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管理規定優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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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管理規定優秀1

為加強酒店內部安全保衛工作,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根據“誰主管、誰負責,誰在崗、誰負責,誰當班、誰負責”的原則,把安全、消防工作做實、做細,保證會議中心能夠正常地進行

酒店管理規定優秀

客房部安全管理規定

1、各級領導要明確崗位職責,逐級負責,把安全保衛工作列入議事日程。根據“誰主管、誰負責,誰在崗、誰負責,誰當班、誰負責”的原則,主管、領班在當班期間對自己分管區域的安全保衛工作負責,監督、檢查各項安全保衛工作的執行落實情況。

2、樓層服務員對所轄樓層的安全保衛工作負責,維護客房區域的正常秩序,保證住店客人的人身財產安全,防止各種刑事、治安事件的發生。

3、服務員在當班期間要做到“四勤”,即勤聽、勤聞、勤看、勤請示彙報,發現可疑跡象和可疑物品,不要擅自處理,應立即報告客房部,同時報告保衛處。

4、來訪者要求到客房會見客人時,服務員應先聯絡溝通前臺,確認與前臺登記資訊一致後,然後打電話通知住客,得到允許後方可進入;如果客人不在房間,應婉言拒絕來訪者進入客人房間。來訪時間不得超過23點。

5、服務員打掃衛生時,必須嚴格執行“開一間、做一間、完一間、鎖一間”的規定,不得同時敞開數間房門;在做房時,門應開著,並將工作車擋在房門口。

6、服務員不得私自為客人開門,客人遺留鑰匙在房間時,必須先與前臺聯絡,確認客人身份後,方可開門;如果房間客人不在,非房間客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拿走客人物品;檢修裝置設施時,服務員應做好修理時間、地點、人員的詳細記錄,鑰匙不得交給維修人員。

7、客房內所有裝飾材料應採用非燃材料或難燃材料,窗簾一類的絲棉織品應經過防火處理;除了固有電器和客用電吹風、電動剃鬚刀等日常生活用品,禁止使用其它電器裝置,尤其是電熱裝置。

8、客房內應配有禁止臥床吸菸的標誌、緊急疏散指示圖、賓客須知、消防安全指南;服務員應經常向旅客宣傳,不要躺在床上吸菸、菸頭和火柴梗不要亂扔亂放,應放在菸灰缸內,不要將燃著的煙放在桌子上或卡在菸灰缸的口上,不得把未滅的菸頭與火柴打火機放在一起。

9、服務員應保持高度警惕,在整理房間時要仔細檢查窗臺上、挽起的窗簾內,沙發縫隙內及疊起的床單、被褥內、地毯壓縫處、廢紙簍中等處是否有火種存在。

10、服務員對醉酒的旅客應特別注意提醒外,過一段時間應在其房外觀察有無異常或結合服務進入房間進行檢查。

餐飲部安全管理規定

1、各級領導要明確崗位職責,逐級負責,把安全保衛工作列入議事日程。根據“誰主管、誰負責,誰在崗、誰負責,誰當班、誰負責”的原則,主管、領班在當班期間對自己分管區域的安全保衛工作負責,監督、檢查各項安全保衛工作的執行落實情況。

2、宴會廳每舉行重大接待、宴會、大型活動期間,必須對宴會廳內外進行一次全面檢查,清掃注意死角衛生有無可疑物品,可疑現象。

3、各種活動結束後,服務員應對餐廳、會場進行一次全面檢查,對遺失物品進行登記收存,並有專人保管,發現可疑物品,立即上報保衛處。

4、嚴禁在餐廳內酗酒鬧事,服務員發現後應及時勸阻,並報告保衛處。

5、餐廳內不準亂拉臨時電氣線路,裝飾燈具如果是可燃材料製成,其燈光的功率不得超過60瓦;如餐廳內需要點蠟燭增加氣氛時,必須把蠟燭固定在非燃料製作的基座內並不得靠近可燃物。

6、餐廳應根據設計用餐的人數擺放餐桌,留出足夠的通道及通道出入口必須保持暢通,不得堵塞,舉行宴會和酒會時,人員不應超出原設計的容量。

7、餐廳服務員在收臺時,不應將菸灰、火柴梗捲入檯布內;餐廳內應在多處放置菸缸痰盂,以防止賓客亂扔放煙頭和火柴梗;服務員要提醒旅客不要把燃著的菸頭與火柴、打火機、餐巾紙放在一起,更不要躲在餐廳的沙發上吸菸。

8、旅客離開餐廳後,服務員應對餐廳進行認真檢查,徹底消滅火種,然後將餐廳內的空調、電視機、音響、燈具等電器裝置的電源關掉,方可離開餐廳。

廚房安全管理規定

1、各級領導要明確崗位職責,逐級負責,把安全保衛工作列入議事日程。根據“誰主管、誰負責,誰在崗、誰負責,誰當班、誰負責”的原則,主管、領班在當班期間對自己分管區域的安全保衛工作負責,監督、檢查各項安全保衛工作的執行落實情況。

2、無關人員嚴禁進入廚房內部,廚房內各種食品、物品嚴禁私拿、亂借,一經發現,以偷盜行為處理。

3、各種煤氣灶具、烤爐在使用時,必須嚴格遵守操作程式,禁止在操作間和公共區域內吸菸。

4、經常檢查和清洗灶具裝置,使之保持完好狀態。嚴禁在灶眼附近堆積雜物,在煉、炸、烤制食品時,必須設專人管理,鍋內油溫不得過高,油麵不得過滿,以防引起火災。

5、經常清理排煙通風道,下班時要有專人檢查煤氣灶開關是否全部關好,水、電源是否全部切斷。

6、廚房的工作人員要熟悉消防器材的效能,使用方法及擺放位置。發現火情立即撲救,及時報告部門有關領導,並保護現場,協助有關部門查清起火原因。

工程部安全管理規定

1、各級領導要明確崗位職責,逐級負責,把安全保衛工作列入議事日程。根據“誰主管、誰負責,誰在崗、誰負責,誰當班、誰負責”的原則,主管、領班在當班期間對自己分管區域的安全保衛工作負責,監督、檢查各項安全保衛工作的執行落實情況。

2、工程部全體員工必須熟悉掌握本專業的`運轉情況,增強責任心,嚴格執行操作規程,避免各類事故的發生。

3、愛護機器裝置,定期檢查機器裝置的運轉情況,及時發現和排除不安全隱患,確保正常運轉。

4、堅持值班制度,值班人員在值班期間堅守崗位,嚴禁擅離職守;主要機房必須晝夜值班,用餐時輪流值班,不得空崗。

5、值班人員必須按規定認真巡視檢查,做好記錄,發現問題和緊急情況立即排除,並及時上報有關部門。

6、認真執行交接班制度,交接人員要把本班次發生的情況、存在的問題及須注意的事項交待清楚,雙方確認後,方可離開。

7、任何地方不得亂拉臨時電線,因特殊需要,須經部門領導批准,並規定使用期限,到時拆除;工程部所屬部門下班無人值班的地方必須斷電。

8、嚴禁串崗,非工作需要,無關人員不得隨意出入各專業機房、設施、倉庫等地;外部人員參觀,要按酒店有關規定程式辦理,並由專人引導。

9、儀器、工具裝置不得私自外借,嚴格執行領用保管制度,無故損壞,要追查原因,照價賠償。

財務部安全管理規定

1、各級領導要明確崗位職責,逐級負責,把安全保衛工作列入議事日程。根據“誰主管、誰負責,誰在崗、誰負責,誰當班、誰負責”的原則,主管、領班在當班期間對自己分管區域的安全保衛工作負責,監督、檢查各項安全保衛工作的執行落實情況。

2、外幣兌換和各收銀點工作人員,必須熟悉和掌握外幣、現鈔收兌範圍和最新的流通情況,掌握旅行支票有效期限,提高對鈔票及信用卡真偽的識別能力,必要時要向銀行查對。

3、出納員嚴格簽發支票手續,不發空白支票,特殊情況不能填寫專案的,必須填寫日期、具體用途和收款單位,並表明限額。

4、當日存放現金不得超過銀行規定限額,由財務主管人員每日負責檢查監督。

5、現金支票必須嚴格存放制度,保證隨時上鎖;下班後,鎖好現金櫃,將鑰匙隨身攜帶。

6、嚴格空白髮票的保管存放制度。做到空白髮票要有專人負責入庫、保管,並造冊登記;發放時,要有保管人員及領取人雙方簽字;每本發票用完後應交回保管人員驗收。

物資倉庫安全管理規定

1、物資存放倉庫,門窗必須保證安全堅固,安裝保險門鎖;值班人員在值班期間,認真負責、一絲不苟,定時巡邏,嚴禁值班期間脫崗、離崗,擅離職守,違者將嚴肅處理。

2、熟悉庫內各部位物資存放情況及水電等裝置又無異常情況,遇有異常情況要及時解決,並立即報告有關部門。

3、物資倉庫除保管人員外,非經主管領導同意,無關人員一律不得入庫;下班後,無論任何人都不得單人進入庫房,如有特殊情況,須在值班人員陪同下,兩人以上方可進入。

4、對出庫的車輛、物資一律憑出門證,經驗證無誤後方可放行。

5、貨物應按不同性質分類、分庫存放,嚴禁貨物之間起化學反映的物品堆放一起,易燃易爆物品要單獨設庫存放,不得和其它庫存混放。

6、庫內嚴禁吸菸,不得動用明火,要保持通道暢通;保管員應經常檢查燈具和電線,發現破損老化,要及時更換;離開庫房時,必須進行防火安全檢查,確認無問題後,切斷電源方可離開。

7、保管員要熟悉各種消防器材的效能、使用方法及擺放,發現火情,立即撲救,及時報有關領導及保安部,並保護現場,協助查清起火原因。

酒店管理規定優秀2

為確保客人人身及財物安全,保障酒店正常的經營管理秩序,依據本酒店門鎖裝置的配置,制定鑰匙控制及管理規定如下:

一、鑰匙類別

酒店門鎖裝置配置有兩個不同的系統,一是電腦門鎖系統,二是機械門鎖系統。電腦門匙,適用於所有客房樓層之門鎖。機械門匙,適用於除客房樓層外之其他門鎖。

二、鑰匙的種類及控制

1、電腦門鎖應急匙—開啟所有電腦門鎖

應急匙設有兩套,一套由保管;另一套存放在收銀處的保險箱內,由財務經理在總經理及前臺收銀在場情況下裝入信封封好,再由三人簽名後註上時間,並編上號碼(由001起始),於前臺收銀處開一交更簿用以控制鑰匙的交收,每個前臺收銀當值交接時需在交更簿上簽名確認收到該應急匙連信封。在緊急事件中,只能限於酒店指定人員,行政總值(或前廳經理、當值)和保安員同時執行任務,並需在記錄簿上清楚地註明每次應急時用匙的情況,包括:

a.用匙的日期和時間

b.用匙的目的

c.用匙的員工及用匙時的證人(最少應有一人)

d.應急匙放回保險箱的時間

e.用匙人和證人的`簽名

f.用完鎖匙,準備好新的信封,由用匙人、證人與當值前收當面辦理簽收,以舊信封編號為準,順序編進新號碼

g.所有用過的信封,每月依順序交核數主任,跟進年度存檔。

2、電腦門鎖主匙

a.行政管家主匙—開啟客房區所有客房;

b.樓層主匙—開啟指定樓層所有客房,樓層及樓層服務員按工作範圍各發一條;

c.行政管家主匙、各樓層主匙的發放必須做好登記、簽收手續。

3、機械門匙

本酒店除客房外,公共區、、娛樂、康樂營業場所、後勤及辦公室全部

採用不同品牌的機械鎖,每鎖三條鑰匙,按如下辦法分配管理:

第一條:場所使用者(私匙,下同)

第二條:存放於前臺收銀備用鑰匙箱

第三條:大堂副理緊急備用

——前臺收銀主管應將所有門匙分部門及編號存放於前臺的鎖匙箱內,並設有專門的門匙領取登記本,場所使用者因特殊情形需呼叫,或在緊急情況下由指定人員(之前所指)及保安員到前臺收銀處簽名領取。門匙領取及交回時應註明日期及時間,領用者簽名及簽名見證。

——前臺收銀員在交接班時必須清楚盤點鎖匙箱內鎖匙數目,雙方簽名做好登記手續。

三、鑰匙的管理

1、失匙

如主匙持有之員工丟失任何主匙時,應立即向大堂副理及主管值班經理報告,並必須將失匙的情況對總經理作書面報告。按失去主匙的背景,視其將直接影響酒店的程度,採取相應的措施:

1)如主匙是在不可辨別的環境裡丟失,例如在船上無意丟在海里,即根本沒機會被他人撿獲,由總經理批示報告後,由前廳部補配主匙。

2)如在酒店範圍內發覺主匙已失,大堂副理及主管值班經理接報後,立即瞭解詳情,並與值班保安主管評估失主匙影響的程度,提出初步應變的方案向有關的行政人員彙報,聽取指示作決定,必要時將遺失主匙所使用範圍的電腦門鎖密碼全部更換,但事前需得到總經理同意。

3)如失去應急匙,大堂副理及主管值班經理了解情況後,必須立即向總經理報告,聽取總經理的指示行動。

4)如部門丟失機械鎖鑰匙,失匙者應向部門經理報告,根據失匙具體情況,由部門經理簽發工程單,並經總經理簽名後補配門匙或更換門鎖。

2、人事變遷/離職

無論總經理、部門主管和其他持有總匙、主匙或酒店機械鎖私匙的員工調動或離職前,其上級主管必須收回鎖匙,直至再配發新匙。

3、離店時主匙/酒店機械鎖私匙的保管

無論任何情況,主匙或機械鎖私匙都不能帶出酒店,當需要離店時,任何員工都要把主匙或機械鎖私匙放在酒店安全地方保管。

四、客匙的管理

酒店客房匙是最容易丟失及最多人接觸到的,因此當分發客房匙時應注意如下事項:

1、將客房匙交給客人前,處必須確認客人身份;

2、前臺接待處原則上單人房每間只發放一條房匙,雙人房根據客人要求可發放兩條房匙;

3、客人退房時,前臺收銀員應提醒客人交還房匙;

4、未經登記客人許可,不得為任何來訪者開啟客人房間或發匙給來訪者;

4、遺留在客房裡的門匙,房間服務員應收好送回前臺接待處處理;

5、任何服務員如發現客房匙遺留於公共場所,應立即交當值主管,送回前臺接待處處理;

6、不得對客人以錯放鎖匙在房間內為由,隨便開房門讓客人進入,應即時打電話到前臺接待處核實客人身份,如有任何疑問,應請客人到前臺接待處辦理補匙手續。

酒店管理規定優秀3

  一、工作態度:

1、按酒店操作規程,準確及時地完成各項工作;

2、員工對上司的安排有不一樣意見但不能說服上司,一般狀況下應先服從執行;

3、員工對直屬上司答覆不滿意時,能夠越級向上一級領導反映;

4、工作認真,待客熱情,說話和氣,1謙虛謹慎,舉止穩重;

5、對待顧客的投訴和批評時應冷靜傾聽,耐心解釋,任何狀況下都不得與客人爭論;

6、員工應在規定上班時間的基礎上適當提前到達崗位作好準備工作;工作時間不得擅離職守或早退;在下一班員工尚未接班前當班員工不得離崗;員工下班後,無公事,應在30分鐘內離開酒店;

7、員工不得在任何場所接待親友來訪;未經部門負責人同意,員工不得使用客用電話;外線打入私人電話不予接通,緊急事情可向直屬上司申請;

8、上班時嚴禁串崗、閒聊、吃零食;禁止在餐廳、廚房、更衣室等公共場所吸菸,不做與本職工作無關的事;

9、熱情待客,站立服務,使用禮貌語言;

10、未經部門經理批准,員工一律不準在餐廳做客,各級管理人員不準利用職權給親友以各種特殊優惠;

  二、制服及工作牌:

1、員工制服由酒店發放;員工有職責保管好自我的制服;

2、所有員工應佩戴作為工作服一部分的工作牌;不戴工作牌扣人民幣5元,員工遺失或損壞工作牌需要補發者應付人民幣10元;

3、員工離職時須把工作服和工作牌交回到主管部門,如不交回或工作服破損,須交付服裝成本費;

  三、儀表、儀容、儀態及個人衛生:

1、員工的精神面貌應表情自然,面帶微笑,端莊穩重;

2、員工的工作衣應隨時持續乾淨、整潔;

3、男員工應修面,頭髮不能過耳和衣領;

5、男員工應穿皮鞋,禁穿拖鞋或涼鞋;女員工應穿黒鞋,肉色統補襪其端不得露於裙外;

6、手指應無煙薰色,女員工只能使用無色指甲油;

7、只允許戴手錶、婚戒以及無墜耳環;廚房員工上班時不得戴戒指;

8、工作時間內,不剪指甲、摳鼻、剔牙,打哈欠、噴嚏應用手遮掩;

9、工作時間內持續安靜,禁止大聲喧譁;做到說話輕、走路輕、操作輕;

  四、拾遺:

1、在酒店任何場所拾到錢或遺留物品應立即上繳主管作好詳細的記錄;

2、如物品保管三個月無人認領,則由酒店最高管理當局決定處理方法;

3、拾遺不報將被視為從偷竊處理;

  五、酒店財產:

酒店物品包括髮給員工使用的.物品均為酒店財產,無論疏忽或有意損壞,當事人都務必酌情賠償;

員工如犯有盜竊行為,酒店將立即予以開除,並視情節輕重交由公安部門處理;

六、出勤:

1、員工務必依照部門主管安排的班次上班,需要變更班次,須先徵得部門主管允許;

2、除主管以上管理人員外,所有員工上、下班都要籤工卡;

3、員工上班下班忘記籤卡,但確實能證明上班的,將視情節,每次扣除不超過當天50%工資;

4、嚴禁替他人籤卡,如有違反,代簽卡者及持卡本人將受到紀律處分;

5、員工如有急事不能按時上班,應電話通知徵得部門主管認可,補請假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

6、工卡遺失,立即報告人事部,經部門主管批准後補發新卡;

7、員工在工作時間未經批准不得離店;

酒店管理規定優秀4

為加強酒店食品衛生監督管理力度,保證酒店出、入庫食品衛生安全,保障公眾健康,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結合部門實際,特制定本規定。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成立餐飲部食品衛生日常檢查領導小組,由餐飲部廚師長擔任組長職務,餐飲專職倉庫保管員趙珂、切配廚師吳小軍、蔣前進擔任副組長,各點廚師擔任組員;

第二章食品的採購和貯存

第二條領導小組各成員必須嚴把食品、原料採購關。採購員必須到持有衛生許可證的經營單位採購食品、原料,以保證其質量,嚴禁採購以下食品:

(一)腐敗變質、油脂酸敗、黴變、生蟲、汙穢不潔、混有異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狀異常,含有毒、有害物質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質汙染,可能對人體健康有害的食品;

(二)未經獸醫衛生檢驗或檢驗不合格的肉類及其製品;

(三)超過保質期限或不符合食品標籤規定的定型包裝食品;

(四)其他不符合食品衛生標準和要求的食品。

第三條每日早上8:30前由二、三樓主配廚師協同專職倉庫保管員對每日購進原材料進行驗收合格後入庫登記;

第四條必須保持各原材料儲存點良好的'通風,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個人生活物品;

第五條食品、原料貯存必須分類、分架、隔牆、離地存放,並定期(每週五)檢查、處理變質或超過保質期限的食品、原料。

第三章食品加工的衛生要求

第六條各組成員每日必須對照明、通風、排煙、降溫、空氣消毒裝置和防蠅、防塵、防鼠,汙水排放等設施裝置進行檢查,並通知工程人員定期對相關消毒設施進行維護、保養;

第七條餐前必須認真檢查待加工的食品及食品原料的質量,發現有腐敗變質或其他感官性狀異常的,不得加工和使用;

第八條各種食品原料在使用前必須洗淨,蔬菜必須與肉類、水產品類分池清洗,禽蛋類在使用前必須對外殼進行清洗,必要時進行消毒處理;

第九條加工食品必須燒熟煮透,加工後的熟食製品必須按照《食品衛生法》規定與半成品分開存放,防止交叉汙染。

第十條用於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刀、墩、板、桶、盆、筐以及其他工具、容器必須標誌明顯,使用前應當嚴格消毒,做到分開使用,定位存放,用後洗淨,保持清潔。

第十一條廚部勤雜洗碗工必須保證餐飲用具使用前洗淨、消毒,符合國家有關衛生標準,未經消毒的餐飲用具不得上桌使用,禁止重複使用一次性使用的餐飲用具。

第十二條所有餐飲從業人員必須持有健康檢查證,並經過上崗培訓合格後,方可參加工作,凡患有消化道、呼吸道等傳染性疾病(包括病原攜帶者)及其他有礙食品衛生疾病的,不得從事食品加工、銷售工作。

第十二條處理食品原料前、後,必須用肥皂及流動清水洗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之前應當洗手消毒,工作中必須穿戴整潔的工作衣、帽,頭髮應當梳理整齊並置於帽內;

第十二條餐飲從業人員不得留長指甲、塗指甲油、戴戒指加工食品,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銷售場所吸菸,飲酒後不得上崗;

第四章食品衛生管理

第十三條各成員必須嚴守酒店各項規章制度,嚴格材料採購、驗收關,對不符合要求的原料不得入庫登記使用,對因責任心不強、督導不到位而導致不合格原料流入酒店使用者,分別對餐飲部食品衛生日常檢查領導小組組長、副組長處以10分和8分的處罰,並負責賠償所購變質原材料貨款;

第十四條對因各原材料貯存點負責人對原材料監管不力導致食品變質、變味者,分別對組長、副組長處以5分的處罰;

第十五條此規定從即日起開始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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