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管理制度1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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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的今天,制度的使用頻率逐漸增多,制度對社會經濟、科學技術、文化教育事業的發展,對社會公共秩序的維護,有著十分重要的作用。想學習擬定製度卻不知道該請教誰?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建築管理制度,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建築管理制度14篇

建築管理制度 篇1

第一條為規範和加強我區建築施工懸挑式腳手架的使用及安全監督管理,預防安全事故發生,保障施工現場人員生命和財產安全,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在本行政區域內從事建築施工懸挑式腳手架的設計、施工(搭設、拆除)、使用、驗收活動及實施監督管理,應遵守本規定。懸挑式腳手架(以下簡稱懸挑架)是指架體結構卸荷在附著於建築結構的剛性懸挑樑(架)上的腳手架,用於建築施工中的主體或裝修工程的作業及其安全防護需要,每段搭設高度不得大於24m。

第三條懸挑架搭設單位,應當服從施工總承包單位對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管理。懸挑架搭設單位應對搭設質量及其作業過程的安全負責。

第四條懸挑架的設計、施工、檢查與驗收和監督管理等除遵守本規定外,尚應遵守其它相關現行國家標準、規範的規定。懸挑結構應符合《鋼結構設計規範》(gbj17—88)。架體部分應符合《建築施工扣件式鋼管腳手架安全技術規範》(jgj130—20xx)。

第五條懸挑架施工前應編制專項施工方案,必須有施工圖和設計計算書,且符合安全技術條件,經施工企業技術負責人、總監理工程師批准後,在施工前報送'龍崗區施工安全監督站'進行專項方案備案監督。

第六條懸挑架的專項施工方案應包括架體與建築物連線及支承等構造詳圖、荷載取值、使用要求,架體搭設、維護及拆卸等安全技術措施。懸挑架依附的建築結構應是鋼筋混凝土結構或鋼結構,不得依附在磚混結構或石結構上。並應對所依附的結構構件進行搭設後的承載能力及變形驗算,滿足要求後方可實施懸挑構件及架體的搭設。

懸挑式腳手架的特殊部位處理(如陽臺、轉角、採光井、架體開口處等部位),必須在專項安全施工組織設計中提出詳細搭設要求,繪製節點詳圖指導施工,並做到架體立杆底部有可靠支承點且確保不發生位移。

第七條懸挑架的支承結構應為型鋼製作的懸挑樑或懸挑桁架等,不得采用鋼管;其節點應螺栓聯結或焊接,不得采用扣件連線。與建築結構的固定方式應經設計計算確定,並經工程設計單位認可,工程設計單位應當對防範生產安全提出指導意見。

懸挑樑製作採用的型鋼,其型號、規格、固端和懸挑端尺寸的選用應經設計計算確定,與建築結構連線應採用水平支承於建築樑板結構上的形式,固端長度應不小於1。5倍的外挑長度,與建築物連線必須可靠(如由不少於兩道的預埋u型螺栓與壓板採用雙螺母固定,螺桿露出螺母應不少於3扣),連線強度應經計算確定。採用鋼筋焊接連線時,應採用hpb235(φ)級鋼筋。鋼絲繩等柔性材料僅可以作為一種安全儲備措施,不得作為懸挑結構的受力杆件,更不得參與方案中的計算。

第八條懸挑架架體應採用剛性連牆件與建築物牢靠連線,連牆件應設定在與懸挑樑相對應的建築物結構上。腳手架每兩步三跨或腳手架架體立面投影面積每27㎡以內應設定一道剛性連牆件。嚴禁採用鋼筋等柔性連牆件。連牆件應靠近主節點設定,偏離主節點的距離不應大於300mm;連牆件應從底部第一步縱向水平杆開始設定,設定有困難時,應採取其它可靠措施固定。主體結構陽角或陰角部位,兩個方向均應設定連牆件。

第九條腳手架應在外側立面沿整個長度和高度上設定連續剪刀撐,每道剪刀撐跨越立杆根數為5—7根,最小距離不得小於6m,剪刀撐水平夾角為45°~60°,將構架與懸挑樑(架)連成一體。一字型、開口型腳手架的端部必須設定橫向斜撐;中間應每隔6個立杆間距設定一道,同時該位置應設定連牆件;轉角位置可設定橫向斜撐作為加固。橫向斜撐應由底至頂層呈之字型連續佈置。

第十條構架底部與懸挑結構應連線牢靠,不得滑動或竄動。構架底部應設定縱向和橫向掃地杆,橫向掃地杆應貼近懸挑樑(架),縱向掃地杆距懸挑樑(架)不得大於20cm;首步架縱向水平杆步距不得大於1.5m。

第十一條架體結構在下列部位應有加固措施:

1、架體立面轉角及一字形外架兩端處;

2、架體與塔吊、電梯、物料提升機、卸料平臺等裝置需要斷開或開口處;

3、其它特殊部位。

第十二條卸料平臺應單獨搭設,其荷載應直接傳遞給工程結構或地面,不得傳遞給腳手架架體。不得將模板支架、纜風繩、泵送砼和砂漿的輸送管等固定在腳手架上,嚴禁懸掛起重裝置。卸料平臺的搭設方案與設計計算應按本辦法中第七條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材料及製作

懸挑架構配件採用的原、輔材料材質及效能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規範的要求。有下列情形之一,構配件不得使用:

1、鋼管、扣件無產品質量合格證、檢驗報告的.;

2、扣件無生產許可證的;

3、懸挑支撐件有裂縫、變形的;

4、螺栓連線件變形、磨損、鏽蝕嚴重或螺栓損壞的;

5、鋼管、扣件未進行防鏽處理的

第十四條搭卸前準備工作

1、搭設、拆卸作業前,編制專項施工方案的專業技術管理人員應向全體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並履行簽字手續;搭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2、搭設前應按專項施工方案要求準確放線定位。

3、拆卸前應對擬拆卸腳手架進行檢查驗收,確保架體結構安全,並對影響到正在使用的腳手架進行必要的加固。

第十五條搭設

1、懸挑式腳手架必須嚴格按照設計、施工方案進行搭設。懸挑支承結構安裝完後,應對其進行檢查驗收,合格後方可進行構架搭設。

2、懸挑架高度應與施工進度同步,懸挑架構架的搭設應按現行規範《建築施工扣件式鋼管腳手架安全技術規範》(jgj130—20xx)的要求及專項施工方案進行;

3、懸挑式腳手架搭設過程中,須指定監護人員進行監護;

4、腳手架採用租賃形式或由專業施工單位進行腳手架搭設施工的,總包單位對其搭設過程負有督促落實各項安全措施的義務。

5、同一單體工程的外腳手架不得采用不同規格的鋼管搭設。

第十六條懸挑式腳手架搭設完畢後,方案編制人員、審批人員必須參加驗收,確認符合設計要求,並簽署意見後方可投入使用。在檢查驗收中如發現懸挑式腳手架不符合設計或規範規定的,應立即落實整改。對檢查驗收的結果及整改情況,應按實記錄,並由驗收人員簽名留檔儲存。有下列情形之一,應進行檢查驗收:

(1)單層懸挑架搭設完畢;

(2)多層懸挑架每次搭設完畢;

(3)強颱風等惡劣天氣後,投入使用前;

(4)停用一個月以上,重新啟用前。

腳手架採用租賃形式或由專業施工單位進行腳手架搭設施工的,使用前必須辦理驗收和移交手續,由搭設單位和使用單位雙方進行簽字認可。

第十七條懸挑架防護

1、沿架體外圍必須採用密目式安全立網全封閉,密目式安全立網應設定在腳手架外立杆的內側,並順環扣逐個與架體綁紮牢固。安裝時,密目式安全立網上的每個環扣都必須穿入符合規定的纖維繩,允許使用強力及其他效能不低於標準規定的其他繩索(如鋼絲繩或金屬線)代替。

2、架體底層的腳手板必須鋪設牢靠、嚴實,且應用平網及密目式安全網雙層兜底。

3、在每一個作業層架體外立杆內側應設定上下兩道防護欄杆和擋腳板,上道欄杆高度為1。2m,下道欄杆高度為0。6m,擋腳板高度為0。18m。塔吊處或開口及內立杆與外牆間距大於20cm的位置應密封嚴實。

4、施工現場暫時停工時,應採取相應的安全防護措施。

第十八條懸挑架在使用過程中嚴禁進行下列作業:

1、在架體上推車;

2、在架體上拉結吊裝纜繩;

3、利用架體吊運物料;

4、物料平臺與架體相連線;

5、任意拆除架體結構件或連牆件;

6、拆除或移動架體上安全防護設施;

7、利用架體支頂模板;

8、其它影響架體安全的作業。

第十九條拆卸

1、擬拆卸懸挑架在保持原有的完好性的情況下,方可進行懸挑架拆卸作業。

2、拆卸工作必須按專項施工方案及安全操作規程的要求進行。

3、拆卸前應對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拆卸時應有可靠的安全作業條件與防止物料墜落措施,嚴禁拋擲物料。

第二十條夜間或遇六級(含六級)以上大風及雷雨等天氣,不得進行搭設與拆卸作業。

第二十一條懸挑架搭設、拆卸作業時,應設定警戒區,禁止無關人員進入施工現場。施工現場應當設定負責統一指揮的人員和專職監護的人員。各工序應當定崗、定人、定責。作業人員應當嚴格執行施工方案及有關安全技術規定。

第二十二條懸挑架應按專項施工方案的要求正確使用,不得隨意擴大使用範圍;架體上的施工荷載必須符合設計要求,不得超載或集中堆載;架體上的建築垃圾及其他雜物應及時清理。

第二十三條施工企業在懸挑外架的施工中應按以下要求執行:

1按相關要求完成專項施工方案的編制,聘請並組織專家進行評審,經施工企業技術負責人、總監理工程師批准後,在施工前報送'龍崗區施工安全監督站'進行專項方案備案監督。

2搭設過程中應分階段組織監理等有關部門進行聯合驗收。

第二十四條監理單位在懸挑外架的施工中應履行以下職責:

1對方案的評審過程進行監督;

2安裝中分階段進行對旁站監督;

3對施工企業的驗收進行監督。

第二十五條監督單位在懸挑外架的施工中應履行以下職責:

1對方案備案進行監督;

2對驗收情況進行監督;

3對安裝及拆卸工程進行抽查監督。

第二十六條本規定自20xx年4月10日起執行。

勘誤:第四條中應符合的《鋼結構設計規範》(gbj17—88)改為《鋼結構設計規範》(gb50017—20xx)

建築管理制度 篇2

一、 所有建築工程的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都必須有安全技術措施,且都要編制單項安全技術方案,否則不得開工。

二、 施工現場的道路、上下水管線及材料堆放等平面佈置都要符合安全、衛生、防火的`要求,並加強管理,做到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

三、 各種機電裝置的安全裝置和起重裝置的限位裝置,都要齊全有效。

四、 腳手架、井字架和安全網,搭設完畢必須經專案經理驗收合格後,方能使用,驗收時以安全檢查標準為依據。

五、 實行逐級安全技術交底制度,開工前技術負責人要將工程概況、施工方法、安全技術措施等向全體職工進行詳細交底。班組每天要對工人進行施工要求作業環境的安全交底。

六、 砼攪拌站、木工車間、瀝青加工點及噴漆作業場所等,都要採取相應措施,使塵、毒、濃度控制在標準及施工要求內。

七、 加強季節性勞動保護工作。夏季防暑,冬季防凍,雨雪後採取防滑措施。

八、 施工現場和木工加工廠要建立防火管理制度,要經常檢查保持良好。

建築管理制度 篇3

架子工

1腳手架材料

1-1鋼管腳手應用外徑48~51毫米、壁厚3~3.5毫米的鋼管,長度以4~6.5米和2.1~2.3米為宜。有嚴重鏽蝕、彎曲、壓扁或裂紋的不得使用。

1-2扣件應有出廠合格證明,發現有脆裂、變形、滑絲的禁止使用。

1-3木杆應採用剝皮杉木和其它各種堅韌硬木。楊木、柳木、樺木、椴木、油松和腐朽、折裂、枯節等易折木杆,一律禁止使用。

1-4木腳手立杆,有效部分的小頭直徑不得小於7釐米,大橫杆、小橫杆(排木)有效部分的小頭直徑不得小於8釐米,6~8釐米之間的可雙杆合併或單根加密使用。

1-5竹腳手的立杆、大橫杆、剪刀撐、支桿等有效部分的小頭直徑不得小於7.5釐米;小橫杆不得小於9釐米(6~9釐米之間的可雙杆合併或單根加密使用)。青嫩、枯脆、裂紋、白麻、蟲蛀的竹杆不得使用。

1-6鋼製腳手板應採用2~3毫米的Ⅰ級鋼材,長度為1.5~3.6米,寬度23~25釐米,肋高5釐米為宜,兩端應有連線裝置,板面應鑽有防滑孔。凡是裂紋、扭曲的不得使用。

1-7木腳手板應用厚度不小於5釐米的杉木或松木板,寬度以20~30釐米為宜,凡是腐朽、扭曲、斜紋、破裂和大橫透節的不得使用。板的兩端8釐米處應用鍍鋅鐵絲箍繞2~3圈或用鐵皮釘牢。

1-8竹片腳手板,板厚不得小於5釐米,螺栓孔不得大於1釐米,螺栓必須擰緊。竹編腳手板,其兩邊的竹槓直徑不得小於4.5釐米,長度一般以2.2~3米,寬度以40釐米為宜。

1-9腳手架的綁紮材料可採用8#鍍鋅鐵絲,直徑不少於10毫米的麻繩或水、蔥竹篾。

2-1鋼管腳手架的立杆應垂直穩放在金屬底座或墊木上。立杆間距不得大於2米;大橫杆間距不得大於1.2米;小橫杆間距不得大於1.5米。鋼管立杆、大橫杆接頭應錯開,要用扣件連線擰緊螺栓,不準用鐵絲綁紮。

2-2木腳手架的立杆應埋入地下30~50釐米,埋杆前先挖好土坑,將底部夯實並墊以磚石,如遇鬆土或者無法挖坑時,應綁掃地杆。木腳手架的立杆間距不得大於1.5米;大橫杆間距不得大於1.2米;小橫杆間距不得大於1米。

2-3竹腳手必須搭設雙排架子。立杆間距不得大於1.3米;小橫杆間距不得大於0.75米

2-4抹灰、勾縫、油漆等外裝修用的腳手架,寬度不得小於0.8米,立杆間距不得大於2米;大橫杆間距不得大於1.8米。

2-5木、竹立杆和大橫杆應錯開搭接,搭接長度不得小於1.5米。綁紮時小頭應壓在大頭上,綁扣不得少於三道。立杆、大橫杆、小橫杆相交時,應先綁兩根,再綁第三根,不得一扣綁三根。

2-6單排腳手架的小橫杆伸入牆內不得少於24釐米;伸出大橫杆外不得少於10釐米。通過門視窗和通道時,小橫杆的間距大於1米應綁吊杆;間距大於2米時,吊杆下需加設頂撐。

2-7 18釐米厚的磚牆、空鬥牆和砂漿標號在10號以下的磚牆,不得用單排腳手架。

2-8腳手架的負荷量,每平方米不能超過270公斤。如果負荷量必須加大,應按照施工方案進行架設。

2-9腳手架兩端、轉角處以及每隔6~7根立杆應設剪刀撐和支桿。剪刀撐和支桿與地面的'角度應不大於60度,支桿底端要埋入地下不小於30釐米。架子高度在7米以上或無法設支桿時,每高4米,水平每隔7米,腳手架必須同建築物連線牢固。

2-10架子的鋪設寬度不得小於1.2米。腳手板須滿鋪,離牆面不得大於20釐米,不得有空隙和探頭板。腳手板搭接時不得小於20釐米;對頭接時應架設雙排小橫杆,間距不大於20釐米。架子拐彎處腳手板應交叉搭接。墊平腳手板應用木塊,並且要釘牢,不得用磚墊。

2-11翻腳手板應兩人由裡往外按順序進行,在鋪第一塊或翻到最外一塊腳手板時,必須掛牢安全帶。

2-12上料斜道的鋪設寬度不得小於1.5米,坡度不得大於一比三,防滑條的間距不得大於30釐米。

2-13腳手架的外側、斜道和平臺,要綁1米高的防護欄杆和釘18釐米高的擋腳板或防護立網。

2-14在門窗洞口搭設挑架(外伸腳手架),斜杆與牆面一般不大於30度,並應支承在建築物的牢固部分,不得支承在窗臺板、窗簷、線腳等地方。牆內大橫杆兩端都必須伸過門窗洞兩側不少於25釐米。挑架所有受力點都要綁雙扣,同時要綁防護欄杆。

3-1砌築裡腳手架鋪設寬度不能小於1.2米,高度應保持低於外牆20釐米。裡腳手架的支架間距不得大於1.5米,支架底腳要有墊木塊,並支在能承受荷重的結構上。搭設雙層架時,上下支架必須對齊,同時支架間應綁斜撐拉牢。

3-2砌牆高度超過4米時,必須在牆外搭設能承受160公斤荷重的安全網或防護擋板。多層建築應在二層和每隔四層設一道固定的安全網。同時再設一道隨施工高度提升的安全網。

3-3搭設安全網應每隔3米設一根支桿,支桿與地平一般須保持45度,在樓層支網須事先預埋鋼筋環或在牆的裡外側各綁一道橫杆。網應外高裡低,網與網之間須拼接嚴密,網內雜物要隨時清掃。

4-1金屬掛架的間距,一般不得大於2米。預埋的掛環(鋼銷片)必須牢固,掛環距門視窗兩側不得少於24釐米,60釐米的窗間牆只准設一個掛環,最上一層掛環要設在頂板下不少於75釐米。安掛架時,應兩人配合操作,插銷必須插牢,掛鉤插入圓孔內須垂直掛到底,支承鋼板要緊貼於牆面。在建築物轉角處,應挑出水平杆,互相綁牢。

4-2吊欄應嚴格按照設計圖紙進行安裝。懸挑吊欄的鋼絲繩圍繞挑樑不得少於三圈,卡頭的卡子不得少於三個,每個吊欄不少於兩根保險繩,每次提升後要將保險繩與吊欄卡牢固定。鋼絲繩不得與建築物或其它構件摩擦,靠近時應用墊物或滑輪隔開。散落在上面的雜物要隨時清除。

4-3用手扳葫蘆升降的吊欄,操縱時嚴禁同時扳動前進杆與返向杆,降落時要先取掉前進杆上的套管,然後扳動返向杆徐徐降落。

4-4橋式腳手架的支承架底座應夯實,並用墊木墊穩,每層必須與建築物連線牢固。桁架應在地面組裝,桁架兩端的角鋼必須卡抱支承架兩側角鋼。用倒鏈或手扳葫蘆提升時要安好保險繩,就位後立即與支承架掛牢。

4-5用鋼管搭設井架,相鄰兩立杆接頭錯開不少於50釐米,橫杆和剪刀撐(十字撐)要同時安裝。滑軌必須垂直,兩軌間距誤差不得超過10毫米。

4-6鋼門架整體豎立時,底部須用拉索與地錨固定,防止滑移,上部應綁好纜風,對角拉牢,就位後收緊固定纜風。

4-7井架、門架和煙囪、水塔等腳手架,凡高度10~15米的要設一組纜風繩(4~6根),每增高10米加設一組。在搭設時應先設臨時纜風繩,待固定纜風繩設定穩妥後,再拆臨時纜風繩。纜風繩與地面的角度應為45~60度,要單獨牢固地栓在地錨上,並用花籃螺絲調節鬆緊,調節時必須對角交錯進行,纜風繩禁止栓在樹上、電杆等物體上。

4-8腳手架、井架、門架安裝完畢,必須經施工負責人驗收合格後方準使用。

5-1拆除腳手架,周圍應設圍欄或警戒標誌,並設專人看管,禁人入內。拆除應按順序由上而下,一步一清,不準上下同時作業。

5-2拆除腳手架大橫杆、剪刀撐,應先拆中間扣,再拆兩頭扣,由中間操作人往下順杆子。

5-3拆下的腳手杆、腳手板、鋼管、扣件、鋼絲繩等材料,應向下傳遞或用繩吊下,禁止往下投扔。

建築管理制度 篇4

辦公室管理制度

1、 室內辦公物品擺放須科學有序,做到合理、方便、高效、整潔。

2、 辦公桌上物品應放置整齊有序,抽屜及櫃內物品要分類擺放。

3、 檔案櫃內檔案、資料分類裝盒,盒外側列印標籤並編號有序存放。

4、 室內辦公物品的管理責任到人,衛生實行輪流值日,保持良好的辦公環境。

會議室管理制度

1、 會議室佈置須科學有序,做到合理、方便、高效、整潔。

2、 會議室定置、物品應放置整齊有序,指定專人管理,保持室內通風換氣良好。

3、 衛生員每日對會議室進行清理,負責會議室裝置、物品的保管,經常保持室內衛生清潔,隨時提供使用。

4、 使用會議室者應注意愛護公用財物,會議結束後,應立即通知衛生員清理會議室。

資料室管理制度

1、 技術檔案應分類編號存放,所有資料圖紙應有目錄以便查詢,各種資料永久儲存。

2、 資料有關資料變更應及時修改,確保圖紙資料的可用性。

3、 資料管理人員應及時收集有關技術資料,特別是新投運裝置的相關資料,並保證資料齊全。

4、 借閱時,請自覺辦理借閱手續,更換出班盒並進行登記。

5、 工作時,不要在資料上任意塗改或新增,有必要新增或修改時請附頁備註由專職人員統一修改。

6、 請愛護我們的圖紙和各種資料,保持資料的清潔和完整。

7、 歸還時,請將圖紙資料按順序整理好後及時歸還。

8、 借閱圖紙以外的資料,借閱期最長不要超過一個月。

庫房管理制度

1、 庫房管理員要熟悉庫房內材料名稱,型號、規格、技術標準、存放數量和擺放位置。

2、 材料入庫要做“四驗”工作,做到驗收及時準確。

3、 根據材料的'物理、化學性質,分類擺放。

4、 物品要擺放整齊,庫存明細標籤內數目要與實際存放物品數量相符。

5、 領料人員進入庫房要聽從庫房管理員的安排,不得私自換取材料。

6、 庫房內嚴禁吸菸。

7、 庫房內不得閒雜人員行走、逗留。

8、 庫房管理員要定期對庫房內的物品進行盤點並檢查消防器材是否齊全、完好

故障資訊管理中心管理制度

1、 與故障資訊管理中心無關的人員不得入內。

2、 室內嚴禁吸菸、閒談或做與工作無關的事。

3、 作好日常除塵工作,保持裝置及工作臺清潔。

4、 作好系統定期維護工作,保證系統正常執行。

5、 愛護室內裝置、不得損壞或私自帶出使用。

影印室管理制度

1、 辦公用品按用途分類擺放。

2、 物品擺放整齊,標籤與實際存放物品相符。

3、 領料人不得私自拿走所放物品。

4、 室內閒雜人員不得任意逗留。

5、 室內嚴禁吸菸。

閱覽室管理制度

1、 室內保持清潔、室內嚴禁吸菸。

2、 借閱雜誌、報刊需履行借閱手續。

3、 不得損壞借閱雜誌、報刊,按時歸還。

4、 借閱雜誌不得超過15天。

值班室管理制度

1、室內擺放須科學有序,做到合理、方便、高效、整潔。

2、值班室內保持清潔、嚴禁吸菸。

3、愛護值班室內各類電器裝置、不得損壞或私自帶出使用。。

4、值班人員對室內衛生、物品保管負有責任,值班後要及時清理衛生,保持良好的值班環境。

建築管理制度 篇5

一、安全生產費用包括企業安全生產管理費用和工程專案安全生產措施費。

二、各單位提取安全生產費用以建築安裝工程造價為計提依據。

三、各單位提取的安全生產費用應列入工程造價,在競標時,不得刪減。

四、各單位應根據本單位實際情況、在施工程專案特點編制本單位年度安全生產費用投入計劃,安全生產費用投入要滿足本單位安全生產需要。

五、施工專案在開工前應按照專案施工組織設計和專項安全技術方案編制本專案安全生產費用投入計劃,安全生產費用投入要滿足本專案安全生產需要。

六、施工專案按照安全生產費用投入計劃進行相應的物資採購和實物調撥,並建立專案安全用品採購和實物調撥臺帳。

七、專業工程分包,分包工程款中含安全生產技術措施費的,工程專案應要求分包單位按照專案批准的安全技術措施(方案)確保安全生產技術措施費的投入。

八、利用安全生產費用形成的'資產,應納入相關資產進行管理。

九、各單位應將安全生產費用的實際投入使用情況進行彙總和分析,並填寫《安全生產費用月度使用登記表》。

十、各單位依照規定提取的安全生產費用,應計入相關產品的成本或當期損益,同時計入“專項儲備”科目。

十一、各單位進行安全生產檢查、評審和考核時,應把安全生產費用的投入和管理作為一項必查的重要內容,檢查安全生產費用投入計劃、安全生產費用投入額度、安全用品實物臺帳和施工現場安全設施投入情況,及時糾正由於安全生產費用投入不足,致使施工現場存在安全隱患的問題。

十二、施工專案對分包安全生產費用投入須進行認真檢查,防止並糾正不按照安全生產技術措施的標準和數量進行安全生產費用投入、現場安全設施不到位及操作員工個人防護不達標的現象。

建築管理制度 篇6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如下

1、安全員要有計劃、有步驟地做好三級教育和安全宣傳工作,並在每項新工作前,做好針對性的安全技術書面交底,缺少一次罰100元。弄虛作假、代簽字罰200元。

2、及時記錄安全資料,做好各類安全事故的調查和整改工作。無安全事故抽查報告和整改措施的,對安全員給予每次罰款100元。發生1000元以上的安全事故都要用書面形式報總部辦公室,隱瞞不報的每次罰專案經理、安全員各200元。對安全事故的處理必須採取"三不放過"的'原則。

3、對於體檢患有高血壓、心臟病、癲痢病及傳染病的職工,必須勸其回家,如繼續留用,由專案經理、安全員承擔一切責任。

4、施工過程中凡上下交叉作業,中間必須設有安全隔離措施,並做好書面安全交底工作。如果沒有安全隔離措施,安全員有權禁止下方人員施工,不聽勸阻者給予100元罰款。沒有書面安全交底的,給予安全員200元罰款。

5、遇到六級以上大風、大霧、大雪、沙塵、沙暴等惡劣天氣,安全員要迅速通知,禁止塔吊起重作業和高空作業。如因安全員失職釀成安全事故,將給予安全員1000員以上的罰款。

6、夜間施工和暗室施工,應該設定照明裝置,密封或有毒場所須設定通風裝置,地下室及樓梯口必須是低壓電,樓梯口、坑井洞口沒有照明和防護的,每次罰安全員100元。

7、在建工程的樓梯口、電梯口、電梯井內、預留洞口、管道井內、通道口內、井架口內必須用圍欄、蓋板防護或用二層優質安全網防護,缺少一處罰安全員100元。

8、施工現場危險區必須懸掛"危險"或者"禁止通行"的標誌,夜間要懸掛警示燈,非正常使用的樓梯口必須封行,缺少一處罰安全員100元。

9、專案部要加強安全輔導、培訓教育和檢查的力度,每半個月用半天、一週用1小時為安全活動時間。同時,公司要進一步加大安全檢查力度,要成立安檢組對專案上的機械裝置、防護設施、安全技術方案和交底進行定期檢查,力爭消除事故隱患。

10、安全員要對塔吊、起重裝置的保險裝置、超重限位裝置作定期檢查。嚴禁帶病運轉、維修中運轉及超負荷作業。安全員對違規操作不加制止的,給予200元罰款。

11、訊號工必須在物料起吊時進行現場指揮。如人不在現場遙控指揮,給予200元罰款。訊號工指揮失誤損壞物品由訊號工全額賠償,由他人替代指揮或超重吊裝的立即開除。所吊物品必須放置整齊。

12、工地上裝拆大型機械,必須由持證專業人員裝拆,如果違章作業,每次罰機具負責人和安全員各500元。

13、施工機械應定期保養上油,防護裝置齊全且運轉正常,操作規程懸掛醒目,缺少一項罰安全員和機具負責人100元。

14、各專案部要建立內部每週安全檢查制度,及時排除安全隱患,對各工種安全工作進行獎罰,及時做好安全檢查記錄和整改落實監督工作。安全員負責辦理少數工種上崗證,如經上級部門檢查出缺一個上崗證罰責任人100元。

15、工程專案出現安全死亡事故,專案經理罰款1000元,安全員與直接責任者20xx元罰款,所在工種工長1000元。

建築管理制度 篇7

1在組織、管理施工及進行施工排程的同時,必須把施工安全放在首位,負責做好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工作。

2工程任務下達時,應編制安全施工技術措施,並負責組織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

3在編制施工組織設計和施工方案的同時,組織編制安全施工、文明施工措施,並在施工中組織貫徹落實。

4在編制、安排施工計劃及工程施工綜合進度時,應根據工程施工特點,以及現場作業的要求,安排做好必要的安全措施。

5負責現場文明施工的'規劃、管理及驗評工作。

6在簽訂工程合同時,必須有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的明確要求和獎罰規定,並經安全部門同意後,方可簽約。

7在施工排程會上,檢查、彙報和安排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工作。

參與公司事故預防措施計劃和安全技術勞動保護措施計劃的編制和計劃的落實工作。

8參加有關安全施工方面的標準、規範、規程的制訂和審查。

9在推廣和採用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和新裝置時,應組織制訂安全操作規程,並負責組織培訓。

10參加安全施工大檢查,參加重傷、死亡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

11及時跟蹤瞭解工程施工過程中的安全管理工作,瞭解相關情況,督促做好施工過程的各項安全工作。

建築管理制度 篇8

學校建築安全管理制度

1、學校有專人負責建築安全管理工作。

2、學校定期組織人員檢查校園內各建築物裝置設施情況,並及時做好記錄。

3、全體教職工要隨身關注身邊存在的安全隱患,及時向學校領導彙報。

4、學校按要求、標準配置裝置、維修設施、建設校舍。

5、學校校舍每學期請專業人員進行一次全面的.檢查維修,雨季和颱風季節更要細緻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整改。

6、常用裝置設施經常檢查,發現隱患,及時更換,維修,加固;不超期使用、危險使用。

7、校內場地和周邊環境經常清理,排除危險設定,重點部位有警示標誌。

8、檢查、維修認真仔細,保質保量,如因為質量問題造成嚴重後果要追究其法律責任。

9、學校建築方面存在的隱患,教師及時上報給學校領導,如有漏報、瞞報教師要負責任。

學校實驗安全管理制度

1、進行實驗前接受教師安全教育,瞭解實驗的基本知識和緊急事故處理辦法;

2、做實驗前,根據所做實驗的安全要求做必要的準備和充分的預習,在得到教師允許的情況下進入實驗室,開始實驗;

3、在實驗室內不準吸菸、不準吃零食、不準大聲喧譁及追逐打鬧,實驗時注意力集中,按照實驗步驟認真操作,未經允許不隨意改動實驗操作前後次序;

4、在實驗演示中對學生說明使用化學藥品的注意事項,增強學生的安全意識;

5、嚴格按照要求取用各種試劑,不浪費試劑、不隨意混合各種試劑或將試劑倒入水槽,按規定回收或將試劑倒入指定廢液缸,不將實驗室內物品帶出實驗室;

6、實驗結束後,關閉門、窗、水、電、氣等閥門,經指導教師檢查認可後,再離開實驗室。

建築管理制度 篇9

1、組織保證體系

(1)建立安全保證體系,切實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專案部設定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專案經理為安全第一責任人;管生產的施工負責人必須管安全;專案部設質安部,並設專職安全檢查員,做到分工明確,責任到人。

(2)進行安全責任目標的分解,在經濟承包書中實施對安全生產指標的`考核。

2、資金和資訊保證體系

(1)保證足夠的安全生產資金投入和物資投入。

(2)建有完整、可靠的安全生產資訊系統,保證及時、準確地傳遞、處理和反饋各類有關安全生產的資訊。

3、我單位各項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完善,建有以下制度:

(1)安全生產責任制;

(2)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3)安全生產檢查制度;

(4)安全生產驗收制度;

(5)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

(6)安全生產技術管理制度;

(7)安全生產獎罰制度;

(8)工人職員因工傷亡事故報告制度;

(9)重要勞動防護用品使用管理制度;

(10)特種作業安全管理制度。

建築管理制度 篇10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範中交四航工程研究院有限公司(含廣州四航岩土技術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施工質量管理工作,依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和有關的行業法規,遵照中交第四航務工程局有限公司的相關規定製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以公司及岩土公司名義承接的中國境內工程專案(下稱專案部)。

第三條 各專案部依據國家、行業有關工程建設法律、法規、技術標準、規定、規程及合同檔案等進行施工,並對所承擔工程的施工質量負責。

第四條 按照“政府監督、法人管理、社會監理、企業自檢”的工程質量管理模式,各專案部應牢固樹立質量意識,建立健全質量管理體系,嚴格加強施工過程中的自檢、專檢和交接檢工作,自覺抓好施工質量,有效履行質量管理職能。確保工程施工全過程處於受控狀態,為顧客提供滿意服務。

第五條 各專案部承建的工程(產品)質量均要達到國家相關標準、規範和設計的要求。

第六條 各專案部的施工質量管理和工程(產品)質量水平,是公司對各部門年終考核的一項重要內容。

第七條 各專案部應根據國家、行業有關規定及本辦法逐級制訂有關施工質量管理規章制度和實施細則,並具體組織實施。

第二章 施工質量管理體系

第八條 各專案部必須建立並不斷健全完善施工質量管理制度,形成全員、全方位、全過程的質量管理體系。

第九條 公司設立施工質量管理委員會,負責公司施工質量管理工作。施工質量管理委員會由公司主管施工質量的領導、主管施工質量的部門負責人和各專案部主管施工質量工作的領導組成。

第十條 公司工程質量管理委員會的主要責任:

(一)貫徹國家有關工程質量的方針政策、法令法規,制定公司施工質量管理的有關規定和辦法;

(二)指導和抽查各專案部施工質量管理工作;

(三)定期和不定期組織工程施工質量檢查;

(四)組織或參加工程質量事故調查處理,協調解決重大質量事項和爭端;

(五)考核和評價各專案部工程質量管理工作;

(六)稽核、推動優質工程的評選和申報事項。

第十一條 公司施工質量管理委員會成員因工作變動自動任免,不另行文,委員會日常工作由公司工程部負責。

第十二條 各專案部應設立施工質量管理職能部門,明確職責,歸口管理本單位施工質量工作,開展工程施工質量檢查、質量資訊管理及指導、考核專案部的施工質量管理工作。

第三章 工程質量分級責任制

第十三條 公司對施工質量實行公司管理,公司和各專案部控制所管轄專案的施工質量管理體系。

第十四條 各專案部應制定、落實施工質量分級責任制,完善崗位質量職責、質量檢查及考核辦法。根據工程施工特點,制定切實可行的質量策劃、質量控制、質量保證措施和質量改進措施等。

第十五條 公司法人代表是施工質量的第一責任人,對承建的工程質量負主要領導責任;主管施工的副職負直接領導責任;直接組織工程專案施工的專案經理是施工質量的第一責任人,主管施工的專案副經理是施工質量的直接責任人;各級總工程師對施工質量負技術責任;主管施工質量的負責人對施工質量負管理責任;相關部門負責人對施工質量負相應的管理責任。

第十六條 各專案部的各級相關管理人員應在各自的職責範圍內履行施工質量管理責任,做好各自職責範圍內的質量管理工作。

第四章 施工質量檢查

第十七條 公司對公司重點工程專案進行一年不少於一次的質量檢查,檢查結果在公司內通報或講評。

第十八條 公司工程部應對其所屬轄的施工專案進行每半年不少於一次的施工質量檢查。

第十九條 專案部應組織每月不少於一次的質量大檢查,檢查結果報公司工程部備案。

第二十條 施工質量檢查包括以下內容:

(一) 施工質量管理體系建設及執行;

(二) 施工質量管理辦法及相關制度、實施細則的制定和執行;

(三) 工程質量目標的制定、分解落實;

(四) 對分包隊伍工程質量管理及控制;

(五) 崗位人員能力、業務指導、培訓等;

(六) 質量問題、質量事故的預防、報告、處理;

(七) 質量自查情況及質量整改情況;

(八) 實施性施工組織設計審批及執行;

(九) 技術交底情況;

(十) 施工測量、試驗、檢測;

(十一)隱蔽工程及工序驗收;

(十二)工程實體質量;

(十三)工程(交)竣工資料整理;

(十四)文明施工和成品保護。

第二十一條 責任單位對檢查中發現的各類質量隱患必須及時制定整改方案,限期落實,並報送整改情況。

第五章 工程質量報告制度和考核

第二十二條 公司實行工程質量資訊報告制度。專案經理部應採取工程質量簡報形式向公司工程部報送工程質量資訊。

第二十三條 各專案部按季度填報中交集團工程質量資訊統計報表(中交質表1),於季度末報公司工程部。

第二十四條 各單位按年度報告質量工作計劃與總結於當年12月中旬報公司工程部。內容應包括:

(一)本單位年度質量工作總結及次年工作計劃;

(二)公司重點工程的質量和攻關、治理質量通病、創優規劃等;

(三)公司級以上優質工程獲獎情況。

第二十五條 公司對各專案部進行施工質量年度考核,考核成績納入專案考核,並於經濟責任制掛鉤。

第六章 工程質量事故報告、調查與處理

第二十六條 公司工程質量以預防為主,實行工程質量事故報告制度。

第二十七條 工程質量事故,係指在工程建設過程中由於責任過失造成工程倒塌或報廢、機械裝置毀壞、工程永久性缺陷、使用標準降低、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及工程需要加固、補強、返工處理的'事故。

第二十八條 工程質量事故的分類及分級標準。不同工程類別按相關建設行業規定的劃分標準確定工程質量事故等級。

第二十九條 事故發生後,必須按相關建設行業規定及時報告。水運工程質量事故按交通部《水運工程質量事故等級劃分和報告制度》(水運質監字[1999]404號)規定進行事故報告;公路工程質量事故按交通部《公路工程質量管理辦法》(交公路發[1999]90號)規定進行事故報告;鐵路工程質量事故按鐵道部《鐵路建設工程質量事故處理規定》(鐵建設[20xx]48號)規定進行事故報告,其它型別工程質量事故的報告按國家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行業主管部門相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條 工程質量事故發生後,必須在2小時內報公司工程部,並且填寫中交集團工程質量事故快報表(中交質表2),24小時內提交書面報告。

第三十一條 工程質量事故書面報告內容

(一) 工程專案名稱、地點、專案負責人、設計、施工、監理單位名稱;

(二) 事故發生的時間及簡要經過、造成工程損傷狀況傷亡人數和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

(三) 事故發生原因的初步分析判斷;

(四) 事故發生後採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況;

(五) 事故報告單位。

第三十二條 發生事故的現場保護措施

事故發生後,事故發生單位應採取積極、有效措施搶救人員和財產,防止事故擴大,同時應採取相應措施嚴格保護事故現場。

第三十三條 工程質量事故的調查處理按照統一領導、分級負責的原則進行。公司施工質量主管部門負責歸口管理公司範圍內工程質量事故的調查處理。

第三十四條 發生質量問題,由各專案部組織處理,處理結果報公司工程部。若同時發生死亡事故,按重大生產安全事故處理。

第三十五條 工程質量事故發生後,事故發生單位必須嚴肅認真進行處理。在處理工程質量事故時,必須堅持“事故原因沒查清不放過、責任人員沒受到處理不放過、整改措施沒落實不放過、有關人員沒受到教育不放過”的“四不放過”原則。

第三十六條 工程質量問題處理結果應在一個月內報公司工程部。

第三十七條 工程質量事故發生後,事故單位隱瞞不報、謊報、故意拖延報告期限的,故意破壞現場的,阻礙調查工作正常進行的,拒絕提供事故相關情況、資料的,提供偽證的,一經查實,由上一級單位按企業有關規定給予處理。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第三十八條 各專案部應根據工程特點,編制工程質量事故預防、報告及處理細則,防止因工程質量事故引發安全生產事故。

第七章 工程質量創優活動

第三十九條 按照局“實施精品工程戰略”要求,加強創優意識教育,提高創優積極性,提高品牌效應。

第四十條 公司工程施工質量管理委員會負責公司優質工程的評審工作。

第四十二條 公司根據實際情況,結合創優活動和質量檢查,組織經驗交流,觀摩學習,共同提高,推動質量創優活動。

第八章 獎罰

第四十三條 公司各專案部應樹立質量是企業生命的信譽意識。

第四十四條 施工質量管理工作是對各專案部班子考核的重要部分,對工程質量管理工作做出貢獻的人員,公司給予表彰或獎勵。

第四十五條 公司實行工程質量責任追究制度。各級人員按照各自職責對承建工程施工質量負終身責任。

第四十六條 對違反國家規定,擅自降低工程質量標準,造成重大質量事故,影響企業信譽,使生產經營嚴重受損的專案部和個人不得參加各種榮譽評選,情節嚴重的要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第九章 附則

第四十七條 本辦法由公司工程部負責解釋。

第四十八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建築管理制度 篇11

1、消防負責人防火責任制

專案消防負責人是工地防火安全的第一責任人,負責本工地的消防安全,履行以下職責:

(1)制定並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和防火安全管理制度,組織編制火災的應急預安和落實防火、滅火方案以及火災發生時應急預案的實施。

(2)擬訂專案經理部及義務消防隊的消防工作計劃。

(3)配備滅火器材,落實定期維護、保養措施,改善防火條件,開展消防安全檢查,及時消除火險隱患。

(4)管理本工地的義務消防隊和滅火訓練。

(5)對職工進行消防安全教育,組織消防知識學習,使職工懂得安全動力火、用電和其他防火、滅火常識,增強職工消防意識和自防自救能力。

(6)組織火災自救,保護火災現場,協助火災原因調查。

2、義務消防隊防火責任制

(1)模範地遵守和貫徹本單位的防火制度,對違反者進行勸阻。

(2)瞭解本單位的防火措施,定期進行檢查。發現不安全因素立即解決,並向領導彙報。

(3)經常維修、保養消防器材裝置,保證完好可用,並根據本單位的'實際情況需要報請領導添置各種消防器材。

(4)組織消防業務學習和技術操練,提高消防業務水平。

(5)組織隊員輪流值勤。

(6)協助領導制訂本單位滅火的應急預案。發生火警立即啟動應急預案,實施滅火與搶救工作,協助有關部門調查起火原因,提出改進措施。

(7)積極參加本地區的消防聯防活動。

(8)全員達到"三懂三會",即:懂得防火知識,會報火警;懂得消防器材的效能和使用方法協助有關部門調查起火原因,提出改進措施。

3、現場電工防火責任制

(1)電工必須持安全生產監察局核發的《電工安全操作證》上崗操作。

(2)要按照有關規範安裝檢修電氣線路和電器裝置。

(3)配合技術人員正確計算配電線路負荷,配電正確,對配電線路指定專人負責和維修,不得擅自增加用電裝置,不得隨便亂裝亂用。

(4)嚴禁使用銅絲、鐵絲代替熔絲,按容量正確選用熔絲。

(5)要經常檢查電氣裝置執行情況,對超負荷和往年加大熔絲容量等隱患,及時向有關部門提出整改意見。

(6)積極主動向用電人員宣傳安全用電常識,組織職工進行電器知識講座,制止違章用電行為。

(7)配合義務消防員對電器防火器材進行維護。

(8)要掌握排除電氣故障的方法,並會使用滅火器電氣火災。

建築管理制度 篇12

1、目的

加強倉庫的管理,提高整體工作效率。

2、範圍

公司倉庫管理。

3、職責

3.1本項工作由物管科歸口管理。

3.2專案部等其它部門配合執行。

4、實施

4.1貨物進庫須有相應的貨物資料,並按其規定進行保管。

4.2貨物應按品種、規格、數量進行分類存放,嚴禁堆放混亂。

4.3損耗標準和損耗處理,按照有關損耗標準和損耗處理的`規定辦理。

4.4對危險物品和易腐貨物,應妥善保管,不按規定操作或造成毀損的,負責賠償損失。

4.5貨物在儲存期間,由於保管不當,發生貨物丟失、短少、變質、汙染損壞的,負責賠償損失。

4.6嚴格辦理入庫和出庫的手續,並進行規整存檔。

建築管理制度 篇13

各個建築公司,財務管理是工作中重要的部分,做好財務管理工作,首先要有效的財務管理制度呢以下是某建築公司財務管理制度的範本,可供參考。

財務部是公司從事一切財政事務及資金活動的管理與執行機構,負責公司的日常財務管理,籌資管理和財務分析工作,其工作範圍和職責主要有:

1、負責公司的財務管理工作,編制公司的各項財務收支計劃;稽核各項資金使用和費用開支;收回售樓款,清理催收應收款項;辦理日常現金收付,費用報銷,稅費交納,銀行票據結算,保管庫存現金及銀行空白票據,按日編報資金日報表;做好公司籌融資工作;處理、協調與工商、稅務、金融等部門間的關係,依法納稅。

2、負責公司會計核算工作,遵守國家頒佈的會計準則、財經法規、按照會計制度進行會計核算;編制年度、季度、月份會計報表;按照會計制度規定設定會計核算科目、設定明細帳、分類帳、輔助帳及時記帳、結帳、對帳、做到日清月結、帳帳相符、帳實相符、帳表相符、帳證相符;管理好會計檔案。

3、負責公司成本核算和成本管理,設定成本歸集程式和成本核算帳表,做好成本核算,控制成本支出,收集登記彙總各項成本資料資料,及時、正確地為成本預測、控制、分析提供資料;按合同、預算、稽核支付工程、裝置、材料款項,配合工程部等部門做好工程,材料裝置款的結算及竣工工程決算;完善各項成本輔助帳的設定,健全各項統計資料。

4、建立經濟核算制度,利用會計核算資料,統計資料及其他有關的資料,定期進行經濟活動分析,判斷和評價企業的生產經營成果和財務狀況,為公司領導決策提供依據。

5、配合公司內部審計。

根據上述工作範圍和職責,為加強財務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資金審批制度

1、總則

⑴公司3000元以上的款項的支付,須經公司董事長簽字批准。如董事長不在公司,3000元以下可以由經理簽字批准。

⑵財務專用章,公司法人章及支票必須分開保管,公司法人章由法定代表人指定專人負責保管,財務專用章和支票由出納負責保管。印章代管須辦理交接手續,代管人員必須對印章的使用情況進行登記(外單位用本公司印章需經公司領導同意並提供經辦人身份證影印件)。

⑶財務部原則上不得將已加蓋財務專用章及公司法人章的支票預留在公司,如因工作需要,需先填好限額,並經公司主管領導批准。

⑷開具的支票須寫明經批准同意的收款人全稱,收取的發票須與收款相符.如收款人因特殊情況需要公司予以配合支付給第三者,必須有收款人的書面通知並經公司董事長批准。

⑸往來款的衝轉(指非正常經營業務),須經公司董事會研究批准。

⑹非正常經營業務調出資金須經過公司董事會研究批准。

⑺用以支付各種款項的原始憑證必須儲存原件,影印件不得作為原始憑證,如遇特殊情況須經公司主管領導批准。

2、施工工程用款審批制度

施工工程用款由公司主管領導批准支付,其程式按以下'施工工程專用款支付審批工作流程'執行

⑴承包單位提出付款申請,並填寫工程支付審批表。

⑵財務部稽核後,報公司經理、董事長審批。

⑶公司經理、董事長審批同意後,財務對外付款。工程款的審批應按以上流程依次進行,不得空缺事後補籤。如對已籤部分有異議的可與相關人員溝通,有分歧的報領導解決,禁止壓單行為。

3、行政費用支出管理制度

⑴公司管理人員的'費用報銷,須經公司董事長批准後財務方可報支。

⑵涉及應酬等非正常費用,須公司董事長批准。

4、公司差旅費開支制度

⑴公司員工到本市範圍以外地區執行公務可享受差旅費補貼。

⑵公司職員出差根據需要,由經理決定選用交通工具。

⑶公司職員出差期間,住宿費用及補貼按以下規定執行。

a房租標準:一般職員,房租標準為60元/日。

b出差補貼:市內補貼每人20元/日,市外補貼每人25元/日。

c職工出差來回車費實報實銷,計程車不在報銷範圍內。

d駕駛員出差補貼按每天30元計算。

⑷實際報銷金額超出公司的補貼標準,需由部門經理或帶隊經理說明原因,經公司董事長審批後支付。

5、車輛維修費及汽油費管理制度

⑴公司車輛維修保養由辦公室統一管理,應指定維修點,維修費用一般採取銀行轉帳的方式結算。

⑵公司汽油票由辦公室統一保管並設帳登記使用。

6、辦公費用,會議費用及其他費用管理制度。

⑴公司辦公用具由辦公室統一採購,管理。

⑵辦公室財產臺帳為財務部附設帳冊。

⑶公司各部門因工作需要,需邀請有關單位人員召開會議的,應由部門經理提出建議,報懂事長批准,其會務工作由辦公室統一安排。

⑷有關工資、獎金、福利費等各項津貼的發放標準由公司人事勞資管理部門制定,經懂事長批准後報財務部備案。

7、行政費用報銷制度

⑴公司行政費用現金支出範圍為:向職工支付工資、獎金、津貼、差旅費,向個人支付的其他款項及不夠支票起點100元的零星開支。

⑵公司職員報銷行政費用應填寫報銷單,由經辦人員填寫,公司主管領導簽字認可後報送財務部按照本制度有關規定進行稽核後報懂事長簽字,並按本章第1條的規定進行審批支付。

⑶應酬、禮品費用支出實行一票一單,事前申報制,批准後方可實施。

⑷凡未具備報銷條件(如沒有對方單位的收款憑證),需領用支票或現金者必須填寫借款單,借款單留財務存底,待借款還回時財務開沖帳收據給經辦人。

⑸支票領用單,借款單必須由經辦人填寫,公司主管領導簽字,財務稽核後,由財務部直接支付。

⑹銀行支票如發生丟失,有關責任人應及時向財務部和開戶銀行報告,如系空白支票所造成的損失,丟失人員負有賠償責任。⑺其他有關費用及成本支出的程式以公司規定為準。

第二章工程成本管理制度

1、公司所有工程經濟合同以及涉及工程成本的一切指標、保證、,承諾及其他經濟簽證均需由董事長簽署或授權委託簽署。

2、公司工程部主要負責工程造價的預測及稽核,工程招投標檔案的編制,工程決算的審定。

3、工程部還負責組織工程用裝置材料的採購供應及經濟合同的談判工作,對已經選擇定型的裝置,材料進行採購,確保裝置材料及時供應,積極進行市場詢價工作,建立市場價格詢價登記薄,記錄材料價格變動的歷史資料。

4、財務部主要負責工程成本的總體控制工作。

⑴參與有關工程經濟合同的談判工作,及時準確地瞭解公司各項工程成本的構成及用款計劃。

⑵負責工程進度款的複核工作,參與工程造價的確定和最後決算的審定工作。5、工程中間結算程式。

⑴施工單位於每月1到3日,將工程進度結算報送工程部稽核,工程部結合工程施工圖紙,施工進度計劃以及其他檔案資料提出稽核意見,並在每月5日內送財務部會籤。

⑵財務部根據有關檔案資料,施工單位領用的供應材料數額,以及與施工單位其他經濟往來等情況,並參考公司財務狀況提出付款意見,報送公司主管領導審批。

6,工程決算程式。

⑴施工單位應將工程決算書以及各項經濟簽證資料按工程中間結算同樣的程式報工程部複核,財務部會籤。

⑵財務部根據各種經濟簽證,合同以及經審定的工程決算數和材料結算數,扣除已付工程數及墊付的各項費用,結算應付工程尾數,提出付款方案,報公司主管領導批准。

⑶大工程辦理決算時,應由公司主管工程領導牽頭,由工程部、設計部、財務部及其他有關部門人員組成工程決算小組,按照上述本制度規定的職責範圍聯合進行專項工程決算。

⑷房屋工程全部竣工驗收合格交付使用時,商品房由工程部,銷售部辦理竣工房交接驗收入庫手續,財務部憑交樓入庫手續辦理竣工房成本結算。

第三章財產管理制度

1、公司財產的範圍

⑴公司財產包括固定資產和低值易耗品。

⑵凡公司購入或自制的機器裝置、動力裝置、運輸裝置、工具儀器、管理用具、房屋建築物等,同時具備單項價值在20xx元以上和耐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列為固定資產。

⑶凡單項價值在20xx元以下或價值在20xx元以上但耐用年限不足一年的用品用具均屬低值易耗品。

2、公司財務部負責公司所有財產的會計核算。

⑴公司本部使用的所有固定資產及公司所有辦公用品用具由辦公室歸口管理。

⑵公司各施工工地使用機器裝置,動力裝置,工具儀器等由工程部歸口管理。

⑶辦公室和工程部應指定專人負責公司財產的業務核算,應設立臺帳,登記公司財產的購入,使用及庫存情況,負責組織公司財產的保管,維修並制定相應的措施、辦法。

3、財產的購置與調撥

⑴辦公室根據公司發展需要編制財產採購計劃及進行市場詢價工作,經財務部會籤,報公司主管領導批准後方可採購。

⑵財產購回後,應填寫財產收入驗收單,財產收入驗收單一式兩聯,財務部憑財產收入驗收單,財物發票及採購計劃辦理報銷手續,財產歸口管理部門憑驗收單登記臺帳。

⑶各部門需領用固定資產時,應填寫領用單,領用單需經部門經理同意,報辦公室審批,公司主管領導批准。

⑷固定資產的領用單由使用部門開具,領用單一式三聯,一聯由領用部門存查,一聯送財產歸口管理部門作為財產發出憑據,一聯由財產歸口管理部門定期彙總後向財務部報帳。

⑸財產在公司內部之間轉移使用應辦理移交手續,移交手續由財產歸口管理部門辦理,送財務部備案。

4、財產的清查、盤點。

⑴公司財產歸口管理部門應定期進行財產清查盤點工作,年終必須進行一次全面的盤點清查。

⑵各部門的年終財產盤點必須有財務人員參加。

⑶財產盤點清查後發現盤盈,盤虧和毀損的,均應填報損益報告表,書面說明虧,損原因,對因個人失職造成財產損失的,必須追究主管人員和經辦人員的責任。

⑷凡已達到自然報廢條件的固定資產,財產歸口管理部門應會同財務部組織評估,評估情況上報公司主管領導,由公司主管領導決定處理意見。

⑸凡尚未達到自然報廢條件,但已不能正常使用的固定資產,使用部門應查明原因,如實上報。屬個人責任事故的應由有關責任人員負責賠償損失。屬自然災害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損失的,應上報總經理,決定處理意見。主管工程和財務領導稽核。

建築管理制度 篇14

1、總則

為了認真貫徹消防工作"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指導方針,使每個職工懂得消防工作的重要性,增強群眾防範意識,把事故消滅在萌芽狀態,現結合施工現場的實際情況,制定以下防火管理制度。

2、施工現場防火的安全管理

(1)施工現場負責人應全面負責施工現場的防火安全工作,建設單位應積極督促施工單位具體負責現場的消防管理和檢查工作。

(2)施工現場都要建立、健全防火檢查制度,發現火險隱患,必須立即消除,一時難以消除的隱患,要定人員、定時間、定措施限期整改。

(3)施工現場發生火警或火災,應立即報告公安消防部門,並組織力量撲救。

(4)根據"四不放過"的原則,在火災事故發生後,施工單位和建設單位應共同做好現場保護和會同消防部門進行現場勘察的工作。對火災事故的處理提出建議,並積極落實防範措施。

(5)施工單位在承建工程專案簽訂的"工程合同"中,必須有防火安全的內容,合同建設單位共同搞好防火工作。

(6)在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時,施工總平面圖、施工方法和施工技術均要符合消防要求。

(7)施工現場應明確劃分用火作業、易燃可燃材料堆場、倉庫、易燃廢品集中站和生活區等區域。

(8)施工現場夜間應有照明裝置,保持消防車通道暢通無阻,並要安排力量加強值班巡邏。

(9)施工作業期間需搭設臨時性建築物,必須經施工企業技術負責人批准,施工結束後應及時拆除。不得在高壓架空線下面搭設臨時性建築物或堆放可燃物品。

(10)施工現場應配備足夠的消防器材,指定專人維護、管理、定期更新,保證完整好用。

(11)在土建施工時,應先將消防器材和設施配備好,有條件的應敷設好室外消防水管和消火栓。

(12)焊、割作業點,氧氣瓶、乙炔瓶、易燃易爆物品的距離應符合有關規定;如達不到上述要求的,應執行動火審批制度,並採取有效的安全隔離措施。

(13)施工現場的焊割作業,必須符合防火要求,並嚴格執行"電焊十不燒"規定。

(14)施工現場用電,應嚴格執行上級有關檔案規定,加強電源管理,防止發生電氣火災。

(15)冬期施工採用保溫加熱措施時,應進行安全教育;施工過程中,應安排專人巡邏檢查,發現隱患及時處理。

3、工地防火檢查制度

(1)專案經理部每月定期組織有關人員進行一次防火安全專項檢查;每週一次定期安全檢查中對防火安全進行檢查。

(2)檢查以宿舍、倉庫、木工間、食堂、腳手架等為重點部位,發現隱患,及時整改,並做好防範工作。

(3)宿舍內嚴禁使用電爐、煤油爐,檢查時如有發現,除沒收器物外,罰款50元。

(4)木工間不得吸菸,木屑刨花每天做好落手清,如堆積不能及時清運的,處以罰款50元,木工間發現有人吸菸者罰款10元。

(5)按規定時間對滅火器進行藥物檢查,發現藥物過期、失效的滅火器,應及時更換,以確保滅火器材處於正常可使用狀態。

4、施工現場動用明火審批制度

(1)一級動火審批制度:

禁火區域內:油罐、油箱、油槽車和儲存過可燃氣體、易燃氣體的容器以及連線在一起的輔助裝置;各種受壓裝置;危險性較大的登高焊、割作業;比較密封的室內、容器內、地下室等場所進行動火作業,由動火部門填寫動火申請表,專案副經理召集專案安全員、施工負責人、焊工等進行現場檢查,在落實安全防火措施的前提下,由專案副經理、焊工、專案安全員在申請單上簽名,然後提交專案防火負責人審查後報公司,經公司安全部門主管防火工作負責人稽核,在一週前將動火許可證和動火安全技術措施方案,報上一級主管部門及所在地區消防部門審查,經批准後方可動火。

(2)二級動火審批制度:

在具有一定人危險因素的非禁火區域內進行臨時焊割等動火作業,小型油箱等容器、登高焊割、節假日期間等動火作業,由專案施工負責人在4天前填寫動火許可證,並附上安全技術措施方案,專案副經理召集專案安全員、施工負責人、焊工等進行現場檢查,在落實防火安全措施的前提下,由專案副經理、焊工、專案安全員在申請單上簽名,報公司安全部門審批,批准後方可動火。

(3)三級動火的審批制度:

在非固定的、無明顯危險因素的`場所進行動火作業,由申請動火者填寫動火申請單,在3天前提出,經焊工監護人簽署意見後,報專案防火負責人審查批准,方可動火。

5、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在防火要害部位設定的消防器材,由該部位的消防職能人負責維修及保管。

(2)對故意損壞消防器材的人,按照處罰辦法進行處理。

(3)器材保管人員,應懂得消防知識,正確使用器材,工作認真負責。

(4)定期檢查消防器材,發現超期、缺損的,及時向消防負責人彙報,及時更新。

6、義務消防隊訓練計劃

為了保證本工程專案順利實施,保護國家財產及職工生命安全,本工程成立了一支義務消防隊。為更好地發揮義務消防隊的預警預報能力,提高業務素質,成為一支訓練有素、機動靈活、適應工地錯綜複雜的消防環境需要的隊伍,特制訂以下訓練計劃。

(1)義務消防隊每月組織一次活動,可採用豐富多彩的形式,如消防知識講座、經驗交流會、參觀觀摩會、觀看錄影等。

(2)活動的形式和內容由消防領導小組或義務消防隊隊長負責安排,通過活動使隊員們深刻地認識到消防工作的重要性,針對工程實際情況,結合工程進度明確防火重點部位,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知識,提高危險因素分析能力和撲救方法。

(3)及時與當地消防部門建立聯絡,搞好消防聯防工作。有計劃地到當地消防部門參與聯誼活動,觀察消防隊員消防演習。

(4)定期舉辦義務消防隊員消防操作技能訓練,做到"防消結合"。

(5)根據工程進展實際情況實際情況,適時舉辦一些消防培訓活動。

7、特殊重點部位防火管理制度

(1)不準在高壓架空線下面搭設臨時焊、割作業場,不得堆放建築物或可燃品。

(2)各種警告牌、操作堆積牌、禁火標誌懸掛醒目齊全。

(3)焊、割作業點與氧氣瓶、電石桶和乙炔發生器等危險物品的距離不得少於10m,與易燃易爆物品的距離不得少於30m。

(4)乙炔發生器和氧氣瓶的存放距離不得少於2m,使用時兩者的距離不得少於5m。氧氣瓶、乙炔發生器等焊割裝置上的安全附件應完整而有效,否則嚴禁使用。

(5)施工現場的焊割作業,必須符合防火要求,按規定應配置一定數量滅火器,嚴格執行"十不燒"規定。

(6)動火作業前必須執行審批制度,履行交底簽字手續。

(7)嚴格執行獎懲制度,遵守消防規章制度,對未出大小火災事故,能消除火災隱患或勇敢撲滅火災事故的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對違反規定,造成火災事故的人員視情節給予處罰,造成嚴重後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8、材料倉庫防火管理制度

(1)施工現場材料倉庫的安全防火由材料倉庫負責人全面負責。

(2)對進入倉庫的易燃物品要按類存放,並掛設好警示牌和滅火器。

(3)經常注意季節性變化情況,高溫期間如氣溫超過380c以上時,應及時採取措施,防止易燃品自燃起火。

(4)倉庫間電燈要求吸頂,離地不得低於2、4m,電線敷設規範,夜間要按時熄燈。

(5)工地其他易燃材料不得堆垛倉庫邊,如需要堆物時,離倉庫保持6m以外,並掛設好滅火器。

(6)嚴格檢查制度,做好上下班前後的檢查工作。

9、木工間防火管理制度

(1)木工間由木工組長負責防火工作,對本組作業人員開展經常性的安全防火教育,增強防火意識和滅火技術。

(2)使用機械必須嚴格檢查電器裝置、安全防護裝置及隨機開關,破損電線及時更換。

(3)木工間嚴禁煙火,如發現作業人員抽菸或作業場內有菸蒂按規定罰款處理,每天做好落手清工作。

(4)木工間內的滅火器,經常檢查,發現藥物及壓力錶失效時,及時與工地安全員聯絡更換。

(5)按國標設定安全防火警告標誌及警告牌,做好防火安全檢查工作,發現隱患,及時整改。

(6)木工間非作業人員嚴禁入內,一旦發生人為火災事故,應追究當事人責任。

10、機修間防火管理制度

(1)機修間的安全防火工作由機管員全面負責。

(2)機修間各種防火警告牌必須齊全,各種制度上牆。

(3)機械裝置安放位置選擇合理,電線及配電箱設定規範,做好機械的接地或接零。下班時切斷電源。

(4)油類物品要歸類存放,配備一定數量有效的滅火器。

(5)按規定做好每天的檢查工作,發現火災隱患,及時採取措施。

11、電焊間防火管理制度

(1)電焊間防火安全工作由組長全面負責,對本組作業人員要加強安全宣傳教育,增強防火觀念和滅火技術水平。

(2)建立動用明火審批制度,做好審批工作,操作時,應帶好"兩證"(特種工種操作證、動火審批許可證),並配備好滅火器,落實動火監護人,焊割作業應嚴格遵守"電焊十不燒"及壓力容器使用規定。

(3)作業場內嚴禁煙火,違章按規定罰款處理。

(4)滅火器掛設必須符合要求,經常進行檢查,發現藥物及壓力錶失效時,及時與工地安全員聯絡更換。

(5)各種安全防火警告標誌及警告牌必須懸掛醒目、齊全。

(6)開展經常性防火自我檢查,發現隱患,及時整改。

12、油漆間防火管理制度

(1)工地油漆間設專職的倉庫保管員。

(2)倉庫保管員應懂得化學危險品的基本性質,工作認真。

(3)嚴禁庫內吸菸,對違者進行嚴格處罰。

(4)建立"禁火區"動火審批制度。室內電器裝置應符合防火、防爆要求。

(5)正確配置滅火器材,做好定期檢查。

(6)嚴禁閒人入內。

13、職工宿舍防火管理制度

(1)職工宿舍防火工作有室長負責,室員共同配合。

(2)宿舍內嚴禁使用電加熱器具。

(3)宿舍內電線由電工安裝完畢後,禁止他人亂拉亂接。

(4)嚴禁躺在床上吸菸,電扇不得放在床內吹風。

(5)職工宿舍每50m2設定一隻滅火級別不小於3a的滅火器,定期檢查期使用可靠性,按時補換藥物。

(6)防火工作負責人要保持高度警惕,經常巡視生活區域及宿舍,發現危險因素,及時消除隱患。

14、食堂間防火管理制度

(1)工地食堂防火安全工作由炊事班長全面負責,經常對炊事人員進行防火安全教育,提高滅火技術,增強防火意識。

(2)炊事人員在作業時嚴禁吸菸,使用電器裝置時要嚴格檢查,發現隱患及時整改。

(3)食堂間內特別是灶間滅火器必須齊全、有效,各種防火警告牌掛設完整、醒目。

(4)做好經常性防火檢查工作。

(5)灶間嚴禁堆入易燃物品,炊事人員如違反有關規定所引起的火災事故,應追究當事人責任。

15、獎勵與懲罰

(1)獎勵方法:

1)關心消防工作,積極投入消防工作,成績顯著的。

2)模範遵守消防法規,制止違反消防法規的行為,表現突出。

3)及時瞭解和消除重大火險隱患、避免火災事故發生的。

4)積極撲救火災、搶救公共財產和人民生命財產,表現突出的。

5)對查明火災原因有突出貢獻的。

6)在消防工作其他方面做出顯著貢獻的。

7)對以上在消防工作中有先進事蹟的個人應給予表揚和獎勵。

(2)懲罰規定:

有下列行為之一,情節較重的,由本單位或上級主管部門給予行政處分或經濟處罰:

1)施工人員不按防火制度規定進行施工。

2)防火負責人不履行職責的。

3)值班人員撤離職守或失職的。

4)不按規定添置消防器材、裝置的責任人。

5)故意損壞消防器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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