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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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人們越來越相信法律的社會中,合同出現的次數越來越多,它也是減少和防止發生爭議的重要措施。那麼一份詳細的合同要怎麼寫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出口的合同,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出口的合同

出口的合同1

根據經濟合同法和省海上運輸管理規定的要求,×××(簡稱甲方)向省交通廳海運局(簡稱乙方),計劃託運貨物,乙方同意承運,特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互相制約,具體條款經雙方協商如下:

一、運輸方法

乙方調派噸位船舶一艘(船舶吊貨裝置),應甲方要求由港運至港,按現行包船運輸規定辦理。

二、貨物集中

甲方應按乙方指定時間,將貨物於天內集中於港,貨物集齊後,乙方應在5天內派船裝運。

三、裝船時間

甲方聯絡到達港同意安排卸貨後,經乙方落實並準備接收集貨(開集日期由乙方指定)。裝船作業時間,自船舶抵港已靠好碼頭時起於小時內裝完貨物。

四、運到期限

船舶自裝貨完畢辦好手續時起於小時內將貨物運到目的港。否則按貨規第3條規定承擔滯延費用。

五、啟航聯絡

乙方在船舶裝貨完畢啟航後,即發報通知甲方做好卸貨準備。如需領航時亦通知甲方按時派引航員領航,費用由方負擔。

六、卸船時間

甲方保證乙方船舶抵港錨地,自下錨時起於小時內將貨卸完。否則甲方按超過時間向乙方交付滯延金每噸0。075元,在裝卸貨過程當中,因天氣影響裝卸作業的時間,經甲方與乙方船舶簽證,可按實際影響時間扣除。

七、運輸質量

乙方裝船時,甲方應派員監裝,指導工人按章操作,裝完船封好艙,甲方可派押運員(免費一人)隨船押運。乙方保證原裝原運,除因船舶安全條件所發生的損失外,對於運送貨物的數量和質量均由甲方自行負責。

八、運輸費用

按省水運貨物一級運作率以船舶載重噸位計,貨物運費元,空駛費按運輸的50%計,全船運費為元,一次計收。

港口裝船費用,按省港口收費規則有關費率計收。卸船等費用,由甲方直接與到達港辦理。

九、費用結算

本合同經雙方籤間後,甲方應先付給乙方預付運輸費用元。乙方在船舶卸完後,以運輸費用憑據與甲方一次結算,多退少補。

第十條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副本一式份,交等部門各存一份備案。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由雙方按照交通廳海上運輸管理的有關規定充分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提交公證處公證(或工商行政管理機關鑑證)。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人:(簽章)

開戶銀行

帳號:

年月日訂立

出口的合同2

合同編號:_________

貸款人: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

借款人為了進行技術改造,增添和更新生產裝置,向貸款人申請出口商品生產中短期貸款。雙方根據《借款合同條例》協商簽定本合同並共同恪守下列條款。

一、貸款金額

本合同項下最高金額為人民幣_________元。

二、貸款期限

本合同項下貸款期限為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三、貸款用途

本合同項下貸款屬於固定資產貸款性質,借款人限用於_________。

四、貸款利率及利息計收

1.本合同項下為月息_________‰(一個月按30天計算)。

2.貸款使用期間,若中國人民銀行或中國銀行總行調整貸款利率,本合同規定利率將作相應調整。

3.本合同項下貸款利息按季計收,每季最後一個月的二十日為結息日。

4.貸款利息由貸款人在結息日主動從借款人在貸款人及其分、支機構開立的專用基金存款戶中收取。

五、貸款支用

1.用款計劃:_________。

2.本合同項下貸款,借款人應按照上述所列使用時間支用,如有改變,應事先徵得貸款人同意。

3.借款人未向貸款人提出改變支用時間的申請並取得貸款人的同意,其超過本貸款合同所列使用時間支用貸款金額的一部或全部時間,應視為自動取消,未支用金額不得再繼續支用。

4.借款人在支用貸款時,應在實際支用日_________工作日前向貸款人提交有關借款憑證,貸款人憑以發放貸款。

六、貸款償還

1.還款計劃:_________。

2.本合同項下貸款應按上述所列還款計劃償還。由於客觀原因借款人不能按期歸還,借款人應向貸款人提出展期申請,經貸款人同意後,才能延期償還。

3.借款人以貸款專案稅前新增利潤歸還貸款。

七、貸款保證

本合同項下的貸款由_________出具的無條件不可撤銷擔保書作為償還貸款的保證。

八、違約及違約處理

1.違約:借款人發生下列情況中一項或數項時即構成違約。

(1)借款人不能按本合同及貸款申請書所列的還款計劃償還貸款本息。

(2)借款人未按規定的用途使用貸款。

(3)借款人所投資的專案在貸款期內由於任何原因“關、停、並、轉”。

(4)借款人其他違反合同的行為。

2.違約處理:借款人構成前款違約行為,貸款人有權按下列一項或數項規定處理。

(1)以書面通知借款人,告知其違約問題,並責成限期採取有效措施,糾正違約情況。

(2)對借款人未按規定用途使用的,擠佔挪用貸款,在本合同規定利率基礎上加收利息100%。

(3)對借款人未按規定期限償還貸款,貸款人對逾期部分的貸款在本合同規定的利率基礎上加收利息30%。

(4)停止發放本合同項下的全部貸款或尚未支用的貸款餘額。

(5)提前收回本合同項下的部分或全部貸款本息,由貸款人從借款人專用基金帳戶中主動扣收。或採取貸款人認為必要的其他措施,追索未償付的貸款本息。

(6)向擔保人追索未償還的本合同項下的全部貸款本息。

九、合同的生效、變更及解除

1.本合同經借款人、貸款人雙方簽章後生效,在貸款本息全部清償後自動失效。

2.除由於貸款違約原因外,借款人或貸款人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應商得另一方同意,雙方未協商一致前,本合同仍然有效。

3.本合同所依據的國家有關規定發生了變化,合同雙方應對本合同作相應的修改、變更或協議解除。

十、其他

1.本合同項下貸款專案的貸款申請書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附件,其所列條款與本合同項下的有關條款享有同等法律效力。

2.借款人保證向貸款人按月提供有關計劃、統計、財務會計報表及其他有關資料。

貸款人(蓋章):_________借款人(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口的合同3

委託方: 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方: 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簽約雙方就委託代理出口業務有關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委託代理出口商品名稱:

出口口岸:__________________

總金額:__________________萬美元,在________________20__年底前履行完畢。

具體型號、規格、數量、金額在每批出口前另行確認。

二、雙方權利義務:

(一) 代理方:

1、 代理委託方辦理有關貨物出口報關、報檢、託運手續及結匯、退稅事宜,但因出口合同及其附件的瑕疵所產生的一切責任由委託方自行承擔。

2、因委託方原因致使出口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或遲延履行的,代理方有權解除本代理合同,委託方應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和後果。

(二) 委託方:

1、應提供以下有效證件影印件:

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含非法人營業執照);

② 組織機構程式碼證;

③ 稅務登記證(國稅);

④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證書或申請認定表(正在申請一般納稅人的企業);

⑤ 如是外商投資企業或中外合資企業,還需要提供:港澳臺僑企業批准證書。

2、保證所委託出口的貨物符合出、進口國的國家政策法律規定,並保證委託出口的貨物不侵犯他人智慧財產權。

3、 負責組織出口貨源,並根據出口合同的規定按時將委託出口貨物運至出運口岸及承擔運費,並

保證所委託的實際貨物與報關品名、規格、數量、質量、包裝等相符。若委託方違反本條規定,則應

承擔由此產生的對外及對代理方的賠償責任。

4、 協助代理方辦理報關、報檢、制單、結匯等具體業務,保證從代理方處取得的所有單證的安全,不得挪作它用。

5、代理方原則上不接受拼櫃貨物。若確有必要,委託方應於貨物報關出口前一週書面通知代理方,由代理方決定是否接受。

6、委託方應如實申報,不得虛報數量,高報價值。

7、如委託方指定貨代以及需異地報關出口的貨物,委託方應通知代理方其貨代名稱、地址、聯絡人、電話、傳真等詳細資料,並允許代理方與貨代直接聯絡,在貨物正式報關出口前,由貨代將裝箱單、發票傳真給代理方確認。

8、 保證增值稅發票和專用繳款書真實、有效、合法。

9、未經代理方同意,委託方不得擅自更改確認後的合同條款,不得對外商作出合同之外的承諾。

10、承擔因委託方原因致使本合同及與外商簽訂之合同不能履行的一切責任。

11、 對外商資信負責,承擔因外商原因致使與外商簽訂之合同不能履行或與外商簽訂之合同已部份履行但無法收匯核銷的責任。前述外商違約導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不影響本協議項下代理方收取代理費的權利。

12、保證在報關日後30日內將報關單、核銷單等退稅單據交還代理方,並保證報關單、核銷單的所有內容與相應的增值稅發票和專用繳款書內容一致。

13、因委託方的原因,導致增值稅發票和專用繳款書未能退稅時,代理方有權向委託方追索該部份退稅款。委託方應在收到代理方書面通知後3個工作日內將該部份退稅款,付到代理方指定的銀行賬戶上。

三、費用與代理手續費結算:

1、代理出口過程中所發生的一切費用,除退稅外均由委託方承擔,如因需要由代理方代為繳納的,委託方應在每筆費用實際發生前轉入代理方賬戶,代理方也可直接在貨款中扣除。本合同項下的出口費用包括:保險費、港口碼頭費、裝運港市內短途運雜費、倉儲費、出口檢驗費、檢疫費、報關費、國內銀行費用等。

2、a.代理方負責接收國外客戶t/t貨款,該貨款應於60天內匯到代理方指定的銀行賬戶)在代理方收到委託方國外貨款,先按___________美元:___________人民幣元將貨款匯入同增值稅發票上相符的銀行賬戶,在核銷單、報關單退回後,並收到委託方提供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稅收繳款書後 3個工作日內將外匯貨款按___________美元:___________人民幣元的比率,扣除已按___________美元:___________人民幣元支付的貨款,將剩餘貨款按委託方的通知匯入同增值稅發票上相符的銀行賬戶,其餘部分(包括不低於___________%的退稅款額)作為代理方的代理費用。

3、如出口合同外商付款期至時,代理方未實際全部收匯,代理方對委託方就該筆貨款保留追索權。如代理方在委託方開具增值稅發票和繳款書二個月後在國稅局依然查無增值稅發票和繳款書的相關資訊,委託方有責任協助代理方向當地國稅局查詢。

四、違約責任:

1、在本合同項下,如一方違約,除依法依約應承擔違約責任及賠償責任及賠償守約方的實際損失外,還應承擔守約方為實現債權而支付的費用,該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律師費用、訴訟費用、差旅費、通訊費。

2、自違約方違反本合同約定及法定義務之日起,其於後支付的任何款項按以下順序清償:

(1)守約方為實現權利支付的費用;

(2)利息或違約金、損失賠償金;

(3)貨款本金。

五、爭議解決方式:

1、本合同適用《民法典》及我國對外貿易代理的有關規定。

2、委託代理過程中發生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未果的,由合同簽訂地法院裁決。

六、其他:

1、委託方或委託方指定的工廠若需要代理方提供“產品購銷(買賣)合同”,該合同僅限於開具增值稅發票用,其內容若與本協議有矛盾,以本協議為準。

2、如中國人民銀行美元和人民幣的匯率發生變動,高於或低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不含本數)時,則代理方與委託方另行協商該代理合同中第四條第2點中結算比例,以保證代理方不發生代理業務虧損。

3、如國稅局對該產品出口退稅比例進行調整,高於或低於___________%(不含本數),則代理方與委託方另行協商該代理出口合同中第四條第2點的結算比例,以保證代理方不發生代理業務虧損。

七、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章後生效。如有未盡事宜須補充或修改的應以書面提出並經雙方簽章後生效,並與本代理出口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乙方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出口的合同4

公約編號: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鑑於甲方作為具有對外貿易策劃權的專業外貿公司,在響應範疇內具有精良的資信;

鑑於乙方已獲得國度有關法律、標準法則的、出口本公約項下貨品所需的承諾;

鑑於乙方作為拜託人,承諾拜託甲方為其出口本公約項下貨品;

鑑於甲方作為受託人,將以本身的名義對外簽訂_________號貨品出口公約(以下簡稱“出口公約”);

為明瞭拜託人和受託人之間的權力任務干係,甲乙兩邊經友愛會商,特此訂立以下公約,以期互助服從履行:

第一條拜託出口貨品(以下簡稱“貨品”)

第二條甲方的任務和責任(根據貿易術語項下賣方任務調整)

1.與貨品出口公約的買方(以下簡稱“外商”)簽訂出口公約。

2.在簽訂出口公約後,當真向外商催開出口公約項下的名譽證。

3.在收到外商的承運貨品的船舶動態後,及時將有關環境關照乙方。

第三條乙方的任務和責任

1.根據本公約的法則付出拜託手續費及其他費用。

2.根據出口公約的法則辦理貨品商檢,並供給商檢報告。

3.在出口公約法則的交貨期內,將貨品運至好貨地點並交給外商指定的承運人。

4.備齊貨品出口所需的檔案、允許證。

5.當真補償甲方踐諾本公約時因不可歸責於其本身的因為遭到的吃虧。

第四條費用及付出

1.拜託手續費:_________。

2.其他費用:(根據實際環境調整)貨品的出口程序中產生的掃數費稅均由乙方負擔。此等費稅包括但不限於關稅、增值稅、報關費、保險費、船埠雜費、倉儲費、開證費、商檢費、短駁運輸費、腹地運輸費等。若由甲方代墊,則乙方依甲方供給的有效憑據進行結算。

3.費用付出:乙方該當在_________內,將本條第1款、第2款法則的拜託手續費及其他費用匯至甲方指定的賬戶。

第五條與出口公約有關的違約、索賠

1.外商違約:當外商未能踐諾其響應任務時,甲方應及時將上述環境關照乙方,並向乙方表露該外商,乙方可以利用甲方對外商的權力並對其發起索賠,甲方該當向乙方供給必要之幫忙;如乙方拜託甲方索賠的,該當在有效索賠期限內提交必要的索賠證件;如乙方拜託並供給響應仲裁或訴訟費用的,甲方應依出口公約之法則對外拿起仲裁或訴訟。上述索賠或仲裁、訴訟產生之長處或吃虧,由乙方享有或負擔。

2.如乙方違約導致甲方未能對外商踐諾任務的,甲方有權向外商表露乙方;如甲方是以對外商或承運人負擔違約責任或遭到其他吃虧,乙方該當真補償。

第六條違約責任

本公約任何一方不踐諾本公約任務或踐諾公約任務不符合商定的,該當補償對方是以而遭到的.吃虧;但甲方因外商或承運人違約而不能根據本公約的法則踐諾其任務的不屬違約,甲方不負擔違約責任,且乙方該當自行負擔其是以而遭到的吃虧。

第七條不可抗力

甲、乙任何一方因為不可抗力不能踐諾公約時,應在不可抗力清除後3日內向對方傳達不能踐諾的原因,在供給當局主管部分出具的不可抗力表明後,根據環境可延期、部分或掃數不踐諾公約,同局勢部或掃數免於負擔違約責任;但如果甲方未能因不可抗力免除對外商的責任時,乙方應補償甲方是以而遭到的吃虧。

第八條適用法律及爭議辦理

1.本公約未盡事件,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約法》的相干法則處理。

2.與本公約有關的任何爭議,均由兩邊會商辦理,會商不可,應提交甲方地點地人民法院訴訟辦理。

第九條公約見效及其他

1.本公約經甲、乙兩邊授權的代表簽字、加蓋公章後見效。

2.本公約一式兩份,甲乙兩邊各執一份。

甲方(蓋印):_________乙方(蓋印):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口的合同5

合同號碼:___________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雙方同意按下列條款由賣方出售,買方購進下列貨物:

1.貨物名稱、規格、包裝及嘜頭

2.數量

3.單價

4.總值包裝:小捆______~______千克及/或大捆______~______千克賣方有權在______以內多裝或少裝上述價格內包括給買方佣金 按______值計算

5.裝運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裝運口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目的口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保險:由賣方按發票金額______%投保

9.付款條件:買方應通過買賣雙方同意的銀行,開立以賣方為受益的人,不可撤銷的、可轉讓和可分割的、允許分批裝運和轉船的信用證。該信用證憑裝運單據在中國的____________銀行見單即付。

該信用證必須在____前開出。信用證有效期為裝船後十五天在中國到期。

10.單據:賣方應向議付銀行提供已裝船清潔提單、發票,裝箱單/重量單:如果本合同按cif條件,應再提供可轉讓的保險單或保險憑證。

11.裝運條件

1)載運船隻由賣方安排,允許分批裝運並允許轉船。

2)賣方於貨物裝船後,應將合同號碼、品名、數量、船名、裝船日期以電報通知買方。

12.品質和數量/重量的異議與索賠:貨到目的口岸後,買方如發現貨物品質及/或數量/重量與合同規定不符,附屬於保險公司及/或船公司的責任外,買方可以憑雙方同意的檢驗機構出具的檢驗證明向賣方提出異議。品質異議須於貨到目的口岸之日起30天內提出,數量/重量異議須於貨到目的口岸之日起15天內提出。賣方應於收到異議後30天內答覆買方。

13.人力不可抗拒:由於人力不可抗拒事故,使賣方不能在本合同規定期限內交貨或者不能交貨,賣方不負責任。但賣方必須立即以電報通知買方。如買方提出要求,賣方應以掛號函向買方提供由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或有關機構出具的事故的證明檔案。

14.仲裁:凡因執行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事項所發生的一切爭執,應由雙方通過友好方式協商解決。如果不能取得協議時,則在被告國家根據被告國家仲裁機構的仲裁程式規則進行仲裁。仲裁決定是終局的,對雙方具有同等的約束力,仲裁費用除非仲裁機構另有決定外,均由敗訴一方負擔。

15.備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蓋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簽字)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_(蓋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簽字)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日訂立

出口的合同6

合同編號: 2011121502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

地址:

電話:

經辦人:

受託方: (以下簡稱“乙方”)

地址:

經辦人:

電話:

傳真:

甲乙雙方本著自願平等、公平合理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託乙方辦理進出口貨物報關事宜,雙方一致同意訂立以下合同條款,以供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一、甲方委託乙方辦理的進出口貨物的具體明細,由甲方另以書面的方式提供給乙方,並應在貨物裝船前_________ 日、裝飛機前_________日、船舶抵港前_________日或飛機抵港前_________ 日前將以下材料或資訊提供給乙方:

1.合同;

2.發票;

3.裝箱單;

4.提單、空運單或其他運輸單證;

5.提貨單;

6.貨物的hs編碼;

7.貿易性質;

8.手冊,批件,如進出口許可證,配額證,免稅表,證明等;

9.報關要求及注意事項;

10.報關所需的其他資料。

二、乙方作為甲方的報關代理人,應在甲方的授權範圍內進行活動,認真履行職責,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乙方在代理許可權內的任何責任和費用都應由甲方承擔。乙方只對因自身的過失與疏忽給甲方造成的直接損失負有責任。

三、甲方需要變更有關報關等事項的,應在報關前提出,並應出具書面的變更通知書。報關後有正當理由需要更改的,甲方應書面委託乙方協助辦理。由於變更引起的一切費用和後果由甲方承擔。

四、甲方必須保證報關貨物不屬於國家禁止或者限制進出境的物品。否則,甲方應對由此產生的一切後果承擔責任和費用,並對由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負賠償責任。

五、甲方應保證申報的內容均真實、準確、無欺詐,且與報關單上的內容一致。如委託

的內容與報關單有出入,以報關單為準,甲方應承擔由於委託內容與報關單不一致而產生的一切責任,並對由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負賠償責任。

六、甲方有權對乙方的報關行為進行監督,有權要求乙方對於報關進展情況及時彙報。乙方應及時向甲方報告貨物的報關、報檢及報驗等資訊。

七、對於進口貨物,甲方是進口貨物的海關關稅、海關監管手續費.乙方無義務為甲方墊付前述費用。

八、甲方如對海關開徵的稅額款有異議,應按《海關法》的規定辦理,先繳納後申請減免,手續費自負。乙方應積極協助甲方辦理退稅手續,手續費由甲方承擔。

九、乙方應收取的具體每票業務的報關、報檢和報驗等費用標準和結算方式,另見《報價單》,《報價及結算單》為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報價單》中的內容甲、乙雙方可根據情況進行變更,變更經雙方書面確認後方可生效。變更生效前所發生的業務,仍按原《報價單》的標準執行。若單票業務的委託書中的費用標準與《報價單》不一致的,按該票委託書中的標準處理本票業務。對於《報價單》和委託書中均沒有約定的乙方應收費專案,雙方另行協商處理。

十、甲方應按合同的約定履行付款義務,每逾期一天,應向乙方支付未付部分萬分之五的違約金。若甲方指定第三方付款的,如第三方拒付、少付、延期付款的,甲方仍有付款義務並承擔違約責任。

十一、對於甲方委託乙方代付如報關滯報金、船公司、航空公司及貨代調單費等按實際發生額收取,甲、乙雙方另行結算。

十二、在甲方未按照合同約定支付乙方費用時,乙方有權滯留相應的運輸單據或貨物,由此產生的所有損失和責任由甲方承擔。

十三、由於海關、衛生檢疫、動植檢部門的稽核、查驗等原因造成乙方報關、報檢、報驗等延誤的,所產生的疏港費、集裝箱超期使用費及其他額外費用均由甲方承擔,與乙方無關。

十四、由於海關的原因致使貨物被扣押或者報關滯後的,乙方應積極協助甲方同海關進行交涉,由此產生的損失和費用由甲方承擔。

十五、如因甲乙雙方的過失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給雙方造成了實際損失,應根據實際情況,由雙方分別承擔各自的責任。

十六、由於地震、颱風、水災、戰爭、政府政策的改變以及其他不能預見並且對其發生和後果不能防止或者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貨物被扣、不能報關或者報關滯後,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通知對方,並應在 日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的有效證明檔案。按照事故對履行合同影響的程度,由雙方協商決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十七、本合同項下發生的任何糾紛或者爭議,雙方首先就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上海仲裁委員會根據該會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十八、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十九、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為一年。本合同期滿之日前,甲、乙雙方如無異議,則自動延長一年。任何一方均可在期滿前提出終止合同,但應以

書面方式通知另一方。

二十、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對本合同進行修改和補充,修改及補充的內容經雙方簽字蓋章後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二十一、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蓋章) 乙方:_________(蓋章) 代表:_________(簽字) 代表:_________(簽字) 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口的合同7

甲方:

地址:

聯絡電話:

乙方:

地址:

聯絡電話:

甲乙雙方為了加強雙方的合作,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就乙方為甲方代理國際貨物運輸事宜,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委託乙方提供國際貨物運輸、進出口訂艙、通關等代理服務,具體包括:

1、委託乙方將貨物從貨物所在國運送至甲方指定地點。

2、委託乙方對貨物在貨物所在國提供通關服務。

3、委託乙方代理的其他服務

具體以甲方向乙方進行委託,提供委託書。

二、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的權利:

甲方享有獲取貨物的免費跟蹤,查詢,索取簽收記錄的權利。由於乙方的過失造成甲方貨物丟失,損毀等情況下,甲方在收到貨物後30天內提出異議,有提出索賠的權利.。

2、乙方的權利:

乙方享有依照協議收取全部代理費用的權利。乙方有檢查貨物的合法性及包裝的權利。若甲方稱量填寫重量有誤,乙方有權更正。

3、甲方的義務:

在發貨前書面或電子郵件形式通知乙方到指定地點提取貨物,或送貨到乙方指定地點。在約定的時間內備好貨物及資料.包括:妥善做好貨物的內外包裝;詳細的貨物託運書並宣告貨物價值;按協議及時支付乙方運費。

4、乙方的義務:

接到通知後,及時上門提取甲方發運的貨物,或在甲方送貨上門時,作好接貨工作。及時操作貨物,安全,及時,準確地將貨物運至指定的目的地。接受甲方的電話查詢,及時檢視電腦系統,並給出貨物跟蹤資訊。對有問題事宜,應及時通知甲方,並跟蹤處理直至問題解決。

禁運物品:

乙方有權拒絕承運法律規定禁止運輸的物品。

乙方有權拒絕承運液體,有毒,易燃,易爆,腐蝕性或其它任何危險品.

乙方有權拒絕承運貨物途經國或目的地國家禁止運輸或進口的物品.

乙方有權拒絕承運如盜版,侵權等任何不合法的物品及中國海關禁止出口的物品.若甲方託運任何禁運品,所引起的一切後果由甲方自負.包括運費,退運費用,訴訟費,律師費,沒收貨物,罰款等以及任何法律制裁.

三、甲乙雙方承認並遵守以下條款:

重點宣告:

1、甲方因發現託運的貨物有損毀或遺失的,乙方對此有過錯的,乙方應向甲方賠償因此所帶來的損失包括但不限於貨物本身價值、差旅費、律師費、訴訟費等。如因甲方過錯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賠償乙方因履行委託事項所造成的一切損失,包括但不限於律師費,訴訟費等。

2、若甲方託運貨物需要保險,需要特別宣告,並另付費用。

3、甲方須繳付因通關所造成的倉儲費,商檢費等海關所收費用。

4、對於確因不可抗力因素和非乙方原因而延誤貨物運輸,乙方不承擔責任.乙方有義務及時通知甲方貨物因不可抗力因素(如:地震,海嘯,罷工等)造成延誤的事實,並爭取有效措施努力補救.

四、費用標準

1、乙方為甲方提供服務的各項費用標準以每月報價確認為準。

2、乙方有權根據市場情況調整上述費用標準,但應當提前通知乙方。

3、每票貨物操作完畢後,甲方應自收到乙方提供的與貨物有關的各項費用金額之日起7日內予以書面確認,如甲方對上述費用金額有異議,應當書面向乙方提出,逾期確認,視為甲方認可乙方的費用金額;

4、費用結算方式

經雙方商定,採用以下(2)結算方式

(1)票結。單票操作完成後3天內,乙方將所有已確認費用郵件或傳真的方式傳送給甲方,甲方應在2天內支付給乙方。

(2)月結。單月票量如超過5單及以上,且月總費用不超過5萬人民幣或1萬美金,可採用月結方式

每月5日前,乙方將上月1日至30日(以到達目的地入倉的時間計算)產生的費用明細以郵件或傳真的方式傳送給甲方,甲方應當在當月10日前向乙方履行付款義務,每逾期一日,乙方有權收取逾期金額千分之五的違約金。若總費用超過月結限額,則乙方在費用達到限額時向甲方提供賬單並按照票結時效結算。

五、業務聯絡方式

甲方:

姓名:郵箱:

傳真:電話:

乙方:

姓名:郵箱:

傳真:電話:

出口的合同8

合同編號:_________

簽定地點:_________

簽定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甲方(委託方):_________

乙方(受託方):_________

雙方根據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就甲方委託乙方辦理出口商品業務事宜,簽定本合同,委託出口合同。

一、出口商品描述

1、商品名稱:_________

2、品種規格:_________

3、數量:_________

4、價格條款:_________

5、總值:_________

二、甲方權利與義務

1、按照出口合同條款(編號_________)規定商品品質、數量、包裝及時組織貨物。

2、承擔出口裝船前的一切費用,並按乙方指令時間、數量將貨物運至乙方指定的倉庫或集裝箱場地。

3、凡屬商品質量、規格、數量、包裝及交貨期原因產生的客戶索賠,並由此產生的一切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

4、必須保證所提供商品的商標、品牌、所涉及的專利及專有技術符合有關智慧財產權之規定。

5、如該商品享受國家的出口退稅待遇,由乙方辦理退稅時,甲方需提供完整合法的增值稅專用發票。

三、乙方權利與義務

1、與甲方共同制定對外成交合同條款,並負責對外簽約。

2、隨時掌握備貨情況,負責接受國外客戶開出的以甲方為受益人的不可撤銷的信用證或以T/T方式匯來的貨款。

3、辦理出口貨物報關、報檢及制單結匯手續。

4、辦理出口收匯核銷手續。

5、如退稅由甲方辦理時,乙方需提供出口貨物報關單(退稅聯)、出口發票和出口收匯核銷單(退稅聯),合同範本《委託出口合同》。

6、乙方根據稅務局認定的退稅證明,可為甲方辦理出口退稅貸款。委託出口退稅貸款協議另行簽訂。

四、收費標準及結算方式

1、乙方按出口商業發票的_________%收取委託手續費。

2、出口收匯後,乙方扣除委託手續費、報關、報檢費和其它應收費用後與甲方結算。

3、經雙方確認後,根據對方所提供的書面匯款指示以支票或匯票形式及時辦理結算。

五、其它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六、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七、編號_________的出口合同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八、本合同自簽定之日起生效,至雙方結算完畢後終止。

九、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出口的合同9

賣 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 碼: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職務:_________

買 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

賣方與買方在平等、互利基礎上,經兩方協商一致同意按下列條款履行,並嚴格信守。

第一條 貨物名稱、規格、包裝及嘜頭:

第二條 數量、單價、總值:

賣方有權在3%以內多裝或少裝。 上述價格內包括給買方佣金____%按fob值計算。

第三條 裝運期限:

第四條 裝運口岸:

第五條 目的口岸:

第六條 保險:由賣方按發票金額110%投保。

第七條 付款條件:買方應通過買賣兩方同意的銀行,開立以賣方為受益人的、不可撤銷的、可轉讓和可分割的、允許分批裝運和轉船的信用證。該信用證憑裝運單據在________國的____ 銀行見單即付。

該信用證必須在____前開出。信用證有效期為裝船後15天在________國到期。

第八條 單據:賣方應向銀行提供已裝船清潔提單、發票、裝箱單/重量單;如果本合同按cif條件,應再提供可轉讓的保險單或保險憑證。

第九條 裝運條件:

1、載運船隻由賣方安排,允許分批裝運並允許轉船。

2、賣方於貨物裝船後,應將合同號碼、品名、數量、船隻、裝船日期以電報通知買方。

第十條 品質和數量/重量的異議與索賠:貨到目的口岸後,買方如發現貨物品質及/或數量/重量與合同規定不符,除屬於保險公司及/或船公司的責任外,買方可以憑兩方同意的檢驗機構出具的檢驗證明向賣方提出異議。品質異議須於貨到目的口岸之日起30天內提出,數量/重量異議須於貨到目的口岸之日起15天內提出,賣方應於收到異議後30天內答覆買方。

第十一條 不可抗力:由於不可抗力使賣方不能在本合同規定期限內交貨或者不能交貨,賣方不負責任。但賣方必須立即電報通知買方。如果買方提出要求,賣方應以掛號函向買方提供由有關機構出具的事故的證明檔案。

第十二條 因執行本合同有關事項所發生的一切爭執,應由兩方通過友好方式協商解決。如果不能取得協議時,則在被告國家根據被告國家仲裁機構的仲裁程式規則進行仲裁。仲裁決定是終局的,對兩方具有同等的約束力,仲裁費用除非仲裁機構另有決定外,均由敗訴一方負擔。

賣 方:____________(蓋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

買 方:____________(蓋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訂立

出口的合同10

供方: 合同編號: 需方: 簽訂時間:簽訂地點:

一、產品名稱,規格,數量,金額及交貨時間。 序號 物品名稱 規格型號 單位 數 量 單 價含稅 總 價 交貨期 備註 以下空白 合 計:¥0.00 (大寫)二、 交貨地點、聯絡人:需方倉庫(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區科學大道) 聯絡人: 三、 運輸方式、費用負擔:汽車/火車運輸,費用由供方承擔。 四、 包裝標準:適合長途運輸,確保貨物運輸途中不受損壞。 五、 驗收標準:按圖紙及樣件標準驗收。 六、 交貨期:按上述交貨期為準,如延期交貨,供方每日支付合同總金額百分之1的違約金。 七、 質保期:自需方收到供方合格產品之日起一年。 八、 結算方式及期限:驗收合格後憑供方開具的增值稅發票付款。 九、 違約責任: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付諸法律。 十、 解決合同糾分的方式:需方所在地人民法院。

十一、 其它約定事項:供方必須根據需方要求按質,按量,按期交貨,如供方未能履行上述義 務造成需方損失,供方應負全部責任。需方就所受損失對供方享有追索權。

十二、 請隨貨附送貨清單及質檢報告! 需 方 供 方 鑑(公)證意見 單位 名稱: 單位 名稱: 0 單位 地址: 單位 地址: 經辦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電話 號碼: 傳真 號碼: 開戶 銀行: 帳 號: 稅 號: 郵政 編碼:

委託代理人: 電話 號碼:傳真 號碼:開戶 銀行:帳 號:稅 號:郵政編碼: 合同有效期:

籤(公)證機關章

年 月 日

(注:除國家另有規 定外,鑑(公)證實 行自願原則

出口的合同11

委託人(甲方):

住所:

營業執照註冊號: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代理人(乙方):

住所:

營業執照註冊號: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法規,本著自願、平等、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甲方委託乙方代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專案)事宜,經協商達成一致,為明確各自權利與義務,簽訂本合同。雙方承諾並保證依約履行。

一、委託代理事項

乙方接受委託,為甲方辦理貨物(進)出口手續,所有(進)出口貨物均須符合國家法律規定許可經營的範圍之內。甲方委託乙方以___________(甲方/乙方/雙方)名義簽訂外貿合同,(進)出口下列貨物: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委託代理許可權

甲方授權乙方在本合同約定的授權範圍內實施外貿代理行為,乙方接受委託,負責對外聯絡、對外簽訂和協助甲方執行貨物買賣合同(以下簡稱外貿合同)。

外貿合同簽訂前,乙方應將外貿合同文字提交給甲方審查,經甲方書面同意後,按照本合同第一條約定以___________名義簽訂外貿合同。

三、委託代理期限

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四、甲方權利和義務

1、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如專案需要辦理__________(進口/出口)許可,甲方負責提供乙方所需相應單據、檔案。

2、甲方應在實際進(出)口之前將進口詳細計劃告知乙方。並提供產品的品名、數量、重量、價格、產地、貿易國等,以便乙方及時開始準備工作。甲方應保證上述資料完整準確,並做到單貨相符、單單相符、單證相符。若因甲方提供資訊有誤或延遲而造成額外費用,甲方應承擔全部責任。

3、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做好通關手續,隨時提供海關所需資料,並提供必要協助。

4、有權參加商務談判,對合同價款和合同條款進行確認。

5、有權對外貿合同文字進行審查,並對外貿合同文字提出修改意見,對合同的技術部分內容負責。

6、對於涉外索賠,應提交必要的索賠檔案,並積極協助乙方及時對外索賠。

7、按照本合同約定和乙方資金使用計劃向乙方支付貨款、代理費及其他款項,並辦理財務結算。

五、乙方權利和義務

1、在甲方授權範圍內按時完成代理工作,以___________名義簽訂並履行外貿合同。

2、根據甲方的要求,對外發出正式詢價或招標檔案,組織和安排對外交流、談判、簽約工作,技術交流除外。

3、負責辦理與專案有關的外商來華邀請電函,協助辦理外商來華簽證手續。協助甲方辦理甲方本專案出國團組的出國手續。

4、負責外貿合同中商務部分談判,向甲方如實提供市場行情、客戶情況等有關經營資訊,與甲方共同協商談判策略,經甲方書面同意後簽訂外貿合同。

5、除非本合同另有約定,乙方負責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到國家相關行政主管部門辦理專案所需的各種手續,包括不限於申請、登記、備案、許可。

6、外貿合同履行過程中,乙方應及時向甲方通報有關情況,會同甲方及時解決出現的問題。

7、在外貿合同履行過程中,因外商不履行其合同義務導致外貿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延遲履行的,乙方負責按照外貿合同的有關約定,及時處理有關爭議和對外索賠,或採取甲方可接受的其它補救措施。

8、收到甲方按照乙方資金使用計劃支付的相關款項後及時辦理對外付款或按外貿合同催款,按照約定和甲方辦理財務結算,辦理清關、提運、保險、商檢、入庫以及國內外運輸等事宜。

六、貨款、費用及結算

1、外貿合同項下價款,乙方應於每筆付款事項前______日向甲方發出資金使用計劃,甲方確認無誤後將每筆支付款的配套人民幣(匯率暫按__________計算,實際匯率按購匯日銀行公佈的匯率牌價多退少補)匯到乙方的開戶行賬號。乙方負責在收到上述款項後的______日內,辦理稅務證明、購匯和按外貿合同約定及時對外付匯,並在貨物清關後______日內向甲方開具發票,海關完稅憑證和國外發票的正本,以便甲方辦理入庫驗收及財務核銷。

2、外貿合同項下價款,乙方按收(匯)款日,中國人民銀行公佈的人民幣匯率基準價結成人民幣,扣除相應代理費和其它應由甲方承擔的費用,並在收到後______日內將價款轉付給甲方。

3、代理費按進口合同金額的______%收取。若不足人民幣_________元,則按人民幣_________元收取。

4、在通關過程中發生的其他費用,如倉費、法定商檢費、查驗費、保險費、運雜費等,以海關、商檢、船務、運輸公司開據的發票為準,由乙方按實際發生數與甲方結算。

七、違約責任

如果本合同任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的全部或任一條款、或者以其他方式違反本合同,該方應向另一方承擔應履行不能或違約而給對方造成的損失。所有因此履行不能或違約而造成的間接或偶然損害或損失應排除在外。本合同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規定的、守約方對違約方的其他任何權利不受影響。

八、不可抗力條款

因不可抗力造成無法履行或不能如期履行本合同時,根據不可抗力的實際影響,部分或全部免除未能履行合同一方的責任。

九、適用法律

本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若有其他未盡事宜,在雙方友好協商未果時直接適用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十、爭議的解決

有關本合同及其履行中發生的爭議,雙方應積極、友好地協商解決。如果在一方書面通知另一方該爭議的存在後________日內協商不成的,應將該合同提交_______________仲裁機構,依該仲裁機構屆時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

十一、其他

1、由雙方在合作過程中達成的其他合同,經雙方確認簽字後即成為本合同之不可分割部分,其效力及有效期與本合同相同。在中國法律所許可的範圍內,任何一方未行使或延遲行使其合同的任何權利,不得視為對其權利的放棄。其行使單項或部分權利也不得排除對權利將來的行使。

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兩份合同具有相同的效力。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出口的合同12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為明確甲乙雙方在供港活畜出口業務中的權利、責任和義務,根據外經貿部關於《供港澳鮮活冷凍商品出口代理工作暫行辦法》的規定和要求,甲乙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一、委託代理的活畜品名活大豬、活中豬、活乳豬、活牛、活羊,上述商品的具體品種及與海關協調製度對應的商品編碼,以外經貿部定期釋出的《出口許可證管理分級發證目錄》為準。

二、委託代理的出口地區香港。

三、代理方式甲方對香港出口的活畜全部委託乙方代理、組織經銷。乙方依照____市場和有關商品的銷售習慣方式,進行統一銷售。

四、數量甲方在外經貿部下達的年度配額以內,按照外經貿部駐廣州特派員辦事處(以下簡稱廣辦)下達和調整的有關商品的月、旬配額和廣辦深圳協調辦的日安排,組織出口。由於特殊原因,甲方不能如期按量出口,甲方應在原定發貨日期前十五天向廣辦說明情況並報請廣辦調整月度配額,同時知會乙方。乙方在外經貿部下達的年度配額以內,按照廣辦下達和調整的有關商品的月度配額和廣辦深圳協調辦的日安排,負責銷售。乙方有責任擴大銷售網路,加強推銷,掌握合理的售價,擴大銷量。

五、質量甲方供港活畜的質量規格應符合《供應港澳活畜品質規格及良比評定標準》,並加強運輸途中的管理,確保損耗率保持在合理水平。乙方負責按《供應港澳活畜品質規格及良比評定標準》驗收甲方到貨質量並做好甲方所供活大豬和活牛的良比評定工作。乙方有責任監督代銷欄及承運商做好到貨的卸收、保養等管理工作,減少活畜在港段的死亡、殘次損失。

六、結匯在正常情況下,乙方採取假售定的辦法與甲方結算。

(一)假售定:由乙方為甲方設立賬戶,每月____日之前將下月各有關商品結匯價格通知甲方。甲方根據結匯價格制定發票,乙方按發票結匯。

(二)乙方制定結匯價格的主要依據是:

1.甲方有關商品當月的市場賣價;

2.甲方有關商品的質規情況;

3.預計下月的賣價;

4.港段的銷售費用;

5.乙方為甲方所設賬戶的盈虧情況。

(三)結匯時間:乙方在收到甲方齊全、正確的單證和發票後。

七、其它

(一)根據到貨商品的質規情況、銷售情況,乙方應整理好甲方每批到貨的數量、銷售數量、銷售重量、銷售價格、良比率、殘次、死亡等情況並定期(具體時間由甲乙雙方商定)通報甲方。乙方將根據甲方的要求,提供個別批次的有關質量、銷售情況。甲方應根據乙方提供的情況,及時解決出口中存在的質規等問題。

(二)當港段銷售費用發生變化時,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甲乙雙方應根據變化了的情況,及時修改本協議中原來的費用標準。

(三)如需調整代理佣金,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四)乙方及時向甲方通報____市場的行情及客商對其所供商品的反映;甲方可根據實際情況的需要赴香港瞭解所供商品的銷售情況____市場反映。甲方應及時向乙方通報有關商品的貨源、生產、價格等方面的情況,乙方也可根據需要到貨源地實際考察。甲乙雙方有義務為對方的工作提供便利條件,互相配合,共同做好活畜的出口和銷售工作。

八、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根據外經貿部的有關管理規定協商解決。本協議在雙方代表簽字並加蓋公章後生效。本協議正本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副本若干份,交有關管理部門(外經貿部貿管司、廣辦)備案。

九、本協議有效期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到期雙方再協商續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乙方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出口的合同13

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委託人)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帳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帳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就辦理甲方貨物海運出口代理訂艙事宜達成如下合同:

1.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託,代理甲方辦理有關貨物的海運出口訂艙事宜(具體貨物品名裝卸港等以甲方提交的訂艙單為準)。

2.甲方按照乙方提供的格式訂艙單如實地填寫貨物的品名、數量、質量、裝卸港口等內容。對於填寫錯誤而導致的損失或者責任,由甲方自行承擔。

3.乙方應及時向甲方提供船期預報以及船公司截止接單日期。上述船期預報不構成雙方對船舶駛離裝貨港和抵達卸貨港具體的時間約定,僅作為甲乙雙方辦理海運訂艙事宜的參考。

4.甲方應根據船期預報,在船公司截止接單日之前將訂艙單送達乙方。對於超過截止接單日甲方要求載入的貨物,乙方應積極配合甲方的要求,但是對於確實無法載入的貨物,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5.甲方的貨物包裝應適合海洋運輸或者貨物的特殊屬性,包裝外面應註明搬運、儲存、防護等標識,具體的包裝標準參見_____。甲方如果對貨物的儲存、防護或者出口運輸有特殊要求,應在訂艙單上註明。在甲方貨物包裝明顯不適應海洋運輸或者貨物特殊屬性時,乙方對於貨物在運輸過程中的滅失或損壞不負責任。

對於貨物本身以及貨物包裝不當造成的損失,仍應由甲方承擔。

6.乙方在接到甲方的訂艙單後,應立即前往船公司辦理配載等手續。除甲方能證明乙方在配載上有過錯外,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如果貨物未能如期配載,乙方應及時將有關情況通知甲方。

7.乙方接到甲方的訂艙單後,甲方要求變更訂艙單所列事項的,應在貨物裝般______天前向乙方出具書面更改單,註明日期並加蓋甲方印章。因變更訂艙事項所引起的各項費用,由甲方全部承擔。

8.對於預付運費條款下的出口貨物,乙方在配艙回單上應標註運費基價。甲方應於貨物發運前,按照運費單價及貨物數量向乙方指定的帳戶支付運費。

如標註的運費單價有誤或者甲方與船公司之間訂有優惠運價,甲方應於上述期期限屆滿前向乙方提出更正,否則視為接受乙方所標註的運費基價。

9.對於其他運費條款下的出口貨物,乙方在在配艙回單上應標註運費基價和運費支付的最後期限甲方應於上述期限屆滿前,按照運費單價及貨物數量向乙方指定的帳戶支付運費。

10.為了維護甲方的利益,乙方無需甲方的特別授權可以代替甲方先行向船公司墊付有關運費。甲方應在運費支付期限屆滿之前,將乙方所墊付的運費支付至乙方指定的帳戶,因乙方計算錯誤而多墊付的部分除外。對於逾期支付的款項,甲方應按每日萬分之五的比例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11.對於港雜費等其他費用,甲方應在收到乙方轉來的帳單後___工作日之內支付至乙方指定的帳戶。為了維護甲方的利益,乙方無需甲方的特別授權可以代替甲方先行向有關部門墊付相應費用。甲方應在收到乙方轉來的帳單後五個工作日之內,將乙方墊付的費用支付至乙方指定的帳戶。對於逾期支付的款項,甲方應按每日萬分之五的比例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12.對於乙方的代理費用,甲方應在收到乙方轉來的帳單後五個工作日之內支付至乙方指定的帳戶對於逾期支付的款項,甲方應按每日萬分之五的比例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13.對於第8、9、10,11、12條所涉及的各項費用,甲、乙雙方可以協商以包乾費用的形式支付如遇有關費用調整,雙方應根據實際情況相應調整包乾費率。

14.對於預付運費條款下的出口貨物,在甲方未結清所有乙方墊付的費用之前,即使船公司簽發了提單,乙方也有權滯留相應的運輸單據,由此產生的所有損失和責任由甲方承擔。甲乙雙方對此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15.乙方在代理甲方貨物出口運輸的過程中應盡心盡責,並對因乙方的過失而導致甲方遭受的直接損失和發生的費用承擔責任,以上損失不包括貨物因延遲等原因造成的經濟損失。在任何情況下,乙方的賠償責任都不應超出每件_____元人民幣或每公斤_____元人民幣的責任限額,兩者以較低的限額為準。

16.如貨物的滅失或者損壞是由於《海商法》第五十一條所列明的原因造成的,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17.本合同項下發生的任何糾紛或者爭議,應提交_______海事法院審理。

或者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任何糾紛或者爭議,應提交中國海事仲裁委員會、根據該會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注:上述兩條款,只能選擇一項,請各單位自行決定。)

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18.本合同從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為______天,合同期滿之日前,甲乙雙方可以協商將合同延長______天。合同期滿前,如果雙方中任何一方欲終止合同,需以書面的形式通知另一方。

19.本合同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進行修改和補充,修改及補充的內容經雙方簽字蓋章後,視為本合同的一部分。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_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出口的合同14

合同編號:_________

甲方:(託運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郵編:

經辦人:聯絡電話:傳真:

銀行帳戶:

乙方:中國外運公司(承運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郵編:

經辦人:聯絡電話:傳真:

銀行帳戶: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就辦理甲方貨物海運出口訂艙事宜達成如下合同:

1、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託辦理甲方有關貨物的海運出口訂艙事宜(具體貨物品名、數量、裝卸港等以甲方提交的訂艙單為準)。

2、甲方按照乙方提供的格式訂艙單如實地填寫貨物的品名、數量、質量、裝卸港口等內容。對於填寫錯誤而導致的損失或者責任,由甲方自行承擔。

3,乙方應及時向甲方提供船期預報以及截止接單日期。上述船期預報不構成雙方對船舶駛

離裝貨港和抵達卸貨港具體的時間約定,僅作為甲乙雙方辦理海運訂艙事宜的參考。

4、甲方應根據船期預報,在截止接單日之前將訂艙單送達乙方。對於超過截止接單日甲方要求載入的貨物,乙方應積極配合甲方的要求,但是對於確實無法力口載的貨物,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5、甲方的貨物包裝應適合海洋運輸或者貨物的特殊屬性,包裝外面應註明搬運、儲存、防護等標識,具體的包裝標準參見____。甲方如果對貨物的儲存、防護或者出口運輸有特殊要求,應在訂艙單上註明。在甲方貨物包裝明顯不適應海洋運輸或者貨物特殊屬性時,乙方對於貨物在運輸過程中的滅失或損壞不負責任。

對於貨物本身以及貨物包裝不當造成的第三方的損失,仍應由甲方承擔。

6、乙方在接到甲方的訂艙單後,應立即辦理配載等手續。除甲方能證明乙方在配載上有過錯外,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如果貨物未能如期配載,乙方應及時將有關情況通知甲方。

7、乙方接到甲方的訂艙單後,甲方要求變更訂艙單所列事項的,應在貨物裝船--天前向乙方出具書面更改單,註明日期併力口蓋甲方印章。因變更訂艙事項所引起的各項費用,由甲方全部承擔。

船舶在開航前,甲方要求解除訂艙的,參照《海商法》的有關規定辦理。

8、對於預付運費條款下的出口貨物,乙方在配艙回單上應標註運費基價。甲方應於貨物發運前,按照運費單價及貨物數量向乙方指定的帳戶支付運費。如標註的運費單價有誤,甲方應在船舶開航前向乙方提出更正,否則視為接受乙方所標註的運費基價。

9、對於其他 運費條款下的出口貨物,乙方在在配艙回單上應標註運費基價和運費支付的最後期限。甲方應於上述期限屆滿前,按照運費單價及貨物數量向乙方指定的帳戶支付運費。如標註的運費單價有誤,甲方應於上述期限屆滿前向乙方提出更正,否則視為接受乙方所標註的運費基價。

10、甲方應在運費支付期限屆滿之前,將運費支付至乙方指定的帳戶。對於逾期支付的款項,甲方應應按每日萬分之五的比例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11、港雜費等其他費用,甲方應在收到乙方轉來的帳單後五個工作日之內支付至乙方指定的帳戶。對於逾期支付的款項,甲方應按每日萬分之五的比例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12、對於預付運費條款下的出口貨物,在甲方耒結清所有費用之前,乙方也有權滯留相應的運輸單據,由此產生的所有損失和責任由甲方承擔。甲乙雙方對此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13、乙方在辦理甲方貨物出口運輸的過程中應盡心盡責,對於因乙方的過失而導致甲方遭受的損失和發生的費用承擔責任,以上損失不包括貨物因延遲等原因造成的經濟損失。在任何情況下,乙方的賠償責任都不應超出每件_____元人民幣或每公斤____元人民幣的責任限額,兩者以較低的限額為準。

14、如貨物的滅失或者損壞是由於《海商法》第五十一條所列明的原因造成的,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15、本合同項下發生的任何糾紛或者爭議,應提交海事法院審理。

或者本合同項下發生的任何糾紛或者爭議,應提交中國海事仲裁委員會,根據該會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

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注:上述兩條款,只能選擇一項,請各單位自行決定。)

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16、本合同從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為一天,合同期滿之日前,甲乙雙方可以協商將合同延長____天。合同期滿前,如果雙方中任何一方欲終止合同,需以書面的形式通知另一方。

17、本合同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進行修改和補充,修改及引、充的內容經雙方簽字蓋章後,視為本合同的一部分。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份。

甲方:乙方:

簽字蓋章簽字蓋章

年月日

出口的合同15

合同日期:

合同號:

日期:

合同號:

買方:(買方)

賣方:(賣方)

買方和賣方特此同意按照下列條款和條件購買下列貨物:

本合同由買方和賣方簽訂;根據下文規定的條款和條件,買方同意購買,賣方同意出售下述貨物:

(1)商品名稱:商品名稱:

(2)數量:數量:

(3)單價:單價:

(4)總值:總值:

(5)包裝:

(6)生產國:原產國:

(7)支付條款:

(8)保險:保險:

(9)裝運時間:

(10)啟運港:提單:

(11)目的港:目的港:

(12)索賠:貨物到達目的港後45天內,如發現質量、規格、數量與合同不符,除保險公司或船舶責任外,買方有權根據中國商檢部門出具的檢驗證書或有關檔案向賣方索賠更換或賠償。

索賠:

貨物到達目的地後45天內,如果發現質量、規格或數量與合同規定不符,保險公司或船舶所有人應負責賠償的索賠除外。買方有權憑中國註冊會計師出具的檢驗證書及相關檔案向賣方索賠。

(13)不可抗力:如果賣方在製造、裝運或運輸過程中因不可抗力而延遲交貨或未能交貨,賣方可免除責任。不可抗力發生後,賣方應立即電告買方,並在14天內通過航空郵件向買方提供事故的證明檔案。在上述情況下,賣方仍應採取措施儘快交貨。

不可抗力:

由於不可抗力造成的貨物裝運延遲或不可交付,賣方概不負責,不可抗力可能發生在製造過程中或在裝貨或運輸過程中。發生上述情況後,賣方應在14天內立即通知買方。賣方應通過航空郵件向買方傳送事故驗收證書。然而,在這種情況下,賣方仍有義務採取一切必要措施加速交貨。

(14)仲裁:因執行本合同而產生的一切爭議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能解決,應將爭議提交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按照相關仲裁程式進行仲裁。仲裁是終局的,雙方受其約束,仲裁費用由敗訴方承擔。

仲裁:

與執行本合同有關的所有爭議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根據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仲裁委員會頒佈的《暫行議事規則》提交仲裁。仲裁委員會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仲裁費用由敗訴方承擔。

買方:

賣方:

(授權簽名)

(授權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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