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德育視域下傳統文化隱形教育的途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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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文摘要:中國傳統文化既是高校德育的重要內容,也是德育的重要形式。其富有人生哲理的神話寓言、抒發情懷與理想的詩詞歌賦、彰顯人格魅力的偉岸身影、蘊含勵志的動人事蹟,這些無不在提供豐富德育思想的同時,也給高校學生的德育帶來了多樣的文化形式。傳統文化與隱性教育方式的結合研究,在新時期的高校德育中以期能起到一定推動作用。

關於德育視域下傳統文化隱形教育的途經

論文關鍵詞:教育;途徑;高校德育;原則

一、德育的內涵

什麼是德育?簡單地說,德育就是培養學生品德的教育。目前普遍認為德育包括思想品質、政治品質和道德品質。另外還有更為廣義的德育界定,認為除以上幾個方面外還包括法制教育、心理教育、青春期教育,甚至是環境教育、預防艾滋教育等等。西方教育理論中所定義的“moral education”較為明確,把道德與政治、法律相區別開來。礙於傳統思維,我國常把道德和思想政治相提並論,扯不清理還亂。尤其是到了現代民主法制社會裡,道德則更需掛上公民社會的政治素質和意識。對於這一點西方國家的辦法是另開設公民教育課,也就是相當於我國的政治教育,從而做到了既適應現代社會要求又明確了德育的內容。因此筆者贊成對德育的定義是:教育工作者組織適合德育物件品德成長的價值環境,促進他們的道德認知、情感和實踐能力等方面不斷建構和提升的教育活動。下面就學校德育為話題展開討論。

二、存在的問題

(一)法德不清 (二)揠苗助長

說到德育,另外一個顯著的問題就是不切實際地要求學生,尤其還在國小就冠以高尚高大的高標準來嚴苛要,脫離孩子身心發展的實際和規律。“國小生的基本思維特點主要是具體形象思維......他們的自我意識正在上升,並且處在由具體到抽象,片面到全面綜合的過渡期。”然而,連國小也是普遍盛行的教育思想所謂“愛黨、愛人民、愛社會主義”,要求“熱愛學習、立志成才”,老師無外乎是“培養社會主義建設者接班人”。精英教育作為主角,多考些分數反而最重要。當然,也就不是啟蒙培養具有豐富個性和健全獨立人格的現代教育。“好”意本沒有錯,但是根據孩子的認知能力,這種“抽象”的德育對於孩子無疑是無法理解和承受的,多以應付式的死記硬背。相反,學生道德問題中普遍存在“人生缺乏理想,缺乏信念;對愛國主義精神缺失......價值觀念的錯位,言行舉止的失範”成了莫大的諷刺。

(三)與生活嚴重脫節

一方面,波瀾壯闊的市場經濟改革,社會大發展,光怪陸離的世界無奇不有,校園難免不受影響。另一方面,激烈的競爭,資訊轉瞬即逝,生活多姿多彩而富於挑戰。這也就要求我們的學校與社會建立同樣廣泛的聯絡,讓學生走出“象牙塔”,鼓勵走進社群鄉村,深入身邊實際,體驗和發掘生活中隨處隨時發生中的喜怒哀樂。學生可觀可感,教師適時引導,培養他們分辨和判斷能力。事實上“由於德育和生活社會缺乏建立廣泛的聯絡,故德育內容顯得陳舊、單薄,不足以解釋當前複雜的社會現象,也不能解決學生的思想實際,於是德育就成了與現實生活和學生實際不相干的東西,成了“來自天外的聲音”,既不能激發學生的情感,使其認同,更難促使其內化。”"

三、德育工作需要秉持的基本原則

就以上德育中存在的問題,筆者認為,必須從根本處糾正德育工作中的無意識“盲區”,任何“細枝蔓葉式”的探討都只是空話。這個“根本”就是原則,就是德育工作中的方向,只有堅持了正確的原則才能準確達到目的。關於這一點,國家教育部對中國小德育原則的統一意見是:知行合一的統一原則;生活的原則;愛和民主的原則;主體性原則;體驗性原則;言傳身教、為人師表的原則;集體教育和個別教育的原則。

(一)必須牢固堅持法治性觀念原則

這是第一,也是必須首先需要明確的。然而,在中國的歷史傳統中,對於法律的認識遠沒有西方社會所理解的那樣深刻和具理性。就中國的現實而言,法治具有脫離傳統“人治”的根本意義。西方的現代文明是寫在法制之中的,它的力量猶如《獨立宣言》而被視為聖經。因為最初的“自由”、“平等”、“公平”、“正義”是作為一種無形的、非程式化的人性光芒深藏於人們靈魂之中,轉化為人的情感、意志和信念,而這些原始的道德願望只有通過制度化的法律才能形成一種強有力的社會規範,使之上升為國家意志,良性的社會道德秩序才有絕對的約束力,不僅為少數道德高尚的人所信服和讚譽,而且成為整個社會的道德信仰和社會成員立身處世的行為準則。法律是道德的起碼要求,是道德的底線、是不能踩的“紅線”。沒有法律作底線,宣揚的那些再完善、再美好的道德最終也不過是說教而已。只有當人們從靈魂上對法律有強烈的敬畏之心,然後才是對違背道德的羞恥感。讓人在作出某項行動之前首先去理性地考慮:這樣做違不違法?如果人在行動之前想到的是我這樣做道不道德,那他就極有可能去做,直至釀成犯罪。試想:對違法犯罪之人,還有什麼道德?還講什麼道德?講什麼德育?因此,在現代的社會裡,首先必須強化基本的法制理念,讓學生首先學法懂法守法,然後才是德育。

(二)必須堅持與人的身心發展規律相協調的原則

“孩子是個性發展的一個非常重要時期,一般認為:童年是心理和行為形成的敏感時期和關鍵時期,在0—6歲是自我意識的.萌發期、6—12歲是重要習慣的養成期,10歲孩子的性格開始形成,到16歲時形成獨立的人格。”再看看“教育部關於整體規劃大中國小德育體系的意見”,對於大、中、國小生的德育目標和內容的特殊性明顯缺乏界定,可操作性又不強。而具體到每一個人,他們不同的成長經歷和身心的成熟度都將決定是否接受一種所謂的道德。因此,道德主要依靠人們內心的自覺接受,從這個角度講,要求“教師只是價值澄清過程的促使者,持中立態度,尊重學生自己的結論。”對於教師在德育過程中的角色問題,科爾伯格認為,“道德教育的目標就是鼓勵個人發展從一個階段到下一個階段的道理推理能力;道德發展不僅是獲得一定道德知識的結果,還是個人道德思維方式的質的變遷。”強調對道德行為和現象的判斷、評價以及認知上的推理思考,並加以非“定性判斷”的引導都將有利於培養學生的積極的思考能力,減少盲從、被動的人格特點,更好地適應現代社會。同時,積極的認知推理和判斷思考也有利於加強對美德體驗,鞏固成為自覺的行為。因此,在尊重學生的身心發展規律和人格獨立的條件下,平衡“知”和“行”才可能湊效。把握社會發展需要和學生認知特點行為規律之間的協調統一,充實德育的具體目標和內容,是目前德育工作的重要方面。實際上,學校在“知”的方面沒有預先做到的情況下,學生不“知”,而強調“行”,在學生內外衝突中,“行”則不可能。更何校園德育“行”之又少。哪裡“行”呢?回答是走向生活。

(三)必須緊密結合現實的社會生活的原則

世界著名教育家杜威認為:“學校道德和社會道德應當是統一的”,“不能有兩種道德原則:一種為著校內的生活,一種為著校外的生活。”可見,校園裡宣揚的道德與生活中通行的道德必須具有一致性。現代教育是為現代社會服務的、培養現代人的教育。然而,當世界倡導文化多元化,民主、創造和獨立的偉大精神的時候,依然讓教師去統一灌輸一種所謂的“美德”和一種脫離實際的價值觀,效果也就可想而知。以美國為例,學校沒有統一、專門的思想品德教材,也沒開這門課。中國小教師傳授一般的倫理道德規範、常識,注重的是發展學生的道德認知能力,把它作為德育的中心任務,注重引導和激發。如科爾伯克著名道德兩難問題實驗“海因滋偷藥”中設定的情境一樣,讓學生自發自覺地踴躍發表見解,並不橫加阻攔或加以對錯的評判。在道德實驗過程中,學生學會了推理,學會了理解,懂得從不同角度的看問題的方法和思維,而不是盲目聽從權威的結論。美國學者認為,道德倫理規範的灌輸無濟於學生道德水準的提高,真正的教育途徑就是實踐,讓學生在實踐中增強道德認識,提高道德責任感,培養道德情感。美國學校德育的重要特色是堅定地為社會實際服務,根據經濟發展的需要和學生的需求進行,無論是所設課程內容還是所取形式,都絕無空洞教條之處,一切從實際出發。所謂實踐就是通過組織學生參加課外活動與社會服務,增強德育的實效。國家則免費供學生參觀各色各樣的博物館,開放國防設施,定期進行國防教育。且看美國上下的建築物,直至一座普通的居民樓,一輛消防車都飄揚著的星條旗就有所感了。德育是貫穿於每個角落,每一個時刻。德育也就融入整個課程(不是我們理解的某一科目)當中,孩子們耳濡目染、親身親歷,也就能真正做到“知行合一”。而指望一本教科書,開一門無關緊要的《思想品德》課,不“知”又不“行”的情況下,如何能做好德育工作?

綜上,德育是一項長期的任務,是一個系統工程。道德建設要從娃娃抓起,在遵循學生的身心發展規律的基礎上,再根據具體的客觀的實際落實到發展學生良好的行為習慣和意志品質,豐富健全人格上來。堅持法制性、規律性和生活性的三個大原則。只有把德育中的理念性的問題糾正了,德育的工作也就開始朝正確的方向邁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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