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華】機械租賃合同範文彙總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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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人們法律意識的加強,關於合同的利益糾紛越來越多,它也是減少和防止發生爭議的重要措施。那麼問題來了,到底應如何擬定合同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機械租賃合同5篇,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精華】機械租賃合同範文彙總5篇

機械租賃合同 篇1

甲方(承租方):

乙方(出租方):

甲方租用乙方機械裝置,經雙方共同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1、在租賃期間甲方租憑的裝置如果造成丟失或者毀壞,按原價的80%賠償

2、機械裝置名稱、型號、數量:

裝載機、發電機、塔式起重機、挖掘機、平板振搗器、氧氣乙炔焊、塔式起重機、移動式柴油空壓機、砂漿攪拌機、交流電焊機、鋼筋切割機等,具體數量詳見租賃清單。

3、租憑時間:

20xx年xx月xx日——20xx年xx月xx日

4、施工地點:

5、財務結算方式:

(1)計費方式及單價: 見租憑裝置表

(2)甲方必須在規定的期限內付款,如逾期未付,乙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的執行,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甲方負責,由此產生的裝置停機費用由甲方照常支付給乙方。

6、有關約定:

(1) 乙方負責提供裝置操作者,操作者必須持證上崗,嚴格按照裝置操作規程作業,並負責裝置的日常維修保養工作。

(2)裝置租憑期間,裝置操作者的食宿由甲方負責。

(3)裝置租憑期間,裝置的燃油費、耗電費由甲方負責。

7、甲方責任:

(1)甲方必須為乙方裝置的進場做好準備,提供必要的進場條件。

(2)甲方必須有專人負責指導裝置的施工產生,但不能違章指揮,若由甲方人員違規指揮造成的一切損失由甲方負責。

(3)甲方應負責裝置的安全工作,若由甲方保衛工作不到位造成裝置及其零備件的丟失由甲方負責。

8、乙方責任:

(1)乙方應保證進入施工現場的機械裝置技術性能完好。

(2)進入施工現場的乙方工作人員必須遵守甲方的有關規章制度。若由乙方提供裝置操作者,操作者必須積極配合甲方有關負責人的指揮作業,並遵守甲方的工作時間和工作安排,但有權對有關違章指揮提出異議。

(3)若乙方機械裝置出現故障,乙方應積極組織人員進行搶修。若由此影響甲方施工三天以上的,經雙方籤認後,可免籤當日臺班費。

9、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訴諸法律解決。

10、本合同經雙手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共四份,雙方各執二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機械租賃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及相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礎上充分協商,達成並簽定機械租賃合同。條款如下:

一、乙方向甲方租賃 型挖掘機壹臺,用於 工程。工程名稱及地址 。

二、工作內容:

挖裝土方、石方,(土方應在挖掘機能挖動的範圍,如挖掘機挖不動的土方,則由 方打眼放炮或鬆動後再挖裝。)

三、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挖掘機完好率平均每月達 %( )天,如甲方完好率達不到 天,則當月租金按平均日租金乘以缺勤天數進行減扣(需要有甲方簽字認可為憑證)。

四、合同期為兩年,由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每年租金不少於8個月。

五、租金與支付:

經協商確定,挖掘機租賃費每月為 元,(大寫 元),(此費不含稅金),租賃費由乙方每月月底一次性付清當月租金。如當月不能按時付清租金,造成甲方停機或其他後果,責任由乙方承擔,停機期間不得減扣甲方租賃費。

六、甲方給乙方提供韓國全新破碎器一套,價值13.8萬元,年租金為4萬元,GB鎬釺由乙方承擔。

七、甲方租賃給乙方的 機,配備 名機手,服從乙方的管理及按排,機手食宿由 方負擔。

八、經協商確定,機械租賃期內, 方負責柴油供應及費用。其餘副油耗材等由 方自理。

九、甲方機械在租賃期間如發生故障,乙方應協助甲方儘快修復(因工地遠離城鎮,乙方主要提供車輛)。服務車輛不另收費用。修理費、材料費甲方自理。

十、在租賃期間因不可抗拒的氣候原因造成甲方裝置不能正常作業,則按正常出勤計算。由於乙方的原因造成甲方停機的則也按正常出勤計算。不得減扣租賃費。

十一、調遷費用甲、乙雙方各承擔壹趟, 方承擔退場費。 方承擔進場費。

十二、安全生產:

1、甲方在施工時應注意安全,嚴格按安全生產規程和操作規程使用裝置,因甲方原因操作不當,造成自身、他人人身傷害和損壞機械的由甲方承擔一切責任。所有費用甲方自理。

2、乙方在安排機械時就嚴格按安全生產規程和操作規程安排、指揮、使用機械。如違章指揮、安排使用機械造成的人身、機械損害事故,一切責任均由乙方承擔。(如:修理費、材料費、機械誤工費、人身傷害醫療費等)。

3、工地現場每次進場作業時,乙方應提前處理好現場安全,如機械操作的上方有不安全物體。如因施工現場塌、落物造成機械和人員傷害的一切費用和責任全部由乙方承擔。

4、在施工現場挖掘時,乙方應在地下管、線處或空中線纜處放置醒目的安全標誌,並派專人指揮施工。否則發生事故的一切責任由乙方自負。如甲方不聽乙方指揮造成的事故由甲方自理。

十三、違約責任:

違約金貳萬元(20000元),一切違約費用全部由違約方承擔。有下列情形之一,將視為違約。

1、甲方未經乙方同意,擅自調離或更換機械的。

2、乙方在租賃期間,無正當原因退換甲方機械的。

3、合同中有關雙方必須執行的權力與義務未執行的。違反了合同條款中其中一條,將視為違約。

十四、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租賃完畢,租賃費全部結清後自行終止。

十五、本合同在屜行過程中發生糾紛,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確實無法解決,可提請 人民法院解決。

本合同中未明確的事宜,甲、乙雙方可協商另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同原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住 址: 住 址: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機械租賃合同 篇3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在平等互利相互信任的基礎上,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雙方必須恪守:

第一條、 租賃機械的品名數量、產地、型號。

甲方出租 工程機械 臺,出廠日期為 , 出廠編號為 ,機械附件有 。

第二條、質量和用途:此機械質量符合國家工程機械技術標準,用途僅限於所籤合同標段 工程 標段 的工程建設。

第三條、機械的價值:此機械經雙方共同認定,價值為 萬元/臺。

第四條、甲方的責任和義務:甲方按合同規定收取租金,配合乙方順利進行工作,甲方司機及工作人員聽從乙方指揮調配,甲方應保證機械的狀態完好性,工作質量穩定性、出工及時性,做到勤保養、勤檢查,發現問題及早解決。

第五條、租賃期限:租賃期 月,甲方於 年 月 日在 將機械交付給乙方使用。租期從合同簽訂之後(機械裝運之日起計算),乙方於 年 月 日在 將機械返還給甲方,如繼續使用,乙方應續訂合同。

第六條、租金和租期的繳納期限:租金為每月 (稅金由乙方交納)按月支付,先付款後拉走。乙方應預先在合同到期5天前支付下月租金。

第七條、託運機器費用:從甲方機器存放地託運至乙方工地的費用由乙方承擔,從乙方工地託運至甲方存放地的費用根據工期的長短,運輸距離的遠近雙方協商,工期超過 個月,由 方承擔,如工期低於 個月,由 方承擔且乙方應先將回程費交予甲方,由甲方開具收款收據,於第 月租金內扣除,衝抵當月租金。

第八條、機械工作日計算:

1、甲方應保證機械每月不限時使用,如因乙方原因或雨、雪等氣候因素以及社會干擾等造成的誤工,視為甲方正常提供工作日,租金應正常交付。

2、如乙方需要加大工作量,由甲方另派一名司機,乙方負擔工資。

3、如合同期滿,仍需加幾天,應按每天可開工。

第九條、機械的操作使用:甲方指派 名司機/臺,共 名司機負責機械的`技術操作和行車安全,司機工資由 方承擔(金額 元/人),乙方免費為司機提供食宿。施工期間乙方應保證安全合理使用機械。不得以任何藉口讓機械做出超過本機械工作範圍以外的工作(以本機械操作規則為準),否則出租方司機有權拒絕施工。如果出現甲方司機精神不佳,乙方應停止司機工作並通知出租方領導解決,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第十條、機械的維修保養:

1、甲方負責機械的維修保養,每月維修時間為三天,維修期間乙方應提供方便,全力配合。加班期間,機械出現故障,維修時間不在當月規定的維修時間內。

2、出租期間機械所需的燃油費用由乙方承擔,輔助油料等雙方協定由方承擔。

3、所租機械的小維修費用在元以內,由甲方承擔。

第十一條、機械及司機的安全、保管責任:在合同執行期間,乙方應負責機械及司機工作人員的財產、人身安全保衛工作,如機械及配件被盜,司機在工地被打等受到人身傷害,由乙方負責賠償並做好善後工作。甲方保留提出上訴的權利。(機械進如施工現場後,乙方必須填寫工地通知單交甲方收訖)

第十二條、甲方與乙方的變更:租賃期間,甲方如將機械所有權轉移給第三者,不必徵地乙方的同意,但應告知所有權的轉移情況。第三者享受甲方的權利並承擔甲方的義務。

第十三條、機械的轉租抵押:乙方不得將所租機械惡意抵押賣給任何第三方,否則甲方有權收回機械,將機械轉讓給第三方使用的,必須提前徵得甲方書面同意,合同繼續有效。第三方造成機械損失或者丟失的,乙方仍應承擔全部責任賠償全部損失。

第十四條、違約責任:

1、乙方未按合同規定支付租金,並逾期三日仍未交納,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機械。

2、機械在規定的維修期間,甲方不承擔乙方的任何任何費用或責任,由於甲方原因維修時間超過三天(72小時),甲方機械應補給乙方使用超過的天數。如果機械維修不好,乙方有權退回機械,甲方退回所剩租金。

3、出租期間,由於乙方指揮不當,現場清理不力,給機械和其他人員造成傷害或經濟損失由乙方賠償一切損失。

4、如果甲方司機工作時不聽指揮,乙方有權要求改換司機。

第十五條、合同的擔保:如需擔保,雙方另行簽訂擔保合同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第十六條、合同的續訂:本合同期滿五日內,雙方如願意延長租賃期限,應重新簽訂租賃合同,並交納租金。

第十七條、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出租方所在地法院提議訴訟。

第十八條、特殊條款: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九條、附則: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或解除;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出租方、承租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應。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機械租賃合同 篇4

工程機械租賃合同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本著平等、自願的原則簽訂本工程機械租賃合同。雙方務必自覺遵照本合同執行。

一、 施工地點:由乙方指定施工作業現場。

二、 機械型別及價格:

三、 租賃方式及條款:

1、 乙方以月租的形式租賃甲方機械,機械預熱、修理和移動都由甲方負責,每月工作27天,3天為維修機械時間,每天工作9小時,如機械工作時間不能正常工作,扣除修理時間。

2、 因下雨條件不利於施工,或施工過程中不需要機械作業,或不可抗力、或不可預知的情況下機械停機,甲方不負責任何費用。租用期間,如下雨達到50mm以上按實際時間計算;因自然天氣、氣候(如北方的冷空氣、沙塵暴、下雪結冰)等情況,期間按實際時間計算;在後期收尾階段,機械工作不到15天(含15天,9小時/天)的按實際時間計算工作時間,達到15天的(9小時/天)按包月計算。

3、 付款方式:每月一結

4、 進場費:一臺共計3000元。

5、 機械的看護、維修、保養由甲方負責。

6、 由乙方提供機械作業所需的柴油,其它油料由甲方負責。機械進場時需由甲乙雙方確認機械記憶體柴油量。退場時需甲乙雙方重新確認機械記憶體柴油量,以確保機械進場、退場時機械記憶體柴油量一致。

7、 甲方應提供效能良好的機械,並配備合格的機械操作人員,甲方的機械操作人員應聽從乙方現場人員的指揮。按時按線路到達指定地點,按乙方現場人員的要求作業,乙方的機械操作人員可隨時調運和操作機械。如甲方的機械效能不好和操作人員不聽從乙方人員指揮,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更換操作人員或機械退場,中止合同,並從臺班中扣除甲方的機械進場費。

8、 甲乙雙方以機械具體工作時間的形式確定機械實際作業時間,雙方都必須掌握和記錄,併到月底核對。乙方付甲方的機械租賃費,若有拖欠,甲方有權停機停工。

9、 機械的進場費由乙方承擔,退場費由甲方承擔,若乙方的租賃期小於二個月(含二個月),則進場費和退場費均由乙方負責。

10、甲方所派的機械操方作人員的吃住由甲負方責。

11、以上租賃價格為不含稅價格。如乙方需要發票,則多租賃價格在現有價格基礎上上浮百分之五。

四、安全要求

1、甲方(包括機械操作人員及其他人員),必須嚴格按照工作施

工技術規程進行作業,機械操作人員和維修人員必須嚴格按照機械的操作和維修保養規程安全作業,其他人員未經允許不得進入工地。

2、甲方必須嚴格遵守工地規章制度,服從乙方現場人員的指揮和上級有關部門的監督管理,機械必須停方在乙方指定的位置,未經允許不得擅自移動和操作機械。

3、甲方必須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

凡是違反上述條款所造成的不良後果和損失,乙方概不負責,同時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更換機械操作人員或機械退場,中止合同,並從臺班費中扣除甲方的機械進場費。

五、 仲裁與調解

如發生合同爭議或經濟糾紛,雙方本著合作、互諒的原則協商解決,如雙方不能達成協議,則由仲裁部門或人民法院進行仲裁裁決。

六、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立即生效,到工程款結清後自動終止,本合同

一式兩份(每份三頁),由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出租方(蓋章)承租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帳號: 帳號: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日期: 日期:

機械租賃合同 篇5

甲方(出租單位):

乙方(承租單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規定,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本著互利互惠,共同發展的宗旨,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 租賃裝置名稱,型號規格,引數,數量:

裝置名稱:塔式起重機

規格型號:QTZ40(4509),QTZ63(5103)

產品引數:裝置按甲方提收購租賃產品生產廠家說明書上標準配置,塔式起重機地面以上高度為50米,甲方提供的裝置必須是20xx年以後出廠。

數量:甲方向乙方提供型號為QTZ40塔式起重機壹臺,型號為QTZ63塔式起重機貳臺,包括附牆,升節,並提供裝置配件。

二.地點: 乙方承建專案“現代森林小鎮”施工現場(以乙方負責人郭祥林,王軍道指定地點為準)。

三.租賃時間:

以實際租賃時間為準(每臺塔機租賃時間按實際分別記取),租賃期不足5個月按5個月記取;時間記取從甲方安裝除錯完,經乙方驗收合格,交付乙方正常使用之日起至接到乙方通知拆除之日止。春節期間停工按15日計算,不計租賃費。如因乙方原因(包括:1.腳手架等物件阻礙塔吊降節。2.場地道路使甲方車輛不能進出正常運輸。3.按合同未付清租賃費又不能達成新協議。)使裝置無法出場,則視為乙方按合同繼續使用甲方裝置,租金連續計算至甲方裝置滿足出場條件之日止。

四.租賃價格及付款方式:

1.進出場費:QTZ40型為人民幣壹萬玖仟元整(¥19000元/臺);QTZ63型為人民幣貳萬貳仟元整(¥220xx元/臺);以上價格含運輸費,裝卸費,安裝拆除費,附牆費,增高費及檢測費和其他塔吊相關費用。塔吊安裝完畢後,由甲方負責報檢合格並領取準用證後三天內支付(單臺塔吊準用證領取後支付單臺進出場費);

2.裝置租賃費:QTZ40型每臺每月人民幣壹萬零伍佰元整(¥10500元/臺);QTZ63型每臺每月人民幣壹萬伍仟元整(¥15000元/臺);租賃期間租金按月結算,不足月按天計算,乙方負責在下個月30日前支付當月塔吊租金(以單臺塔吊為單位分別記取租賃費)。

3.甲方暫按每臺塔吊裝置配備兩名持證上崗人員,工資按20xx/人(含伙食費)。乙方根據實際到場人員數(2人以下)在下月20日支付上月工資(不足一月的,按天計算)。

4.裝置進出場、安裝、檢測和拆除均由甲方負責。

五.甲方責任:

1.裝置租賃期間的所有權屬甲方,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在租賃裝置上增加或拆除任何零件。

2.負責裝置的維護、保養;當裝置出現故障時4小時內派人修理完畢,一般故障當天內解決,排故時間超過24小時則按實際天數扣數,不足一天的按一天扣除;嚴重故障不超過3天,否則按實際耽誤時間扣除租賃天數並賠償乙方施工人員的停工損失。主體施工期間,大修只允許一次。

3.他塔吊租賃期間,甲方應派專人組織協調塔吊起重工作和維修工作,以便塔機正常執行,並根據工程進度情況及時安排升節和附牆,以此來保證乙方24小時正常使用(每星期進行24小時不間斷施工不能超過2次),隨機司機必須持證上崗,及加蓋甲方公章的上崗證

4.根據乙方的電話通知,負責安排進場計劃。在乙方通知安裝塔吊72小時內安裝完畢(除雨、雪、大風天氣外),並除錯合格。

5.確保塔吊使用期間的安全,承擔因裝置本身質量問題和塔吊安裝及操作不當造成的事故和損失。

6.甲方每臺塔吊提供一個砼料斗、地腳螺栓、附牆佳預埋件等配件。

7.塔吊鋼筋混凝土基礎由乙方負責,甲方負責提供裝置基礎施工圖紙、施工方案及相關資料,參與裝置基礎定位、機腳預埋以及基礎完成之後的驗收工作,平衡塊費用由甲方承擔。甲方在進場前應該提供裝置各種技術資料引數、出場合格證、安拆資質證書、公司營業執照影印件(加蓋公司公章)。

8.塔吊安裝完畢後,在15天內需向乙方提供自檢報告、主管機關檢測報告並向當地部門辦理驗收合格準用證,費用由甲方自理。

9.塔吊進場前,保證整機的外觀及施工現場的文明施工,若整機外觀達不到現場文明施工要求,甲方應在塔吊安裝完畢後5天內完成,否則乙方不予以驗收,同時要滿足現場施工要求,否則按每延誤一天處罰1000元,從甲方的進出場費中直接扣除。

六.乙方責任:

1. 租賃期間,享有裝置的使用權,甲方操作人員不聽指揮,違反操作規則,有權要求換人。

2.負責租賃裝置基礎設施(甲方提供圖紙),必須按圖施工,做好隱蔽記錄,配合甲方做好安裝及檢測所需材料,保證基礎滿足施工要求。

3.有權要求甲方根據工程進度及時做好升節,附牆服務,滿足工程進度要求,附牆,升節提前三天通知甲方;如需附牆,負責預埋件的埋設和附牆安全走臺的搭建與拆除。

4. 維護施工現場正常秩序,維護甲方裝置不受外來侵害,未經甲方許可,不能以任何理由轉移使用地點或轉租、轉借給第三者,更不能作自有財產轉賣或進行抵押。

5.遵守裝置安全操作規程,不強令司機違章作業,否則甲方有權拒絕作業。允許司機每天抽少量時間對裝置進行檢查保養(甲方保證不影響乙方專案正常施工)。

6.負責甲方派出的隨機人員的住宿。

7.裝置安裝、拆除時指派一名現場施工人員協調有關事項,提前5天通知甲方退場時間。

8.將裝置所需電源(380V±5V)送至裝置底部,配置單獨的標準配電箱。

七.違約責任:

(一)、甲方的違約責任:

1.未按時按質按量提供租賃裝置,每延誤一天處罰1000元。

2.未按時完成報裝、報檢,應承擔因此產生的一切損失,同時處以1000元/天的罰款。

(二)、乙方的違約責任:

1.如不能按時交納租金,需及時與甲方協商;如協商無效,則按照合同約定按時支付租金。

2.有意拖欠支付租金,甲方有權停止裝置執行直至拆回租賃裝置。

3.如有轉讓、轉租或租賃裝置變賣、抵押等行為,除甲方有權解除合同,限期如數收回租賃裝置外,乙方還應向甲方償付違約期租金5%的違約金。

八.其他約定事項:

1.甲方向乙方辦理租金和進出場費結款手續時提供甲方公司正規稅控發票,塔吊司機工資由甲方提供加蓋甲方公章的人員工資表;

2.裝置租賃期間,乙方如遇特殊情況而需停工超過一個月,書面通知甲方,停工期間,甲方按租賃單價的50%收取租金;如報停超過三個月以上,甲方有權書面通知乙方後,拆除裝置出場。

九、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在執行中如發生爭議或糾紛,甲乙雙方應及時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解決不了時,雙方同意向武漢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甲方向乙方提供營業執照或稅務登記證以及法人、委託代理人身份證影印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共同協商,做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和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用中文書寫,一式叄份,甲方執壹份、乙方執貳份。雙方代表簽字後生效,有效期自簽訂之日至價款結清為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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