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人員管理制度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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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現在社會,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制度,制度是各種行政法規、章程、制度、公約的總稱。你所接觸過的制度都是什麼樣子的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建築人員管理制度,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建築人員管理制度7篇

建築人員管理制度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根據國家《特種作業人員專業性技術考核管理規則》的有關規定,為了加強公司從事特種作業人員的管理和教育及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和複審工作,提高安全生產技術知識和安全技術素質及實際操作技能,減少和避免工傷事故的發生及職業危害,保障職工的安全和健康,實現安全生產,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中所指的特種作業人員是根據國家經貿委《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辦法》的規定,指在勞動過程中,易發生職業危害和傷亡事故,對操作者本人,尤其對他人及周圍設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的作業。從事特種作業的人員稱為特種作業人員。

第三條在本制度中,公司特種作業人員包含以下幾個作業內容。

1、電工作業:指從事送電、變電、配電和電器裝置的安裝執行,檢修繼電保護、高壓試驗、電氣儀表及維修等作業的人員。

2、金屬焊接(切割)作業:指電焊及氣焊的金屬焊接(切割)人員。

3、起重作業:指起重機械司機、掛鉤和指揮人員及天車工。

4、廠內機動車輛的駕駛:指在企業內部範圍內使用的機動車輛駕駛員。

5、根據特種作業的定義,由省級勞動行政部門確定的其他作業人員。

第四條特種作業人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1、必須年滿18週歲;

2、工作認真負責,遵章守紀;

3、具有國中以上文化程度;

4、按上崗要求,技術業務理論考核和實際操作技能考核合格並取得地、市以上勞動行政部門頒發的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做到持證上崗;

5、身體健康,無妨礙從事本工種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第二章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考核、發證及複審

第五條凡公司需從事特種作業的人員,必須經分公司報公司安環科審查同意後,報常州市建設局安排進行培訓、考核、發證。操作證到期的.人員要按期限進行培訓複審。

第六條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考核、發證及複審工作,依照有關規定執行。

第七條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取證和複審費用,由單位進行支付,由於學員考核不及格需進行補考或再次參加培訓複審的費用,由個人承擔。

第三章特種作業人員的日常管理

第八條進行特種作業的人員,必須經過安全技術培訓,考試合格,取得操作證後,方可上崗作業,無操作證者,嚴禁上崗作業。

第九條特種作業人員要佩證上崗,並要按“操作證”限定的作業內容操作,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違犯規定,強迫非特種作業人員從事特種作業。

第十條《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是從事特種作業人員的資格證要妥善保管,不準塗改、轉借,操作證如有遺失要及時向公司安環科報告,宣告作廢,補發證等費用自理。

第十一條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全國通用,本省內調動工作的操作證繼續使用,外省市調入的特種作業人員,憑操作證和檔案由公司安全科上報溫州市建設局辦理變更手續。

第十二條外單位來公司作業的特種作業人員要服從公司安全科的管理。

第十三條凡有特種作業人員的分公司要建立特種作業人員檔案,進行動態管理,應保持特種作業人員相對穩定。

第十四條特種作業人員脫崗一年以上,再上崗時需重新進行安全技術教育,考核合格後,方可上崗作業。

第四章附則

第十五條本制度由公司安環科負責解釋並監督實施。

第十六條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建築人員管理制度2

1、特種作業人員(包括電工、焊工、架工、起重機司機、起重司索指揮作業人員、外用電梯司機、捲揚機司機、廠機司機、壓力容器鍋爐工等),必須經當地安全行政主管部門進行安全技術培訓,考核合格取得合格證,方準上崗作業。

2、取得操作證的特種作業人員,每兩年進行一次複審,未按期複審或複審不合格者,其操作證自行失效,該特種工不準上崗作業。

3、離開特種作業崗位一年以上的特種作業人員,須重新進行安全技術考核,合格者方可人事原崗位作業。

4、專案部要對進場的特種工進行入場安全教育,並經常對特種工進行本崗位的.安全操作規程教育,施工前進行鍼對性的書面安全技術交底,特種工的勞動防護用品要按規定發放,並督促其正確使用勞動防護用品。

5、特種工必須持證上崗,《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不得偽造、塗改或改借。特種工在操作過程中要嚴格遵守操作規程,不允許擅自離崗或讓別人代替上崗。

建築人員管理制度3

建築公司人員培訓及資格評定管理

1.培訓

為了提高公司職工的整體素質,提升公司施工隊伍的技術水平和管理水平,遵循'培訓、考核、使用、待遇'一體化的培訓管理原則,使職工確立上崗要培訓,崗位靠競爭的觀念,進行管理、業務培訓和繼續教育的培訓。

1.1培訓工作的領導與組織

1.1.1公司副經理主管公司培訓工作。

1.1.2人力資源部負責公司培訓工作的日常管理。

1.1.3各專案部、分公司經理負責各部門的培訓工作,並由各部門人資員處理本部門的日常培訓工作。

1.2人力資源部培訓職責

1.2.1制定和完善適合公司實際情況的培訓制度、考核管理辦法;

1.2.2根據公司的發展需要,及公司的施工情況和各單位的'培訓需求,每年年底編制公司下年度職工培訓計劃;

1.2.3組織在職人員學習新規程、新制度和新標準。根據公司年度培訓計劃有序地進行各類培訓;

1.2.4對技術工人進行技術考核,並組織崗位練兵、技術比武;

1.2.5安排有關人員參加上級部門安排的學習和培訓;

1.2.6組織公司各專業在職人員進行技能培訓和鑑定;

1.2.7定期召開公司培訓工作會議,組織經驗交流,收集意見,提高培訓工作的水平。

1.2.8組織專業技術人員學習國內外先進技術和先進安裝工藝。

1.3培訓分類

1.3.1新工人包括大、中專生的入廠、實習培訓;

1.3.2資格准入培訓、持證上崗培訓;

1.3.3管理幹部、專業幹部、技術工人的專業和業務培訓;

1.3.4繼續教育;

1.3.5企業文化教育及資訊講座。

2.培訓考核

凡經過由公司人力資源部組織或委託舉辦的各類業務、技術講課、資格培訓、上崗培訓等學習的人員須參加培訓結業考試。考試合格者准予結業,培訓過程記入培訓檔案。考試不合格人員不予結業,培訓過程記入職工培訓檔案。

3.崗前培訓

3.1專案部管理人員:在中標一週後開始組織開工前培訓。內容包括:質量管理、安全管理、施工管理、p3管理、e*p管理等。

3.2施工人員:根據施工進度對各分公司施工人員在進入施工現場前進行質量、安全及崗位應知應會培訓。

3.3施工期間根據公司年度培訓計劃,進行專業培訓和繼續教育。

4.資格評定

4.1需取得資質的專業人員參加由上級主管部門或社會組織的取證培訓,培訓合格後由培訓組織部門發給相應的證書。

4.2特殊作業人員參加由主管部門組織的資格培訓,培訓合格後由主管部門發給相應的證書。

4.3技術工人蔘加相應的技能鑑定後,取得相應的技術等級證書。

4.4以上人員在取得相應證件後還需同其它人員一起參加由公司組織的專案施工上崗培訓,培訓結束後由人力資源部發給合格人員上崗證書。

5.上崗

新工人包括新入廠的大、中專學生必須經過廠前培訓並考核合格後才能上崗。

專業技術工人和特殊作業人員必須經過考試合格後准予上崗操作。幹部、技術人員、工人都要定期進行技術業務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得參與競聘和上崗。

公司所有參加昔陽工程施工的人員需參加上崗前培訓,培訓合格後發給上崗證書。無上崗證的人員不得參加本工程施工。

建築人員管理制度4

績效考評(以下簡稱"考評")是指用系統的方法,客觀公正的評定過去的一段時間內員工在崗位上的工作行為和工作效果。

一、考評的目的和用途

1、考評的最終目的是激勵員工,以達到企業的經營目標,並提高員工的滿意程度和未來的成就感。

2、考評的結果主要用於工作反饋、報酬管理、職務調整和工作改進。

二、考評的原則

1、一致性:在一段連續時間之內,考評的內容和標準不能有大的變化,至少應保持1年之內考評的方法具有一致性;

2、客觀性:考評要客觀的反映員工的實際情況,避免由於光環效應、新近性、偏見等帶來的誤差;

3、公平性:對於同一崗位的員工使用相同的考評標準;

4、公開性:員工要知道自己的詳細考評結果。

三、考評的'內容和分值

1、考核的內容分以下兩部分:

◆基本績效考核:考核內容為所在崗位的基本業務能力及工作態度;

◆關鍵績效考核:考核崗位職責及日常管理行為的具體工作內容;

2、分值計算:

原則上,總分滿分100分,各項考核標準具體分值詳見績效考核表。(附件一)

四、考評的一般程式

1、專案經理直接由公司進行考評,包括基本績效考核和關鍵績效考核;

2、專案部其他管理人員的基本績效考核由專案經理考評,關鍵績效考核由公司對應部門進行考評;

3、各級考核人必須嚴格執行考評程式;

4、考評結束時,考評負責人與該員工單獨進行考評溝通;

建築人員管理制度5

1、專案部所有外僱人員本著適用、經濟、少量的原則進行僱用。

2、各部門所需外僱人員由用人單位負責人提出書面申請,主管經理稽核,專案經理批准後方可僱用。

3、各部門所有外僱人員的工資、福利、待遇等由專案經理部統一制定、統一支付。

4、所有外僱人員試用期為一個月,試用期合格後和專案部簽訂外部人員僱傭合同。

5、所有外僱人員及用人部門應服從專案部對人員崗位的`調整,否則專案部有權解除其勞動關係。

6、各部門外僱人員的考勤由各用人單位負責記錄,每月10日前上報財務。

7、對於不能勝任工作崗位和專案部不在需要的外僱人員應及時解聘,由用人單位提出書面報告,主管經理審批後交財務,解除勞動關係。

8、所有外僱人員出現安全、質量等事故,專案部有權隨時解除勞動關係,外僱人員承擔其相應責任。

建築人員管理制度6

為全面落實建築專案總承包制度,嚴格執行專案責任制,確保規劃實施、責任到人,根據施工組織要求,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及業務流程。

一、專案經理

專案經理要認真負責和執行專案管理實施規劃,必須嚴格組織執行施工部署。檢查施工方案,落實施工進度計劃,材料供應計劃,組織技術、安全、計劃集體稽核各項計劃。保證生產的順利進行。專案經理是實施專案管理第一責任人。

二、專案工程師

專案工程師要按照設計圖紙、施工規範的要求,編制施工方案。對專案施工流向,施工技術,施工段的技術劃分,施工方法和施工機械的選擇、安全施工及技術資料負全責。並且做好各分項工程的進場前的施工技術交底、安全技術交底和施工每道工序的技術資料準備和監督檢查。嚴格把好質量關,確保不因技術錯誤導致重大質量事故和安全隱患。

三、計劃員

專案計劃員要根據施工部署來編排工程進度控制目標,安排各工種、分項單元工程計劃,合理安排作業時間及作業人員,每月作好各工種的施工前的'任務書的下發,嚴把數量關並且簽發限額領料卡。

四、預算統計員

專案預算統計員根據現場施工部署,在開工前編制施工預算書及材料預算,每月作好工程量的統計報表,認真稽核工程量的‘兩算’對比,提供可行的資料報專案經理,每月作好外勞工的工資結算,當月工作量必須算清不得預留,做到“月結月清”,根據專案的施工進度安排,作好實施作業步驟的總體規劃。

五、質量檢查員

專案質量檢查員根據施工規範和設計圖質量標準要求,嚴格對施工產品認真檢查驗收,評定每道工序,發現問題及時檢查,對提出的質量問題要有書面整改聯絡單,並須操作隊或班組負責人簽字確認,對不按要求操作的施工隊或班組有權拒絕在質量評定表上簽字,同時對工作量不予驗收,並可下令停止下道工序的施工。負責材料報驗和每道工序的質量報驗。

六、材料保管員

專案材料員要根據施工進度,保證按計劃組織各種材料及時進場,作好材料進場的“三證”收集工作。材料進場後,庫房保管員必須作好每種材料分類計量,做好單價和時間臺賬記錄、做好對應工程量的材料消耗報表。每月25日前報專案經理。

七、環境、安全員

專案環境、安全員要認真組織施工作業隊的進場前的安全教育,組織學習專案所在國家或者地區的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規及規章制度和安全生產的管理知識。抓好環境保護工作,協助專案搞好環境衛生,採取措施降低施工現場的汙染物排放和燥音量控制。做到施工不擾民。每週五根據施工現場工作,安排好下週的安全工作。組織學習崗位安全技術操作規範和“三寶”利用等學習。在施工現場要勤巡視檢查,發現安全隱患要及時徹底根除,並記錄在案,不得延誤,為安全生產打下良好的基礎。

以上七項管理人員各規章制度及業務流程必須嚴格執行,把好各工作的質量關,認真極積的把專案工作提高到運轉機制良好的程式上來。堅決杜絕不良傾向的工作態度,積極發揮各業務之間的協作配合精神,為今後工作打下堅實基礎,而努力工作。

建築人員管理制度7

為了健全工地管理,嚴格控制無關人員隨便進入工地,使該退場的人員及時而正常的.退場,特制訂以下制度:

1、未經門衛許可,任何人不得進行工地和宿舍區。

2、經批准在工地錄用人員,由接收班組長先帶到門衛登記,並上交本人身份證和一寸脫帽照片六張,否則按有關規定處理。未辦理好有關手續的,不作為本專案部的職工,一切後果自行承擔。

3、錄用人員進場後7天內必須與接收班組簽訂勞務協議書,並上報工程部備案,否則將不予錄用。

4、錄用人員必須聽從工地管理人員和班組長的指揮,服從領導,自覺地嚴格執行本工地的各項規章制度。

5、持他人證件進場者,一經查實,視情節罰款50—100元后予以清退。情節嚴重者送派出所處理。

6、經組織批准的退場人員,由所屬班組的班組長申請,專案安全員簽字,在門衛處領取本人身份證和本人在此工地應得的實領工資。

7、任何人退場時或持行包出門,門衛都必須在門房履行行包檢查手續。

8、凡與門衛無理取鬧者,按工地治安綜合管理獎罰條例有關規定處理,情節惡劣者送派出所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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