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華】公司勞動合同範文錦集八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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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人們越來越相信法律的社會中,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簽訂合同是減少和防止發生爭議的重要措施。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內容是什麼嗎?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公司勞動合同8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精華】公司勞動合同範文錦集八篇

公司勞動合同 篇1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期限

甲方聘用乙方在甲方 (部門)擔任臨時崗位工作。合同期限為一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乙方工作內容(需填寫)

三、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負責乙方的日常人事管理;

(二)負責支付乙方工資,每日 元。

(三)其它;

四、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接受甲方的管理,並按合同要求認真履行崗位職責,服從工作崗位安排或調整,遵紀守法,圓滿完成工作任務;

(二)享受合同規定的工資待遇;

(三)在簽訂本合同時自願遵守甲方的有關規定;

(四)其他

五、聘用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

(一)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甲方可以解除合同,須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

1.履行合同差、完不成工作任務、考核不合格;

2.甲方撤併或減縮編制需要減員,經雙方協商就調整崗位達不成協議的;

3.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按國家規定的醫療期滿後,經有關機關鑑定,乙方不能從事原工作,或醫療期滿尚未痊癒的;

4.訂立合同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二) 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甲方可以隨時解除合同:

1.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用人單位規章制度,損害單位經濟權益,造成嚴重後果以及嚴重違背職業道德,給單位造成極壞影響的;

2.連續曠工時間超過十五天或一年內累計曠工時間超過三十天的;

3.無理取鬧、打架鬥毆、恐嚇威脅單位領導、嚴重影響工作秩序和社會秩序的;

4.貪汙、盜竊、賭博、營私舞弊情節嚴重的;

5.違反工作規定或操作規程,發生責任事故,造成嚴重經濟損失的;

6.偽造成績單、學歷、健康證明及用其他不正當手段欺騙甲方的;

7.被開除、勞教、判刑、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8.其它違反國家、學校、甲方規定的。

(三) 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甲方不得與乙方解除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國家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因工負傷,並經勞動鑑定部門鑑定完全或大部分喪失工作能力的;

3.實行計劃生育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及規定哺乳期內的;

4.符合國家規定其它條件的。

對上述人員,可根據業務發展需要調整適當的崗位,待遇隨崗而定。

(四)合同期內,乙方要求違約解除合同的,應提前3 0天以書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請。解除合同時間從甲方同意之日計算。

(五)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合同:

1.甲方未按規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2.甲方以暴力、監禁等非法手段強迫乙方工作的。

(六) 有下列情況之一,本合同自行終止:

1.合同期限屆滿;

2.合同期內乙方死亡;

3.乙方按國家規定應徵入伍的;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情況。

六、違反合同的責任和爭議解決

合同一經簽訂具有法律效力。合同期未滿,又不符合解除合同條件單方解除合同的,要承擔違約責任。因解除合同甲、乙雙方發生爭議,應先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無效的,可以向有關仲裁機構申訴。

七、其 他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後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司勞動合同 篇2

甲方: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

根據國家勞動管理規定以及本公司員工聘用辦法,甲方招聘乙方為試用員工,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簽訂本試用合同,共同遵守本協議所列條款。

一、試用合同期限

試用期為________個月,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二、根據甲方的工作安排,聘用乙方在________________工作崗位。

三、甲方聘用乙方的月薪為________________元(含養老、醫療、住房公積金)。試用期滿後,並經考核合格,可根據平等協商的原則,簽訂正式勞動合同。

四、甲方的基本權利與義務

1.甲方的權利

a.有權要求乙方遵守國家法律和公司各項規章制度;

b.在試用期間,乙方如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企業規章制度,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乙方的行為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賠償,情節嚴重的追究法律責任;

c.試用期間,乙方由於個人原因所發生的疾病以及傷殘等意外事故,乙方自行負責;

2.甲方的義務

a.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

b.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能及公司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五、乙方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1.乙方的權利

a.享有國家法律法規賦予的一切公民權利;

b.享有公司規章制度規定可以享有的福利待遇的權利;

c.試用期間如變更單位,須提前一個月通知甲方,雙方協商終止試用合同;

2.乙方的義務

a.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當地政府規定的公民義務;

b.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員工手冊、行為規範的義務;

c.維護公司的聲譽、利益的義務。

六、甲方的其他權利、義務

a.試用期間,乙方不能勝任工作或弄虛作假不符合錄用條件,甲方有權提前解除本合同;

b.乙方有突出表現,甲方可提前結束試用,與乙方簽訂正式勞動合同;

七、乙方的其他權利、義務

a.試用期滿,有權決定是否簽訂正式勞動合同;

b.具有參與公司民主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議的權利;

c.反對和投訴對乙方試用身份不公平的歧視。

八、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本著友好協商原則處理。

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經甲乙雙方簽章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 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勞動合同 篇3

甲方(用人單位):法定代表人:

單位地址:

乙方(勞動者):_________性別:_________文化程度:_________聯絡電話:_________

公民身份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住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戶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緊急狀態聯絡人:____________聯絡電話:____________

鑑於:

乙方願意成為甲方員工,將其智慧貢獻給甲乙事業。甲方願意招用乙方為其員工,在努力提高投資回報的同時,致力於提高員工的福利。

甲方已告知乙方工作內容、工作條件、工作地點、職業危害、安全生產狀況、勞動報酬,勞動紀律以及乙方要求瞭解的其他情況。

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及有關法律、法規、行政規章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遵循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一致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以下簡稱合同),雙方共同信守合同所列各條款,並確認合同為解決爭議時的依據。

第一章合同的型別與期限

經甲、乙雙方協商,確定本合同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從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其中試用期從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合同期滿,經甲方通知乙方續訂勞動合同,乙方未如期作出迴應的,視為乙方放棄續訂勞動合同。

第二章工作內容與工作地點

(一)甲方聘用乙方從事______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乙方應完成該崗位(工種)所承擔的各項工作內容。乙方確認,其已充分知曉並理解所任職崗位的工作範圍和工作職責,乙方承諾將切實履行對甲方的勤勉、審慎、忠實的義務。在本合同期限內,甲方有權對該崗位的任用條件及工作職責根據甲方業務經營情況進行調整,亦可根據乙方的工作能力和特長以及甲方的工作需要調動乙方的工作,乙方同意按照公司對崗位的要求完成各項工作。

(二)根據市場和企業變化的實際,需要取消或者合併該崗位的,經雙方協商,甲方有權對乙方的崗位進行重新安排。

第三章工作地點、時間與休息休假 (一)乙方的工作地點為。

(二)乙方的工作時間,按下列第_____項確定:

1、 實行標準工時制。

2、 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即以年為週期,綜合計算工作時間,但甲方應確保乙方平均日工作時間和平均周工作時間與法定標準工作時間基本相同。

3、 實行不定時工時制

乙方上下班時間根據工作需要和甲方的安排而定。甲方採用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輪休調休、彈性工作時間等適應方式,確保職工的休息休假權利和生產、工作任務的完成。

(三)休假

乙方可以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政策以及甲方不時修訂的內部規章制度規定,享有休假福利。

第四章勞動報酬、社會保險

甲方應當每月至少一次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不得無故拖欠乙方的工資。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一) 甲方承諾每月_15__日前為發薪日。

(二)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乙方的工資報酬約定如下:

1、乙方試用期間的月工資為__元。試用期滿後,乙方月基本工資為__元。並根據甲方確定的薪酬說明另結業務收入。

2、乙方在享受法定休假日以及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甲方應當依法支付工資。

3、甲、乙雙方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月繳納社會保險費。乙方繳納部分,由甲方在乙方工資中代為扣繳。

第五章工作成果歸屬

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因履行職務或者主要是利用甲方的物質技術條件、業務資訊等產生的發明創造、作品、計算機軟體、技術祕密或其他商業祕密資訊,屬於甲方享有。乙方應當根據甲方的要求,提供一切必要的資訊和採取一切必要的行動,包括申請、註冊、登記等,協助甲方取得和行使有關的智慧財產權。上述發明創造、作品、計算機軟體、技術祕密及其他商業祕密的有關的署名權依照法律規定應由乙方署名的,甲方尊重乙方的精神權利並協助乙方行使這些權利。

第六章保密規定

(一)乙方對其在甲方任職期間知悉的甲方祕密資訊或者雖屬於他人但甲方負有保密義務的祕密資訊負有保密責任,包括但不限於以下祕密資訊:

1、技術類資訊:技術方案、工程設計、電路設計、製造方法、技術指標、計算機軟體、資料庫、研究開發記錄、技術報告、檢測報告、技術文件、操作手冊、相關的函電;

2、經營類資訊:客戶名單、行銷計劃、採購資料、財務資料,等等。

(二)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必須遵守甲方規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規章、制度,履行與其工作崗位相應的保密職責。

(三)乙方承諾離職之後,將保密義務持續到該祕密資訊被甲方公開或為公眾所知之日。

第七章利益衝突和競業限制

(一)乙方承諾,在為甲方履行職務時,不得擅自使用任何屬於他人的技術祕密或其他商業祕密資訊,亦不得擅自實施可能侵犯他人智慧財產權的行為。若乙方違反前述承諾而導致甲方遭受第三方的侵權指揮時,乙方應當承擔甲方因此遭受的一切損失。

(二)未經甲方同意,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不得自營或者為他人經營生產與甲方同類的產品、從事同類的業務,不得在與甲方有競爭關係的單位擔任任何職務等。

(三)乙方不得利用公司資源謀取個人的利益。

(四)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在其他單位兼職。

第八章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職業培訓

(一)甲方建立健全業務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對乙方履行告知義務,並做好勞動過程中職業危害的預防工作,乙方應嚴格遵守相關操作流程與安全制度。

(二)甲方根據工作的需要,可以提供乙方帶薪培訓機會。乙方同意,若發生乙方要求單方面解除本合同或因乙方違反本合同的規定面解除合同時,退還甲方為培訓乙方所支付的培訓費及因培訓發生的其他相關費用,延期歸還的按照銀行同期貸款計息。

第九章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一)訂立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的。乙方不能從事或者不能勝任原崗位(工種)工作的,經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合同相關內容或解除。

(二)乙方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甲方用人標準或錄用條件的。

(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立即解除合同,辭退乙方,如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1、不誠實、欺騙、偽造的(包括偷竊、欺詐);

2、嚴重不服從安排或其他嚴重犯錯行為的;

3、涉嫌犯罪或者涉嫌行政違法行為已被國家有關主管機關正式調查的;

4、嚴重違反甲方的勞動紀律、工作規定或規章制度。

5、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利益造成5000元(含)以上重大損害的。

6、嚴重擾亂工作秩序,致使本單位、其他單位工作不能正常進行的;

7、違反本合同等保密協議規定的保密義務,洩露甲方商業祕密的。違反競業限制協議和義務的;

8、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勞動教養、公安機關收容教育的。

9、乙方向甲方辭職或者經協商被甲方解除聘用的。

10、乙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合同的。

11、乙方存在貪汙受賄或其它不廉潔行為的。

12、未經甲方同意,擅自將應屬甲方經營的業務轉讓給他方或乙方自行經營的。

13、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四)崗位評估沒有達到要求的;

(五)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辭退乙方,但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其它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本職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後,仍不能勝任工作的,並拒不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和勞動管理的。

3、甲方因兼併、分立、合資、轉(改)制、經營方式調整等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或乙方的生產、工作崗位消失,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4、甲方的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六)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解除本合同,應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凡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1、在試用期內提前3天以上向甲方提出辭職。

2、甲方違反合同規定,未足額及時支付乙方勞動報酬的。

3、甲方違反合同規定,未依本合同約定繳納保險的。因乙方自身的原因導致甲方無法為乙方辦理的除外。

4、甲方違反合同規定,未提供相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的。

5、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自行終止:

1、合同期滿且雙方不能就相同勞動條件的續簽達成一致的。

2、當事人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的。

3、甲方破產、解散、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的。

4、乙方享受基本養老待遇、退休、宣告死亡、宣告失蹤、死亡的。

5、乙方暫時無法履行合同的義務,但仍有繼續履行條件和可能的,包括但不限於乙方涉嫌違法犯罪,被公安、國家安全或者其它司法機關限制人身自由的、乙方因脫產學習與進修、執行有關部門的公益性任務等原因而不能正常履行本合同超過15天的。

6、乙方應徵入伍或者履行國家規定的其他法定義務的。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八) 本合同解除或終止時, 乙方應履行下列義務:

1、向甲方指定的人交接工作;

2、無條件的按甲方的規章制度辦理工作和財物移交手續,將所有由乙方佔用和控制的檔案、記錄、電子檔案和記錄、裝置、無形資產及其他財產歸還甲方;

3、向甲方完整移交載有甲方重要資訊的任何載體;

4、協助甲方清理雙方之間的債權、債務;

5、完成甲方規定的離職流轉程式,辦理有關離職手續,並積極配合甲方將其本人的有關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遷出;

6、處理其他應了而未了的事務;

乙方不得保留上述的任何原件或者複製件。移交手續完畢前,未經甲方允許乙方不得擅離職守,否則視為違反保密義務。未移交完畢不予支付薪資,直至完畢為止。

(九)本合同解除或終止時, 甲方應履行下列義務:

1、為乙方辦理終止勞動關係手續;

2、自勞動關係終止之日起15日內為乙方辦理社會保險等賬戶轉移或者封存手續;

3、應乙方要求, 及時、如實出具乙方的工作履歷或績效證明。

(十)乙方欠付甲方任何款項,或者乙方違反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給甲方造成任何經濟損失,依照法律法規規定和合同約定應承擔的賠償責任,甲方有權從乙方的工資、獎金及津貼、補貼、補償金等(包括並不限於此)中做相應的扣除,不夠扣除的,甲方仍然有權就剩餘部分向乙方追償。

第十章其他規定

(一)合同如與法律、法規相牴觸的,或者因法律、法規的變更而不一致的,以現行有效的法律、法規為準。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有約定的,從約定;雙方沒有約定的從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

(二)乙方同意,在其處於聯絡障礙狀態(包括但不限於乙方因病住院、喪失人身自由等情形)時,委託合同首部的“緊急狀態聯絡人”作為乙方的受委託人,甲方可與該受委託人就本合同的有關變更、終止等涉及乙方勞動關係的一切問題進行協商和處理,該受委託人也可代領、簽收相關文書、款項等。如甲方根據乙方提供的聯絡方式無法聯絡上緊急狀態聯絡人或該聯絡人拒絕接受乙方委託的,由此產生的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

(三)甲、乙雙方因本合同而發生爭議的,可向甲方住所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結果不服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四)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執兩份,乙方執一份,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乙方簽字:

年月日年月日

公司勞動合同 篇4

甲方(單位名稱)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乙方(姓名)

性別:

身份證號碼:

住所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勞動合同。

第一條 勞動合同期限

1、本合同為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期限從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日止。

2、試用期,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

3、培訓期、見習期從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第二條 工作內容及要求

乙方安排在________________部門,從事________________工作。

甲方可以根據實際情況,調整乙方所處的部門、工作任務、工作地等,乙方應接受調整。

乙方須根據甲方規定的崗位工作職責和要求,按時、按質、按量完成本職工作。

第三條 勞動報酬及支付方式與時間

1、甲方根據乙方的工作崗位及工作業績確定工資報酬,在本單位內參照適用同工同酬待遇。

2、甲方支付給乙方的月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

3、甲方按月以現金形式發放工資,不得無故拖欠。

4、甲方在年終時根據乙方的當年實際業績、效率、效益、損失、工作態度等因素考核結算乙方的獎金。

第四條 社會保險

甲、乙雙方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月繳納社會保險費。乙方繳納部分,由甲方在其工資中代為扣繳。

第五條 勞動紀律

甲乙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乙方必須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

第六條 勞動合同的解除

1、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4、因其它法律規定解除勞動合同,須提前三十天書面通知對方。

5、一方解除勞動合同,須提交相關證明材料,說明理由,並向對方書面送達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

第七條 故意或者重大過失責任保證

如因乙方故意或者重大過失導致甲方發生經濟損失,則乙方必須盡責處理善後事宜,挽回相應經濟損失。甲方可以根據損失的大小及乙方的態度進行相應的處罰。

在本條事項未完全處理完畢之前,乙方不得擅自單方終止與甲方的勞動關係。原勞動合同期屆滿的,則相應順延到本條事項處理完畢。

第八條 商業保密及競業禁止

1、乙方對在甲方工作期間所獲悉的商業祕密,包括客戶資訊、相關資料不得以任何形式為自己或者他人進行使用,此保密期間不限於勞動合同期限。

2、乙方自雙方勞動關係以任何形式結束之後,在兩年內不得與甲方形成競爭關係,此條包括乙方本人或者幫助他人從事與甲方有競爭性的工作。

3、如乙方違反此條規定,則須向甲方賠償 萬元違約金。

第九條 違約責任

本合同如因一方當事人嚴重違背本合同約定條款而導致本勞動合同解除的,則須向對方承擔違約金十萬元。

第十條 其他事項

1、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由於經常接觸甲方公章等印鑑,所有涉及乙方與甲方之間權利義務的法律檔案,包括合同、證明、欠條等,均需由甲方法定代表人簽字後才具有法律效力,未經法定代表人簽字的一律無效,對此乙方完全同意並遵守,此條效力涉及本合同生效之前及之後。

2、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員工守則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通知:如本合同本送達地址發生變動,乙方須及時通知甲方,否則甲方一旦按此地址送達,即視為履行了通知義務。

第十一條 合同效力及文字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並加蓋公章後即具法律效力。合同文字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報勞動管理機關備案一份。本合同甲方加蓋騎縫章。

甲 方:

法定代表人:

乙 方:

年 月 日

公司勞動合同 篇5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勞動者):,身份證號碼: 。

甲、乙雙方於年月 日簽訂【為期年】的勞動合同,現雙方協商一致提前解除雙方之間的勞動合同。經雙方充分協商,就解除勞動合同的有關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一、雙方一致同意於 年月 日解除勞動合同,雙方的勞動權利義務終止。

二、甲方支付乙方款項人民幣元(大寫人民幣 ),該款項包括但不限於因甲乙雙方勞動關係而產生的工資、補償金、賠償金、加班費、其他勞動報酬及福利,該筆款項支付完畢,甲乙雙方不再存在任何其他勞動爭議。

三、乙方承諾不再要求甲方支付任何其他與甲乙雙方勞動爭議有關的補償金、賠償金及任何其他索賠、費用。

四、乙方應在本協議簽字後二個工作日內與甲方有關部門(原所在部門、財務、行政等)辦理完工作交接、物品歸還、賬務交接等事項(見《離職審批表》)。

五、勞動合同解除後,乙方仍負有保守所知悉的甲方商業祕密(包括本協議內容)的義務,不得洩露給任何第三方,否則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元。

六、乙方辦理完各項交接之後,甲方向乙方提供解除勞動合同證明。

七、本協議經甲方蓋章,乙方簽字後生效。本協議一式四份,甲方執三份,乙方執一份,具備同等效力。

甲方(蓋章):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公司勞動合同 篇6

合同編號:

獵頭服務合同

用人單位:(甲方)

獵頭機構: (乙方)

年 月 日

獵頭服務合同

甲 方:

法定代表人:

單位地址:

聯絡方式:

乙 方:法定代表人:

公司地址:

聯絡方式:

甲方因集團發展需要,需長期為集團及其內部企業招聘具有一定專業技術水平或職業能力的中高層員工,乙方對此具有廣泛的資源和操作能力,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乙方為甲方提供獵頭服務及相關事宜達成一致,特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服務內容

乙方為甲方提供以下服務:

1、 接受甲方委託,按照甲方提供的職位描述及候選人要求尋訪合適的候選人,並以書面形式向甲方推薦;

2、 對於甲方有意向面試的候選人,乙方負責聯絡安排到甲方進行面試和複試,複試也可由甲方直接聯絡安排;

3、 對甲方擬錄用候選人,乙方根據甲方要求進行背景調查和評估(測評),並向甲方提供相應的背景調查報告、素質評估(測評)報告等;

4、 按照本合同約定進行跟蹤服務和候選人補充服務;

5、 本合同約定或甲方委託的其他服務內容。

第二條 服務流程

甲乙雙方按照以下流程完成服務工作:

1、 甲方向乙方明確候選人需求:甲方向乙方明確擬招聘崗位的任職條件(錄用條件)、薪酬待遇、工作條件等內容;甲方向乙方提出候選人需求之日起,該單項獵頭服務啟動;

2、 乙方候選人尋選:乙方就甲方委託獵頭崗位任職條件(錄用條件)進行市場調查和資源尋訪、甄選,並根據調查與尋選結果與甲方進行意向性溝通;

3、 乙方向甲方提供候選人報告:對甲方有初步意向人選,乙方在接到甲方初步意向反饋資訊後三日內向甲方出具書面候選人報告;

4、 安排面試:乙方對甲方有進一步意向的候選人在接到甲方面試通知後的二日內協調完成面試安排工作,包括與修選人確定面試日期日間、地點、備帶證書材料等事項;

5、 複試:乙方在接到甲方複試通知後二日內與候選人確定複試日期日間、地點、備帶證書材料等事項;複試工作甲方有權直接與候選人商定;

6、 背景調查和測評:乙方在接到甲方要求進行候選人背景調查或測評通知的十日內完成該候選人的背景調查、測評並向甲方出具正式完整的背景調查和測評報告;

7、 錄用:對於甲方確定錄用的候選人,乙方協助甲方及候選人完成錄用各項手續和工作的辦理;並確認候選人已與原單位解除勞動關係;

8、 跟蹤服務:對錄用過程中及後續有關候選人與甲方或甲乙雙方之間的事項,乙方予以跟蹤、協調;

9、 候選人補充服務:在保證期內需乙方提供候選人補充服務的,乙方按本合同

第四條二款約定提供候選人補充服務;

10、 服務結束:在保證期滿,或者錄用的候選人在甲方試用期結束轉為正式錄用後滿壹年時止,該單項服務結束。

第三條 合同期限

本合同約定的期限為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合同期滿,甲乙雙方可以另行協商簽訂獵頭服務合同。

第四條 候選人服務期保證

一、 對於本合同項下候選人崗位的在崗滿足性保證期限為:自首次候選人錄用時起滿壹年,以勞動合同(聘用合同)簽訂之日為起算時間,未及時簽訂勞動合同(聘用合同)的,以勞動關係成立之日起算。在崗滿足性是指甲方該崗位有乙方推薦錄用人員在崗工作的狀態。

二、 保證義務內容:首次候選人錄用在甲方服務未滿壹年的,或者乙方推薦的該崗位各候選人在甲方累計服務期限未滿壹年的,乙方須免費再次為甲方推薦該崗位候選人直到被甲方成功錄用;此項工作流程仍按照本合同第二條約定執行。前述服務簡稱為:候選人補充服務。

三、 保證義務終止:乙方首次推薦候選人被甲方成功錄用並在甲方服務滿壹年時乙方保證義務終止;或者首次推薦錄用候選人自錄用時起未滿壹年離職,乙方補充推薦候選人被甲方成功錄用,上述各候選人累計在甲方服務期限滿壹年時乙方保證義務終止。前述離職包括但不限於候選人主動離職、不符合錄用條件被辭退、出現違法

違紀違反規章制度任一情形等情況,但因甲方經營停止、解散原因而離職的除外。

第五條 甲方權利義務

一、 雖然本合同由甲方與乙方簽訂,但甲乙雙方一致同意:本合同乙方所服務的物件包括:甲方集團、集團內各成員單位(如子公司、關聯企業等等)及其分支機構;即上述任一單位或機構可以適用本合同約定而與乙方進行合作,在此合作中,上述任一單位或機構享有本合同甲方所賦有的各項權利、承擔甲方所負有的各項義務。

二、 甲方應向乙方說明其擬招聘的用人單位基本情況、與該招聘相關的職位情況和候選人需求資訊。

三、 甲方應保證其向乙方披露的資訊真實。

四、 甲方對乙方提供的各候選人資料應予以保密,不論該候選人最終是否被甲方錄用。

五、 甲方應按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費用。

第六條 乙方權利義務

一、 乙方向甲方推薦候選人時應提供該候選人下列材料:身份證明、學歷、教育經歷、工作經歷、職業資格(如有)、執業資格(如有)、職稱(如有)、背景調查、測評(如需)材料及甲方要求的其他材料。

二、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乙方不得主動向甲方或其關聯公司(包括集團總部及其子公司、分支機構)的在職職員發出招聘意向或對外推薦,不論該意向是為甲方服務或是為第三方服務;否則視為違約。

三、 乙方應保證其向甲方提交的各項資料真實、合法。

四、 乙方不得將已經推薦到甲方工作的人員再推薦到其他公司(除非所推薦人員已經自甲方離職三個月以上),否則,視為乙方嚴重違約,乙方應全額退還甲方此前為該人員獵頭服務其所支付的全部費用,並按該全部費用的20%向甲方承擔懲罰性違約金。

五、 如乙方推薦的人選不符合甲方要求未被錄用,甲方未提出終止尋訪的,乙方則應繼續推薦,直至甲方滿意為止。

第七條 服務費用

一、 費用標準:

二、 本合同項下費用包括乙方為完成本合同項下各項工作和義務所需的一切費用和稅金。

三、 甲乙雙方商定:雖有乙方向甲方推薦候選人或提供其他相關工作,併為此進行了工作,但甲方向乙方支付費用的前提條件為:乙方推薦候選人被甲方成功錄用(以簽訂勞動合同、聘用合同,或建立勞動關係為準);未最終錄用的,甲方無須向乙方支付任何費用。

第八條 付款

一、 甲方按下列方式支付乙方費用:

二、 甲方每次付款前,乙方應向甲方出具正式稅票。

第九條 違約責任

一、 任一方違約的,應賠償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並承擔其他違約責任。

二、 乙方違約的,除賠償損失、退還相應的服務費用外,另按合同費用總價的20%向甲方承擔補償責任。

三、 甲方未按合同約定付款的,每逾期一天,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標準承擔逾期違約和損失賠償責任。

第十條 合同解除

一、 發生下列情況時,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並視乙方違約:

1、 乙方無力或怠於履行合同義務的;

2、 乙方利用本合同或執行本合同的便利從事違法活動的(如詐騙、倒賣資訊等等);

3、 乙方將甲方在職職員對外推薦的;

4、 因乙方或其僱員原因造成甲方被索賠或承擔責任的;

5、 乙方與候選人串通損害甲方利益的;

6、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況。

二、 發生下列情況時,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並視甲方違約:

1、 甲方逾期支付乙方費用,在乙方正式催告後15日內仍未支付的;

2、 甲方利用本合同或執行本合同的便利從事違法活動的(如詐騙、倒賣資訊等等);

3、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況。

第十一條 保密

一、 甲乙雙方任一方應對在執行本合同過程中獲取的對方資訊予以保密;除非該資訊已向公眾披露。

二、 乙方應確保其所僱傭人員對在執行本合同過程中獲取的候選人資料和資訊進行保密,以避免不必要的侵權事件的.發生。

三、 任一方違反保密約定的,視為違約。

第十二條 其它事項

一、 雖有本合同約定,但乙方與所尋訪、推薦人員之間的任何約定、契約、單方承諾或其它行為對甲方均無約束力,甲方對此不承擔任何義務或責任(甲方書面同

公司勞動合同 篇7

為明確用人單位(以下稱甲方)和職工(以下稱乙方)的權利與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雙方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本勞動合同,並共同遵守履行。

一、勞動合同期限

勞動合同期限為年(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

日止,其中試用期為月(天),至年月日。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1、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在地點從事崗位工作。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工作地點和工作崗位。

2、乙方根據甲方的合法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和質量。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甲方根據國家規定安排工作時間,並執行國家規定的休息休假制度。

四、勞動報酬和保險福利待遇

1、乙方的工資標準為元/月(試用期工資為元/月),甲方於當(下)月日前支付清楚。

2、甲方以法定貨幣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資,並嚴格執行當地政府有關最低工資規定。

3、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工作的,應按規定標準支付加班工資。

4、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為乙方辦理社會勞動保險,政策規定應由乙方承擔的費用,甲方可逐月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5、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以及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和哺乳期等待遇按照國家規定執行。

6、乙方因工負傷或患職業病的相關待遇按國家現行規定執行。

五、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1、甲方嚴格執行國家和地方有關勞動保護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建立健全生產流程和操作規程,制定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標準,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防護用品。

2、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甲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組織上崗前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在合同期內應定期對乙方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3、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勞動紀律、業務技術、安全衛生等方面的知識教育和培訓。

六、勞動合同的終止、續訂、變更和解除

1、本合同期滿時即終止執行。如生產(工作)需要,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2、遇有下列情況之一,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有關內容,簽訂變更協議。

①甲方因生產經營變化,乙方須退出原工作崗位,做其他安置的;

②調整工作崗位或重新核定勞動報酬標準的;

③其他原因足以影響本合同全面繼續履行的。

3、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①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②嚴重違反甲方規章制度的;

③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④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甲方任務造成嚴重影響的,或是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⑤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簽訂勞動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⑥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4、甲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①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②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③未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的;④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權益的;

⑤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簽訂勞動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⑥法律法規規定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七、勞動紀律和違約責任

1、乙方應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甲方有權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及本企業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給予乙方獎勵或懲處。

2、任何一方違反勞動合同約定,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其後果和責任大小予以相應賠償。

八、雙方協商補充條款

*********

九、其他事項

1、甲乙雙方終止、解除勞動合同,國家規定應發給乙方經濟補償金和醫療補助費的,甲方應按規定執行。

2、甲乙雙方在履行勞動合同中發生爭議,可向本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也可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3、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凡國家有規定的按有關規定執行,國家沒有規定的,甲乙雙方可協商修訂、補充。

4、本勞動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勞動合同鑑證機關備存一份。

甲方(簽章):乙方:

法定代表人

或委託代理人:簽訂時間:年月日

鑑證機關(簽章):鑑證人:

鑑證時間:年月日

公司勞動合同 篇8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北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監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性別_____居民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戶口所在地_____省(市)_____區(縣)______街道(鄉鎮)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為_____________________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於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生效,其中試用期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本合同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終止。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

第三條 乙方工作應達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標準。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四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________________工時制度。

執行標準工時制的,乙方每日工作時間8小時,每週工作40小時。

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乙方平均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週工作不超過40小時。

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在保證完成甲方工作任務情況下,乙方自行安排工作和休息時間。

第五條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應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應支付不低於工資的150%的工資報酬;甲方安排乙方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應支付不低於工資200%的工資報酬。甲方安排乙方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支付不低於工資的300%的工資報酬。

乙方加班工資基數為每日________元或按_____________執行。

第六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範圍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

第七條 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勞動紀律和甲方規章制度的教育。

四、勞動報酬

第八條 甲方每月______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為_____元或按___________執行。乙方在試

用期間的工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甲方生產工作任務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費為______元或按________執行。

五、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條 甲乙雙方按國家和北京市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

第十一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甲方按____________支付乙方病假工資。

第十二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勞動紀律

第十四條 甲方根據生產經營需要,依法制定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乙方違反勞動紀律和甲方的規章制度,甲方有權根據規章制度進行處理,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十五條 乙方應遵守勞動紀律的規章制度,遵守勞動安全衛生、生產工藝、操作規程和工作規範;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自身素質。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

第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應變更勞動合同並及時辦理變更合同手續:

(一) 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的;

(二)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

(三)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發生變化的。

第十七條 當事人依據第十六條第(二)項的約定,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的,應將變更要求書面通知另一方,另一方應在15日內(含15日)書面答覆對方;15日內未答覆的視為不同意變更本合同。

第十八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九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 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 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規章制度,按照甲方單位規定或者本合同約定可以接觸勞動合同的;

(三) 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 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一)乙方患病後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或者不符合國家和本市從事有關行業、工種崗位規定,甲方無法另行安排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一條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確需裁減人員的,應當提前30日向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經向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報告後,可以解除合同:

(一) 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的;

(二) 因防治工業汙染源搬遷的;

(三) 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的。

第二十二條 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二十條、第二十一條解除本合同:

(一) 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達到傷殘等級的;

(二) 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三) 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四)在甲方連續工作10年以上,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滿5年的;

(五) 復員、轉業退伍軍人初次參加工作未滿3年的;

(六) 建設徵地農轉非工人員初次參加工作未滿3年的;

(七) 義務服兵役期間的;

(八) 集體協商的職工代表在勞動合同期內自擔任代表之日起5年以內的。

第二十三條 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應予已辦理相關手續。但乙方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尚未處理完畢的除外。

第二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內的;

(二)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三)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四)甲方未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期限界滿後,因甲方原因未辦理終止手續,乙方要求解除勞動關係的,勞動關係即行解除。

  八、勞動合同的終止、續訂

第二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

(一)合同期限屆滿的;

(二)合同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的;

(三)乙方達到法定退休條件的;

(四)甲方依法破產、解散的;

(五)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期限界滿前30日,甲方應將終止或續訂勞動合同意向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甲方未提前通知乙方而終止勞動合同的,以乙方上月日平均工資為標準,每延遲1日,支付乙方1日工資的賠償金。

第二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續訂本合同並及時辦理續訂手續:

(一)甲乙雙方同意續訂勞動合同的;

(二)本合同期限屆滿後,未辦理終止勞動合同手續仍存在勞動關係,乙方要求續訂勞動合同的。

出現本條第(二)項情況,雙方就續訂的勞動合同期限協商不一致時,續訂的勞動合同期限從簽字之日起不得少於12個月;乙方符合續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條件的,甲方應與其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九、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二十九條 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按下列標準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

(一)甲方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除全額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外,還應加發相當於工資報酬25%的經濟補償金;

(二)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低於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在補足低於標準部分的同時,另外支付相當於低於部分25%的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和乙方解除本合同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工作每滿1年支付1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最多不超過12個月:

(一)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二)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三)本合同期限屆滿,因甲方原因未辦理終止手續仍存在勞動關係,甲方與乙方協商一致,解除勞動關係的。

第三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解除本合同,應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滿1年支付乙方相當於甲方上年月平均工資1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如乙方解除本合同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高於甲方上年月平均工資,按本人月平均工資計發: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三)甲方裁減人員的。

第三十二條 甲方向乙方支付的經濟補償金的計發標準不得低於北京市最低工資。

第三十三條 甲方解除本合同後,未按規定發給乙方經濟補償金的,除全額發給經濟補償金外,還需按該經濟補償金數額的50%支付額外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四條 甲方依據本合同第二十條第(一)項解除勞動合同的,應支付不低於6個月工資的醫療補助費。患重病的還應加發50%的醫療補助費,患絕症的加發100%的醫療補助費。

第三十五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解除勞動合同或由於甲方原因訂立無效勞動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害的,應按損失程度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六條 甲方出資培訓和出資招接收的乙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解除合同的賠償標準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十七條 乙方因存在本合同規定的第十九條第(二)項、第(三)項規定的情形,被甲方解除本合同,且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八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違反保守商業祕密事項,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雙方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三十九條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第四十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四十一條 本合同的附件如下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十二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後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三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證機關(蓋章)

簽證員(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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