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大型投資集團法務的工作報告

來源:果殼範文吧 3.15W

各單位法務代表:

某大型投資集團法務的工作報告

大家好!

集團法務工作直接關係到企業生產經營活動的安全問題,大到重大案件的處理,小到每一份合同的每一個條款,甚至一個字一個詞,都是集團經濟利益的直接體現。集團公司高層對於法務工作的支援是異常堅定的,深入開展全集團的法務工作的決心也是異常堅定的。因為市場經濟就是法治經濟,就是法與商的結合,法律具有防範企業經營風險的作用,希望各單位法務代表,積極投身到本單位的生產經營活動中,在生產經營活動中研究並發現法律問題,為集團及本單位的法務工作的高效開展貢獻自己的力量。受董事會委託,現將集團公司法務工作做一簡要說明如下:

  一、集團公司前期法務工作及法務自查表的回顧

集團董事會辦公室在浙通司[20xx]5號文中要求在所屬各單位、在建專案部設立法務人員時,已經明確規定,設定法務人員的目的是:

1、對集團的法務工作起承上啟下作用,起到集團與所屬單位法務工作聯絡、中轉和協調的作用。

2、保證所屬單位合同會簽制度的有效進行。

3、妥善管理所屬單位與合同有關的各項文件資料。

4、參與所屬各單位與法律有關的各項事務的處理。

5、其它交辦事宜。

集團董事會辦公室在浙通司[20xx]14號文中,進一步明確要求集團所屬各單位法務人員,對本單位的法務情況作一調研,目的在於促使各單位法務人員對本單位的法務工作情況有一個全面、清晰的瞭解,以便後繼法務工作的持續開展。

從各單位反饋回來的自查表中可以看到,集團所屬各單位的法務工作存在以下幾個方面的問題:

1、思想認識不統一。

對於法務工作在企業中的作用與地位,從總體上仍停留在打官司的認識上,對於法務人員參預事前法律風險控制的'認識並不統一,現狀是:有的單位所有合同均經法務人員稽核,有的單位根本沒有法務人員參預,而且從總體上來講事後救火員的定位佔了主導地位。但國家經貿委、國資委立足於現代企業法務工作的開展,對於企業內部法律顧問的定位則是:法律顧問不只是打官司的角色,更為重要的是法務人員是領導的法律參謀與助手。讓法務人員參預到生產經營活動中,不但可以提高法務人員對於本單位業務和管理模式的深入理解,也有助於法務人員從這些活動中,發現法律問題,加深對法律條文的領會,進而從法律的視角提出完善生產經營活動的辦法,做好事前法律風險防範的工作。全集團應將法務工作的關口從事後統一到事前上來,將法務人員從救火員統一到企業風險控制員的角色上來。

2、各單位法務工作開展程度參差不齊。

有的單位已經實現了對常規業務合同的法務人員參預審查的制度,但有些單位還沒開始,只是有爭議時就去找外聘律師處理訴訟,而內部法務工作處於真空狀態。

3、各單位法務人員的法律工作水平參差不齊。

有的單位的法務人員已具有很強的專業水平,具有獨立的處理法律事務的能力和參預合同會審把關的能力,但有的單位的法務人員可能剛剛接觸,對於如何開展法務工作處於迷茫狀態,不清楚自己該做哪些事。

4、合同相關檔案管理處於薄弱狀態。

從自查表中可以看出,尚沒有哪家單位在自查表中提及法務人員參預對合同相關檔案的管理問題。各單位對於法務檔案的理解仍侷限於訴訟案卷上,沒有把法律實務中所常遇到的“打官司就是打證據”的理解,運用到實際工作中來。集團公司已經發生過的一些案例說明了合同相關資料缺失所造成的案件處理上的困擾,另一些案例也從反面證明了相關資料的齊備對於訴訟案件的有效處理,所帶來的便利。法務人員參預檔案管理,就是參預證據的形成、收集和整理。收集證據不是為了訴訟,但沒有證據的支援,談判也不會有力。

  二、20xx年集團公司的法務工作目標和主要任務

20xx年法務工作的主要目標,簡要來說,就是要建立建全法務人員的工作隊伍,完善集團公司的基礎性法務工作制度。

圍繞主要目標,重點做好五個方面的工作。

1、展開對法務人員的法律學習培訓工作。

制度規定的再完善也得靠人去執行,合同簽訂水平的提高靠的也是人的水平的不斷提升。沒有人的質量水平的提升,工作的質量水平的提升是不可想像的。所以在全集團法務人員隊伍中,採用多渠道、多方式進行法律培訓與學習工作,也是當前一件重要而長期的任務。比如:定期集中學習、法律專項問題培訓、集團法律顧問室巡查即時解答、集團報上設立法律知識園地等等。集團董事會辦公室將與有關部門商議制定一種長效的法務學習與培訓制度,為法務人員法律工作水平的提升搭建一個平臺。

2、在全集團各級樹立以事先防範為主,事中控制為輔,事後救火為補充的法務工作指導思想。

事後救火式的法務工作,不只是耗費企業高層及相關部門人員的大量精力,干擾企業的正常生產經營活動,而且需要企業投入大量的資金,效果還往往不佳,增加企業額外的成本及費用支出。這種思路與現代法務工作的思想及國家有關企業法律顧問的規範檔案的要求是不同的,也不利於最大限度降低企業損失。

事前防範式要求在不斷總結以往經驗和教訓的基礎上,在總結旁人的經驗教訓的基礎上,防微杜漸,將這些經驗與教訓上升為管理的制度,上升為合同的條款,使同樣事情不再發生或減少發生的概率。達到減少事後救火的發生率,為企業減損服務。

事前防範式考慮到合同訂立後,風險的形成與積累總是一個不斷變化的動態過程,而這個過程與合同履約的過程同步並行,所以,事前防範式也同時要求事中控制的同步並行。採用事中同步跟進、主動控制的方式,一方面是可以消除後發的法律風險,另一方面對於合同訂立中未考慮到的地方,也能及時加以補救完善,從而將法律風險產生的可能降到最低限度。

3、探索法務人員工作業績考核評定體系。

沒有考核就沒有促進的動力,也只有考核才能做到使更適合法務工作的人進入到法務工作的崗位上來。集團高層、董事會辦公室及集團人事部將深入探討法務人員考核的模式,逐步建立法務人才梯隊管理的制度,比如:年度法務工作評優工作、法務人員會籤底稿及會籤質量評比工作。集團將結合法務人員考核工作的展開,促進法務人員法務工作水平的不斷提升。

4、建立合同會簽制度。

合同會簽制度是事前防範工作的基礎性工作。堅持合同會簽制度也是集團公司高層一直以來所強調和遵循的,其目的是集合企業各部門的智力,找出合同中存在的問題並加以完善,從而提升合同簽約的水平。

合同在履行過程中所遇到的問題及爭端的解決,立腳點還是合同的規定,事實上,國家的法律體系再完善,也不可能將現實生活中所發生的一切情況都規定進去,特別是在民商經濟活動中,法律更傾向於當事人意思自治主義,允許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彼此的權利與義務,使當事人之間的約定上升為合同當事人之間的法律。這種現狀決定了,合同中約定的內容決定了合同的履行,決定了企業的經濟利益。法律工作實際上也就成了企業的經濟工作的一個重要的組成部分。

合同會簽制度就是要通過會籤的形式,使企業對外贏利行為和成本支出行為得到最有利於企業的安排,使企業利益最大化,要在合同簽訂過程中儘可能多地爭取對我集團公司的有利條款。法與商是結伴而行的,商行為從某種程度上而言就是法行為,合同會籤質量不是一個部門的事,但法務人員應努力做好自己的本職工作。

5、建立合同相關檔案的檔案管理制度

檔案管理工作不是可有可無的,一份合同並不能說明任何問題,甚至合同是否得到執行,是否被修改廢止,是否經歷過價格調整,產生經濟利益的糾紛責任在何方等等一切問題的解決,無不是與合同檔案的管理密切相關的。

合同檔案就是合同從開始訂立直到履行完畢的全過程中所產生的一切資料,這些資料包括但不限於,各類書面材料、往來信函、對問題的解釋性說明、會議紀要、鑑定檔案、視聽資料等等。這些資料不是可有可無的,平時不注意收集,到用時就會非常後悔,比如,要證明杭蕭鋼構提供的是格式合同,就得證明,我們此前提供的一切修改意見均未被採納,而這個就有賴於先前合同締約談判中所形成的修改合同的各類文字材料,如果沒這些事東西,格式合同這一點,就無法證明。格式合同與格式條款在法律上,對於當事人雙方對某一問題的理解產生不一致時,法院將按照對提供方不利的解釋加以認定和裁斷。

因此各單位應從講證據的高度去認識和把握檔案管理的重要性,努力使檔案管理工作跟上本單位業務發展的需要。檔案管理無疑也是合同履行過程中的基礎性工作之一。

各位代表,我國的市場經濟越來越完善,商業風險越來越在較大程度上體現為法律風險,而同樣,一切法律風險最終將體現為商業風險。沒有哪一次的法律風險不伴隨著企業經濟利益的得與失。鑑此,我集團公司高層領導班子,對於法務工作的展開日益重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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