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保障孕婦權益 職場健康 2018-08-16 《勞動合同規定》第四十四條規定,勞動者在規定的醫療期內或者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勞動合同期限屆滿時,用人單位應當將勞動合同的期限順延至醫療期、孕期、產期、哺乳期期滿為止。根據該條規定,女職工懷孕是勞動合同延續的.法定事由, 在女職工懷孕期、產期、哺乳期內,如果勞動合同屆滿,用人單位應當將其勞動合同的期限順延至孕期、產期、哺乳期期滿為止。 按照勞動法的規定,職工懷孕期間,單位不得與其解除勞動合同,因此,你可以先到勞動監察部門舉報,也可以直接申請勞動仲裁。 相關文章 勞動合同對個人權益的保障怎麼理解? 勞動合同是對企業和員工權益的保證 關於合同期滿能否與孕婦終止勞動合同 探析新生代農民工勞動就業權益的保障問題的優秀論文 在女職工權益保障專項集體合同現場會的講話稿 如何在勞動合同中爭取最大權益 暑期工如何保障自身合法權益 沒簽勞動合同維護合法權益的方法 沒有簽訂勞動合同保障 勞動者權益保護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