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學校安全生產自查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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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學校安全生產自查報告

為更好地貫徹落實市教育局《關於認真排除安全隱患切實做好冬季學校幼兒園安全工作的通知》精神,進一步規範完善了各項制度,建立了安全工作臺帳,目前學校安全穩定,教學秩序井然。學校五月份安全檢查情況如下:

2016年度學校安全生產自查報告

一、宣傳教育

按照檔案精神和校長批示,進一步抓好落實整改、完善制度,明確責任。我們首先進行了宣傳教育,學校政教處、安全保衛科利用升旗儀式、校園廣播、宣傳欄、班級黑板報、主題班會等形式,讓廣大師生掌握安全防範知識,自覺做好“防火、防滑、防擁擠踩踏、防觸電、防盜、防溺水、防煤氣中毒”等工作。

張貼了市局下發的“安全簡報”,並且在升旗儀式上,要求各班安全委員協調班級安全員(寢室室長)做好安全防範工作,嚴禁學生“惡作劇”行為的發生。

二、安全檢查小組集中對校園各處學生集中的地方進行了徹底檢查,看有無老化用電線路,學校內的各種用電設施,消防安全和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標誌是否清晰,樓梯間照明燈是否齊全有效等。制訂了10多種安全應急預案及活動方案,選擇其中的2項進行了演練,進一步提高了師生的安全意識和應急、自救、自護的能力。

三、強化了交通安全措施。我校近期在校門口劃了斑馬線,設定了明顯的警告標誌,提醒司機和同學增強安全意識,遵守交通規則,瞭解和掌握交通安全常識,嚴防各種交通事故的發生。每次週六下午放學時學校政教處、安全辦總是提醒同學注意交通安全和乘車安全。

四、檢查了特種裝置的使用情況,加強了司爐工的培訓、管理,學校用鍋爐符合國家的規定,操作人員持證上崗,嚴格規程操作。

五、強化了實驗室危險化學藥品的管理

健全了規章制度,加強了危險藥品的管理,有嚴格的採購、入庫、建帳、保管、借領、歸還等制度,對易燃、易爆、放射、劇毒物品按照公安、消防、衛生等部門要求規定嚴格儲存和管理,防止發生意外事故,從不讓學生參與危險性活動。

六、進一步做好了學校安全保衛值班工作

校園安全,校門口是第一關,非常關鍵。我們認真落實門衛巡邏制度,堅持24小時值班巡邏。特別對微機室、財務室、實驗室、學生宿舍等重點部位重點防範,領導幹部帶班,嚴格了崗位責任制,值班人員能堅守崗位,盡職盡責,遇到問題能及時處理,每天都有一名教師值和保安夜班,並不間斷的巡查校園每個角落。

七、學校政教處人員,輪流到學生宿舍值夜班,並把夜間掌握的情況,在第二天早晨公佈,這樣有利於班主任掌握學生在夜間的情況。

八、全面檢查,不留死角,學校安全檢查小組在此之前進行了兩次對安全隱患的排查,杜絕了各種事故的發生。

2016年度學校安全生產自查報告

一般工業企業因其產品、規模不同涉及到危險因素的種類也不盡相同,結合執法監察工作,我們將一般工業企業在資料、現場方面存在的共性問題進行了整理歸納,供大家在日常執法監察工作中參考。

一、資料方面

1、安全生產責任制的問題。檢查重點:一是是否建立健全主要負責人及其他負責人的安全生產責任制,職能部門及其負責人的安全生產責任制,車間、班組及其負責人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其他崗位及從業人員的安全生產責任制。二是責任制的內容是否與該企業現行的組織機構、職能相對應,是否做到縱到底,橫到邊。

2、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的問題。檢查重點:一是檢查該企業是否根據企業實際情況及時補充、修訂和完善本單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並保障規章制度落實。二是是否根據企業裝置的特點、技術要求,制定了涵蓋不同工種、崗位的操作規程,其針對性、可操作性是否強,是否存在照搬照抄的現象。三是對從業人員的教育和培訓是否包含本單位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的內容。

3、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問題。檢查重點:一是是否根據《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AQ/T9002-2016)的要求制定了符合本單位實際的應急救援預案,並報安監部門備案。二是檢視該單位制定的應急救援預案是否具備可操作性;是否建立了應急救援組織,配備了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裝置。三是是否定期組織應急救援演練。一般每年至少應演練一次,並有相應的應急演練文字記錄和影像資料。

4、安全管理機構設定和人員配備的問題。檢查重點:根據該單位從業人員的數量對照《山東省安全生產條例》第十二條第二款的要求,檢視該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和配備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正式任命檔案。

5、從業人員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的問題。檢查重點:一是是否以本單位正式檔案的形式在年初制定符合本單位實際的年度安全生產教育培訓計劃。二是是否根據教育培訓計劃開展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主要包括:新員工的上崗培訓,脫崗和轉崗員工上崗前、從業人員的再教育培訓。三是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從業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培訓、持證上崗情況。四是是否建立健全了從業人員安全培訓檔案,並詳細、準確記錄培訓、考核情況;安全培訓記錄是否存在弄虛作假的情況。五是培訓的學時是否符合以下要求: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初次培訓不得少於32學時,每年再培訓不得少於12學時,新上崗的從業人員(包括調換工作崗位、離崗6個月以上重新回到原工作崗位或者採用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新裝置時的有關人員),初次培訓不得少於24學時,每年再培訓不得少於8學時。

6、特種作業人員的問題。檢查重點:一是檢視本單位特種作業人員臺賬,瞭解該企業特種作業人員的數量、種類、持證情況。二是抽查作業現場正在進行特種作業的人員是否持有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如發現未持證,應當場將其姓名、性別、車間和作業崗位等情況進行核實,拍照固定證據,並將該情況如實填寫到《責令限期整改指令書》中,在《指令書》上應明確未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前,不得上崗作業;到期複查時,如特種作業人員持證問題已整改,則製作《整改複查意見書》予以確認;如果問題仍未改正,要當場進行調查取證:主要圍繞特種作業人員無證上崗的問題製作《詢問筆錄》,向當事人及車間負責人進行調查詢問,確認當事人無證上崗作業;向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或企業主要負責人詢問,確認出現無證上崗的原因。三是部分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發證與質監、建管等部門有交叉的,只要取證一般應視同持證。

7、生產經營專案、場所、裝置發包或者出租的問題。檢查重點:一是與企業主要負責人或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交流,瞭解該企業有哪些生產經營專案、場所、裝置,是否存在出租、發包的情況。二是現場檢視生產經營活動情況,通過現場檢視具體的生產經營活動情況和詢問有關人員,確認生產經營專案、場所和裝置是否存在出租或發包的情況。三是檢查是否簽訂了安全生產管理協議。發包、出租單位與承包、承租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或者承包合同、租賃合同應當包含以下內容:雙方安全生產職責;各自管理的區域範圍;作業場所安全生產管理內容;在安全生產方面各自享有的權利和承擔的義務;安全生產管理獎懲;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與經濟賠償等事故善後處理的約定;對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等安全生產事項涉及有關資金安排的約定;對生產安全事故的報告、配合調查處理等其他內容。四是檢查承租方的資質,比如承租方是生產、經營、儲存和使用危險物品的,應檢查其是否已具備了相應資質並辦理了相關許可手續。五是通過檢查,如果能夠確認該企業出租或發包給了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或相應資質的單位或個人,則可依據《安全生產法》第八十六條第一款做出相應處置;如果出租給了一般工業企業,無論是否符合安全生產條件,只要未簽訂專門的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或未在承包合同或租賃合同中明確各自的安全生產管理職責,或者未對承包單位、承租單位的安全生產統一協調、統一管理,則可依據《安全生產法》第八十六條第二款做出相應處置。

8、勞動防護用品的問題。檢查重點:一是檢查該企業是否建立健全了勞動防護用品的採購、發放、使用、報廢等管理制度。二是檢視原始發票是否購買了勞動防護用品,是否以貨幣替代了應當按規定配發的勞動防護用品。三是檢查勞動防護用品使用和發放臺帳,是否按照《勞動防護用品選用規則》的要求為從業人員配發了勞動防護用品。四是抽查作業現場從業人員是否配發或按照使用規則正確配戴和使用了勞動防護用品。

9、建設專案“三同時”和安全備案問題。檢查重點:一是瞭解企業新上專案的名稱,設立審查、設計審查、竣工驗收審查手續是否齊全。二是安全評價報告、安全生產條件論證報告、應急救援預案、重大危險源、職業健康申報等是否有備案手續。

二、現場方面

1、現場警示標誌的問題。檢查重點:一是是否根據易引起事故的類別在生產經營場所和有關裝置、設施上設定符合《安全標誌及其使用導則(GB2894-2008)》要求的安全警示標誌。二是是否在車間作業現場的地面、車間出入口處等設定安全避險標線或安全出口標誌。

2、工業氣瓶的問題。檢查重點:一是氣瓶是否儲存在專用倉庫中,倉庫是否設定了足量的消防器材,是否根據儲存氣體的理化性質設定了安全警示標誌。二是空、實瓶是否分開放置,二者之間的距離是否符合要求(應保持1.5m以上的距離)。三是安全附件是否齊全(爆破片、安全閥、易熔塞、瓶閥、瓶帽、液位計、防震圈等)。四是氣瓶外觀顏色是否符合要求(氧氣瓶:天藍色,氫氣:淡綠色,氨氣:淡黃色,氯氣:深綠色,空氣:黑色,二氧化碳氣:鋁白色,液化氣:銀灰色)。五是現場使用的氣瓶,立放時是否設有可靠的防傾倒裝置或措施。六是同一作業點氣瓶放置是否符合要求(應不超過5瓶);若超過5瓶但不超過20瓶是否設有防火防爆措施或單獨的儲存間。七是現場使用的氣瓶是否靠近熱源;可燃、助燃氣瓶與明火距離是否符合要求(一般不小於10m)。

3、在用管道的問題。檢查重點:一是在用管道漆色、色環、流向指示等標誌是否明顯、醒目,並符合相關要求(水:豔綠色、水蒸氣:大紅色、空氣:淡灰色、氣體:中黃色、酸或鹼:紫色、可燃液體:棕色、其他液體:黑色、氧氣:淡藍色)。二是架空管道的支撐、吊架等構件是否牢固可靠,是否設定限高標示。

4、變配電系統的問題。檢查重點:一是變配電間門是否向外開啟,高壓間門是否向低壓間開,相鄰配電間門是否雙向開,門是否為非燃燒體或難燃燒體材料製作的實體門。二是門、窗、自然通風的孔洞、架空線路進出孔是否採用金屬網和建築材料封閉(金屬網孔應小於10mm× 10mm)。三是加設遮欄、護板、箱閘,安全距離是否符合規定;遮攔高度是否符合要求(不低於1.7m),固定式遮攔網孔是否符合要求(不應大於40mm×40mm)。四是是否懸掛有國家電力統一標準、明顯醒目的警示標誌,電力裝置操作手柄或機構上是否設有操作提示標誌。五是電纜溝蓋板是否齊全,是否有和外部連通的孔洞,

5、電焊機的問題。檢查重點:一是電源線、焊接電纜與焊機連線處的裸露接線板是否採取安全防護罩或防護板隔離,以防止人員或金屬物體接觸。二是焊機外殼是否設有接地或接零保護。三是焊機一次側電源線長度是否符合要求(不應超過3m,一次線不得在地面拖拽使用);焊機二次線連線是否緊固,無鬆動,二次線接頭是否符合要求(不超過3個);是否使用廠房金屬結構、易燃易爆氣體管道、軌道等作為焊接二次迴路使用。四是焊機使用周圍是否有易燃易爆物品,間距是否符合要求(與焊接作業點火源距離不小於10m)。

6、倉庫的問題。檢查重點:一是倉庫通道的寬度是否滿足以下要求:(1)車行道寬度不小於3.5m,人行道寬度不小於1m;(2)路面平坦,無積油積水,無絆腳物。二是倉庫電氣是否符合以下要求:(1)庫房內不得存在臨時線;(2)危險性較大的庫房內敷設電氣線路須穿金屬管或非燃硬塑料管;(3)每個庫房應當在庫房外單獨安裝開關箱;(4)甲、乙類物品和丙類液體庫房的電氣裝置,必須安裝防爆型電氣裝置,儲存丙類固體物品的倉庫,不得使用碘鎢燈或超過60瓦以上的白熾燈等高溫照明燈具;(5)庫房內不得使用移動式照明燈具。三是消防設施是否符合以下要求:(1)防火制度、消防設施標誌、防火標誌齊全;(2)按標準配備消防器材的數量和種類,位置擺放合理,便於取用;(3)防火通道暢通,無封死和堵塞現象。四是物品存放是否符合以下要求:(1)物品應分類存放,定置區域線清晰,數量不超限;(2)物品存放穩妥,便於移動,堆垛高度不得超過2m,砂箱、料箱堆放高度不超過3.5m;(3)物品存放區域一般不超過100m2;(4)垛與垛間距不小於1m,剁與牆間距不小於0.5m,垛與樑、柱間距不小於0.3m。五是儲存物品的名稱是否明確,是否設定了相應的安全警示標誌或理化性質牌。六是倉庫裝卸車區域是否設定裝卸車操作規程、應急救援器材等。

在對一般工業企業進行執法檢查我們應做到以下幾點:

1、進入企業檢查時,必須二人以上向企業主要負責人或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出示合法有效的執法證件,說明來意,講明目的。

2、根據執法人員的經驗和專長進行分工,每個人的工作都有所側重,保證執法檢查工作更加有序和有效。

3、進入作業現場必須佩戴勞動防護用品。

4、對可能滅失或者以後難以取得的證據必須出具先行登記儲存的相關文書。

5、在檢查過程中說話要和氣,解釋要耐心、細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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