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業專案的管理制度(精選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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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生活中,我們可以接觸到制度的地方越來越多,制度是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為了維護正常的工作、勞動、學習、生活的秩序,保證國家各項政策的順利執行和各項工作的正常開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訂的具有法規性或指導性與約束力的應用文。擬起制度來就毫無頭緒?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建築業專案的管理制度(精選8篇),歡迎大家分享。

建築業專案的管理制度(精選8篇)

建築業專案的管理制度(精選8篇)1

1 、認真貫徹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方針、政策,認真貫徹有關建築施工的各項規章制度。堅持“管工程必須管安全”的原則,在工程建設工作的計劃、佈置、檢查、總結、評比的同時,計劃、佈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工作。

2 、各單位要根據施工安全的需要,建立、健全專案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3 、各單位要根據有關規定,制定工程建設期和年度安全目標、安全工作計劃、安全技術措施計劃,經專案安全生產委員會審議後,組織落實,並報企業主管部門備案。

4 、企業必須設立獨立的安全生產監督機構,配備必要的工作人員。

5 、專案安全生產委員會每季度應召開一次全體會議,研究解決專案安全工作方面的重大問題。每月召開一次安全生產例會,傳達上級安全檔案、會議精神,通報安全生產情況,檢查和佈置安全生產工作。

6 、企業和各單位在簽訂工程管理合同時,要將安全生產要求列入技術和商務條款中,要根據有關法規的要求,在合同中明確雙方應承擔的安全責任。

建築業專案的管理制度(精選8篇)2

第一條:為了控制或消除施工生產現場的不安全因素,防止因工傷亡事故的發生,保證各項施工生產任務安全順利地完成,根據國家及局有關規定和目前公路工程施工現場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於專案經理部所有部門及施工隊伍。

第三條:施工xx設計或施工方案中必須有針對性的安全技術措施。

1、所有公路工程專案的施工xx設計或施工方案,必須有單項的安全技術措施。沒有安全技術措施,工程不得進行施工。

2、安全技術措施必須依據國家和地方以及行業的有關安全技術標準制定。

3、安全技術措施必須全面,並具有針對性。要根據施工工程的結構特點、施工方法、施工機具裝置、作業環境、各類施工人員的素質等實際情況,明確具體地提出應採取的措施和注意事項。防止口號式、一般化。

4、施工現場需要的暫設電氣工程,必須納入施工xx設計之中。要有設計、有計劃、有平面佈置圖、有說明。

5、施工xx設計或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方案,由工程施工專案經理部的工程技術人員編制,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參與意見,並經過專案總工程師審批生效。

大型工程和新、難、險工程需報公司稽核批准。

第四條:特殊和危險性大的工程必須單獨編制安全技術措施方案。

1、xx、隧道、吊裝、水上和水下作業、深坑、滑模、搭設和拆除高大腳手架、橋架、挑架、掛籃等特殊架子、施工臨時便橋、碼頭等,在施工前必須編制單獨的安全技術措施方案。

2、單獨的安全技術措施方案,一定要有依據,嚴格標準,由計算、有詳圖、有說明、有審批。

3、特殊和危險性大的工程的安全技術措施,必須由公司總工程師指定的具備相應資格的工程技術人員進行編制,並經公司總工程師審批。

第五條:必須嚴格實行逐級安全技術交底制度。

1、各分項工程開工前,專案經理部的總工程師要將工程概況、施工方法、安全技術措施等情況,向工地負責人、各施工隊負責人進行詳細的書面交底,並向參加施工的全體從業人員進行現場交底。書面交底應一式三份,專案經理部的總工程師、工地負責人各執一份,另一份交專案經理部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專案經理部的總工程師、工地負責人要分別在每一份書面交底上做交底和接受交底的簽字。安全技術措施得以落實後,工地負責人必須請專案經理部的總工程師指派的工程技術人員和專職安全管理人員進行驗收,方準進行下一步施工。

2、兩個及以上施工隊或工種配合施工時,工地負責人要按工程進度定期或不定期地向各施工隊或工班負責人進行交叉作業的書面安全技術交底。

3、各施工隊負責人每天要向本隊的從業人員進行施工要求、作業環境的安全交底。工程量大、技術複雜、連續多天從事一項工作的要進行書面交底。

4、各級書面的交底書,要有交接時間、交接內容、交接人簽字。

5、各級書面的交底書,要按分項工程歸放在一起,以便備查。

建築業專案的管理制度(精選8篇)3

第一章 安全生產責任制

1 、 公司總經理安全生產責任制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及上級的有關安全生產的政策和法規,決定本單位的安全生產方針、目標和年度安全工作計劃,掌握公司安全生產動態,定期研究安全生產工作,對公司安全生產負全面領導責任。

(2) 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生產責任制。

(3) 組織制定公司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領導並支援安全管理及部門的監督檢查工作。

(4) 保證公司安全生產投入的有效實施。

(5) 督促、檢查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及時消除安全生產事故隱患。

(6) 組織制定並實施公司的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7) 及時、如實地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安全生產事故。

2 、 主管生產副總經理安全責任制

(1)對公司的勞動保護和安全生產負直接領導責任,管生產必須管安全,堅持安全生產“五同時”(計劃、佈置、檢查、總結、評比),要認真貫徹執行勞動保護和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令、法規和規章制度。

(2)建立健全公司各級管理人員的安全責任制度、安全文明生產體系,定期監督安全檢查和開展安全競賽活動,對職工進行安全及遵章守紀教育。

(3)負責安全技術措施的落實並監督實施,定期研究解決安全生產過程中的問題,督促全體職工做好本職工作,總結和推廣安全生產中的先進和科學的管理經驗。

(4)組織領導公司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生產檢查活動,及時解決施工中的安全生產問題。

(5)主持重大傷亡事故的調查分析,提出處理意見和改進措施,並監督實施。

3、 總工程師安全生產責任制

(1) 認真貫徹執行國家、行業安全方針、政策和安全技術標準規範,結合公司技術現狀,制訂貫徹實施的具體方案和公司目標,並檢查實施情況。

(2) 對各單位生產中的安全技術全面負責,對安全技術工作實行“五同時”(計劃、佈置、檢查、總結、評比),及時研究解決施工中存在的安全隱患。

(3) 負責組織審批施工組織設計,制定施工方案時要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使安全技術深入到各個施工環節,具有針對性強、實用效果好,達到科學高效、安全文明施工。

(4) 配合其他部門對職工進行安全技術培訓(特別對外來勞務人員的進場培訓),大力推動科技進步,不斷提高全員職工的安全技術水平和預防安全事故的能力。

(5) 組織制定公司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和特殊施工工藝的安全技術措施,並負責監督現場實施,同時有審查、修定不符合實際的安全要求及技術條例規程等責任。

(6)參加重大傷亡事故的調查,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分析事故原因,提出整改措施,檢查實施情況。

(7) 組織有關部門人員,定期和不定期地對各分公司、專案部安全生產綜合情況進行檢查(或抽查),針對查出的問題責成分公司、專案部限期整改。

4 、 工程部安全生產責任制

(1) 積極貫徹宣傳上級的各項安全規章制度,並監督檢查執行情況。

(2) 制定定期安全工作計劃和方針目標並負責貫徹實施。

(3) 協助領導組織安全活動和檢查,制定或修改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4) 開展危險預知活動,逐級建立定期的安全生產檢查活動,監督檢查,並每月在公司生產例會上彙報安全生產動態。

(5) 協助領導組織好定期和不定期綜合安全檢查工作,對查出的隱患,應立即處理。不能處理的,應當及時報告主管領導和公司有關負責人。檢查及處理情況應當記錄在案。

(6) 按照公司有關安全生產獎罰制度,及時向公司領導建議獎勵安全生產工作好的和處罰安全生產工作差的分公司、專案部,要有理由、事實和依據。

(7) 正確使用防暑降溫、防凍保護費用,確保按標準發放並進行監督。

(8) 參加因工傷亡事故調查,進行傷亡分析,並按規定及時上報。對傷亡事故和重大未遂事故提出處理意見。

(9)總結和推廣安全生產先進經驗。

5、 專案經理安全生產責任制

(1) 專案經理必須具備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對專案工程生產過程中的安全負全面領導責任。

(2) 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各項規章制度,結合專案工程特點及施工全過程情況,制定本專案工程各項安全生產管理辦法,設定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或配備專職安全管理人員。

(3) 專案部必須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保證從業人員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熟悉有關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合格的從業人員,不得上崗。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按國家有關規定經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方可上崗作業。

(4) 在組織專案工程施工時,根據工程特點確定安全工作的管理體系和人員,並明確各業務人員的安全責任和考核指標,支援、指導安全管理人員的工作。

(5)組織勞務人員進行上崗前的安全教育,要對本專案部人員的健康與安全負責,加強勞動保護工作,提高從業人員的自我保護意識。

(6)組織落實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各項安全技術措施,組織並監督專案工程施工中安全技術交底制度和裝置、設施驗收制度的實施。

(7)領導、組織施工現場進行定期的安全生產檢查,發現施工生產中存在的安全問題,要組織制定措施及時解決,對上級提出的安全生產與管理方面的問題要定時定人定措施予以解決。

(8) 發生事故要做好現場保護與搶救工作並及時上報,組織配合事故調查,認真落實制定的防範措施,吸取事故教訓。

6、專案技術負責人安全生產責任制

(1) 對專案工程生產經營中的安全生產負技術責任。

(2)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嚴格執行安全技術規程、規範、標準,結合本專案工程特點,主持專案工程的安全技術交底,並向從業人員如實告知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防範措施以及事故應急措施。

(3) 參加或組織編制施工組織設計,及施工方案,保證其可行性與針對性,並隨時檢查、監督、落實。

(4) 主持制定措施、施工計劃和季節性施工方案的同時,制定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並監督執行,及時解決執行中出現的問題。

(5) 專案工程應用新材料、新裝置、新技術、新工藝,要及時上報公司主管領導和工程部,經批准後方可實施,同時要組織上崗人員的安全技術培訓、教育,認真執行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與安全操作工藝要求,預防新工藝實施中可能造成的事故。

(6) 組織安全防護設施和裝置的驗收,發現裝置、設施的不正常情況應及時採取措施,堅決杜絕不符合標準要求的防護裝置、設施投入使用。

(7) 參加安全生產檢查,對施工中存在安全隱患,從技術方面提出整改意見和辦法。

(8) 參加配合工傷事故及重大未遂事故的調查,從技術上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防範措施意見。

7、施工員安全生產責任制

(1) 認真執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規定,對所管轄班組安全生產負有直接責任。

(2) 認真執行安全技術措施和安全操作規程,針對生產任務特點,向班組進行書面安全技術交底,並向從業人員如實告知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防範措施以及事故應急措施。履行簽字手續並對規程措施、交底要求、執行情況經常檢查,隨時糾正違章作業。

(3) 經常檢查各班組作業環境及各種裝置、設施的安全狀況,發現問題及時糾正解決,對重點、特殊部位施工,必須檢查作業人員及各種裝置、設施及技術狀況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合格後簽字驗收方能使用。嚴格執行安全技術交底,落實安全技術措施並監督其執行,做到不違章指揮。

(4) 定期不定期組織各班組學習安全技術操作規程,開展安全教育活動。接受安全部門或有關人員的安全監督檢查,及時組織整改存在的問題。

(5)發現因工傷亡及未遂事故要保護現場,立即上報。

8、 安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

(1) 積極貫徹和宣傳上級的各項安全規章制度,並監督檢查實施情況。

(2) 制定安全作業巡視計劃,進行方針目標管理,建立健全安全巡視記錄,對巡視中發現的安全問題,應當立即處理;本人不能處理的,應當及時報告工程有關負責人,並可以越級上報公司。檢查及處理情況應當記錄在案。

(3) 協助領導組織安全活動,制定安全制度。

(4) 對廣大職工進行安全教育,對特殊工種的培訓考核,辦理上崗證的複查工作。

(5) 參加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的會審,及時掌握施工現場安全資訊,預測事故發生的可能性,提出防範措施。

(6) 分析安全動態,提出改進意見,制止違章作業,排除安全隱患。

(7)鑑定專控勞動保護用品,並監督其勞保用品質量和正確使用。

(8)參加傷亡事故調查,進行傷亡事故統計和分析,對事故責任者提出處理意見。

9、 班組長安全生產責任制

(1) 認真遵守安全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根據本班組人員的技術、體系、思想等情況合理安排工作,做好安全交底,對本班組人員在生產中的安全、健康負責。

(2) 組織本班組職工學習本工種安全技術操作規程、規章制度,對新調入的工人進行現場安全教育。

(3) 作業前,要對本班組職工進行安全交底,虛心聽取工人的合理化建議,並及時向專案經理彙報。

(4) 有權對作業環境、機具、裝置、安全防護設施(作業區)等不符合安全規定的,提出整改意見,協助完善。

(5) 有權對違反安全紀律、違章作業、違反技術操作規程作業等人員進行批評、警告,有向上級報告的責任,領導班組文明生產,做到工完場清。

(6) 每天應組織進行一次班組自檢、互檢活動,做好記錄,檢查出的問題及時整改、糾正,並及時將有關較大安全隱患問題上報專案經理。

(7)發生因工傷亡及未遂事故要保護現場,立即上報。

第二章 安全生產檢查制度

1、公司每兩週對所建工程根據《建築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組織一次安全生產大檢查,查出隱患,下達整改通知書,制訂整改措施,次週二複查。專案工程連續兩次檢查、複查不合格,給予專案部3000元經濟處罰並停工限期整改。

2、各分公司、專案部、勞務公司要嚴格按照住建部建質【2008】91號《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機制及專職安全員配備辦法》要求配備專職安全員,如發現安全員配備不全給予1000元罰款,責令其配齊安全員。

3、 專案經理、安全員隨時隨地檢查指導安全生產工作,每週組織一次大檢查,發現安全隱患,及時整改,做好檢查、複查記錄。

4、 專案部督促施工班組要每天召開班前活動會,總結安全生產情況,分析正反兩方面的典型教育,安排安全生產注意事項,班前班後對作業環境安全狀況進行檢查。

5、施工現場每個工種在作業前都要對施工機具和作業環境進行自檢、互檢、交接檢活動。

第三章 安全教育與培訓制度

1、凡新工人入場必須經過公司、專案部、班組三級安全教育,合格後才能進入操作崗位。

2、公司組織架子工、電工、起重工、焊工、 起重機械司機及各種施工機械操作工人培訓學習,取得上崗證後方能上崗操作。

3、在採用新的生產方法、添置新裝置、調動新工人工作時,應對工人進行新的操作方法和新工種崗位的安全教育。

第四章 特種作業人員管理制度

1、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熟知本職工作和工作範圍、服從領導的安排和指揮。

2、特種作業人員在工作中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不得擅自把機械、機具交給無證人員使用,如有發現給予200元處罰;若由此發生安全事故,當事人賠償所有損失並給予當事人、安全員、專案經理500—2000元罰款。

3、特種作業人員必須在班前班後檢查本人所使用的機械、機具,並定期檢查,發現問題及時上報解決,嚴禁機械、機具帶病工作。

4、特種作業人員嚴禁酒後操作,如有發現給予當事人1000元處罰。

第五章 生產安全事故報告、調查處理制度

1、 根據國務院第493號令《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第一章第三條規定,安全生產事故一般分為以下等級:

(1)特大事故: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傷,或者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2)重大事故: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者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3)較大事故: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4)一般事故: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施工現場若發生以上安全事故,根據國家及寧夏回族自治區有關規定給予相應責任人一定數量的經濟處罰或追究其法律責任。

2、根據施工現場實際情況特制定:

(1)發生未造成人員死亡,直接經濟損失在10萬元—100萬元的安全事故。由直接責任人承擔所造成的損失,並給予總經理及相關責任人2000—10000元處罰,情節嚴重者追究其法律責任。

(2)發生未造成人員死亡,直接經濟損失在1萬元—10萬元的安全事故。直接責任人承擔所造成的損失,並給予公司安全負責人及相關責任人1000—5000元處罰,情節嚴重者追究其法律責任。

(3)發生未造成人員死亡,直接經濟損失在1萬元以下的安全事故。直接責任人承擔所造成的損失,並給予安全員、專案經理500—2000元處罰,情節嚴重者追究其法律責任。

3、傷亡事故發生後,保護好現場, 積極搶救傷者,立即書面上報公司。

4、公司組織有關人員對事故進行調查分析,查明原因,分清責任,制定防範措施,防止事故再發生。

5、對事故的處理,堅持“四不放過”原則,即:原因不查清不放過;不採取改進措施不放過;責任人和職工群眾不受到教育不放過;對事故有關領導和責任人不查處不放過。

6、對發生傷亡事故隱瞞不報或虛報的分公司、專案部、勞務公司,要根據情節輕重給予相應的處罰。

第六章 門 衛 制 度

1、門衛人員不得監守自盜。

2、門衛人員對進、出場材料、機械車輛進行檢查並做好出入登記。

3、門衛人員對進場人員要求必須佩戴安全帽。

第七章 消防保衛制度

1、 建立消防保衛組織,配備義務消防隊員,定期進行教育培訓。

2、提高認識,突出重點,落實責任,分工到人。

3、施工現場滅火器的配備

(1)、一般設施區每100平方米配備兩個10L滅火器,大型臨時設施總面積超過1200平方米的,應備有專供消防用的太平桶、積水桶(池)、黃砂池等器材設施;周圍不得堆放物品。

(2)、臨時木工間、油漆間、機具間等,每25平方米應配置一個種類合適的滅火器;危險品倉庫應配備足夠數量、種類的滅火器。

(3)、倉庫或材料堆場內,應根據滅火物件的特性、分組佈置酸鹼、泡沫、清水、二氧化碳等滅火器,每組滅火器不應少於四個,每組滅火器之間的距離不應大於30m。

(4)、各工種要嚴格按照以下防火要求進行作業,施工中發現不按要求操作造成安全事故,事故責任人賠償所有損失並給予2000元—5000元處罰。

電 工

(1)、電工應經過專門培訓,掌握安裝與維修的安全技術,並經過考試合格後,方準獨立操作。

(2)、施工現場暫設線路、電氣裝置的安裝與維修應執行《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範》。

(3)、各種電氣裝置或線路,不應超過安全負荷,並要牢靠、絕緣良好和安裝合格的保險裝置,嚴禁用銅絲,鐵絲等代替保險絲。

(4)、放置及使用易燃液體、氣體的場所,應採用防爆型電氣裝置及照明燈具。

(5)、定期檢查電氣裝置的絕緣電阻是否符合規定,發現隱患,應及時排除。

(6)、配電盤內應保持清潔乾燥,嚴禁在附近吸菸、生火及儲存與配電無關的物品。

(7)、電氣裝置和線路應經常檢查,發現可能引起火花、短路、發熱和絕緣損壞等情況時,必須立即修理。

(8)、 電氣裝置應安裝在乾燥處,各種電氣裝置應有妥善的防雨、防潮設施。

(9)、雨季前檢查避雷裝置,避雷針接點要牢固,電阻不應大於10歐姆。

倉庫保管員

(1)、熟悉存放物品的性質、儲存中的防火要求及滅火方法,要嚴格按照其性質、包裝、滅火方法、儲存防火要求和密封條件等分別存放。性質相牴觸的物品不得混存在一起。

(2)、嚴格按照“五距”儲存物資。即垛與垛之間不小於1m;垛與牆間距不小於0.5m;垛與樑、柱的間距不小於0.3m;垛與散熱器、供暖管道的間距不小於0.3m;照燈具垂直下方與垛的水平間距不得小於0.5m。

(3)、庫存物品應分類、分垛儲存,主要通道的寬度不小於2m。

(4)、露天存放的物品應分類、分堆、分組和分垛,並留出必要的防火間距,甲、乙類桶裝液體,不宜露天存放。

(5)、物品入庫前應進行檢查,確定無火種等隱患後,方准入庫。

(6)、庫房門窗等應當嚴密,物資不能儲存在預留孔洞的下方。

(7)、庫房內照明燈具不準超過60W,並做到人走斷電、鎖門。

(8)、庫房內嚴禁吸菸和使用明火。

(9)、庫房管理人員在每日下班前,應對經管的庫房巡查一遍,確認無火災隱患後,關好門窗,切斷電源後方準離開。

(10)、隨時清掃庫房內的可燃材料,保持地面清潔。嚴禁在倉庫內兼設辦公室、休息室或更衣室、值班室以及各種加工作業等。

雨季、夏季施工中電器裝置

(1)、雨季施工來到之前,應對每個配電箱、用電裝置進行一次檢查,都必須採取相應的防雨措施,防止因短路造成起火事故。在雨季要隨時檢查有樹木地方電線的情況,及時改變線路的方向或砍掉離電線過近的樹枝。

(2)、雨季之前,對避雷裝置進行一次全面檢查,並用儀器進行搖測,發現問題及時解決,使避雷裝置處於良好狀態。

(3)、電石、乙炔氣瓶氧氣瓶、易燃液體等應在庫內或棚記憶體放,禁止露天存放,防止因受雷雨、日晒發生起火事故。

(4)、生石灰、石灰粉的堆放應遠離可燃材料,防止因受潮或雨淋產生高熱引起周圍可燃材料起火。稻草、草簾、草袋等堆垛不宜過大,垛中應留通氣孔,頂部應防雨,防止因受潮、遇雨發生自燃。

(5)、明火作業要嚴格審批手續,發現火情,立即撥打119報警,並積極組織人員撲救。任何個人或施工班組不經過專案部批准擅自進行明火作業造成安全事故,事故責任人賠償所有損失並給予xxx元處罰。

第八章 廁所衛生管理規定

1、施工現場要按規定設定廁所,廁所的合理設定方案如下:

廁所的設定要離食堂30米以外,屋頂牆壁要嚴密,門窗齊全有效,便槽內鋪設瓷磚。廁所要有專人管理,應有化糞池,嚴禁將糞便直接排入下水道或河流溝渠中,露天糞池必須加蓋。

2、廁所定期清掃,設專人天天沖洗打掃,做到無積垢、垃圾及明顯臭味,並應有洗手水源,市區工地廁所要有水衝設施保持廁所清潔衛生。如每次檢查時發現廁所不乾淨給予專案經理200元罰款。

3、廁所滅蠅蛆措施:廁所按規定採取沖水或加蓋措施,定期打藥或撒白灰粉,消滅蠅蛆。

第九章 食堂衛生管理規定

1、食堂距離廁所、拉圾及其他產生有毒、有害物的場所30m以外,並做到四周場地平整、清潔、無汙。

2、食堂內設定通風、排氣和汙水排放設施。

3、食堂外牆面,抹灰刷白,內牆面區域性貼面磚,抹水泥地面,安裝紗門窗。

4、生熟食品分開並設有標記,有防蠅設施,室內餐具放置有序,並及時消毒。

5、食堂要有食品衛生許可證,飲食人員必須穿戴工作服保持個人衛生,飲食和生活管理人員每年進行一次健康查體,持衛生防疫部門發的健康合格證上崗。

第十章 醫療保健制度

1、組織、配合有關部門對職工進行體格普查,對特殊作業人員要定期檢查。

2、對防暑降溫藥品要保證及時供應,並檢驗清涼飲料衛生狀況。

3、協助技術部門做好塵毒、噪聲的防治。

4、發生工傷事故要積極搶救治療,向事故調查組提供傷勢情況和歇工日數。

第十一章 治安保衛制度

為了維護工地治安,確保工地材料不丟失和保證正常施工,特制訂以下制度:

1、專案部成立治安綜合治理領導小組,以專案經理為組長,專案安全員為副組長,其它管理人員及班組長為組員。

2、專案經理從整體上抓好本專案的治安綜合治理,確保專案部正常生產,各班組長具體負責本班組的治安保衛工作,搞好班組的安全生產。專案安全員及其它管理人員監督管理施工現場與周圍環境的治安保衛工作。

3、領導小組每天對工地進行治安巡邏值班。

4、對外來人員進行登記。

5、建立聯防體系,與當地派出所聯絡,搞好治安,確保工地材料不丟失、人員不受到傷害。

第十二章 施工防塵、防噪音及不擾民措施

1、遵守國家有關環境保護的法律規定,採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現場的各種粉塵、廢水、固體廢棄物及噪聲對環境的汙染和危害。

2、施工汙水泥漿不得溢流到臨街路面,應妥善處理泥漿水,不得將有沉澱的汙水直接排入城市排水設施和河流。

3、除設有符合規定的裝置外,不得在工地現場融瀝青或燒油氈,油漆等產生有毒氣體的物質。

4、不準從高處向下拋撒建築垃圾,控制施工過程中揚塵、禁止將有毒廢棄物作土方回填。

5、在市區內施工,對產生噪音振動的施工機械,採取有效的措施,減少噪聲擾民,夜間二十二時後,未經有關部門批准禁止使用噪聲大的施工機械。

6、施工車輛(機具)駛出工地必須進行清掃沖洗乾淨,不得汙染馬路,運輸散體材料、流體材料或清運垃圾等不得撒漏飛揚汙染市容,建築垃圾運到規定的地點卸放。

建築業專案的管理制度(精選8篇)4

裝飾工程專案安全管理貫穿於施工的全過程,交於各項專業技術管理。其重點是進行人的不安全行為與物的不安全狀態的控制。主要包括以下幾項內容。

一、落實安全生產製度,實施責任

1、建立各級安全生產責任制度,明確各級人員的安全責任。抓制度落實、抓責任落實,定期檢查安全責任落實情況。

2、建立、完善以專案經理為首的安全責任領導組織。有組織有領導的開展安全管理活動,承擔組織、領導安全生產的責任。

3、施工專案應通過監察部門的安全生產資質審查,並得到認可。

4、施工專案負責施工生產中物的狀態審驗與認可,承擔物的狀態漏驗、失控的管理責任。接受由此而出現的經濟損失。

5、一切管理、操作人員均需與施工專案簽定安全協議,向施工專案做出安全保證。

6、安全生產責任落實情況的檢查,應認真、詳細的記錄,作為分配、補償的原始資料之一。

二、專案安全員安全教育與訓練

1、一切管理、操作人員應具有一定的基本條件與較高的素質。

2、安全教育、訓練。

3、全教育的內容碎實際需要而確定。

a、新工人入場前應完成三級安全教育。

b、結合施工生產的變化,適時進行安全知識教育。

c、結合生產組織安全技能訓練,幹什麼訓練什麼,反覆訓練,分步驗收。

d、採用新技術,使用新裝置、新材料,推行新工藝之前,應對有關人員進行安全知識教育。

4、加強教育管理,增強安全教育效果

a、教育內容全面,突出重點,系統性強,抓住關鍵反覆教育;

b、反覆實踐,養成自覺採用安全操作方法的習慣;

c、使每個受教育的人,瞭解自己的學習成果。

d、告訴受教育者怎樣做才能安全,而不是不應該做什麼;

e、獎勵促進,鞏固學習成果;

三、安全檢查

安全檢查是發現不安全行為和不安全狀態的重要途徑;是消除事故隱患,落實整改措施,防止事故傷害,改善勞動條件的重要方法。

安全檢查的形式有普遍檢查、專業檢查和季節性檢查三種。

四、安全管理要點:

1、裝飾工程施工多發事故:

a、火災;

b、觸電;

c、物體打擊;

d、機械傷害;

e、高處墜落。

2、安全用火要求及防火措施:

a、現場要有明顯的防火宣傳標誌,每日對職工進行一次治安、防火教育,培訓義務消防隊。定期組織保衛、防火工作檢查,建立保衛、防火工作檔案;

b、施工現場要配備足夠的消防器材,並做到佈局合理,經常維護、保養,採取防凍措施,保證消防器材靈敏有效;

c、電工、焊工從事電氣裝置安裝和電、氣割作業,要有操作證和用火證。動火前,要清除附近易燃物,配備看火人員和滅火用具。用火證當日有效。動火地點變換,要重新辦理用火證手續;

d、使用電氣裝置和易燃易爆物品,必須採取嚴格的防火措施,指定防火負責人,配備滅火器材,確保施工安全;

e、施工材料的存放、保管,應符合防火安全要求,庫房應用非燃材料搭建,易燃易爆物品,應專庫儲存,分類單獨存放,保持通風,用電符合防火規定,不準在工程內、庫房內調配油漆、稀料;

f、工程內不準作為倉庫使用,不準存放易燃易爆、可燃材料,因施工需要進入工程內的可燃材料,要根據工程計劃限量進入並採取可靠的防火措施。工程內不準住人,特殊情況需要住人的,要報上級機關批准並與建設單位簽訂協議,明確管理責任;

g、施工現場嚴禁吸菸。必要時,應設防火措施的吸菸室;

現場明火管理:

1、場生產、生活用火均應經主管消防的領導批准,使用明火要遠離易燃物,並備有消防器材。使用無齒鋸,需開具用火許可證;

2、電、氣焊工作人員均應受專門培訓,持證上崗。作業前辦理用火手續,並配備適當的看火人員,隨身攜帶滅火器具;

3、及時清理施工現場,做到工完場清;

4、油漆施工注意通風,嚴禁煙火,防止靜電起火和工具碰撞打火。

防止物體打擊及高空墜落的措施:

1、止物體打擊事故的措施:

a、進入現場的人員戴安全帽;

b、高空作業的人員應有工具袋,零件、螺栓、螺母隨手放入工具袋,嚴禁向下拋擲物品;

2、防止機械傷害事故要點

a、圓鋸的傳動部分應裝防護罩。

b、砂輪機應使用單向開關,砂輪需裝不少於108°的防護罩和牢固的工件托架。

建築業專案的管理制度(精選8篇)5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對公司財務的領導,理順公司本部與工程專案部的財務關係,明確其各自的工作職責和管理許可權,根據公司建立“大財務” 的基本思路,特制定工程專案財務管理暫行規定。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公司本部及各工程專案部。

第二章 機構與職責

第三條 財務機構設定:

(一)公司設財務部,負責全公司財務工作管控;

(二)各工程專案部設相應財務機構,負責所在專案財務工作;

(三)各工程專案部財務機構人員由公司統一委派,並接受所在專案部行政領導和公司財務部業務指導、監督、檢查。

第四條 公司財務部管理職責:

(一)負責擬定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制度和流程,健全公司財務控制體系;

(二)負責公司本部會計核算和財務報表編制工作;

(三)負責公司資金排程和管理,根據需要對專案部資金進行排程 ;

(四)負責擬定、稽核專案融資方案和相關檔案, 並組織實施;

(五)負責公司金融風險,建立財務風險管理和風險預警機制,控制公司財務風險;

(六)負責擬定公司資產管理和處置辦法並參與實施,稽核專案部資產處置方案;

(七)負責公司稅收籌劃和處理工作,協助專案部處理相關稅務事宜;

(八)負責財務分析,為決策提供支援;

(九)負責外派專案會計的管理,指導下屬專案部的財務工作。

第五條 公司各工程專案部財務機構管理職責:

(一)執行公司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制度和流程;

(二)負責本專案部的財務會計工作,保證完成各項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工作;

(三)根據本專案部生產經營情況,正確設立會計賬薄、稽核各項收支,按會計制度規定處理會計業務,使專案部的各種報表、帳簿、憑證內容真實、數字準確、手續完備;

(四)配合審計單位做好每個基建專案的審計工作,及時提供各種資料及資料;

(五)做好經濟合同的財務管理,定期與供應單位,分包單位、建設單位核對往來賬目,()及時、準確收支貨款、工程分包款、人工費、工程預付款、工程進度款;

(六)進行財產物資管理,做好財產保全工作;

(七)負責營業稅及相關稅費的納稅申報和繳納;

(八)及時處理財務工作相關事宜。

第三章 資金與計劃

第六條 工程專案部資金主要來源:

(一)建設單位撥付的工程備料款及工程進度預付款;

(二)建設單位撥付的工程結算款;

(三)應付未付款項;

(四)公司本部撥付及內部單位的往來資金;

(五)其它來源。

第七條 工程專案部資金主要用於支付下列款項:

(一)工程用物資、裝置的採購;

(二)職工工資及福利;

(三)工程人工費;

(四)繳納稅費;

(五)規定的各種應上交款項;

(六)支付固定資產修理費用。

第八條 工程專案部如需開設銀行帳戶,必須報經公司財務部門稽核和總經理批准,嚴格按規定履行手續;同時,建立健全貨幣資金管理制度,嚴格遵守國家規定的現金管理制度和銀行結算紀律,建立嚴密的內部牽制制度和保密制度。否則不得擅自開設任何形式的銀行賬戶。

第九條 工程專案部的資金,由公司統一管理,其調配權屬公司,工程專案部實現的合同收入結算後統一匯入公司指定帳戶。資金運用要嚴格執行公司有關的資金管理規定。

第十條 工程專案部不設立現金庫,其現金支出在出納臨時結算卡(個人賬戶)中開支。需要用現金支付的零星支出,按實際報銷金額劃入出納臨時結算賬戶,該臨時結算賬戶不留餘額。

第十一條 工程專案部要定期編制財務資金計劃,實行資金按計劃管理。未列入計劃的工程支出,未經本部批准不得列支。

第四章 成本與稅費

第十二條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法規和公司費用開支標準,嚴格劃清成本開支界限,間接費開支要嚴格執行公司的有關費用開支辦法,並如實在專案成本中列支。

第十三條 材料採購必須嚴格執行公司有關物資的管理制度,做好工地餘料盤點工作。採用移動平均法,購入後被領用的工具、器具及辦公用品等低值易耗品,在領用時必須履行物資保管責任轉移的相關手續,領用後轉入工程成本,並做好物資管理臺賬。

第十四條 專案部要設定存貨實物賬,建立存貨計量、驗收、入庫、出庫、盤點、對賬制度,賬、卡、物必須相符,盤盈、盤虧要按規定處理。專案會計在月末稽核庫管員編制的材料購銷存明細表後,再編報材料購銷存彙總表送交公司財務部。存貨計入成本要以出庫單(領料單)和存貨成本分配表為原始憑證。

第十五條 根據需要配備的各類施工機械裝置,必須建立固定資產帳卡及臺帳,做到帳卡相符、帳實相符。所配備的機械裝置按規定足額提取折舊費。調入的機械裝置,及時辦理交接手續。專案部對機械裝置等固定資產只有使用、管理權,沒有所有權,不得擅自出租、出借或用於抵押和經濟擔保。

第十六條 對於工程專案一次性使用,完工後拆除的臨時設施,應由專案部自行建造,其費用由專案成本負擔。對於週轉性費用的臨時設施(如活動房屋等),其攤銷費用由專案成本負擔。工程完工後能及時回收保管的,按公司規定報批後處置。

第十七條 營業稅及其附加費由專案部按規定在工程所在地計繳。

第五章 清算與監督

第十八條 工程專案部在工程完工解散之前,應對各債權、債務和往來款項清算完畢。對竣工時仍清算不完的,提出處理意見並報經公司主要領導同意後轉公司繼續清理。

第十九條 工程專案部解散時剩餘財產物資按以下原則處理:

(一)自購的固定資產調公司管理,調入的固定資產移交原調出單位或調入公司,交接雙方應及時辦理驗收交接手續;

(二)購置的辦公用品等低值易耗品,由工程部研究處理意見並辦理調撥、報廢、變賣等手續;

(三)剩餘材料及其他物資按質論價處理,發生的損益由工程部負擔;

(四)專案部對準備處理的剩餘財產物資必須經過材質、技術鑑定,確定處理價格,填制鑑定清冊交工程部門辦理,任何人不得擅自處理。

第二十條 工程竣工後,編制竣工決算,協助建設單位向接管單位辦理固定資產移交手續。同時對該專案的財務狀況、工作質量等進行一次全面的分析和總結。

第二十一條 對確實在短期內無法處理的遺留問題,工程部應向公司專題處理報告,經公司決定同意後轉公司處理。

第二十二條 妥善保管財務會計資料並按檔案管理的規定及時辦理會計檔案的立卷歸檔工作。工程專案部解散時,會計檔案移交給公司檔案部門。

第二十三條 工程專案部必須遵守國家財經紀律,不斷提高財務管理水平,主動接受公司財務監察和審計監督。

第六章 財務報告

第二十四條 工程專案部主辦會計應於每月21日結賬,並於每月26日前回公司對賬,將當月核算原始資料移交本部主管會計人員。

第二十五條 工程專案部應於每月26 日前按統一格式向公司財務部報送財務月報,包括“資產負債表”、“工程成本明細表”、“材料收、發、存明細表”、“現金收支月報表”、“債權、債務月報表” 等,並於每週末報送現金收支週報表。財務報表一經確定,不能隨意修改。

第二十六條 工程專案部應於每季尾月末、每年12 月末和工程決算後向公司報送財務決算報告(報表的種類與每月報送的報表種類相同) 並附相應的財務說明書。說明書應重點說明生產經營狀況,資金增減和週轉情況,成本狀況,財產物資變動,工程結算以及對財務狀況變動有重大影響的事項。工程專案部每季進行經濟活動分析。

第七章 附則

第二十七條 本規定由財務部草擬,行政人力資源部、工程部、合同成本部共同修訂。

第二十八條 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施行,解釋權歸公司財務部門。

建築業專案的管理制度(精選8篇)6

1、專案成立安全領導小組,專案經理為小組組長,施工隊隊長、安質工程師為副組長,各施工隊安全員為組員,協助專案經理監督、檢查日常安全生產。

2、經理部及各施工隊必須經常性的組織職工學習安全生產的有關知識、檔案,每月至少一次,並做好文字記錄。

3、參加施工的所有人員必須進行上崗前的安全教育,經考試合格後,方可上崗作業。

4、專案經理、安質工程師和各施工隊每月組織一次全面的安全的檢查,檢查的重點是防機械傷人、防觸電、防火災、防洪、爆破物品等。特別是本工程位於林區施工,應非常注意防火。進場施工人員嚴禁吸菸,嚴禁在林區明火,防止引起森林火災。對查出的事故隱患及事故苗頭,有關部門要制定計劃,限期整改。

5、進場作業人員必須遵守勞動安全紀律,戴好安全帽,高空作業必須系安全帶,嚴禁穿硬底鞋、拖鞋、高跟鞋或赤腳進入施工現場:女工不得穿裙子上班作業,非工作人員不得隨意進入施工現場,爆破警戒區。

6、施工各現場必須設定各種防護設施,安全標誌。

7、發生傷亡事故後,應當保護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立即報告專案經理或有關領導,採取措施,組織搶救,防止事故擴大,儘量避免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8、在專案安全生產工作中,專案部將對安全生產班組和個人給予表揚和獎勵,對安全事故責任人按有關條例進行處罰,對違反施工現場安全管理的人員處以50~100無的罰款。對造成重大財產損失和人員傷亡的,將直接追究肇事者的經濟和法律責任,追究施工隊負責人的領導責任。

建築業專案的管理制度(精選8篇)7

安全管理是為施工專案實現安全生產開展的管理活動。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重點是進行人的不安全行為與物的不安全狀態的控制,落實安全管理決策與目標,以消除一切事故,避免事故傷害,減少事故損失為管理目的。

一、落實安全責任、實施責任管理

施工專案經理部承擔控制、管理施工生產進度、成本、質量、安全等目標的責任。因此,必須同時承擔進行安全管理、實現安全生產的責任。

1、建立、完善以專案經理為首的安全生產領導組織,有組織、有領導的開展安全管理活動。承擔組織、領導安全生產的責任。

2、建立各級人員安全生產責任制度,明確各級人員的安全責任。抓制度落實、抓責任落實,定期檢查安全責任落實情況,及時報告。

①專案經理是施工專案安全管理第一責任人。

②各級職能部門、人員,在各自業務範圍內,對實現安全生產的要求負責。

③全員承擔安全生產責任,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從經理到工人的生產系統做到縱向到底,一環不漏。各職能部門、人員的安全生產責任做到橫向到邊,人人負責。

3、施工專案應通過監察部門的安全生產資質審查,並得到認可。

一切從事生產管理與操作的人員、依照其從事的生產內容,分別通過企業、施工專案的安全審查,取得安全操作認可證,持證上崗。

特種作業人員、除經企業的安全審查,還需按規定參加安全操作考核;取得監察部核發的《安全操作合格證》,堅持“持證上崗“。施工現場出現特種作業無證操作現象時,施工專案必須承擔管理責任。

4、施工專案經理部負責施工生產中物的狀態審驗與認可,承擔物的狀態漏驗、失控的管理責任,接受由此而出現的經濟損失。

5、一切管理、操作人員均需與施工專案經理部簽定安全協議,向施工專案經理部做出安全保證。

6、安全生產責任落實情況的檢查,應認真、詳細的記錄,做為分配、補償的原始資料之一。

二、安全教育與訓練

進行安全教育與訓練,能增強人的安全生產意識,提高安全生產知識,有效的防止人的不安全行為,減少人失誤。安全教育、訓練是進行人的行為控制的重要方法和手段。因此,進行安全教育、訓練要適時、宜人,內容合理、方式多樣,形成制度。組織安全教育、訓練做到嚴肅、嚴格、嚴密、嚴謹,講求實效。

1、一切管理、操作人員應具有基本條件與較高的素質:

①具有合法的勞動手續。臨時性人員須正式簽定勞動合同,接受入場教育後,才可進入施工現場和勞動崗位。

②沒有痴呆、健忘、精神失常、顛癇、腦外傷後遺症、心血管疾病、暈眩、以及不適於從事操作的疾病。

③沒有感官缺陷,感性良好。有良好的接受、處理、反饋資訊的能力。

④具有適於不同層次操作所必須的.文化。

⑤輸入的勞務,必須具有基本的安全操作素質。經過正規訓練、考核,輸入手續完善。

2、安全教育、訓練的目的與方式。安全教育、訓練包括知識、技能、意識三個階段的教育。進行安全教育、訓練,不僅要使操作者掌握安全生產知識,而且能正確、認真的在作業過程中,表現出安全的行為;安全知識教育,使操作者瞭解、掌握生產操作過程中,潛在的危險因素及防範措施;安全技能訓練,使操作者逐漸掌握安全生產技能,獲得完善化、自動化的行為方式,減少操作中的失誤現象。

3、安全教育的內容隨實際需要而確定

①新工人入場前應完成三級安全教育。對學徒工、實習生的入場三級安全教育,重點偏重一般安全知識,生產組織原則,生產環境,生產紀律等。強調操作的非獨立性。對季節工、農民工三級安全教育,以生產組織原則、環境、紀律、操作標準為主。

②結合施工生產的變化、適時進行安全知識教育。

③安全意識教育的內容不易確定,應隨安全生產的形勢變化,確定階段教育內容。可結合發生的事故,進行增強安全意識,堅定掌握安全知識與技能的信心,接受事故教訓教育。

④受季節、自然變化影響時,針對由於這種變化而出現生產環境、作業條件的變化進行的教育,其目的在於增強安全意識,控制人的行為,儘快地適應變化,減少人失誤。

⑤採用新技術,使用新裝置、新材料,推行新工藝之前,應對有關人員進行安全知識、技能、意識的全面安全教育,激勵操作者實行安全技能的自覺性。

4、加強教育管理,增強安全教育效果

①教育內容全面,重點突出,系統性強,抓住關鍵反覆教育。

②反覆實踐。養成自覺採用安全的操作方法的習慣。

③使每個受教育的人,瞭解自己的學習成果。鼓勵受教育者樹立堅持安全操作方法的信心,養成安全操作的良好習慣。

④告訴受教者怎樣做才能保證安全,而不是不應該做什麼。

⑤獎勵促進,鞏固學習成果。

5、進行各種形式、不同內容的安全教育,都應把教育的時間、內容等,清楚的記錄在安全教育記錄本或記錄卡上。

三、安全檢查

安全檢查是發現不安全行為和不安全狀態的重要途徑。是消除事故隱患,落實整改措施,防止事故傷害,改善勞動條件的重要方法。

安全檢查的形式有普遍檢查,專業檢查和季節性檢查。

1、安全檢查的內容主要是查思想、查管理、查制度、查現場、查隱患、查事故處理。

①施工專案的安全檢查以自檢形式為主,是對專案經理至操作,生產全部過程、各個方位的全面安全狀況的檢查。檢查的重點以勞動條件、生產裝置、現場管理、安全衛生設施以及生產人員的行為為主。發現危及人的安全因素時,必須果斷的消除。

②各級生產組織者,應在全面安全檢查中,透過作業環境狀態和隱患,對照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檢查對安全生產認識的差距。

③對安全管理的檢查,主要是:安全生產是否提到議事日程上,各級安全責任人是否堅持

“五同時“;業務職能部門、人員,是否在各自業務範圍內,落實了安全生產責任。專職安全人員是否在位、在崗;安全教育是否落實,教育是否到位;工程技術、安全技術是否結合為統一體;作業標準化實施情況;安全控制措施是否有力,控制是否到位,有哪些消除管理差距的措施;事故處理是否符合規則,是否堅持

“四不放過“的原則。

2、安全檢查的組織

①建立安全檢查制度,按制度要求的規模、時間、原則、處理、報償全面落實。

②成立由第一責任人為首,業務部門、人員參加的安全檢查組織。

③安全檢查必須做到有計劃,有目的,有準備、有整改,有總結,有處理。

3、安全檢查的準備

①思想準備。發動全員開展自檢,自檢與制度檢查結合,形成自檢自改,邊檢邊改的局面。使全員在發現危險因素方面得到提高,在消除危險因素中受到教育,從安全檢查中受到鍛練。

②業務準備。確定安全檢查目的、步驟、方法。成立檢查組,安排檢查日程。分析事故資料,確定檢查重點,把精力側重於事故多發部位和工種的檢查。

規範檢查記錄用表,使安全檢查逐步納入科學化、規範化軌道。

4、安全檢查方法。常用的有一般檢查方法和安全檢查表法。

①一般方法。常採用看、聽、嗅、間、測、驗、析等方法。

看:看現場環境和作業條件,看實物和實際操作,看記錄和資料等。

聽:聽彙報、聽介紹、聽反映、聽意見或批評,聽機械裝置的運轉響聲或承重物發出的微弱聲等。

嗅:對揮發物、腐蝕物、有毒氣體進行辨別。

問:評影響安全問題,詳細詢問,尋根究底。

查:查明問題、查對資料、查清原因,追查責任。

測:測量、測試、監測。

驗:進行必要的試驗或化驗

析:分析安全事故的隱患、原因。

②安全檢查表法。是一種原始的、初步的定性分析方法,它通過事先擬定的安全檢查明細表或清單,對安全生產進行初步的診斷和控制。

安全檢查表通常包括檢查專案、內容、回答問題、存在間題、改進措施、檢查措施、檢查人等內容。

5、安全檢查的形式

①定期安全檢查。指列入安全管理活動計劃,有較一致時間間隔的安全檢查。定期安全檢查的週期,施工專案自檢宜控制在7~10天。班組必須堅持日檢。季節性、專業性安全檢查,按規定要求確定日程。

②突擊性安全檢查。指無固定檢查週期,對特別部門、特殊裝置、小區域的安全檢查,屬於突擊性安全檢查。

③特殊檢查。對預料中可能會帶來新的危險因素的新安裝的裝置、新採用的工藝、新建或改建的工程專案,投入使用前,以“發現“危險因素為專題的安全檢查,叫特殊安全檢查。

特殊安全檢查還包括,對有特殊安全要求的手持電動工具,電氣、照明裝置,通風裝置,有毒有害物的儲運裝置進行的安全檢查。

6、消除危險因素的關鍵。安全檢查的目的是發現、處理、消除危險因素,避免事故傷害,實現安全生產。消除危險因素的關鍵環節,在於認真的整改,真正的、確確實實的把危險因素消除。對於一些由於種種原因而一時不能消除的危險因素,應逐項分析,尋求解決辦法,安排整改計劃,儘快予以消除。

安全檢查後的整改,必須堅持“三定“和“不推不拖“,不使危險因素長期存在而危及人的安全。

“三定”指的是對檢查後發現的危險因素的消除態度。三定即定具體整改責任人;定解決與改正的具體措施,限定消除危險因素的整改時間。在解決具體的危險因素時,凡借用自己的力量能夠解決的,不推拖、不等不靠,堅決的組織整改。自己解決有困難時,應積極主動尋找解決的辦法,爭取外界支援以儘快整改。不把整改的責任推給上級,也不拖延整改時間,以儘量快的速度,把危險因素消除。

四、作業標準化

在操作者產生的不安全行為中,由於不知正確的操作方法,為了乾的快些而省略了必要的操作步驟,堅持自己的操作習慣等原因所佔比例很大。按科學的作業標準規範人的行為,有利於控制人的不安全行為,減少人失誤。

1、制定作業標準,是實施作業標準化的首要條件

①採取技術人員、管理人員、操作者三結合的方式,根據操作的具體條件制定作業標準。堅持反覆實踐、反覆修訂後加以確定的原則。

②作業標準要明確規定操作程式、步驟。怎樣操作、操作質量標準、操作的階段目的、完成操作後物的狀態等,都要做出具體規定。

③儘量使操作簡單化、專業化,儘量減少使用工具、夾具次數,以降低操作者熟練技能或注意力的要求。使作業標準儘量減輕操作者的精神負擔。

④作業標準必須符合生產和作業環境的實際情況,不能把作業標準通用化。不同作業條件的作業標準應有所區別。

2、作業標準必須考慮到人的身體運動特點和規律,作業場地佈置、使用工具裝置、操作幅度等,應符合人機學的要求。

①人的身體運動時,儘量避開不自然的姿勢和重心的經常移動,動作要有連貫性、自然節奏強。如,不出現運動方向的急劇變化;動作不受限制;儘量減少用手和眼的操作次數;肢體動作儘量小。

②作業場地佈置必須考慮行進道路、照明、通風的合理分配,機、料具位置固定,作業方便。

1、專案部應對進場人員進行全員安全培訓和安全教育,每週應有一次安全例會,做到安全教育警鐘長鳴。

2、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戴安全帽,不戴安全帽每人罰款50元,現場5人以上不戴安全帽,對專案部加罰500元;高空作業(2米以上)必須系安全帶,違者每人罰款50元,責任主管部門未提供安全帶的,對責任主管部門加罰300元。

3、參加施工人員,嚴禁酒後作業,如有違者每發現一次罰款100元。

4、電工、焊工、架子工、機械工及場區內機動車輛司機等特殊工種必須持證操作,違者罰款50元/人次。

5、嚴禁穿拖鞋、高跟鞋等進入施工現場,違者罰款50元。

6、臨時施工用電,應在電源總開關處設觸電保護器或漏電開關,電氣裝置金屬外殼必須有可靠的接零或接地裝置,如發現有一項不符合用電要求的,每項罰款100元;現場架空線路對地距離不低於3米,不允許將電線綁在鋼腳手架上,違者罰款100元。

7、電線、電纜等必須由專職值班電工裝設,不允許私拉亂扯;必須使用符合規定的保險絲,禁止用鋼絲、鋁絲代替保險絲,違者罰款50元。

8、使用移動電氣裝置,操作者必須戴絕緣手套,穿膠底鞋,必要時應有輔助拖線,否則罰款50元。

9、嚴禁乘坐捲揚機吊盤或吊藍上、下人,違者對操作者和乘坐者各罰款100元。

10、木工、機械轉動部分必須有防護罩,圓盤機上有防護罩殼,平刨必須有護手裝置,否則罰款50元。

11、禁止高空向下拋扔任何物品,否則罰款200元,如出現事故,並追究責任人的一切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12、禁止施工工地燒電爐或燒木材,發現一次罰款100元。

13、建築物的出入口應搭設長3~6米寬於出入口通道兩側各1米的雙層防護棚,層間距不小於500mm,非出入口處及通道兩側應嚴密封閉;捲揚機、攪拌機必須設防雨、防砸的操作棚;現場施工機械必須懸掛安全操作規程。

14、禁止施工人員違章作業,違章指揮,若發現經勸阻不改者,發現一次罰款200~500元。

建築業專案的管理制度(精選8篇)8

第一章 總論

第一條為了規範公司專案部財務核算、便於公司成本控制和績效考核工作的開展,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公司承攬的工程專案實行扁平化垂直管理,專案部配備的財務人員由公司財務部統一委派和管理,直接對公司財務部負責。

第三條本辦法包括貨幣資金管理、財務物資管理、專案核算管理、相關規章制度及報表模板附件等內容。

第二章 貨幣資金管理

第四條 公司下轄的工程專案部實行備用金管理制度。

第五條備用金定額根據工程專案合同造價、人員配置等相關情況,由公司財務部門會同相關部門制定。

第六條備用金定額如不能滿足專案部需要,可由專案經理根據實際情況提出書面申請,上報公司財務部,經稽核通過後依據新的備用金定額執行。

第七條備用金使用範圍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內容:

1、 臨時用工勞務報酬支出

2、 臨時急需物資及小規模用料採購支出

3、 施工及辦公等低值易耗品採購支出

4、 機械裝置低值零配件採購及修理支出

5、 專案部人員差旅費用支出

6、 施工用水電支出

7、 專案部招待費支出

8、 專案部食堂採購支出

9、 經公司批准的其他專案支出

第八條專案部財務人員進駐後,應儘快到最近的銀行營業網點開立臨時存款賬戶,備用金由公司財務部通過銀行轉賬劃撥。

第九條專案部支付給各分包隊伍的工程款項、預付工程款和備料款等均須通過銀行轉賬辦理,不得支付現金。

第十條專案部才財務人員應根據工程專案造價、金融機構路途遠近等因素確定庫存現金的最低金額,為確保安全專案部財務部門不得保留過多的庫存現金。

第十一條專案部財務人員應建立《轉賬支票使用情況登記薄》、《現金支票使用情況登記薄》,詳細登記每張支票的使用情況,登記薄應當包括單不限於以下內容:

1、 出票日期

2、 出票金額和用途

3、 使用部門

4、 經手人簽字

第十二條作廢的支票應連同支票存根貼上,統一保管,並在騎縫處加蓋作廢章。

第十三條不同開戶銀行的支票應建立不同的《使用情況登記薄》,分別記錄使用情況。

第十四條專案部財務人員每月應對每個存款賬戶編制《庫存現金盤點表》、《銀行存款餘額調節表》連同當月《銀行存款對賬單》上報至公司財務部一份、專案經理一份、自留存檔一份。

第三章 財產物資管理辦法

第一節 工程物資管理

第十五條專案部工程物資主要由公司根據專案的施工需求統一採購調撥,專案應由公司物資採購部門派專人進行管理,並建立嚴格的收發存統計和彙報體系。

第十六條工程物資的收入、發出和調撥必須要有物資保管部門填寫相關憑證,要求摘要清楚、資料準確、簽字明責完整、上報及時。

第十七條專案部財務人員對工程物資的收發存進行核算和監督管理,並根據工程工期的長短會同物資管理人員合理安排定期盤點,編制盤點明細表上報公司。

第十八條工程物資購入採用實際成本法核算,發出每月加權平均法核算。

第十九條工程物資根據公司統一規定分類編號。

第二節 機械裝置管理

第二十條專案部施工使用的機械裝置由公司統一購買或租賃後統一調撥至施工現場,專案部也可根據實際需要自行聯絡租賃機械裝置,報經公司批准後進行租賃。

第二十一條專案部臨時短期用機械裝置可由專案部自行聯絡租賃,但是價格不得高於當地同類機械裝置的租賃價格。

第二十二條專案部自行租賃的機械裝置應保證能夠滿足施工需求,不得影響工期和工程質量,由此造成的損失和後果由專案部自行承擔,相關經手人員須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二十三條對於公司自有裝置的調撥,專案部應建立機械裝置臺賬,並從公司裝置管理和財務部門及時獲得機械裝置的調撥單和相關基礎資訊,如價值、折舊等,以方便成本核算。

第四章 相關規章制度

第一節 職工借款管理辦法

第二十四條專案部財務人員應嚴格控制職工個人借款的數額及期限,一般情況下個人因私借款應在下月工資發放前償還,否則從下月工資中扣除。如果因情況實屬特殊,經專案經理批准後可以延長期限,最多不得超過三個月。

第二十五條個人因私借款金額須嚴格控制,一般情況下個人累計借款餘額不得超過兩個月工資總額,特殊情況下經專案經理批准可以放寬餘額限制,但是累計借款餘額不得超過三個月工資總額。

第二十六條對於採購人員的備用金借款應設定最高限額,並逐月檢查監督,採購備用金借款餘額不得超支 50% 。

第二十七條個人借款應填寫《職工個人借款申請單》,詳細填寫日期、用途、金額以及預計歸還期限等內容。

第二十八條借款申請要求內容詳盡、字跡清晰、摘要清楚、大小寫金額相同,相關內容不得塗抹或更改,否則視為該借款申請無效。

第二十九條借款申請應由專案經理和專案部財務負責人簽字後方可借出,專案部出納必須嚴格審查相關人員簽字手續,嚴禁在沒有主管領導簽字同意的情況下借出款項。

第三十條出納人員應當定期將個人因私借款申請交由會計進行賬務處理,會計須按借款人設立明細賬戶,以方便核算和監督個人借款情況。

第三十一條財務人員應於每月月末編制《個人借款情況統計明細表》,按借款人詳細列示借款餘額、期限等內容,報專案經理,對於超過期限的個人借款應及時催繳。

第三十二條借款人員歸還借款時,出納應開具加蓋財務專用章的收據,不得將借款申請返還給借款人。

第二節 報銷管理辦法

第三十三條個人因公出差或進行相關採購報銷,必須取得符合法律要求的相關票據和發票。

第三十四條專案部財務人員必須嚴格稽核報銷發票,要求必須不得塗抹和更改,必須加蓋財務專用章或者發票專用章。

第三十五條專案部財務人員必須嚴格自行監督稽核職責,對於不符合規定的發票退回不予報銷,對於涉嫌偽造發票騙取報銷款項的應將發票扣留,報告專案經理請求處理意見。

第三十六條報銷人因公出差報銷,必須在出差歸來當月工資發放前辦理報銷手續,否則不予發放工資。

第三十七條報銷人必須憑相關票據和發票填寫報銷申請,並妥善貼上單據,填寫報銷金額和報銷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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