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薦】企業合同範文集合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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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當今社會,人們對合同愈發重視,合同的法律效力與日俱增,簽訂合同能平衡雙方當事人的平等地位。你所見過的合同是什麼樣的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企業合同9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推薦】企業合同範文集合9篇

企業合同 篇1

甲 方 聯 系 人: 聯絡電話:

乙 方: 聯 系 人

聯絡電話 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甲方購買乙方商務服務專案涉及的相關事宜簽訂協議書如下:

一、 製作專案 企 業 宣 傳 片 套 餐 制 作 內 容 數量/時長

備 注 企業宣傳片 8 分鐘 企業宣傳片策劃製作中文版 光碟封面、盤面設計 套 小批量列印光碟 張 光碟生產複製壓縮 張 包含 dvd 母盤 光碟外包裝 套 包含模具 以上服務費用合計人民幣: 元,大寫 。 備註:

1、應甲方要求到其所在地以外地區拍攝時,由甲方提供交通及食宿。

2、拍攝開工日期為 200 年 2 月 25 日前期素材拍攝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拍攝日程安排,最後的成品在乙方收到需由甲方提供的資料及預付款、開工後的 60 天內交付審樣。

二、雙方責任

1. 甲方在 200 年 1 月 10 日前向乙方送交專題片製作所需有關資料。

2. 乙方有權審查甲方要求完成拍攝的內容和表現形式,對不符合國家法律、法規的內容和表現形式,乙方拒絕接受拍攝。

3. 乙方完成企業專題片的.製作後,甲方需作檢驗及確認,如企業專題片不符創意要求,乙方有責任修改若乙方已按雙方認可的創意方案完成製作後,甲方應予確認。如果甲方在最後成品交付後 10 天內不提出異議,即作接納論。

4. 企業宣傳片的產權屬甲方所有,甲方同意乙方將其收錄於作品集,做非商業使用。

5. 乙方免費向甲方提供盤面設計、光碟拷貝等後續服務,並同意甲方在 200 年 7~8 月間將本次所攝企業專題片免費資料更新的請求。

三、合同金額及付款方式

1. 甲方須在本合同簽訂之日向乙方支付總費用的 30乙方即開始拍攝。

2. 乙方按甲方要求完成全部拍攝時,甲方向乙方支付總費用的 30,乙方即開始後期製作。

3. 乙方提供測試版本經甲方確認後,乙方即交付成品,甲方向乙方支付總費用的30。

4. 甲方在 XX 年 8 月末以前、乙方二次資料更新和維護結束後,支付給乙方全部合同餘款。

5. 乙方接受甲方以銀行轉賬或電匯方式,將匯款匯入下列銀行賬戶: 收款單位: 開戶銀行: 賬 戶: 開戶所在地:

四、協議的修改、變更與解除

1. 對本協議及其附件進行修改,必須經甲、乙雙方簽署書面協議,方生效。

2. 由於一方不執行協議規定和責任、或嚴重違反協議之規定,造成無法達到協議規定之目的,對方有權終止協議並向違約方索賠。

五、保密 合作雙方因本合作專案而得悉對方之營業祕密、技術、檔案或資料包括本協議書等,非經雙方同意,不得作本合作專案以外之目的使用,且不得洩露予任何第三者。

六、適用法律

1. 本協議受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法律的保護和約束。

2. 對本協議書或因本協議而引起之疑議、爭執或糾紛,甲、乙雙方同意依誠信原則解決之,如仍未能解決而有訴訟之必要時,任何一方均有權將爭議或糾紛提交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裁決。

七、其他事項

1. 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2. 按照本協議規定的各項原則所訂立的章程及附件包括雙方認可的《企業專題片策劃書》,均為本協議一部分,有同等之效力。

3. 本協議書正本兩份,共紙 3 張。由甲、乙雙方各執正本一份。

4. 製片完成後,乙方向甲方退還全部所借圖文資料。

甲方:××××物業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 章 章

20xx年 12 月 日

20xx年 12 月 日

企業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____有限公司

甲、乙雙方在良好合作的基礎上,本著平等互利、榮辱與共的原則,甲方決定委託乙方為甲方進行 cis建設設計工作,同時甲、乙雙方組成作業小組,為了便於溝通、高效、高質量地完成該計劃,特訂立如下協議,雙方遵照執行:

一、甲方權益與責任:

1、甲方提供與cis相關的企業視覺、行為、理念資料以及與企業環境設計相關地樓體結構圖、平面圖等相關資料,並闡述該企業專案的市場定位、商品構成和運營策略;

2、甲方有權對乙方的工作進行監督,但原則上不隨意干涉乙方的工作,同時應將甲方的有關規定及要求向乙方明示;

3、甲方需組成專門的工作小組並指派專人負責該專案的實施,與乙方一起共同完成;

4、甲方需按合同規定內容按時付款。

二、乙方權益與責任:

1、乙方成立專門為甲方服務的專案小組,可根據實際情況派出外駐人員,甲方協助提供必要的工作、住宿、交通、生活條件;

2、乙方應進行前期市場調查、專案實地考察;

3、乙方根據甲方要求嚴格執行合同條款,保質高效地完成合同約定的.任務;

4、乙方在本專案協議簽定之日起一年之內為甲方提供不限次數的ci諮詢服務;

5、除了ci設計匯入以外,乙方應儘可能的調動一切資源為甲方的發展戰略服務。

三、專案具體內容:

(一)乙方向甲方提供如下(mi)設計工作內容:

1、撰寫企劃書、ci觀念教育課程、成立ci推廣委員會、計劃命名、設計ci news 三期、設定ci意見箱,並協助甲方制定出**集團三十年的發展戰略規劃;

2、定性定量調查、內部調查(員工___份)、客戶調查、企業外部調查、ci研討營活動;

3、形象策略建議書、徵選企業標語活動;

4、備 注:第(一)項包含企劃、教育訓練、講義、研習、刊物編輯、調查設計、執行、資料處理、撰寫報告、策略建議書及文案撰寫等規劃工作,不包含印刷、活動食宿、製作、執行等工作。

(二)乙方向甲方提供如下(vi)設計工作內容:

1、vi設計目錄見附表(一);

2、乙方向甲方提交5套vi電子文字;

3、vi手冊數碼稿三套冊(含資料夾),如需另行批量印製、成本費用由甲方另行支付;

5、vi手冊資料夾設計尺寸:___×___×___,vi手冊內頁設計尺寸:___×___。

(三)乙方向甲方提供如下(bi)設計工作內容:

1、企業形象專題片(___分鐘), ci設計的多媒體釋出光碟;

2、企業形象海報、報紙、雜誌廣告、員工手冊、ci新聞釋出會的設計;

3、提供bi手冊彩印本___冊,企業宣傳片母盤1張;

4、策劃ci匯入實施計劃、企業公關策略,對企業歌、吉祥物進行民主徵選並負責最終的創作定稿;

5、備註:(三)專案包含創意、企劃、設計、文案撰寫。不包含場地、執行、印刷、釋出。

四、合同金額:

人民幣___元¥______ (人民幣)

五、付款方式:

協議簽訂時甲方向乙方支付___萬元,ci設計手冊定稿時付___萬元,合同約定專案全部結束並驗收合格時付清餘款20萬元。乙方負責分次提供正規的設計發票。

六、相關事宜

1、如因甲方原因影響合同無法正常實施或終止,甲方已支付的款項乙方不予退還。

2、企業ci手冊的定稿,是本專案結束的重要標誌。本合同是整體合作協議,甲方不得因為放棄某項工作而調整合同額。

3、如因乙方原因影響合同無法正常實施或終止,乙方應退還甲方已支付的款項。

4、因不可抗因素致本合同無法正常實施,雙方均不承擔責任。

5、因工作需要乙方在甲方所在地的住宿、工作餐費由甲方承擔。

6、乙方負責該標誌的註冊事宜,費用由甲方承擔。

7、乙方負責在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一年內對該vi系統進行修改調整和補充設計工作。

8、vi手冊、員工手冊、企業宣傳片印製數量、標準、價格待設計方案定稿後另行商議。

七、其他約定

1、本合同正本及附件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簽字蓋章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共同協商。

3、本合同的執行過程中若遇到不可調和的糾紛,雙方均有權向雙方任一方所屬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甲 方: 乙 方:____有限公司

代表簽署(蓋章) :代表簽署(蓋章) :

簽署日期: 簽署日期:

企業合同 篇3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等有關法律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勞動合同。

甲方(單位):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乙方(姓名): 性別: 身份證號碼:

第一條 勞動合同期限

1、本合同為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期限從 起至 止。

第二條 工作內容及要求

乙方安排在 部門,從事 工作。

甲方可以根據實際情況,調整乙方所處的部門、工作任務、工作地等,乙方應接受調整。

乙方須根據甲方規定的崗位工作職責和要求,按時、按質、按量完成本職工作。

第三條 勞動報酬及支付方式與時間

1、甲方根據乙方的工作崗位及工作業績確定工資報酬,在本單位內參照適用同工同酬待遇。

2、甲方支付給乙方的月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

3、甲方按月以現金形式發放工資,不得無故拖欠。

4、甲方在年終時根據乙方的當年實際業績、效率、效益、損失、工作態度等因素考核結算乙方的獎金。

第四條 社會保險

甲、乙雙方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月繳納社會保險費。乙方繳納部分,由甲方在其工資中代為扣繳。

第五條 勞動紀律

甲乙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乙方必須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

第六條 勞動合同的解除

1、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4、因其它法律規定解除勞動合同,須提前三十天書面通知對方。

5、一方解除勞動合同,須提交相關證明材料,說明理由,並向對方書面送達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

第七條 故意或者重大過失責任保證

如因乙方故意或者重大過失導致甲方發生經濟損失,則乙方必須盡責處理善後事宜,挽回相應經濟損失。甲方可以根據損失的大小及乙方的'態度進行相應的處罰。

在本條事項未完全處理完畢之前,乙方不得擅自單方終止與甲方的勞動關係。原勞動合同期屆滿的,則相應順延到本條事項處理完畢。

第八條 商業保密及競業禁止

1、乙方對在甲方工作期間所獲悉的商業祕密,包括客戶資訊、相關資料不得以任何形式為自己或者他人進行使用,此保密期間不限於勞動合同期限。

2、乙方自雙方勞動關係以任何形形式結束之後,在兩年內不得與甲方形成競爭關係,此條包括乙方本人或者幫助他人從事與甲方有競爭性的工作。

3、如乙方違反此條規定,則須向甲方賠償 萬元違約金。

第九條 違約責任

本合同如因一方當事人嚴重違背本合同約定條款而導致本勞動合同解除的,則須向對方承擔違約金十萬元。

第十條 其他事項

1、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由於經常接觸甲方公章等印鑑,所有涉及乙方與甲方之間權利義務的法律檔案,包括合同、證明、欠條等,均需由甲方法定代表人簽字後才具有法律效力,未經法定代表人簽字的一律無效,對此乙方完全同意並遵守,此條效力涉及本合同生效之前及之後。

2、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員工守則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通知:如本合同本送達地址發生變動,乙方須及時通知甲方,否則甲方一旦按此地址送達,即視為履行了通知義務。

第十一條 合同效力及文字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並加蓋公章後即具法律效力。合同文字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報勞動管理機關備案一份。本合同甲方加蓋騎縫章。

甲 方:

法定代表人:

乙 方:

合同訂立日期:

年 月 日

企業合同 篇4

承租方(甲方):

出租方(乙方):

甲方委託乙方提供租車服務,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平等協商,簽定本協議。

一、服務形式:

乙方提供車輛供甲方租用,車型:,車牌號:。

1.聯絡方式:

1.1甲方聯絡方式:(聯絡人:)通訊地址:

1.2乙方聯絡電話:(聯絡人:)

二、費用支付及租賃期限:

1.租車服務費包含以下內容:

2.服務費支付方式:

3.租賃期限:長期,自合同簽訂之日起生效。

三、權利和義務:

1.乙方向租方提供效能良好,證件齊全有效的車輛,在收到承租方服務費之後,將所租車輛交付承租方。不承擔租賃車輛在租賃期間內所發生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造成的'一切後果,包括有關部門的罰款等。

2.甲方在賃期間擁有所租車輛的使用權,按時如數交納租賃服務費。租賃期間應嚴格遵守國家各項法律法規,並承擔由於違章、肇事、違法等行為所產生的全部責任及經濟損失。

五、爭議解決:

如發生不能協商解決的問題,雙方可向承租方當地法院提起訴訟。

六、其他:

1.本合同一式兩份,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2.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承租方:出租方:代表人簽字:

日期:日期:

企業合同 篇5

用人部門(甲方):

職工(乙方):

甲方因工作需要臨時招用工作人員,乙方申請應聘。經研究,甲方同意招聘乙方為臨時工,並自願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協議期限

本協議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其中試用期為個月

二、工作任務

乙方同意並服從甲方的工作需要,在崗位承擔工作。

三、勞動紀律

甲方應根據國家和省的有關規定製定各項管理規章制度,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內,應自覺遵守國家和省規定各項勞動法律、法規和甲方的.《台州學院臨時用工暫行辦法》等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管理,積極完成工作。

四、勞動時間與勞動報酬

1、甲方保證乙方在工作期間實行五天工作制,每天工作8小時。原則上不安排乙方加班,如確因工作需要,經與勞動者協商後,可以適當加班,加班後用人部門應安排其調休,如因工作需要無法安排調休的,則給予20元/天的加班補助費。但每月加班最多不超過四天。

2、乙方基礎工資標準為 元/月,崗位津貼元/月,試用期內享受上述工資的80,合計為

元/月,行駛里程津貼為

元/公里。

3、甲方每月日前如期發放工資,由學校財務處統一發放。發放形式為

。(①領據領現金形式,②銀行工資卡形式)。

五、社會保險福利待遇

1、合同期內,乙方提出申請,甲方應按有關規定予以辦理社會保險手續,合同期滿內不再續訂的,甲方將從次月起停止繳納乙方的保險金。

2、在合同期內,乙方因工受傷,死亡,或患病、非因工受傷的(需台州市各公立醫院證明),甲方將按照《台州學院臨時用工暫行辦法》規定執行。

六、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1、國家有關勞動保護規定,包括有關女職工的勞動保護規定,切實做好乙方工作期間中的安全與健康。

2、甲方根據乙方從事的工作崗位,按國家有關規定,發給乙方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企業合同 篇6

關鍵詞:合同管理;風險;防範

交易的活躍促進了合同管理在企業管理中隨著市場經濟的迅猛發展,而交易行為往往存在雙方利益的博弈,使得合同在磋商、簽訂、履行等過程中存在各種各樣的風險,合同管理在此種背景下逐漸被企業管理者們所重視。如何在合同管理過程中預防控制交易風險和法律風險成為擺在合同管理工作者面前的一個最重要的問題。

一、企業合同管理的重要性

合同管理是對交易的法律、業務等風險的一種集中管控,有利於保證企業的資金、執行管理安全。通過對合同進行有效的管理和控制,督促處在相對位置上的合同當事人能夠從企業經營、交易安全和法律風險等多個方面對合同風險進行評估與管控,有利於交易平穩進行和企業安全經營。

二、企業合同管理存在的風險及應採取的控制措施

企業合同管理過程中的風險無處不在,從風險型別來看,分為交易風險和法律風險;從風險環節來看,存在磋商、簽訂、履行等各個環節當中,需要合同管理者認真管控。交易風險是指因交易行為本身,如相對人的選擇、交易期待利益的流向等預判錯誤導致的正常的商業執行風險,這是每個企業都會面臨的正常經營風險,需要經營者根據價值經驗和市場敏感度進行判斷,這不僅僅是合同風險,而是整個企業的經營利益風險,此處不予以詳細討論;法律風險則是合同管理部門的重點管控內容,尤其是對交易事項中約定的內容是否觸犯國家強制性法律法律而產生的合同無效結果以及還將面臨的行政、刑事處罰結果,這需要合同管理者花大力氣進行管控警惕。除此之外,從風險存在環節來看,還有以下風險存在:

1.締約前的磋商環節。

合同簽訂之前往是要經過前期的'磋商過程,在這個過程中會存在因惡意磋商、重大誤解等原因而導致的締約過失,按照《合同法》的規定,應當由有過失的一方承擔締約過失責任,同時對無過失方也存在著信賴利益的損失。

2.相對人資質審查不嚴。

相對人的資質信譽狀況等內容是選擇合作伙伴、保證交易安全的重點內容和前置環節。我國法律現在雖然對於企業的經營範圍與簽訂合同內容不做同一性要求,但是企業在日常經營中還是應當關注該擬選相對人是否具備承擔合同內容的能力,另外對於所有類別的合同內容相對人,都應關注其是否具備合同內容要求具備的特殊資質、企業信譽狀況如何、履約能力等,如果經營業績對於合同承擔具有風險影響,還應當在不違背法律規定的情形下,規定對經營業績的要求內容。同時要嚴格稽核對方企業的磋商、簽約代表資格,檢視是否具有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或者委託代理人的授權委託時,避免出現無權代理、合同詐騙等情形。

3.合同條款內容存在瑕疵。

合同條款是雙方權利義務設定最為直接有效的體現。企業在訂立合同時應當對直接影響雙方權利義務的重要條款,如交易內容、規格型號、履行期限、付款時間、履行地點、違約情況處理、價款支付方式等內容進行明確而準確地規定,同時應當稽核合同條款的合法性和對己方的有利性等因素,以求最大限度地保證自己企業在交易行為中的利益。同時,有的企業合同意識較差,在合同簽訂甚至變更時,不形成書面協議,僅僅進行口頭約定,這種口頭約定按照合同法的要求雖然也是有效的合同,但是往往存在因為口頭約定不明或者缺乏證據固定,而使得企業面臨交易糾紛的風險。

4.合同履行管理不到位。

合同生命週期中最重要的環節就是履行,它是關係著合同目的實現的最根本因素,更應該引起合同管理人員的高度重視。但是在企業管理過程中,常常存在的情況是,合同管理人員將大量的經歷放在前期的合同磋商、簽訂過程當中,而對於合同的履行管理採取放任態度,僅僅由合同的具體執行部門負責。這雖然體現了企業在管理過程中的分工原則,但是為了合同目的的更好實現,合同管理部門應當對合同進行全過程的監管,在合同簽訂後要認真與合同執行人員進行主要內容和條款的溝通,並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和履行後進行監管檢查,監控實際履行和合同文本約定是否存在“兩層皮”的問題,保護企業交易利益和交易安全。

三、加強企業合同風險管理的體系對策

1.注重加強對合同相關人員的素質、能力、態度培訓。

針對不同崗位、不同職責的合同相關人員,根據其合同處理過程中的風險點位置,進行具有針對性的培訓。如,對於合同辦理人員,重點加強加強合同辦理基礎管理要求和責任意識的培訓;對於合同稽核人員應當加強其法律知識、業務素養及稽核態度的培訓等。

2.建立完善的合同管理結構和人員。

合同管理是企業管理的一項重要內容,需要相關人員的相互配合和彼此監督,是一項具有延續性的重點工作,因此不能完全地進行臨時性機構和人員的代管。這樣容易導致職責不請,責任心不強。通過設定專業健全的合同管理機構和專職合格的合同管理人員,不僅能夠提高合同管理的嚴肅性,還能保證合同管理的權責明確,從而提高合同管理質量,降低合同風險。

企業合同 篇7

【摘要】建設工程合同的主體一般具有履行期限長、合同條款多而複雜等特點。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必定會引發這樣那樣的實際理由,變更和索賠(反索賠)在所難免。變更和索賠會轉變原合同的範圍、價款和工期,並嚴重影響著建設工程合同的正常履行,所以瞭解、處理好變更與索賠及其風險制約的策略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關鍵詞】工程變更 索賠 風險制約

變更與索賠既是合同管理中的重要環節,又是建築工程實施階段不可避開的,也是合同管理的核心工作。如何規範工程變更和索賠並對其進行風險制約,不僅是維護合同各方的權益的保證,同時也是保證工程按期、保質、保量完成的關鍵。因此在建設工程合同的履行過程中工程參與各方均應時刻保持高度的重視。

1、變更的定義、風險制約策略及在具體工作中的注意事項

1.1、變更的簡單定義:變更是有決策權的一方根據需要,向接受方提出的轉變合同項下某項工作的要求。其特徵是:(1)接受方必須無條件執行;(2)事前發出;(3)按工作程式辦事。

1.2、變更涉及的方面及制約風險的策略

1.2.1、工程設計變更理由。

設計變更常常會引起工程延期和工程量變更的增 在施工合同的實施過程中,

減造成的工程造價的變化,雙方所發生的工程款結算糾紛以及工程質量爭議經常與設計變更相關,因此設計變更的風險制約應注意以下方面:

A、合同雙方對所發生的設計變更要以書面形式加以記載,防止承包人僅憑工程師的口頭指令施工,無書面證據。

B、發生工程設計變更情況,嚴格按照通用條款第31條的規定執行,如有必要,可在專用條款中進一步明確。

C、發生質量爭議,交由有資質的質量鑑定機構鑑定,分清質量責任。D、特別注意監理工程師的職務許可權,弄清楚其是否有工程量和工程價款的簽證權,一般發包人將該兩項權利收回,授予發包人駐工地代表。

1.2.2、其他變更理由。

工程其他變更不得違反相關法律(《招標投標法》、《合同法》的規定,既不得與經過備案的中標合同實質性(質量、價格和工期)內容不一致。雙方在簽訂合同時一般對工程其他變更不做約定,發生爭議時無適用條款加以解決。因此,雙方應對工程其他變更情況作出原則性、程式性約定。

1.2.3、確定變更價款。

工程變更(包括設計變更和其他變更)導致工程量和質量標準變化,因而產生工程價款的變化的,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建設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理由的解釋》第16條第2款的規定處理,“ 價款的確定可參照簽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時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釋出的計價策略或者計價標準結算工程價款。”而其他變更導致的工程量和質量標準的變化需要雙方在合同中明確約定,同時注意並非所有的工程變更都導致工程價款變更,承包人未在確定變更後14日內向工程師提出變更價款的報告以及承包人自身理由導致工程變更,承包人無權要求追加合同價款。

因此如何在設計變更和其他變更導致費用變化時準確及時的確定變更價款應採取如下風險制約的策略:

A、在工程變更確定後14日內,承包人應向工程師提出書面的變更價款的報告,並由工程師以書面形式確認。

B、雙方在簽訂合同時,對工程變更價款所執行的價格加以約定。C、當工程師不予答覆和確認的情況,按照通用條款第31.3、31.4款規定處理,即逾期不答覆或確認的,視為同意。

1.3、變更在具體工作中的注意事項

1.3.1、不能直觀地理解“執行指示”的含義,為防止一項變更演變成索賠,合同相對方應善意地提醒對方變更令的法律後果。

1.3.2、關於總價承包工程合同變更費用的.結算理由,要在具體合同中約定不同的程式和方式,一般採取的方式是:對工程範圍的變更採取一事一議,採取事前支付的方式;因為合同有增或減量變化幅度的規定,因此對工程量變更採用的是先計價後決算的方式,並在竣工決算時僅對超出合同規定幅度部分進行價格調整,並不是做了工作就能得利。

如果合同中將工程範圍變更與工程量變更都列為變更的範疇,就不要將 A、

二者的工作程式混淆,按不同的方式進行管理,並認真做好工程量變更記錄的保管;

B、工程量變更屬合同風險管理範疇,其變更幅度上限所計算出的費用值,應小於或等於工程不可預見費。

2、索賠的定義、風險制約策略及在具體工作中的注意事項

2.1、索賠的簡單定義

索賠是在合同框架下,自認為權利遭到損害的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的承擔損害責任的要求。其特徵是:(1)不主張不賠償;(2)事後提出;(3)依法解決的過程。

2.2、索賠涉及的方面及制約風險的策略

實踐中,索賠時經常遇到因未儲存有效證據而不能證明自己的主張;提出索賠超過法定或約定的期限;因合同無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不協調甚至相互矛盾,使索賠沒有合同依據等因此在索賠過程中應採取如下風險制約的策略:A、在工程各個環節中注意儲存證據,特別是由於情況緊急,工程師提出口頭指令後及時將工程師的口頭指令以書面形式確認;

B、提出索賠要求不要超過合同約定或法律規定的時限;

C、雙方合同約定明確,特別是違約責任的約定要進一步詳細,不要只約定雙方的權利義務,而對違約的處理不做約定或含糊不清。

2.3、索賠在具體工作中的注意事項

索賠的具體操作遠比變更復雜得多,特別是一項索賠的目的是得到補償費用時,因此儘管需要以平常的心態對待索賠

,但是由於以下方面的理由,所以能夠避開提出索賠報告,就應該儘量避開:

2.3.1、索賠並不是主張就能夠得到,如果是以仲裁/訴訟為最後解決方式的話,索賠的結果就將取決於仲裁員和法官的裁決和判決,因此如果事先已經知道屬於以下幾個方面,最好就不要再提出索賠報告:(1)無合同檔案或法律的依據。(2)屬於己方責任的(如:招、投標檔案漏項,低價中標,組織不利等);(3)索賠事件發生時,未採取積極措施防止事態擴大造成的專案損失。

2.3.2、提出索賠報告前要分析其可能帶來的後果,特別是要從商務角度出發考慮權利是否主張這個理由,不主張的情況有:(1)市場戰略;(2)仲裁或訴訟往往會牽涉大量的人力、財力資源,應將訴訟或仲裁的成本考慮進去;(3)對

方無力賠償。(4)提出索賠方應注意認真履行自己應盡的義務,即保質保量的履行合同,來對抗防止反索賠等等。

3、結論

總之,建築工程的變更和索賠是不可避開的,在建築合同漫長的履行過程中,沒有變更是不現實的,也是不可能的,索賠也是非常正常的合同履行過程,是實現當事人追求公平的一種方式,沒有公平的合作是沒有生命力的。所以,正確認識、理解、應用變更和索賠的關係並做好風險制約來解決建築合同中的實際理由,使所建設的工程順利完成是承包方和發包方所共同追求的目標。

參考文獻:

[1] 白均生,建設工程合同管理與變更索賠實務,中國水利水電出版社,20xx[2] 張寶嶺,建設工程索賠及案例分析, 機械工業出版社,20xx

[3] 汪金敏,工程索賠100招,中國建築工業出版社,20xx

企業合同 篇8

由於企業合同本身的特徵,決定了合同不同於企業內部的生產人事、財務等管理工作,已超越了企業自身的界限,使之成為一種受法律規範和調整的社會關係,涉及了大量的法律專業問題。所以,企業應專門成立法律顧問部門,來統一稽核管理合同的簽訂和管理合同的履行。那麼,作為一個企業的合同稽核,到底該如何來稽核和管理合同呢?筆者根據自身的從事法律顧問和法律糾紛處理的經驗,對合同的稽核和管理主要應從以下幾個方面著手:

第一,企業應成立一個合同管理部門,統一歸口稽核和管理各業務部門、各單位分口管理的模式。對企業合同的簽訂和履行負有監督、檢查和指導的職責。具體操作上,對合同實行分級、劃塊管理,各業務部門(主要有供銷、基建、技改等)和所屬各單位(主要有各個分公司、駐外機構)作為合同二級管理單位,負責本部門、本單位的合同簽訂和履行,並向法律顧問部門定期彙報有關合同的執行情況。要使該統一合同管理模式有效執行,則必須要建立健全的企業內部規章制度,使管理工作有章可循。合同管理制度的主要內容應包括:合同的歸口管理,合同資信調查、簽訂、審批、會籤、審查、登記、備案,法人授權委託辦法,合同示範文字管理,合同專用章管理,合同履行與糾分處理,合同定期統計與考核檢查,合同管理人員培訓,合同管理獎懲與掛鉤考核等。企業通過建立合同管理制度,做到管理層次清楚、職責明確、程式規範,從而使合同的簽訂、履行、考核、糾紛處理都處於有效的控制狀態。在這個統一合同管理模式中,著重要注意以下幾方面:

其一,對企業公章或合同章的保管。根據我國當前對企業公章和合同章的使用規定,企業的公章和合同章具有法定的法律效力。換句話說,企業公章等於企業的簽字。在合同中,就算沒有企業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權人的簽字,只要蓋上了公章或者合同章,也可以認為,該企業已經認可了該合同的有關條款,該合同對該企業就有了法律的約束力。當然,如果是企業內部職工私自使用公章為自己謀取利益,則企業無須承擔責任。《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企業職工利用本單位公章為自己實施的民事行為擔保企業是否應承擔擔保責任問題的函》(1992年9月8日法函〔1992〕113號)對此有規定。但值得注意的是,對如何界定職工的私自使用行為,企業對此負有舉證的義務,這點在實際上是有相當的困難的。

其二,對企業職工合同簽訂授權的管理與控制。幾乎所有的企業都會存在這個問題,由於市場經濟的各類資訊變幻莫測,許多機會瞬間即逝,因此,企業不可能將所有的合同簽訂都集中於企業的某人身上,這就會產生權力授予與權力控制的矛盾,如何來制衡該矛盾,是企業管理機制的問題,不是法律問題。這裡要講的是如何來制約和約束職工簽訂合同的權力,以避免表見代理的產生,避免對企業帶來被動的局面。在實際操作過程中,企業往往是給那些駐外的銷售代表或者駐外的銷售分公司預先給於相當數量的蓋有企業公章的空白介紹信或者蓋有企業公章的格式合同,以方便其在適當的時候簽訂合同。這其實就是企業的一種授權行為,但是很不完善的。因為,企業在授權的同時,對其的權力行使的上限並沒有公示,這就會很容易產生狹義無權代理或表見代理行為。因此,筆者建議,企業應在空白介紹信中明確規定該銷售代表或該分公司可以簽訂合同的金額上限,以及該銷售代表或該分公司有權獨立簽訂合同的時間期限。這樣就可以有效防止狹義無權代理或表見代理行為的發生。在他們的職務停止或者調整崗位後,一定要確保將原先預先給他的空白介紹信、授權委託書和空白的蓋有企業公章的格式合同及時上繳,同時務必以最快的速度通知和他有業務往來的.關係客戶。

其三,對企業的被解聘主要負責人的防範。如果企業解聘企業的負責人比如說總經理,則應在解聘的同時在公開化的媒體上公告,並應及時明確告知與企業有主要或者重要經濟往來關係的客戶,以防止表見處分的發生。

第二,把合同分類,對重要的合同要做重點稽核和管理

一般地說,企業的重大合同主要有:合作發展合同、企業購併合同、聯營合同,獨家代理協議、重大技術改進或技術引進合同、涉及擔保的合同、房地產開發與交易合同、金額巨大的購銷合同等。由於這些合同涉及到企業的重要經濟利益,對企業的發展有著至關重要的影響,因此,在簽訂合同過程中,一定要把這些合同挑出來,做為合同的重點稽核和管理物件,從合同的專案論證、對方當事資信調查、合同談判、文字起草、修改、簽約、履行或變更解除、糾紛處理的全過程,都應有法律顧問部門的主要人員的參與,嚴格管理和控制,預防合同糾紛的發生,有效維護企業合法權益。

第三,合同稽核的主要內容

合同內容豐富多樣,合同的條款可以從幾條到上百甚至上千條。因此,對任何一個合同的稽核,都應做到有的放矢,對主要的內容和重要的條款作主要的稽核。合同的主要內容,根據合同法的規定,主要包括:當事人的名稱或者姓名和住所;合同要履行的標的物;標的物數量;標的物質量;標的物價款或者需要支付的報酬;履行期限,履行的地點和履行的方式;違約責任;解決爭議的方法。筆者以為,重要的稽核內容主要包括以下幾方面:

一、對合同當事人身份和資格的審查。這是合同稽核中首先要確認的問題,也是防止合同詐騙的最有力的防範措施。因為合同當事人的身份和資格直接關係到合同簽訂後是否有效是否能真正履行的先決條件。

首先,應要求對方出示企業營業執照,本人的授權委託書及本人的身份證。還要對企業的生產資格進行審查。比如說,房地產專案的,則一方必須要有房地產資格;特種機電裝置生產的,則需要特種機電裝置生產許可證;如果是藥品的,則需要相應的國家藥品生產的許可證,否則,就算合同簽訂了也常常會無效。

其次,如果是重大的合同,那麼,企業在簽訂合同之前,應派遣相關人員去對方所在地進行審查,考察團的人員應是企業高階管理人員+主管負責人+專業技術人員+法律人士+財務人員等的綜合組成。這種審查並不僅僅是對對方企業表面化的考察,而是應對對方提供的各類執照、證件、資格證、許可證、財務報表等進行仔細的審查。

在對企業本身審查的同時,還應去法院調查核實該企業是否存在訴訟案件,去工商行政管理局調查核實該企業的年檢註冊和歷年的獎罰情況,去土地管理部門和房屋管理部門調查核實該企業是否存在不動產的抵押擔保,去稅務局調查核實該企業是否存在拖延繳納稅費或者是否還有稅費沒有及時上繳情況,去環保局調查核實是否存在嚴重汙染環境的行為等。以上幾個方面的實地調查核實的資訊,都是公開化,因此,企業只要稍微認真,就不難對此進行實地審查,但對企業銀行帳號的查詢則是不容易的。

當然,以上幾個方面的調查核實,因合同的內容側重也就不同。比如說,如果是合作發展專案,那麼對繳納稅費的情況調查是必要的;如果是引進生產線,那麼對該生產線的環保限制調查必須要詳細化。如果是房地產專案合作開發,那麼對該房地產專案的土地審批的相關手續是否齊全和是否設立過抵押擔保的調查則要儘可能詳細。

二、對合同標的物符合國家各項標準(產品質量、衛生防疫等)的審查。這種審查主要是幫助企業對對方產品質量的一種表面化理解。企業不應該只相信對方提供的各類許可證和證件,而應根據對方提供的相關證件,通過電話諮詢、委託異地審查或者實地考察等方式予以實際稽核。

三、價款的支付審查

對價款的如何有效的約定,會直接影響到對方履行合同的心態,直接關係到合同是否會順利履行。產品銷售方,則應審查對方是否有按時支付合同款的能力,應避免出現先供應產品後收款的情況,尤其應注意避免出現“貨到後付款”之類的低階錯誤。產品買受方,則應要求價款的支付應與產品的供應量和供應時間相配應,應儘可能避免出現價款先支付後提供產品的條款。

四、違約責任的約定

我們可以說,違約條款的如何約定,直接反映出該合同的質量如何,也直接反映了該合同可以順利履行的可能性。根據筆者多年的法律服務實踐,合同對違約條款的約定越簡單,就越容易出現法律糾紛。我們經常會看見合同中關於違約責任的這麼約定:雙方應嚴格履行本合同,如一方有違約,則另一方根據法律規定追究其違約責任。稍微懂法律知識的人,都知道,這樣的約定,對於保障合同的履行是起不了任何積極意義的。合同法早就有規定,合同違約,違約方當然必須要承擔違約責任,賠償對方的經濟損失。這是法定義務,無須要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但如果賠償、如何計算經濟損失等這些最重要的問題都沒有涉及,則會對守約方追究違約方的違約責任造成很大的障礙,而這也是違約責任的稽核的核心所在。

在前面合同的概念中,我們就講到過,如果當事人沒有在合同約定明確的違約金或著違約金的計算方法,那麼,一旦違約,守約方就無法直接向對方索賠。守約方如要想對違約方索賠,那麼,他首先要證明自己確實受到了經濟損失,其次他還應證明自己的經濟損失是因為對方的違約而導致的,再次他還應計算出自己受到經濟損害的具體數額,該數額必須用貨幣價值來反映。滿足以上三個方面,他才可以向法院主張違約方的承擔違約責任。而在法庭上,他還要面對違約方的質證和抗辯,這些都無疑大大增加了他索賠的難度。

這裡舉個例子:如某甲公司因乙公司延期交付某裝置而導致其錯過了一次絕好的市場機會。於是,甲公司向乙公司索賠他的經濟損失(包括可得利益),他提供的索賠理由如下:(1)如果乙公司按期交付該裝置的話,那麼根據該裝置的日生產量,每日可以生產1000個產品;(2)該產品在8月、9月、10月這三個月中,市場處於供不應求,每個可以銷售的利潤為100元。(3)根據以上數量乘加得到200萬的利潤。如果甲公司要讓法院支援他的索賠理由,那麼他至少還應提供以下證據:(1)該裝置自交付起至正常開工除錯日期需要多長時間;(2)該裝置每日生產1000個產品是正常狀態、滿負荷、超負荷下生產:(3)該裝置每日生產1000個產品的參照值依據;(4)該產品三個月的市場供不應求的依據;(5)甲公司的市場營銷售能力、市場佔有率、市場影響力、企業的知名度等,即證明生產出來的產品可以銷售出去多少的依據。因為,如果消費者不知道你或者不熟悉,那麼,即使再暢銷的產品,你生產的的產品再好,也會存在無法銷售或者銷售障礙情況。(6)每個產品銷售利潤的依據,是甲公司的生產利潤還是社會平均利潤率。等等。以上6個方面的取證,甲公司自己說了不算數,還必須獲得社會相關權威部門的認可。這樣,對甲公司來說簡直是比登天還難。當然,法院在審判時通常會利用自由裁決權,很少會如此精確審判。但假如你的證據無法做到真實無誤,讓對方難以反駁,那麼,你在法庭上,就很難面對對方的質證,這顯然會使自己處於不利之地。

要解決該問題,最簡潔最有效的辦法就是雙方在合同中約定違約金或者違約金的計算方法。比如,在以上案例中,甲公司可以在簽訂合同時,根據該裝置交付後每日生產的數量,結合銷售市場,大致估算下每日可以獲得的毛利潤,然後約定:如乙方逾期交付,則每日應向甲方支付多少元的違約金。這樣,只要對方一旦違約,甲方就可以直接向對方索賠該違約金。只要該違約金的約定不是過高,法院是很難不支援的。而且就算是違約金過高實際利潤,那也是要對方來舉證。法院在調整違約金過高或過低時是很謹慎的,但不會判定說,因違約金過高或過低而該條款無效。這就是為什麼合同的違約條款的約定的越具體越詳細,越可以保證合同的順利履行的關鍵所在。

五、合同爭議解決方式的稽核

一旦發生違約情形,採用何種方式來解決爭議糾紛就顯得非常重要。根據前面講到的,當前解決合同爭議糾紛,主要是仲裁或訴訟。由於我國當前的地方保護主義的存在,因此,仲裁或訴訟的地點尤其顯得重要。筆者建議在合同中,應儘可能選擇在企業本地訴訟或者仲裁,寧願在其它方面作出些讓步。如果合同中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根據法律規定,當事人可以選擇訴訟地的,那麼,一旦雙方爭議無法協商一致,企業就應儘快先向有利自己的法院提起訴訟,以求得有利於自己的法院管轄權。

四、合同簽訂後監督和管理

1、應充分注意合同的法定期限和約定的期限。主要是指企業因超過法定規定的期限而喪失合同法規定的一些法定權利的行使權。合同法中有許多法定權的行使都有明確的期限的,超過該期限,行使權也就喪失了。而實際上,所有這些期限的規定,對企業履行合同都是有相當大的影響的。因此,企業應定期經翻閱和稽核合同備案件,一旦發現問題就及時向領導彙報,並採取相應的補救措施。

比如合同法第54條規定:“當事人一方因重大誤解訂立的或在訂立合同時顯失公平的,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的合同,受損害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在54條中又規定:具有撤銷權的當事人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沒有行使撤銷權,則該撤銷權消滅。

比如合同法第158條關於對產品數量和質量檢驗的規定:當事人沒有約定檢驗期間的,買受人應當在發現或者應當發現標的物的數量或者質量不符合約定的合理期間內通知出賣人。買受人在合理期間內未通知或者自標的物收到之日起兩年內未通知出賣人的,視為標的物的數量或者質量符合約定,但對標的物有質量保證期的,適用質量保證期,不適用該兩年的規定。

再比如合同法第192和第193條對贈與權的規定:受贈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贈與人可以撤銷贈與:(一)嚴重侵害贈與人或者贈與人的近親屬;(二)對贈與人有扶養義務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贈與合同約定的義務。贈與人的撤銷權,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原因之日起一年內行使。因受贈人的違法行為致使贈與人死亡或者喪失民事行為能力的,贈與人的繼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銷贈與。贈與人的繼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銷權,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原因之日起六個月內行使。

如果企業在合同簽訂後,就把合同束之高閣,那麼,顯然不會注意到以上撤銷權的時間限制。以上幾個方面的撤銷權期限,其實都是國家從法律上對受損方的一種法定的救濟權的規定。由於合同本來就是雙方在自願互利的基礎上的合意,雙方都有義務審查對方的身份和資格,都有義務仔細審查相關的條款。因此,這種法定撤銷權的行使是不可能無時間限制的。

還有一種情況是雙方自願在合同中約定。合同法第93和95條: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條件。解除合同的條件成就時,解除權人可以解除合同。法律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解除權行使期限,期限屆滿當事人不行使的,該權利消滅。法律沒有規定或者當事人沒有約定解除權行使期限,經對方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不行使的,該權利消滅。

如何解釋該合理期限,法律並沒有規定,法院一般是根據日常履行期限來推算。比如說:如甲方交付產品逾期3個月,則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這是有效的合同條款。也就是說,如果乙方不在合理期限內行使解除權,則該權利就自動消滅了。

2、要妥善保管好合同的原件,注意保密合同的具體內容

合同的原件保管是非常重要的,這不但是合同的履行的必要條件,更是索賠的最直接最有力的原始證據。如果企業把合同的原件弄丟,則會多企業索賠造成非常被動的局面,甚至會導致無法進行索賠。許多合同的內容是企業不願意公開的,也有些合同中會涉及到商業祕密或者技術祕密。對這些合同的保管,格外顯得重要。筆者建議將這些合同保管員列入企業商業技術人員中加以管理,以防止洩露重要的內部資訊。至於該將合同原件保管多少期限,筆者以為越長越好,最短不應少於2年期限,這2年期限自合同履行完畢之日起計算。之所以是2年期限,主要是我國的民事糾紛期限也是2年。當然,有些合同2年期限顯然過短。尤其是那些重要的裝置、工程安裝、工程施工合同等等,這些合同的保管期限至少應等於或大於它的使用年限。比如說房屋,根據我國規定,一般的民用高層建築的安全通用期限為50-100年。如果在使用60年後發生倒塌,開發商單位仍然負有承擔違約責任之可能。這時候如果開發商與相關單位的勘察設計合同、工程施工合同、裝置安裝合同等已經毀損了,那麼就會陡然增大開發商向這些相關單位索賠的難度。

企業合同 篇9

如果按解除合同的原因分類,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可以分為被迫解除和主動解除。其中被迫解除是因為用人單位有法定情形損害勞動者權益時,勞動者被迫提出的解除勞動合同;而主動解除是指勞動者由於個人原因選擇離開。

勞動者被迫解除勞動合同應當獲得經濟補償金,而因為其它勞動者自身原因離職的除非用人單位同意支付經濟補償金,否則在這種情況下法律並沒有規定勞動者主動解除勞動合同也應獲經濟補償金。

根據 《勞動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司法解釋的規定,勞動者單方解除勞動合同時,存在以下十一種情形的,用人單位應當支付經濟補償金:

1、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比較典型的做法比如給員工放假、待崗,可視為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條件。

2、用人單位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比如超過工資發放日期未支付工資,未支付加班費等。

按時支付工資是單位的義務,當單位違反了法定的義務時,勞動法也賦予了勞動者單方解除勞動合同的權利,如勞動合同法第38條第二款,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這種解除可以隨時提出,不用提前30天。那麼,如何認定 “及時”支付呢?我國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只是規定用人單位應在與勞動者約定的日期支付工資,並沒有對 “未及時”規定具體的'期限。

當企業正常經營的情況下,各省市地方對遲發工資一般給出了幾天寬限期。當企業遇到生產經營困難的問題時,也可以規定延期支付工資的期間。相關部門對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有關問題的補充規定中對 “拖欠”工資做了一個解釋,即單位確因生產經營困難、資金週轉受到影響,在徵得本單位工會同意後,可暫時延期支付勞動者工資,延期時間最長限制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行政部門根據各地情況確定。

3、用人單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最低工資標準可以上當地社保局網站查詢,或者打12333諮詢。北京地區20xx年最低工資標準是1260元。這裡的最低工資標準1260元是扣除了社保、公積金和稅以外到手的工資。

4、用人單位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沒有繳納社會保險或者漏繳社保專案的,均為未依法繳納。

5、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比如規定加班不支付加班費,未經公司批准不得辭職,在本公司工作三年以上才能享受帶薪年假等等。

6、用人單位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勞動者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比如為使勞動者 “工齡歸零”,迫使勞動者辭職後重新與其簽訂勞動合同的;通過設立關聯企業,在與勞動者簽訂合同時交替變換用人單位名稱的;通過非法勞務派遣的;其他明顯違反誠信和公平原則的規避行為。

7、用人單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勞動者權利,致使勞動合同無效,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

8、用人單位訂立勞動合同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致使勞動合同無效,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

9、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

10、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

11、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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