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勞動合同備案的問題

來源:果殼範文吧 1.71W
一般來說企業招工是否需要到勞動局備案,也就是領取一份招工表,由勞動局開具一個介紹信,這樣做是不是說從手續來說更正規一些。但事實上與用人單位發生勞動糾紛時,最有力的'證據還是勞動合同。有些用人單位就只是和勞動者簽訂了勞動合同,並沒有到勞動局備案,我想這樣也不影響吧??

關於勞動合同備案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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