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合同違約金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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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合同違約金

 租房合同違約金的規定

1、在房屋租賃關係上,要求解除的一方,應該提取1個月通知對方,否則就屬於違約(合同另有約定除外)。

2、租房合同中對違約金有約定(租房違約金的數額是由當事人雙方通過事先約定而確定的)、則按約定的違約金比例支付。

3、約定的違約金過高或過低可以請求變更,約定的違約金超過實際損失30%的可認為約定過高,可要求降低。

4、房屋租賃合同中對違約金沒有約定,應按對方違約對你造成的實際損失來計算並退回押金和多餘的房費。

5、租房違約金的支付是獨立於履行行為即給付房租之外的給付。

6、租房違約金的處理:

雙方按照租賃合同的約定處理,賠償約定的金額,如果協商不成,可到法院提起訴訟。

7、在房屋租賃關係上,要求解除租賃合同的一方,應該提取1個月通知對方,否則就屬於違約(合同另有約定除外)。

8、租房合同中對違約金有約定(租房違約金的數額是由當事人雙方通過事先約定而確定的)、則按約定的違約金比例支付。

9、約定的違約金過高或過低可以請求變更,約定的違約金超過實際損失30%的可認為約定過高,可要求降低。

10、房屋租賃合同中對違約金沒有約定,應按對方違約對你造成的實際損失來計算違約金並退回押金和多餘的房費。

11、租房違約金的支付是獨立於履行行為即給付房租之外的給付。

12、違約金的處理:

租房合同違約金如何收取

1、違約金由雙方協商確定,沒有數額的限制,一般是根據雙方預測的因一方違約可能帶來的損失大小來確定的。

2、發生一方違約後、守約方要求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時,如果約定的違約金“低於”實際發生的損失,守約方可以起訴到法院請求增加違約金;如果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於實際損失,違約方可以起訴到法院請求減少違約金。

3、租房合同違約金的計算根據合同的相關約定違約金來計算,定金和違約金以及損害賠償金不能重複計算。租房合同解除後,各種違約金的計算又因情況的不同二不同。

4、一般認為,現行合同法所確立的違約金制度是不具有懲罰性的違約金制度,而屬於賠償性違約金制度。即使約定的違約金數額高於實際損失,也不能改變這種基本屬性。關於當事人是否可以約定單純的懲罰性違約金,合同法未作明確規定。通說認為此種約定並非無效,但其性質仍屬違約的損害賠償。篇三:提前解除租賃合同違約金

提前解除租賃合同該如何賠償

問題:租房合同未約定違約金 、房屋租賃合同違約金的確定

違約金由雙方協商確定,沒有數額的限制,一般是根據雙方預測的因一方違約可能帶來的損失大小來確定的。不管是正常結束租賃關係,還是一方提前解除租賃合同,只要租賃物沒有受以損害,押金都應該退還。在合同法中對於違約金數額的確定主要就是一個原則:“有約定從約定,無約定以實際損失計。” 提前解除合同要有必要的書面手續:雙方要有交房手續,要清點物品,退還剩餘的租金和押金,上述過程應該有書面檔案予以證明。

另外,還要再多出一份,《解除租賃合同確認書》,在解除時雙方應該就哪一方提出解除、另一方的態度是什麼、是否承擔違約責任、如何承擔等問題在這份檔案中明確。

租房怎樣維權

1、雙方協商解決。在簽訂租賃合同時,雙方就應當註明租約期滿後多少個工作日內,在房屋及其設施無毀損的情況下,業主應退還押金。

2、看押金的性質,如果是物品保全可以要回,如果約定是違約金則要不回。對於租金,可以雙方協商解決,可能會扣點。退房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下。

3、租房雙方簽訂房屋租賃合同,有了租房約定,需要嚴格實行約定。對於租金的支付也是需要執行合同的約定的,沒有約定的可以協商補充約定,另外對方退租的是屬於違約的,可以要求對方承擔違約金以及實際損失賠償,與對方協商不成的情況下可以到法院起訴。

租房押金交多少

1、關於租房押金問題,需要執行合同的約定的,沒有約定的可以協商補充約定。

2、租房押金一般是依出租方與承租方雙方約定,實際操作中押兩個月房租居多。

3、需要慎重審查中介方是否有合法授權,最好由中介介紹房主出面審查相關證件後簽訂合同,這樣更有利於保護自己的權益。

租房違約責任

違約責任是違反合同的民事責任的簡稱,是指合同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合同約定所應承擔的民事責任。

違約責任的構成要件:

(1)有違約行為;

(2)有損害事實;

(3)違約行為與損害事實之間存在因果關係;

(4)無免責事由。前者稱為違約責任的積極要件,後者稱為違約責任的消極要件。此處僅討論其積極要件,即違約行為。

房租押金等於違約金麼

1、押金,在房屋租賃中是一個常用的概念,我認為,押金的'性質是一種擔保,是對房屋內物品、以及房屋本身的擔保,一旦承租人對房屋或房屋中的物品有損壞時,出租人要求承租人承擔賠償的責任,此時出租人有權從押金中優先取得賠償,如押金不足賠償,出租人仍有權要求承租補足。

2、違約金,是承擔合同違約責任的方式之一,合同違約的責任承擔方式是多種多樣的,並不限於違約金一種,在民法中,一般認為違約金是一種補償性質的,它不帶有懲罰性,即因違約行為造成了多少損失就承擔多少的違約金,當事人在合同中可以約定違約金,也可以不約定,當事人在合同中如果沒有約定違約金,那麼,違約責任大大小應當以實際的損失為準,當事人如果約定了違約金,但相對於實際損失而言約定過高或過低都可以要求法院調整。

租房違約金

1、依不同標準,違約金可分為:

(1)法定違約金和約定違約金;

(2)懲罰性違約金和補償性(賠償性)違約金。合同法施行之前,中國的違約金制度相容以上各種形態,合同法則做了全新的規定。

2、根據現行合同法的規定,違約金具有以下法律特徵:

(1)是在合同中預先約定的(合同條款之一);

(2)是一方違約時向對方支付的一定數額的金錢(定額損害賠償金);

(3)是對承擔賠償責任的一種約定(不同於一般合同義務)。

怎麼提前解除房屋租賃合同

1、根據合同法,合同的變更是可以通過協商的。

2、如果沒法協商達到一致協議,可以發通知給房東通知解除合同,並退還剩餘房租。沒有約定違約責任就不處罰,建議根據租賃合同與房東協商處理。

租房合同解除

房屋租賃合同的法定解除是指當發生了法律規定的情形時,當事人一方依法行使解除權解除合同,終止合同的權利義務。根據我國《合同法》第九十四條的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

(三)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四)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五)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違約金在合同上的上限是多少

根據《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條的規定,違約金過高的比較標準為守約方的實際損失,如上所述,實際損失包括直接損失和履行利益損失。《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六條的規定,以調整到實際損失的130%為原則,以體現違約金的懲罰性。法律對於違約金的最高限度並沒有明確的規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百二十一條規定“當事人約定的定金數額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百分之二十的,超過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援。”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相關規定:

第一百一十四條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約定的違約金低於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於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適當減少。當事人就遲延履行約定違約金的,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後,還應當履行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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