屬於要約邀請

C、A公司拒絕B公司已送來電腦的行為構成違約

D、A公司拒絕B公司已送來電腦的行為不構成違約

36、下列有關格式條款的說法中,正確的是()。

A、在訂立合同的時候提供的格式條款沒有與對方協商 B、格式條款又稱格式合同

C、提供格式條款的一方沒有向對方提示免責條款的義務

D、格式條款和非格式條款不一致時採用非格式條款

多項選擇題答案

1、【正確答案】 ABCD【答案解析】 本題考核點是浮動抵押中抵押財產確定的情形。本題的四個選項均屬於抵押財產確定的情形。

2、【正確答案】 ABCD【答案解析】 本題考核委託合同的相關規定。以上四項內容的表述均是正確的。

3、【正確答案】 BC【答案解析】 本題考核租賃合同的有關規定。根據規定,出租人出賣租賃房屋的,應當在出賣之前的合理期限內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條件優先購買的權利。

4、【正確答案】 ABCD【答案解析】 本題考核承攬人的義務。以上內容均是正確的。

5、【正確答案】 ABCD【答案解析】 本題考核點是留置權的效力。四個選項表述均正確。

6、【正確答案】 AD【答案解析】 本題考核買賣合同的解除。根據《合同法》有關規定,因標的物的主物不符合約定而解除合同的,解除合同的效力及於從物。因標的物的從物不符合約定而接觸合同的,解除合同的效力不及於主物。

7、【正確答案】 AD【答案解析】 本題考核權利質押。質押合同是依法成立時生效。

8、【正確答案】 AD【答案解析】 本題考核保證的訴訟時效。一般保證中,主債務訴訟時效中斷,保證債務訴訟時效中斷;連帶責任保證中,主債務訴訟時效中斷,保證債務訴訟時效不中斷。一般保證和連帶責任保證中,主債務訴訟時效中止的,保證債務的訴訟時效同時中止。

9、【正確答案】 ACD【答案解析】 本題考核抵押財產。土地所有權不能抵押。

10、【正確答案】 ABC【答案解析】 本題考核承諾。受要約人對要約的內容作實質性變更的,為新要約,選項D錯誤。

11、【正確答案】 ABCD【答案解析】 本題考核合同的形式與成立。題目四個選項表述均正確。

12、【正確答案】 ABCD【答案解析】 本題考核合同履行的規則。履行地點不明確,給付貨幣的,在接受貨幣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動產的,在不動產所在地履行;其他標的,在履行義務一方所在地履行。

13、【正確答案】 BCD【答案解析】 本題考核反擔保。反擔保方式可以是債務人提供的抵押或者質押,也可以是其他人提供的保證、抵押或者質押。

14、【正確答案】 BCD【答案解析】 本題考核合同的分類。《合同法》規定:“本法分則或者其他法律沒有明文規定的合同,適用本法總則的規定,並可以參照本法分則或者其他法律最相類似的規定。”

15、【正確答案】 ABD【答案解析】 本題考核行紀合同的相關規定。行紀合同是行紀人以自己的名義為委託人從事貿易活動,委託人支付報酬的`合同。行紀人甲以自己名義與第三人丙訂立合同,並對合同直接享有權利承擔義務,在第三人丙不履行合同義務而致委託人乙損失時,如果行紀人與委託人沒有另行約定,應由行紀人甲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16、【正確答案】 AC【答案解析】 本題考核寄存人提前領取保管物的規定。根據規定,當事人對保管期間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保管人可以隨時要求寄存人領取保管物;約定保管期間的,保管人無特別事由,不得要求寄存人提前領取保管物。

17、【正確答案】 ABD【答案解析】 本題考核點是技術開發合同技術成果的權利歸屬。合作開發完成的發明創造,除當事人另有約定的以外,申請專利的權利屬於合作開發的當事人共有。合作開發的當事人一方不同意申請專利的,另一方或者其他各方不得申請專利。

18、【正確答案】 ABC【答案解析】 本題考核點是融資租賃合同。對租賃物的歸屬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可以協議補充,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合同有關條款或者交易習慣確定。仍不能確定的,租賃物的所有權歸出租人。

19、【正確答案】 AD【答案解析】 本題考核貨運合同中貨物滅失的處理。根據規定,貨物在運輸過程中因不可抗力滅失,未收取運費的,承運人不得要求支付運費;已收取運費的,託運人可以要求返還。

20、【正確答案】 ACD【答案解析】 本題考核合同的形式。(1)借款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間借款另有約定的除外;(2)租賃期限6個月以上的租賃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本題選項B的租賃期限在6個月以下,也可以採用非書面形式;(3)技術轉讓合同和融資租賃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21、【正確答案】 CD【答案解析】 本題考核點是贈與的撤銷。贈與人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可以撤銷贈與。但具有救災、扶貧等社會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合同或者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不得撤銷。

22、【正確答案】 ABD【答案解析】 本題考核借款合同的規定。借款人應當按照借款合同約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只有對支付利息的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當事人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借款期間不滿1年的,才應當在返還借款時一併支付。

23、【正確答案】 AD【答案解析】 本題考核違約免責事由。《合同法》的規定一般免責事由為不可抗力,當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應當及時通知對方,以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並應當在合理期限內提供證明。

24、【正確答案】 BD【答案解析】 本題考核標的物所有權的轉移時間。動產標的物的所有權自標的物交付時轉移;當事人可以在買賣合同中約定“所有權保留條款”,即買受人未履行支付價款或者其他義務時,標的物的所有權屬於出賣人。

25、【正確答案】 ABCD【答案解析】 本題考核合同的解除。合同的解除分為合意解除與法定解除兩種情況。本題中選項A屬於合意解除,即指根據當事人事先約定的情況或經當事人協商一致而解除合同,本題中B、C、D項屬於法定解除,即指根據法律規定而解除合同。合同成立以後客觀情況發生了當事人在訂立合同時無法預見的、非不可抗力造成的不屬於商業風險的重大變化,繼續履行合同對於一方當事人明顯不公平或者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當事人請求人民法院變更或者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應當根據公平原則,並結合案件的實際情況確定是否變更或者解除。

26、【正確答案】 AB【答案解析】 本題考核點是效力待定合同。行為人沒有代理權、超越代理權或者代理權終止後以被代理人名義訂立的合同,未經被代理人追認,對被代理人不發生效力,由行為人承擔責任。

27、【正確答案】 ABCD【答案解析】 本題考核合同義務的轉移。題目的四個表述都是正確的。

28、【正確答案】 AD【答案解析】 本題考核定金的相關規定。根據規定,定金的數額由當事人約定,但不得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的20%,因此選項B的說法錯誤;定金合同從實際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因此選項C的說法錯誤。

29、【正確答案】 BCD【答案解析】 本題考核點是抵押的效力。訂立抵押合同前抵押財產已出租的,原租賃關係不受該抵押權的影響。

30、【正確答案】 ABC【答案解析】 本題考核點是抵押的清償順序。同一動產向兩個以上債權人抵押的,當事人未辦理抵押物登記,實現抵押權時,各抵押權人按照債權比例受償。

31、【正確答案】 AC【答案解析】 本題考核點是一般保證人的權利。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證人不得行使抗辯權:(1)債務人住所變更,致使債權人要求其履行債務發生重大困難的;(2)人民法院受理債務人破產案件,中止執行程式的;(3)保證人以書面形式放棄規定的權利的。

32、【正確答案】 AC【答案解析】 本題考核共同擔保。被擔保的債權既有物的擔保又有人的擔保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擔保物權的情形,債權人應當按照約定實現債權;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債務人自己提供物的擔保的,債權人應當先就該物的擔保實現債權;第三人提供物的擔保的,債權人可以就物的擔保實現債權,也可以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提供擔保的第三人承擔擔保責任後,有權向債務人追償。

33、【正確答案】 ABC【答案解析】 根據規定,代位權行使條件中:債務人的債權不是專屬於債務人自身的債權。專屬於債務人自身的債權包括人身傷害賠償請求權等權利,因此乙對丙的10000元債權甲不能行使代位權;代位權行使的債權必須是已經到期的債權,這裡丁欠乙的債權未到期,不能行使代位權;債務人對第三人享有合法債權才可以代位行使,因此戊欠乙的賭博債務甲是不能行使代位權。

34、【正確答案】 AC【答案解析】 本題考核是合同履行中的不安抗辯權。B選項錯誤的原因是“中止”而不是“終止”,前者的意思是“中間停止”,就是“暫停”;後者的意思是“終點停止”,就是“結束”。D選項中,當事人行使不安抗辯權中止履行的,應當及時通知對方,無須對方同意。

35、【正確答案】 BD【答案解析】 本題考核要約與要約邀請的區別。A公司的發函內容不具體確定,屬於要約邀請,合同並未成立。A公司拒絕B公司已送來電腦的行為不構成違約。

36、【正確答案】 ABD【答案解析】 本題考核格式條款的有關規定。提供格式條款的一方有提示說明的義務,應當採取合理的方式提請對方注意免除或限制其責任的條款,按照對的要求對該條款予以說明。

經濟合同 篇2

乙方:

甲乙

雙方於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簽訂了勞動合同,現乙方申請解除勞動合同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如下:

1、自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解除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雙方的'權利義務隨之終止;

2、乙方工資結算至離職之日,已全額支付。

3、甲方不支付經濟補償金。

4、甲方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金至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5、甲方根據相關勞動法規和規定,向乙方提供勞動合同解除的證明並辦理相關退工和社會保險轉移手續;

6、乙方應當於本協議簽訂後3日內妥善辦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續。

7、乙方應為所掌握的甲方之任何祕密(包括本協議內容)進行保密,不得洩露給任何第三方。

8、甲乙雙方之間無任何競業限制協議,合同解除後,乙方無需履行任何競業限制義務。

9、本協議是解決雙方之間勞動爭議的所有安排和規定,雙方之間不再存在其他任何勞動爭議。

此協議書一式三份,各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另一份留存乙方本人檔案。自雙方簽署之日起成立並生效。

甲方(蓋章):

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簽字):

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經濟合同 篇3

一、投保人對保險合同的履行

(一)交付保險費義務的履行

原則:在保險人所在地履行,對於財產保險合同,可以以訴訟方式;對於人身保險合同不能。

(二)維護保險標的的安全義務的履行

1.維護保險標的的安全義務的履行;

2.違反維護保險標的安全義務的法律後果;

(三)保險標的危險增加通知義務的履行;

我國《保險法》規定危險增加的通知義務,僅適用於財產保險合同,而不適用於人身保險合同;

產生的法律後果:

1、保險人有權要求增加保險費或者解除合同;

2、增加的'危險,保險人不承擔賠償責任;

(四)保險事故通知義務的履行;

(五)投保人對施救義務的履行;

(六)提供單證義務的履行;

二、保險人對保險合同的履行

(一)保險人對簽發保險單義務的履行;

(二)保險人對賠償或給付保險金義務的履行;

1.索賠 索賠權人:

義務:時效,財產保險2年,人壽保險5年;

2.保險理賠:10日內履行,60日內不能確定的先行支付;

(三)保險人對支付有關費用義務的履行;

(四)保險人對附隨義務的履行;

1.通知的義務;

2.保密的義務;

經濟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第一條

條文:甲方自願將其房屋出售給乙方,乙方也已充分了解該房屋具體狀況,並自願買受該房屋。該房屋具體狀況如下:

(一)座落於,建築面積平方米;

(二)出售房屋的所有權證證號為,丘號為;

(三)房屋平面圖及其四至範圍見附件一;

該房屋佔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隨該房屋一併轉讓。該房屋的相關權益隨該房屋一併轉讓。

第二條

條文:甲方保證已如實陳述上述房屋權屬狀況和其他具體狀況,保證該房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

註解:本條規定了甲方的權利保證責任和其他保證責任。

第三條

條文:乙方在前付給甲方定金(幣種)(大寫)元,(小寫)元。

上述定金□在乙方最後一次付款時充抵房款□在時由甲方退還乙方。

條文:該房屋房價款為(幣種)(大寫)元,(小寫)元。房價款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時間為:

乙方未按規定支付房價款的,則按下列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乙方逾期支付房價款的,每逾期一天,按應付到期房價款的萬分之支付違約金。

□乙方逾期支付房價款超過天,且所欠應付到期房價款超過元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契約。甲方在解除契約後天內將已收房價款退還乙方,所收定金不予退還;並有權要求乙方支付佔總房價款百分之的違約金。

第五條

條文:甲、乙雙方定於時正式交付該房屋;甲方應在正式交付房屋前騰空該房屋。

雙方定於前向有關部門申請辦理相關附屬設施和相關權益的更名手續。

甲方未按規定履行以上義務的,則按下列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第六條

條文:甲、乙雙方確認,雖然房屋所有權證未作記載,但依法對該房屋享有共有權的權利人均已書面同意將該房屋出售給乙方。

甲、乙雙方同意,在本契約生效後日內,共同向房屋權屬登記機關申請辦理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並在乙方領取《房屋所有權證》後,按有關規定向土地管理部門申請辦理該房屋土地使用權變更手續。

第八條

甲、乙雙方向房屋權屬登記機關申請所有權轉移登記,登記機關准予登記的,則雙方提出申請的時間為該房屋權利轉移時間。

第九條

本契約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訂立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以及本契約的附件均為本契約不可分割的部分。

第十條

條文:本契約□自甲乙雙方簽訂之日□自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條

本契約一式份。其中甲方留執份,乙方留執份,為申請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提交房屋權屬登記機關一份。

經濟合同 篇5

甲方:(用人單位) ________乙方:(員工) 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濟型別:_________________性別:____ 年齡:______ 工齡: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籍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戶口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人:___________________現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深圳經濟特區勞動合同條例》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達成如下協議:

一、工作崗位和工作 (工種)

甲方根據生產 (工作) 需要,聘用乙方在_________崗位從事__________________工作(工種)。

二、合同期限 (試用期限)

(一) 合同期限

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_________種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固定期限_________年,合同期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2.無固定期限,合同期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

3.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 __________________(工作) 完成止。

(二) 試用期限

1.無試用期。

2.試用期為_________個月。 (試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內)

三、工作時間

甲方實行國家規定的以下第_________種工時制度。

1.標準工時制,即乙方每日工作8小時,每週工作40小時。

2.不定時工作制。

3.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甲方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加班加點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如屬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延長工作時間,不受上款規定限制。

四、工資待遇

(一) 乙方試用期工資_________元 月;試用期滿乙方起點工資為_________元 月。甲方可按依法制定的或集體合同約定的工資分配製度調整乙方工資。但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不得低於市政府公佈的當年度最低工資標準。

(二) 甲方每月_________日,或每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日為發薪日。

(三) 甲方安排加班加點的,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規定支付工資報酬。

(四)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期間的工資按有關規定執行。

(五) 乙方在工作時間內,按國家規定履行國家和社會義務時,工資照發。

(六) 乙方停工期間的工資待遇按有關規定執行。

(七) 乙方按國家有關規定享受休假權利,休假期間的工資按國家及省.市有關規定執行。

五、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 甲方必須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對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應當定期進行健康檢查。

(二) 乙方對甲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對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 甲方按深圳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為乙方辦理社會保險。

(二) 乙方因工緻傷殘.死亡的,按《深圳經濟特區工傷保險條例》及有關規定處理。

(三) 甲方在經濟條件允許的情況下應不斷提高乙方的福利待遇。

七、勞動紀律

乙方在合同期內應當做到:

(一) 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

(二) 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保證安全生產。

(三) 按時完成甲方規定的工作任務。

(四) 愛護甲方的財產,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

(五) 遵守國家和地方有關計劃生育政策。

八、合同的變更.解除.重新訂立和終止

(一) 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依法變更勞動合同。

(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

1.乙方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

3.乙方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是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

1.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經勞動局確認確需裁減人員的;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適當工作的;

3. 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4.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四)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本條第二款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1.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乙方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五)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 甲方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3.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六)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自行解除:

1.甲方依法被宣告破產;

2.甲方依法解散或依法被撤銷;

3.乙方死亡;

(七) 除本條第五款規定的情形外,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八) 重新訂立勞動合同

合同期滿,甲.乙雙方同意延續勞動關係的,在合同期滿前三十日內雙方重新訂立勞動合同。

(九) 合同終止

合同期滿或雙方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合同自行終止。

九、違約責任

(一) 甲方的法律責任

1.甲方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加班加點工資的,除全額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外,還應加發相當於工資報酬25%的經濟補償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低於市政府公佈的當年最低工資標準的,要補足低於標準部分,同時,對低於部分每日另按其總額的 %補償員工。

3.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六條第 (一) 款未為乙方辦理社會保險 ,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由甲方按深圳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賠償乙方

4.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應一次性發給乙方經濟補償金:

a.由甲方提出,經雙方協商同意解除勞動合同的;

b.甲方依本合同第八條第 (三) 款第 項和第 (五)款第2.3.4項解除勞動合同的。

5.甲方依本合同第八條第 (三) 款第2項解除勞動合同的,甲方按國家有關規定發給乙方一次性的醫療補助費。

6.甲方依本合同第八條第 (三) 款第3.4項解除勞動合同,未提前三十日通知乙方的,支付乙方當年一個月月平均工資的補償金。

(二) 乙方的法律責任

乙方違反合同約定解除勞動合同,對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下列損失:

1.甲方招收錄用乙方所支付的費用;

2.甲方為其支付的培訓費用;

3.對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三) 雙方另外約定以下違約責任:

十、爭議處理

甲乙雙方發生勞動爭議後,應允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 (小組) 申請調解;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無異議的,雙方必須履行;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或對原訂條款需要變更重新約定的事項:

十二、本合同未盡事宜或合同條款與現行勞動法律法規規定有出入的,按現行勞動法律法規執行。

十三、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塗改或未經書面授權代簽無效。

十四、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十五、下列檔案規定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說明:

1.根據〈勞動法〉和《深圳經濟特區勞動合同條例》規定,員工在同一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以上,當事人雙方同意續延勞動合同,員工提出訂立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的`,或深圳戶籍的員工,男職工連續工齡滿二十五年.女員工連續工齡滿二十年,且本單位連續工齡滿五年,員工提出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

2.根據《深圳經濟特區勞動合同條例》第十一條規定,用人單位與員工可以在勞動合同中訂明試用期,試用期不超過三個月;對技術.業務有特別要求的,試用期可以延長,但試用期最長不超過六個月。續訂勞動合同,工作崗位未變更的,不得再約定試用期。

3.甲方因工作性質或者生產特點的限制,不能實行標準工時制,而實行不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須經勞動行政部門批准。

4.根據《深圳經濟特區最低工資條例》的規定,最低工資是指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後其所在用人單位應當支付的最低勞動報酬。

5.違約責任分法定違約責任和約定違約責任。承擔違約責任的方式主要有賠償損失.支付違約金和繼續履行勞動合同三種形式。雙方可結合實際情況按照平等自願的原則依法約定違約責任。若約定違約金,不能只約定一方承擔違約金,應體現公平原則,違約金金額或計算方法一定要明確具體且切實可行。

6.經濟補償金的發放標準按乙方在本單位的連續工作年限計算:每滿一年,發給員工一個月的月工資;滿半年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發;不滿半年的,發給半個月的月工資。月工資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前三個月的月平均工資。依本合同第八條第 (三) 款第3項.第九條第 (一) 款第4項a解除勞動合同,發放的經濟補償金最高不超過十二個月的月工資。

7.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的規定,當事人應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以書面形式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期滿不起訴的,裁決書即發生法律效力。

8.本合同附件必須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否則無效。

9.未經書面授權,代簽勞動合同一律無效。過錯方將依《深圳經濟特區勞動合同條例》第十五條規定承擔法律責任。

10.寶安、龍崗區可參照採用本合同書。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簽名: __________

乙方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雙方簽訂合同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濟合同 篇6

一、經濟合同的含義和種類

(一)經濟合同的含義

所謂經濟合同,簡單來說,就是在正常生產運營中,企業為了明確利益雙方的責權關係,而進行簽訂的協議。其中包含企業內部責任合同,企業與外部單位簽訂的合同關係。合同的雙方都應嚴格按照合同中所定的數量、價格、地點、時間、運輸、包裝、質量和結算等所有的條款進行全面準確地執行。

(二)經濟合同的種類

按照合同的內容來進行分類有工程承包合同、購銷合同、供用電合同、貨物保管合同、加工承攬合同、倉儲保管合同、財產保險合同、借款合同以及財產租賃等其他經濟合同。

二、工程專案的經濟合同管理原則

(一)經濟合同的各項原則

1.授權制度

現場工程專案代理企業與外部單位簽訂經濟合同,在企業負責人的授權範圍內,不能越過許可權簽訂合同。超越許可權、未經授權或者在代理截止後,未經追認所簽訂的合同,企業不給予承認,現場負責人需要承擔法律責任。

2.合同審慎原則

企業現場與外部單位進行合同簽訂時,應對合同所包含的所有專案、合同起效的要求以及相關負責人的信譽、資歷等安排系統性的調查,通過走司法路線,針對合同內容的合法性、可行性、嚴密性以及經濟效益性,進行一系列審議及核實。

3.統一管理總則

企業建立各種相關的規章制度,將企業現場和外部單位所簽訂的合同作出統一管理,現場應嚴格根據企業所定下的管理規定來執行。

(二)合同的簽訂與履行制度

1.合同檔案的制度

現場與外部單位簽訂的合同,應在建立起有關檔案後,將其交到現場經營部門進行統一化管理,現場在相關負責人的授權範圍下所簽訂的合同都應在企業經營部門備案。

2.責任的追究制度

現場專案的代理企業和外部簽訂的合同都必須遵循國家的相關法律。若違反法律、法則與企業制定的合同管理制度,應對其進行經濟、行政、法律責任的追究;若嚴重到觸碰刑法,必須交由司法機關來處理。

(三)合同管理的監督

在施工現場,專案負責人在企業領導者的授權範圍內,負責對內部與對外部的合同簽訂、管理與履行的相關工作。企業經濟合同的管理部門是企業經營部,其職責主要是指導、檢查以及監督各個部門、各個現場經濟合同的簽訂和管理問題。

三、工程專案合同的簽訂工作

在履行企業的合同管理規則的基礎上,現場專案工程要結合現場情況,制定並執行更加規範化的合同談判、競價、會籤和簽訂程式,具體有以下幾點。

(一)通過競價選擇中標單位

1.標書的製作標書的內容包含工程圖紙、評標準則和合同條款,合同規定雙方責任、工期、質量

要求、違約責任以及合同的中斷和終止條件等。

2.邀標書的傳送

一般情況下,邀標的單位數量不應少於三家,並且所邀標的單位都必須是企業篩選得出的合格供應方。

3.發出招標檔案

向那些達到要求和對標書有良好反應的專業隊發出招標檔案。

4.標書的收集

按照規則,應該將標書密封,即採用郵遞遞交或者專人遞交,對資金較少的專案,可以採用傳真進行明傳,而對一些過期的改標書,應作廢標處理。

5.評標

由現場經營部門、主辦部門、競價小組組長與財務管理等相關評標人員組成評標小組,並且嚴格根據制度來進行評標工作。

6.中標通知書

通告合適的中標單位,對其發出中標通知書。

7.合同的簽訂

合同雙方根據招標檔案來簽訂合同。通過公開競標而中標的單位,即專案部門所選中的施工專業隊,必須承擔標書中所規定的施工任務。

(二)競標結果的稽核

在完成競標選擇工作後,交於企業競價小組進行稽核,並且要詳細描述競價的過程,表明選中單位的理由。

(三)合同的洽談

在企業執行部門的統領下,現場與其他相關部門相互合作,與中標單位開展合同的洽談。在談判時,對談判的內容進行詳細記錄,應包含:會談時間、地點、參與人員、談判事項、談判結果、記錄人員和記錄時間等。

(四)起草合同

簽訂的經濟合同應包含:標的、價格、數量、質量、工期、方式與地點、違約責任等,且應明確以下三點:第一,對受託方的授權範圍;第二,委託方的介入深度與決策權力;第三,說明變更設計與工程簽訂管理應遵循的依據與原則。除此以外,既要防止委託方的介入過甚和不合理放權,又要防止受託方的管理失職和越權行為。

(五)合同的審批

把合同交到企業經營部審批,相關資料必須附上。在企業會籤稽核後,即可完成合同的簽訂。最後,經營部門還要在現場把合同的相關資料進行復印,分發至有關部門。

(六)保修及其他約定

主辦方應與業主事先宣告:其一,必須嚴格執行我國規定的建設工程的最低保修時長,但是在經過雙方協商之後可適當延長區域性或全部保修期;其二,協助業主確定好保修期和最終工程尾款約定。

四、工程專案經濟合同的結算

專案部執行企業定下的合同結算程式,有關合同結算的問題主要有以下幾點。

(一)收集整理

經營部和有關部門需認真收集與整理有關的合同結算資料,主要包括:合同檔案、電文訊息和來往信件,確保進行合同執行時有關憑證、單據的完整性。

(二)相關憑證的處理

為加強經營部的熟知合同的履行狀況與進行合同管理的`工作,在合同支付初期,執行單位需持相關憑證或者發票到經營部門,經過經營部門稽核之後制定支付通知檔案,再由專案負責人稽核;執行部門要將已付賬的其他憑證或發票進行備份,並把影印件交於經營部門作存檔用。

(三)驗收結算

在合同雙方完成任務後,執行單位需及時帶領經營部與其他相關部門對所完成的專案進行驗收結算工作,在沒有差錯的狀況下,雙方進行籤認、蓋章,進而宣佈合同的終止。

五、經濟合同的糾紛處理

(一)合同履行以及糾紛處理

在簽訂好經濟合同後,需全面履行,若無法完成合同中的要求,應及時進行補救,降低損失。由現場經營部對合同的履行狀況進行監督,定期將合同的實際履行情況彙報給企業經營部門,儘早反映合同管理中出現的問題。對於那些履行終止的合同,應該予以歸檔,然後同樣要向企業經營部門進行上報。每當現場專案終止時,合同管理者應將所有合同進行整理,詳細報告合同的實際履行結果,且將整理妥善的檔案上交企業經營部門。一旦發生合同的糾紛事件,現場人員應儘快通知企業經營部門,積極參與事件處理,找到相關負責人,配合負責人的工作。

(二)XA專案中兩個合同的糾紛處理

1.造橋機的施工合同

因為在該專案中,造橋機被頻繁使用,而造橋機在當期還屬於新型工藝,在施工的初期階段,工程進行得並不順利,造成施工進度較慢。再者,承擔單位在與專案部洽談合同時,對施工的難度、工期沒有做到合理預估,造成團隊已完成的工作量度無法完全支付工人工資,進而無法對合同進行履行。為了解決該糾紛,造橋機單位提出解除合同的辦法。在經過專案部門的測算分析後,造橋機團隊確實因為自身原因與整體施工進度無法正常履行合同,在報請企業同意後,沒收造橋機團隊的履約保證資金,並將專案由原先的合同單價結算向工班計時結算轉變。

2.錨具的供應合同

該合同中的供應方是由業主通過招標而選中的,在箱梁預應力的施工過程中,卻意外地出現了安全事故。經鑑定得出,除了施工原因之外,造成事故發生的另一個主要原因是錨具的質量問題,經幾方協商之後,錨具供應商同意賠償15萬元,最終供應合同被解除。

六、結語

經濟合同管理是一項非常關鍵的工作專案,要求合同管理者有很強的責任心,對業務有一定的熟悉程度,並且掌握經營管理以及經濟合同法的專業知識。要全面做好合同的管理工作,對於合同方來說,選擇最合理的合同方,相對而言,對於未來的合同履行成本和監控控制是有幫助的;在合同條約方面,合理完善的合同條款利於避免很多風險;在合同的履行監控方面,做好監控工作可以幫助合同條約的準確執行;在合同終止方面,為了規避一些未知的風險,可以採取終止合同的措施。總而言之,加強合同的管理工作能夠對企業的經營水平與目標成本管理的提高起到一定的幫助。

經濟合同 篇7

摘要:合同成立與合同生效是兩個聯絡緊密又互相區別的法律概念。正確區分合同成立與合同生效的基本含義和構成要件不僅具有重要的法律理論意義,而且對合同當事人簽訂合同、適當履行合同義務也具有深遠的司法實踐意義。在很多情況下,我們往往只是注重合同成立而忽略了合同生效,從而在不少方面失去了自己的合法利益。因此,合理的認識合同成立與合同生效有助於我們更好的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關鍵詞:合同成立;合同生效;法律意義;司法

合同成立與合同生效是我們研究《合同法》時兩個經常被提到和用到的概念。正確區分合同成立與合同生效的基本含義和構成要件不僅具有重要的法律理論意義,而且對合同當事人簽訂合同、適當履行合同義務也具有深遠的司法實踐意義。筆者在本文中就合同成立和合同生效的概念、構成要件及意義進行辨析。

一、合同成立和合同生效的概念

關於合同成立,有兩層含義,第一層含義是指當事人經過要約、承諾這一合同訂立的過程最終以締結合同為目的就合同內容達成的意思表示一致,反映的是是法律對當事人意思自治和意思自由的尊重,也是合同法最基本的法律理念體現。本層含義的合同成立一般認為應當具有以下三個基本的構成要件:

(1)有兩個或兩個以上的主體;

(2)意思表示一致;

(3)通過要約和承諾的過程。

合同成立的第二層含義指的是合同成立的時間,指的是一個時間點,該時間點是區分合同主體是否承擔合同責任的重要標誌。合同法25條規定承諾生效時合同成立,這是對合同成立時間的原則性規定。根據合同法的相關規定分析:合同成立的時間首先區分為諾成合同和實踐合同來分析:

1、諾成合同,是指當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合同即為成立,而不需要以交付標的物為成立要件的合同。對於諾成合同的`成立時間可以區別為當事人採用書面合同和不採用書面合同的情況:

(1)不採用書面合同的情況,那麼承諾生效時合同成立,承諾生效的形式可以是口頭、信件、資料電文等形式。我國對於承諾生效採用到達主義,即承諾到達要約人時承諾生效,合同成立。

(2)採用書面合同的情況,包括法律規定需要書面合同和當事人約定採用書面形式的合同的情況,則合同的成立時間又可以分為兩種情況,一種情況是書面合同書籤訂的時間即是合同成立的時間,另外一種情況是書面合同書籤訂之前,當事人已經履行了主要的義務,那麼合同在當事人履行主要義務的時候,合同就已經成立了。

2、實踐合同是指除當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外,還需交付標的物才能成立的合同,比如單純的私人之間的贈與合同。對於此類合同,只靠單純的要約、承諾,合同是不能成立的,而合同的成立時間是贈與物的交付時間。

二、合同生效的概念

(一)合同生效的概念

合同生效,是指成立了的合同依當事人意思表示的內容而發生法律效力。有人認為合同生效屬於事實判斷,決定著合同的履行效力自何時開始發生,解決的是效力發生的時間點問題。而筆者並不贊同這種觀點,筆者認為合同的生效解決

的是已經成立的合同怎樣獲得法律的肯定性評價和何時獲得法律的肯定性評價的問題,應該包括實質要件和形式要件,實質要件應該符合《民法通則》55條規定的民事法律行為應該具備的條件,即

(1)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實;

(3)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而形式要件解決的是合同何時生效的問題,合同法44條規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辦理批准、登記等手續生效的,依照其規定。合同法45條和46條還分別規定了附條件生效的合同和附期限生效的合同。那麼對於符合合同生效實質要件的合同,它生效的時間大多是成立時即可獲得法律的肯定性評價,而特殊情況又包括了

(1)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辦理批准、登記等手續生效的,依照其規定。

(2)附條件和附期限生效的合同,這樣的合同最終是否生效,什麼時候生效取決於所附的條件和期限。

(二)合同生效與有效合同之間的關係

有效合同指的是基於法律對於已經成立的合同進行的肯定性評價的結果,和可撤銷合同、無效合同、效力待定合同處於同樣的層級。對於合同主體來講,有效合同可以獲違約責任。合同生效和有效合同是兩個非常相近而且非常容易混淆的概念。合同生效和有效合同之間的關係,筆者認為有效合同是合同生效後的一種法律肯定性評價的結果。

二、合同成立與合同生效的在法律建

構及司法實踐當中的意義

(一)合同成立與合同生效在法律建構上的意義

按照大陸法系的區分,合同法屬於私法的範疇,因此,合同當事人之間的權利義務主要依據當事人的意思自治,因此在合同從無到有的這個過程中,合同成立概念的出現體現的就是合同法對於合同主體意思自由的一種尊重。儘管合同法對於合同成立要經過要約、承諾的過程以及關於合同成立構成要件等內容有相關的規定,而實質上法律對於合同成立是採取了非常寬鬆的態度,比如合同法規定當事人合同成立應當是對合同內容達成意思表示的一致,但是在合同法61條又規定對於合同內容約定不明確的,可以協議補充。因此,我們看到合同成立這一概念本身體現的即是合同法對於合同主體意思自治和意思自由的一種尊重。合同生效這一概念的法律建構對於合同法來講體現的是法律對於已經成立的合同的一種強制干預。這種強制干預的目的在於建構一種更為誠信的合同體系以使得合同主體在簽訂合同時不能任意妄為。但即使這樣,法律對於合同的干預也是被動干預,而不是主動干預。

(二)合同成立合同生效在司法實踐意義

合同成立在司法實踐中筆者認為主要有兩個意義,一個是雙方當事人確定合同成立後履行合同內容的基礎,因此,對於合同主體來講合同成立的過程最重要的就是對合同的內容進行詳盡的商榷,而第二個意義在於確定合同成立的時間,根據我們前述分析合同成立的時間可知,大多時候合同成立都是合同生效的時間,因此,合同成立後當事人應當按照合同的內容履行合同內容,否則將承擔違約責任。合同生效的司法實踐意義筆者認為有兩點,一是合同主體在簽訂合同時對於合同生效條件的認識是合同主體對自己所簽訂合同的風險認識;二是合同法主體在合同成立後履行合同義務發生爭議時,合同主體首先應當判斷自己合同的效力,是否為有效合同,認識自己所承擔的法律責任,以及相應的救濟方式。辯析合同成立與合同生效

參考文獻

1、何闖《淺析合同法上的不安抗辯權.》法制與社會 20xx

2、王海濤《合同的基本性質》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 20xx

3、仁川 吳弘 《合同法教程 》北京: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 20xx

4、王利民,崔建遠《合同法新論總則》 北京: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 20xx.

5、邢宇菲《民法》 北京 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xx

經濟合同 篇8

(合同編號:)

合同雙方當事人:

出賣人:(註冊地址、營業執照註冊號)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委託代理機構、註冊地址、營業執照註冊號、法定代表人)

買受人:(戶口所在地、現居住地址、身份證號碼、購買經濟適用住房資格證號、聯絡電話)

配偶:(身份證號碼、戶口所在地)

委託代理人:(工作單位、 電話號碼、資質證書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寧夏回族自治區廉租住房和經濟適用住房保障辦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定,買受人和出賣人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經濟適用房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專案建設依據

出賣人以劃撥方式取得位於的地塊的土地使用權,面積為為平方米,規劃用途**土地使用權劃撥批准檔案號:***,土地使用權,國有土地使用證:****;轉讓批准檔案號:****.出賣人經批准,在該地塊建設經濟適用住房,專案名稱:**,批准檔案號:***

第二條 經濟適用住房銷售依據

《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編號為:****

該經濟適用住房專案經核查批准,准予上市銷售。《經濟適用住房預售許可證》編號為:****

第三條 買受人所購經濟適用住房的基本情況

買受人購買的經濟適用住房(以下簡稱住房,其房屋平面圖見本合同附件一,房號以附件一上表示為準)為住宅,土地性質為劃撥用地。所購買的住房為【現房】【預售房】,買受人所購住房為本合同第一條規定專案中的第型為房廳廚【幢】【座】單元層號房,該住房層高為層,地下結構,建築層數地上閉式】層,陽臺是【封閉式】【非封該住房【合同約定】【產權登記】建築面積共中,套內建築面積平方米,共用部位分攤建築面積方米(有關共用部位分攤建築面積構成說明見附件二)

第四條 計價依據、方式與價款

出賣人與買受人約定按建築面積計算該房屋價格,買受人所購房屋建築面積平方米,基準價格為建築面積每平方米%,實際銷售價格為建築面積每平方元,合計總金額為:百拾萬元,核准的樓層調節率為米千元×(1±%)=百拾元整。

第五條 出賣人不得向買受人收取該房價款外的費用

計入銷售價格的代收、代繳費用,經買賣雙方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同意由出賣人代收代繳時,出賣人必須出示委託收費部門出具的合法委託及收費標準,且不得加價代收。

第六條 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

根據當事人選擇的計價方式,本條規定以建築面積為依據進行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合同約定面積與產權登記面積有差異的,以產權登記面積為準。住房交付後,產權登記面積與合同約定面積發生差異,雙方同意按以下第種方式進行處理:

1、雙方同意按以下原則進行處理:

(1)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的,據實結算房價款;

(2)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過3%時,買受人有權退房;買受人退房的,出賣人在買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天內將買受人已付款退還給買受人,並按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即時貸款利率付給利息。買受人不退房的,產權登記面積大於合同約定面積時,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買受人補足;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承擔,產權歸買受人。產權登記面積小於合同約定面積時,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返還買受人;絕對值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雙倍返還買受人。產權登記面積-合同約定面積面積誤差=合同約定面積×100﹪因規劃設計變更造成面積差異,雙方不解除合同的,應當簽署補充協議。

第七條 付款方式及期限

買受人按下列第種方式按期付款:

1、一次性付款:

2、分期付款:

3、其他方式:

第八條 交付期限及條件

出賣人應當在年月日前,依照國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關規定,將具備下列條件的經濟適用房交付買受人使用。

1、該房屋工程檢驗合格,已向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管理機構辦妥竣工驗收備案手續。

2、該房屋已取得經濟適用住房交付使用批准檔案。

3、出賣人與買受人關於下列基礎設施、公共配套建築交付日期及條件的約定:(1)供水(2)供電(3)供氣(4)排水(5)綠化(6)有線電視、寬頻(7)小高層、高層電梯

因不可抗力或者買賣雙方在合同中約定的其他原因,需要延期交付使用的,出賣人應當在原因發生之日起15日內書面告之買受人。出賣人可據實予以延期。該房屋達到交付使用條件後,出賣人應當書面通知買受人辦理交付手續。雙方進行驗收交接時,出賣人應當出示相關規定的證明檔案,並簽署房屋交接單,提供《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出賣人不出示證明檔案或出示證明檔案不齊全,買受人有權拒絕交接,由此產生的'延期交房責任由出賣人承擔。由於買受人原因,未能按期交付的,雙方同意按下列方式處理:

第九條 規劃、設計變更的約定

經規劃部門批准的規劃變更、設計單位同意的設計變更導致下列影響到買受人所購房屋使用功能的,出賣人應當在有關部門批准同意之日起15日內,書面通知買受人。

1、買受人有權在通知到達之日起15日內作出是否退房的書面答覆。買受人在通知到達之日起15日內未作書面答覆的,視同接受變更。出賣人未在規定時限內書面通知買受人的,買受人有權退房。

2、買受人退房時,出賣人須在買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天內將買受人已付款退還給買受人,並按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即時貸款利率付給利息。3、買受人不退房的,應當與出賣人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第十條 違約責任

(一)出賣人保證銷售的房屋沒有產權糾紛和債權債務糾紛。因出賣人原因,造成該房屋不能辦理產權登記或發生債權債務糾紛的,由出賣人承擔全部責任。

(二)出賣人逾期交房的違約責任除本合同第八條規定的特殊情況處,出賣人如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期限將該房屋交付買受人使用,按下列第**種方式處理:

1、按逾期時間,分別處理(不作累加)

(1)逾期不超過日之內,自本合同規定的最後交付期限的

第二日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已交付房價款萬分之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日後,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

(2)逾期超過同的,出賣人應當自買受人解除合同書面通知到達之日起內退還全部已付款並按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即時貸款利率支付利息及按買受人累計已付款的%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合同終止履行。買受人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合同繼續履行,自本合同規定的最後交付期限的第二日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已交付房價款萬分之率)的違約金。

(三)買受人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買受人如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付款,按下列第**種方式處理:

1.按逾期時間,分別處理(不作累加)

(1)逾期在日之內,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期限的第二種方式處(該比率應不小於本款第(1)項中的比日起至實際金額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受人按日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日後,出賣人有權解除合同。出賣人解除%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出賣人將買受人已付款退還給買受人,合同終止履行。

(2)逾期超過合同的,買受人按累計應付款的

買受人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經出賣人同意,合同繼續履行,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期限的第二日起至實際金額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受人按日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的違約金。本條中的逾期應付款指依照本合同第七條規定的到期應付款與該期實際已付款的差額;採取分期付款的,按相應的分期應付款與該期的實際已付款的差額確定。(該比率應不小於本款第(1)項中的比率)

第十一條 產權登記約定

產權登記約定經濟適用住房為有限產權。在取得完全產權前,由買受人和出賣人按照各自的出資比例共同擁有,其中買受人佔該套房屋賣人佔該套房屋%,在此期間,買受人只能用於自住,不得出售、

出租、閒置、出借,也不得擅自改變住房用途。買受人擅自將未取得完全產權的經濟適用住房出租、出借的,由住房保障部門根據有關規定予以處罰,情節嚴重的,按原購房價格從購房之日起每年扣減1%計算作價收回其住房。買受人弄虛作假、騙購經濟適用住房的,由住房保障部門取消其購房資格,並按原購房價格從購房之日起每年扣減1%計算作價收回該住房;買受人家庭5年內不得申請購買經濟適用住房。

1、出賣人應當在該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日內,將辦理權屬登記需由出賣人提供的相關證件資料交付給買受人自行辦理權屬登記或接受買受人委託代為辦理權屬登記。如因出賣人的責任,造成買受人不能在規定期限內辦理房地產權屬證書的,雙方同意按下列第***項處理:

1、買受人退房,出賣人在買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起**日內將買受人已付房價款退還給買受人,並按已付房價款的***%賠償買受人損失。

2、買受人不退房,出賣人按已付房價款的10%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

第十二條 上市交易約定

買受人購買的經濟適用住房滿5年後,起止日期按合同簽定日期計,才能按市場價上市出售。不滿5年的,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買受人因特殊情況確需轉讓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價並考慮折舊和物價水平等因素進行回購。5年後出售時,政府具有優先回購權,上市所得價款可按照第十一條中出售人和買受人雙方約定各自所佔的房屋所有權比例進行分配,買受人憑住房保障部門出具的繳款證明或書面意見取得完全產權,辦理房屋權屬轉移登記和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手續。

第十三條 保修責任

《住宅質量保證書》作為本合同的附件。出賣人自經濟適用住房交付使用之日起,按照《住宅質量保證書》承諾的內容承擔相應的保修責任。在該房屋保修範圍和保修期限內發生質量問題,出賣人應當履行保修義務。因不可抗力或者非出賣人原因造成的損壞,出賣人不承擔責任,但可協助維修,維修費用由買受人承擔。

第十四條 買受人的房屋僅作住宅使用。

買受人使用期間不得擅自改變該房屋的建築主體結構、承重結構和用途。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規定者外,買受人在使用期間有權與其他權利人共同享有與該房屋有關聯的公共部分和設施,並按佔地和共用部位分攤面積承擔義務。出賣人不得擅自改變與該住房有關聯的共用部位和設施的使用性質。

第十五條 買賣雙方就下列事項約定:

(一)屬買受人所有的共用設施、裝置:1、物業管理用房;2、門衛房、電話間、監控室、地面架空層、共用走廊;3、物業管理區域內按規劃配建的非機動車車庫(棚);4、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公共綠地、道路、場地:5、其它依法歸全體業主所有的設施裝置:

(二)買受人遵守業主臨時公約,履行出賣人與業公司簽訂的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約定的內容。前期物業管理期間,物業服務收費實行【包乾制】【酬金制】,物業服務費(資金)標準為理企業按/月。平方米(建築面積),由物業管收取,物業買受人應在次繳費的具體時間)履行繳納義務。

第十六條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

1、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七條本合同未盡事項,由雙方另簽訂補充協議(附件四)

第十八條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九條本合同連同附件共頁,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條本合同簽訂後,由出賣人在合同生效之日起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內向房產管理部門申請登記備案。

第二十一條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出賣人(簽章)買受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簽章)委託代理人:(簽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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