異常資訊的彙報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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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篇一:異常資訊彙報制度

為了進一步加強和規範異常資訊的報告工作,確保各級領導及時準確地掌握並妥善處置緊急異常情況,積累歷史經驗,提高事件預見能力,增強企業內部異常資訊反饋的雙向溝通,使人人明確責任,保證公司安全、和諧、全面地發展,,促進公司深入推進制度化、程式化、資訊化、精細化管理程序。

異常資訊的彙報制度

一、異常資訊報告程式

(一)基層責任人報告程式

1、報告主體為班組、工段責任人。若首先發現異常情況的是班組員工,原則上應在第一時間通知班組長、值班長。

2、班組長、值班長或臨時責任人要根據現場條件和自身能力對異常情況作最好的應急處理;並立即報告車間值班主任到場。車間值班主任接報告立即到現場並把情況報告分管領導。

3、責任人或臨時責任人在應急處理後,要將處理結果報告分管領導

4、班組長、車間正副主任若對突發的事情無法處理或發生重大異常情況,應迅速及時上報公司各級領導及生產部、安環部、綜合管理部等公司職能部門。

(二)生產部、值班幹部報告程式

1、生產部或值班幹部接到車間的報告後,要根據現場情況安排車間責任人對異常情況作最好的應急處理。

2、生產部或值班幹部在應急處理後,要將處理結果分別上報各級領導及公司職能部門。

二、對未履行異常資訊報告制度人員的處理

1、對值班人員不堅守崗位、不認真履行職責或工作不到位造成延誤的,處以50-200元的罰款並通報批評。

2、對突發事故拖延報告、謊報或者隱瞞不報的,處以50-200元的罰款並通報批評。

三、異常資訊內容:

原輔材料緊張、裝置異常、非正常因素減產、安全隱患、安全事故(件)、違章操作、工藝引數異常(規定時間內失控)、環境汙染、違規違紀等。

四、生產部領導在每週安全例會上對上週異常情況作總結發言。

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各部門接檔案後應組織學習,貫徹到每一位員工,公司職能部門將對車間學習貫徹情況進行落實檢查,對檔案貫徹不到位的,將對部門負責人進行處罰。

xx有限公司

20xx年5月31日

  篇二:異常情況報告制度

為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處置安全生產工作中出現的突發事件,切實保障職工人身和財產安全,維護公司穩定,確保良好的生產、工作秩序,減輕和消除突發事件造成的危害和影響,特制定本制度。

一、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公司職工安全管理

公司突發事件是指發生在公司內外由生產現場涉及破壞公司生產、工作秩序並造成人身財產嚴重損害的情況。

二、領導小組

為及時處置應對各類突發事件,保證突發事件處理工作的順利進行,成立處置突發事件應急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組成如下:

組 長:.... ....

副組長:.... ..... .... ....

成 員: .... ....以及各班組長

三、處置原則

1、突發事件是指突然發生、並且影響範圍廣泛、後果較為嚴重的事件。

2、發生突發事件時,安全領導小組迅速到崗,及時採取措施,果斷處置。

3、保留現場,通知排程指揮中心、 保衛科等部門,並向上級部門反映,進一步採取措施。防止重大事件的發生。

四、預防突發事件發生的方法

1、公司黨政領導的'通訊工具要求24小時開通,確保資訊暢通。

2、實行走動式管理制度。遇到緊急情況,職工幹部、知情者或當事人必須在第一時間上報公司黨政領導,預防和遏制突發事件。

五、處理程式

1、發現情況

公司職工在工作期間發現或遇到異常情況

2、情況報告

職工幹部、知情者或當事人,發現異常情況,應第一時間上報排程指揮中心、 保衛科。

3、應急處置

公司黨政領導發現情況,立即採取措施,及時處置緊急情況,避免情況進一步惡化。

六、值班和報告制度

(一)值班制度:根據實際,切實做好值班工作。各值班人員要按時上下班,認真做好值班記錄,如遇突發性事件,在協助處理的同時,迅速向負責人報告,真正負起責任。

(二)報告制度:要拓寬資訊渠道,確保資訊暢通。突發事件知情者必須在知情後20分鐘內報告工作組或相關人員,不得隱瞞、緩報、謊報,防止漏報。

七、工作要求

1、切實做到領導到位、措施到位、人員到位,決不能因為工作失誤或麻痺大意貽誤時機。要及時採取處置措施。

2、在處置工作中,參加處置的工作人員必須忠於職守、認真履行職守。

3、嚴格報告制度,及時上報情況。

4、嚴格工作責任制,對工作不落實、行動遲緩、措施不當,延誤工作的個人要追究相應責任,情況嚴重者給予相應的紀律處分。

5、在日常工作中,要做好黨員、職工幹部和職工的思想動員工作,要明確職責任務,要在思想上認識到突發事件的危害性。

6、加強與其他部門的工作配合,統一部署,協同作戰,發揮整體作戰的威力。

..........公司

  篇三:醫療機構疾病監測異常資訊報告管理制度

為提高疾病監測異常資訊的快速反應能力,規範有序地實施疾病控制措施,切實控制疾病流行,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按照上級業務部門的有關指示,特制定本制度。

  一、疾病監測異常資訊定義:

是指醫療衛生單位在開展疾病監測過程中發現的重點傳染病、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包括傳染病聚集性病例、重點監測傳染病(如麻疹、不明原因肺炎、脊灰、人禽流感、非典型肺炎、流腦、乙腦、傷寒、風疹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相關資訊及其他資訊等。

  二、異常資訊發現:

1、轄區內醫療單位(村衛生室、個體醫等)積極開展日常疾病監測工作,及時發現疾病監測異常資訊。

2、衛生院疫情管理員應監測轄區內各醫療單位及其他單位上報的傳染病及其他資訊,並作好相應記錄,以及時發現疾病異常資訊。

3、衛生院疫情管理員實時對近期傳染病報告卡進行聚集性病例篩查,以及時發現聚集性病例等異常資訊。

  三、異常資訊報告

1、異常資訊實施逐級報告制度。醫療單位發現後應立即報告當地衛生院,衛生院應立即組織人員進行核實,經核實後若資訊成立,立即報告縣疾控中心。

2、發現異常資訊後(指核實後),應於2小時內進行報告。

3、報告內容:異常資訊名稱、發生地點、發生時間、波及範圍、發現人、報告人等。報告的資訊用《暴發疫情、異常資訊登記本》進行登記。

  四、衛生院、村衛生室在調查處置中的職責

應協助上級調查處置人員完成調查工作及異常資訊的後續處置工作,協助落實各項控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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