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生“暑假工”應注意保護自身權益

來源:果殼範文吧 2.43W

隨著暑期的到來,一些勞務中介公司把“生意”瞄向廣西一些高校大學生,招聘“暑假工”到珠三角製造企業工作。由於大學生“暑假工”屬於短期工,不受《勞動法》保護,專家提醒,大學生“暑假工”應注保護自身權益。

大學生“暑假工”應注意保護自身權益

“現因夏季擴產需要和給予學生勤工儉學的機會,特向各大中專院校招暑假工和實習生,工種包括生產員工(1400元至1500元)、機修電工(1200元至1700元)、製冷工(1200元至1500元)等職位”;

“底薪1100元,工作時間:週一至週五每天工作8小時。加班自願,週一至週五晚上加班9.96元/小時,週末加班12.64元/小時”……

“員工宿舍配備空調、衣櫃、電話”“公司有圖書館、閱覽室等娛樂設施”……為招到大學生,這些廣告充分利用高薪、工作環境來達到吸引眼球的目的。

為深圳市一家工藝製品廠代理招工的小蔣介紹,“暑假工”廣告發布後,許多大學生紛紛來諮詢,“目前我們已招滿了公司給的名額,暫時不再招聘。”小蔣說,現在工作不好找,所以大學生對於這些沒有多少技術含量的包裝工、小叉車裝載工等崗位不做挑剔。

廣西大學大三學生李京說,暑假期間,班上就有不少同學去廣東等地打工。“假期裡去工廠打工除了可以賺些生活費,還能增加社會經驗,這比在家待著玩強多了。”

但是,對於現在深圳一家包裝企業打工的廣西財經學院大三學生小韋來說,“暑假工”的生活充滿了酸甜苦辣。

小韋所做的工作為包裝,每月工作26天,每天工作10個半小時,週日不上班。每個月的底薪為1100元,每個小時的加班費在9元左右,每月的伙食費180元、住宿費45元。這樣算下來,小韋每月大概能掙1200多元。

小韋說,廠裡不同的部門情況也不大一樣,有的部門每天工作時間在12個小時以上;廠裡還強制要求員工們加班,一個月請假不能超過3次。“雖然每餐都有三個菜,但因為不合胃口,即使餓了也吃不下東西。”

雖然不少招工中介聲稱處處為學生考慮,但從學生身上“盤剝”也是他們掙錢的渠道。中介利用大學生“暑假工”撈油一般有三種途徑,一是直接收取報名費,即中介費,一般為一兩百元不等;二是組織者“剝削”“暑假工”的工資,收取一定的`差價;三是既收中介費,又收取差價。

廣西社科院社會學研究所所長羅國安認為,目前不少大學生利用暑假外出打工,這對於他們走出校園、接觸社會,以及自身成長都有一定的幫助。但同時由於大學生“暑假工”屬於短期工,不受《勞動法》保護,許多企業通過中介公司尋找“暑假工”,可以讓企業在有勞動糾紛時避開《勞動法》的約束,同時可為企業解決用工短缺問題,效降低企業的生產成本。

據瞭解,按照法律規定,大學生不具有勞動者身份。所以其與企業只能簽訂《勞務協議》,與用工單位建立僱傭關係,而非勞動關係,難以享受到保險、工傷待遇、解除勞動關係的經濟補償金等權利。

“大學生們涉世不深,自我保護意識不強,屬於弱勢群體。”上海張磊律師事務所律師張超建議,大學生“暑假工”們要弄清楚當地的最低工資標準,按小時計酬的要弄清楚最低小時報酬,防止用人單位故意壓低工作報酬;同時要注意保留與用人單位有關的證件以及工作時間證明,以便於解決勞動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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