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企業管理制度精選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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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現在的社會生活中,各種制度頻頻出現,制度就是在人類社會當中人們行為的準則。想學習擬定製度卻不知道該請教誰?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建築企業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分享。

建築企業管理制度精選15篇

建築企業管理制度1

1、合同的變更與解除由合同承辦人以書面形式報合同評審機構稽核,批准後,儘快與對方簽訂變更或解除協議。

2、我方當事人遇有不可抗力或者其他原因無法履行合同時,應當及時收集有關證據,並立即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當事人,同時積極採取補救措施,減少損失。

3、發現對方當事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時,合同承辦人應當催促對方當事人採取有效補救措施,收集、儲存對方當事人不履行合同的有關證據,及時向信用(合同)管理機構報告。

4、我方當事人因故變更或解除合同,應當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當事人,說明變更或解除合同的原因和請求對方書面答覆的`期限,儘快與對方當事人達成變更或解除合同的協議。

建築企業管理制度2

為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明確公司各級領導,安全生產專職管理機構,有關責任部門及管理人員在安全生產工作中的責任,保障施工人員在施工作業中的安全和健康,公司依據國家和本市的有關法規,結合公司的具體情況,特制定如下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一、公司董事長:

1.嚴格遵守並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市、區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要求,掌握本企業安全生產動態,定期研究安全工作,是公司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對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

2.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生產責任制度,組織制定和完善公司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操作規程領導編制和實施本企業中,長期整體規劃及年度、特殊時期安全工作實施計劃,建立健全和完善本企業的各項安全生產主獎懲辦法。

3.建立健全安全生產保證體系,保證安全技術措施經費的落實和有效實施。

4.組織制定並實施公司的生產安全事故救援預案。

5.督促、檢查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聽取安全生產情況彙報,及時消除安全生產事故的隱患及存在的不安全問題。

6.在事故調查組的領導下,領導組織本企業有關部門或人員做好死亡和重大死亡事故調查處理的具體工作,接到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後,迅速採以有效措施組織搶救並及時如實向有關部門報告,並親臨事故現場,組織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監督防範措施的制定和落實,預防事故的重複發生。

7.完成上級部門下達的安全生產工作任務。

二、公司主管生產副經理:

1.在公司董事長領導下工作,對公司安全生產工作負直接領導責任,協助董事長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要求,組織制定並落實公司各項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2.組織實施公司安全生產工作目標及年度安全生產工作計劃,組織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

3.參與編制特殊複雜工程專案或專業性工程專案施工方案。

4.組織制定專案經理部、分包隊伍安全生產考核辦法及指標。

5.領導組織公司的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工作,組織制定公司施工現場設定及安全生產宣傳教育的統一標準,安全生產考核。

6.審批每項工程專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所需材料裝置,並協助專案部調配。

7.領導組織公司定期的、特殊時期的安全生產檢查,及時解決施工中的安全問題。

8.認真聽取、採納安全生產的合理化建議,保障公司安全生產、保障體系的正常運轉。

9.組織並配合董事長主持做好工傷事故、配合調查組做好重大傷亡事故的調查、分析和處理工作。

10.每半年以書面形式向董事長彙報公司安全生產工作情況,並保障落實公司安全生產工作獎懲辦法。

11.完成公司領導安排的其它安全管理工作任務。

三、公司技術負責人:

1.在公司董事長的領導下工作,對公司施工安全生產負技術領導責任,協助董事長貫徹執行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組織落實公司安全生產所必需的技術要求。

2.審批施工組織設計的同時,嚴格審查依施工組織設計所列分部分項工程編制的安全技術措施,並對其可行性提出決定性意見。

負責審批如下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專項施工方案,並對其可行性提出決定性意見:

1)地下暗挖作業;

2)深度超過1.5米的基坑;溝槽土方開挖施工作業;

3)人工挖擴孔樁作業;

4)腳手架、水平安全網搭設和拆除作業;

5)大模板和跨度超過6米的樑、板、模板施工作業;

6)施工升降機、整體提升腳手架、高空作業吊籃的安裝、頂升、拆除作業;

7)起重吊裝作業;

8)拆除、爆破作業。

3.審批季節性施工技術措施時,要重點審查其安全措施是否符合要求,並對其可行性提出決定性意見。

4.對公司使用的新材料、新技術、新工藝從技術上負責,嚴格審查其安全技術措施和保證安全的工藝要求,領導安全技術攻關活動,確定勞動保護研究專案,並組織鑑定驗收。

5.參加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從技術上分析事故原因,制定防範措施。

6.完成公司領導安排的其它安全生產工作任務。

四、總會計師

1.組織落實公司財務工作的安全生產責任制,認真執行安全生產獎罰規定。

2.組織編制年度財務計劃的同時,審批安全技術措施經費使用計劃,保證安全措施經費到位。

3.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市有關勞動保護用品的規定和防暑降溫經費的使用標準,並按規定負責審批購置的勞動保護用品經費。

4.完成公司領導安排的'其它安全生產工作任務。

五、技術質量科長

1.認真學習,貫徹執行國家和上級有關安全技術及安全操作規程規定,保障施工生產中的安全措施的制定與實施。

2.在編制和審查施工組織設計和方案的過程中,要在每個五一節中貫穿安全技術措施,對確定後的方案,若有變更,應及時修定。

3.檢查施工組織設計和施工方案中安全措施的實施情況,對施工中涉及安全方面的技術性問題,提出解決辦法。

4.對新技術、新材料、新工藝,必須制定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和安全操作規程。

5.對改善勞動條件、減輕笨重體力勞動、消除噪聲等方面的治理進行研究解決。

6.參加重大傷亡事故和重大已、示遂事故中技術性問題的調查,分析事故原因,從技術上提出防範措施。

六、財務審計科長

1.根據本企業實際情況及企業安全技術措施經費的需要,按計劃及時撮安全技術措施經費、勞動保護費及其他安全生產所需經費,保證專款專用。

2.按照國家及上級對勞動保護用品的有關標準和規定,負責查購置勞動保護用品的合法性,保證其符合標準。確認合同中所使用的安全防護用品。

3.協助安全主管部門辦理安全獎、罰款的手續。

4.辦理企業職工工傷保險和工程專案意外傷害保險。

5.根據設計要求評估專案所需安全保障用品資金投放。

6.提供安全保障資金參考資訊。

七、安全科長

1.協助領導組織推動安全生產工作,貫徹執行安全生產的法令,方針和政策。

2.彙總和審查安全技術措施、計劃,並督促有關部門貫徹執行。

3.組織和協助有關部門制定和修訂安全生產製度及安全操作規程,對制度、規程的貫徹執行進行監督檢查。

4.經常進行以抓點帶面的動工對現場檢查,協助解決問題,存在特別緊急的不安全因素,有權指令先行停止施工,並且立即通知有關責任人整改。

5.總結和推廣安全生產的先進經驗。

6.對職工進行安全生產的宣傳教育、檢查、監督基層單位安全培訓工作,特別是新工人的上崗前培訓。

7.指導基層專職安全員工作。

8.督促有關部門按規定及時發放和合理使用個人防護用品。

9.參加傷亡事故的調查和處理,提出預防事故的措施,並督促按期執行。

10.組織有關部門研究執行防止職業中毒的措施。

11.督促有關部門搞好勞逸結合和女工保護工作。

八、生產經營科長

1.協助主管經理編制公司生產經營計劃和措施,召開有關生產經營會,解決施工生產中的疑難問題。

2.負責工程投標具體工作,協助聯絡工程活動,徵求建設單位意見和要求,隨時掌握各項施工進展情況。

3.嚴格執行各項有關政策的規定,負責工程預決算工作,確保工程預決算的質量及各項費用準確率達到國家規定標準。

4.負責對工程專案的施工資料日常檢查落實,按公司的《管理制度》抓兌現。

5.負責各項工程圖紙預算,圖紙會審,施工中的變更通知,質量檢記錄等各項施工資料收集,歸檔工作。

九、辦公室主任

1.執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根據企業實際,配備具有一定文化、技術和實踐經驗的安全乾部,保證安全乾部的素質。

2.加強新調入、轉業的施工、技術及管理人員的安全培訓、教育工作。

3.根據國家和上級有關規定,負責審查安全管理人員資格,有權向主管領導建議調整和補充安全檢查人員。

4.組織對工傷亡事故的調查,認真執行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意見。

5.有關的學習,要安排安全生產的學習。

6.教育納入職工培訓教育計劃,負責組織職工的安全技術培訓和教育。

7.配合有關部門,負責對職工進行體格檢查,對特種作業人員要定期檢查,提出處理意見。

8.監測有毒、有害作業場所的塵毒濃度,做好職業病預防工作。

9.正確使用防暑降溫費用,保證清涼飲料的供應與衛生。

10.對冬季取暖火爐的安裝、使用負責監督檢查,防止煤氣中毒事故發生。

11.對施工現場大型生活設施的建、拆,要嚴格執行有關安全規定,不違章指揮、違章作業。

12.發生工傷事故要及時上報並積極組織搶救、治療,並向事故調查組提供傷勢情況,負責食物中毒事故的調查與處理,提出防範措施。

十、專案經理:

1.對所承接的工程專案在施工生產過程中的安全生產負全面領導責任,為本專案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

2.積極組織專案經理部管理人員及參與本專案施工管理的相關人員學習國家、市、區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定及《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結合相關要求及專案工程特點,制定本專案工程和安全生產管理辦法及各項管理措施並按要求組織具體執行。

3.開工前負責向建設單位索取地下管線交底資料並領導制定地下管線保護措施。

4.開工前組織編制以施工組織設計中所列所有分部分項工程的安全技術措施,報公司總工程師及監理公司總監審批簽字後實施。

5.進場前依據相關要求及公司規定編制施工現場、生活區設定方案,報工程部初審,主管生產副總經理審批後實施,保障生產、生活硬體條件符合標準要求。

6.開工前組織制定專案部安全生產管理目標,專案部安全生產責任制,專案部安全管理機構。

7.開工前組織編制各項專項施工方案,經公司總工程師及監理公司總監審批簽字後實施: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急性職業中毒應急控制措施;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一定規模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的專項施工方案:<1>地下暗挖作業;<2>深度超過1.5米的基坑;溝槽土方開挖施工作業;<3>人工挖擴孔樁作業;<4>腳手架、水平安全網搭設和拆除作業;<5>大模板和跨度超過6米的樑、板、模板施工作業;<6>施工升降機、整體提升腳手架、高空作業吊籃的安裝、頂升、拆除作業;<7>起重吊裝作業。冬、雨季施工方案。

4.負責編制施工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

5.編制的總體施工方案和重點專案及部位的專項措施應由具體法人資格的企業技術、安全等相關部門和技術負責人審批後,向操作者進行嚴密交底。交底後要跟蹤檢查實施情況,及時解決實施中發現的問題。

6.積極配合施工員、安全員做好現場安全防護,內部管理等工作。

7.負責對隱患、傷亡事故、已未遂事故進行技術分析和鑑定,並提出技術方面的改進措施,防止類似事故重複發生。

8.完成領導安排的其它安全生產工作任務。

十三、質檢員

1.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法規,結合專案工程特點,落實公司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對本專案安全生產負協查管理責任。

2.對施工現場環境安全和一切安全防護設施的完整、齊全、有效、是否符合安全標準要求負監督責任。

3.日常工作檢查時,及時糾正工人違章作業,協助安全員消除事故隱患。

4.發生傷亡事故時,協助保護現場並立即上報專案部。

5.有權拒絕不科學、不安全、不衛生的生產指令。

十四、安全員

1.對專案工程施工生產過程中的安全生產負直接責任。2.按照施工現場生活區設定方案、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要求,監督檢查現場設定,確保其符合標準要求。

3.審查勞務分包方,專業分包隊伍的資質手續;管理人員、特殊作業人員等的相關崗位證書;保障分包方的手續及參與工程施工的管理及作業人員符合公司要求。

4.認真做好對新入場施工人員的三級安全教育,特種作業人員的專項培訓及日常安全生產教育,提高所有施工人員的安全意識、安全知識技能。建立安全教育檔案,施工人員入場一週內必須將其詳細個人資料及培訓情況存入管理檔案。

5.編制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急性職業中毒應急控制措施、消防方案預案、協議,編制較大危險分部分項工程的專項安全施工方案平安全網搭設和拆除作業;施工升降機、整體提升式腳手架、高空作業吊籃的安裝、頂升、拆除作業;起重吊裝作業;大型腳手架搭、拆;模板工程。負責與勞務分包方、專業分包方及工程專案施工現場範圍內同時作業的相關單位簽訂安全生產協議書。

6.認真做好公司自有機械裝置的安裝、檢查與驗收。

7.認真做好公司租賃裝置的裝置出租方、裝置、人員三個方面的相關手續及證件的審驗,並做好裝置安裝、頂升、日常使用、拆除四個關鍵階段的安全檢查。

8.負責在如下危險部位設定明顯的安全警示標誌:施工現場出入口、施工起重機械、臨時用電設施、腳手架、出入通道口、樓梯口、電梯井口、孔洞口、基坑邊沿、有害危險氣體和液體存放處。

9.按照安全技術措施及相關標準要求編寫分部分項工程安全技術交底並向作業人員作書面交底,負責監督檢查執行情況。

10.對專案生產、生活所有場所進行巡查,制止違章冒險行為,消除不安全狀態,排除安全隱患。

11.如實記錄安全內業資料。

12.參加安全生產事故的調查分析及處理,制定防範措施,負責工傷事故的統計上報工作,參加傷亡事故的調查處理。作好本專案安全生產資料的管理以及其他安全檔案工作。

13.完成領導安排的其它安全生產工作任務。

十五、材料員

1.要有強烈的事業心和誠實正派的工作作風,遵守國家有關政策規定,熟悉材料規格、型號、產地、效能、結構特徵、構造原理、內在質量和用途。

2.掌握材料的市場價格變化,本著節約、就近取材的原則,精打細算降低材料的成本價。

3.採購材料做到七個堅持:1.要核實材料計劃單;2.要貨比三家,質量價廉;3.要有主要材料的質保書、五金交電產品的出廠合格證及名優產品證書,必須隨貨交驗;4.要具備正當齊全的結算憑證;5.要辦妥遺留事務;6、要確保工程施工用料的需要;7.要材料進場及時辦好入庫手續。

4.積極參與專案的成本核算,堅持“三不”採購:一是無施工部門需要材料計劃不採購;二是不合質量要求的物資不採購;三是感情投資的物資不採購。

5.隨時瞭解所在專案的材料庫存情況,杜絕因積壓而影響材質和資金週轉,同時也要防止因疏忽致使材料供應脫節,影響施工生產。

6.完成專案經理交辦的其他工作。

十六、機械管理員

1.認真貫徹執行上級頒發的各項機械裝置管理制度、操作規範,管理好本崗位範圍內的機械使用、檢查、維修、保養工作。

2.嚴格實行定機、定人、定職責、持證上崗,安全交底、交接班等安全制度,發現問題及時處理或向上級主管彙報。

3.負責搞好機械裝置臺帳管理,對分管的機械日常運轉、維修、保養的情況作詳實記載。

4.參加制定機械管理的目標、措施、辦法等並組織實施,參加現場中小型裝置安裝驗收,監督整改措施落實,必要時行使安全否決權。

5.定期向主管領導彙報現場機械管理情況,提出改進方案或建議。

6.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對機操人員的教育、培訓工作,檢查機操人員的持證上崗情況。協助處理機械事故,落實“四不放過”的措施。

7.完成專案經理交辦的其他工作。

十七、施工班組長

1.真執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規程,合理安排班組人員工作,對本班組人員在生產中的安全和健康負責。

2.經常組織班組人員學習安全操作規程,監督班組人員正確使用個人勞保用品,不斷提高自保能力。

3.認真落實安全技術交底,做好班前講話,不違章指揮,冒險蠻幹。

4.經常檢查班組作業現場安全生產狀況,發現問題及時解決並上報有關領導。

5.認真做好崗全安全技術操作教育,未經教育考試合格,不準分配上崗作業。

6.發生因工傷亡未遂事故,保護好現場,立即上報有關領導。

建築企業管理制度3

一、總則

1.機械裝置管理的基本任務是:合理裝備、安全使用、服務生產,為保證工程質量,加快施工進度,提高生產效益,取良好經濟效益創造條件。

2.搞好機械裝置管理的基本原則是:尊重科學、規範管理、安全第一、預防為主。

二、機械裝置管理的臺帳檔案制度

1.專案經理部裝置員負責所在專案經理部的機械裝置技術資料的建檔設帳,其中《機械裝置登記卡》、《施工裝置組織計劃》、《施工裝置維修計劃》、《施工裝置購置申請表》、《施工裝置報廢申請表》一式二份,一份自存,一份報機務安全科備案。

2.機械裝置臺帳應包括下列內容:

(1)裝置的名稱、類別、數量、統一編號;

(2)裝置的購習買日期:

(3)產品合格證及生產許可證(影印件及其他證明材料);

(4)使用說明書等技術資料;

(5)操作人員當班記錄,維修、保養、自檢記錄;

(6)《大、中型裝置安裝、拆卸方案》,《施工裝置驗收單》及《安裝驗收報告》;

(7)各裝置操作人員資格證明材料。

(8)《機械裝置登記卡》、《施工裝置購置申請表》、《機械裝置檢查評定表》、《施工裝置驗收單》、《裝置運轉當班記錄》、《施工裝置配置計劃》、《施工裝置檢修計劃》、《裝置維修記錄》、《租憑合同》、〈自制簡易裝置技術評定表〉。

凡裝置技術資料[(2)、(3)、(4)]丟失或不全,由機務安全科組織對裝置狀況進行鑑定、評定,填寫《早期購置機械裝置技術檔案補辦表》,作為裝置技術檔案存檔。

三、機械裝置標識制度

1.裝置標識應制作統一的標識牌,分為"大、中型施工裝置"、"小型施工裝置"及"施工機具"三類。

2.標識牌應按要求填寫。專案經理部裝置員應將由機務安全科施工裝置技術監督員組織的每三個月對裝置進行一次檢查的檢查結果填入裝置標識牌的"檢驗狀態"一欄中,檢查結果分為:"合格、不合格、停用",同時施工裝置技術監督員將檢查情況填入《機械裝置檢查評定表》中。

3.標識牌應固定在裝置較明顯的部位。

四、機械裝置採購制度

為了不斷的提高企業施工生產能力,和改革裝備結構,加速施工機械化的實現,本個業根據裝備規劃,結合施工生產需要,有計劃地逐步增加,補充和更新機械裝置,特制定下列採購制度:

1.裝置採購範圍

(1)大型裝置:40KN.m以上塔吊(包括40KN.m)、人貨電梯、輸送泵等;

(2)中小型裝置:各種混凝土攪拌機、井架、捲揚機、焊機、切斷機、彎曲機、電焊機、木工機械等。

2.大型裝置採購由公司裝置科根據生產需要制定採購計劃採購,在購置訂貨時必須嚴格按照材料管理制度執行。

(1)編制採購計劃、填寫:材料採購(要料)計劃表。

(2)選擇合格的'供方,對供方進行評價,填寫:特資供方評定表。

(3)按《經濟合同法》簽訂訂貨合同。

(4)對採購的裝置進行驗收,填寫:材料進場驗收記錄。

(5)對採購的裝置在使用過程中進行評價,填寫:

1)物資供方業績評定表;

2)合格物資供方名錄。

3.大型裝置若專案部需要採購,必須將採購計劃表報送公司裝置科,經公司裝置科稽核並報總經理批准後方可採購,採購程式仍按材料管理制度中有關規定嚴格執行。

五、機械裝置租憑制度

1.專案經理部租憑大、中型裝置時,要簽訂《租憑合同》;並將《租憑合同》影印一份報機務安全科備案。

2.租憑裝置進場使用前,由機務安全科施工裝置監督員組織對其效能進行評定、驗收,驗收合格後,方可投入安裝使用,並將驗收結果填入《施工裝置驗收單》中。

3.租憑裝置的管理應納入專案經理部裝置的統一管理中。

六、機械裝置使用管理制度

為了正確合理使用機械裝置,防止裝置事故的發生,更好的完成企業施工任務,特制定本制度。

1.必須嚴格按照廠家說明書規定的要求和操作規程使用機械。

2.配備熟練的操作人員,操作人員必須身體健康,經過專門訓練,方可上崗操作。

3.特種作業人員(起重機械、起吊指揮、掛鉤作業人員、電梯駕駛等)必須按國家和省、市安全生產監察局的要求培訓和考試,取得省、市安全生產監察局頒發的“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操作證”後,方可上崗操作,並按歸家規定的要求和期限進行審證。

4.實習操作人員必須有實習證,在師傅的指揮下,才能操作機械裝置。

5.在非生產時間內,未經主管部門批准,任何人不得私自動用裝置。

6.新購或改裝的大型施工裝置應有公司裝置科驗收合格後方可投入運作,現場使用的機械裝置都必須做標誌、掛牌。

7.經過打修理的裝置,應該由有關部門驗收發給使用證後方可使用。

8.機械使用必須貫徹“管用結合”、“人機固定”的原則,實行定人、

建築企業管理制度4

一、總則

為了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切實加強企業內部的安全生產管理,使安全生產管理工作達到規範化、標準化的要求,確保實現安全生產的管理目標並構建安全生產的.長效機制,不斷提高施工安全生產的管理水平,特制定本規定。

二、目標措施

(一)目標

杜絕重大因工責任安全事故和因公傷亡事故,降低安全負傷頻率,確保職工年負傷頻率控制在1‰以內,爭創更多的省、市級安全生產文明工地。

(二)措施

1、認真貫徹落實各級安全生產責任制,建立健全安全生產保證網路體系,按規定配備專兼職安全員,採取行之有效的安全措施,標本兼治,紮紮實實抓好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

2、加強安全教育和培訓。經常組織各級人員學習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搞好新工人和日常員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訓工作,提高員工安全意識和自我防護能力,為杜絕違章作業打下良好的基礎。

加強隊伍和特殊工種的教育和培訓,不斷提高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素質和業務水平,杜絕違章作業和無證上崗。進一步開展安全生產競賽活動,強化職工安全生產意識,用多種手段普及安全生產的知識。

3、專案部每週組織一次專案有關人員對工地的安全生產檢查,公司堅持每月的安全生產月檢制度。對檢查出的隱患或不安全因素,以隱患通知單的形式下達到專案部進行限期整改,對拒絕整改或整改不及時者,按規章制度條例進行處罰,對安全生產管理好的單位和個人給予一定的經濟獎勵。

4、加強施工現場臨時用電、架體搭設機械裝置、文明施工現場管理。對安全防護用品的使用,嚴格按照公司的要求實行統一招標、採購,並嚴格執行收貨驗收制度。

5、繼續做好意外傷害保險工作,為從事危險作業的現場施工人員辦理意外傷害保險,維護職工合法權益,減輕企業負擔。

6、加強安全資料管理。安全資料是施工安全監督、管理工作的一項重要內容,是對工程安全生產全過程管理的真實記錄,它包括安全生產責任制,目標管理、施工組織設計、分部(分項)安全技術交底、安全教育、安全檢查、班前安全活動、特種作業持證上崗、工傷事故處理、安全標誌、安全防護用品管理、各類裝置、臨時設施驗收檢測記錄及文明施工。

建築企業管理制度5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嚴格規範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條件,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防止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根據《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有關行政法規,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國家對建築施工企業實行安全生產許可制度。

建築施工企業未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的,不得從事建築施工活動。

本規定所稱建築施工企業,是指從事土木工程、建築工程、線路管道和裝置安裝工程及裝修工程的新建、擴建、改建和拆除等有關活動的企業。

第三條國務院建設主管部門負責中央管理的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的頒發和管理。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前款規定以外的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的頒發和管理,並接受國務院建設主管部門的指導和監督。

市、縣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的監督管理,並將監督檢查中發現的企業違法行為及時報告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機關。

第二章安全生產條件

第四條建築施工企業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應當具備下列安全生產條件:

(一)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制定完備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二)保證本單位安全生產條件所需資金的投入;

(三)設定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四)主要負責人、專案負責人、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經建設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考核合格;

(五)特種作業人員經有關業務主管部門考核合格,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

(六)管理人員和作業人員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安全生產教育培訓並考核合格;

(七)依法參加工傷保險,依法為施工現場從事危險作業的人員辦理意外傷害保險,為從業人員交納保險費;

(八)施工現場的辦公、生活區及作業場所和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裝置、施工機具及配件符合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和規程的要求;

(九)有職業危害防治措施,併為作業人員配備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安全防護用具和安全防護服裝;

(十)有對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及施工現場易發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環節的預防、監控措施和應急預案;

(十一)有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應急救援組織或者應急救援人員,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裝置;

(十二)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第三章安全生產許可證的申請與頒發

第五條建築施工企業從事建築施工活動前,應當依照本規定向省級以上建設主管部門申請領取安全生產許可證。

中央管理的建築施工企業(集團公司、總公司)應當向國務院建設主管部門申請領取安全生產許可證。

前款規定以外的其他建築施工企業,包括中央管理的建築施工企業(集團公司、總公司)下屬的建築施工企業,應當向企業註冊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申請領取安全生產許可證。

第六條建築施工企業申請安全生產許可證時,應當向建設主管部門提供下列材料:

(一)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申請表;

(二)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三)第四條規定的相關檔案、材料。

建築施工企業申請安全生產許可證,應當對申請材料實質內容的真實性負責,不得隱瞞有關情況或者提供虛假材料。

第七條建設主管部門應當自受理建築施工企業的申請之日起45日內審查完畢;經審查符合安全生產條件的,頒發安全生產許可證;不符合安全生產條件的,不予頒發安全生產許可證,書面通知企業並說明理由。企業自接到通知之日起應當進行整改,整改合格後方可再次提出申請。

建設主管部門審查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申請,涉及鐵路、交通、水利等有關專業工程時,可以徵求鐵路、交通、水利等有關部門的意見。

第八條安全生產許可證的有效期為3年。安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滿需要延期的,企業應當於期滿前3個月向原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機關申請辦理延期手續。

企業在安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內,嚴格遵守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未發生死亡事故的,安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屆滿時,經原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機關同意,不再審查,安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延期3年。

第九條建築施工企業變更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等,應當在變更後10日內,到原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機關辦理安全生產許可證變更手續。

第十條建築施工企業破產、倒閉、撤銷的,應當將安全生產許可證交回原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機關予以登出。

第十一條建築施工企業遺失安全生產許可證,應當立即向原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機關報告,並在公眾媒體上宣告作廢後,方可申請補辦。

第十二條安全生產許可證申請表採用建設部規定的統一式樣。

安全生產許可證採用國務院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規定的統一式樣。

安全生產許可證分正本和副本,正、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章監督管理

第十三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應當加強對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的監督管理。建設主管部門在稽核發放施工許可證時,應當對已經確定的建築施工企業是否有安全生產許可證進行審查,對沒有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的,不得頒發施工許可證。

第十四條跨省從事建築施工活動的建築施工企業有違反本規定行為的`,由工程所在地的省級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將建築施工企業在本地區的違法事實、處理結果和處理建議抄告原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機關。

第十五條建築施工企業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後,不得降低安全生產條件,並應當加強日常安全生產管理,接受建設主管部門的監督檢查。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機關發現企業不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應當暫扣或者吊銷安全生產許可證。

第十六條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機關或者其上級行政機關發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撤銷已經頒發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一)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機關工作人員濫用職權、玩忽職守頒發安全生產許可證的;

(二)超越法定職權頒發安全生產許可證的;

(三)違反法定程式頒發安全生產許可證的;

(四)對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建築施工企業頒發安全生產許可證的;

(五)依法可以撤銷已經頒發的安全生產許可證的'其他情形。

依照前款規定撤銷安全生產許可證,建築施工企業的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建設主管部門應當依法給予賠償。

第十七條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機關應當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許可證檔案管理制度,定期向社會公佈企業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的情況,每年向同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通報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和管理情況。

第十八條建築施工企業不得轉讓、冒用安全生產許可證或者使用偽造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第十九條建設主管部門工作人員在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和監督檢查工作中,不得索取或者接受建築施工企業的財物,不得謀取其他利益。

第二十條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對違反本規定的行為,有權向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機關或者監察機關等有關部門舉報。

第五章罰則

第二十一條違反本規定,建設主管部門工作人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給予降級或者撤職的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向不符合安全生產條件的建築施工企業頒發安全生產許可證的;

(二)發現建築施工企業未依法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擅自從事建築施工活動,不依法處理的;

(三)發現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的建築施工企業不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不依法處理的;

(四)接到對違反本規定行為的舉報後,不及時處理的;

(五)在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和監督檢查工作中,索取或者接受建築施工企業的財物,或者謀取其他利益的。

由於建築施工企業弄虛作假,造成前款第(一)項行為的,對建設主管部門工作人員不予處分。

第二十二條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的建築施工企業,發生重大安全事故的,暫扣安全生產許可證並限期整改。

第二十三條建築施工企業不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暫扣安全生產許可證並限期整改;情節嚴重的,吊銷安全生產許可證。

第二十四條違反本規定,建築施工企業未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擅自從事建築施工活動的,責令其在建專案停止施工,沒收違法所得,並處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或者其他嚴重後果,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五條違反本規定,安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滿未辦理延期手續,繼續從事建築施工活動的,責令其在建專案停止施工,限期補辦延期手續,沒收違法所得,並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逾期仍不辦理延期手續,繼續從事建築施工活動的,依照本規定第二十四條的規定處罰。

第二十六條違反本規定,建築施工企業轉讓安全生產許可證的,沒收違法所得,處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並吊銷安全生產許可證;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接受轉讓的,依照本規定第二十四條的規定處罰。

冒用安全生產許可證或者使用偽造的安全生產許可證的,依照本規定第二十四條的規定處罰。

第二十七條違反本規定,建築施工企業隱瞞有關情況或者提供虛假材料申請安全生產許可證的,不予受理或者不予頒發安全生產許可證,並給予警告,1年內不得申請安全生產許可證。

建築施工企業以欺騙、賄賂等不正當手段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的,撤銷安全生產許可證,3年內不得再次申請安全生產許可證;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八條本規定的暫扣、吊銷安全生產許可證的行政處罰,由安全生產許可證的頒發管理機關決定;其他行政處罰,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決定。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九條本規定施行前已依法從事建築施工活動的建築施工企業,應當自《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施行之日起(20xx年1月13日起)1年內向建設主管部門申請辦理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逾期不辦理安全生產許可證,或者經審查不符合本規定的安全生產條件,未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繼續進行建築施工活動的,依照本規定第二十四條的規定處罰。

第三十條本規定自公佈之日起施行。

建築企業管理制度6

1 範圍

本標準規定了專案各級管理人員的任職資格、安全職責與要求、檢查與考核等內容。

2 規範性引用檔案

gb/t 15498-20xx 企業標準體系-管理標準和工作標準體系

公司安全生產崗位職責

公司崗位說明書

3 任職資格

本崗位人員應符合公司人力資源部崗位任職要求。

4 安全職責與要求

4.1負責分管工作範圍內的安全管理工作,對分管的`安全工作負責。

4.2深入施工現場,檢查分管工作範圍內各工區(作業隊)安全職責的履行情況,制止違章違紀行為。發現事故隱患或其他不安全因素,應及時向上級報告。

4.3督促工區(作業隊)加強安全檢查,及時解決分管工作範圍內存在的施工安全管理問題,及時進行隱患整改。

4.4正確處理分管工作範圍內的施工進度與生產安全的關係、施工作業與安全措施落實的關係。

4.5負責對外協(勞務)隊伍在環境治理、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等方面的技術指導和安全監督。

4.6參加安全生產例會,研究分析安全生產情況並提出意見。

5 檢查與考核

5.1由主管部門按照本標準進行檢查。

5.2安全考核按照公司安全生產考核管理辦法執行。

建築企業管理制度7

第一章

安全保證措施

1、堅決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杜絕重大傷亡事故、機械事故、火災事故,輕傷事故頻率控制在1.5‰以下。

2、建立以專案經理為首的安全保證體系,有豐富安全施工管理經驗的專職安全員,強化安全施工管理。

3、認真執行公司制定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如冷卻塔施工防火制度、等高作業管理制度、吊裝作業管理制度等,指導施工生產按要求進行。並經常性地開展對施工人員的安全教育。

4、電焊工、氣焊工等特殊工種均須持有效合格證件上崗,嚴禁無證上崗。

5、進入施工現場的所有施工人員均要接受安全生產教育,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現場所有施工人員須佩戴安全帽,高處作業系安全帶。

6、施工現場要設立各種防護設施及安全標誌。

7、進入施工現場的所有機械裝置均經檢修保養合格,嚴禁帶故障和隱患的機械裝置進入施工現場或投入使用。對吊裝機具須經安全檢查認可後方能投入使用。

8、所有機械裝置設專人管理,按機械安全規程操作,並定期維護檢修。傳動部位和危險部位須防護裝置,各種安全裝置必須安全完好。

9、焊接作業時要注意防火、防爆工作,在多人作業場所或交叉作業場所要設有防護遮板。

10、施工現場、須配備足夠的消防設施,施工中嚴禁吸菸。

11、加強用電安全管理,施工用電嚴格按批准後臨時施工方案進行,遵循“三級配電,兩級保護”的原則。

12、經常性地開展安全生產自檢、評比工作,做到警鐘長鳴,爭創安全生產標準化工地。

第二章

用電安全制度

1.不要隨便亂動甲方車間內的電氣裝置。

2.自己使用的裝置、工具,如果電氣部分出現了故障,不能帶故障執行,應立即請電工檢修,不得私自修理。

3.經常接觸和使用的配電箱、配電板、閘刀開關、按鈕開關、插座及導線等,必須保持完好,不得有破損或帶電部分裸露出來。

4.需要移動非固定安裝的電氣裝置,如電(排)風扇、照明燈、電焊機等時,必須先切斷電源再移動。同時導線要收好,不得在地面上拖動,以免磨損。如果導線被物體壓住時,不要硬拉,防止將導線拉斷。

5.一般情況下,禁止使用臨時線。如必須使用時,必須經過有關部門批准。臨時線應按安全規定裝好,不得隨便亂拉亂拽。使用完後應按規定時間拆除。

6.在雷雨天,不要走近高壓電線杆、鐵塔、避雷針的周圍,以免雷擊時電流入地產生跨步電壓觸電。

7.遇到高壓電線斷落到地面時,導線斷落點周圍10米以內禁止人員入內,以防跨步電壓觸電。如果此時已有人在10米之內,為防跨步電壓觸電,應用單足或並足跳離危險區。

8.在打掃衛生嚴禁用水去沖洗電氣設施,或用溼抹布擦拭電氣設施。

第三章

防火安全制度

1.嚴格遵守動火證審批制度,必須在審批後方可動火作業。

2.動火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凡不是正式焊工、不準動火操作。

3.施工現場應配備足夠的消防器材,每臺塔內必須有水壓足夠的常備消防水帶1條。夜場施工有照明裝置。

4.施焊前要做好消防措施。並設專人看護。作業前要仔細檢查上、下、左、右情況,周圍的可燃物必須清除乾淨,如不能消除應採取設接火盤、遮隔澆溼的措施加以保護。用電氣焊在高空作業時,要清理或避開空中及地面的可燃物。

5.施焊前,必須先檢查機具的安全可靠。如電纜、焊鉗的絕緣,電焊機外殼接零等良好。

6.進行高處施焊作業、除應做好腳步手板,防護網等安全措施外,還必須要有監護人或輪換施焊。

7.動火終結時、在離開現場前、必須進行現場清理,檢查是否遺留有火種,電源線是否已拉閘斷電,氧氣瓶、已炔瓶是否已按規定關閉氣閥,並分別存放處理等。

8.施工現場的焊、割作業,必須符合防火要求,嚴格執行“十不燒”規定:

1)焊工必須持有上崗證,無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操作證的人員,不準進行焊、割作業。

2)凡屬一、二、三級動火範圍的焊、割作業,未經辦理審批手續,不準進行焊、割作業。

3)焊工不瞭解焊、割現場周圍情況,不得進行焊、割。

4)焊工不瞭解焊件內部是否安全時,不得進行焊、割。

5)各種裝過的可燃氣體,易燃液體和有毒物質的容器,未經徹底清洗,排隊危險之前,不得進行焊、割。

6)用待燃材料作保溫層,冷卻層、隔音、隔熱裝置的部位或火星能濺到的地方,在未採取切實可行的安全措施之前,不準焊、割。

7)用壓力或密閉的管道、容器、不準焊、割。

8)焊、割部位附近在易燃易爆物品,在未作清理或採用有效的安全措施,不準焊、割。

9)附近有與明火作業相抵角的工種在作業時,不準焊、割。10)與外單位相連的部位,在沒有弄清有無險情,或明知存在危險面未採取有效的施工之前,不準焊、割。

第四章

登高作業安全制度

1.患有職業禁忌症(如高血壓、心臟病、貧血、癲癇等)和年老體弱、疲勞過度、視力較差、精神不振、酒後等身體狀況不佳者不準登高。

2.作業時衣著要儘量靈便,穿著硬底、帶釘、易滑鞋或攜帶笨重物件不準登高。

3.凡從事高處作業的人員應接受專業技術培訓和安全知識教育,無登高作業證不準登高。

4.腳手架、平臺、梯子、安全帶、安全網、防護板等安全設施不可靠時、不準登高。為了避免意外發生,作業前應認真檢查所用的.安全設施是否牢固、可靠。

5.梯子不準墊高使用。

6.梯子接長使用時,無可靠的連線措施不準登高。

7.沒有戴安全帽、系安全帶或不紮緊褲管不準登高。

8.在周邊臨空、無立足點或無牢靠立足點的條件下懸空作業,必須建立牢靠立足點,如搭設操作平臺、腳手架或吊籃等,否則不準施工。

9.梯子無防滑措施不準登高。

10.樓梯使用時,應有可靠的拉撐措施,否則不準登高。

11.高壓線旁無特殊情況不準登高。

12.不準採用起重機吊運、攀爬腳手架、攀爬裝置等方式登高。

13.高處作業應設定可靠扶梯,作業人員應從規定的通道上下。

14.不準兩人同時在梯子上作業。

15.登高作業時,不準隨意向下拋投雜物,以免砸傷下面的人員。

16.高處作業人員,安全帶應掛好再作業,應高掛低用,不準將繩打結使用;不準將掛鉤直接掛在安全繩上使用,應掛在連線環上使用。

17.遇有六級大風、雷電、暴雨、大霧等惡劣氣候時,不準露天登高。

18.高處作業所用的工具、零件、材料等必須裝入工具袋

19.腳手架上不準使用梯子登高作業。

20.登高作業時,傳遞物件不準拋投。

21.洞口作業時,沒有安全防護或安全防護設施不牢固、損壞的不準作業。

22.沒有專人監護的情況下不準登高。

23.腳手架、跳板不牢不準登高。

24.夜間照明不足、無警示燈不準登高。

25.石棉瓦和玻璃鋼瓦片上無牢固跳板不準登高。

26.不準將易滾、易滑的工具、材料放在腳手架上,工作完畢及時將工具、零星材料、零部件等一切易墜落物件清理收拾好,防止落下傷人。

第五章

施工裝置操作安全規程

一、電焊機操作安全規程

1.作業時應穿戴必要的防護用品,防止燒傷,灼傷。電焊工作場地內要清除一切易燃易爆物品。

2.每次作業之前應認真檢查電焊機的絕緣和保護接地裝置。焊鉗應完整無破損、絕緣可靠。

3.移動電焊機時應切斷電源。

4.電焊機應放置在易散熱的地方,當溫度過高時應暫停作業。

5.雨天禁止露天作業,焊機內不得有雨水浸入。

6.作業完畢後應將焊鉗放線上路絕緣的地方,並收好電纜線,切斷電源。

二、乙炔氣瓶操作安全規程

1.乙炔氣瓶在搬運和使用中應嚴格避免撞擊,瓶上必須裝有防震橡膠圈。

2.使用乙炔瓶時,不能將瓶內的乙炔氣全部用完,以免產生負壓,造成空氣進入瓶內,最後應剩下不少於1個大氣壓的乙炔氣,並將氣瓶閥關緊防止漏氣。

3.乙炔減壓器與乙炔氣瓶的瓶閥必須連線可靠,嚴禁在漏氣的狀況下使用,以免形成乙炔和空氣的混合氣體觸及明火發生爆炸事故。

4.乙炔氣瓶在夏季應防止曝晒,使瓶體的表面溫度增高,以致造成瓶內氣體壓力急劇增高。氣瓶離開焊炬,爐子和其它明火的距離應不小於10米。

5.氣瓶必須牢固放置,防止受到振動而倒下引起氣瓶爆炸。豎放時,應用鐵箍或鏈條固定好;臥放時,應用墊木墊好,防止滾動。

三、氧氣瓶操作安全規程

1.操作者的手,工作服及所用工具均不得沾有油汙。

2.必須可靠連線減壓器,皮管及割炬,在確認一切正常後,方可使用。工作中注意壓力錶的讀數。

3.開啟瓶閥時,人應站在側面緩慢開啟,以防絲扣滑脫而衝擊傷人和產生靜電火花。

4.瓶內氣體不能用盡,必須留有剩餘壓力(大於98Pa)並關緊緊瓶閥,以防混入其他氣體或雜質。

5.冬季瓶閥、減壓器凍結時,嚴禁用明火或赤熱金屬烘乾,不準敲打或撞擊。可以用熱水、蒸氣來解凍。

6.若氧氣瓶著火,應迅速關閉氧氣瓶閥門,停止供氧,待火自行熄滅。如鄰近其他可燃物起火,應儘快將氧氣瓶搬到空曠地點,以防高熱影響而爆炸。

7.氧氣瓶要禁止敲擊、碰撞和沾染油汙,瓶體上兩隻防漏閥應齊、完好。

8.應經常檢查減壓器的效能是否正常,如發現有漏氣或失靈時,應及時更換。

9.瓶帽必須完整無損,瓶帽上必須有洩氣孔,充裝完畢後,存放和搬運過程中,均應戴上瓶帽。

10.氧氣瓶應遠離高溫、明火和易燃易爆物品,與明火的距離不小10米。夏季要防止烈日暴晒。

11.氧氣瓶應直接使用。

12.氧氣瓶要輕裝輕卸,嚴禁煙火。

四、電、氣焊工操作規程

1.焊接及切割人員應遵守施工現場和工作中的有關規定。

2.焊接及切割操作人員必須身體健康,經專業培訓考試合格,取得操作證後方能上崗工作。

3.焊接及切割操作人員必須熟知焊、割機具的效能和有關電氣、防火安全知識以及觸電急救常識。

4.上崗前應按規定穿戴好個體防護用品。

5.作業前必須對焊、割機具及周圍環境進行認真檢查,嚴禁盲目施工。

6.電焊機、電焊變壓器的外殼以及開關金屬外殼必須有可靠的接地保護。

7.焊鉗(把)及導線的絕緣必須良好,不得有損壞現象。

8.在金屬容器或大口徑管道內焊接或切割時,應有良好的通風和除塵的裝置,嚴禁向容器和管道內輸入氧氣;並做好監護和防觸電措施。

9.焊割後的灼熱工件不準堆放在電焊(鉗)線、焊槍軟管旁,也不準將電焊鉗、線與焊槍軟管絞在一起,以免發生事故。

10.乙炔等燃氣和氧氣等助燃氣體使用中與火源的距離應大於10米。

11.工作中斷或停止作業時,必須先關閉乙炔開關,後關閉氧氣開關。

12.嚴禁在易燃易爆場所進行焊、割。

13.工作後應切斷電源和氣源,清掃工作場地,做到工完場清。

五、手拉葫蘆操作安全規程

1.操作前必須詳細檢查各個部件及零件,包括各個鏈條的每個鏈環,情況良好時方可使用。

2.使用時不得超載。

3.起重鏈條要求垂直懸掛重物。鏈條各個鏈環間不得有錯鈕。

4.拉動手鍊時,必須使拉鍊方向與手拉鍊輪處於同一平面。

5.嚴禁斜拉,以防卡鏈。

6.拉動時必須用力平穩,以免跳鏈或卡鏈。當發現拉動困難時,要及時檢查原因,不要硬拉,更不許增加人力,以免拉斷鏈條或銷子。

7.使用三腳架時,三角必須保持相對間距,兩腳間應用繩索聯絡,當聯絡繩索置於地面時,要注意防止將作業人員絆倒。

8.起重高度不得超過標準值,以防鏈條拉斷銷子,造成事故。

六、手持電動工具安全規程

1.手持電動工具不許安裝漏電保護器,同時工具的金屬外殼應進行保護接地或接零。

2.手持電動工具使用前,應經專職電工檢驗接線是否正確,防止零線與相線接錯造成事故。

3.操作時應戴好絕緣手套和站在絕緣板上。

4.不得將工件等重物壓在導線上。

5.使用單相的手持電動工具,其導線、插銷、插座必須符合單相三眼的要求;使用三相的手持電動工具,其導線、插銷、插座必須符合三相四眼的要求。

6.長期擱置不用的工具或受潮的工具在使用前,應先測量絕緣阻值是否符合要求。

7.手持電動工具自帶的軟電纜不得接長使用,當電源與作業場所距離較遠時,應採用移動電閘箱。

8.手持電動工具原有的插頭不得隨意拆除或更換,當原有插頭損壞後,嚴禁直接將金屬絲插入插座。

9.發現手持電動工具外殼、手柄破裂,應停止使用,進行更換。

10.非專業人員不得擅自拆除和修理手持電動工具。

11.手持電動工具的旋轉部件應有防護裝置。

12.作業人員應按規定穿戴絕緣防護用品,如絕緣鞋、絕緣手套等。

13.手持電動工具嚴禁超載使用,注意異響和溫度過熱,發現異常應立即停機檢查。

七、手電鑽、衝擊鑽安全規程

1.鑽卡頭應在裝置插口上固定牢固,插上電源前應取下鑽卡頭鑰匙。

2.鑽孔時不宜用力過猛,以防止工具過載;突然停止轉動時,必須立即切斷電源。

3.安裝鑽頭時,不許用錘子或其他金屬製品物件敲擊,手拿電動工具時,必須握持工具的手柄,不要一邊拉軟導線,一邊搬動工具,要防止軟導線擦破、割破和被軋壞等。

4.較小的工件被鑽孔前必須先固定牢固,使工件在鑽孔時不隨鑽頭旋轉,確保作業人員安全。

建築企業管理制度8

1建築企業財務管理現狀

財務管理屬於建築企業管理的核心,隨著建築企業對自身管理水平的重視,其內部的財務管理水平也一直在不斷的提高,從國內的範圍來看,建築企業在財務管理方面基本已經實現了五統一,在管理方面也取得了相應的進展,但隨著目前經濟體制的轉變,以傳統的計劃經濟體制為基礎的傳統的企業財務管理模式已經無法適應時代的發展,無法適應如今市場經濟體制下各方面的變化,因此建築企業在財務管理方面的問題開始逐漸顯現:首先,改革理念落後。建築企業雖然已經認識到了改革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同時也針對企業財務管理現狀做了必要的改革,但受傳統觀念的影響,在新型的財務管理制度進行實施的實際行動上,仍然有所欠缺。其次,企業的財務管理缺乏自主權。目前在企業的財務管理方面,一直沿用的都是傳統的以行政手段為主的管理方式,即財務管理如何進行,完全要依照領導層的意願來執行,這大大的影響了財務管理的自主權,對建築企業財務管理狀況會產生非常嚴重的影響。最後,建築企業財務管理狀況混亂。建築企業的財務管理與其他企業是存在一定差別的,這種差別主要體現在,建築企業的財務管理並不是僅僅在企業內部進行,大多數時候需要在建築施工現場進行,這就使建築企業的財務管理制度變得非常混亂。

2構建建築企業財務管理制度的必要性

首先,構建建築企業財務管理制度是由目前的經濟體制決定的。我國的經濟體制的變革要求建築企業的財務管理必須要做出相應的改革才能與時代發展相適應,從計劃經濟體制到市場經濟體制,建築企業所面臨的威脅已經變得越來越大,同時其發展和壯大也開始要依靠自身的實力,這種情況反應到財務方面,便是財務管理制度的改革。其次,構建建築企業財務管理制度是提高企業經濟效益的必然要求。建築企業只有進行財務管理方面的改革,才能通過財務管理來有效的對自身的各類成本進行控制,從而最大程度的節約其費用,使其經濟效益能夠達到最高的標準。最後,目前我國建築企業財務管理制度與國際制度相比存在差距。想要使我國的建築企業的發展範圍能夠超越國家的範疇而進軍到世界領域,就一定要使其在制度方面能夠與世界的標準相適應,但目前我國建築企業財務管理制度還並未達到這一標準,因此對其進行改革非常必要。

3構建建築企業財務管理制度的措施

(1)更新觀念。企業的觀念是一個企業能否穩定發展的基本保證,落後的思想觀念會導致企業的體制同樣也得不到發展,這對企業的改革和創新非常不利,因此企業想要使自身得到更好的發展,就一定使發展觀念得到更新,使其能夠符合目前社會發展的趨勢。建築企業想要構建適應時代發展的管理制度,首先就一定要更新企業發展的觀念,要改變以往以政策支援為主要發展依靠的觀念,認識到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只有自身的經濟實力以及綜合實力變得強大,才能使自己有機會發展壯大。因此,建築企業一定要建立適應市場經濟體制的財務管理制度,徹底消除如今財務管理制度的弊端,從而規範財務管理的狀況,使其能夠有效的促進企業的發展。

(2)要定期召開財務會議。定期召開財務會議對建築企業財務人員不僅是一種約束,同時也是能夠使其發現問題並解決問題的一個平臺。對於建築企業自身來說,定期召開財務會議可以使財務預算的佈置、審批和批准變得更加方便,同時也能夠使企業對財務預算的監督和查詢變得更加便利。同時,通過財務會議的召開,建築企業還能夠及時的發現自身在財務管理方面存在的問題,從而使其能夠及時的提出一定的策略對其進行解決,避免由於問題的出現而帶來的麻煩,這對提高建築企業的財務管理水平和構建建築企業的'財務管理制度是非常有利的。

(3)要使責任落實到具體的部門或個人。為構建適應時代發展的建築企業的財務管理制度,就一定要使責任落實到具體的部門或個人身上。要將財務管理部門人員分成幾個小組,每個小組分別負責財務管理中不同的內容,這樣在財務管理中出現問題時,企業便可以向某一小組追究責任,這樣可以有效的加強相關人員的責任感,提高其工作效率。除此之外,建築企業還可以將責任落實到具體的部門中,只有這樣,才能使建築企業形成一套較為合理的科學責任制,使企業在財務管理方面的水平得到進一步的發展,促進企業制度的完善,保證企業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能夠穩定的生存下去。

4結語

建築企業作為一種特殊的企業,其財務管理制度與其他企業是存在一定差別的,想要使建築企業能夠構建更加適應時代發展的財務管理制度,就一定要針對特殊性來制定一系列措施,同時還應根據建築企業目前在財務管理方面存在的問題提出相應的解決策略,這樣才能保證建築企業能夠在市場經濟體制下,改變自身固有的缺陷,不斷的發展和完善,使自身的財務管理制度能夠得到改革和完善,使企業的財務管理變得更加規範。

建築企業管理制度9

1、定期組織企業中層以上人員進行合同法律法規學習,每季度學習計劃不少於一次,時間不少於2個小時。並結合黨委、政府中心工作安排學習內容。

2、企業負責人、各部門負責人要帶頭參加法律法規學習。信用(合同)專兼職管理人員需經過合同法規培訓和考核,取得合格證書。

3、分管信用(合同)工作的負責人和信用(合同)管理有關人員要定期組織活動,結合工作中碰到的實際問題,學習新法規,解決新問題。

建築企業管理制度10

為了及時瞭解和掌握安全生產情況,及時發現事故隱患,消除不安全因素,防患未然,特制訂本制度。

一、安全生產檢查的內容

1、查思想:查對安全生產的認識是否正確;查安全生產的責任心是否強;查對忽視安全生產的思想和行為是否敢於鬥爭。

2、查制度:查安全生產製度的建立和健全情況,是否有無違章作業情況;查安全生產製度的執行情況,有沒有違章冒險作業現象。

3、查紀律:查崗位上勞動紀律的執行情況,有沒有擅離崗位、做與生產無關的事。

4、查領導:領導是否把安全生產擺到議事日程;對安全生產成績顯著的員工是否做到及時表揚和獎勵;對忽視安全生產造成事故的責任者是否進行嚴肅處理;生產與安全是否做到了“五同時”。

5、查隱患:是否做到了文明、安全生產;每臺裝置是否都有安全裝置;在建工程有無不安全因素;平臺、欄杆是否安全可靠。

二、安全生產檢查的形式

1、綜合性安全生產大檢查:

A、公司安全生產大檢查:每月一次,由主管安全生產的公司領導負責,召集以安全科為主的有關部門參加,組成檢查組,對所有專案工程進行檢查。檢查和整改情況由安全科彙總上報。

B、專案級安全生產檢查:每月兩次。由專案經理負責,召集有關人員組成檢查組進行檢查,檢查和整改情況,由安全員彙總上報。

2、專業性安全生產檢查:

A、專業性安全生產檢查,由各主管部門負責,召集有關專案部參加,定期進行。並將檢查和整改情況上報和抄送公司安全科。

B、專業性安全生產檢查的`每一個專案,必須作好詳細登記,每次檢查都必須對前期檢查登記的問題做出準確性的鑑定。

3、季節性安全生產檢查:對防暑降溫、防雨防洪、防雷、防電、防寒、防凍等季節性安全生產檢查,由主管部門負責,組織有關單位進行,發動群眾做好預防工作,並將檢查和整改情況上報和抄送安全科。

4、經常性的安全生產檢查:

A、每一個員工都必須堅持執行作業前後的安全檢查制。

B、每一個班組都必須堅持執行班前班後安全檢查制。

C、各級管理人員和專職安全員都必須結合自己的工作業務,深入生產工作現場進行安全生產檢查。

D、安全生產大檢查要堅持普遍檢查與專業檢查相結合;經常性檢查與臨時性檢查相結合;檢查與整改相結合。

5、對查出的不安全因素,一定要按“三定”措施實施,即:定專案、定時間、定具體完成專案的人。

6、安全生產檢查制度還應結合安全生產獎懲制度和員工考核制度。檢查結果應作為獎罰或晉級評優的標準之一。

建築企業管理制度11

一、總則

1、為適應建築業發展的要求,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以及相關法令、法規,特別是本市實行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備案制及出臺《關於進一步規範本市建築市場加強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管理的若干意見》(22條)以後,為進一步規範、完善公司內質量管理體系,提高企業整體素質,使集團公司在建築市場中立於不敗之地,努力把集團公司建設成為制度健全、操作規範、措施得力、信譽良好的建築企業,特制定本制度。

2、貫徹落實企業質量方針,把工程質量擺在經濟工作的首位,以質量求生存,以信譽求發展。

3、工程質量檢查監督及管理部門應獨立履行質量檢查、監督、控制職責。各級人員必須支援質檢部門和質檢人員依章行使職權。

4、制度如有與上級有關規定相牴觸的內容以上級規定為準,各子分公司、專案部依據本制度制定其具體實施細則。

二、企業質量方針和質量目標

1、質量方針:質量第一、服務第一。

2、質量目標:集團公司所有在建專案竣工一次驗收合格率必須達到100%;年“白玉蘭獎”創優專案1個,年“市優質結構獎”創優專案1個及1個以上。

三、企業質量管理保證體系

1、公司總經理為企業質量管理第一負責人,認真貫徹執行企業質量管理方針和目標。

2、公司設定“工程部”,在主管副總經理的領導下開展日常質量管理工作。

3、各工程專案經理為工地質量管理第一負責人,對工程質量負責,下設專職質量員,負責施工現場的質量管理,受上級單位督導。

4、各專案部應積極建立健全施工現場質量管理保證體系,確保質保體系正常執行。

5、各管理部門和各級管理人員必須制定質量管理崗位責任制,工程專案的責任制要落實到具體管理人員。

6、質量保證體系圖;質量管理保證體系框圖

四、企業質量管理機構

1、集團公司質量管理按三個層級進行層層管理。第一層為公司高層領導層級,第二層為公司總部職能部門及子分公司層級,第三層為專案部層級。

2、公司總部工程質量管理部門配置2人以上的專職質量管理人員;所屬子、分公司須設立獨立的工程質量管理部門,配置1人以上的專職質量管理人員,並應專業齊全。

3、所屬專案部應根據專案的規模和不同的施工階段配備一定數量及相應專業的專職質量檢查員,並實行動態管理:

20000㎡以下的專案至少應配備1名專職質量檢查員;

20000㎡~50000㎡專案的配備專職質量檢查員不應少於2人;

50000㎡以上的專案應設定3人以上的質量管理部門,並應專業配套。

4、企業質量管理機構圖;企業質量管理機構設定圖

五、企業質量管理責任制度

1、企業法定代表人的工程質量職責

所屬施工企業法定代表人(分支機構的主要負責人)是第一質量責任者,對本企業(本分支機構)的工程質量工作負全責,其主要職責是:

①貫徹國家和地方政府有關工程質量的法律、法規。

②組織制定質量方針和目標,建立質量管理的組織機構,確定和任命機構的負責人。

③培養和提高員工的質量意識。

④建立施工企業質量管理體系並確保其有效實施。

⑤確定和配備保障質量體系正常執行所需的各種資源。

⑥評價並改進質量管理體系。

⑦掌握質量動態,協調各部門質量工作關係。

2、企業工程質量分管領導的工程質量職責

所屬施工企業分管工程質量工作的企業領導,對本企業的工程質量工作負直接領導責任。其主要職責是:

①認真貫徹公司質量方針,始終把工程質量放在管理工作的首位。

②執行現行的國家法律、法規、驗收標準、企業標準。

③制訂公司的`質量發展計劃並具體組織實施。

④負責落實制訂公司質量責任制,公司質量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協調公司各級生產管理部門的工作關係,確保質量管理體系的有效執行。

⑤領導和組織公司的質量管理檢查工作。

⑥加強質量管理,強化質量意識,支援和行使質量否決權。

⑦掌握工程質量動態,領導質量預控,確保質量目標的實現。

⑧對工程質量實行內控,協助總經理行使質量獎罰權。

3、企業總工程師的工程質量職責

所屬施工企業總工程師對本企業的工程質量工作負技術領導責任。其主要職責是:

①制定和完善企業標準,並對企業質量技術工作進行具體組織、指導。

②負責公司範圍施工組織設計、專項方案的審批。

③組織制訂創優工程的工程質量計劃,並針對目標加以落實,制訂具體技術措施。

④組織各專案廣泛開展QC小組活動,通過職能機構使這項活動經常化。

⑤制訂公司確保工程質量若干規定,並組織實施。

⑥負責組織對重大質量事故調查處理,提出技術鑑定意見和技術改進措施。

⑦加快企業技術進步,推廣和應用工程建設新技術、新工藝。

⑧稽核、批准重要工程的施工組織設計、專項技術方案或措施。

4、工程質量管理部門的職責

所屬施工企業工程質量管理部門是本企業工程質量管理的主管部門,在企業法定代表人、分管領導或總工程師的領導下負責本企業的工程質量監督管理工作。其主要職責是:

①認真收集貫徹執行國家、政府部門有關質量的法規、法令、條例及企業標準。

②制定本企業工程質量管理方面的規章制度並監督、檢查、落實;

③與本企業的技術管理部門共同編制本企業工程質量技術標準;編制本企業年度工程質量創優計劃及創優滾動計劃並負責落實。

④參與審查專案的施工組織設計、專項施工方案或技術措施;

⑤負責對公司範圍內各基層單位承建工程的工程質量進行監督檢查,有權制止不按驗收規範、設計圖紙、技術規範施工,有權按規定對基層單位根據施工現場質量的優劣提出獎罰意見。

⑥經常深入基層和施工現場,掌握和了解工程質量的動態,並幫助施工現場解決工程質量中存在的問題。

⑦負責工程質量資訊的收集、整理和反饋工作,掌握工程質量動態,編制彙總質量報表、質量分析,並上報公司總工、總經理。

⑧及時上報發生的質量事故,參加質量事故的調查、分析,提出處理意見,並對事故的處理效果進行驗收檢查。

⑨協助專案部開展“三檢”工作。

⑩負責工程技術資料的檢查、監督、歸檔和管理工作。

5、技術管理部門的工程質量職責

所屬施工企業技術管理部門在總工程師的領導下為工程質量提供技術保證,其職責是:

①負責指導並督促檢查所屬各工程公司、專案部認真執行國家規範、規程及有關規定。

②負責開工報告的審批,督促抓好施工組織設計的實施、創優計劃的實施、施工技術交底和過程控制;組織審查專案的施工組織設計、專項施工方案或技術措施並報有關技術負責人批准

③負責編制企業的施工工藝標準、質量技術標準,並檢查執行情況。

④參加直屬專案部工程中間結構驗收及竣工驗收。

⑤負責指導、督促、檢查專案部存在的問題進行糾正和預防措施,並予以落實整改。

⑥開展以提高工程質量為目的的科學、技術研究,組織工程專案質量技術推廣和攻關活動。

⑦組織並督促各生產單位對生產操作工人的施工工藝培訓和安全操作技術培訓。

⑧參加與支援圖紙會審和技術交底,參加質量事故的處理。

6、經營及合約管理部門的工程質量職責

①簽約工程承包條件應與工程質量承諾相一致.

②強化合約管理,各類總、分包的合約均應以滿足工程質量目標為前提。

③堅決杜絕轉包、掛靠及其他可能嚴重影響工程質量或質量管理的經營行為。

7、人力資源管理部門的工程質量職責

①按照企業質量管理決策機構的決定為專案部配置符合要求的人力資源。

②配合質量管理部門對本企業員工開展質量意識教育。

③配合質量管理部門對專、兼職質量管理人員進行培訓、考核、評價。

④組織本企業質量管理人員參加國家或地方的質量管理人員培訓、考核、取證工作。

⑤在確定分包或勞務隊伍時,負責組織對其人員綜合素質等進行考察並提出使用意見。

8、專案經理的工程質量職責

專案經理是專案工程質量的第一責任人,對專案的工程質量負全面責任。其主要職責是:

①代表企業實施施工專案管理;貫徹執行國家法律、法規、方針、政策和強制性標準,執行企業的管理制度,維護企業的合法權益。

②履行“專案管理目標責任書“規定的任務。

③編制質量計劃(施工組織設計)、專項施工方案,並組織實施;

④對進入現場的生產要素進行優化配置和動態管理。

⑤建立質量管理體系和安全管理體系並組織實施。

⑥在授權範圍內負責與企業管理層、勞務作業層、各種作單位、發包人、分包人和監理工程師等的協調,解決專案中出現的問題。

⑦按“專案管理目標責任書“處理專案經理部與國家、企業分包單位以及職工之間的利益分配。

⑧進行現場文明施工管理,發現和處理突發事件。

⑨參與工程竣工驗收,準備結算資料和分析總結,接受審計。

⑩處理專案管理部的善後工作。

9、專案技術負責人的工程質量職責

專案技術負責人在專案經理和企業技術負責人的領導下,對專案的工程質量負技術責任。其主要職責是:

①組織編制專案施工組織設計並按規定上報、評審、實施;

②組織專案部有關人員熟悉設計圖紙,落實參加建設單位召集的圖紙會審會的準備事宜;

③組織專案部人員按規定進行技術交底、技術核定、技術複核;

④組織協調隱蔽工程驗收以及落實三檢制度和質量等級評定、核定制度。

⑤執行國家強制性標準、企業標準和公司有關規定,主持專案的技術管理工作,制定專案技術管理工作計劃,嚴格按圖施工,確保專案工程的順利進行。

⑥負責開工前的圖紙自審、組織施工圖會審前的問題彙總等,負責編制專案工程的施工組織設計及安保計劃和專項安全施工方案,並做好施工技術交底。

⑦編制質量計劃、進度計劃、投資控制計劃,參加工程質量檢查驗收,處理質量事故。

⑧參加安全檢查、驗收、審批糾正預防措施。督促安全員做好安全管理,社絕工程專案施工過程中的安全隱患。

⑨領導專案工程的新技術、新工藝科技活動,並總結編寫新技術、新工藝成果發表上報。

⑩督促、檢查資料員做好工程技術資料的填報、收集、整理工作,確保資料正確、清楚、齊全、完整。

10、專案質量檢查員的工程質量職責

①參與對採購合格分供方的評定和對採購材料質量的驗證。

②負責對班組施工質量進行抽檢,對特殊過程和關鍵工序的班組自、互檢進行全數複檢。

③負責對本專案部所用檢測器具,按規定實施控制。

④嚴格按現行國家驗收標準、企業標準以及相關的法規,組織對工程的檢驗批、分項工程、質量的自檢、自查,參加專業監理工程師組織驗收,參加總監理工程師組織的對分部(子分部)工程、單位(子單位)工程質量驗收工作。

⑤堅持在施工現場,隨時檢查實物質量,掌握工程動態,不斷進行質量分析,及時向專案經理彙報質量狀態,對不符合要求的質量缺陷提出整改意見,嚴格把好質量關。

⑥認真學習新知識,不斷提高專業技術水平,並運用於提高工程質量,消除質量通病。

⑦完成專案經理佈置的其他工作。

⑧組織接待上級公司、質量監督站對工程質量的監督檢查,對提出的質量問題及時組織相關專業人員整改。

六、企業總承包質量管理制度

1、企業必須建立、健全對分包方的選擇、評價機制,制定選擇、評價的辦法並嚴格執行。

2、針對具體的工程專案,由總經理與專案經理簽訂工程專案承包協議,其中在合同中必須明確工程質量要求,由總經理審批,並明確對工程質量控制的職責、要求。

3、所選擇的分包方除具備相應的企業資質等級外,還應在專案所在地登記註冊,並在工程質量管理方面符合《施工企業質量管理規範》中有關質量管理體系、崗位職責、人力資源管理、技術等級培訓和考核等要求。

4、總包單位與分包方在簽訂分包合同時,宜單獨簽訂工程質量保證的專項協議,在明確的工程質量目標下,確定總、分包在開展質量技術培訓、工程質量管理、竣工後的保修與服務及工程質量事故處理等各方面的雙方權利、責任與義務。

5、實行總承包施工的工程專案,工程質量由總承包單位全面負責。在專案既定的工程質量目標下,統一工程質量標準、技術標準、工藝標準、技術檔案編制標準。分包方的各項工程質量管理工作均應納入總承包單位的管理體系之中。

6、總包單位必須嚴格控制分包方的技術管理工作,對分包方編制的施工技術檔案必須進行嚴格的稽核、審批。使分包方編制的技術檔案全面滿足總包單位施工組織設計或技術方案的要求。

7、總包單位的技術負責人、質量管理人員應參加分包方技術人員對其作業班組的技術交底。

8、由於分包方人員不服從總包單位或監理人員的管理,施工質量低劣,造成重大經濟損失的,除要其賠償經濟損失外,必須及時解除分包合同並將其立即請退出場。

對於一般性錯誤並造成的經濟損失很小時,總包有權對分包的相關人員(管理人員、操作人員)進行經濟處罰,處罰額由總包方根據本企業的相關規定執行。對人員的處罰必須由有關人員自付罰金,不得由分包企業代付,從而對當事人起到處罰的作用,對其他有關人員起到警示的作用。

9、總包單位應積極鼓勵分包方的施工操作人員努力學技術,提高施工操作質量。對於技術水平高,質量意識強,管理嚴格,成品質量好,成本低的分包班組或個人應給予必要的榮譽或物質獎勵。獎金來源應由總、分包雙方在分包合同中商定。

10、對於業主直接發包且與總包單位無任何合約和經濟關係的施工分包單位、

建築企業管理制度12

為規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提高專案安全生產管理水平,促進安全生產管理的標準化、科學化、規範化和系統化,實現安全與效益、安全與健康、安全與環境之間和諧發展,提高從業人員安全素質,有效解決存在的突出問題,根據公司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適用於公司和各專案部對專案的安全生產生產標準化管理工作。

3.1安全生產標準化,是指通過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排查治理隱患和監控重大危險源,建立預防機制,規範生產行為,使各生產環節符合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標準規範的要求,人(人員)、機(機械)、料(材料)、法(工法)、環(環境)、測(測量)處於良好的生產狀態,並持續改進,不斷加強企業安全生產規範化建設。

3.2公司安全生產標準化達標分一級、二級、三級,其中一級最高,三級最低。

3.3相關方:與公司的安全績效相關聯或受其影響的團體或個人。

3.3資源:實施安全生產標準化所需的人員、資金、設施、材料、技術和方法等。

4.1 《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基本規範》(GB/T 33000-20xx)

4.2交通運輸部《關於印發交通運輸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實施方案的通知》(交安監發〔20xx〕322號)。

4.3交通運輸部《關於印發交通運輸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考評管理辦法和達標考評指標的通知》(交安監發[20xx]175號)。

4.4交通運輸部《交通運輸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評價管理辦法》(交安監發〔20xx〕133號)。

5.1公司及各專案部應根據現行法律法規及專案實際,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體系,制定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落實安全生產管理責任。

5.2公司制定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應主要包括:安全生產目標職責、安全生產全員責任制、安全生產例會制度、安全檢查考核制度、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安全風險管控及隱患排查治理制度、重大事故隱患清單管理制度、安全經費管理制度、安全生產考核制度、事故應急管理制度以及事故報告制度、安全生產責任追究制度等。

5.3公司制定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應主要包括:安全生產目標職責管理、安全監理責任制度、安全監理例會制度、安全檢查督促整改制度、安全教育培訓制度、安全監理交底制度、安全技術措施和專項施工方案審查制度、重大事故隱患清單管理制度、事故應急管理制度以及事故報告制度等。

5.4施工單位制定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應主要包括:安全生產目標職責、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安全教育培訓制度、安全生產技術交底制度、安全風險管控及隱患排查治理制度、安全專項經費保障制度、安全生產例會制度、特種作業人員管理制度、特種裝置管理制度、安全技術措施和專項施工方案編制與報批制度、安全獎懲制度、臨時用電管理制度、消防管理制度、應急處置制度、安全生產獎懲制度、安全生產考核制度、安全事故報告查處制度、安全生產持續改進制度等。

6.1.1目標:杜絕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遏制傷亡事故的發生。

6.1.2主要控制指標:職工因工千人死亡率0人,職工因工千人重傷率0.45人。

考核範圍為單位在職職工、簽訂用工合同的臨時聘用人員、勞務派遣人員。

6.1.3考核辦法按照公司年初與各專案部簽訂的《安全生產、職業健康與消防安全責任書》中的相關要求執行。

6.1.4公司及各專案部作為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生產經營單位,對專案建設的安全生產、職業健康及消防工作依法獨立承擔主體責任。應保障職工職業健康,杜絕重大生產安全事故,有效遏制傷亡事故。

6.1.5公司及各專案部的各部門應根據自身安全生產實際和職能,制定安全生產目標和主要控制指標及考核辦法。

6.2.1各專案部應建立主要負責人負總責的安全管理部門(或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明確安全管理部門(或安全生產領導小組)領導及成員部門職責分工,公司原則上由總經理領導安全生產工作。

6.2.2各專案部應按法律法規的要求設定和配備與安全生產工作相適應的管理機構和人員。各級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當恪盡職守,依法履行職責。

6.2.3各專案部應建立覆蓋本單位所有組織和崗位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健全安全管理體系以及各項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6.2.4公司工會依法對安全生產工作進行監督;公司及各專案部應主動接受政府的屬地監管和行業監管。

建立、健全本單位安全生產責任制,並簽訂安全生產責任狀。

組織制定本單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組織制定並實施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計劃及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計劃。

保證本單位安全生產投入的有效實施。

督促、檢查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及時消除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推動構建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預防工作機制。(每半年至少開展1次督查、檢查。)

組織制定並實施本單位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及時組織開展應急演練。

研究解決安全生產重大問題,定期進行安全生產專題調研。(公司每年至少開展1次安全生產專題調研,總經理辦公會每季度至少聽取1次安全生產工作情況報告。)

把安全生產作為本單位重點工作的重要內容,組織制定安全生產規劃,把安全生產貫穿專案建設全過程,推動安全生產工作持續穩定向好。

公司黨支部每半年至少聽取1次安全生產工作情況彙報,及時組織研究解決安全生產重大問題;將安全生產納入黨委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內容和幹部培訓內容,黨委理論學習中心組每年至少安排1次集體學習,專題學習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典型事故案例等。

把安全生產納入本單位職責清單,督促落實安全生產“一崗雙責”制度。

明確本單位領導班子成員安全生產責任分工,組織制定領導班子年度安全生產重點工作責任清單並進行公示、檢查和考核。

6.2.6各級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及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職責

組織或者參與擬定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操作規程和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組織或者參與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如實記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情況。

督促落實重大危險源的安全管理措施。

檢查安全生產狀況,及時排查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提出改進安全生產管理的建議。

制止和糾正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違反操作規程的行為。

公司及各專案部要積極主動向屬地政府及業務對口的行業安全主管部門彙報工作,主動接受監督管理。

負責建立安全管理物件目錄清單,明確各專案部安全管理物件及重點,明確職責,並制定安全監管重點內容。

負責牽頭的職業健康工作,組織擬訂職業健康相關制度,並監督、指導各專案部依法開展職業健康工作。

6.3.1安全生產投入與經費管理的相關要求,詳見本章第二十四節:“安全生產費用管理制度”、第二十五節“安全經費管理制度”。

6.3.2各專案部應當具備的安全生產條件所必需的資金投入,由各專案部的決策機構、主要負責人予以保證,並對由於安全生產所必需的資金投入不足導致的後果承擔責任。

6.3.3各專案部應當按照規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產費用,專門用於改善安全生產條件。安全生產費用在成本中據實列支。

6.3.4安全生產費用實行專款專用,不得挪用或擠佔,並建立安全生產費用臺賬。

6.3.5公司對工程專案的安全防護、安全施工有特殊要求需要增加安全生產費用的,應當在招標檔案中予以明確,並在安全生產費用專案清單中增列相應專案及費用。

6.4.1法律法規、標準及其它制度的識別和獲得相關要求詳見本章第五節“相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及其它制度識別獲得管理規定”。

6.4.2國家、省市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詳見本體系檔案“第六章適用法律法規、規章彙編”。

6.5.1具體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詳見本管理體系第三章“安全生產管理規章制度”和第五章“操作規程”。

6.5.2各專案部應根據國家法律法規、標準、規範等的修訂、變化情況,以及本單位安全生產實際情況,安全檢查存在問題及整改情況、安全生產事故案例等,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進行修訂,確保其有效和適用。

6.5.3各專案部應建立主要安全生產過程、活動、檢查的安全記錄檔案,並加強對安全記錄的有效管理。

6.5.4安全內業資料的收集與整理。安全內業資料管理遵循填寫全面、真實準確、歸檔及時的原則。專案專案部按要求進行歸檔,檔案盒應有管理類別標籤、細分標籤和卷內目錄,以便歸檔和查閱。檔案管理應落實專室專人專櫃管理制度。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職責及安全保證體系;

施工單位“三類人員”及安全專監資格審查、批覆及備案記錄;

下發、轉發或批覆的安全生產管理檔案、安全專項方案等;

各項安全檢查臺帳、記錄、通報和整改閉合資料;

安全生產費用使用稽核、計量支付資料;

生產安全事故臺帳、報表及相關事故處理資料。

其他安全生產管理資料(包括例會、圖片、影像資料等)

安全管理制度、職責及安全保證體系、安全資格證書;

安全管理工作方案及安全監理實施細則;

審查批覆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安全保證措施和危險性較大工程專項施工方案記錄;

安全管理檢查、指令及隱患檢查整改閉合資料;

安全管理臺帳(包括安全日常工作臺帳、安全管理指令臺帳、專項方案審查臺帳等);

安全管理日誌、安全管理巡視記錄、安全管理月報;

要求施工單位定期對施工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及特種作業人員、特種作業裝置臺帳等報備資料;

其他安全生產管理資料(包括例會、圖片、影像資料等)

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及部門規章等。

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設定及其職責、責任狀。

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及“三類人員”《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

安全生產責任制及安全生產合同。

特種作業人員臺帳及證件、一般作業人員臺帳。

特種裝置登記、使用臺帳及有關檢驗合格證、維修保養記錄。

作業人員和專案管理人員安全教育培訓、交底臺帳及記錄。

安全會議與學習臺帳及記錄。

各級安全檢查、整改臺帳及檢查通知、整改回復、安全問題處罰、複查等記錄。

安全日誌、電工巡視記錄。

安全生產費用管理臺帳及使用計劃、使用記錄和有關證明材料。

危險源調查、分析、評價、分級資料。

主要風險源明白卡以及危險告知臺帳、記錄。

臨時用電、危險性較大工程的專項施工方案及其審查批覆檔案。

應急救援預案及演練計劃或記錄。

生產安全事故臺帳及事故報送(月報、快報)、處理記錄。

其他安全生產管理資料(包括例會、照片、影像資料等)。

交(竣)工階段安全內業資料收集和管理。專案部安全交(竣)工階段安全內業資料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安全組織機構及人員、崗位責任、安全保證體系、施工專項技術方案、技術交底檔案等。

安全組織機構及具體的人員安排。

施工風險識別和評價,所有危險緊急狀態及危險因素,以及針對危險因素採取的'施工技術保障措施和安全管理措施。

施工基礎保障措施和安全管理措施應結合施工工藝、工法進行編寫,編寫應詳細、明確,具有指導性和操作性。

施工單位在編寫施工技術方案時,應考慮施工中危險因素,並針對其編寫相應的防範措施,保障施工作業的安全。

詳見本章“第二十八節危險性較大分部分項工程專項方案管理制度”。

開展崗位危險預知活動。分析現場工序中危險因素,找出人的不安全行為,分析可能發生事故的基本原因,制定出危險防範措施,對各班組人員做好安全技術交底工作。

規範班組安全管理。以安全作業為重點,通過對班組施工技術交底、崗前安全教育培訓等,規範班組施工安全生產。

實施重點控制。公司針對重大危險源制定管控措施,施工專案部應加強對危險源的管控,發現問題及時整改,使危險源處於受控狀態。

詳見本章“第十五節安全生產監督、檢查、驗收制度”。

6.7.1整改複查驗收應由專人負責,在整改期限後及時複查驗收,按《安全檢查整改通知單》提出的整改要求及整改情況逐項檢查(包括檢查現場及文字記錄),填寫複查驗收情況。

6.7.2安全生產檢查、整改、複查驗收必須按要求完成,環節必須閉合,不得缺項。

6.7.3對上級領導檢查發現的問題,整改完畢經監理單位驗收後,及時反饋。

施工單位安全技術方案的實施情況由專案總工組織驗收,專案安全副經理和安全生產管理部門負責人蔘與。

交叉作業施工安全技術措施的實施由專案總工組織驗收。

分部分項工程安全技術措施的實施由安全生產管理部門負責人組織驗收。

一次驗收嚴重不合格的安全技術措施應重新組織驗收。

施工單位自驗合格後,報監理單位進行驗收。

一般防護設施和中小型機械裝置由施工單位裝置管理部門會同安全員及現場監理共收。

整體防護設施以及重點防護設施由專案總工組織驗收,自驗合格後報安全管理部門安全工程師驗收。

以下防護設施、臨電設施、大型裝置需要在自檢基礎上,報請業主或專業檢驗檢測機構驗收(特種裝置還需報當地技術質量監督局檢測合格,並取得檢驗合格證):

20m以上高大外腳手架、滿堂紅支架;吊籃架、挑架、外腳手架、卸料平臺;整體式提升架;20m以上的物料提升架;施工用電梯;塔吊;臨電設施;鋼結構吊裝吊索具等配套防護設施;30m3/h以上的攪拌站;架橋機;路塹開挖、石方爆破等施工防護設施;其他大型防護設施。

腳手架、扣件、腳手板、安全帽、安全帶、安全網、漏電保護器、臨時供電電纜、臨時供電配電箱以及其他個人防護用品,必須有合格的試驗單及出廠合格證明。

腳手架、滿堂支架、龍門架等和支搭的各類安全網的驗收,由專案總工牽頭組織技術、安全、物資部門和現場負責人等有關人員參加,經驗收合格後,方可使用。

高大腳手架及特殊支架和大型防護設施及臨時用電工程,由批准方案的技術負責人組織,方案制定人、技術、安全、物資等部門及其有關人員參加,經驗收合格後方可使用。

起重機械、施工用電梯等特種裝置的驗收,經由取得國家專業資質的檢測、檢驗合格,取得安全使用證或者安全標誌,方可投入使用。

因設計方案變更,重新安裝、架設的大型裝置及防護設施須重新進行驗收。

安全文化建設涵義及目的。安全文化是企業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保護生命和財產安全的重要保障,是文明施工、標準化管理的重要標誌。它包括安全的物質文化、制度文化、行為文化和觀念文化。安全文化的核心問題是保護人的身心健康,尊重人的生命,實現人的價值。

安全文化建設的指導思想和原則。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各專案部在計劃、佈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的同時,要計劃、佈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工作。在安全與生產發生矛盾時,必須無條件地服從安全。要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搞好施工生產。

安全文化建設的目標是:通過灌輸滲透“以人為本、規章至尊”的安全理念,使全體專案部逐步形成預防為主、我要安全的安全觀念文化;遵章守紀、規範操作的安全行為文化;科學嚴密、切實可行的安全制度文化;形成完善的安全生產管理體系、安全文化教育體系和安全生產防線。

制定公司安全文化目標,打造新的安全文化。

規範安全教育體系,提高安全教育效果。

建立安全保障網路,實現本質安全化。

消除安全隱患,完善整改措施,塑造提高事故防範能力。

推廣職業安全衛生和環境保護新技術,保護員工身心健康。

建立安全風尚和道德規範,規範安全行為。

塑造企業安全理念,樹立專案安全形象。

要開展試點,分類建設,有序推進。在取得經驗的基礎上,全面推開。

要充分發揮各種載體的作用,廣泛宣傳開展安全文化建設的目的、意義及重要性,宣傳開展安全文化建設的目標、步驟及實施方法。同時通過開展安全圖板展示和教育等競賽活動,吸引廣大職工積極參與,使安全文化得以有效傳播。

根據安全文化建設的不同要求,採取相應的手段和措施,大力開展培訓工作,形成全員、全過程、全方位的安全意識,規範各類人員的行為。

安全理念整合提煉,通過各種媒體和各種形式進行學習宣傳,要結合自身案例,進行有效教育,努力使安全理念入腦入心,融於行動,形成統一的價值取向。同時,要自覺遵守和踐行安全理念,養成遵章守紀的良好行為。

要建立完善適合專案實際、責任明確、覆蓋全面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建立上下結合、獎懲嚴明、各層次有效監督的勞動保護監管體系。要嚴格按照安全責任制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要求,結合國家安全生產管理有關規定進行整編本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並從嚴抓好制度的落實。

通過不斷引進新技術、新裝備、新材料,創造良好的安全生產環境。爭創文明施工、行為規範的操作環境。要通過文化建設,展現安全文化的內涵,營造濃厚的安全文化建設氛圍。

6.9.1各施工單位應加強生產作業現場安全管理。對動火作業、臨時用電、高處作業、職民工駐地建設等危險性較高的作業活動嚴格管理,嚴格履行審批手續。

6.9.2各專案部應加強生產作業行為的安全管理。對施工作業行為隱患、裝置設施使用隱患、工藝技術隱患等進行認真分析,採取防控措施。

6.10.1公司要加強對參建各方(承包、諮詢、供應等)的安全管理,對其資格審查、選擇、安全生產合同簽訂、施工作業過程、技術諮詢服務過程、提供產品等進行有效管理。

6.10.2公司應對統一施工作業區域交叉作業各方進行協調、統一進行安全生產管控。

6.10.3公司及各專案部不應將相關施工、諮詢、服務等工作委託給不具備資質或條件的相關方。公司與有合同關係的各方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明確雙方的安全生產責任和義務。

詳見本章第二十節、第二十二節:“安全生產事故報告制度”、“應急管理制度”。

各專案部應根據安全生產半年、年終考核結果及安全生產檢查發現問題隱患所反映的趨勢,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操作規程、考核指標等進行修改完善,持續改進,不斷提高安全生產管理水平。

按照公司《安全生產、職業健康及消防工作責任書》進行檢查考核。

建築企業管理制度13

1、法定代表人全面負責合同的履行。合同承辦單位、部門和人員具體負責其訂立合同的履行。

2、在履行合同過程中,根據情況的變化,應當對對方當事人的履行能力進行跟蹤調查。如發現問題,合同承辦人要及時處理,必要時經單位負責人同意,可實地調查合同標的情況和對方當事人的履約能力。

3、接收標的必須經過嚴格的`驗收或商檢程式。對不符合制度的標的應在法定期限內及時提出書面異議。

4、合同結算必須通過本單位財務部門進行。對合法有效的合同,財務部門必須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結算。對未經合法授權或超許可權簽訂的合同,財務部門有權拒絕結算。

5、凡與合同有關的來往文書、電報、電傳、信函、電話記錄都應作為履約證據留存。

對我方當事人的履約情況,除妥善儲存有關收付憑證外,還要做好履約記錄。

6、信用(合同)管理員負責監督檢查合同履行情況,按時間順序及時建立合同簽訂與履行情況臺帳。

建築企業管理制度14

1、鋼筋表面嚴重生鏽,有油漬、漆汙每處罰款100元。鋼筋安裝不符合規範及設計要求,每一個(處)罰款300元。

2、混凝土現場攪拌沒有掛級配牌或無過磅及記錄,罰款100元。混凝土施工縫不符合規範或設計要求留置,每處罰款200元。拆模試塊不是同條件養護的每組罰款100元。混凝土試塊有多餘或空白,每組罰款200元。

3、防水混凝土的變形縫、施工縫、後澆帶、穿牆管道、埋設件處滲漏,每處罰款100元。

4、現澆結構構件截面尺寸偏差不符合規範規定的,每處罰款100元。

5、砌築砂漿拌和時不掛牌或不按設計配合比,每發現一次(處)罰款50元;如以上兩種情況同時發現,每發現一次(處)罰款100元。

6、砌體工程的砂漿飽滿度抽查三組,其中一組或一組以上不符合規範要求,罰款500元處理。

7、砌體不按規定留拉結筋,或拉結筋不符合規範要求,每處罰款50元。

9、承重牆體使用斷裂小砌快,每處罰款100元;小砌快未底面朝上反砌於牆上的,每處罰款100元;施工時所用的小砌快產品齡期未到28天的,罰款100元。

10、構造柱處砌體未按規定留馬牙槎,每處罰款50元。

11、磚牆上留置洞口寬度超過30cm未設過樑板或過樑擱置長度小於120MM,每處罰款50元。

12、陽臺磚牆和扶手與牆體的連線部位未按規定採取可靠的連線措施,每處罰款50元。

13、除門洞口外,對廁所四周隔牆下口未按規定做砼翻口且高度小於120mm的,每處罰款100元。

14、地坪嚴重起殼、起裂、起砂面積大於200cm2,每處罰款50元。

15、凡踢腳線空鼓長度超過30cm,每處罰款30元。

16、多空磚上安裝門窗樘用射釘固定的,每樘罰款50元。

18、管道後牆面未粉刷或嚴重不平,每發現一處(間)罰款50元。

19、外牆面磚、室內瓷磚、地磚起殼空鼓面積超過1m2,每處罰款50元。

20、屋面、衛生間等有防水要求的房間,滲漏不論範圍大小,每處罰款200元。

21、牆體表面留置水平溝槽或橫向開槽不符合規範規定的,每處罰款100元。牆身開槽沒有用機械切割,每處罰款200元。

22、欄杆凡陽臺、外廊、室內迴廊、內天井、上人屋面及室外樓梯等臨空處未做防護欄杆,每處罰款500元;防護欄杆高度小於1.05米,每處罰款200元;防護欄杆離地面或屋面0.10米高度內留空的,每處罰款100元。

23、窗臺高度低於0.80米未做防護措施的,每處罰款100元。樓梯梯段淨寬小於1.10米的,每跑罰款100元;樓梯平臺扶手處的最小寬度小於梯段淨寬的,每處罰款100元;樓梯平臺上部及下部過道處淨高小於2.00米的,每處罰款200元;梯段淨高小於2.20米的,每跑罰款100元。

24、明裝大、小便汙水管滴漏水,每處罰款100元,地漏周邊滲漏和穿接板套管處滲漏每處罰款100元。其他管道接樓滴漏水每處罰款50元。

25、埋地管道未做護理處理,每處罰款200元。金屬管道埋地未做防腐處理,每處罰款100元。水平溝槽或橫向開槽,每處罰款100元。牆身每處罰款200元。

26、管架和風管支架製作時,下料、鑽孔有電焊氣割,槽鋼支架、門型支架製作時沒有采用45°拼縫焊接,每處罰款50元。

27、支架安裝前沒有按規範要求進行除鏽刷漆的,每個(條)罰款50元。

28、排水管道的坡度必須符合設計要求,出現無坡或倒坡,每處罰款100元。

29、管道穿過牆壁和樓板沒有規範要求設定套管,每個(處)罰款50元。

30、衛生器具和地漏水封高度小於50㎜,每個罰款50元。

31、管道穿過結構伸縮縫,抗震縫及沉降縫敷設時,沒有按規範要求採用柔性連線,每處罰款200元。

32、嚴禁對鍍鋅鋼管進行焊接,每發現一處罰款100元。

33、水泵安裝時進出口的變經管沒有使用偏心大小頭,每個罰款100元。

34、金屬導管嚴禁對口熔焊連線,鍍鋅和厚度小於2MM的鋼導管不得套管熔焊連線,每發現一處罰款50元。

35、三相或單相的交流單芯電線電纜不得單獨穿於金屬導管內,每發現一處罰款500元。

36、當燈具距地面高度小於2.4㎜時,燈具的'可接近裸露導體必須接地(PE)或接另(PEN)可靠,並應有專用接地螺栓具有標識,每缺一盞罰款100元。

37、扦座接線不符合規範規定連線,每隻罰款50元。

38、金屬電纜橋架的接地(PE)或接零(PEN)不符合規範要求,每處罰款50元。

39、配電箱、盒、橋架安裝不使用機械開孔,每個(處)罰款100元。

40、防排煙系統柔性短管的製作材料必須使用不燃材料,否則每處罰款200元。

41、資料中的各責任人簽名不符合規定要求的罰100元。

42、地基與基礎、主體結構分部工程驗收未經監理、建設、勘察、設計、施工單位的技術、質量部門負責人蔘加並蓋章的罰100元。

43、涉及結構安全的試塊、試件以及有關材料,未按規定進行見證取樣檢測的罰款200元。

44、檢驗批、分項工程、隱蔽工程驗收、材料報驗等要求監理工程師(建設單位技術負責人)檢查認可的專案,如未按規定實施的每項罰款100元。

45、試塊的取樣留設未按規定執行的每項罰100元。試塊的強度評定不合格的罰200元。試塊的強度出現3次(含)以上的不符合要求的每次罰200元。

46、鋼筋原材料的質保單不符合要求的每項罰50元;抽樣複試未按規定執行每項罰100元。

48、水泥的質保書收集及複試報告未按規定執行的每項罰200元。

49、結構承重的砌體材料未經規定複試而使用的每次罰200元。

51、裝飾工程(如幕牆工程)關於安全使用功能的複試未按規定執行的每項罰200元。用於室內的石材未做放射性試驗,用於室內吊頂門窗等工程中的人造板材未做甲醛含量試驗,用於幕牆石材未做彎曲強度試驗,鋁塑複合板未做剝離強度試驗及幕牆各種材料的相容性試驗的各罰200元。

52、原材料、試件等造成先使用後複試既成事實的每項罰100元。

53、混凝土澆搗無坍落度檢查及記錄或檢查不符合要求,罰款200元。大體積混凝土施工無測溫記錄或記錄不符合要求的,罰款200元。

54、住宅採用的電度表、水錶、熱量表按規定應具有產品合格證書和計量檢定證書。如無每項罰款200元。

55、各種承壓管道系統和裝置應做水壓測驗,非承壓管道系統和裝置應做灌水測驗,每缺一項罰款200元。

57、給水管道竣工後,沒有對管道進行沖洗和消毒,每項罰款100元。

建築企業管理制度15

專案部為加強“成本管理責任制”作出如下安排:

一、結合公司安字(20xx)014號檔案,專案部在各人員崗位職責中建立專案成本管理責任制,由主任經濟師編制,經專案經理審批後20xx年1月1日起全面執行。

二、專案部投標工作及新接工程安排:

1、核算工程量:專案經理或主任經濟師安排相關專業造價員提量,並形成投標預算;

投標預算書製作費用:xxxx‰,不能整套(算量、套定額子目、上機、出報表)完成的按xxx‰支付。出現嚴重失誤的按同比例扣還預算費。

造價員xxxx專案部所有持造價員資格的人員。不能按時完成或接受任務都後續造價員繼續教育等費用不再予以報銷。

2、投標預算的彙總和遞送由主任經濟師(經營管理員)完成。

3、專案經理、主任經濟師參與調標,主任經濟師做好相關記錄。

4、新工程:專案經理、副經理,主任工程師、經濟師安排應該工程現場管理人員及班組,主任工程師向分公司相關部門報送人員體系審批表。

5、專案負責人填寫“開工報告”、“施工進度總計劃”,主任工程師稽核後交分公司審批後返主任經濟師一份,工地留存一份。

6、主任經濟師依據司字[20xx]131號檔案配合分公司經營科做“土建安裝配合合同”、“承包合同”的簽訂工作,並交總公司經營管理處、土建專案部、分公司經營科、安裝專案部存檔。

三、施工預算的編制:

1、工程中標後一個月內(且必須在產生人工工資前)由主任經濟師安排專業人員結合投標清單、預算交底、調標記錄、上繳管理費、土建安裝配合費等因素編制施工預算(按20xx年陝西價目表及配套費用表進行編制,人工單價一般不得超過陝建[20xx]323號檔案36元/工日。

2、由專案經理、副經理、主任工程師、主任經濟師一起確定施工預算總費用並報經營科稽核。審批後的施工預算一份返專案部,一份留經營科,做為經營科對單位工程總費用進行控制的依據。

3、由專案經理、副經理、主任工程師、主任經濟師一起確定單位工程目標完成成本分析、盈虧統計表、單位工程費用構成表。由主任經濟師報經營科進行稽核,總經濟師審批。

4、專案經理簽訂安裝承包合同,籤審後留主任經濟師存放。

5、主任經濟師組織成本策劃,由分司經營科、專案經理、副經理、主任工程師、主任經濟師一起確定各項人、材、機目標值。經營管理員將各目標值傳遞到各部門、人員及班組。

四、人工費、機械費的控制:

1、主任經濟師、專案負責人安排該工程的相關專業工長簽訂“分部分項工程承包合同”。專案經理(有特殊要求的按實際分包約定內容簽訂)審籤。

2、分司經營科將投標狀態下的目標值提供給勞資科,勞資科每月依據專案部所報人工工資遞減。

3、勞資(記賬)員進行人工、材料、機械的實時消耗量統計,每月10日交主任經濟師處。主任經濟師作成本統計及分析。

勞資員結合專案部實際人工工資,區分工程、班組、職工工資等,每月5日前將上月工資發放彙總情況交主任經濟師一份(樣表1附後)。

記賬員結合實際專案部機械的實時消耗,區分採購費、維修保養費等,每月10日前將上月機械費消耗彙總資料交主任經濟師一份(樣表記賬員自制)。

(記帳員各類憑證等應區別各工地記錄;以備結算及成本核算。)

4、工長(施工班組長)每月16日報實際完成工程量(樣表2附後),經質檢員、安全員、現場負責人確認質量、安全、是否為合格產品後,專案負責人將稽核過的工程量報經營員,填寫“月工資額”表(樣表3附後)。

5、經營管理員依據進度計劃,核算月完成工程量。於每月19日前交分司。

6、勞資員應嚴格以經營管理員提供的人工費為依據,編制工資發放憑單,專案經理審籤後,將每月工資發放彙總情況交主任經濟師一份,即本項第3條。

五、材料費的控制:

1、物資需用總計劃是現場工程實體消耗的預測成本,是工程物資控制的`總目標。物資需用總計劃由專案部自主編制、稽核及控制。專案部在報銷發票時,經營科依據物資需用總計劃中的數量依次遞減,並在材料總費用中遞減。

2、現場負責人開工前組織各工長編制物資需用總計劃,由主任經濟師稽核,專案經理審批後一式兩份,一份返現場負責人,一份交主任經濟師備案作為材料費控制的依據。

3、在月材料採購過程中,由現場負責人依據物資需用總計劃,稽核專項工長提出的月材料計劃,並核對庫房材料節餘量後,分階段、分系統編制月採購計劃一式三分。經主任經濟師稽核後,交專案經理審批簽字後,工地、材料員、主任經濟師各留一份。材料員負責採購。

4、現場負責人建立物資採購計劃臺賬(樣表4附後)交主任經濟師,主任經濟師在物資需用總計劃中逐次遞減。分析原因,及時糾偏催促變更。

5、物資供貨合同的評審,經材料員確認、簽字,主任經濟師稽核,專案部經理審批後,報經營科。經營科組織評審後,與供貨商簽訂物資供貨合同。記賬員、主任經濟師、經營科各留一份。

6、材料到達現場驗證後,庫管員應嚴格按照物資管理辦法,檢查物資的數量是否與購料合同及物資採購計劃相符,規格、型號是否一致,核對無誤後填寫《物資驗收單》、《物資進場驗收記錄》;對於甲供的材料,庫管員視同採購填寫《物資驗收單》、《顧客提供物資清單》。現場負責人(技校員)及時將甲供材清單遞送主任經濟師留存。

7、庫管員應將材料賬按十大類分開,依據材料驗收單登記明細賬、將分步工序實際工程量作為各項材料用量的控制目標,嚴格按照限額領料進行控制,每月現場負責人核對庫房材料節餘量前,對庫存材料進行盤點,對下次物資入庫量進行登記分類。庫管員負責建立日、月入庫、出庫臺賬每日進行盤點,並將月入庫、出庫臺賬(樣表5附後)於當月16日前交主任經濟師一份。

8、經營管理員每月將物資月計劃與實際消耗進行對比分析(樣表6附後)報主任經濟師,現場管理人員要對操作人員使用的材料量進行監督,主任經濟師組織相關人員制定措施避免材料浪費。

9、工程收尾期間,現場負責人對材料進行清查,對於剩餘材料及多次使用性材料進行回收入庫,並編制回收入庫單(樣表7附後)交材料員、主任經濟師各一份。

10、工程專案物資報銷單據由材料員(樣表8附後)、專案負責人簽字,主任經濟師稽核,專案經理審批。主任經濟師將物資報銷費用計入成本。記賬員(樣表8附後)到經營科輸發票報銷手續,報銷憑證必須是正式發票。發票後附的入庫單、驗收單、材料清單,物資名稱、規格型號、單位、單價、數量必須填寫清楚,與發票一致。材料員及記賬員協同進行材料的實時消耗量統計,每月10日前將上月統計資料交主任經濟師一份作成本統計及分析。

六、成本管理:

1、專案部經營人員:

主任 經濟 師:xxx

經 營 員:xxx,兼電氣專業造價員

暖通專業造價員:xxx

專業造價員優先執行專案部經營工作,配合主任經濟師每月完成成本資料的收集、整理、核算、分析統計工作。

七、變更籤證:

1、變更時間要求:隨時變更,隨時簽證。各工地出現變更時,應及時通知主任經濟師安排簽證,超過一個星期的現場負責人自負。並在一個星期內將變更通知單、簽證單等交主任經濟師一份留存。每個工地現場應設專用變更籤證檔案盒。

2、工作安排:

①、凡是投標中沒有認價的材料,專案負責人必須與專案副經理、主任經濟師協商後製定出需再次認價的材料明細,報甲方認價。甲方供材需做好籤收記錄,及時報主任經濟師。

②、現場負責人協同主任經濟師分析對比投標預算和施工預算在專案上的出入情況,核對投標量是否有漏項、少量等情況並編制出量差、價差分析表,必要的填寫簽證單。

③、工程新增變更類:專案負責人(技術員)根據變更單情況,及時計算出工程量。做好無法描繪於竣工圖的簽證單工作,不得出現口頭變更情況,且力求每份變更都能完整超額地反映在竣工圖上。工作中要堅持先做變更籤證再施工的原則,避免出現工作幹完了沒人簽字的情況。

④、現場簽證要注意區分清單工程和定額工程的簽證方式。

⑤、所以變更專案負責人需及時找甲方、監理簽字蓋章,儘量在一星期內完成。完備後原件交經主任經濟師,影印件存放於工地專用變更籤證盒內以備結算。

3、培訓工作:結合工程實際,不定期召開經營培訓。

八、竣工結算書:

工程竣工後,經營員應在收到審計報告後三日內編制完成工程竣工成本分析對比表(樣表9附後)交主任經濟師稽核,專案經理審批後報經營科備案。

工程結算是工程造價控制的最後階段。工程專案經濟效益的好壞與最後階段的工程結算編制完整、正確與否息息相關,特別是完整性。

1、工程初驗前一個月經營員將所有結算資料(招標檔案、合同、答疑記要、變更籤證、實際出庫統計量等)整理彙總交主任經濟師,專案經理與主任經濟師安排各專業人員編制預結算書。竣工驗收合格23天內,將首次報送甲方的結算書(附各種依據資料)送交分公司經營管理科稽核。

2、專案負責人安排完成竣工圖的製作,資料員及時整編裝訂(有時變更籤證合理反映到竣工圖上才會被確認,注意無法措繪於竣工圖上的簽證單)。

3、主任工程師填寫“安裝工程竣工報告”。專案副經理配合、指導主任工程師填寫“安裝工程竣工檔案”,其中需指明區別於其它工地的一些特點、難點。附工程整體外觀效果彩圖,文明工地證書彩頁,獲獎證書、獎盃類,體顯該工程工藝特點的圖片3~4張及顧客滿意度調查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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