盤點四川大學聯考成績複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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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成績複核科目及範圍

盤點四川大學聯考成績複核

(一)複核科目:普通高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各科目、職教師資和高職班對口招生全省統考文化課及專業課各科目、藏文、彝文一類模式大學聯考各科、藏文加試、彝文加試。

(二)筆試科目複核範圍:(1)核查考生資訊與答題卡是否一致;(2)掃描影象是否清晰、完整;(3)是否存在漏評;(4)非選擇題每題是否經過雙評或雙評以上,給分是否超出規定閾值;(5)各小題得分合成後是否與提供給考生的成績一致等。

根據教育部有關檔案精神,考生答卷按照國家祕密級事項管理。成績複核工作由複核工作站統一組織進行,不對考生查卷。

對複核發現的`問題經相應學科專家審定、複核工作站認定後予以更正。

二、成績複核時間及程式

考生對本人大學聯考成績有異議,應於6月25日12:00點前憑本人准考證到大學聯考報名的縣(市、區)招考辦登記。縣(市、區)招考辦須按照《四川省2016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務細則(考試階段)》規定的辦法及要求上傳省教育考試院。

複核工作站工作場所實行封閉式管理。省教育考試院收到各市州報送的普通大學聯考成績複核申請資料庫後,分科目列印成績複核表,並組織學科專家,在紀檢監察部門的監督下,於6月27-28日對考生提出的成績複核各科目逐一複核確認,同時將複核結果返回給市州招考辦。考生成績複核結果不公佈,由縣(市、區)招考辦通知考生本人。

若考生對複核結果仍有質疑的,可在7月1日17:00前向縣(市、區)招考辦書面申請再次複核,過時不再受理。對再次申請科目,由仲裁組進行核實,並做出最終認定結論。仲裁組裁定結果由省教育考試院書面通知考生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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