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代理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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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代理合同

出口代理合同1

合同號:

合同簽訂地點:

合同簽訂時間:20xx年1月10日

委託方:

代理方:

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簽約雙方就委託代理出口業務有關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委託代理出口商品名稱:

出口口岸:深圳;總金額:萬美元,在20xx年年年底前履行完畢。

具體型號、規格、數量、金額在每批出口前另行確認。

二.雙方權利義務:

(一).代理方:

1.代理委託方辦理有關貨物出口報關、報檢、託運手續及結匯、退稅事宜,但因出口合同及其附

件的瑕疵所產生的一切責任由委託方自行承擔。

2.因委託方原因致使出口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或遲延履行的,代理方有權解除本代理合同,委託方應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和後果。

3.因外商原因致使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或延遲履行,代理方應及時通知委託方採取補救措施。如委託方在訴訟時效內書面要求對外索賠的,代理方應根據其出口合同,積極協助委託方對外索賠,委託方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和後果。並應在索賠前,依據代理方書面通知將預付費用劃至代理方帳戶。若委託方未支付有關索賠費用,而由代理方先行支付的,則委託方喪失享有索賠產生的費、仲裁費、差旅費、通訊費等。反之,如外商索賠,由代理方應訴/應裁,但委託方應無條件協助並承擔應訴/應裁的一切費用和後果。

(二).委託方:

1.應提供以下有效證件影印件:

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含非法人營業執照);

②組織機構程式碼證;

③稅務登記證(國稅);

④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證書或申請認定表(正在申請一般納稅人的企業);

⑤如是外商投資企業或中外合資企業,還需要提供:港澳臺僑企業批准證書。

2.保證所委託出口的貨物符合出、進口國的國家政策法律規定,並保證委託出口的貨物不侵犯他人智慧財產權。

3.負責組織出口貨源,並根據出口合同的規定按時將委託出口貨物運至出運口岸及承擔運費,並保證所委託的實際貨物與報關品名、規格、數量、質量、包裝等相符。若委託方違反本條規定,則應承擔由此產生的對外及對代理方的賠償責任。

4.協助代理方辦理報關、報檢、制單、結匯等具體業務,保證從代理方處取得的所有單證的安全,不得挪作它用。

5.代理方原則上不接受拼櫃貨物。若確有必要,委託方應於貨物報關出口前一週書面通知代理方,由代理方決定是否接受。

6.委託方應如實申報,不得虛報數量,高報價值。

7.如委託方指定貨代以及需異地報關出口的貨物,委託方應通知代理方其貨代名稱、地址、聯絡人、電話、傳真等詳細資料,並允許代理方與貨代直接聯絡,在貨物正式報關出口前,由貨代將裝箱單、發票傳真給代理方確認。

8.保證增值稅發票和專用繳款書真實、有效、合法。

9.未經代理方同意,委託方不得擅自更改確認後的合同條款,不得對外商作出合同之外的承諾。

10.承擔因委託方原因致使本合同及與外商簽訂之合同不能履行的一切責任。

11.對外商資信負責,承擔因外商原因致使與外商簽訂之合同不能履行或與外商簽訂之合同已部份履行但無法收匯核銷的責任。前述外商違約導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不影響本協議項下代理方收取代理費的權利。

12.保證在報關日後30日內將報關單、核銷單等退稅單據交還代理方,並保證報關單、核銷單的所有內容與相應的增值稅發票和專用繳款書內容一致。

13.因委託方的原因,導致增值稅發票和專用繳款書未能退稅時,代理方有權向委託方追索該部份退稅款。委託方應在收到代理方書面通知後3個工作日內將該部份退稅款,付到代理方指定的銀行帳戶上。

三.費用與代理手續費結算:

1.代理出口過程中所發生的一切費用,除退稅外均由委託方承擔,如因需要由代理方代為繳納的,委託方應在每筆費用實際發生前轉入代理方帳戶,代理方也可直接在貨款中扣除。本合同項下的出口費用包括:保險費、港口碼頭費、裝運港市內短途運雜費、倉儲費、出口檢驗費、檢疫費、報關費、國內銀行費用等。

2.A.代理方負責接收國外客戶T/T貨款,該貨款應於60天內匯到代理方指定的銀行帳戶)。在代理方收到委託方國外貨款,先按1美元:8.26人民幣元將貨款匯入同增值稅發票上相符的銀行帳戶,在核銷單、報關單退回後,並收到委託方提供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稅收繳款書後3個工作日內將外匯貨款按1美元:9.14人民幣元的比率,扣除已按1美元:8.26人民幣元支付的貨款,將剩餘貨款按委託方的通知匯入同增值稅發票上相符的銀行帳戶,其餘部分(包括不低於13%的退稅款額)作為代理方的代理費用。

3.如出口合同外商付款期至時,代理方未實際全部收匯,代理方對委託方就該筆貨款保留追索權。如代理方在委託方開具增值稅發票和繳款書二個月後在國稅局依然查無增值稅發票和繳款書的相關資訊,委託方有責任協助代理方向當地國稅局查詢。

四.違約責任:

1.在本合同項下,如一方違約,除依法依約應承擔違約責任及賠償責任及賠償守約方的實際損失外,還應承擔守約方為實現債權而支付的費用,該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律師費用、訴訟費用、差旅費、通訊費。

2.自違約方違反本合同約定及法定義務之日起,其於後支付的任何款項按以下順序清償:

(1)守約方為實現權利支付的費用;

(2)利息或違約金、損失賠償金;

(3)貨款本金。

五.爭議解決方式:

1.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我國對外貿易代理的有關規定。

2.委託代理過程中發生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未果的,由合同簽訂地法院裁決。

六.其他:

1.委託方或委託方指定的工廠若需要代理方提供“產品購銷(買賣)合同”,該合同僅限於開具增值稅發票用,其內容若與本協議有矛盾,以本協議為準。

2.如中國人民銀行美元和人民幣的匯率發生變動,高於或低於1:8.26(不含本數)時,則代理方與委託方另行協商該代理合同中第三條第2點中結算比例,以保證代理方不發生代理業務虧損。

3.如國稅局對該產品出口退稅比例進行調整,高於或低於13%(不含本數),則代理方與委託方另行協商該代理出口合同中第三條第2點的結算比例,以保證代理方不發生代理業務虧損.

七.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章後生效。

如有未盡事宜須補充或修改的應以書面提

出並經雙方簽章後生效,並與本代理出口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委託方:(蓋章)

代理方:(蓋章)

代表人:

代表人:

日期:

出口代理合同2

委託人(甲方):住所:營業執照註冊號:法定代表人(負責人):代理人(乙方):住所:營業執照註冊號: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法規,本著自願、平等、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甲方委託乙方代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專案)事宜,經協商達成一致,為明確各自權利與義務,簽訂本合同。雙方承諾並保證依約履行。

一、委託代理事項乙方接受委託,為甲方辦理貨物(進)出口手續,所有(進)出口貨物均須符合國家法律規定許可經營的範圍之內。甲方委託乙方以___________(甲方乙方雙方)名義簽訂外貿合同,(進)出口下列貨物: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委託代理許可權甲方授權乙方在本合同約定的授權範圍內實施外貿代理行為,乙方接受委託,負責對外聯絡、對外簽訂和協助甲方執行貨物買賣合同(以下簡稱外貿合同)。外貿合同簽訂前,乙方應將外貿合同文字提交給甲方審查,經甲方書面同意後,按照本合同第一條約定以___________名義簽訂外貿合同。

三、委託代理期限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四、甲方權利和義務

1、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如專案需要辦理__________(進口出口)許可,甲方負責提供乙方所需相應單據、檔案。

2、甲方應在實際進(出)口之前將進口詳細計劃告知乙方。並提供產品的品名、數量、重量、價格、產地、貿易國等,以便乙方及時開始準備工作。甲方應保證上述資料完整準確,並做到單貨相符、單單相符、單證相符。若因甲方提供資訊有誤或延遲而造成額外費用,甲方應承擔全部責任。

3、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做好通關手續,隨時提供海關所需資料,並提供必要協助。

4、有權參加商務談判,對合同價款和合同條款進行確認。

5、有權對外貿合同文字進行審查,並對外貿合同文字提出修改意見,對合同的技術部分內容負責。

6、對於涉外索賠,應提交必要的索賠檔案,並積極協助乙方及時對外索賠。

7、按照本合同約定和乙方資金使用計劃向乙方支付貨款、代理費及其他款項,並辦理財務結算。風險提示:

建議雙方明確好代理條件,如果對代理條件要求較為嚴格的,建議可以對代理條件進行明細;如果有相關資質資訊,可以作為合同附件;避免一方存在資訊不真實,或者資質授權過期等情況,容易引代理糾紛。

涉及到代理條件變更,最好可以有具體的應對措施。

五、乙方權利和義務

1、在甲方授權範圍內按時完成代理工作,以___________名義簽訂並履行外貿合同。

2、根據甲方的要求,對外發出正式詢價或招標檔案,組織和安排對外交流、談判、簽約工作,技術交流除外。

3、負責辦理與專案有關的外商來華邀請電函,協助辦理外商來華簽證手續。協助甲方辦理甲方本專案出國團組的出國手續。

4、負責外貿合同中商務部分談判,向甲方如實提供市場行情、客戶情況等有關經營資訊,與甲方共同協商談判策略,經甲方書面同意後簽訂外貿合同。

5、除非本合同另有約定,乙方負責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到國家相關行政主管部門辦理專案所需的各種手續,包括不限於申請、登記、備案、許可。

6、外貿合同履行過程中,乙方應及時向甲方通報有關情況,會同甲方及時解決出現的問題。

7、在外貿合同履行過程中,因外商不履行其合同義務導致外貿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延遲履行的,乙方負責按照外貿合同的有關約定,及時處理有關爭議和對外索賠,或採取甲方可接受的其它補救措施。

8、收到甲方按照乙方資金使用計劃支付的相關款項後及時辦理對外付款或按外貿合同催款,按照約定和甲方辦理財務結算,辦理清關、提運、保險、商檢、入庫以及國內外運輸等事宜。

六、貨款、費用及結算

1、外貿合同項下價款,乙方應於每筆付款事項前____日向甲方發出資金使用計劃,甲方確認無誤後將每筆支付款的配套人民幣(匯率暫按__________計算,實際匯率按購XX銀行公佈的匯率牌價多退少補)匯到乙方的開戶行賬號。乙方負責在收到上述款項後的____日內,辦理稅務證明、購匯和按外貿合同約定及時對外付匯,並在貨物清關後____日內向甲方開具發票,海關完稅憑證和國外發票的正本,以便甲方辦理入庫驗收及財務核銷。

2、外貿合同項下價款,乙方按收(匯)款日,中國人民銀行公佈的人民幣匯率基準價結成人民幣,扣除相應代理費和其它應由甲方承擔的費用,並在收到後____日內將價款轉付給甲方。

3、代理費按進口合同金額的______%收取。若不足人民幣_________元,則按人民幣_________元收取。

4、在通關過程中發生的其他費用,如倉費、法定商檢費、查驗費、保險費、運雜費等,以海關、商檢、船務、運輸公司開據的發票為準,由乙方按實際發生數與甲方結算。風險提示:

建議違約責任具體明確,比如:如一方違反本合同應怎樣之類的條款,儘量要避免籠統約定承擔違約責任。並且,可以根據際情況來規定違約賠償金的數額。此外,違約金的數額不應過高或過低,過高可能面臨著違約訴求不被支援的風險,過低則不利於守約方,因此,建議諮詢專業律師進行商榷。

七、違約責任如果本合同任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的全部或任一條款、或者以其他方式違反本合同,該方應向另一方承擔應履行不能或違約而給對方造成的損失。所有因此履行不能或違約而造成的間接或偶然損害或損失應排除在外。本合同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規定的、守約方對違約方的其他任何權利不受影響。

八、不可抗力條款因不可抗力造成無法履行或不能如期履行本合同時,根據不可抗力的實際影響,部分或全部免除未能履行合同一方的責任。

九、適用法律本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若有其他未盡事宜,在雙方友好協商未果時直接適用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十、爭議的解決有關本合同及其履行中發生的爭議,雙方應積極、友好地協商解決。如果在一方書面通知另一方該爭議的存在後____日內協商不成的,應將該合同提交_______________仲裁機構,依該仲裁機構屆時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十一、其他

1、由雙方在合作過程中達成的其他合同,經雙方確認簽字後即成為本合同之不可分割部分,其效力及有效期與本合同相同。在中國法律所許可的範圍內,任何一方未行使或延遲行使其合同的任何權利,不得視為對其權利的放棄。其行使單項或部分權利也不得排除對權利將來的行使。

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兩份合同具有相同的效力。甲方(蓋章):法定代表人(簽字):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蓋章):法定代表人(簽字):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口代理合同3

簽訂時間:

簽訂地點:

甲方:(託運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郵編:

經辦人: 聯絡電話:

傳真:

乙方:(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郵編:

經辦人: 聯絡電話:

傳真: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國內或國際航空貨物運輸代理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甲方委託乙方,由乙方代理甲方辦理部分或全部國內或國際航線的航空貨物運輸業務。

第二條甲方託運貨物應當真實合法,乙方在任何情況下都有權拒絕受託代理危險品或出運國、中轉國、運抵國法律、法規禁止、限制運輸的商品的運輸業務。

第三條甲方應當正確無誤地、真實地製作航空貨運單(附件),其內容包括收貨人名稱、發貨人名稱、貨物的件數、重量、體積、出運地、始發港、運抵港、最終目的地、出運日期、貨物品名、要求航班、出運價格、運費的支付方式及特殊要求等要素,並送交或傳真給乙方。

第四條甲方交給乙方的運輸標誌(嘜頭)必須有以下內容:收貨人名稱、參考號碼(如:合同號、發票號等)、目的地名稱、件數。

第五條乙方應根據甲方航空貨運單的委託要求,及時辦理訂艙、收貨、發貨、制單、報關、報檢、裝板、交接、倉儲及其他相關業務的全部業務或其中的部分業務。

第六條航空運輸過程中,允許航空託運單上甲方記載的貨物件數、重量、體積與實際託運的貨物存在略微差異。貨物準確的件數、重量、體積以乙方接收貨物時乙方的檢驗為準。如果甲方對乙方的檢驗結果存在異議,可書面向乙方申請雙方聯合檢驗。如果聯合檢驗的結果與乙方的檢驗結果有較大差異,檢驗費用由乙方承擔,否則檢驗費用由甲方承擔。如果貨物準確的件數、重量、體積與甲方在航空託運單上記載的有較大差異,乙方有權選擇拒絕承接該票貨物的運輸代理,由此導致的乙方的損失,甲方應負責賠償。

第七條甲方保證航空貨運單上所填寫貨物品名和貨物申明價值與實際交運貨物品名和貨物實際價值完全一致,並對所填航空貨物運單及相關運輸檔案的真實性和正確性負責。

第八條甲方未辦理貨物申明價值的,由於承運人或乙方的原因造成貨物滅損的,按貨物實際損失賠償,但賠償額最高按滅損貨物毛重每公斤人民幣20元(國內航線)/國際20美元(us$)(國際航線)計算。

第九條甲方在貨物出運中要求修改運單中有關專案或變更對貨物的處置方式,應在航班到達目的港前_____小時書面通知乙方,乙方對於甲方的此類要求應儘量滿足,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和責任均由甲方承擔。乙方不對未能滿足甲方此類要求承擔任何責任和賠償。

第十條甲方向乙方支付運費及相關服務費用的標準及支付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甲方不能按時支付運費及相關服務費用的,按支付違約金。

第十二條航班/日期除有特別約定外,是由乙方代表承運人承諾的貨物承運航班與日期,未能履行而導致甲方因此受損的,乙方應承擔損害賠償責任,但是損害賠償的最高限額不應超過貨物的運輸費用的100%。

第十三條貨物交付的延誤是由於不可抗力造成的,乙方不承擔損害賠償責任。貨物交付的延誤是由於承運人的原因造成的,由乙方協助甲方向承運人提出索賠。貨物交付的延誤是由於乙方的原因造成的,乙方應按標準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第十四條貨物在乙方掌管期間毀損、滅失的,但乙方證明貨物的毀損、滅失是由於不可抗力或貨物本身的自然性質或合理損耗,或者是由於甲方或甲方指定的收貨人的過錯造成的,乙方不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第十五條因貨物運輸引起的任何索賠,甲方或甲方的法律關係人應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航空法》的規定,再給予乙方充分時間的基礎上,在法定時效內向乙方書面報告且提供相應的法律證據,由乙方代甲方或甲方的法律關係人向航空承運人提出索賠,費用由甲方承擔,甲方不得因此拖欠或暫扣運費。

第十六條因甲方或甲方的法律關係人的原因而使乙方提出上述索賠要求的時間超出法定時效的,乙方不承擔法律責任。

第十七條本合同的訂立、變更、效力、解釋、履行、爭議的解決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調整。

第十八條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選擇以下第種方式解決:

(1)提交上海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九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壹式份,具有同等效力。合同履行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本合同期滿之日前,經雙方協商,可自行決定該合同的延長或終止。

第二十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對本合同進行修改和補充,修改及補充的內容經雙方簽字蓋章後作為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二十一條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

附件:航空貨運單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代理人:

簽字: 簽字:

日期: 日期:

出口代理合同4

出口代理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委託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發揮各自優勢,共同做好出口創匯工作,本著“誠實、信用”的原則,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一、合作形式

1.乙方以其擁有的出口客戶和渠道與甲方進行出口業務合作,乙方承諾其擁有的出口客戶和渠道沒有侵犯第三者的權益,進行的出口業務內容合法,無欺詐等行為,否則乙方承擔最終的全部法律責任;

2.合作期間,乙方作為甲方的業務辦事處或業務部對外從事出口業務並承擔規定的義務;

3.合作期間,乙方以甲方名義從事出口業務必須遵循本協議的有關規定;

4.合作期間,甲方應對乙方的客戶資料進行必要的保密,不得利用乙方的客戶資源開展與乙方業務相關的業務;

5.甲方負責報關、報驗、制單結匯等工作;

二、出口指標和相關考核

1.期限:_______年_______月至_______年_______月。

2.乙方承諾完成年出口任務_______萬美元。甲方按出口金額每美元收取代理費_______元人民幣;或按等值的代理費進行買斷,買斷比例為1美元:______人民幣,採取買斷式,乙方必須提供足額的增值稅發票和專用繳款書。

三、基本規定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照甲方的標準合同格式負責對外出口合同的簽訂;

2.按照甲方標準合同格式與有關的供貨單位簽訂代理出口合同;

3.負責報關、報驗、投保、結匯以及有關檔案的申領(應由乙方提供的檔案除外)等工作,要求及時、準確;

4.按照代理出口合同約定的付款時間及時與供貨單位結算貨款;

5.按照本協議的有關規定及時向乙方分配其應得的利潤。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照本協議業務操作的有關規定負責對外的磋商;

2.按照出口合同的有關規定負責出口貨物的質量監督和把關工作,督促有關供貨單位按時、按質交貨並對有關供貨方的質量承擔擔保連帶責任;

3.及時向甲方提供與出口業務有關的檔案或單據;

4.負責出口貨物的安全收匯並對延遲收匯和不能收匯以及不能按時收匯核銷承擔全部的責任;

5.乙方應負責出口收匯核銷單和出口退稅檔案的按時收回和交接工作。

6.乙方應負責逾期賬款的催收工作並承擔國外客戶的理賠工作。

7.按照本協議的有關規定及時從甲方得到應分配的利潤。

(三)業務操作的具體規定

1.由乙方具體負責出口業務的磋商和成交工作,對外簽訂出口合同須以甲方名義並使用甲方的標準出口合同格式。

2.出口合同的賣方和/或信用證的受益人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

注:在T/T匯款的情況下,應要求客戶在匯款單上註明出口合同號碼。

3.及時與有關的供貨單位簽訂有關合同,合同中應對質量條款和具體的技術指標做重點規定特別是必須明確應在收到國外的貨款後才能支付供貨方貨款或類似的條款;上述合同簽訂後,甲方應給乙方一份留存;

4.合作期間,甲方先行預付部分資金或墊付費用及預先墊付的退稅等應按實收取財務利息,預先墊付的退稅利息按照財務利息(5.75‰)/月息×_______個月收取;

5.甲方應認真製作有關的出運、報關、報驗和結匯單據,做到“準確、完整、無誤”;同時,應積極協作乙方及時申領和寄送有關檔案;

6.貨物須擔保出運或單據須擔保結匯,乙方須及時和客戶聯絡並向甲方提供客戶同意貨物擔保出運或接受單據不符並擔保付款的書面檔案;

7.合作期間,在貨物按期、按質出運的情況下甲方應按照代理合同約定的付款時間及時與有關供貨單位進行結算;

貨款的結算時間如下:收到國外貨款日後_____個工作日內(節假日例外);貨款結算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A.貨物必須已經出運;

B.貨款結算的基本檔案必須齊全,貨款結算的基本檔案包括:出口發票/增值稅發票/專用繳款書/提單副本;

C.有關票據內容必須真實、有效(包括票據表面完整);

D.結算的的數量、金額必須與出運的貨物完全一致;

E.在代理出口或T/T付款條件下,貨款必須已經收匯;

貨款的支付:增值稅發票、專用繳款書須符合開票資料的要求,有關開票資料將另行通知;如因業務需要,應開具發票企業的要求,須將貨款付給其他企業的,必須有開具發票的企業填寫代付委託書,並加蓋企業公章;貨款支付時,如受款單位與甲方存在欠款的,應按實扣回;

8.每筆出口貿易如有客戶佣金部分,應在收到全部貨款後及時支付給客戶。

9.乙方應承擔有關業務項下產生的費用如:結匯費用、國外運費、保險費、內陸費用、核銷費、郵電費用、集港費用、銀行利息等。

(四)利益結算與分配:乙方的利潤和甲方代理費每筆結清並在該筆業務完全操作完成後(如安全結匯/費用清楚/單證票據齊全/退稅核銷檔案按期退回等)_____天進行分配;利潤分配時如乙方以前的業務中存在逾期帳款、庫存或存在其他損失,應按實計入費用並在利潤分配時從其利潤中扣減;利潤分配時乙方應提供必要的合法有效的票據。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為促進運輸及對外進出口貿易的發展,甲,乙雙方就有關海運出口,出口訂艙,報關,運輸,財務等方面事宜,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共同協議:

一、委託

乙方委託甲方於中國_________地區辦理國際貨物出口運輸服務。

二、責任與範圍

2.1乙方負責提供貨源,並將貨物交予甲方安排出運。

2.2乙方訂艙時,應提供相關出口報關檔案,依據不同貿易性質備齊所需之單證包括:合同,商檢證明,核銷檔案,許可證,報關單,手冊,發票,裝箱單,出口報關單副本,協議書及國家規定之有關批文等合法,合格檔案。

2.3訂艙時,乙方應及時傳真或送交甲方正確之海運託單,託運單應明確標明乙方開發票客戶名稱。託運單內容應註明所託運貨物之件數,重量,體積,目的港,裝船日期,貨物品名(中英文品名),運價及特別要求。如果託運單內容未註明事宜,由此引起後果責任由乙方承擔。

2.4甲方負責承辦乙方所委託之出口包括:出口訂艙,報關,報驗,裝箱,發單及檔案交接工作,甲方依乙方要求安排裝期出運,並及時告知乙方中轉港資訊及目的港情況。正常情形下,開航日起30天內甲方得按時將有關檔案單證歸還乙方,甲方對已簽收的乙方單證檔案負有責任,不得遺失。另外,甲方有權暫扣乙方單證直至乙方按時結清各項應付費用。

2.5乙方所出運之貨物,不得夾帶易燃易爆物品及國家規定禁止出口之物品。甲方不接受屍體,骨灰和活動物之運輸。如果乙方違反本規定,將依法承擔由此造成的各項損失。

2.6訂艙內容要求更改,或取消時,乙方須書面通知甲方,並與甲方操作確認,若貨物已進港或已離港,甲方有權拒絕更改之要求。

2.7船期更改,體積,重量,件數不符,甲方有責任於貨物進港前主動通知乙方,並與乙方書面確認通知,乙方亦得及時與甲方書面確認上述更改內容或要求退關,否則,甲方有權將乙方所委託的貨物正常出運。

2.8如遇貨物體積,重量雙方有爭議之情形,乙方付款暫以甲方倉庫丈量標準付款,待貨物抵達目的港,依目的港返回之確認體積,重量為準,採多退少補的方式確定運費。或者乙方可到甲方倉庫複核,如果甲方錯誤,乙方來回合理車費甲方承擔(限_________元人民幣內),為了減少在甲方倉庫問題上爭議,甲方雙方遵守如下規定:

(1)乙方的貨物根據甲方提供有進倉編號的進倉通知書進甲方倉庫(進倉通知書上乙方有義務填寫相應內容),甲方倉庫有責任根據託運單,進倉通知書核對進倉庫件數,包裝情況,麥頭等,主動出具倉庫收貨回執。乙方有義務讓相關人員送貨到甲方倉庫,如果乙方送貨是司機,應視司機是全權代表乙方。如果乙方要求當場丈量尺寸,甲方有義務按乙方要求工作。爭議比較大的情況如布匹,捆紮,草包,和不規則外包裝甲乙雙方應在送貨時及時丈量,雙方就地確認。

(2)乙方送貨如是多筆貨物混在一起送入甲方倉庫,乙方提供進倉通知書,表面實際麥頭資料和件數包裝資料,規格等要求甲方分貨,如果一切分貨資料正確,人為錯誤,後果甲方承擔。

2.9甲方目的港代理,保證合理收費,除正常目的港費用及手續費外不得超收,如有任何超收情形,甲方有責任代乙方索問超收差額。

2.10甲方於每月初將上個月乙方欠費清單傳交乙方。乙方需於三個工作日予以確認,如有疑義即應向甲方提出書面更改要求,如無疑義最遲應於收到甲方運費清單後的五個工作日之內付清運費。運價生效日期以開航日期為準。

三、結算方式

經甲,乙雙方協商,乙方同意按以下第種方式結算費用,並簽發提單。

3.1海洋運費以美元結算。如以人民幣結算,匯率暫以:1美元=_________人民幣。

3.2凡乙方指定第三方付款,發生的拒付,少付,延期等事宜,乙方仍負有支付的義務。

3.3乙方對於應付給甲方的費用,應在規定的付款期限內以協議的約定方式支付,不能隨意扣減或拒付。

3.4如遇乙方未按協議規定準時付費,乙方除承擔所欠費用每天萬分之五違約金外,甲方有權立即終止協議,並有權在海外暫扣貨物及國內暫扣乙方所有單證(包括提單,外匯核銷單,退稅報關單等),直至乙方結清費用止。扣貨,證期間,所造成目的港及裝貨港之額外經濟損失,甲方不予承擔任何費用和法律責任,完全和全部由乙方承擔。

四、協議終止

4.1甲方或乙方如要提前終止本協議,應提前三十天正式書面並電話確認通知對方財務部,雙方應在結清所有費用後本協議才能自動終止。

4.2協議終止後,協議雙方仍應承擔原協議內所規定之雙方應履行而尚未執行完畢的義務與責任。

五、協議更改

本協議可經雙方書面確認修改內容,經雙方共同簽字確認後依簽字日期為準立即生效,任何修改補充內容雙方未經簽字確認前仍按原協議內容執行。

六、法律與仲裁

6.1本協議不適用於個人,只使適用於公司。

6.2甲方,乙方協議簽章依公司公章,法人或公司相關職位人士簽字為憑。

6.3本協議所有規定事宜,受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法律管轄。

6.4協議雙方執行協議發生爭議時,應先行協商解決,如無效以法定程式照章辦理。

七、協議生效

7.1本協議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生效前,乙方應結清所有甲方簽約前已發生之費用,本協議方可執行。

7.2本協議之有效期自簽訂日期起,以_________年為限,協議期滿之前,甲乙雙方如未接獲對方正式書面通知,本協議則自動延長一年。

7.3本協議一式正本二份,雙方各執正本一份留存並遵守執行。

7.4一切附加協議,和本協議同樣有效約束雙方,否則視為違約,並且違約方承擔一切經濟損失和法律責任。

八、特別宣告

8.1甲方原則上不接受危險品,半危險品貨物的訂艙,如乙方有危險品或半危險品貨物要委託出運,須提前和事先書面和電話通知甲方。如若違約,則由乙方承擔一切法律及經濟責任。

8.2乙方的參展或緊急貨物要求出運時,應事前書面通知甲方,經雙方確認航期後再行安排訂艙裝運,否則甲方不承擔延誤運輸之責任。

8.3貨物出運後,乙方要求退運,或更改目的港,或中轉港更改運輸方式的,須經雙方書面確認及有關費用,而乙方尚未於上海預結算費用前,甲方有權暫停執行上述更改要求,期間所產生之額外經濟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8.4乙方目的港收貨人,經甲方目的港代理通知後,如逾期未提貨,目的港產生之額外費用由乙方目的港收貨人全部自行承擔。如若乙方目的港收貨人放棄貨物,則由乙方承擔目的港所產生的一切費用。

、本協議於是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於_________簽訂。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口代理合同5

甲方:

乙方:

代理編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法》、對外經濟貿易部《關於對外貿易代理制的暫行規定》雙方經協商,就甲方委託乙方代理出口,達成如下協議:

合同號: 合同總金額:

一、甲方盡力協助乙方對外簽訂出口合同,甲方須審慎地和進口商商定合同條款。在確定具體條款內容後,要求乙方按此條款與進口商簽訂出口合同。

二、委託內容:

1、委託出口商品的名稱、質量、數量:

商品名稱:

牌號:

規格:

數量:

2、委託出口商品的價格幅度、支付方式、貨幣種類:

單價:

支付方式:不可撤消、可轉讓的、90天遠期信用證

3、委託出口商品交貨、運輸要求:

交貨期:

三、甲方確定的供貨商為

四、甲方同意由乙方同供貨方直接簽訂購貨合同,供貨方將按購貨合同要求把貨物交到乙方指定地點。

五、乙方須克盡職責地完成所有制單(報關單、形式發票等)、及報關工作,並負責租船、通知買方辦理保險。甲方負責貨物的國內運輸,並全程配合乙方完成報關、交貨手續,直至乙方取得貨運提單。

六、甲方要求進口商開立信用證時註明甲方為第一受益人,乙方為第二受益人。並且只有乙方有權向議付行議付。甲方應盡力要求進口商將開立信用證的受益人直接指定為乙方。

七、在收到信用證的同時甲方支付 %的履約保證金,並經乙方賬戶轉付進口商。

八、乙方收到確認無誤的信用證後必須保證在 30 個銀行工作日內按照信用證金額的 70-80% 比例完成打包貸款。貸款款項用於支付貨款,貸款利息由甲方承擔。備貨所需的餘款由甲方首先以定金或者預付款的形式直接支付給供貨方,甲方在實際向供貨方付款後,應該要求供貨方出具此款系付乙方與其所簽訂的供貨合同項下貨物的部分貨款的證明檔案並提交給乙方,以證明甲方完成全部貨款的付款義務。甲方應協助乙方取得供貨方全額的增值稅發票。

九、由甲方承諾由其 公司或其關聯公司對打包貸款的銀行為乙方提供銀行認可的反擔保。

十、乙方如果在正本信用證被銀行正式確認接受後 30 天內無法完成打包貸款,應該按照合同金額的 2.5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十一、費用的收取和分擔:乙方按照合同金額的 % 向甲方收取代理費。本合同履行所產生的所有直接費用及相關必要費用(報關費、檢驗費、運費、銀行正常手續費等)均由甲方承擔,由甲方直接支付。其它額外費用由乙方告知甲方同意後,由甲方負擔。甲方FOB交貨後同意由乙方出面辦理押匯,押匯費用由甲方承擔。

十二、乙方在收到全額的增值稅發票和所有退稅有關單據後 個月內辦妥出口退稅。

十三、乙方結匯後在三個銀行工作日內將扣除貸款、甲方應承擔的費用,以及乙方應收取的 % 代理費後即時付給甲方。出口退稅款到帳後即付甲方。

十四、甲方應該確保乙方與進口商簽訂合同的真實性和可履行性,如乙方確有可靠證據證明或甲方、進口商的行為足以引起乙方對合同真實性的合理懷疑,乙方有權解除合同。如因甲方的過錯對進口商的資信缺乏必要的瞭解而導致合同不能履行或履行困難而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必須承擔賠償乙方由此造成的損失。

十五、合同糾紛:

1、如屬甲方責任造成涉外合同不能履約,所發生的一切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

2、如屬外方(進口商)責任,甲方應在索賠期內提交正式的書面索賠檔案,索賠相關費用由甲方自行承擔。

3、無論屬外方(進口商)還是甲方責任,合同未能執行的,乙方不收取代理費也不承擔任何責任。

十六、本合同所產生之糾紛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十七、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以以補充協議書或合同附件等形式予以補正。

十八、本合同生效之前提條件:乙方法定代表人按照乙方和通知行簽訂的協議規定的程式簽字確認所收到的信用證是符合要求的,是可接受的,經銀行押密後通知甲方該信用證即為有效,本合同自此時發生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方各執三份。

甲 方: 乙 方:

籤 章: 籤 章:

日 期: 日期:

出口代理合同6

託人有限公司,委託代理人 有限公司代理出口 產品,現達成以下條款:,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1.委託人義務

1.1 如實提供與訂立協議有關的主要事實和情況;

1.2 對本協議以及代理人根據本協議與國外買方簽訂的外銷合同的條款進行充分的瞭解, 對各方的權利義務,?? 各方免除或者限制各自責任的條款有充分的注意。

2.代理人義務:

2.1 如實提供與訂立協議有關的主要事實和情況;

2.2 採取合理的方式提請委託人注意免除或限制其責任的條款,並按委託人的要求,對該條款予以說明。

2.3 對外成交後,及時將外銷合同副本送交委託人。

2.4 辦理出口所需的商檢,報關,對外運輸,並對外議付。

2.5 根據外銷合同收到外商的付款後,在七個工作日內按照付款當日銀行公佈的外匯買入價,將外匯折算成人民幣支付給委託人

3.外銷合同

(1)接受代理人現採用的商品外銷標準正本合同的固定條款。承認代理人代表委託人承擔這些合同條款對

(2)收到代理人交來的外銷合同副本後,立即進行核對。如發現與其原要求有不符點,在收到合同後3個工作日內以傳真或電報通知代理人。否則,視為委託人已接受該外銷合同,承擔該外銷合同的權利和義務。

4.出口貨物

(1)委託人提供的貨物應符合本協議規定的數量、質量、和規格,並須按照協議規定的方式進行包裝。

(2)提供貨物的品質證明檔案。

5.費用

(1)委託人承擔代理人因代理出口產生的運輸費、商檢費、港口運雜費、倉儲費、報關費、保險費及銀行手續費等有關費用。

(2)根據實際出口貨物的數量計算總貨款,並根據此總貨款向代理人支付___%的代理費。

(3)上述的費用及代理費需在代理協議簽訂後__日內交付。

6.違約責任:

(一)委託人必須嚴格執行本協議: 若由於委託人原因未能在港口當局規定期限內辦理報關、納稅、商檢、發運等有關手續, 由此引起的一切後果由委託人自行負責。 因委託人違約給代理人造成損失的,需向代理人給付總貨款___%的違約金。若違約金不足補償代理人的損失, 委託人還需向代理人補足不足部分的損失。

(二)代理人必須嚴格執行本協議: 因外商原因導致外銷合同延遲履行、不完全履行或不能履行時, 使代理人不能履行本代理協議的, 代理人不承擔責任。但在委託人書面提出要求並提供費用及協助下, 代理人有義務向外商交涉索賠。

7.爭議解決

若產生爭議, 雙方需友好協商。若協商不成, 任何一方可向蘇州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8.協議效力

本協議一式兩份, 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自協議雙方簽字和/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口代理合同7

甲方:深圳市____出口有限公司

乙方:(自然人)一、甲方責任義務:1.甲方同意乙方以深圳市紀友隆進出口有限公司名義對外開展業務活動。

2.甲方有義務根據乙方的要求對外簽訂外貿合同,對內與供應商簽訂購銷合同。合同簽訂後,即時將合同副本送交乙方。

3.甲方將無償為乙方提供談判場所;提供通訊便利,但其實際發生的費用應在乙方業務收入中扣減。無償提供出口業務及法律法規諮詢;按時提供全套公司單證;在乙方指定地點辦理海關、商檢備案手續。

4.甲方在貨物上船後與乙方再次確認提單資料,出正本提單後交給乙方,由乙方自行寄給收貨人;(適用於走海運貨物),如果乙方有特殊說明的除外.

5.甲方保證維護乙方的商業祕密。並通過自己的渠道協助乙方擴大業務。

6.甲方保證乙方運用資金的安全,承諾不挪用,不拖付乙方資金往來,並在安全收匯後2--3個工作日,按照當日牌價結算人民幣貨款給乙方或由乙方指定的生產廠商。甲方保證乙方的利潤所得,並根據雙方商定的時間方式,向乙方支付。

7.如果由於甲方的問題導致貨物不能準時出口到港(目的地)所產生的費用由甲方負責(船公司的問題或由於不可抗力的因素影響除外)。二、乙方責任義務:1.遵守法律和國家外貿、外匯、海關方面的政策。

2.維護甲方的聲譽和利益,遵守甲方及其它雙方商定的工作程式。

3.自行承擔自身業務的所有費用。(親子活動安全協議書)

4.乙方提供給甲方的相關出貨資料必需真實,有效,並具有合法性。

5.如乙方指定貨代以及需異地報關出口的貨物,乙方應通知甲方其貨代名稱、地址、聯絡人、電話、傳真等詳細資料,並允許甲方與貨代直接聯絡,在貨物正式報關出口前,由貨代將裝箱單、發票傳真給甲方確認

6.單單結匯。乙方願意支付甲方每筆轉帳金額的千分之三(RMB),但每票不低於(RMB)貳佰元整,不高於(RMB)壹仟元整做為手續費,如在轉帳過程中(非甲方操做失誤)產生的銀行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三、法律責任:1.雙方必需嚴格執行本協議,若因外商原因導致外銷合同延遲履行、不能完全履行或不能履行時,至使甲方不能履行本代理協議時,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但在乙方提出書面請求並提供費用協助下,代理人有義務向外商交涉索賠。

2.在本合同項下,如一方違約,除依法依約承擔違約責任,賠償責任以及賠償守約方的實際損失外,還應承擔守約方為實現債權而支付的費用,該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律師費用、訴訟費用、差旅費、通訊費。

3.自違約方違反本合同約定及法定義務之日起,其於後支付的任何款項按以下順序清償:(1)守約方為實現權利支付的費用;(2)利息或違約金、損失賠償金;(3)貨款本金。四、爭議解決方式:1.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我國對外貿易代理的有關規定。

2.委託代理過程中發生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未果的,由合同簽訂地法院裁決。五.其它事項:1.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壹年,協議到期停止執行.但在雙方帳務、事務未清之前,協議條款繼續生效,如帳務、事務結付完畢此協議條款自行作廢,如繼續執行,協議重籤才有效。

2.甲乙雙方在執行過程中,若對本協議上述條款有不同的見解和異議,需經雙方協商研究同意後方能夠進行修改和補充。補充或修改的內容應以書面提出並經雙方簽章後生效,並與本代理出口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甲方:乙方:

深圳市紀友隆進出口有限公司(簽字)

法人代表:

身份證號:

簽訂日期:年 月 日

簽訂日期:年 月 日

出口代理合同8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

委託方: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受託方: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供貨方: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丙方)

一、甲方委託乙方為其從供貨方(丙方)處獲得的貨物進行代理業務。因其貨物的質量、款式、數量、工藝、交貨期(包括但不限於此)等因素,引起的收匯風險及外商索賠等情況所產生的費用及損失由甲方自行承擔,如果乙方因此而未收匯或部分未收匯,甲方和甲方的供貨方(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索取貨款。乙方與甲方的供貨方(丙方)不存在任何購銷關係,也不適用《對外貿易法》及《對外貿易代理制的暫行規定》等法律法規。

二、在代理行為中,乙方不會因任何原因,以自己的名義同甲方供貨方(丙方)簽訂國內各類合同。乙方特別提示:如有本條所稱上述情況發生,丙方有義務及時書面通知乙方,請乙方確認、核實。乙方對丙方不承擔任何合同義務。如甲方因貨物商檢、海關報關、財稅辦理開票等情況需乙方提供或出具相應合同或函件,乙方可視需要,決定是否供貨,但以上合同或函件,甲方應僅根據乙方註明的用途使用,不得挪作他用或變造後挪作他用。乙方出具以上合同或函件時,均加蓋乙方單位行政章(公章),而不加蓋合同章(影印件無效)。甲、丙方承諾,以上函件合同並不構成任何購銷關係。

三、甲方應在每批貨物的裝運前10天以書面形式向乙方如實提供出口貨物的詳細報關資料,乙方憑此編制有關出口單證及報關出運。由於甲方提供虛假資料,或甲方自行委託報關時所使用虛假資料所引起的一切經濟損失由甲方自行承擔,乙方將視情節輕重追究甲方對乙方名譽損失。

四、甲方委託乙方出口的貨物如果是國家法定商檢範圍內的,應由甲方辦理檢驗檢疫手續並承擔相應費用,乙方予以必要的協助。如甲方差錯或逃避法定商檢而造成的後果由甲方自行承擔。

五、凡甲方委託乙方出口貨物所產生的一切費用,如運費、保險費、倉儲費、包乾費、銀行費用、許可配額費、產地證書費等,不論是以甲方或乙方的名義對外發生,均由甲方承擔。又由甲方自找貨代或船代公司,甲方有義務向乙方如實提供甲方與有關方簽訂的運費支付協議,或有關方對乙方放棄主張的承諾書。

六、乙方不承擔出口貨物在承運過程中所產生的損失(無論產生損失的過錯責任是在於承運人,還是其他人)。甲方可以為承運貨物委託乙方代為辦理貨物保險,保險費由甲方承擔,凡以乙方名義投保的,保險事故發生後,甲方應按保險合同規定期限,通知保險公司並書面告知乙方,乙方收到甲方書面通知後,將協助甲方向保險公司索賠。

七、甲方必須在國家退稅部門規定期限內提供真實、合法有效出口退稅所需資料,由於甲方未按規定而導致無法退稅的由甲方自行承擔。因退稅時間限制,乙方接受甲方提供的由丙方開具的增值稅發票,甲、丙方承諾,乙方接受增值稅發票的行為,並不與自己構成任何購銷關係,也不作為合同已實際履行的依據。在實際退稅完成前(即在國家退稅部門尚未經過稽核、協查資訊進行復核前)乙方有權在支付下筆貨款時先暫時扣留相應於該單貨物的應收出口退稅額作為抵押,待國稅局確認後乙方向甲方結清貨款。實際退稅雖已完成,

但因國家稅務局追索上述退稅款,則甲、丙方應無條件將國家稅務局追索的稅款在三天內退回乙方,對於在敏感口岸報關出口及敏感地區開出的增值稅發票,一律待增值稅發票稽核資訊到了後付稅款。

八、在乙方收到外匯貨款後,根據甲方供貨方開具的增值稅發票及出口貨物專用繳款書,二個工作日內先按收匯當日銀行牌價摺合人民幣預付甲方的供貨企業,其餘款在甲方交還報關單、核銷單、出口發票後的二個工作日內支付。如果因其它原因放棄退稅,則也應提供普通發票。如未提供,乙方有權在其貨款中扣除相應的稅款。

.需保稅區企業劃匯的,應遵循保稅區有關規定辦理的出口退稅風險由甲方自行承擔。

5.上述代理價格若因國家外匯,退稅等政策變化,則乙方有權作相應調整,調整時間以國家規定時間為準,調整時雙方協商新的價格。若因新的價格雙方無法一致,則代理行為停止。代理合同有效期按本合同最後一條執行。

6.如甲方已將供貨工廠發票交乙方三個月(包括三個月)還未支付供貨方貨款的,則必須由供貨方書面確認不付貨款的原因。

7.此價暫按退稅三個月計算,如每縮短或延長三個月,則作1分調整。

九、甲方和甲方的供貨商(丙方)對委託乙方出口貨物中,可能涉及的商標,專利等智慧財產權糾紛,自行向權利人承擔經濟和法律責任,因乙方僅作為代理出口方,因一方同權利人產生糾紛,而致乙方自身權利(含經濟利益)受到損失,則甲,丙方應賠償乙方的相應損失。

十、因外商不履行其合同義務導致出口合同不能履行,延遲履行或履行不符合約定條件的,乙方可以應甲方要求向外商提起索賠、訴訟或仲裁等程式,但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仲裁費、律師費、通訊費用及差旅費用等)均應由甲方負擔,且該費用應在乙方提出索賠、訴訟或仲裁的前五天由甲方根據乙方的結算預交給乙方,待索賠、訴訟或仲裁程式終結後雙方據實結算。同時甲方應承擔由此給乙方帶來的一切費用和損失。

十一、甲方或丙方違反本合同及本合同所附的相應的國內合同,導致乙方同外商所簽訂的出口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而引起外商索賠,甲、丙方應承擔由此給乙方造成的全部損失。

十二、三方(甲,乙二方)確認本合同相關條款,不論是否涉及到各自的權利和義務,合同簽訂人均予以確認。

十三、本合同的修改須經過簽訂本合同的三方(甲、乙兩方)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公章,且註明為“代理出口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附件“_________”的字樣方有效。

十四、上述約定三方均須認真遵守,任何一方不遵守的均視為違約,違約方須向對方支付相當於代理貨款總額1%的違約金。違約方給對方造成的損失超過違約金的,則按損失賠償。

十五、甲方承諾在此合同簽訂後所發生的經營業務不侵犯他人商業機密及智慧財產權,若有違反,責任由甲方自行承擔。

十六、甲方承諾在此合同簽訂後所發生的經營業務僅限於自身業務,不得將代理關係轉讓給他人使用。

十七、履行合同過程中,如產生糾紛,首先應友好協商解決,當協商不成時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轄權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八、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執一份,簽字蓋章後生效。如未有丙方參加,則甲、乙雙方所訂合同同樣成立生效。

十九、此合同從簽訂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有效期延伸到代理出口業務的責任,義務全部履行完畢,尤其為第十一條所涉及外商索賠,不受有效期所限制。

甲方(蓋章):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

丙方:(蓋章)______

簽字:______

簽字:______

簽字:______

日期:______

日期:______

日期:______

電話:______

電話:______

電話:______

地址:______

地址:______

地址: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出口代理合同9

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委託人)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帳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帳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就辦理甲方貨物海運出口代理訂艙事宜達成如下合同:

1.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託,代理甲方辦理有關貨物的海運出口訂艙事宜(具體貨物品名裝卸港等以甲方提交的訂艙單為準)。

2.甲方按照乙方提供的格式訂艙單如實地填寫貨物的品名、數量、質量、裝卸港口等內容。對於填寫錯誤而導致的損失或者責任,由甲方自行承擔。

3.乙方應及時向甲方提供船期預報以及船公司截止接單日期。上述船期預報不構成雙方對船舶駛離裝貨港和抵達卸貨港具體的時間約定,僅作為甲乙雙方辦理海運訂艙事宜的參考。

4.甲方應根據船期預報,在船公司截止接單日之前將訂艙單送達乙方。對於超過截止接單日甲方要求載入的貨物,乙方應積極配合甲方的要求,但是對於確實無法載入的貨物,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5.甲方的貨物包裝應適合海洋運輸或者貨物的特殊屬性,包裝外面應註明搬運、儲存、防護等標識,具體的包裝標準參見_____。甲方如果對貨物的儲存、防護或者出口運輸有特殊要求,應在訂艙單上註明。在甲方貨物包裝明顯不適應海洋運輸或者貨物特殊屬性時,乙方對於貨物在運輸過程中的.滅失或損壞不負責任。

對於貨物本身以及貨物包裝不當造成的損失,仍應由甲方承擔。

6.乙方在接到甲方的訂艙單後,應立即前往船公司辦理配載等手續。除甲方能證明乙方在配載上有過錯外,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如果貨物未能如期配載,乙方應及時將有關情況通知甲方。

7.乙方接到甲方的訂艙單後,甲方要求變更訂艙單所列事項的,應在貨物裝般______天前向乙方出具書面更改單,註明日期並加蓋甲方印章。因變更訂艙事項所引起的各項費用,由甲方全部承擔。

8.對於預付運費條款下的出口貨物,乙方在配艙回單上應標註運費基價。甲方應於貨物發運前,按照運費單價及貨物數量向乙方指定的帳戶支付運費。

如標註的運費單價有誤或者甲方與船公司之間訂有優惠運價,甲方應於上述期期限屆滿前向乙方提出更正,否則視為接受乙方所標註的運費基價。

9.對於其他運費條款下的出口貨物,乙方在在配艙回單上應標註運費基價和運費支付的最後期限甲方應於上述期限屆滿前,按照運費單價及貨物數量向乙方指定的帳戶支付運費。

10.為了維護甲方的利益,乙方無需甲方的特別授權可以代替甲方先行向船公司墊付有關運費。甲方應在運費支付期限屆滿之前,將乙方所墊付的運費支付至乙方指定的帳戶,因乙方計算錯誤而多墊付的部分除外。對於逾期支付的款項,甲方應按每日萬分之五的比例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11.對於港雜費等其他費用,甲方應在收到乙方轉來的帳單後___工作日之內支付至乙方指定的帳戶。為了維護甲方的利益,乙方無需甲方的特別授權可以代替甲方先行向有關部門墊付相應費用。甲方應在收到乙方轉來的帳單後五個工作日之內,將乙方墊付的費用支付至乙方指定的帳戶。對於逾期支付的款項,甲方應按每日萬分之五的比例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12.對於乙方的代理費用,甲方應在收到乙方轉來的帳單後五個工作日之內支付至乙方指定的帳戶對於逾期支付的款項,甲方應按每日萬分之五的比例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13.對於第8、9、10,11、12條所涉及的各項費用,甲、乙雙方可以協商以包乾費用的形式支付如遇有關費用調整,雙方應根據實際情況相應調整包乾費率。

14.對於預付運費條款下的出口貨物,在甲方未結清所有乙方墊付的費用之前,即使船公司簽發了提單,乙方也有權滯留相應的運輸單據,由此產生的所有損失和責任由甲方承擔。甲乙雙方對此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15.乙方在代理甲方貨物出口運輸的過程中應盡心盡責,並對因乙方的過失而導致甲方遭受的直接損失和發生的費用承擔責任,以上損失不包括貨物因延遲等原因造成的經濟損失。在任何情況下,乙方的賠償責任都不應超出每件_____元人民幣或每公斤_____元人民幣的責任限額,兩者以較低的限額為準。

16.如貨物的滅失或者損壞是由於《海商法》第五十一條所列明的原因造成的,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17.本合同項下發生的任何糾紛或者爭議,應提交_______海事法院審理。

或者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任何糾紛或者爭議,應提交中國海事仲裁委員會、根據該會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注:上述兩條款,只能選擇一項,請各單位自行決定。)

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18.本合同從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為______天,合同期滿之日前,甲乙雙方可以協商將合同延長______天。合同期滿前,如果雙方中任何一方欲終止合同,需以書面的形式通知另一方。

19.本合同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進行修改和補充,修改及補充的內容經雙方簽字蓋章後,視為本合同的一部分。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_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出口代理合同10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浙江省xxx對外貿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就甲方委託乙方出口代理事項,經友好協商,達成以下協議:一,甲,乙雙方職責及費用劃分;

(1)甲方負責聯絡外商,落實定單,備貨,商檢,向乙方提供商檢預

(2)甲方承擔代理過程中的所有費用(儲運,訂艙,報關,商檢,手續費,銀行費用等)。

(3)乙方按甲方提供的資料,辦理訂船(艙),報關,託運,結匯手續。

二,代理費:

乙方收取甲方代理費按實到美元1美元收取0.1元人民幣代理費。

三,收匯風險:

(1)本業務系甲方委託乙方代理出口,故因外商資信,貨物品質或貨期不符外商要求等原因而引起外商拒付或索賠以及提貨後不付款,均由甲方負全部責任,並承擔相關全部費用。

(2)外商不履行外銷合同的義務,甲方應委託乙方對外商提起索賠或採取其他補救措施,乙方應積極配合。

四,貨款支付:乙方收到國外客戶貨款後,憑甲方出具的合法增值稅發票,在三天內結清。乙方收到國外客戶預付貨款後可支付工廠70﹪預付款。

五,退稅風險:

(1)如由甲方指定貨運公司出運貨物,出口報關單和核銷單應及時退回,如不能及時退回而造成退稅損失由甲方承擔。

(2)如稅務局在退稅調查過程中發現甲方稅務問題導致乙方不能退稅,該損失全部由甲方承擔。

(3)甲方開具的增值稅發票無資訊或不及時開具等原因造成不能退稅的,該損失全部由甲方承擔。(乙方應及時將資訊反饋給甲方,以便甲方進行及時補救)

六,如甲方委託乙方出口的商品與國家有關管理限制和海關審價衝突等原因,造成不能出口,該相關損失由甲方承擔。

七,甲方對委託乙方或用乙方合同紙等與客商簽署的銷售合同內的條款內容負全部責任。

八,本協議書籤定後,如出現的收購合同,則僅供商檢之用。發生爭議一本協議為準。

九,本協議若發生爭議,根據外經貿部一九九一年第1號令《關於對外貿易代理制的暫行規定》協調,仲裁。

十,其他條款協定:

十一,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出口代理合同11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本著互惠互利,誠實守信的原則,就乙方委託甲方代理出口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總則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法》和《海關法》等報關規定,雙方同意簽訂本合同

2、甲乙雙方就執行本出口代理合同下述第二條規定的出口專案建立代理關係,由甲方根據乙方的委託實施出口代理行為

3、如乙方有需要,經雙方協商,甲方可提供乙方物流及資金流等有償供應鏈服務。物流服務指甲方可提供貨物代採購、通關、境內外運輸、倉儲、配送等;資金流服務指甲方可提供的代付貨款、代收貨款、代繳關稅、代繳(退)增值稅及或預先墊付前述資金的全部或部分的服務。

第二條委託事項

1、標的:乙方委託甲方代理從口岸出口等產品。出口貨物的價格必須符合海關對完稅價格的規定。

2、乙方應在貨物出口前3個工作日將《委託出口確認單》、發票和箱單交給甲方,列明每批出口貨物的產品名稱、規格型號、數量、出口單價、產地、裝箱情況、要求的交貨期、收貨方名稱等內容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3、出口報關運作方式為:一般貿易方式,報關為單抬頭方式,即出口經營單位、發貨單位為甲方。

4、如果需要,甲方將根據本合同及《委託出口確認單》以自己或者以其他方式與乙方簽訂採購合同及與乙方指定客戶簽訂銷售合同。乙方同意,前述合同的簽訂並不改變雙方的委託關係,且甲方有權與乙方指定客戶修改或變更銷售合同。

第三條出口報關

1、乙方負責將每批貨物的出貨清單、價格和數量等資料經乙方相關負責人簽字並加蓋公章後,於出口前3個工作日交甲方,以便甲方辦理貨物出口的審批手續和做出口報關的準備工作。

2、乙方保證報關貨物產品名稱、規格型號、數量、出口單價、產地、裝箱情況等有關資訊的真實、準確,否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責任概由乙方負責,並應賠償甲方的任何損失和遭受的處罰。

3、如出口貨物屬法定商檢產品,則在貨物出運前,乙方須在當地商檢部門自行辦理出口商檢手續。或委託甲方協助辦理。

4、乙方應及時滿足甲方的要求,向甲方提供有關出口產品所需的相關資訊。乙方須如實提供與合同所述標的一致的貨物及真實、有效的相關資料和資訊,否則須承擔由此產生的全部責任。

5、貨物交付甲方後25日內,乙方應將貨物的增值稅發票原件交給甲方。乙方保證不得多開、重開增值稅發票等違法開具增值稅發票的情形及在開具增值稅發票後又將發票作廢等行為,否則由此造成的法律責任及甲方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6、甲方在收到依本合同乙方應支付的各項款項及應提供的報關所需的資料、檔案、資訊後,即開始辦理產品出口的審批手續和報關。貨物清關後及時通知乙方,以便乙方客戶及時安排接貨。

7、貨物出口環節的關稅、增值稅(如有)由乙方承擔。

第四條貨物運輸、倉儲

1、乙方負責將貨物發運至由甲方指定的倉庫地點,並承擔將貨物交給甲方所產生的全部費用和風險。

2、在收到乙方交付的出口貨物後,甲方負責安排出口貨物的倉儲、裝船等貨運事宜。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五條出口貨物收匯及出口退稅

1、乙方保證向境外客戶提供的收款資料中收款方為甲方,且在貨物出口後(以出口貨物報關單海關注明的出口日期為準)45天內,甲方收妥境外客戶應付的全部外匯貨款。甲方在收到全額外匯貨款後即按本條第5款的約定向乙方支付人民幣貨款。

2、甲方代理出口的過程中,如果出現乙方不出貨給甲方,或乙方的境外客戶取消交易,或乙方境外客戶收到貨後不給乙方貨款,或外匯在外匯管理局規定的核銷期限內沒及時收回等情形,則乙方仍應向甲方支付代理服務費及相關的費用,且甲方由此產生的一切責任和損失概由乙方承擔。

3、乙方保證提供的退稅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如因退稅資料引起的全部責任,概由乙方負責。

4、經雙方同意,由甲方享有本協議項下的出口退稅款。但甲方應按本條第5款的規定向乙方支付退稅款等額款項。

5、a.如在甲方報關之前,收到乙方境外客戶匯入的定金部分,甲方以銀行結匯當天匯率結算後,扣除全額代理費後,可根據乙方指示將餘額全數打入乙方指定賬戶。b.在甲方報關出口後,乙方憑開具的符合當批貨物報關情況的合法增值稅專用發票原件(如品名,數量等必須於報關單資訊相符,增值稅發票原件包括髮票聯和抵扣聯),經甲方核對無誤,同時乙方境外客戶全額貨款到位,且報關核銷單已退回甲方後,於5個工作日之內向乙方支付當批貨物貨款及墊付出口退稅款;前述應付款項具體計算公式為:

應付貨款餘額=匯率x外匯貨款+出口退稅款-(代理費+費用+稅款)

c.若應付貨款餘額部分,乙方無法提供相應增值稅發票或者任何可抵扣發票情況下,甲方扣除對應金額6%後,將剩餘款項匯至乙方指定賬戶。

6、如因非甲方原因致使甲方無法按時正常進行退稅的(雙方確定在本合同下,退稅申報的正常期限為自貨物出口報關日起45天內,如國家有新的規定且時間較前述期間短的,則以國家的新規定為準),乙方應向甲方返還墊付的稅額,並由乙方承擔甲方因此遭受的所有損失,且甲方有權暫扣後期出口貨物的稅款,待甲方實際收到相應出口退稅款後7個工作日內支付。

7、本合同履行期間,涉及匯率結算時,雙方協商匯率為:美金貨款結匯當日銀行外匯牌價。乙方應自行承擔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的匯率變動風險。

8、如果國家的出口退稅政策較雙方簽訂合同時及乙方委託甲方出口貨物時出現變化,以致甲方的收益水平降低的,雙方應及時進行相應的調整,以保障甲方的收益水平不變,且對於退稅率發生變化後收到的外匯款項,由甲方按照新的退稅率標準支付人民幣款項給乙方。

9、如已退稅款因各種原因被有關機關要求退回的,乙方應於接到甲方的通知後三日內將應退回金額支付給甲方。

第六條代理手續費和其他相關費用的支付和匯率結算

1、代理服務費

甲方收取的代理服務費=0.1x出口美元報關金額數(即乙方每出口一美元貨物向甲方支付的代理費為0.1元人民幣);

代理費不包括報關費,每單出口貨物代理服務費的最低收費不低於人民幣150元。乙方其他應承擔的費用包括內陸運輸費用、提貨費、裝卸費、商檢費、檔案費、通關查車費用等,前述費用按乙方實際發生的費用結算。

2、代理服務費用、稅款及乙方應承擔費用的支付

代理服務費用、甲方代墊付的稅款(如有)及乙方應承擔的費用(如有),按本合同第五條第五款的約定支付。雙方同意,如果甲方無法於貨物出口後45日內收取外匯貨款及辦理出口退稅的資料等的,乙方應於前述時間屆滿次日向甲方支付本款所述費用。如有特殊情況,由雙方另行協商。

3、如下費用,乙方於接到甲方通知後二個工作日內支付給甲方:

(1)若貨物出口後,出現海關對乙方貨物的商品編號重新歸類和貨價重新核定等原因而導致增加的出口環節關稅、增值稅和其他相關款項均由乙方承擔。

(2)在通關過程中,如因乙方及乙方貨物的任何責任造成壓車、退港等情況發生,壓車、退港等費用由乙方承擔,若因此而對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向甲方充分賠償。

出口代理合同12

委託方:____________

代理方:________________

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簽約雙方就委託代理出口業務有關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委託代理出口商品名稱:

出口口岸:

總金額:________萬美元,在年年底前履行完畢。

具體型號、規格、數量、金額在每批出口前另行確認。

二、雙方權利義務:

(一)、代理方:

1、代理委託方辦理有關貨物出口報關、報檢、託運手續及結匯、退稅事宜,但因出口合同及其附

件的瑕疵所產生的一切責任由委託方自行承擔。

2、因委託方原因致使出口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或遲延履行的,代理方有權解除本代理合

同,委託方應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和後果。

3、因外商原因致使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或延遲履行,代理方應及時通知委託方採取補救措施。如委託方在訴訟時效內書面要求對外索賠的,代理方應根據其出口合同,積極協助委託方對外索賠,委託方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和後果。並應在索賠前,依據代理方書面通知將預付費用劃至代理方帳戶。若委託方未支付有關索賠費用,而由代理方先行支付的,則委託方喪失享有索賠產生的權利,但不免除因索賠而產生的義務。上述義務包括但不限於承擔代理方先行代墊的律師費、訴訟費、仲裁費、差旅費、通訊費等。反之,如外商索賠,由代理方應訴/應裁,但委託方應無條件協助並承擔應訴/應裁的一切費用和後果。

(二)、委託方:

1、應提供以下有效證件影印件:

①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含非法人營業執照);

②組織機構程式碼證;

③稅務登記證(國稅);

④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證書或申請認定表(正在申請一般納稅人的企業);

⑤如是外商投資企業或中外合資企業,還需要提供:港澳臺僑企業批准證書。

若以上證照到期後,委託方在年審後半個月內應提供上述資料影印件給代理方。

2、保證所委託出口的貨物符合出、進口國的國家政策法律規定,並保證委託出口的貨物不侵犯他人智慧財產權。

3、負責組織出口貨源,並根據出口合同的規定按時將委託出口貨物運至出運口岸及承擔運費,並

保證所委託的實際貨物與報關品名、規格、數量、質量、包裝等相符。若委託方違反本條規定,則應

承擔由此產生的對外及對代理方的賠償責任。

4、協助代理方辦理報關、報檢、制單、結匯等具體業務,保證從代理方處取得的所有單證的安全,不得挪作它用。

5、代理方原則上不接受拼櫃貨物。若確有必要,委託方應於貨物報關出口前一週書面通知代理方,由代理方決定是否接受。

6、委託方應如實申報,不得虛報數量,高報價值。

7、如委託方指定貨代以及需異地報關出口的貨物,委託方應通知代理方其貨代名稱、地址、聯絡人、電話、傳真等詳細資料,並允許代理方與貨代直接聯絡,在貨物正式報關出口前,由貨代將裝箱單、發票傳真給代理方確認。

8、保證增值稅發票和專用繳款書真實、有效、合法。

9、未經代理方同意,委託方不得擅自更改確認後的合同條款,不得對外商作出合同之外的承諾。

10、承擔因委託方原因致使本合同及與外商簽訂之合同不能履行的一切責任。

11、對外商資信負責,承擔因外商原因致使與外商簽訂之合同不能履行或與外商簽訂之合同已部份履行但無法收匯核銷的責任。前述外商違約導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不影響本協議項下代理方收取代理費的權利。

12、保證在報關日後30日內將報關單、核銷單等退稅單據交還代理方,並保證報關單、核銷單的所有內容與相應的增值稅發票和專用繳款書內容一致。

13、因委託方的原因,導致增值稅發票和專用繳款書未能退稅時,代理方有權向委託方追索該部份退稅款。委託方應在收到代理方書面通知後3個工作日內將該部份退稅款,付到代理方指定的銀行帳戶上。

三、費用與代理手續費結算:

1、代理出口過程中所發生的一切費用,除退稅外均由委託方承擔,如因需要由代理方代為繳納的,委託方應在每筆費用實際發生前轉入代理方帳戶,代理方也可直接在貨款中扣除。本合同項下的出口費用包括:保險費、港口碼頭費、裝運港市內短途運雜費、倉儲費、出口檢驗費、檢疫費、報關費、國內銀行費用等。

2、a、代理方負責接收國外客戶t/t貨款,該貨款應於60天內匯到代理方指定的銀行帳戶)。在代理方收到委託方國外貨款,先按1美元:8、26人民幣元將貨款匯入同增值稅發票上相符的銀行帳戶,在核銷單、報關單退回後,並收到委託方提供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稅收繳款書後3個工作日內將外匯貨款按1美元:9、14人民幣元的比率,扣除已按1美元:8、26人民幣元支付的貨款,將剩餘貨款按委託方的通知匯入同增值稅發票上相符的銀行帳戶,其餘部分(包括不低於13%的退稅款額)作為代理方的代理費用。

3、如出口合同外商付款期至時,代理方未實際全部收匯,代理方對委託方就該筆貨款保留追索權。如代理方在委託方開具增值稅發票和繳款書二個月後在國稅局依然查無增值稅發票和繳款書的相關資訊,委託方有責任協助代理方向當地國稅局查詢。

四、違約責任:

1、在本合同項下,如一方違約,除依法依約應承擔違約責任及賠償責任及賠償守約方的實際損失外,還應承擔守約方為實現債權而支付的費用,該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律師費用、訴訟費用、差旅費、通訊費。

2、自違約方違反本合同約定及法定義務之日起,其於後支付的任何款項按以下順序清償:(1)守約方為實現權利支付的費用;(2)利息或違約金、損失賠償金;(3)貨款本金。

五、爭議解決方式:

1、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我國對外貿易代理的有關規定。

2、委託代理過程中發生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未果的,由合同簽訂地法院裁決。

六、其他:

1、上述結算價雙方將根據20xx年度實際退稅時間及市場行情協商調整。

2、委託方或委託方指定的工廠若需要代理方提供產品購銷(買賣)合同,該合同僅限於開具增值稅發票用,其內容若與本協議有矛盾,以本協議為準。

3、如中國人民銀行美元和人民幣的匯率發生變動,高於或低於1:8、26(不含本數)時,則代理方與委託方另行協商該代理合同中第三條第2點中結算比例,以保證代理方不發生代理業務虧損。

5、如國稅局對該產品出口退稅比例進行調整,高於或低於13%(不含本數),則代理方與委託方另行協商該代理出口合同中第三條第2點的結算比例,以保證代理方不發生代理業務虧損、

七、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章後生效。如有未盡事宜須補充或修改的應以書面提出並經雙方簽章後生效,並與本代理出口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委託方:____________

(蓋章)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

代理方:____________

(蓋章)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

合同簽訂地點:____________

合同簽訂時間:____________

出口代理合同13

合同號:

合同簽訂地點:

合同簽訂時間:20xx年1月10日

委託方:

代理方:

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簽約雙方就委託代理出口業務有關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委託代理出口商品名稱:

出口口岸:深圳;總金額:萬美元,在20xx年年年底前履行完畢。

具體型號、規格、數量、金額在每批出口前另行確認。

二.雙方權利義務:

(一).代理方:

1.代理委託方辦理有關貨物出口報關、報檢、託運手續及結匯、退稅事宜,但因出口合同及其附件的瑕疵所產生的一切責任由委託方自行承擔。

2.因委託方原因致使出口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或遲延履行的,代理方有權解除本代理合同,委託方應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和後果。

3.因外商原因致使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或延遲履行,代理方應及時通知委託方採取補救措施。如委託方在訴訟時效內書面要求對外索賠的,代理方應根據其出口合同,積極協助委託方對外索賠,委託方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和後果。並應在索賠前,依據代理方書面通知將預付費用劃至代理方帳戶。若委託方未支付有關索賠費用,而由代理方先行支付的,則委託方喪失享有索賠產生的權利,但不免除因索賠而產生的義務。上述義務包括但不限於承擔代理方先行代墊的律師費、訴訟費、仲裁費、差旅費、通訊費等。反之,如外商索賠,由代理方應訴/應裁,但委託方應無條件協助並承擔應訴/應裁的一切費用和後果。

(二).委託方:

1.應提供以下有效證件影印件:

①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含非法人營業執照);

②組織機構程式碼證;

③稅務登記證(國稅);

④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證書或申請認定表(正在申請一般納稅人的企業);

⑤如是外商投資企業或中外合資企業,還需要提供:港澳臺僑企業批准證書。

若以上證照到期後,委託方在年審後半個月內應提供上述資料影印件給代理方。

2.保證所委託出口的貨物符合出、進口國的國家政策法律規定,並保證委託出口的貨物不侵犯他人智慧財產權。

3.負責組織出口貨源,並根據出口合同的規定按時將委託出口貨物運至出運口岸及承擔運費,並保證所委託的實際貨物與報關品名、規格、數量、質量、包裝等相符。若委託方違反本條規定,則應承擔由此產生的對外及對代理方的賠償責任。

4.協助代理方辦理報關、報檢、制單、結匯等具體業務,保證從代理方處取得的所有單證的安全,不得挪作它用。

5.代理方原則上不接受拼櫃貨物。若確有必要,委託方應於貨物報關出口前一週書面通知代理方,由代理方決定是否接受。

6.委託方應如實申報,不得虛報數量,高報價值。

7.如委託方指定貨代以及需異地報關出口的貨物,委託方應通知代理方其貨代名稱、地址、聯絡人、電話、傳真等詳細資料,並允許代理方與貨代直接聯絡,在貨物正式報關出口前,由貨代將裝箱單、發票傳真給代理方確認。

8.保證增值稅發票和專用繳款書真實、有效、合法。

9.未經代理方同意,委託方不得擅自更改確認後的合同條款,不得對外商作出合同之外的承諾。

10.承擔因委託方原因致使本合同及與外商簽訂之合同不能履行的一切責任。

11.對外商資信負責,承擔因外商原因致使與外商簽訂之合同不能履行或與外商簽訂之合同已部份履行但無法收匯核銷的責任。前述外商違約導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不影響本協議項

下代理方收取代理費的權利。

12.保證在報關日後30日內將報關單、核銷單等退稅單據交還代理方,並保證報關單、核銷單的所有內容與相應的增值稅發票和專用繳款書內容一致。

13.因委託方的原因,導致增值稅發票和專用繳款書未能退稅時,代理方有權向委託方追索該部份退稅款。委託方應在收到代理方書面通知後3個工作日內將該部份退稅款,付到代理方指定的銀行帳戶上。

三.費用與代理手續費結算:

1.代理出口過程中所發生的一切費用,除退稅外均由委託方承擔,如因需要由代理方代為繳納的,委託方應在每筆費用實際發生前轉入代理方帳戶,代理方也可直接在貨款中扣除。

本合同項下的出口費用包括:保險費、港口碼頭費、裝運港市內短途運雜費、倉儲費、出口檢驗費、檢疫費、報關費、國內銀行費用等。

2.A.代理方負責接收國外客戶T/T貨款,該貨款應於60天內匯到代理方指定的銀行帳戶)。在代理方收到委託方國外貨款,先按1美元:8.26人民幣元將貨款匯入同增值稅發票上相符的銀行帳戶,在核銷單、報關單退回後,並收到委託方提供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稅收繳款書後3個工作日內將外匯貨款按1美元:9.14人民幣元的比率,扣除已按1美元:8.26人民幣元支付的貨款,將剩餘貨款按委託方的通知匯入同增值稅發票上相符的銀行帳戶,其餘部分(包括不低於13%的退稅款額)作為代理方的代理費用。

3.如出口合同外商付款期至時,代理方未實際全部收匯,代理方對委託方就該筆貨款保留追索權。

如代理方在委託方開具增值稅發票和繳款書二個月後在國稅局依然查無增值稅發票和繳款書的相關資訊,委託方有責任協助代理方向當地國稅局查詢。

四.違約責任:

1.在本合同項下,如一方違約,除依法依約應承擔違約責任及賠償責任及賠償守約方的實際損失外,還應承擔守約方為實現債權而支付的費用,該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律師費用、訴訟費用、差旅費、

通訊費。

2.自違約方違反本合同約定及法定義務之日起,其於後支付的任何款項按以下順序清償:(1)守約方為實現權利支付的費用;(2)利息或違約金、損失賠償金;(3)貨款本金。

五.爭議解決方式:

1.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我國對外貿易代理的有關規定。

2.委託代理過程中發生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未果的,由合同簽訂地法院裁決。

六.其他:

1.上述結算價雙方將根據20xx年度實際退稅時間及市場行情協商調整。

2.委託方或委託方指定的工廠若需要代理方提供“產品購銷(買賣)合同”,該合同僅限於開具增

值稅發票用,其內容若與本協議有矛盾,以本協議為準。

3.如中國人民銀行美元和人民幣的匯率發生變動,高於或低於1:8.26(不含本數)時,則代理方與

委託方另行協商該代理合同中第三條第2點中結算比例,以保證代理方不發生代理業務虧損。

5.如國稅局對該產品出口退稅比例進行調整,高於或低於13%(不含本數),則代理方與委託方另行

協商該代理出口合同中第三條第2點的結算比例,以保證代理方不發生代理業務虧損.

七.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章後生效。如有未盡事宜須補充或修改的應以書面提

出並經雙方簽章後生效,並與本代理出口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委託方: 代理方:

(蓋章) (蓋章)

代表人: 代表人:

出口代理合同14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郵政編碼:

電話:

郵箱: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郵政編碼:

電話:

郵箱:

甲乙雙方就甲方委託乙方代理進口事宜,經友好協商達成一致條款如下:

一、貨物基本情況

序號

貨物名稱

規格

數量

單價(美元)

總價(美元)

合同數量有_________%的溢短裝(可以約定不同規格貨物是否允許溢短裝及幅度)。

合同總值(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小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合作流程與方式

1、甲方委託乙方代理進口的產品符合國家進口食品的一切法律和法規。如有違反甲方自願承擔一切責任和經濟損失。

2、甲方負責研判市場,確定每批進口貨物的國外供貨客戶,洽談並確定進口合同內容,配合乙方完成進口合同的簽署及履行,並委託乙方為甲方進口貨物,雙方簽訂《代理進口協議》。

3、乙方對所進口貨物的質量不負任何責任,只負責以乙方名義與甲方提供的國外供貨商簽訂進口合同,採購進口貨物,以即期L/C的方式支付貨款。進口貨物出現的任何質量、數量、包裝、標籤問題由甲方完全負責並解決。

4、甲方在乙方與外商簽訂進口合同之後______個工作日內將合同金額的______%作為履約保證金支付給乙方,乙方在收到甲方支付的足額保證金後______個工作日內為甲方辦理對外開證手續。

5、乙方在收到開證行到單通知後______個工作日內告知甲方,乙方根據甲方的押匯通知在______天之內為甲方辦理______天的銀行押匯手續及贖單。

6、甲方負責辦理貨物的報備,報檢,報關等進口事宜,貨物報備以乙方名義進入乙方在保稅區內的倉庫,貨物所有權歸乙方所有。

7、甲方在______天進口押匯期內,部分或全部向乙方支付剩餘貨款,乙方可部分或全部將甲方已付款數額等值貨物貨權轉移給甲方。

8、甲方在______天進口押匯期內付清乙方代理費、銀行費用、銀行利息及剩餘______%貨款的所有款項後,乙方將所有費用出具商業發票給甲方。

三、委託訂貨階段

甲方將所需貨物的品名、規格、質量標準、價格、數量、裝運期、包裝、產地、生產廠家等詳細資訊以書面形式告知乙方,乙方根據甲方的要求,以乙方的名義與國外供應商簽訂進口合同,乙方與國外供貨客戶簽訂的進口合同對甲方均具有同等約束力。

(一)甲方權利及義務

1、提交訂貨要求

甲方以書面形式向乙方提交進口訂貨計劃,如需修改,應及時書面通知乙方;若乙方已按甲方原訂貨要求與國外供貨商簽訂了進口合同後,甲方要求修改的,則甲方所修改內容必須與國外供貨商重新達成一致,經乙方同意後才能進行修改。

2、接受進口合同

在乙方與國外供貨商簽訂進口合同之前,乙方應將準備簽訂的進口合同提交甲方確認,甲方收到乙方提交的進口合同文字後,立即進行核對,如沒有異議,應在__工作日內對該合同文字進行加蓋公章的書面確認;如發現與原訂貨要求不符,應在______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乙方並明確不符內容;______個工作日內甲方沒有回覆意見的,視為甲方認可進口合同文字內容。

(二)乙方權利及義務

1、簽訂進口合同在甲方提供書面訂貨要求後,乙方根據甲方的訂貨要求與國外供貨商簽訂進口合同,付款方式為即期L/C。進口合同簽訂後,乙方及時將進口合同副本遞交甲方。

2、解除訂貨的情形

(1)在乙方與國外供貨商簽訂進口合同之前,甲方可以撤銷訂貨要求,但是要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2)進口合同訂立以後、正式履行之前,如甲方撤銷訂貨要求,應當由甲方與國外供貨商溝通協商,雙方達成一致的,憑甲方的書面通知及國外供貨商的確認,乙方應與國外供應商解除進口合同。若甲方與國外供應商未就此達成一致的,甲方書面向乙方承諾直接處理因解除進口合同導致的一切糾紛並承擔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的前提下,乙方可以與國外供貨商解除進口合同。

(3)如果乙方已經對外完成貨款支付或者國外供貨商已經裝運的,甲方不得撤銷訂貨要求。

(4)市場價格波動在合同執行或押匯期間,如遇國際或國內市場價格下跌,甲方自願追加與價格下跌幅度相匹配的保證金給乙方,保證乙方代理權益不受損失。

四、合同執行階段

(一)甲方權利及義務

1、承擔進口合同項下應付款項甲方應完全承擔與甲方訂貨要求一致的進口合同項下買方的權利及義務。甲方及時向乙方支付進口合同項下的應付款項,包括但不限於:乙方代理費:按照總金額______%計算收取。法定稅金(包括但不限於):海關關稅、進口增值稅、因反傾銷、反補貼等措施而徵收的反傾銷、反補貼稅費。上述費用應該在國家要求乙方支付時間前______個工作日的合理時間內向乙方足額交納。如因甲方原因未繳納所產生的一切後期費用及責任由甲方承擔。甲方支付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全部費用:

(1)乙方辦理銀行手續的所有費用及利息、港口通關費、保險費、倒運費、單證費、港雜費、滯箱費、滯報金、檢疫費、出入庫費等港口及單證的一切相關費用。

(2)違約金包括由於甲方原因造成,本協議約定的向乙方支付的違約金和進口合同下乙方向國外供貨商支付的違約金。

(3)其他應由甲方承擔的款項。

2、支付款項的時間甲方在乙方與外商簽訂進口合同之後______個工作日內將合同金額的______%作為履約保證金支付給乙方,乙方在收到甲方支付的足額保證金後______個工作日內為甲方辦理對外開證手續。乙方在收到開證行到單通知後______個工作日內告知甲方,乙方根據甲方的押匯申請在______天之內為甲方辦理______天的銀行押匯手續及贖單。甲方最遲應在押匯到期日______個工作日之前,向乙方付清剩餘______%貨款,押匯利息,代理費及相關費用。

3、修改合同通知如甲方與國外供貨商協商一致變更訂貨要求,並要求乙方配合修改合同時,甲方須向乙方提交蓋有甲方公章的修改通知書,否則,乙方可拒絕接受,由此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4、進口業務操作甲方須指派專人接貨並驗收,對進口貨物名稱、質量、價格及數量負全部責任,乙方對此不負任何責任。甲方不得因進口貨物的質量或數量等問題而不履行本協議所規定的任何義務。

5、單證關係

(1)如國外供貨商提供的單據與甲方要求相符,甲方應在收到單據之日起______個工作日內向乙方確認。

(2)如國外供貨商提供的單據與甲方要求有明顯不符而甲方同意接受該不符,甲方必須向乙方提交蓋有甲方公章的明確書面通知,否則,乙方可拒付,損失由甲方自行承擔。

(3)如國外供貨商提供的單據與甲方要求未有明顯不符而甲方要求乙方拒付,則甲方必須向乙方提交蓋有甲方公章的明確書面通知,同時乙方有權決定是否拒付,由此產生的後果及損失皆由甲方承擔。

6、貨損及丟失

甲方完全承擔進口貨物在運輸過程中(海運、陸運、空運、鐵運等)和入保稅區冷庫後的一切貨損、丟失、滅失所造成的經濟損失及責任。

7、因進口貨物被檢驗檢疫部門發現不符合我國進口要求而強制退運或者銷燬的,甲方仍然應當向乙方支付全部貨款、代理費、銀行費用及其他已墊付費用。甲方在接到乙方付款通知後__內應當將上述全部費用支付給乙方。

(二)乙方權利及義務

1、修改合同在接到甲方符合約定的合同修改通知書的情況下,及時修改合同。如遇國外供貨商要求修改合同,乙方需經甲方書面確認,對合同進行修改。

2、結算收到銀行到單通知後,根據甲方書面通知向銀行申請辦理______天的進口押匯,並取得全套正本單據。

3、辦理進口手續貨到目的港前,乙方負責協助甲方辦理貨物的報備,報檢,報關,港口操作及倉儲等相關事宜。

4、貨權及交接

(1)貨物到港後,乙方取得全套單據並掌握貨權,乙方協助甲方辦理報備等手續,貨物以乙方名義入乙方保稅區內冷庫。

(2)甲方在______天的押匯期內部分或全部付清代理費、銀行費用、銀行利息及剩餘______%貨款的全部金額後,乙方需根據甲方付款金額,部分或全部將貨權轉移給甲方。

(3)甲方在____天押匯期內付清乙方代理費、銀行費用、銀行利息及剩餘______%貨款的所有費用後,乙方將貨款及全部費用出具商業發票給甲方。

五、違約責任

1、若甲方未能按本協議約定時間支付款項乙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協議,沒收甲方全部保證金並自行處理貨物和有關單據,甲方應承擔處理貨物的差價損失及其他因違約給乙方造成的一切損害賠償責任。並由甲方向乙方承擔進口合同總價款______%的違約金。

2、若甲方未能在規定期限內支付約定保證金導致乙方不能履行或者遲延履行與外商簽訂的進口合同的,甲方除向乙方支付上述遲延付款違約金之外,應當承擔進口合同項下買方的一切違約責任。

3、甲方須對自身的資信狀況及主體資格負責,並對與乙方所簽署的採購合同的合法性、安全性負責,確保合同正確履行,保護乙方利益,保證貨物安全及資金安全。如因甲方原因導致採購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或致使乙方利益受損時,甲方應向乙方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4、若因以乙方名義簽訂的進口合同、銷售合同及與進口貨物有關的運輸合同、倉儲合同等發生的一切責任及風險,均由甲方自行承擔,與乙方無關,除非該責任及風險由乙方過錯導致。

5、若進口貨物與進口合同描述不符,或因其他欺詐行為或違法違規行為導致海關及其他管理部門所做的任何形式的處罰,甲方應負全部責任。

6、若甲方未經乙方同意拒收或遲延接收進口貨物,甲方應承擔因此導致的費用和損失,乙方有權沒收甲方保證金;拒收或遲延接收進口貨物,乙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協議,自行處理貨物和有關單據,沒收甲方全部保證金,甲方應承擔因違約給乙方造成的一切損害賠償責任。

7、進口合同條款的修改以及提單/運單等貨物單證內容的變更必須經甲乙雙方同意,並做書面通知。若任何一方在沒有經過對方同意的情況下擅自與國外供貨商協商變更進口合同以及與貨物相關單證內容,損害對方利益的,對方有權要求擅自修改方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責任和後果。

8、若甲方提供的手續不及時或因故未被海關認可,造成無法及時報關,甲方承擔一切責任和後果。

9、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執行本協議甲方應履行本協議項下的義務及進口合同中作為買方的義務。

六、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事件不能履行全部或部分本協議和進口合同的,免除遭受不可抗力方的全部或部分責任,但應及時通知對方並在合理期間內提供有關機構出具的證明。

七、爭議解決

凡與本協議有關的爭議,甲乙雙方本著長期合作、互利互惠的原則,依《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友好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權向_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八、合同效力

1、協議文字本協議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今後甲乙雙方成交的代理合同,除另有約定外,均適用本協議的文字。

2、本協議其他未盡事宜,可另行簽定書面補充協議。自雙方授權代表簽字並蓋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本協議規定的甲乙雙方權利和義務結束時終止。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代理合同:委託寄送進出口許可證協議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為進一步加強_________落實力度,確保_________工作能夠平穩順利進行,_________報請_________省外經貿廳(外貿處)批准,從即日起接受_________委託,代為寄送進口許可證、出口許可證、自動進口許可證、_________ (以下簡稱許可證)。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現就乙方委託甲方寄送相關許可證的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1.乙方自願委託甲方寄送相關許可證。

2.乙方需將本企業詳細地址、指定收件人、聯絡方式等重要資訊以書面形式交由甲方備案。

3.乙方需提供完備的申領資料,以便甲方稽核無誤後辦理寄送。

4.甲方指定中國郵政ems作為許可證遞送公司,每天定時將證書寄給乙方指定收件人。乙方指定收件人收到證書後應立即將回執清單(見附件)傳真給甲方(傳真號:_________)。 5.雙方應將相關寄送的各種憑證妥善保留_________個月,以備查驗。

6.如乙方需臨時自行領證,應提前書面通知甲方,並按自行領證規定辦理。

7.如因甲方工作失誤造成證書滯後或遺失,甲方應承擔相應責任;如因乙方失誤,或確因快遞公司原因造成以上情況,乙方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後果。一旦發現證書丟失,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並辦理相關手續。

8.乙方委託甲方寄送自有配額以外的其他_________證書,如有遺失,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9._________配額許可證根據有關規定必須加蓋中英文對照企業業務章及法人簽字章,未蓋章的證書不予寄送。

10.甲方完成乙方的委託事項後,乙方應及時結清正常辦證費用和郵寄費用,每月結算一次。

11.如有一方違反本協議的有關條款,本協議將自動終止。

12.本協議自雙方代表簽字之日起生效。執行期限根據_________省外經貿廳(外貿處)有關通知隨時調整。

13.本協議一式兩份,協議雙方各執一份。

14.本協議的最終解釋權歸甲方所有。

15.甲乙雙方聯絡方式:

甲方聯絡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乙方指定收件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手機: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出口代理合同15

甲方:__市___進出口有限公司

乙方: (自然人)

一、甲方責任義務:

1、 甲方同意乙方以__市___進出口有限公司名義對外開展業務活動。

2、 甲方有義務根據乙方的要求對外簽訂外貿合同,對內與供應商簽訂購銷合同。合同簽訂後,即時將合同副本送交乙方。

3、 甲方將無償為乙方提供談判場所;提供通訊便利,但其實際發生的費用應在乙方業務收入中扣減。

出口代理協議書 甲方:__市___進出口有限公司乙方: (自然人) 一、甲方責任義務:

1、 甲方同意乙方以__市___進出口有限公司名義對外開展業務活動。

2、 甲方有義務根據乙方的要求對外簽訂外貿合同,對內與供應商簽訂購銷合同。合同簽訂後,即時將合同副本送交乙方。

3、 甲方將無償為乙方提供談判場所;提供通訊便利,但其實際發生的費用應在乙方業務收入中扣減。無償提供出口業務及法律法規諮詢;按時提供全套公司單證;在乙方指定地點辦理海關、商檢備案手續。

4、 甲方保證維護乙方的商業祕密。並通過自己的渠道協助乙方擴大業務。

5、 甲方保證乙方運用資金的安全,承諾不挪用,不拖付乙方資金往來,並在安全收匯後2--3個工作日,按照當日牌價結算人民幣貨款給乙方或由乙方指定的生產廠商。甲方保證乙方的利潤所得,並根據雙方商定的時間方式,向乙方支付。

二、乙方責任義務:

1、 遵守法律和國家外貿、外匯、海關方面的政策。

2、 維護甲方的聲譽和利益,遵守甲方及其它雙方商定的工作程式。

3、 自行承擔自身業務的所有費用。

4、 乙方提供給甲方的相關出貨資料必需真實,有效,並具有合法性。 〖〗

5、 單單結匯。乙方願意支付甲方每筆轉帳金額的 千分之_(rmb),但每票不低於(rmb) _佰元整 ,不高於(rmb) _仟元整 做為手續費,如在轉帳過程當中(非甲方操做失誤)產生的銀行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三、法律責任:雙方必需嚴格執行本協議,若因外商原因導致外銷合同延遲履行、不能完全履行或不能履行時, 至使甲方不能履行本代理協議時, 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但在乙方提出書面請求並提供費用協助下, 代理人有義務向外商交涉索賠。 四、其它事項: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該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壹年。備註:甲乙雙方在執行過程當中,若對本協議上述條款有不同的見解和異議,需經雙方協商研究同意後方能夠進行修改和補充。

甲方: 乙方: __市___進出口有限公司 (簽字)

法人代表:

身份證號: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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