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納工作技巧以及常見錯誤

來源:果殼範文吧 2.07W

工作技巧

出納工作技巧以及常見錯誤

一、在收付現金時要與當事人當面對清金額,最好與第三人核對後再進行收付進賬。

二、對需要報銷的發票,抬頭與本單位不符、大小寫金額不符、塗改發票、發票上無收款單位章或收款人章、發票與支票入賬方不符者,均不接受發票,待補辦手續後再報核。

三、報銷單位需先簽字、後付款;收款單據先交款、後蓋章;付款單據要蓋付訖章。

四、付款單據如由他人代領,應籤代領人名字,而不得籤被代領人名字;代領人不是本單位的職工,要註明與被帶領人關係及其聯絡地址。

五、營業外收入,要以經辦單位交款單位為依據,收款後開給財務收據。

六、要注意加強對支票、發票和收據的保管。領用支票要設立備查登記簿,經單位主管財務領導審籤後,並由領用人簽章。領用現金支票要在存根聯上簽字,以防正副聯金額不符。支票存根聯上要逐項寫明金額、用途、領用人,並在備查簿上註明空白支票和支票限額。支票作廢後要按順序裝訂在憑證中。空白髮票和收據不能隨便外借,已開具金額尚待帶出收款的發票和收據,要由借用人出具借據並作登記,以便分清責任,待款收回後再結清借據。發票和收據作廢後要退回來,先作廢後重開,如果是銷貨發票退回紅衝,應該先由倉庫部門驗貨入庫後再進行退款。如果對方丟失發票和收據,要根據對方財務部門開出該款尚未報銷的證明才能補辦單據,並在證明單上註明原開發票或單據的時間、金額、號碼等內容,同時註明“原開單據作廢”字樣。

七、登記銀行存款日記和現金日記賬,要首先複核憑證、支票存根、附件是否一致,然後按付出支票號碼順序排列,以便查對。摘要欄應註明經辦人、收款單位及支票號碼。支票上的印鑑,應即用即蓋,並由會計、出納二人分開保管,支票用印鑑的私人印章,只能用於蓋印支票,而不作為其他任何用途。

常見的錯誤

我們在瞭解出納工作中幾個技巧之後,還要深刻的'認識出納工作中有哪些常見的出錯型別。出納工作中,經常遇到的差錯種類很多,其主要表現在:記帳憑證彙總表不平,總分類帳不平,各明細分類帳戶的餘額之和不等於總分類帳有關帳戶的餘額;銀行存款帳戶調整後的餘額與銀行對帳單不符等。在實際工作中常見的記錄錯誤主要有以下三種:

1.會計原理、原則運用錯誤。這種錯誤的出現是指在會計憑證的填制、會計科目的設定、會計核算形式的選用、會計處理程式的設計等會計核算的各個環節出現不符合會計原理、原則、準則規定的錯誤。例如,對規定的會計科目不設,不應設立的卻亂設,導致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不真實;對現行財務制度規定的開支範圍、標準執行不嚴。

2.記帳錯誤。主要表現為漏記、重記、錯記三種。錯記又表現為錯記了會計科目。錯記了記帳方向,錯用了記帳墨水(藍黑墨水誤用紅水,或紅水誤用藍黑墨水),錯記了金額等。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